【志祺七七】不滿抽菸被記過,居然搞到要「釋憲」?《學生頂嘴專用㊙️》EP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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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7 лип 2024
  • #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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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節重點:
    00:45 學生被記過為什麼要釋憲?
    02:33 學生以前不能告學校?
    04:18 反對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5:19 支持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6:24 我們的觀點
    07:56 提問
    08:31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永鴻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784號解釋:bit.ly/2S5BEb0
    → 張〇〇案聲請書:bit.ly/2r35G3Q
    → 傅如君案聲請書:bit.ly/2S7CBiP
    → 釋字784號解釋:每位學生都有訴訟權:bit.ly/34ynTnE
    → 784號解釋文的五件事:bit.ly/2r86EMk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摘要-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bit.ly/2SaOiFk
    → 【釋字784】推翻釋字382!不只是退學,學生只要權利受侵害就可以救濟?:bit.ly/2sH620I
    → 法律白話文》校園裡的翹翹板: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bit.ly/35zRluT
    → 學校裡的特別權力關係,有多特別?:bit.ly/38RPCmw
    → 釋字第684號解釋:bit.ly/2M8PFRd
    → 釋字第382號解釋:bit.ly/2PyNmJu
    → 台灣報 王瀚興/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 百家樂:bit.ly/2S3vF6r
    → 「釋字784是在哈囉?」學生的訴訟權,不會讓教師不知道怎麼教:bit.ly/2rXkGAN
    → 大法官釋字784號 教部:更能保障學生權利:bit.ly/34uTC95
    → 法院介入、教官退出 釋字784後 誰護校園秩序:bit.ly/2tv0qa8
    【 延伸閱讀 】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臉書貼文:bit.ly/2M5DSDp
    → 【極憲解析】特別權力關係何時才能掃進歷史的塵埃?(釋字第736號解釋評析):bit.ly/2EtaLFV
    → 因病補考成績打7折!釋字784申請人傅如君從國中到大學的釋憲之路:bit.ly/34txP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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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1,3 тис.

  • @life-time4175
    @life-time4175 4 роки тому +165

    684號解釋是只增加允許大學生在學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得依對應相關之行政救濟程序尋求保障。784號解釋則放寬至各級學校以及法律上權利。

  • @user-ew7sc7fw4c
    @user-ew7sc7fw4c 4 роки тому +903

    老師該被尊重是因為「老師的行為」而不是「老師的身分」
    長輩該被尊重是因為「長輩的行為」而不是「長輩的身分」

    • @Sapertf
      @Sapertf 4 роки тому +94

      倚老賣老那種真的很不能接受~

    • @yuuch.2334
      @yuuch.2334 4 роки тому +63

      所以我在讀國高中時都不會跟老師互動,因為講了也沒有用,他永遠告訴你校規就是這麼定,你就這麼做,為什麼要聽話,因為他是老師,不會害你,他年紀比你大,吃過得米比我們多,聽了只會一肚子火,真的是有夠爛的

    • @user-fp2fw9xe5o
      @user-fp2fw9xe5o 4 роки тому +17

      @@yuuch.2334 嗯...我學校不會啦!老師怕被學生揍

    • @user-fm7dr4py1j
      @user-fm7dr4py1j 4 роки тому +6

      於是呢!
      現在社會變成大家所想的囉!

    • @dogeee5615
      @dogeee5615 4 роки тому +1

      陳煒中 但是有些人直接歧視他人的職業選擇( ̄▽ ̄)

  • @guaiguaider
    @guaiguaider 4 роки тому +899

    校規想在法律之上的想法才是恐怖吧

    • @invisiblehakka
      @invisiblehakka 4 роки тому +36

      @張若清 法律有不常用的,校規也有不常用的。可以藉由學生會跟校方反應下架不適用的校規

    • @tym7267
      @tym7267 4 роки тому +8

      同意

    • @invisiblehakka
      @invisiblehakka 4 роки тому +36

      @張若清 我覺得如果要老師聽一個學生說至少要到高中,如果是國中那就要一群人至少超過一個班的人連署反應學校才會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 @user-MetalBone
      @user-MetalBone 4 роки тому +10

      @@invisiblehakka 成年人都还会被民粹沖昏头,高中要有效的讨论也还是有点难的

    • @user-MetalBone
      @user-MetalBone 4 роки тому +8

      @@invisiblehakka 尝试也不错 ,不过我觉得现在的措施可能还有些地方需要补足

  • @ianwang8806
    @ianwang8806 4 роки тому +240

    校規超多違反人權的,校規那麼多根本是教育者不想要花時間管理學生而制定一堆綁手綁腳又不合時宜的規定,定一堆校規根本只是想把學生當作寵物,進行制式化的管教

    • @whenthey6536
      @whenthey6536 4 роки тому +3

      学术不行只能抓校规了

    • @ting.9089
      @ting.9089 4 роки тому +52

      學校教出來的永遠都不是優秀的人,而是便於社會管理的人👈這是我聽過最有道理的一句話
      學校的校規只是讓你未來願意遵守法律,願意遵守各種上司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定的

    • @serovrottia8166
      @serovrottia8166 4 роки тому +8

      第二段我認為只要法律是合理執行的,那麼就應當遵守,這是身為社會公民的義務,畢竟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至於後者只要是確實不合理的那就真的是不合理了,沒啥好說的。

    • @user-ir6uu3qj6s
      @user-ir6uu3qj6s 4 роки тому +6

      如果你覺得違反人權了,可以學習影片中的例子,與校方溝通、申訴、提告、申請釋憲等等方法。如果校方把學生當寵物,學生卻無作為,只能在網路上、同學之間抱怨,那跟默認同意被當寵物管沒太大差別。

    • @user-lk3sn9hu2x
      @user-lk3sn9hu2x 4 роки тому +6

      你就乾脆直接退學就好了
      不用被管也不會影響到他人不是更好?
      上學何苦,
      反正對你來說校規綁手綁腳阿,不如別上了嘛 XDD

  • @harryshen3748
    @harryshen3748 4 роки тому +57

    D 學校過度的扼殺孩子們擁有創意和天馬行空的想法,導致就學內的孩童‘大部分’失去了多元的意見,而造成整體過度的一致

  • @balree
    @balree 4 роки тому +561

    最不滿的是公立學校禁用免洗餐具居然僅限學生,學生使用就被記警告,然後老師把免洗餐具丟在辦公室垃圾桶,學生打掃時問誰丟的都沒有老師認領,垃圾場也不能丟,每次都只能衛生股長自己帶回家丟。
    生教跟猿人一樣根本不聽理由就隨便罵人,之前快上課時從羽球場回教室,用跑的被罵走廊禁止奔跑,然後用走的又被罵態度輕浮。
    上課滑手機跟看漫畫校規說一個月歸還,然後生教一開口就說畢業再拿,根本不理會校規。
    然後被沒收的東西都隨便集中,被沒收的籃球拿回來都被壓變形。
    學校的老師生教都不遵守規定了誰還想要遵守

    • @stringpoint1310
      @stringpoint1310 4 роки тому +86

      我也覺得很奇怪 校規規範的對像永遠都是學生 教師各種違反校規的行為完全沒問題 我讀的高中 老師染髮 抽煙 下課玩手機都是日常 另外補充:本校規定任何時間都不能使用手機 正當用途也是

    • @user-qf4kk4td2v
      @user-qf4kk4td2v 4 роки тому +21

      私校比公校嚴嗎?
      挺好奇的
      我是高中公校不嚴的
      但公校是不是都不嚴我就不知道了

    • @y38818152
      @y38818152 4 роки тому +16

      猿人也太好笑了,以後就叫他凱撒

    • @Masteridun
      @Masteridun 4 роки тому +28

      這有點離譜了,不知道變形可以當損毀財物嗎?

    • @Brian_1204
      @Brian_1204 4 роки тому +6

      @@user-qf4kk4td2v 我們這邊都是公校比私校嚴..

  • @Destiny58401
    @Destiny58401 4 роки тому +298

    一碼歸一碼,即使學生能告學校,也不代表抽菸和無照駕駛是對的喔
    還有在老師約束力越來越被削弱的情況下,除了老師要改變教學態度和方式外
    最重要的還是家庭教育,家庭的影響力遠遠大過學校
    不要一邊把孩子丟給老師又一邊責怪老師,最可憐的是被當皮球踢的孩子

    • @user-vt9mh5wc3u
      @user-vt9mh5wc3u 4 роки тому +39

      而且,在校外埋伏,非常不合理

    • @sheep125
      @sheep125 4 роки тому +18

      @@user-vt9mh5wc3u 不合理的點在...?
      原來屢次違反校規&法律叫做『被針對』
      那我下次酒駕超速闖紅燈被抓也可以說是警察針對我囉?

    • @user-vt9mh5wc3u
      @user-vt9mh5wc3u 4 роки тому +41

      @@sheep125 在校外無權干預阿,你要在校外抓他,你去找警察去

    • @sheep125
      @sheep125 4 роки тому +11

      @@user-vt9mh5wc3u 不然是要在學校裡無照駕駛才能抓喔?

    • @sheep125
      @sheep125 4 роки тому +2

      對了,附上學校校規給你參考
      第48頁開始
      docs.google.com/viewer?a=v&pid=sites&srcid=Y3locy50Yy5lZHUudHd8eHVlLXNoZW5nLXNob3UtY2V8Z3g6NGVjOWY3MmQ2MzJiMGRk

  • @nora3603
    @nora3603 4 роки тому +231

    以前對學校的規定很反感,明明到了冬天還不能穿自己帶來的厚外套,非得遵守校規穿那件學校的薄外套,材質也不保暖,就為了遵守「服裝整齊」,到底是讓學生健康重要,還是學校規定的體面重要?
    難道要冷到感冒,全班都在咳嗽?然後才再那邊說要帶口罩,怎麼不在天氣逐漸變冷時說,冬天快到了,大家要換厚點的外套。

    • @user-dp3fj1qz7m
      @user-dp3fj1qz7m 4 роки тому +12

      必須穿在學校外套裡面,而且不能雜色

    • @Kerusa7724
      @Kerusa7724 4 роки тому +15

      我以前念台南女子科大(現改名台南應用科大),據說是全台唯一一間大學依舊在強制學生要穿制服的學校,學校規定大一新生每個週一都要穿制服,教官還要檢查= =,真的很瞎~彷彿回到國高中時期,後來也是有學生寫信去教育部 ,說我們每個大一生皆已成年,學校無權約束我們,後來鬧一鬧才改的XD

    • @saber6596
      @saber6596 4 роки тому +3

      紀律以及服從師長為第一優先

    • @user-cu6ur2vj9i
      @user-cu6ur2vj9i 4 роки тому

      @@Kerusa7724 高餐好像也要的樣子

    • @sugarmore777
      @sugarmore777 4 роки тому +2

      @@Kerusa7724 WOW 學姊好 還好我們現在已經改了沒這規定😂 雖然體育課還是要求穿運動服 不過 也可以系服代替

  • @yarin620
    @yarin620 4 роки тому +230

    我的關注點:學生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新聞媒體&一般民眾的關注點:學生吸煙、無照駕駛

    • @gns880134guy
      @gns880134guy 4 роки тому +8

      那看來你對新聞媒體跟一般民眾的認識很淺薄

    • @gns880134guy
      @gns880134guy 4 роки тому +8

      在我看來你這樣的觀點才是一般民眾0.0

    • @Sc2TheWAY
      @Sc2TheWAY 4 роки тому +12

      你想要身邊的同學可以又抽菸又無照然後不受罰嗎?

    • @Ahahaha5104
      @Ahahaha5104 4 роки тому +19

      WAY Jan
      只是落實憲法訴訟權而已,有訴訟的權利不代表就一定會勝訴啊
      而且就像影片中提到,既有校內申訴管道使用率就頗低的了,真要打到行政訴訟的案件數根本超少。

    • @yarin620
      @yarin620 4 роки тому +4

      @@Sc2TheWAY 當然,無照和學生抽煙該罰。
      我是覺得是因為抽煙和無照的處分引起這次釋憲
      大眾難免覺得觀感不佳

  • @sailin9158
    @sailin9158 4 роки тому +67

    當老師最累的還有要對更老的老師獻殷勤
    沒課時就要回辦公室幫主任、資深教師泡茶削水果
    還要應付教育評鑑
    正式教師超難考
    代課老師當作廉價勞工呼來喚去
    丟一堆麻煩的行政工作
    真心尊敬我當老師的朋友們

    • @user-ir6uu3qj6s
      @user-ir6uu3qj6s 4 роки тому +2

      您尊敬了,我卻不削了。什麼才是好老師,我想一般的認知不會差太多,當身為師長的人為了飯碗自甘隋落獻殷勤、走徢徑,以求得上位或飯碗,本來就是一件不對的事。當大部份人都這麼做的時候,竟然變成對的事,連最應該知書達理的老師都沉淪了,還覺得自己辛苦不被尊重,你的例子聽起來,格外令人覺得諷刺。

    • @uw9608
      @uw9608 4 роки тому +4

      @@user-ir6uu3qj6s 這就是現在的社會 不是嗎?
      現在的少數年輕人不想跟所謂的”大眾”一樣 還會遭到同學或同事排斥和異樣眼光
      貼上標籤 長者.師長們又會說這是以後會經歷到的 要學著去改變 去融入 改變什麼?融入什麼?變得跟你們一樣虛偽嗎?上班掛著一張臉下班到家守著那個僅剩不多的溫暖 安逸的生活 再來去嘲笑那些所謂的”異類” 殊不知那些異類比別人更有改變自己的未來和生活的能力 羨慕又嫉妒的你們看著別人擁有的際遇但還是改變不了你們現在 對 就是說你們這些所謂的大眾 可憐

    • @uw9608
      @uw9608 4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ir6uu3qj6s大部分老師們的眼裡
      老師就只是個工作

    • @sailin9158
      @sailin9158 4 роки тому +1

      在一個工作岡位上,誰不用察言觀色、入境隨俗呢
      當一個老師能夠同時顧好這些爛事,還能完成學校行政事務,學生也對他的教學品質滿意成績良好
      (我身邊認識當老師的同學大多是這樣的)
      更別說
      大學要比別人多修24學分(畢業要求學分以外多修的)
      還要實習半年(要繳學分費以外沒有薪水還不能打工)
      然後參加教師檢定拿到教師證書(教育方面科目:心理學、教育理論)(要是你是不喜歡文科的理工科學生這可痛苦了)
      再參加跟公務人員考試機率一樣的教師甄試
      才能夠拿到教師工作一職(還分正式、代理、代課)
      還能說好老師不令人尊敬嗎?

    • @sailin9158
      @sailin9158 4 роки тому +3

      @@uw9608 真的 如果只會對上頭諂媚巴結
      是令人看不起
      但是
      要是能做好工作有實力
      對上面關係又良好
      那我們也得真心承認人家有實力又懂交際
      更何況有些職場就是只看你會不會巴結

  • @xingxingxingtan2012
    @xingxingxingtan2012 4 роки тому +112

    D學生在學校是要學習思考的,不然出社會被騙走怎麼辦,還要被罵你怎麼那麼乖人家說一句你就給人家算錢QQ
    對於處罰,最大的問題其實是罰不對事才更容易引起爭端
    比如不交作業你上課就罰站,但其實沒交作業跟罰站之間沒有任何聯繫
    用班級經營的概念來說,這樣的處罰對學生的犯錯無法產生記憶的連結,因此難以保有記憶進而去改進,就像是記過,跟做錯的事情本身毫無關聯,最多最為一種配套,如果只是單純的記過記過,對學生無關痛癢

    • @user-ew7sc7fw4c
      @user-ew7sc7fw4c 4 роки тому +3

      學生應該學習如何成為一個思考者,而不是不懂得思考的執行者

    • @user-no3st7km7b
      @user-no3st7km7b 4 роки тому +8

      還記得我國中悔過書交出去被老師嗆:你是思想家歐?

    • @user-qn9bb1vo6n
      @user-qn9bb1vo6n 4 роки тому +10

      問題是現在老師還比學生不會思考啊...

    • @rugbysamz1
      @rugbysamz1 4 роки тому

      所以不講一下不交作業正確要怎麼處理嗎?

    • @sheep125
      @sheep125 4 роки тому +6

      @@rugbysamz1
      A.體罰
      B.公開訓斥
      C.總成績扣分
      D.我要跟你媽媽講!

  • @user-vb6jt9sl3t
    @user-vb6jt9sl3t 4 роки тому +106

    以後在校抽菸,學校全都依照菸害防制法告起來,我完全同意學生學校平等,千萬別又來套自助餐。

    • @winklesoul
      @winklesoul 4 роки тому +6

      然後學生都正大光明在吸菸區抽XD

    • @user-zs7uo6oz9f
      @user-zs7uo6oz9f 4 роки тому +12

      未滿18歲不能抽吧...不然搞罰鍰還不是父母給錢...那父母真倒楣

    • @user-nr5iy8qd9z
      @user-nr5iy8qd9z 4 роки тому +8

      未成年抽煙+無照駕駛只被記過未免也太好了⋯⋯被警察抓到是直接開罰!

    • @NaTsuYu9584
      @NaTsuYu9584 4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nr5iy8qd9z 但這不就是私下行刑了嗎, 和殺人只要賠錢或賄賂一樣, 校規比法律大, 有一天校規包括殺人要記過, 難道就不用坐牢了嗎?

    • @user-zs7uo6oz9f
      @user-zs7uo6oz9f 3 роки тому

      @@NaTsuYu9584 你誇張了,除非校規能獨立於憲法之外

  • @MrOrangesky07
    @MrOrangesky07 4 роки тому +99

    a:軍人這件事情來說確實需要服從跟紀律才能確保其戰力
    因此在規範跟保密嚴謹等方面確實是必要最多限制的(在這四種關係當中)
    但是每個人的心也是肉做的 軍人也不例外
    上司長官等的言行舉止也會影響士氣 影響士兵是否認為這樣做是有意義的(例如班長整天要求東要求溪卻啥都做不到 將軍嘴上說說要保家衛國 卻成為一件又一件的間諜案兇手 那...呵呵)
    b犯人的犯罪自然是需要相對應的處罰
    但是將犯人並不處以死刑自然是認為該犯人依然有回歸社會 生活在社會的資格與可能
    因此犯人也是人 他們要受處罰 但是也應該制定希望他們能改過或是幫助他們能順利回歸社會的權益與規定
    c我認為公務員跟普通的上班族沒啥兩樣...如果相同的權益規定用在普通人身上是暴政 那麼公務員身上也應當如此(但當然警察軍人或是一些比較特殊的公務員有其特殊考量就不能相提並論了)
    d學生的本分是學習 但許多的學習除了是融入社會以外 也有著超越前輩 超越過去的期許 如果學生無法創新 無法挑戰 無法超越 那這教育無疑是需要改進的
    回歸到這次主題
    我個人支持這次釋憲的精神 但我也明白在實際的現場上可能會添增困難
    但我認為這樣的問題不能成為阻擋這次釋憲的理由
    警察在執行勤務上也容易遇到無賴這樣添亂
    司法應該要做我們讓每個人有表達維護自己的權益 但是對於濫用與誣告者也有其處罰或是讓他們畏懼的規定
    這釋憲案也提到 還是會盡量優先尊重教育者的專業 因此當你是以專業出發 合乎情理的在做教育 那麼我想真正會用到這件事情的機會還是不大的

    • @hck4339
      @hck4339 4 роки тому

      A就真的有商榷餘地
      據我所知法國對特種兵的訓練真的不當人來訓練
      可是這都為了士兵的戰鬥質素阿

    • @Joshuagothome
      @Joshuagothome 4 роки тому +2

      權力使人腐化,尤其,落入曾經受苦而漫妒恨者~

    • @user-sj7il9ei3m
      @user-sj7il9ei3m 4 роки тому +9

      軍人確實需要服從,但是暴政強制軍警去殺害、虐待自己的人民的時候,我真希望軍警被賦予反抗政府命令的權利(不是權力而是權利
      (各國歷史瘋狂repeat
      最後給大法官一個respect,這四年我是真切感受到台灣的平權、自由,這兩方面簡直在開飛機,衝上雲端的那種

    • @MrOrangesky07
      @MrOrangesky07 4 роки тому +6

      關於a的部分
      我想我在做個補充說明
      在四種關係中 我認同a的軍人是需要最多紀律與規則的 因為她身分職業的本質決定了保密嚴謹以及凝聚戰鬥力等的高要求
      但是同時我認為想要有多大的權力就要有多大的責任與能力
      能夠掌控如此嚴謹高要求的士兵的長官 他本身必須也具備讓下面信服的能力
      (例如你班長要求小兵跑八千 那你跑八千應該要比你的小兵快 至少要比平均值快不少)
      而更上層的將軍們 肩負各種重大機密 更大的指揮權力 他也相對應的要肩負更高的使命與忠誠要求
      不然假想一個國家的國防部整天要求士兵服從效忠國家捍衛國家 結果卻老是發現有很多將軍出賣國家... 這樣下來 就算是清白的將軍 他在指揮一個剛接手的軍隊時 士兵們又怎麼會信任他所下達的命令?進而心甘情願的服從?

    • @user-dx3td3sy9m
      @user-dx3td3sy9m 4 роки тому

      關於a我有其他意見,軍人需要的是戰鬥力,也只需要戰鬥力,我不否認上面的指揮下面的服從,但依現代武器的殺傷力,你指揮再好也沒用,反正底下的人永遠瞄不準、打死人的也總是流彈、步兵遇到大型武器還是只能逃
      所以我覺得,還是想辦法升級武器吧,開放持有槍枝可能有困難,那能不能每個人配夜視儀?能不能派無人機去打?希望底下的人服從,那就不要讓底下的人像在送死

  • @weiliu_
    @weiliu_ 4 роки тому +61

    我認為開放是好事 提升了學生對於學校的的訴訟權 但也許也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或制衡機制 可能才會更完善

  • @a55663208
    @a55663208 4 роки тому +14

    長榮大學在2019年上半年校規規定,室內不得吸煙,結果在室外吸煙 照樣記過
    還說校規沒錯
    不願意撤銷 還要求做愛校服務

    • @agaru147258
      @agaru147258 4 роки тому +1

      烏龜池是個好地方😂😂

    • @TheShunrong
      @TheShunrong 4 роки тому +4

      2019我記得法律已經上路學校區域全禁煙
      是我記錯了嗎

  • @a7040k-fedafasha
    @a7040k-fedafasha 4 роки тому +113

    強迫剪頭髮泯滅人性

    • @KurumiYui
      @KurumiYui 4 роки тому +4

      很麻煩 髮禁要求我們做 但都沒檢查過 真的覺得學校不想做就廢吧

    • @noblemily
      @noblemily 4 роки тому +13

      髮禁真的該跟歷史一起埋葬。

    • @user-nd5sb1bn3b
      @user-nd5sb1bn3b 4 роки тому

      我今年大一,前幾年在學校也還是一樣被要求要剪到規定的長度,沒有還要被記過(國高中同一間)

    • @a7040k-fedafasha
      @a7040k-fedafasha 4 роки тому +2

      掠影之楓 你是沒有遇過頭髮被一把揪起來,一刀喀擦剪掉的年代。

    • @user-nd5sb1bn3b
      @user-nd5sb1bn3b 4 роки тому

      @CYH 真的沒有

  • @user-ku7yt4yc4f
    @user-ku7yt4yc4f 4 роки тому +10

    早年台灣任何一所學校(高中以下)教育體制主觀……只要是未滿18歲不得碰觸的……都用規定還是記過來弄學生……嘲諷恐嚇嚇阻學生……那年能提出行政訴訟的…除非雙親都是法務人員……而不懂的那些的……比較會隱忍的……可能直到畢業那天會直接叫人打老師or教官…………反正有因必有果……這是不針的事實

  • @wsc172w14g
    @wsc172w14g 4 роки тому +32

    我認為關於學生告學校
    或是老師管教學生
    這是屬於平衡的問題
    過去由於太過威權的教育體制
    有些老師教導的方式會偏向軍事化教育
    好比說寒流來襲全班30人有29人穿制服外套一個穿運動服外套
    為了朝會整齊統一全班集體脫外套在刺骨寒風下戶外上朝會雖然是訓練學生團結
    但是這種連坐罰的概念卻嚴重侵害學生權利
    反例
    A學生霸菱B學生
    B學生向老師報告
    老師於是懲罰了A學生
    A學生因為心生不滿於是就在下課後找了他公廟朋友對老師進行了“蓋布袋“的報復行為
    請問老師還敢管教A學生?
    法律能約束的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但法律無法約束那一條自律的隱形線
    這個問題如果在我個人看法
    我雖然讚成告學校這件事情
    不過對於某些頑劣的學生
    是否也該給老師一些保障?

    • @user-my1uv8fi1r
      @user-my1uv8fi1r 4 роки тому +1

      【蓋布袋】是什麼意思?

    • @wsc172w14g
      @wsc172w14g 4 роки тому

      @@user-my1uv8fi1r 被集體圍毆的一種作法...在被害人不注意的時候使用偷襲的方式麻布袋把被害人給套起來之後對著被害人拳打腳踢的一種作法
      一來讓被害人無法辨識是哪些人犯案
      二來黑暗的情形下可以增加被害人心理層面的恐懼

    • @clocky6802
      @clocky6802 4 роки тому +2

      @@wsc172w14g 我先說你第一個例子
      首先,拿在寒流下罰站能凝聚什麼狗屁團結心的只是老古董在說,他們沒什麼根據,頂多是覺得上一輩做了就盲從或想報復下一代,反正吃虧的不是他們
      然後是你的反例,這的確是挺可悲的現實,反正心好的人總是沒有能力,社會只留給了人渣權力…
      而且我覺得台灣的司法體制效率不夠,比起做到明辨是非,不如先設法讓老師中的人渣拿不到權利比較實際
      (我只是在私立高中的資優班,雖然我們的老師大多知識方面教得不錯又用心,不過我覺得制度迂腐讓他們沒辦法在教育學生道德上跟上時代,然後有心改變的我們班導反而因為對我們開放被隔壁的老師在想法上反對,在教育上被校長的部份勢力針對)

    • @wsc172w14g
      @wsc172w14g 4 роки тому +1

      ​@@clocky6802 我講的兩個案例是我本人親自經歷和親眼看見的事情而已
      我曾經也是在操場上吹風的其中一位一位同學之一前者故事說真的我的想法比較簡單
      講好聽一點叫紀律講難聽一點叫面子..只是面對描述必須中立的態度說明會比較好

    • @clocky6802
      @clocky6802 4 роки тому +1

      @@wsc172w14g 感覺你基本得出了個和我差不多的結論,只是沒我這麼的"偏激"(常被我們班導唸==)
      不過總覺得你和我們班導的想法挺像的,畢竟他也會為那些老師設個立場說說好話
      我覺得你們這類溫和想法對理論上的人際關係是挺不錯的,只可惜台灣好像好像不夠美好到實現這些,只適合我這種現實主義者說說悲觀的東西:l

  • @williamchen8423
    @williamchen8423 4 роки тому +40

    台灣的大法官真的很棒<
    人家美國也是會尊重學生人權的
    連日本的老師也不敢亂來
    台灣教育體制真的還有很多停留在權威時期
    是時候該改變了喔

    • @user-mm1op3yu9x
      @user-mm1op3yu9x 4 роки тому +6

      因為是停留在權威時代的體制,所以誰會想放棄能讓人乖乖聽話的權利?

  • @jkohiohouih
    @jkohiohouih 4 роки тому +73

    D啊,有些老師就是權力太多,各種狼行為、強迫第八節、擊敗行為等等出現,卻又要學生無條件接受

    • @andyliu7533
      @andyliu7533 4 роки тому +14

      雖然我今天才剛進國一 可是學校強迫上第八節課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下學期還要上第九節課 他先強迫你參加 幾個月後才會發一張單子讓家長勾選

    • @user-qj4dt3ch4w
      @user-qj4dt3ch4w 4 роки тому +12

      Andy Liu 這個可以告
      第八節這種東西早在我學生國中時期
      就不能強迫學生參加
      我國中時期有兩年在北部讀
      當時北部國中就沒有第八節這種東西
      最後一年我轉學到中部讀
      學校強迫學生讀第八節
      怎樣強迫法呢
      要讓老師能接受理由才能申請免讀第八節
      我當時直接叫我父母打給學校
      雖然全校還有3/2的同學覺得沒差

    • @andyliu7533
      @andyliu7533 4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qj4dt3ch4w 可是我們是私立學校(最近新聞報的蠻有名 快沒錢的那一間😂

    • @user-qj4dt3ch4w
      @user-qj4dt3ch4w 4 роки тому +5

      Andy Liu 私立國立沒差是看你的家長
      像我跟我父母講 他們認為強迫就是不對
      我有同學其他父母認為如果沒上第八節
      會跟不上其他同學
      基本上第八節只是在讓老師賺鐘點費而已
      就看家長怎樣想

    • @andyliu7533
      @andyliu7533 4 роки тому +3

      @@user-qj4dt3ch4w 我媽都說 學校要我怎樣就怎樣 不然我功課會跟不上 之類的

  • @user-dc2no6jm3z
    @user-dc2no6jm3z 4 роки тому +10

    突然想到危險心靈的一段話...
    學校
    到底是教育的殿堂
    還是禁錮思想的監獄..

  • @user-ep2my8gb5p
    @user-ep2my8gb5p 4 роки тому +12

    ABCD都不認同,尤其我特別要講D的部分,關於「釋憲是否讓教職更為難」這點,我有不同的想法,我認為釋憲反而是讓教職更輕鬆。因為教職一直以來也被社會賦予過多的期待和責任,這也是基於華人文化把「老師」的地位品格等都刻畫的太超凡入聖的緣故,事實上就像英雄不可能救得了所有的人一樣,老師也不可能幫得了所有教過的學生。釋憲不但能保障學生的自主權、讓學生在被威權不當對待的時候能有依法途徑可以捍衛自己,同時也是在卸下師職被社會過度賦予的重擔。這樣師生雙方都更有空間去進一步思考教育的意義以及自身的責任,如果老師已經盡力引導而學生還是在社會上犯錯的時候,社會輿論和家長也就不需要再一面倒的指著校方、學校老師罵了。
    以下為抱怨文,抒發當年曾被教職不當對待的一口惡氣,學生的年齡層範圍很廣,不是只有未成年(而且未成年人也該有基本權益),以前我就讀高職夜校時有一件事情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過了好多年我都還是覺得憤恨不平!
    當時學校有規定為了維持學校形象的良好,學生不可在校園的周圍平方一公里內抽菸,甚至是換掉校服也不允許!但這條規則校方也有說明「成年的學生不在此規範內」。
    而我當時就讀該夜間部的年齡已經在法定上成年,所以我也很自然的放學後在學校附近跟其他朋友聊天抽菸,甚至我早就已經把醜到不能再醜的校服給換掉了,結果卻被刻意在放學後繞境學校周邊的主任抓到並記過!更誇張的是,當時我身邊就有另一位成年的同校學生也在抽菸,教官卻不聞不問!我當下就馬上問主任:「學校的這條規定是僅限於未成年,主任你明明清楚我已經成年了,為什麼還要求我必須遵守這樣的規則甚至要記我過?旁邊的某某(成年學生)也在抽菸,甚至他還穿著校服,為什麼你不過去說要記過?」
    結果這時候,主任卻說:「你的長相看起來就像未成年,不管你有沒有穿校服,路過的人看了馬上就會聯想到是我們學校未成年的學生放學抽菸!」我當場傻眼...長相看起來像不像成年人也不是我自己可以決定的,但我就是已經成年了,放學以後我想在哪裡抽菸只要不妨礙到路人,就是我該有的權益!難道我要因為我長得比較年輕,就得為此負起更多責任或代價、甚至因此額外被剝奪本就屬於我的權益嗎?如果校方說在校內不能抽就算了,畢竟環境是共同的,還是要尊重其他不抽菸的校內人士,但是在校外、而且是放學後、而且我是成年人、並且規則上也明定一公里的規範只限定未成年了,為什麼,我,就因為長得比較稚嫩,就得放棄我的權益並且因此被懲罰呢?(髒話消音)
    現在想想當時真的是太年輕太蠢,那時就應該要去告這間學校,即使告不成我也應該要採取申訴才對,這根本就是學校在濫用師權!

    • @life-time4175
      @life-time4175 4 роки тому +1

      想不到你有如此遭遇,辛苦了。 784號解釋案二的釋憲聲請書,以及詹森林、呂太郎等大法官努力下,終於讓這些恣意妄為的教育工作者夜路走多了,終於踢到鐵板。

  • @wer6494
    @wer6494 4 роки тому +47

    我認為過50年回來看,這一定會是進步,許多校園陋習、問題,就是因為特殊權力關係讓老師的威權過於放大。

  • @msn26059g
    @msn26059g 4 роки тому +9

    D!
    鼓勵學生多發表意見,但當意見相左或說不贏的時候又擺出高姿態要求學生只能聽話,這樣子的想法已經落伍需要改變,偏偏就算不是學校之於學生的關係,在日常生活中部分長輩也還是留著那樣的觀念,有代溝啊~

  • @a1090163
    @a1090163 4 роки тому +5

    真正的關鍵不是服從紀律關係,所有問題的起源在於國家學的國家社會二元論的發展,認為公務員受刑人學生等身分者不屬於社會領域的範疇而屬於國家的一部,所以沒有基本權利可以主張,基本權的主張僅限於社會對國家可以主張而已。還有特別權力關係的鬆綁不是因為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傾向,而是長久以來就在漸漸的放棄。主要原因也跟我前面所說的國家社會二元論的破除有關係,現在的國家學已經不會認為國家與社會間是逕渭分明的差別了,自然在公共系統中的人也可以被當成一般的人民看待,所以自然就有了訴訟權利的保障。
    希望以上可以補充一下影片內容沒有充分說明的問題
    不過相關的討論有點太過專業

  • @user-xr9ny6sn9r
    @user-xr9ny6sn9r 4 роки тому +12

    只有自律,才有自由!
    不管是學校,還是學生

  • @user-bd1fx5yp4b
    @user-bd1fx5yp4b 4 роки тому +2

    5:44 這個邏輯真的非常多人不懂,錯誤歸因太常發生了XD,像是「支持核能並不代表連施工有瑕疵的機組都放行運轉,或是就反對綠能」「支持每個人都有"選擇"結婚的權力,不代表我就要結婚,就認為結婚一定幸福美滿」「提出某團體的問題時,不代表我就支持反對方,更不代表我不會支持該團體」就事論事真的好難。

  • @showker1426
    @showker1426 4 роки тому

    台灣大多數的家長與傳統教育體制的思想就是要學生認真讀書,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等於在玩在浪費時間最後還會被罵,在這種成績為主的學習與要求遵守與聽話的生活下,學校感覺已不再是教授知識,反而只是規範較為寬鬆的軍事體系。認真覺得包括我在內大多數學生都是敬畏師長的,永遠都感覺跟老師是非常有距離的,平常也不會去多說什麼,也怕會莫名在老師心裡留下壞印象造成在學校生活的不便,反而是少數那些講話大大咧咧的同學跟老師更像是朋友。題外話(什麼時候可以取消分組報告、作業等事情,還有製作專題報告之類的,身為一個不喜融入人群中的我認為這些應該都要是規畫為興趣的部分,有共同喜好的人一起做或自己發明,成功就成名,失敗也不用在意同學的觀感,拿到學校,說真的我自己在做也沒什麼想法頂多就是再把別人創意改一改就丟出來交報告,真的還不如去玩遊戲比較好,許多東西不是強迫學生就一定有效果,反而國外留給學生的自主時間,讓他們找尋自己的一片天是最更好的方式)

  • @ruru791028
    @ruru791028 4 роки тому +4

    威權式教育關係的解除真的會帶來大量教養上的負擔,一個老師要這樣負擔40個學生,真的非常非常累
    希望能持續降低師生比,加強親職教育,讓教學能更有品質

  • @shiolin3579
    @shiolin3579 4 роки тому +8

    老師:不要惹有錢有資源有時間打官司的學生就好,其他的照舊。

  • @chochris6289
    @chochris6289 4 роки тому +3

    No.382(各級學校對學生為退學或類此處分)
    No.684(「大學」對於各種權利遭侵害皆可救濟,實現憲法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
    No.784(「各級學校」對於各種權利遭侵害皆可救濟,實現憲法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
    👉🏻儘管學生可以捍衛自己各種權利提起救濟,除非學校及老師的專業上具有「判斷瑕疵」,否則法院仍須尊重學校或教師的專業立場,即「判斷餘地」。
    所以並非學生的權利無限大~

  • @user-eu1fv7tf1l
    @user-eu1fv7tf1l 4 роки тому

    好喜歡這個系列!!!

  • @Joseph880314
    @Joseph880314 4 роки тому +35

    通通都不認同啊
    本著有權利即有救濟的精神,只要人民有權利受侵害就要能提起救濟,不因身分不同而有異。
    能提起救濟並不代表著就一定會勝訴,無理由者便會被駁回,但是不能夠連提起救濟捍衛自己權利的機會都沒有。
    學生、犯人、公務員、軍人亦非例外。
    大法官在785號釋字的精神便是如此。

    • @jkx1980
      @jkx1980 4 роки тому +2

      任品叡 我也很認同有權利及有救濟的這段話,這就是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擁有訴訟權的核心

    • @ryanfang7406
      @ryanfang7406 4 роки тому


      這樓讓我想到許宗力大法官釋字684號意見書中提到 特別權力關係在限制人民權利時皆不附理由 只是教條性的威權規範 這只會讓特別權力關係底下的人民面臨權利受侵害時更加求助無門 所幸目前已逐漸突破 一路看來覺得十分不容易

    • @user-yv6wg1re1m
      @user-yv6wg1re1m 4 роки тому

      欸那我想問問看,如過現在在戰場上。長官要士兵用命來保證飛彈的發射,希望士兵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守住發射井。然後士兵也清楚這項任務一定會死。但飛彈無法發射的話,國家就一定會滅亡。
      你覺得士兵可以抗命嗎?

    • @ryanfang7406
      @ryanfang7406 4 роки тому

      抗命就自己負責然後送軍法審判
      現實世界中不會只有一個人負責這種任務 一定會有替代人選 不然就一人掌控國家的存亡 權力太大

    • @Joseph880314
      @Joseph880314 4 роки тому +1

      Lifan Sung 您所提及的例子與特別權力關係無關。
      我以您講的例子稍微做一些改變吧。
      假設今天沒有到亡國而是敗北,長官認為是某士兵的不遵從所致,所以嚴懲這位士兵。
      在特別權力關係下,縱使士兵認為懲處不當,侵害了自己的權利,也不得提起任何救濟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但在特別權力關係破除之後,士兵可以提起救濟捍衛自己的權利。

  • @BC-hl8kc
    @BC-hl8kc 4 роки тому +8

    以下開放靠北學校的不合理待遇
    強迫第八節真他媽有夠靠北,上面自願參加真的是寫好看的
    跟那個不准寫「有看過」、「自己正在被霸凌」的霸凌問卷

    • @SuperSouShen
      @SuperSouShen 4 роки тому +2

      讓學生養好未來下班先打卡再繼續工作的良好習慣阿:(

    • @yususch9119
      @yususch9119 4 роки тому

      強制第八節的應該只有國中跟中後段高中吧,之前高中的學校是你不參加真的沒關係。
      我對我們學校最大的不滿應該是社團吧,我們學校很小所以人很少,所以社團總人數比起其他高中差很多,經費也就跟著少,辦活動跟學校請經費一個活動只給你一千又要申請老半天完全就是叫你吃土

  • @weiwei7502
    @weiwei7502 4 роки тому +1

    關於5:50指出目前校內申訴管道
    都沒有什麼學生在利用的原因
    覺得可以延伸討論
    原因可能有
    1.不知道權利受侵害可以申訴
    2.受到脅迫不敢申訴
    3.不信任學校申訴機制 或許學校容易偏袒老師 或者習慣把大事化小
    4.怕申訴以後受到老師刁難 或者老師帶頭霸凌

  • @denny1210tw
    @denny1210tw 4 роки тому

    其實這樣的一題真得很適合放進學校的公民課做討論,而且是以學生上台傳遞自己想法的方式;學生在過程必須面對質疑並且提出能夠輔佐他想法的具體且可信的證據,我覺得這比公民課在那邊上一堆理稐(然後搭配課本裡那些過於理想的舉例)還要有用的多。當然,老師是需要加薪,因為這樣做真得很累人。

  • @dennyhsieh9640
    @dennyhsieh9640 4 роки тому +11

    最近在準備國考,讓我用留言自我複習一下哈哈哈
    首先是這類討論的核心-「特別權力關係」,簡單來說它是指在特定的行政領域內,為了特定目的,加強人民對國家從屬性的關係
    其主要特徵有四:
    1、以行政規則來限制相對人(不限於法律的授權)
    2、義務的不確定性(就是上下從屬的不平等)
    3、上級對下級有懲戒權
    4、不適用權利保護(無法爭訟)
    然而就像影片說的,這種關係正漸漸走入歷史,學界與實務都傾向捨棄它了。
    我個人認為僅從上述的特徵來看的話,特別權力關係的消滅並不一定會導致身分義務不被履行,因為其美意是避免這些相較封閉的體系中,仍可以做到一定的人權保障
    而關於學生的爭訟權基本上有三個釋字,382、684以及最新的784
    釋字382首開允許學生爭訟先例,但只限學生身分受到嚴重侵害的情況,例如退學
    釋字684則將大學生的爭訟範圍擴大,不論是受教權或其他權益受侵害都可以爭訟
    釋字784將684的範圍擴大至各級學校
    我個人是認為不用太擔心784的影響,反而應該認同它所代表特別權力關係的逐步消滅
    原因在於,784雖改變382號解釋中的可爭訟範圍,但382號有一個重點並未被改變,即「受理訴訟事件之教育主管機關或行政法院,應盡量尊重學校的裁量或判斷」
    這代表除非校方有重大明顯的瑕疵,否則法院應予以校方尊重,因為校方才是真正跟學生相處的對象
    簡而言之,784讓學生可以告,但基本告不贏

  • @hahahehe8819
    @hahahehe8819 4 роки тому +29

    當然是D,"乖乖不要有太多意見"是中華教育方式失敗之一,也是思想洗腦的第一步驟
    我還看過講話嚴重大舌頭的教英文,還用填鴨式教育,這樣我們也要乖乖不要有太多意見??

  • @LaPlumaisverygood
    @LaPlumaisverygood 4 роки тому +2

    我對於四個都不認同
    A:義務役有些人並不擅長體能方面的訓練,但對於資訊網有很強的才能,應善用每個人不同的專長來安排,不該全部攪成一鍋粥
    B:在還不能保證無冤獄的存在之前,這句話都有瑕疵
    C:若今天國家為個人的利益走了歪路,身為公務員之前是公民的各位也應該要站出來
    D:跟C差不多

  • @iansu1921
    @iansu1921 4 роки тому

    這次學生能自己思考所受待遇到底合不合理令人欣慰。知識和技術都被大幅度普及化和自動化後,未來最強的競爭力就是思考力了。
    制度就是會一直被挑戰、更新、磨合、修正,人類社會才會一步步前進。

  • @user-ex6bp3xg4c
    @user-ex6bp3xg4c 4 роки тому +5

    感謝志祺七七,我想到公民科的學習歷程內容可以做甚麼了

  • @user-tq6kn2kf6c
    @user-tq6kn2kf6c 4 роки тому +12

    E.非營利團體職員、社工員就應該穿著很樸素,應該租用宮廟、廢棄工廠來辦公。

    • @alien8220
      @alien8220 4 роки тому +2

      @@鳳梨不吃鳳梨酥123 我覺得他是在反諷耶

    • @7yoh930
      @7yoh930 4 роки тому

      @@alien8220 反諷之前兒福聯盟在內湖買個辦公室就被酸

  • @zong376
    @zong376 4 роки тому +1

    D 學校校規是上上輩的人訂的,現在是9102年了,但學校卻要我們把手機集中收給學校,放在教官室,然而有學生的手機壞了,學校卻要手機股長與手機壞掉的學生一人出一半,學校卻不用負責,還說:「那就不要把手機賴來學校阿」這是甚麼神道理,要我們交手機,但手機壞掉卻要我們自己負責。現在的學生上課可能需要用手機查資料,沒了手機,資料留到放學查,但放學回家卻因為功課太多沒時間查,或因要查時被爸媽看到誤以為在玩手機,那為甚麼不直接讓我們在學校查一查就好了,不收手機學生上課就會玩手機,那是只有不想上課的學生,有別的留言說無法創新,學校都給了我們框架是要怎麼創新怎麼突破,想要辦這個活動學校不准,像要那個學校不准,還給了我們機會去創新,學生唯一創新的,只有在改變校規,這是學生唯一能創新的,改掉學校的框架,給了我們機會,更多餘的空間去創新,去突破。我們不會無法趕上前輩,那是因為你麼那時啥都沒有,我們現在有麼東西很多,創新突破就難,上課使用手機,去查詢國外的文獻,去搜尋資料,去看看國外做了甚麼,把他們與台灣有的東西去做結合,這是我們現在年輕人在做的事,手機是個工具,學校卻要我們把工具拿去給他,這很不公平。

  • @哈1
    @哈1 4 роки тому +1

    今天早上第四節課公民老師剛好講到這個主題😂😁,好巧,晚上就上片。

  • @harrison4667
    @harrison4667 4 роки тому +11

    我選e:以上皆是原來我們的身份跟受刑人一樣低,還有我覺得能告與否,還得取決於你的擊敗父母,還有校內申訴系統其實是有記名的,雖然上面寫不會公開,但...

  • @blueloveaiko
    @blueloveaiko 4 роки тому +38

    未成年不抽煙很難嗎,每天聞到煙味就煩...

  • @yuuch.2334
    @yuuch.2334 4 роки тому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專業,如果老師只要會教他的專業領域科目,那應該很多人都能教,但我覺得這個社會結構開始更需要經營在學生的心理、道德、培養興趣等,才是老師更應該給與協助的。今天給了學生挑戰校規的機會,我覺得是好事,因為這可以讓學生學會思考,進而學會反抗。因為想反抗就必須思考去找到相對應的辦法,這樣人才會成長。相反的,老師也是,如果一個教育者連個學生都沒辦法說服,沒辦法有耐心的去讓他們真正的臣服於你的高度,而是用校規去打壓(當然,我也覺得這樣很快又不費力,但這不會治本),我不覺得這樣的人可以當教育者

  • @MrB850808
    @MrB850808 4 роки тому

    D
    就是因為有這種傳統思維 認為學生應該要聽話 不要有自己的意見
    我們的社會才會如此缺乏獨立思考、創意、及批判性思考
    沒有多元想法的社會進步會非常緩慢

  • @tylerlin4636
    @tylerlin4636 4 роки тому +4

    我覺得都很合理
    只是在剝奪權利同時要補上其他的權利,增加責任也削除一些其他的責任
    可是台灣多的是只想要權利不想要責任的......小孩更甚,怎麼處理?
    不過就784來說,我是支持的
    就是法官跟教師更頭痛而已....XD

  • @fireup8867
    @fireup8867 4 роки тому +31

    叼煙和無照駕駛一般都都覺得這就是壞學生
    但是他們居然知道可以有勇氣提出行政訴訟
    厲害厲害

    • @hank1107tw
      @hank1107tw 4 роки тому +2

      釋憲是在講學生可以告學校,並不是說你未成年抽煙被抓到被記過能告贏學校

    • @fireup8867
      @fireup8867 4 роки тому +1

      @@hank1107tw 我的意思是
      叼煙壞學生很難讓人想到會提出行政訴訟

    • @applepowerone1653
      @applepowerone1653 4 роки тому +7

      只是抽煙,又不是白癡,有刻板印象的feel喔!

    • @fireup8867
      @fireup8867 4 роки тому +3

      對啊 所以他讓我改觀啊

    • @noblemily
      @noblemily 4 роки тому +3

      代表現在公民教育成功,學生比老師懂法律。

  • @coffee_4554
    @coffee_4554 4 роки тому

    好久不見的學生系列!!!

  • @AnthonyChen12
    @AnthonyChen12 4 роки тому +1

    我是一個小學生/糾察隊隊員,我覺得解決根本問題的唯一方式是要說服學生遵守校規,而不是強迫學生遵守。

  • @9-76
    @9-76 4 роки тому +118

    C.D
    作為體育班的學生,我認為這是必要的,你們都不知道體育班的學生有多辛苦,多少古板的老師都認為體育班的學生都在混都在玩不讀書,上課一進教室就開罵,而且還有特別待遇欸!普通班的學生考20.30分要好好加油喔體育班20.30分-開罵,而且超難聽,我們學姐就是這樣,他們還直接找組長,提出不滿,雖然老師被有被罵,但她位子還是做的好好的啊,超不公平的欸,而且就算這樣,她很常拿體育班和普通班比較,可是體育班的時間就是有一半會花在練習上啊,說什麼比賽拿第幾名都沒有用,你是確認你以後會當上運動員嗎,(超想罵髒話),幸好我們不是那個老師教,不過我們學弟妹就是,真的會覺得很冤枉,不是我們不認真,我們真的有努力唸書也有好好練習,我們一直在課業和術科上努力,卻還是要被老師罵,真的會想哭😭😭

    • @fisherfisher7464
      @fisherfisher7464 4 роки тому

      我们这里高三课间在教室里的只要不是坐在位子上都会找茬。

    • @jyunyang1020
      @jyunyang1020 4 роки тому +8

      那如果是成績不好學科又爛的體育班怎麼辦😂😂 然後我雖然討厭體育班 不過不是因為成績 而是紀律問題 很多體育班的學生真的都很沒規矩 上課大叫一直吵 不然就是各種破壞公物 還有一系列脫序行為造成別人反感 某高中普通學生心聲

    • @9-76
      @9-76 4 роки тому +5

      我們紀律很好很嚴的,因為管不好自己教練來管(50操場起跳)(汗
      我們有過同學遲到一整週,然後被罰跑100圈,沒跑完,但是從12點半跑完午休

    • @user-tn8vi5dn4r
      @user-tn8vi5dn4r 4 роки тому +4

      體育班只要有均標
      用多元管道入學有保底
      罵分數正常吧
      體育班就是成績至少均標、競賽成績也要好
      這就是體育班的宗旨
      (我們學校的

    • @jyunyang1020
      @jyunyang1020 4 роки тому +2

      鴨子怪怪的 我們學校是術科不算優中等 學科完全不行 規矩超差 導致普通班都很討厭體育班 話說我們學校棒球隊今年黑豹旗是64強然後就沒了 這算好嗎?

  • @HolyLightBill
    @HolyLightBill 4 роки тому +42

    ABCD 全部都不認同
    這些特殊權力關係真的是威權時代為了管制人民才會有的想法
    A 當兵就是要訓練,訓練的是作戰能力、專長能力、愛國心、保密防諜、服從。
     很多人都認為要逼士兵服從,作戰時才不會叛逃,但是我認為服從這件事應該是由信任建立起來的,不是去逼他、搞他、折磨他,讓他變成聽話的笨蛋。
     理想的狀態應該是告訴他為什麼,讓他知道叫他做的事都有原因,而且讓他認同這個原因,他也能更自願的去服從各項命令。
     這是我四個月從龍泉新訓到99旅下部隊的生活體會到的,感謝一路上大部分的長官都很能跟下屬溝通。
    B 犯人犯了錯,但他也還是人,我們有法律,法官會根據法律判給他應該承受的刑罰,在怎麼樣大的刑罰也不會挽回錯誤的事實。
     所以請更著重在預防,像是道德教育的落實,還有被害人的補償機制,像是監獄勞動收入提供給被害人家屬、心理輔導的介入等等。
    C 公務員也有行政法規要遵守了,更不需要威權的存在,如果規定有所不當當然應該要修正。
    D 學生在學校就是要學習,帶著他們思考規定存在的意義、有沒有更好的規定方式,這才是學校應該教育出來的能夠獨立思考的人。

    • @m1tif352
      @m1tif352 4 роки тому +1

      推上去啦

    • @user-ep2my8gb5p
      @user-ep2my8gb5p 4 роки тому +4

      完全同意,無論是服從紀律、改過自新、遵循法治、教育學習,都不是用泯滅人格的方式「逼出來」的。況且規則不一定就是對的,受到規範的人也必須有提出質疑的空間跟權利。

    • @kevin305333
      @kevin305333 4 роки тому +1

      A 戰場的高壓狀態沒有這麼簡單的可以用信任就搞定,不是每個人都有捨身的覺悟,訓練沒有想法的機器成功率高多了。
      BC我認同
      D有多少人在國中小就有那麼健全的思考模式可以探討規定存在的意義?有多少人在那年紀不是愛玩愛挑戰的屁孩?如果你很努力地在引導學生思考,對方拋一句,意義是三小我只知道義氣的時候怎麼辦?

    • @N5622s
      @N5622s 4 роки тому +1

      同意到不能再多了

    •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4 роки тому +1

      @@kevin305333 沒有心智健全的人會因為軍隊洗腦教育而拋棄生命為國啦,自己想想看你覺得自己會被洗腦成傻子嗎

  • @user-ji1dr2dl7u
    @user-ji1dr2dl7u 4 роки тому

    校方在訂立校規的時候,應該要以學生在做出任何可能會影響自身或他人受教權的時候,才能做處分的校規。
    比如上課睡覺,影響自身受教權,應當管教
    上課聊天,影響他人及自己受教權,應當管教
    那....
    1.穿不穿制服到底會不會影響受教權呢?
    2.滿18歲的高中生,考取駕照後,可否騎車或開車呢?
    3.滿18歲的高中生,可否在法律允許的環境抽菸呢?
    以下開放討論

  • @MidnightPops
    @MidnightPops 4 роки тому +1

    最重要的鑽研應該還是圍繞在教育面上
    而且各有好壞
    過度的自由與思考,容易使得人都不去實踐
    過度的服從指令,需要仰賴判斷正確思考成熟的上屬,偏偏這樣的領導者很少
    如果裁判是絕對公正的,如果裁判是能判斷合理範圍感性的,判決結果是令人滿意的,大家心服口服的....
    這種事應該還是只能存在自己的想像中

  • @mcjkc1426
    @mcjkc1426 4 роки тому +4

    D最基礎的權益有了就能向上(ABC)延伸了 想請問有沒有關於學生與學校是否能適用民法的消費者權益?之前網上查了也只有一兩篇論文而已

    • @a25885200
      @a25885200 2 роки тому

      私校可能有,但台灣大部份學校是公共機構,而且是非弁利就不能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了.

  • @san5979523
    @san5979523 4 роки тому +80

    老實說我蠻支持釋字784的,有些學校的校規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比方說不能帶手機或是強制上第八節課之類的奇怪管束。
    都9102年了,學校卻一點進步也沒有,也是應該改改了。

    • @lilfat4905
      @lilfat4905 4 роки тому

      都 1092 年了

    • @leolai8994
      @leolai8994 4 роки тому +7

      你把學校換成政府,學生換成公務員,不能帶手機、強制第八節換成公服法第五條
      基本上完全無違和但反而有一群人拍手叫好,的確是一點進步都沒

    • @user-me6qr9oq7o
      @user-me6qr9oq7o 4 роки тому +1

      我以前每天都上第九節了 第八節算什麼

    • @sihmingfeng
      @sihmingfeng 4 роки тому +1

      英國還有一堆大學上百年前的校規仍然有效呢...

    • @user-xz6so9et2r
      @user-xz6so9et2r 4 роки тому +7

      還有那種有駕照騎車要記大過的

  • @syrene1568
    @syrene1568 4 роки тому +2

    為什麼不用校內申訴途徑?
    身為過來人,當被學校記過、被班導、很多老師、還有不明究理只會用「學生就是要服從啊規定就是規定啊」的調調強迫播送幾乎一小時的教官、輔導老師約談時,會覺得校內申訴不過就是聽更多冠冕堂皇的屁話、重複遇到更多根本不想聽學生說話的老師們而已。開會?也就是走個流程,要是有人願意聽你說話,一開始就不會直接記你過了。
    但行政訴訟太遙遠,看著身邊同學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狀態,我想應該不會有人使用吧。

    • @syrene1568
      @syrene1568 4 роки тому

      但是行政訴訟還是要有,因為真的一堆根本懶得理你、啊你不爽就去告啊反正我就是老師哼的長輩們

  • @yuxi
    @yuxi 4 роки тому +1

    其實能訴訟就很不錯了,基本上會從校方、社會壓力都會打壓你
    尤其是父母更多時候因為學生年紀不足被監護人強制撤訴甚至從源頭的訴訟被大家

  • @user-np2km4cc2h
    @user-np2km4cc2h 4 роки тому +10

    這樣只會使教育環境裡更凸顯不適當的老師,然後依舊無法淘汰他們吧.......

    • @0724bert
      @0724bert 4 роки тому +5

      花花 別小看學生,還是有很多學生想認真學習的。如果真的有不適當的老師,我相信那些學生會把握訴訟的權利的,因為無論是不認真教書的老師,或是道德有缺失的老師,都是在損害學生的受教權

    • @user-xx6yi2vh4p
      @user-xx6yi2vh4p 4 роки тому

      @@0724bert 老師被判定不適教並不會丟掉工作,而是就直接轉行政職了啊!立馬變爽缺欸!

    • @user-qn9bb1vo6n
      @user-qn9bb1vo6n 4 роки тому

      @@0724bert 你太小看老師了 這年頭老師比什麼都硬
      而且學生真的不要以為自己有權利 老師會把你玩的很慘

    • @user-so3oe7rb4w
      @user-so3oe7rb4w 4 роки тому

      @@user-qn9bb1vo6n 是你太小看恐龍家長了==不管3721我的孩子就是對的,老師給我道歉,荒謬的一堆

    • @user-qn9bb1vo6n
      @user-qn9bb1vo6n 4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so3oe7rb4w 你想太多 你說的只是媒體帶風向的小部分
      老師權力其實已經是擴張到蠻誇張的地步
      可能要半個班的家長出來講話才會對老師有影響

  • @yeaheahea4659
    @yeaheahea4659 4 роки тому +6

    5:50 可類比網上留言

  • @user-ng7lk6zm3l
    @user-ng7lk6zm3l 4 роки тому +2

    C...基層公務員就跟你看到的上班族一樣,都是領人薪水的,只是發薪水的單位不一樣而已!
    今天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如果你的決定權有限,你面前的人又要求你去做超出你權限範圍內的事時,你就知道是什麼感覺了!

  • @rosineannie
    @rosineannie 4 роки тому

    C。服務業或公務員的服務工作做得好,不是因為他欠別人什麼,他也不是任何人的僕人。
    醫療人員、軍公教警⋯不需要被賦予英雄的期望去犧牲奉獻做功德,在民主平等的法規和良善人權立意下,大家做好自己的工作。民主就是大家都要對這個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

  • @user-ps1gd5lv3e
    @user-ps1gd5lv3e 4 роки тому +6

    D
    學校如果不讓學生發表意見,學生就會把這個意見憋在心裡,久而久之這個想法就會越來越極端,到這個時候才是真的學壞
    如果讓學生發表並討論他們的意見是否採用一切都和平,就算結果是不採用但至少校方是有認真討論過的
    不讓學生發表意見才是真正的會讓學生學壞,因為這樣學生就會想出更偏激或是更極端的方式來試圖改變

  • @user-nk1po1tz7b
    @user-nk1po1tz7b 4 роки тому +78

    E 孩子就要好好聽長輩的話
    憑什麼頂嘴 是長輩花錢在養你
    (進逞罰
    我的腦中:
    ---30年後---
    老頭 你憑甚麼罵我 現在是我在養你ㄟ 當我爸了不起喔
    (雖然這樣很缺德 但是我國中時最常這樣想

    • @eason616
      @eason616 4 роки тому +3

      你這個想法超讚的w

    • @AA-cy6sf
      @AA-cy6sf 4 роки тому +2

      棒棒

    • @hong-ingphinn9412
      @hong-ingphinn9412 4 роки тому +1

      我不會,因為我爸媽從來不會藉著身份來罵我

    • @Louieky
      @Louieky 4 роки тому +2

      樓上 那你就閉嘴啊

    • @kaic7318
      @kaic7318 4 роки тому +2

      額....你養你父母到老死只是你應該盡的孝道吧。。。

  • @user-yw8gf9vc3p
    @user-yw8gf9vc3p 4 роки тому

    以前的開x商x 不能帶泡麵(會被記)但是合作社可以賣(老子還記得賣得是排骨雞麵)
    不能訂對面兩家便當店(不營養不健康)只能吃學校的噴食
    然後很常看到那些說對面便當店不健康不營養的校方人員去買

  • @Yuukun0307
    @Yuukun0307 4 роки тому +1

    我是認為學生就應該聽老師跟校規有的沒有的,即使你覺得煩但老師的出發點都是為我們好,上課把手機收起來好好聽老師上課也不會有損失吧?,而且再怎麼管也才幾年而已。

  • @9527SPC
    @9527SPC 4 роки тому +16

    補考分數打七折我倒是有經驗
    我以前也有考前出車禍導致段考期間需要住院沒辦法去學校考試
    當時老師在我出車禍隔天就有到醫院問我要出院再考但是分數打七折
    或是我在醫院寫考卷
    我當時是選在醫院寫考卷
    我想會不會那個人拒絕了這種方案
    不然在請假的時候學校應該就會告知才是

    • @huangborayr.b4322
      @huangborayr.b4322 4 роки тому +1

      上吐下瀉的話跟本集中不了注意力吧?

  • @shao0113
    @shao0113 4 роки тому +4

    哈哈哈,高中的時候我因為騎摩托車去學校還有抽菸差點被學校退學阿WWWWWWWW,只是剛剛的案例我個人覺得滿誇張的,這根本已經侵犯到個人隱私與個人的生理問題了,我覺得假如學校為了抓我穿便服抓我買菸,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了

    • @Moon-durnk-cat
      @Moon-durnk-cat 4 роки тому

      可是剛剛說詞是學生方的說詞,無法證明是否真的有埋伏一詞,說不定只是教官老師的定點巡邏

    • @allen6887
      @allen6887 4 роки тому

      @@Moon-durnk-cat 這種事一定有,以前我們那年代還有全校驗尿,都說是"隨機抽檢",但"很巧"某幾位特定學生三不五時就被抽。

  • @user-yu9mj2uu4e
    @user-yu9mj2uu4e 3 роки тому

    本號解釋影響的就是增加行政法院財源啊XD
    讓你們去提訴訟除了繳裁判費外若涉及到判斷餘地學生根本不可能贏XD,還有以學生那種論述能力豈能不找律師諮詢讓律師賺錢,若不找律師自己翻閱資料對於人民法治教育提升亦有幫助,這號解釋真的超棒!!
    你高一抽菸被記小過然後要先校內申訴,接著提訴願最後再提行政訴訟,對於法治教育100%有正面幫助,告學校不等於學校穩輸呀~

  • @yuuu0404
    @yuuu0404 4 роки тому

    沒有自由,哪來的思想,談什麼進步?保守的大人總是想維持現狀,這些人大多都是既得利益者,只有被管制的對象才會有推翻現制的想法。

  • @saku3829
    @saku3829 4 роки тому +3

    6:35 HOW哥客串

  • @user-rq1ne7wl6w
    @user-rq1ne7wl6w 4 роки тому +11

    我最不贊同D、學生就是要聽話,意見太多會學壞!
    也許就是如此的刻板觀念,讓現在的我們不太會去思考事情的對錯,而是盲目的相信法律、規範就是正確的。
    當學生們有權力可以透過行政訴訟爭取自己的權利時,會讓他們有更多的想法,也許就能發現各項法律、規範當中的缺失,進而讓社會更加進步。
    也許真的會出現那些鑽漏洞的人,但那也是他們去思考後才得出的結果,那麼...只要在發現後迅速補上漏洞,讓他們鑽鑽空子有何不可?
    另外C、公務員就是要為大眾服務,不然納稅養你幹嘛?
    雖然是服務民眾,但他們也是"人",基本的權利他們也都享有,憑甚麼為了服務大眾要犧牲自己?
    對於大法官們想落實自由和平權的精神,我們都看見了!

  • @mstorymstory
    @mstorymstory 4 роки тому

    如何做能讓國家更好,這才是中心思想,很多時候大家只是想要方便,而不是要讓大家更好,就像老師管教學生,只是想要方便,而不是想讓學生從根本變好

  • @arkM2001
    @arkM2001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確實,學士根本不敢
    被記大過要是內部提出
    學校用別的方法記過報復不就好了
    別人是大集團大公司
    提出來怎麼贏?😂
    “學校是大象,學士只是人類”

  • @user-wg8ek4eu3y
    @user-wg8ek4eu3y 4 роки тому +6

    想到以前因為穿運動短褲進校門就被記警告,覺得靠北

  • @butter1385
    @butter1385 4 роки тому +7

    不懂為甚麼男生一定要剪短頭髮- -
    所以現在我都不鳥生教的0.0

  • @yi-minyen446
    @yi-minyen446 4 роки тому

    希望可以做一集討論不適任教師無法淘汰的問題

  • @bohchen801
    @bohchen801 4 роки тому

    老師對管教學生及懲處有適當的判斷餘地,行政法院需給予教育人員判斷基本的尊重,但懲處顯有判斷瑕疵或明顯違法之處,且不予學生針對懲處反駁之機會而興懲處,學生得依訴願法第十條提起訴願,併提起行政爭訟。
    應該是這樣吧😂

  • @joeislin
    @joeislin 4 роки тому +3

    A.B.C.D 其實大多數的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不能一語蓋之。

  • @SKHsugarless
    @SKHsugarless 4 роки тому +4

    我是一位高中生 現在身處在108課綱中
    這國家的教育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這不是學習了 教育不是這樣的⋯⋯

    • @bruce1622
      @bruce1622 4 роки тому

      你認為的教育是什麼?

    • @SKHsugarless
      @SKHsugarless 4 роки тому +1

      bruce 學生能好好學習知識 學習生活技能
      學習專業相關事物 而不是什麼自主計畫 完全一頭霧水⋯⋯

    • @bruce1622
      @bruce1622 4 роки тому

      你們的自主計劃 是自己去學其他知識嗎?還是就把數學英文拿來這節課

    • @SKHsugarless
      @SKHsugarless 4 роки тому +2

      bruce 是自己去學東西 但是限制繁多
      而且增加這些東西 壓縮到原本主科的時數
      但是考試的量還是一樣多 惡性循環下 什麼事都沒有做好 ⋯⋯

    • @bruce1622
      @bruce1622 4 роки тому +1

      嘖真的不是很好,畢竟台灣還是在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時候,您好好加油吧

  • @jinglong1111
    @jinglong1111 4 роки тому

    校規裡最可怕的一條叫做"其他合併事項",我高中時同學因為"牽"腳踏車逆向走被用這條記警告,整個濫用到一個問號

  • @lucifinel7969
    @lucifinel7969 3 роки тому

    本就覺得該可以告了,家長老師都說現在我們的職業是學生,但我不那麼認為,又沒有薪水領,我們應該是一種交互的關係,但也僅此而已
    之前發生了一件事,我聽到一個老師罵班長「老師是你的長官,他犯錯也不能當場指正他,要事後委婉一點說」
    what???
    聽到這句真得很想給那老師一巴掌
    第1我不是你的下屬,不是來學校付錢給你無理取鬧的
    第2犯錯就該要改,我能理解委婉是種禮貌,但哪有還不能當場反駁的說法???那老師還真特麼大牌啊!錯就是錯對就是對,哪有那麼多廢話
    第3指是個人原因...沒人能當我的長官!!!

  • @sen-fr4hz
    @sen-fr4hz 4 роки тому +9

    講的好像當兵操一點我們國家的中將就不會叛變一樣
    虐還不是虐我們這些兵

  • @user-be5em2mo8z
    @user-be5em2mo8z 4 роки тому +12

    老師說真的沒啥專業 隨便念個教程就當老師的一堆 以前念書時就覺得老師思想很詭異 出社會發現更是這樣 完全跟社會脫節

  • @greencomet115
    @greencomet115 4 роки тому

    C
    其實不只是公務員,很多服務業也常常會遇到所謂的"奧客"
    都是源自於民眾"付錢就是老大"的奇怪觀念
    只是我認為這在公務體系更嚴重
    不只直屬長官會給壓力
    跟你完全不熟的機關研考、機關首長、民意代表......
    都會來跟你要報告給交代
    也難怪公務員會越來越保守
    因為幾乎沒有容許犯錯的空間

  • @user-eh8js6ke1m
    @user-eh8js6ke1m 4 роки тому

    B 我認為絕對是錯的 C有爭議
    B即使是囚犯 也應該保障他的人權,只應該受他刑法以內的責罰
    C 我認為最後一句的人民納稅養妳幹嘛? 這句很有問題 人民納稅不是為了養公務員 而是為了讓國家政府機關能夠運作

  • @user-cs5fs5zj7d
    @user-cs5fs5zj7d 4 роки тому +7

    勘誤一下
    684是說大學生基本權利(也就是指憲法的基本權)受侵害可以告
    不像是784放寬到所有權利哦

  • @user-lp5mc1bd7y
    @user-lp5mc1bd7y 4 роки тому +6

    B/D:犯人雖然是侵害他人權利的人,但還是要依照他的犯罪所做考量,假如過度限制犯人權利肯能會有更多問題發生,好險我國感覺上對犯人還滿好😅;雖然現在不是學生了,但在學生時期,只聽家人與老師話,導致沒什麼創造力,生活過也相當無趣,最後大學隨便填隨便讀後,岀社會發現自己一無所長也沒任何興趣其實還滿慘(ps後面只是對自己抱怨(。

  • @jethro0159
    @jethro0159 4 роки тому

    民主自由跟管理制度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就是兩個方向的存在
    如何取得平衡不只是上述四個單位才有的問題,在各種企業及小公司行號中都在發生
    若片尾舉的四個例子上
    個人認為 
    絕大多數犯人是因傷害他人權益才會被關,這樣的人不應該享有保障外,生在民主國家中的我們是應該都要受到保障的
    軍隊應視情況而做調整,或許應該加強的是第三方監督軍隊的系統且每年都應該由公民選出監督單位
    其他兩個單位本就該受到保障
    尤其是學校,仔細想想,以前在學校就覺得每間學校的校長都像是當地的土皇帝,
    教育部長督導時就像是土皇帝的老爸出巡,學生還要準備表演給這些人看,當時的我們完全不知道原因
    而校長只會出一堆規定
    例如:服儀不合格要罰錢50元這對當時學生很有威嚇力雖然一下子就解除規定(應該是家長抗議)、要求學生寒流來時也不得將高領毛衣穿在校服內

  • @huropjohe2922
    @huropjohe2922 4 роки тому

    校內申訴管道沒人用,是因為根本就沒用啊。
    老師可以壓著所有人,警察難道要打一般人,座學生心累,做老師前因該要知道身為老師的責任,想要想對簡單的方式解決問題,當然會覺的正常的規律很複雜麻煩啊,而且有些學校的校內勤務規劃很爛,所以根本無法互相配合,基本上就是你學生要要求什麼,就必需幫學校解決一大堆問題才有資格

  • @ggkgkjgjhj1692
    @ggkgkjgjhj1692 4 роки тому +4

    那兩位學生應該去當律師!!!

  • @J7caker5410
    @J7caker5410 4 роки тому +3

    抽煙!叫衛生局直接來開單!

  • @travolf889
    @travolf889 4 роки тому +1

    說實話,小時候遇過越機掰的老師和父母,長大後才越懂得珍惜民主和自由😂
    #體驗過小的威權才懂得抵抗大的威權
    #但是要熬過這段時光還真的難
    #樂見這次釋憲的結果

  • @oxymorondivinedichotomy4186
    @oxymorondivinedichotomy4186 4 роки тому

    E、以上四種特殊權力關係皆不認同
    軍人必須服從、犯人必須受罰、公務員必須成為國家機器、學生必須被管教
    以上不管是哪一種關係
    都是預設了人類生來就具備有這些劣根性(跟宗教認定人生來就有原罪的思想毫無差別)
    並且必須透過某種損害個人權利的手段
    才能「教化」該人如何去遵守法律,從而達到抹煞個人自由意志的目的
    這種信念或許有鑑於管教者的無能、傲慢、漠視個人的尊嚴等情形而無可厚非
    畢竟生命就如同洪流,沒有人能抵擋,卻總是有獨裁者想掌控祂
    我作為自由生命奔流當中的一小滴泡沫
    無論如何都無法贊同國家以任何一種形式的關係掌控所有的一切
    我並不是無政府主義者,但是如果沒有了威權體制
    這世界依舊保有其秩序與美好,那我們為什麼需要威權體制?

  • @user-ng5ki6nr4k
    @user-ng5ki6nr4k 4 роки тому +3

    老師 心超累💔

  • @ΣΧΜΛΓΛΤ
    @ΣΧΜΛΓΛΤ 4 роки тому +8

    如果學生是成人那還沒話說,問題是心智不全,想要享受權力又無法承擔其後果、義務。實在沒理由不用校規管束,不然既然人人平等,為啥需要有監護人這個角色。

    • @theresabrock9494
      @theresabrock9494 4 роки тому

      同意

    • @a7040k-fedafasha
      @a7040k-fedafasha 4 роки тому +2

      紫珀 不要搞笑了,裡面都是說校方未依照程序處理,沒有不能處理,也就是說,以前老師在學校當神,最後就是叢林法則,有能力的小孩找立委議員,沒能力的小孩就是砧板上的肉。
      現在老師起碼要按照規定走程序而已。

    • @ylk74915
      @ylk74915 4 роки тому

      你想太多了.....
      你有進入職場嗎?
      只是多一項叫做校規執行同意書
      叫學生與家長看過後簽名
      然後校規還是要遵守的
      所謂能告不代表你告的成
      只是學校在執行校規前有告知的義務與責任
      我是做工地的
      我簽過工地危安同意書
      在公司上過所有勞安課程後 簽名
      你如果不遵守上面的規定
      就是後果自負(包含死亡在內)

  • @user-cx3ew5sl2p
    @user-cx3ew5sl2p 2 роки тому

    憲法大於法律大於行政命令/規定
    老師具有公益性、社會期待性 故 有合理期待其應具有進步性及專業度 對於教育制度的變革或社會進步帶來的學生問題應予以審思 而非 蕭規曹隨 畫地自限

  • @reork0112
    @reork0112 4 роки тому

    當底下的人學會了思考且有了更多的權力
    位於上層掌握大權的人就開始擔心自己的權力是否會受到動搖
    至於上層的人會做出什麼事情來應對
    看看左邊鄰居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