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王婉諭憶小燈泡案:理解但無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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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0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356

  • @newsebc
    @newsebc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死刑「有條件合憲」王婉諭憶小燈泡案:理解但無法支持
    news.ebc.net.tw/news/society/443787

    • @adobe5383
      @adobe53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newsebc 什麼鬼話理解個屁

  • @先生-i9i
    @先生-i9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82

    憑什麼廢死是那幾個人決定的?敢不敢公投?

    • @阿春不乖
      @阿春不乖 Місяць тому

      沒有足夠的智慧判定

    • @珍惜淚
      @珍惜淚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到最後 會變 私刑正義 自己報仇

    • @糖糖飛天糖果
      @糖糖飛天糖果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公投民進黨千秋萬代,萬年執政。

    • @糖糖飛天糖果
      @糖糖飛天糖果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大家都是這麼說反對死刑,難還選民不知道民進黨是廢死的嗎?還道選民不知道教改有問題嗎?難道選民不知炒房價的民進黨,難道選民不知道台灣的人口危機嗎?有人在意嗎?大家最後乖乖投給民進黨,下次還是民進黨當選,你信不信。

    • @先生-i9i
      @先生-i9i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糖糖飛天糖果 不是喔。我是支持民進黨的,但我也不支持廢死喔!

  • @mingtsunglee4966
    @mingtsunglee49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77

    但妳還是支持民進黨! 真是不懂!

    • @儲辰郡
      @儲辰郡 Місяць тому +26

      她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就只想當官

    • @victorchen5720
      @victorchen57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找个政党和你意见100%一样,是不是要自己建个党,幼儿园小朋友吗?还是装不知道

    • @menwu2864
      @menwu28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victorchen5720蛤??他現在不就是時代力量黨主席嗎

    • @victorchen5720
      @victorchen57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真是小朋友,党是一群人的集合,以为都和中共和白莲教一样,一个政党,什么东西。

    • @judy2037
      @judy203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靠女兒當官的

  • @嫣然-i8p
    @嫣然-i8p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5

    少假惺惺啦. 本來大家是要妳能改革司法的, 結果妳是蔡英文同路人, 根本在政治路上沒有作為

    • @鄭雅靜-p7e
      @鄭雅靜-p7e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司法不是民進黨說了算,少牽拖

    • @吳承祐-o5o
      @吳承祐-o5o Місяць тому +25

      @@鄭雅靜-p7e
      司法不是民進黨說了算嗎?
      青鳥還在自欺欺人喔?

    • @syhz8495
      @syhz849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鄭雅靜-p7e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現在的司法就是民進黨說的算

    • @jlch8394
      @jlch8394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大法官不就是執政黨總統任命的嗎

    • @林震穎
      @林震穎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鄭雅靜-p7e 司法也是政治的一環誰執政就能給司法強大的影響力,一切不過就是一場交易請面對現實

  • @王志宗-c4j
    @王志宗-c4j Місяць тому +46

    如果被害死者同意廢死,那我也沒意見,怎麼注重在殺人犯的人權,那死者呢?他們的人權在哪?殺人又那合乎憲法了

    • @Kiwi-uf1gc
      @Kiwi-uf1gc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在那些人的眼中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 @oginochihiro3000
      @oginochihiro30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死刑不算殺人嗎?死刑又那合乎憲法了

    • @Kiwi-uf1gc
      @Kiwi-uf1gc Місяць тому

      @@oginochihiro3000 那些是垃圾,當然不是人

    • @成成-q1t
      @成成-q1t Місяць тому

      民進党獨裁者政府
      鼓勵殺人

  • @chihhsienhung5997
    @chihhsienhung59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80

    燈炮媽???這又是玩那一套 不是綠色支持者嗎??還是冰冰姐又夠力!

    • @HelloHanni555
      @HelloHanni5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雜草永遠只會二分法

    • @吳承祐-o5o
      @吳承祐-o5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HelloHanni555 綠燈媽媽這幾年本來就是依靠民進黨呀~

    • @HelloHanni555
      @HelloHanni5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吳承祐-o5o 用腦犯法?

    • @吳承祐-o5o
      @吳承祐-o5o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HelloHanni555
      🥱小綠燈媽媽名聲在外還怕人講?

    • @HelloHanni555
      @HelloHanni5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吳承祐-o5o 嗯嗯,看來雜草用腦真的犯法

  • @林子貴-d1k
    @林子貴-d1k Місяць тому +32

    死刑,不代表它不是民主國家。同樣廢死刑,不代表它真的民主。

  • @TheMikichen
    @TheMikichen Місяць тому +97

    公投廢除大法官制度!

    • @Gin-sersn
      @Gin-sers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1

    • @frankyguo
      @frankygu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反正政府很愛民意依歸嘛?乾脆公投死刑存廢?

    • @oginochihiro3000
      @oginochihiro30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那乾脆廢除六法好了 你在追求的是極權的人治台灣嗎

    • @frankyguo
      @frankygu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oginochihiro3000 應該說是沒有法治的地方,極權就還有人管事了。像對岸,我不要。

    • @oginochihiro3000
      @oginochihiro30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frankyguo對啊那就請上面這些人尊重司法好嗎🙄

  • @鄭乃榤-p9g
    @鄭乃榤-p9g Місяць тому +70

    無腦到跟加害者們狼狽為奸?

  • @許經理-e2n
    @許經理-e2n Місяць тому +63

    原來失去政治舞台後,才有反廢死的感覺。

    • @阿春不乖
      @阿春不乖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酸有用嗎

    • @戴廷育
      @戴廷育 Місяць тому

      小燈泡是很久以前且重大的案子喔

    • @lisarl2344
      @lisarl2344 Місяць тому

      記得她一開始是支持廢死的
      但是發生那件事後慢慢才意會到國家其實什麼都不能給她,廢不廢死都不會對受害人家屬有一點慰問,廢死只是能讓加害者好過點,後來才轉不支持廢死
      講實在的廢死通常只是某些人因為宗教因素覺得人不能決定人生死的自我感動產物

  • @zhiqiangliu2859
    @zhiqiangliu2859 Місяць тому +55

    你女兒的仇都沒報,得了權力利益後卻跟民進黨同流合汙你的嘴臉真讓人痛恨

    • @ssrtea
      @ssrtea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生活嘛~

    • @劉立中-g7w
      @劉立中-g7w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ssrtea 掙錢嘛,不寒磣。🤑

  • @鈺婷邱
    @鈺婷邱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我反對廢死,不喜歡演戲

  • @方麒程
    @方麒程 Місяць тому +44

    死刑一種威懾!沒了死刑那還怕什麼? 法律不就是 保障守法的人民嗎 !怎麼去保護罪犯呢?

    • @HelloHanni555
      @HelloHanni5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鞭刑才叫威懾

    • @天官賜福太子
      @天官賜福太子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因為他們心裡其實與罪犯共情

    • @oginochihiro3000
      @oginochihiro30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法律不是保障守法的人民 而是保護人民

    • @鄭雅靜-p7e
      @鄭雅靜-p7e Місяць тому

      @@方麒程 以前姦殺分尸也很多啊,有死刑也沒在怕,反而連續殺人,跟鄭捷一樣求死

    • @adobe5383
      @adobe53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oginochihiro3000釋憲個屁大法官玩文字遊戲,當今執政黨修憲是殺人犯的靠山

  • @386max1
    @386max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死刑没办法解决问题,但是能解决有问题的人。

    • @maggie198333
      @maggie198333 Місяць тому

      冤罪呢?

    • @edkoven
      @edkoven Місяць тому

      @@maggie198333 死刑超嚴苛, 證據有一點瑕疵就不可能判死刑. 現在實質廢死, 這些本該判死刑的人十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了.

    • @酒杆湯妹某
      @酒杆湯妹某 Місяць тому

      ​@@maggie198333有問題的就不應該判刑

    • @JackiePan-qz7oh
      @JackiePan-qz7oh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maggie198333當街殺人這麼明顯的應該沒有冤枉了吧

  • @蟻天海殤君
    @蟻天海殤君 Місяць тому +26

    讓妳當立法委員是要妳替所有被害家屬們出聲,爭取正義公道
    結果反過來變成是替當權者出聲,幫當權者摸頭被害家屬,這樣作妳對得起死去的那些被害人嗎?

    • @tien-tien-0806
      @tien-tien-080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如果你只要一個立法委員改變整個體制,會不會太強人所難,我們的國會不利小黨,更何況是非屬於她的政黨過半,這一屆國會她也沒有在裡面了,是要怎麼一己之力改變?
      在這個時候檢討受害者有比較好嗎?

  • @smalloxytb
    @smalloxytb Місяць тому +56

    變成小綠後能理解😅😅
    可憐了小燈泡

    • @鄭雅靜-p7e
      @鄭雅靜-p7e Місяць тому

      @@smalloxytb 能夠理解但不能接受對方沒死

    • @shanduifaka
      @shanduifaka Місяць тому

      “能理解”从她嘴里面说出来,在我们正常人看来才是最不能理解的

    • @鄭雅靜-p7e
      @鄭雅靜-p7e Місяць тому

      @@shanduifaka 理解只是嫌犯就算是死,也不能還他女兒,但沒說要廢死,總不能帶著仇恨過一輩子,一堆人就裝善嘴毒攻擊媽媽,人心險惡嘴巴毒

  • @kenyu1720
    @kenyu17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王婉諭 下去啦!!

  • @劉文成-c3k
    @劉文成-c3k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反對廢死。法官請保障國人。不要保護壞人。

  • @天天-x9k
    @天天-x9k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法務部部長簽署執行命令執行37位死刑犯,不然不要佔位子。不夠資格擔任法務部部長

  • @f120702921
    @f12070292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什麼叫有條件?那些殺人犯當下會有條件殺人嗎?妳們這些廢死的都沒想到被害人家屬有多悲傷!

  • @user-pg2mx4tu1n
    @user-pg2mx4tu1n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理解是因為顏色,無法支持是心痛媽媽的心聲⋯⋯內心深處在拔河,好辛苦

  • @我叫賈斯博不是賈伯斯
    @我叫賈斯博不是賈伯斯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大家給你四年機會,妳做些什麼事!?, 結果你在那邊批鬥政敵,剛好而已~

  • @stchang812
    @stchang812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的論述是詭辯!死刑本來就是要解決有問題的人!

  • @TEST-l7y7x
    @TEST-l7y7x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假民主、假仁義、假仁慈,如果大法官有權判定是否合憲,並只要幾個人就可以改法規(有條件合憲),那你們幾個大法官也釋憲廢除立法院好了,由你們幾個大法官來立法就好。你們這些大法官有能力去決定死刑是否合憲,你覺得死刑是魔鬼,那殺人的罪犯不是魔鬼嗎?!既然有能力決定死刑是否合憲,那你們就要有能力預防殺人事件發生,你們更要去譴責世界上所有軍事造成死亡的國家(包含:美國、以色列...)。

  • @小真先生-e2t
    @小真先生-e2t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

    吵死刑吵癈死沒用的.我是不知原因.但是能與民意相反.硬要癈死.一定是夠大的切身關係或利益.才硬要癈死.

    • @sinkirhong4466
      @sinkirhong44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是, 廢除死刑沒有人得到利益, 只是那些高唱人性尊嚴的人自認他們的人權思想比我們凡夫俗子進步, 死刑太野蠻了, 又不能解決再有人被殺的問題, 所以他們看不下去, 要我們大家遵守他們對進步人權思想的看法, 他們認為他們在做拯救人民野蠻思想與行為的工作, 如此而已!
      至於誰是誰非, 支持死刑才對, 或廢除死刑才是進步, 連神都不敢判定吧??? 這個社會有夠多的對話與討論了嗎? 沒有, 就是大法官和廢死聯盟急著非要趕快廢除死刑, 搶救死刑犯的性命下來的急迫性而已!

    • @TWAFT1
      @TWAFT1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一定, 還有更多的是自以為清高的一群偽善者, 我覺得這應該也是種心理疾病

    • @小真先生-e2t
      @小真先生-e2t Місяць тому

      @@sinkirhong4466 少數人那能影響執政著的決策.是執政者要癈死.那聯盟只是吸引炮火用的.根本沒力量

    • @酒杆湯妹某
      @酒杆湯妹某 Місяць тому

      廢死聯盟有拿政府補貼的

  • @meichiekung
    @meichieku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27

    鱷魚的眼淚!

  • @fangverne6287
    @fangverne6287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法律是人類創立的,為的是要公平正義,今日大法官自以為聖人,罔顧被害人家屬一輩
    子的痛,那就是等於這些死刑犯的共犯。呼籲公投直接廢掉這些大法官,使其走下神壇,並修法從今以後一律強制與主張廢死的大法官同住,並溯及既所有仍在世主張廢死的大法官。

  • @paramivm3
    @paramivm3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大法官說的一致決,條件太極端了,幾乎形同廢死,在摘要第一項卻直言憲法存在死刑,很矛盾。我想社會的公約數應該是合理審判,嚴格辯證,完成配套,依規執行。不是極端有無二元,實務配套還是很重要。

  • @鄭勝翰
    @鄭勝翰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革命時代來臨了,改朝換代啦

  • @方麒程
    @方麒程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死刑沒法結決問題?那麼問題要怎麼結覺問題呢?法官認為呢?

  • @冬姐的肚兜
    @冬姐的肚兜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站在旁邊看殺人犯砍女兒頭的人 你自己都不作為了 為什麼期待法律幫你報仇雪恨

  • @珍惜淚
    @珍惜淚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希望 之後的受害者 都是廢死聯盟的家屬。
    感同深受 才不會在那邊瞎挺廢死

  • @秀人-t8n
    @秀人-t8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說死刑沒法解決問題所以支持廢死真的智商堪慮 按照這個邏輯 抓壞人不能杜絕壞人乾脆不抓了是吧? 抓車手不能解決詐騙也乾脆不抓了是吧?重點是這種邏輯竟然還有人支持 😑

    • @風馳電掣
      @風馳電掣 Місяць тому

      真的~很認同你的想法~~~那些支持廢死的,真的不知在想甚麼,也許只有他們身歷其境,才能明白,支持廢死的想法是錯的...

  • @miss.a-gwai7272
    @miss.a-gwai72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納稅人給妳四年的錢 其他受害者家屬沒有

  • @黃興興-d5v
    @黃興興-d5v Місяць тому +27

    選民進黨的百姓要負責任

  • @陳凱廉
    @陳凱廉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大法官判民進黨要下台!換國民黨執政!大家下屆記得要政黨輪替!

  • @WatchTaiwan-OPK
    @WatchTaiwan-OPK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不知道妳是理解什麼?

  • @未忘
    @未忘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民眾:為什麼欺負善良百性?
    法官:因為善良的百姓,不會報復,但黑勢力就不一樣了。懂?
    民眾:看你....牙齒白....。

  • @圓春吉
    @圓春吉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除非王婉諭本人能親自示範如何教化殺害小燈犯的兇手,讓我們看到有成功教化的範例才會更好,不然每次聽你講這個題目都不了解你想要的是什麼,反而會讓人懷疑你總是再用假象的道德溫柔來包裝你的政治目的。
    而我反而認為死刑才是對於被害者與加害者是一種溫柔的行為,不只是對害者的親人能有一些正面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很多加害者的家人們根本也無能力為這樣的加害者親人付出任何愛的行為,不少加害者的親人也支持死刑,其實加害者的親人也很痛苦更無力照顧重刑犯家人的人生,重刑犯的人生只會讓家人持續的蒙羞,死刑才是讓雙方強迫忘卻傷痛最直接面對的方式。

  • @KennyChan666
    @KennyChan6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笑死,同為受害者的家屬
    為什麼妳可以站在死刑犯的角度去想
    卻不願意站在受害者家屬的角度去想
    知不知道妳這種行為等同再插受害者家屬一刀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妳不能代替其他受害者家屬決定任何事情
    妳能寬恕殺妳小孩的人,但不代表妳可以替受害者家屬原諒侵害他們家人的死刑犯
    別把自己想的很偉人,做人要有同理心,但妳站只願意站在天秤的另一邊
    妳這種話對受害者、受害者家屬是極其不公平的言論跟行為

  • @chriscar1090
    @chriscar1090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這個媽媽讓人覺得噁心,請新聞的時候變聲及打馬賽克,如果今天有人動我家人,我絕對不可能這麼冷靜談什麼狗屁原諒

  • @俞竟
    @俞竟 Місяць тому +14

    為了權利.忘了自己親生骨肉:可恥

  • @胡宸溍-g7w
    @胡宸溍-g7w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當政治人物後,甚麼都可以理解。
    現在感覺不像受害人。

  • @林林-w5i
    @林林-w5i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之前聽聞同仁的朋友(法庭書記官)為何放棄當法官(有考上)她說台灣法官不敢判死刑(怕死錯人),所以才會一直出現改判無期徒刑的情形

  • @夏天-x3l
    @夏天-x3l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當初選妳是為了司法改革 自己捫心自問對得起小燈泡、那些被害者家屬嗎?

    • @鍾月娥-l8r
      @鍾月娥-l8r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民進黨能給小燈泡媽好處
      你能嗎?
      這才是重點

  • @michaelggc
    @michaelggc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不能死刑,無期徒刑是可以假釋的,那誰能接受,要馬你就終身監禁,加每天鞭刑一下!

  • @aabbabc777
    @aabbabc77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廢死聯盟強調死刑無法解決問題 但廢除死刑跟解決問題根本沒有關係… 解決問題應該是教育跟社會福利 跟廢死有什麼關聯? 死刑只是維護社會秩序跟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 @揚華-o4i
    @揚華-o4i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魔鬼袒護魔鬼,正常!一直到全地球成為魔界!眾人皆成魔鬼!

  • @rich980538
    @rich98053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是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避免以後一樣的問題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

  • @蔡惠文-t7h
    @蔡惠文-t7h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政府崇尚人權不意外!後續殺人案有增無減。

  • @bc24551
    @bc24551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最少其他孩子在安全上少了一個又一個重大威脅,難道這樣不值得嗎!?

  • @惠惠-y4u
    @惠惠-y4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簡直就是亂來如果被殺的是你妳的家人這些大法官做何感想殺人本來就要償命

  • @frankyguo
    @frankyguo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看來是支持私人正義的時代要到來了?會是筆好生意呢。很大的產業鏈呢。

  • @謝千棋-h8f
    @謝千棋-h8f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這位小燈泡我真的覺得很可憐被壞人宰的時候她老母在旁邊看想著女兒死會給她什麼好處小燈泡希望你下次投胎別再找這種毫無良心的老母

  • @shadow6016
    @shadow60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你們台灣好棒,總能創造出兩邊都想討好的說法

  • @賴明智-i5s
    @賴明智-i5s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阿彌陀佛。

  • @蔡蔚泰
    @蔡蔚泰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所以藍綠禮讓燈泡媽,燈泡媽一次都沒去過法制委員會....

  • @哈囉-m9e
    @哈囉-m9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法是人定的,人民是一群人,當多數人反對,而少數人卻一意孤行。
    今天是公司行號就算了,畢竟出錢是老闆,但是今天是國家,人人都有繳稅金,在多數人民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變更死刑的判定⋯⋯
    這不是獨裁嗎?
    還是要拿民選總統就代表多數決來壓人民?

  • @zz01369
    @zz01369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這就是妳支持的民進黨

  • @wadezhang9607
    @wadezhang9607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支持昔日的燈泡媽,但無法支持現在的這位政客

  • @夕鶴-h2n
    @夕鶴-h2n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雖然也是支持死刑,但看了詹森林大法官的不同意意見書後,也能理解為什麼他們會做出這種決定。

  • @邱文昌-z8g
    @邱文昌-z8g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撥法官們的薪水去養那群人渣啊,誰判的誰養

  • @游勝峰
    @游勝峰 Місяць тому

    加油王委員

  • @weiwei4933
    @weiwei4933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大家謝謝法官才對,沒有死刑了,有仇報仇想怎樣做都行

  • @yesno663
    @yesno66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根本變相廢死了嘛,明明大部分的人反對廢死

  • @楊昇達-k5x
    @楊昇達-k5x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總有一天一定會遇到敢私下制裁

  • @林錫德-s7k
    @林錫德-s7k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死刑合憲不執行等於實質廢死

  • @李宗龍-w2e
    @李宗龍-w2e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獨裁硬幹,藐視民意

  • @JackSu1218
    @JackSu1218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要廢死可以, 但總是要給配套阿,
    本該判死的人改成無期徒刑,
    一切的費用是不是由他家人支出?
    然後不得假釋是基本的吧!
    現在什麼配套都沒有,
    單純一個廢死造成的是社會上更多的恐懼與不安跟不平,
    這樣合理嗎?
    更甚者,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在獄中是不是應該有些基本的逞罰機制?
    不然整天不愁吃穿的賴在裡面等死合理嗎?

  • @謝靜宜-w4q
    @謝靜宜-w4q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她不是支持民進黨嗎?
    那等於讚成他們的做法阿?
    有替妳的孩子想嗎?現在才來哭😂

  • @八岐邪神-b3r
    @八岐邪神-b3r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我覺得廢死這類人思想都很其奇琶 不能讓這類人擔任重要職位或掌權

  • @medicalcorporal6310
    @medicalcorporal631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殺人犯殘暴對待無辜的人,受害者的家屬要殺人犯一命換一命,可見人是殘暴的。

  • @曾穗蘭
    @曾穗蘭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太慢了,妳已經傷了了支持妳的心!

  • @莊光后
    @莊光后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大法官無法解決司法問題,因此合憲下,我們給更有法律常識的人員就任,合理

  • @洧-y3l
    @洧-y3l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他們看到了商機,在跟殺人犯說。11個法官你只要收買其中一個就好了

    • @家榕夜
      @家榕夜 Місяць тому

      對欸 這個切入點很讚

  • @張利忠-h2w
    @張利忠-h2w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等同讚成廢死,重點是立法院的所有委員應該將刑法修正,廢除無期徒刑將刑罰年限改為無限大,例如將犯罪者判一百年或兩百年等同死刑,這樣大家都能接受也沒有死刑的問題以上不適用服期刑二分之一或假釋,這是立法委員應該馬上做的事情

  • @度咕-d4u
    @度咕-d4u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太假了吧。小燈泡媽 有沒有想過 雖然其它孩子不一定能全部安全。
    但是想殺人的 知道自己也是死。 至少減少事情發生。

  • @teana8178l
    @teana8178l Місяць тому

    哀..沒發生在自己家人時事廢死支持者,結果居然報在自己的身上,變成死刑支持者...這就是上天要你感同身受一下...

  • @GIBSONJOE100
    @GIBSONJOE1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還在吃自己小孩的人血饅頭?

  • @wtf55
    @wtf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這傢伙也是很會演啊,好了啊!現在妳是切身的受害者,要你表態啦?怎麼辦

  • @潘春延-r6p
    @潘春延-r6p Місяць тому

    政府應該先把替代死刑的方案做出來,再來跟人民談廢死吧?例如關到死不得假釋,奴役到死之類的

  • @夏天等待
    @夏天等待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請記住燈泡媽一家以前是廢死盟的。

  • @福成-d6w
    @福成-d6w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天下父母心!母淚滴滴愛!父母恩情卡大天。

  • @ms-er9mm
    @ms-er9mm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還在消費小燈泡...這個媽媽有夠扯...

  • @spliao9485
    @spliao9485 Місяць тому

    吃頭路的人要聽老闆的話,他的老闆是由國人選出來的,法務部本可依法執行槍斃
    ,可能聽命不得執行?認命吧。

  • @PP-lz8vu
    @PP-lz8vu 16 днів тому

    不值得同情

  • @xiaochen615
    @xiaochen6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一命抵一命😊其他廢話都是多餘😊非常公平😊

  • @黃春金-u7w
    @黃春金-u7w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可以公平

  • @pikapika7609
    @pikapika76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死刑,解決不了問題,但可以解決一個有問題的人。」說得好!!💁🏻‍♀️
    但比起死刑,我比較支持「鞭刑」或「你怎麼傷害受害者 我們就怎麼傷害你」刑!! 🥰🥰🥰
    直接死刑 其實感覺有點太便宜他們了⋯ 🤔

  • @afly458
    @afly45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真是王邪教,死刑是維護中華文化5000年歷史的基本治國準則,從國高中、大學國文裡所學,儒家、道家、法家歷代各朝...等,都有寫到嚴刑峻法或思想,廢除死刑就是抵觸那些文化制度,那我們讀那些古文要幹嘛!直接廢掉不就好了,從小的灌輸的觀念就是伸張正義、維護司法,包青天嚴懲惡人不就為了,維護社會制度不被破壞!防止人民反撲朝政,干戈起義嗎?
    不用學西方那一套,他們又不讀我們的歷史國文,且他們的文化、精神、人文思想與中華是不同的。

  • @tien-tien-0806
    @tien-tien-0806 Місяць тому

    看到一堆檢討受害者的評論,這個社會要討論死刑的路途還很遙遠……

  • @GIBSONJOE100
    @GIBSONJOE1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不會在戰時接受這種反民主政體的徵召

  • @謝靜宜-w4q
    @謝靜宜-w4q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你對的其你的孩子嗎?

  • @yufish9208
    @yufish92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還理解喔?理解個屁啦!

  • @abolic1214
    @abolic12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來愛買最划算

  • @eddie3b8
    @eddie3b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殺人犯被處刑我的孩子就安全了嗎?
    回答你:至少少了一個炸彈,未來別人家的小孩不會因這個犯人而死

  • @kanediasw2984
    @kanediasw2984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然就流放
    直接逐出國家

  • @李拱勳
    @李拱勳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 @謝千棋-h8f
    @謝千棋-h8f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你相不相信給她個部長叫小燈泡再死三次她都沒意件

  • @shunya9549
    @shunya9549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有條件合憲〞本身這個說法就是違憲。因為死刑是否合憲或違憲是要來審核憲法本身的立法精神與法條來判斷,所以謹能就憲法本身來審核或釋義,怎能自己又加了個「有條件」這個說法,這不就等於你不去就憲法法條的精神去審核,而是自己又另外立法設了個條件來成為死刑的標準嗎?你既說死刑不違憲,那如何又去立法來改變死刑的條件呢?那這整個釋憲的過程根本就是個晃子,你只是另外立法來達到廢死的目的而已,這根本不是釋憲。老百姓又被唬哢了!還有你另外立法是要送立法院審核的,不可以來帶在釋憲的過程中直接就立法,司法院沒有立法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