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廢死辯論有感 ➤〈時事憲法解析〉

Поділитися
Вставка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9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7 тис.

  • @melonwater2261
    @melonwater2261 Місяць тому +75

    太不可思議了,我竟然認真聽完湯教授授課!
    我覺得湯教授在解釋時,很簡潔明瞭,不玩文字遊戲!
    謝謝湯教授!

    • @黃金可魯
      @黃金可魯 21 день тому +1

      要留的內容跟你一樣,我竟然看完了

  • @kuko0911
    @kuko0911 Місяць тому +495

    學生能有這樣的老師真的很幸福,要珍惜,
    現在台灣司法已經有太多有政黨立場的法官了...

    • @小多-w7u
      @小多-w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真正的經濟並非利潤,而是改善人類生活的一切,知道維納斯計畫嗎,知道雅克·法斯科這個人嗎,時代精神運動有幾百部影片,可以去看,裡面有解決方案,,我不要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那過時的東西,應該要進入一個跟以往不同的體系,請問您知道雅克·法斯科,還有邁克爾泰林格 Michael Tellinger這些人嗎,我不懂英文,應該還有很多影片沒弄上中文字幕,不知能不能翻譯一下,雅克·法斯科說:沒有什麼所謂的人性,假如人性沒被改變我們還會住在山洞裡,這一切都是從環境習得的,大多數人不知道何種力量塑造人類的行為,再說這就是所謂的人性,人們常用人性這個詞語,因為他們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不經思考,用貧乏的知識衡量事物,然後說人性如此,人天生是貪婪的,彷彿他們好像對人性很有研究一樣大部分的人好像認為有一份工作很自然,有誰規定來到這世界上要每天工作賺錢,用錢去購買原本能夠免費取得的東西,大自然的風從未跟我們討過一毛錢,太陽也不會像我們索取每一絲光線的金錢價值,人類自以為聰明及文明,但卻在免費提供所有事物的星球上付錢以求生存,但我們卻身陷債務泥沼,金錢並不讓世界轉動,看一張美麗的地球圖片,你能在那張圖片上看到錢嗎,大部分的人都被金錢奴役,錢只不過是人發明出來的一種概念工具,他應該被我們所使用,其他先進星球文明的人也沒有像地球人整天工作8到10小時像奴隸一樣日復一日只為了一點微薄的薪水,帶薪奴隸制,現有的勞動系統才是真正懶惰製造者,錢沒做什麼事,是人類做了這一切,是現在的體制造成讓人變成懶人,每天做著為了賺錢而重複的工作當然會變得很沒有動力,被強迫做著工作會降低人的內在動機,學對自己有興去的東西,無論是醫學,植物學,電學,化學,農業,天文學,海洋學,因為是自己有興趣的東西會想更了解更深入,當人們衣食無憂就會自己去工作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當人們沒工作需要之後動機多到數不清會有成千上萬未解決的問題等著你去做,在古代科技落後到了一座島沒任何技能,當然要辛苦栽種植物水果種地,可現在在這個時代已經不一樣了有高科技自動化生產出數量龐大的商品提供給每一個人,如果太空项目发布的技术能够根据人的需求制造出任意实物,只需摁下按钮就能得到,那会有何影响?如果有物質複製器免費創造衣服和食物這種技術,那將對人產生何種影響?迈克尔·泰林格:這個問題很好,我已經思考了很久。这個時候就要看人的性格了。儘管我會想要用物質複製器為我制造任意东西,但我還是享受烹飪的过程。我喜欢自製櫥俱因為我喜欢木頭的味道。或者我喜歡釣魚。我喜欢那些可以運用與生俱来的才能和天赋得到的东西。不然我除了一槍把自己崩掉外还能做什么呢?我觉得我们活在世上是為了體驗所有密度,氧氣,水,重力,體驗這樣的地球,享受所有美麗的事物。這是我们應該做的。每個人生来都有非常獨特的才能。這是我们應該做的。所以你可以選擇使用物質複製器来做一條褲子。你會更樂在其中,你會為此跟母親、祖母或者裁缝交流,為了做一身漂亮的新衣服,用大麻纖維和其他可生物降解、無毒、可回收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都来自地球,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因為這才是我們之所以在這裡體驗這一現實的缘故。當我們的需求得以满足之后,才會接下来决定做什么。真正的經濟體系並不是基於交換金錢和勞動已得到薪資的體系,這是我們從歷史傳統中人為創造出來的,當我們隨著時間推移而學習,就會演變成我們現在世界處境, 真正的經濟概念及管理地球本身,正形成於公眾意識中,真正的經濟體系是管理這個我們擁有的家庭,恰當的管理是一種技術導向,滿足人類需求的是一種技術導向,就像我們有特定的設計, 去建造一架飛機一樣,你不能有太多的偏差,否則就會傷害飛機的性能,我們必須利用技術去建構社會,我以前有跟別人聊過,我說每個人做不一樣的工作,每個貢獻都是為等值的,她說工作不能為等值報酬不能為一樣,他好像不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不要金錢,每個人都能獲得生活必需品,地球上的資源是大家共有的,不是因為你比較有錢比較努力富有就拿比較多,窮人沒錢不努力就不能取得明明有足夠資源還不能讓人取得規定一定要用到錢,假如資源都充足的話, 還有很多人好像都假如有2個人都做這為了賺錢而重複毫無意義的工作,有個做比較少的人拿比較多報酬,做比較多的人拿比較少報酬,大家好像會很不滿,可我不覺得會怎麼樣,我不在意那種東西,因為大家都是做著自己不喜歡為了賺錢重複毫無意義的工作才會在意報酬,如果是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喜歡的事情就不會在意那種東西,我不知怎麼表達才好,如果未來機器人做的速度比較快做的產量比較多,人類做的比較少拿比較少報酬,明明有足夠的資源難道要因為人類做的比較少拿比較少報酬就不能來取得本應該可免費取得的東西,雅克.法斯科說機器的用途不是把你的工作搶走,如果他們造出來的速度比你快,我們就不需要你們去工作,事實上我們不想要你們在工廠工作,我們想要你們回去學校學習任何你感興趣的東西,任何你認為你想學的東西,還有有人認為沒工作的需要會讓人變懶,沒任何動機參與社會的任何相關事務,我覺得那是在資本主義驅動系統理的現象,可是就算人會變懶,那種事等以後再說,先用高科技設計一個城市讓每個人都能免費取得生活必需品,人們必須得到生活必需品,否則人們會受苦,很多犯罪都會降低,不必制定相關法律,然後想出新的激勵機制,然後慢慢地擴散到其他城市,其他國家,還有大家好像都有一種來到這個世界就是要每天努力工作賺錢這種想法為了生存死命掙扎,人真正需要的是乾淨的空氣,水,可耕地,醫療健康保障,取得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相關教育,與其給人錢還不如教導他生存方法,雅克.法斯科說過所有的政治家,律師,商人都會被淘汰掉,公共利益需要與個人利益重合,也就是說,當我發明了某種東西,我會把它分給每個人,帶給他們藉此改善利用的機會,發明不是通過商標和專利獨享其好而是分享給所有人,每次當別人發明新東西,或創造新事物好主意,這同樣也能帶給我好處,突然間人類將真正團結如一,這種體系才有效,我在其他地方看到有人在聊尼古拉.特斯拉有看到一些留言還不錯,像有人留:一個能永久持續發展種族, 都是大家互相幫助, 成就更多的別人, 然後別人又可以更好的反過來成就你, 如此循環, 這是一個良好的循環, 當這個種族面對各種新挑戰的時候, 往往能最大限度地面對問題然後迎刃而解, 然後繼續發展下去; 一個隨時滅亡絕種的種族, 都是靠吞食別人的存在, 妨礙同類發展的種族, 自私自利生怕對方得到的資源比自己多, 然後相互之間就凝聚了互害的猜疑, 沒有信任,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看到別人發展然後去破壞他, 但當到了自己遇到困難時, 沒有人來幫自己, 反而被其他人落井下石, 然後本來各自能發展出來的技術和發明成品都弄不出來然後消失不見, 直到彼此都再沒資源弄新東西出來,大限降臨,全部滅族, 就像宇宙放了一個可笑的屁一樣, 臭了一會兒就消散一空,假如你有幾千萬,黃金,鑽石,到了一座島,但在該島沒有水,可耕地,魚,你就什麼都沒了,所以全部的強調都在金錢上,真的不能代表任何東西,而是某種剝削人的方式,可是感覺大部分的人比較無法改變,因為從小被灌輸需要工作勞動才能換取金錢生存,大部分的人好像都覺得這樣子很自然,很多工作只是把錢移來移去也沒有在生產什麼不是很有用,人們需要的不是錢,而是對資源的獲得和使用權,很多人從小被灌輸賺取金錢是生活的原動力,它是生活動機,但那些在歷史留名的人物,不是那些很會賺錢的人,他們是那些不謀利潤,一生致力於改善他人的生活,造福社會的人,真正獲得大眾讚賞的是那些投身公共事業,而不是基於金錢動機的人,沒有了金錢,就不需要那些東西,像律師,銀行家,廣告業,保險,行銷人員,股票經紀人,有太多太膚淺的浪費了,有很多人認為這樣會讓人不勞而獲,寵壞人們,但你出生在現代有很多高科技的國家,卻與飛機,電話,鐵路,還有多高科技毫無關係,你並沒有參與設計這些科技,這些東西全都有,因為你有幸繼承前人的心血,但這不會寵壞你吧

    • @小多-w7u
      @小多-w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勞而獲不是壞事。 你今天一誕生在世上,立即就享有遠比大多數歷史時期的人們還要先進的物質生活水準,更不講陽光、空氣、水、等多如繁星大自然的產物,請問你付出了什麼來交換嗎?沒有,你只是被生下來而已;你有因此而受到傷害嗎?也沒有,你使用著這些資源一路長大了 仍然沒辦法理解?試想你生活周遭哪件用品是你參與發明或者自己動手製作的?沒有一樣吧?那你就是在不勞而獲。 好,你跟我說你有用勞力換來的金錢做交換。那我們再看高鐵的例子,高鐵出來以前,同樣的票價去坐火車,要花上三、四倍的時間,所以你等於是用不成比例的代價去享受超值的服務,這些就是科技帶來的轉變,人人都能不勞而獲地享受科技發展的成果。 即使是住在孟加拉郊外的家庭,也過著比100年前的英國皇室成員還要便利與舒適的生活,難道要指控這個家庭不勞而獲嗎?憑什麼我們這些活在21世紀的人可以用gmail,而達文西那個時代的人卻只能用信紙聯絡? 科技進步的好處是全球性、不可逆的科,政客們解決不了問題,他們只會談論問題,制定法律,他們並不具備科技素養,研發海水淡化的是科技人員,給你提供電力的是科技人員,給你汽車的是科技人員,讓你房子冬暖夏涼的也是科技人員,解決問題的是科技而非政治,例如車禍很常發生不是要制定法律,你應該要找科學家技術人員建造不容易發生車禍的交通工具建造完整不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運輸系統,可是感覺大部分的人,就算科技已經進步到不用每天工作8-10小時,他們還是認為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要這樣每天日復一日工作賺錢,如果有更好的生活方式,更好的體制,他們還是不太想改變,還是會反過來維護現有的體制和奴隸主,認為富有的人就應該得到,窮人因為沒錢不努力就不該得到,假如有足夠的資源的話,就像一條狗試圖保護牠的籠子和虐待牠的主人,除非社會崩潰時人們才想改變,假如如果有非常多空屋沒人居住,有很多人沒錢去住,我是覺得直接給他們居住就好,有資源就直接給他們就好,可是一般人的想法好像認為這樣會讓他們不勞而獲,可是我不會,我覺得這樣社會會變得比較好,當你在狗屎裡成長至今,你便不知還有其他世界,依照現有的體制,金融體制,教育體制,和主流價值觀很多負面的事,像殺人,詐騙,戰爭,飢餓,貧窮這種事還會持續再發生,大家還想在這樣的世界忍多久,要想想我們從小到大學到的價值觀都是被灌輸的,搞不好他們都根本毫無道理,法律只是用來迴避問題,就是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才需法律,不知怎麼表達,台灣的很多像政治家還有很多學者她們只不過是被教育出來用來適應現有的體制,他們只會維護現狀有各式各樣的競選活動,每個人都回去投票,原因是他們讓你同意現有的體制,感覺我們生活在民主國家,很多人投票以為對民主盡了自己一份力量,現在真的發生了變化,大部分的人都被困在社會既建體制中,都被禁錮在思想灌輸的牢籠裡,蘇格拉底從未思考當時的奴隸制度,因為這對他很正常,同樣的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現在的經濟體系很正常,我們就是生活在一個利潤導向,工作拿錢,循環消費的世界,一般人所謂正常生活,找工作,上班,結婚,生孩子,標準的生活,養老儲蓄,看電視,遵守法律,現在跟我讀我是自由的,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走進一家商店挑選產品買東西不知道這能不能叫做自由,這個被奴役的世界卻被標榜為自由,整個世界都患有精神病,這個文化中正常的表現就是搗亂,我覺得最好把那幾百部影片全看完比較好理解

    • @小多-w7u
      @小多-w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的那些像現在的人都是被奴役的還有無金錢社會的想法都是看這些影片來的:關於你被奴役的故事 The story you are about slavery,大衛艾克和蜥蜴人,時代精神運動維納斯計畫,陰謀集團,巴夏訊息,昴宿星人Alaje說星際秘密,地球人的姊妹種族:昴宿星人 | 柯博拉訊息彙整,烏本圖貢獻主義,崇高之上,精英的手段完整版,第4密度,迈克尔·泰林格,米高‧泰林格 - 《歷史錯判了人類的起源,前荷兰银行家精英判逃者Ronald Bernard羅納德伯納德,创造性社会的未来,禁锢的思维-被禁止的教育,集體進化 人類揚升 意識覺醒 是開始 也是結尾,黃鑫-覺醒系列,新時代意識覺醒系列,揭露宇宙,天狗衛視,當然還有很多影片我覺得沒有人是完全正確的,多看多聽

    • @小多-w7u
      @小多-w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灣去年因車禍喪命有2117人,其中因酒駕死亡有439人(數據來源) 全世界每年,124萬人死於車禍,其中因酒駕死亡有48萬人,也就是每1分鐘就有1人因車禍而死 如果沒有任何行動,全世界因車禍死亡這個數字到了2020年,將來到190萬人(數據來源) 任何一條人命都珍貴,但在這樣令人頭暈的數據前面,也要變得渺小、微不足道 任何時候,媒體報導酒駕的事故一定是聚焦在肇事者如何可恨、混帳、罪該萬死,一旁放張受害者的生前照片,那種慘遭橫禍的悲傷跟不幸,讓人切身地感到憤怒。 事實上,常常是憤怒過頭了。 整個社會都被憤怒的情緒佔領,急著找個出口發洩,這種時候,沒有思考的餘地,人們在電視前跟著新聞標題大罵混蛋,結果1分鐘之後新聞突兀地切成可愛貓咪的影片,情緒當然不是說換就換,久而久之就變成「酒駕真是可惡阿!不過人就倒楣遇到了,不然還能怎麼樣?」,接著這套說詞就會沿用下去: 酒駕撞死大學生…「酒駕混蛋!該死!」 酒駕撞死買菜媽媽…「酒駕混蛋!該死!」 酒駕撞死拾荒婦人…「酒駕混蛋!該死!」 酒醉駕駛自撞身亡…「酒駕混蛋!老天有眼!」 … … 社會被情緒跟道德評價癱瘓了,這種情形,媒體出了不少力。 每一次事故報導,原本都可以是媒體刺激民眾思考的好機會,但是「刺激思考」、「促成改變」不是貨幣系統中為了利益運作的媒體所關心的事,觀眾的情緒跟眼球數可以轉換成幾個收視百分點,讓媒體更有籌碼跟廣告主開價,這,才是這些大家天天在消費、消化的「媒體」關心的。 我們的問題在於世人接受監獄裡擠滿了小奸小惡的人,而大奸大惡的人卻在統治這個社會。 -霍華德·津恩 Our problem is that people are obedient while the jails are full of petty thieves…and the grand thieves are running the country. -Howard Zinn 真正的媒體本該給以下的資訊更大的報導篇幅,甚至做成專題處理 從酒精飲料市場切入: 全世界酒精飲料的利潤每年皆超過兩兆美元,而台灣光是啤酒一年產值就超過300億台幣,大小相關企業為了賺錢,砸在廣告跟行銷的預算每年都破億,然後才在廣告中不起眼的地方附上一行小字:喝酒不開車 Well, 如果河川上游一直在傾倒汙水,你光是到下游貼張標語「小心不要碰到汙水」,那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只看啤酒就好,其他酒類不計,台灣幾個啤酒品牌的廣告與行銷預算一年有多少呢? 台灣啤酒:20億(來源) 麒麟啤酒;3億(來源) 海尼根台灣區:2億(來源) 青島啤酒:1億(來源) 海尼根去年辦的活動照片跟影片: 再來看政府(中央交通部與各縣市交通局)在宣導防制酒駕政策的廣告預算有多少呢? 電視廣告:0(2011-2012兩年) 平面廣告:9萬6(商周雜誌單頁刊登費)(2012年) 活動:地方警察局與監理所舉辦座談會、演行動劇 如果這是一場以「交通安全」為名的戰爭的話,雙方的兵力差距之懸殊,文字已經幫不上忙,只能放下面這張圖說明了 政府不從賣酒的企業那裡消滅造成酒駕的來源,反而是立法來懲罰民眾 聽聽喜劇演員克里斯洛克怎麼形容這種「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現象 攻擊現狀從來就改變不了什麼,只有建立一個更出色的模式讓現有的模式過時,實質的改變才會發生。 -巴克敏斯特·富勒 You never change things by fighting the existing reality. To change something, build a new model that makes the existing model obsolete. -Buckminster Fuller 介紹可以降低酒駕傷害與車禍的科技: 1. 酒精鎖(alcoguard)是一種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駕駛人開車前要先吐氣檢測,如果酒測值超過法律標準,車子便會無法發動。這種裝置在國外已被普遍使用,美國麻省 (Massachusetts) 就規定,只要酒駕被捕超過兩次以上,民眾就必須自費加裝;而俄勒岡州 (Oregon) 更是從今年立法,只要初犯就必須強制加裝。 2. Google無人駕駛車(Driverless Car) 3. 或者在汽車上裝置感應器,前方道路中有人就會自動剎車 而更加一勞永逸的做法? 重新設計整個城市,最大效率地整合交通運輸系統,讓城市中任何點對點的旅程都不超過15分鐘,這種運輸系統將會徹底淘汰汽機車,不用透過法律強制規定,而是讓人沒有意願去繼續使用汽機車 這種運輸系統會讓開超級跑車像是在現代駕駛馬車一樣過時,跟自信與品味的象徵遠遠兜不起來 社會的觀感則會變成: 「有這種運輸系統可搭,方便快速又沒有負擔,誰要騎/開車阿!(白眼)」 越少汽機車,當然,「車禍事故」也就越少 (一個整合的城市系統中,其他太多列不完的好處,請見:TVP環形城市影片介紹) 這些顛覆性的思維、集眾人智慧於大成的科技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案,從源頭真正的解決;不是法律、不是懲罰、不是政策。 - - - 當整個社會都使用「道德」去評價事情、依賴懲罰來解決問題是非常危險的,為何? 這讓人劃了一個範圍把所有有潛力的長期解決方案都擋在外頭,因為有「便利解法」可以便宜行事: 「不要說那麼多啦,酒駕者/犯人就是可恨該死,用法律把他殺了就好」 「為何會出現這種犯罪?以後會不會繼續出現這種犯罪?如何讓這種犯罪不再出現?如何不再有人死於這種事故?這些事我不在乎,我只要看到犯罪的人被譴責被罰錢被關被處死,這樣我就開心了,因為這就是正義」 當然,這不是正義,這是不思考的懶惰與傲慢 這是一種抄捷徑、求速效、只圖治標而且同時排擠了治本的方法 這是大掃除時把垃圾往沙發底下塞 這是得了癌症卻只吞止痛藥 這是喝海水止渴 人類行為就跟許多自然現象一樣,受到自然定律限制。我們的習俗、行為和價值觀都是身處文化下的副產品,沒有人生來就有貪婪、歧視、頑固、愛國心、仇恨,這些都是學習而來的;如果產生這些行為的環境沒有改變,同樣的行為將會不斷地出現。 -雅各·法斯科 Human behavior is subject to the same laws as any other natural phenomenon. Our customs, behaviors, and values are byproducts of our culture. No one is born with greed, prejudice, bigotry, patriotism and hatred; these are all learned behavior patterns. If the environment is unaltered, similar behavior will reoccur. -Jacque Fresco 用道德去評價一種暴力行為對於降低/預防暴力根本沒有幫助,因為光是去用道德評價只是讓人停止思考,那樣做只是發洩情緒,並沒有提供解決方案。 至於為什麼整個社會都懶得思考只想抄捷徑?根源在教育、媒體則是強化、企業跟政府只會維持現狀 至此,造就了一整個不思考的社會。 一場酒駕事故,其實不是意外,而是經年累月的集體不思考所引起的人禍 整個社會從你一出生就在灌輸你好與壞的概念,所以社會被分化,分成一群又一群,但是「好」與「壞」皆是為了服務那個地區的文化而被定義來的,我們最好開始學著說:「沒有好與壞,只有產生那種行為的環境。」 我們最好開始教我們的孩子「不是去分辨對或錯,而是去觀察為何這種行為會出現,然後去改善那樣的環境。」

    • @小多-w7u
      @小多-w7u Місяць тому

      Q:你好,巴夏。 B:你也好,日安! Q:我想你已經在別的時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 B:沒關係, 每一次都是第一次。 Q:謝謝! 我曾在受過創傷的社區工作過。 B:多麼興奮! Q:那些在暴行當中倖存下來的人, 我該如何調解信念呢?我們共同創造了我們的現實,同時暴行發生在那群人身上,土著人,大屠殺, 我很難相信所有這些人創造了他們的暴行, 如果你把這些原則教給難民營裡的人, 例如他們在暴行中倖存下來,目擊了他們的家人被恐怖分子射殺, 你還會對他們說些什麼? 你怎樣向他們解釋發生了什麼事? 或者至少你會對我說什麼,有人對倖存者做心理工作,想要把這些教導帶給他們,讓他們能聽懂的。 B:好的,有很多告訴他們的方式, 當然,方法因人而異,對吧? Q:是的。 B:我們不一定能給你適合每個人的靈丹妙藥。 Q:我明白。 B:但總的來說會是,或許首先要理解的是,我們並不是說有人想要這些特定的事情發生, 一般而言,這些事情的發生是人們持有負面信念系統的結果, 然後導致了這成為了那些基於恐懼的信念系統的最可能的結果, 這是非常籠統的說法, 但這個問題也可以在更加個人的層面上探討, 我知道你們星球上許多人一開始對此可能會有挑戰,不過沒關係, 但通過問這個問題:你學到了什麼,如果不是這樣發生的話,不然你可能就學不到了, 在這討論之後, 你能用你的想像力想像一些其它的方法可以讓你學到,而不是那種方法嗎? 因為所有這些事情都是關於學習經驗教訓, 有些事情是關於學習如何不再以那樣的方式學習經驗教訓, 有時候靈魂會選擇出生在艱苦的環境中,體驗暴行, 因為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為最終通過人數,如果你們星球上有足夠多的人經歷過它,這會讓你們停下來, 最終你會厭倦受夠了那樣做,然後改變你需要改變的, 這樣這些事情就不會再那樣發生了, 你還能忍受多少, 你還會允許繼續下去多久,你知道很可能會導致那樣的經歷, 什麼時候你願意睜開眼睛呢? 有道理嗎? Q:有的。 B:這有幫助嗎? Q:有點。 B:好的,我知道這是一個過程, 我知道這個過程會有一些挑戰和復雜性,還有你必須經歷的某些過程, 但是對很多人來說,可以從我們剛才講的開始, 讓他們審視他們自己基於恐懼的信念,關於他們的價值感或者缺乏價值,可以是個開始, 請理解, 讓他們意識到他們需要為他們在共同創造他們不想要的體驗中所扮演的角色負責,這不是為加害者辯解, 這不是犯罪的藉口。 Q:是的。 B:因為這取決於加害者是否足夠強大,能拒絕那些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的呼喚, 因為這需要一個受害者製造另一個受害者, 你明白嗎? 【例如“小丑”、“佐助”也是受害者】 在他們的眼睛可以睜得足夠大,意識到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之前, 必須有人願意最終為他們在共同創造中的角色負責任,這個鎖鏈才會被打破。 Q:是。 B:是吧? 當你知道這一點,你就能打破這一循環。 Q:我自己心裡知道, 我很難把它教給那些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 B:我知道,這對許多人來說可能是一個挑戰, 因為他們的信念系統已經根深蒂固了, 因為你們星球上許多人他們被教導,繼續打受害者的牌會容易得多, 但這其實是一個缺乏自我賦權的信念, 這是出發點, 與源頭斷開的感覺, 重要的是教人們,他們有足夠的強大,可以創造任何在生活中需要的東西,而不必為了吸引或者創造它而去傷害自己或他人, 這是關於讓人們知道事物是如何運作的, 甚至當他們感到失控的時候, 實際上自相矛盾的是必須在他們的控制之下才能創造出失控的體驗, 因為他們正控制著它, 當他們的思想對悖論的力量開放, 當他們明白他們從未真正失控過, 但他們可以用他們的控制來創造一種失控的體驗, 並且他們看到這兩種狀態的區別, 他們就會開始醒來,並為他們在生活中創造的東西, 或者他們害怕會在生活中創造的東西承擔更多的責任, 害怕某件事情的發生是等同於希望它那樣發生,效果是一樣的, 因為那些相信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在他們的內心深處真正相信他們是, 以及真心覺得自己沒價值的人會不厭其煩地一次又一次地證明它, 通過吸引那些無力拒絕他們的加害者來講明自己的觀點:你應該為他們感到難過, 因為看到了吧,我是對的,我是受害者, 這有幫助嗎?有進一步剖析一點嗎? Q:有,我的意思是,我的部分挑戰是圍繞人權的工作,那些在人權領域工作的人, 他們指責我責怪受害者, 而我只是想要賦權他們。 B:好的,這是你的挑戰找到講述的方法,把我們描述給你的講給他們聽, 但這並不能保證他們會理解你, 因為有時候那些叫得最大聲的人也認為他們自己是受害者, 你可能永遠無法讓他們明白這點,沒關係, 你所能做的就是做你該做的, 你分享,你給予人們選項, 這就是你幫助他們的方法, 他們怎麼處理你分享的信息不關你的事。 Q:是的。 B:因為這是他們的道路,你不知道他們在道路上需要經歷什麼, 但我可以保證,你也可以保證一件事情, 這輩子他們是否學會這點這不重要, 因為每個人都是永恆、無限、堅不可摧的存在, 如果他們現在沒明白,他們遲早會明白, 你的工作並不是告訴他們何時何地怎麼做, 只是給他們選項,讓他們處理它,當他們認為時間正確的時候, 也許這輩子不會有, 但只要你給了他們選項,至少在他們的工具箱裡, 也許在此生未來的某個時候或者另一個層面,他們會拂去灰塵,看到你留給他們的美好的許諾,最終認識到你給他們的禮物。 Q:謝謝,這非常有幫助! B:好的。

  • @markchen31
    @markchen31 Місяць тому +312

    這次的死刑釋憲,大法官大幅限縮死刑判決的條件,過度干涉法官判決的獨立性,也已超出大法官原本所擁有的職權。

    • @Chen-min
      @Chen-m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的確,實在是想兩邊討好,卻兩邊都罵
      完全荒腔走板

    • @峰-w7i
      @峰-w7i Місяць тому

      法律有死刑
      大法官卻想用憲法來廢死

    • @gggzzz9186
      @gggzzz9186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將心比心來說 憑什麼廢死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

    • @謝孝邦
      @謝孝邦 27 днів тому +3

      說的真棒

    • @gwenpoolmarvel2391
      @gwenpoolmarvel2391 12 днів тому

      恐龍大法官:你們這些拉基百姓你們被殺剛好而已 還要我們辛苦幫你們判?嫌犯永遠都不會判死 別妨礙我貪汙 領你們這些老百姓納稅當薪水 本就是應該

  • @ericcheng5308
    @ericcheng53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6

    聽湯教授講課真的好舒服
    用字遣詞精準不冗廢
    內容深入淺出
    用直白的語言解釋這麼艱深的學問

  • @s50805oo
    @s50805oo Місяць тому +54

    聽湯老師 講述法官應該獨立審判 不受政黨 或者 媒體 影響 , 應該超然獨立 , 為何會這這講呢? 因為政黨最容易影響審判 , 真的是說得太好了

  • @王波奇
    @王波奇 Місяць тому +403

    我覺得我國大法官不需要有法官實務經驗本身就是件很詭異的事

    • @謝秀秀-p9g
      @謝秀秀-p9g Місяць тому +22

      非常暗黑!認同

    • @VincentLu1027
      @VincentLu10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39

      就像教改都没有教過書一樣😂

    • @chiachiyang7345
      @chiachiyang73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哇靠!你不說我還不知道ㄟ…
      真的很怪~

    • @Patrick-xt8wp
      @Patrick-xt8wp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我是覺得還好 畢竟像這個老哥說的一樣 學者也是可以當的 而且有些憲法的學者可能還不比法官差 況且要人命需要通過立法院表決 只要執政黨不要國會席次過半亦或是正常一點 那我認為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人事同意權審查了 如果審查的足夠嚴謹且公正客觀 那就不會像現在這樣一些神奇的生物在當大法官:)

    • @林國興-q3m
      @林國興-q3m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大法官為何需要法官實務經驗???大法官是釋憲,而不是審判,不需要有法官的實務經驗。
      大法官需要的是對憲法研究非常透徹的人,最少那些不懂憲法,卻有權解釋憲法的人,我是不承認他們有大法官的資格,他們對憲法的認知,可能比幼兒園還不如,但台灣卻是由這些對憲法完全不懂的人來解釋憲法,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 @hareluya6510
    @hareluya6510 Місяць тому +471

    這堂法律課滿滿的知識點,能把這麼繞口的法條講到我都聽得懂,真的很利害。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今天对司法有意见的台湾人,这不是你们当初自己造成的果?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人现在没资格说司法问题。因为今天这样。都是台湾人自己造成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王金平关说案。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哈哈,好搞笑,不就是你们自己要今天这样的局面。怪谁?

    • @hareluya6510
      @hareluya6510 Місяць тому +27

      @@林国钦 不懂你的笑點在那。廢死與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辨,就法律上怎麼解釋以及如何理解也是每個人都有不同。

  • @Peter-r4h9q
    @Peter-r4h9q Місяць тому +426

    UA-cam推薦這個,教授講得真的很厲害
    尤其是開頭那段,大法官有民意基礎,這明顯是邏輯滑坡
    因為A所以B,所以A是對的,一個大法官應是擁有智慧思想的人
    竟如此拿出一個邏輯謬誤出來
    難過憲法要寫要超出"黨派",先賢真有先見之明

    • @craigyang
      @craigya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可見我國已經有不適任的大法官存在。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今天对司法有意见的台湾人,这不是你们当初自己造成的果?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人现在没资格说司法问题。因为今天这样。都是台湾人自己造成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王金平关说案。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哈哈,好搞笑,不就是你们自己要今天这样的局面。怪谁?

  • @1cctung
    @1cctu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3

    簡單明瞭讓不懂的人也很喜歡聽下去

  • @endjxianan
    @endjxiana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4

    湯老師總會給我一種錯覺,憲法很簡單。但其實是湯老師講的很簡單易懂,深入淺出

  • @TheCasio46
    @TheCasio46 Місяць тому +473

    最後的那段職業道德大哉問: (身為大法官的)你是以自己的價值在制定憲法還是以憲法為依據來解釋廢死?
    這不僅僅是人民的寄語提問,也是加諸于自栩配享間接民意基礎的翟升法袍上的名譽重量。

    • @gkgkyy3
      @gkgkyy3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人家要的民意或觀感已經用媒體傳播達成了😂想想廢核就能馬上連結😂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我沒覺得驚人)

    • @楊慧妃
      @楊慧妃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憲法是「人」制定出來的,時宜時宜,要因地治宜因時治宜,可以觀點不同,但不應變成純粹的辯論,只為了辨贏。摸摸自己的良心,這觀點放到你自己身上到底行不行?

    • @sav9598
      @sav9598 Місяць тому +25

      "(身為大法官的)你是以自己的價值在制定憲法還是以憲法為依據來解釋廢死?"昭然若揭,我想不被顏色蒙蔽的人應該都看的出來

    • @AoMira3671
      @AoMira3671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gkgkyy3 因為媒體 使台灣人沒有主見價值 台灣人的價值只能幾乎依賴媒體的價值 民主的價值不在媒體而在於「自我獨立思考思辨」但這是台灣人最討厭做的事,人家說啥你就變成某些人想要的形狀了!

    • @AoMira3671
      @AoMira3671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sav9598 但是我覺得他說的大法官有工作壓力 導致其解釋會偏向某一邊 畢竟憲法是字但解釋他的人可以用不同得方法去應用文字 連修憲多數台灣人都不知道修了什麼 修了意譯在哪?

  • @ianwang3552
    @ianwang355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0

    在這邊看到真法律人的風骨 希望有更多這種人存在

    • @董民基
      @董民基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風骨是一種很高階的肯定;不過也許是很主觀的

    • @先秦塬上
      @先秦塬上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是的,文字与人的时空环境矛盾性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今天对司法有意见的台湾人,这不是你们当初自己造成的果?

    • @qoo19860213
      @qoo19860213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不過有風骨的人無法被政黨控制,自然不會被好好任用。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qoo19860213 哈哈,你们不知道这个老师。是318学运做出“公民不服从”的大法官之一吗?风骨?

  • @我是鴨子嘎嘎嘎
    @我是鴨子嘎嘎嘎 Місяць тому +51

    感謝教授 從這樣子的角度討論廢死辯論 十分感激

  • @Ryan-mz4hl
    @Ryan-mz4hl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02

    憲法寫法官應超出黨派 但現實是 我們遇到沒有超出黨派的法官還真沒什麼辦法

    • @gkgkyy3
      @gkgkyy3 Місяць тому +60

      被我們弄出來的程序卡死了😂所以人家可以玩四年😂

    • @玲佳-x5b
      @玲佳-x5b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7

      重點是大法官為何可以立法?大法官立法不就是帶頭違憲!
      大法官是解釋憲法。民進黨的大法官的"制定"憲法。大法官越權了
      ua-cam.com/users/shortsW_JR8RRYkD0

    • @toyotajap
      @toyotajap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9

      @@玲佳-x5b 所以有人說,現在大法官釋憲變成立法院的第四讀了,完全剝奪了立法委員的立法權。

    • @kinlish
      @kinlish Місяць тому +92

      @@玲佳-x5b 這段影片何處提及大法官可以立法?你是國文被當還是理解能力有問題?

    • @ZechLee
      @ZechLee Місяць тому +74

      @@kinlish法盲都覺得自己比大法官還懂法

  • @endjxianan
    @endjxianan Місяць тому +85

    深深佩服湯老師的口才以及腦裡的知識量

  • @Jiao-er3cb
    @Jiao-er3cb Місяць тому +72

    明天判決要來了!我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 @牙仙子-v9k
    @牙仙子-v9k Місяць тому +63

    哇,好專業,好全面性的說明,特別是詭辯這件事

  • @eimybty
    @eimybty Місяць тому +685

    遺憾的是,舉例中的大法官,犯了這種基本滑坡錯誤,以為受總統任命,就可以超譯自己支持廢死具有民意基礎,這種人竟然可以當上大法官。
    直到今天看了湯教授的課,我才知道原來大法官比一般法官更不獨立,實在憂心。

    • @威席史坦畢特-n1l
      @威席史坦畢特-n1l Місяць тому +38

      超譯的太離譜了!
      而且沒提到受害者該有的公道!
      真的對守法的人民,非常司法不公!

    • @ocheng1883
      @ocheng18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不合理的人當上大法官&不公正超譯
      正大光明的不獨立 你能怎樣呢?

    • @衝呀阿瑋
      @衝呀阿瑋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不好意思 請問是哪一位大法官?

    • @a55717
      @a55717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法官本來就有裁量權 審判怎麼可以受民意去決定 當然還是依照法條去謹慎審理

    • @tsutsumikyoto
      @tsutsumikyoto Місяць тому

      @@衝呀阿瑋 現在民意還是反對廢死,大法官認為這是民智未開,然後增加判死條件提高死刑門檻。

  • @user-uk9iu8h7h
    @user-uk9iu8h7h Місяць тому +48

    湯老師清楚明白又有邏輯的論述非常棒。然而(遠目)目前在位的大法官論述......

  • @haoxiaung5314
    @haoxiaung53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9

    我覺得當一個人剝奪另一個人的人權時,他就沒有人權可言了,所以那些廢死團體在保護加害人的人權時,我看了就很反胃

    • @po3203
      @po3203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嘴上說的是主義
      心裡想的都是生意

    • @venusvega1494
      @venusvega149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會這麼說就代表你根本不懂人權
      人權是生為人與生俱有的基本權利,人權不可被剝奪、買賣、放棄等
      當你說你支持人權時,就代表你認為所有人類都擁有此基本權利;當你說你不支持人權時,亦代表你認為所有人類都不擁有此權利
      全有或全無,二選一。沒有在給你選擇誰能有人權、誰沒有人權的

    • @陳金隆-w8q
      @陳金隆-w8q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venusvega1494
      殺人犯沒資格稱為人 理所當然沒人權
      不要用你的奇葩歪理來解釋人權的定義
      何謂權益 有資格享有的人 擁有的福利才叫權益
      對於沒資格享有的殺人犯(不是人 非人)當然不配有人權

    • @bikaoru
      @bikaor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我同意剝奪他人人權者就失去自己的人權,但是死刑無疑是在保護加害人,看到支持死刑的人我真的覺得很反胃

    • @Royal_Freiherr
      @Royal_Freiherr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bikaoru人權包括了自由遷徙的權利,如果人權不可被剝奪,那徒刑這種剝奪人自由遷徙的權利的刑罰是不是也要廢除?

  • @Chh88588
    @Chh885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這位教授才是真正的大法官啊

  • @黃寶童
    @黃寶童 Місяць тому +51

    終於等到湯教授的見解了! 感謝!

  • @crc0915
    @crc0915 25 днів тому +3

    我有幸修過湯大法官的課程,當時他還很年輕,一頭黑髮,眼神炯炯有光。也記得自己在課堂上準備不足,被他教訓得很慘,羞愧得無地自容。但我對他仍然非常佩服,他在課堂上的講述,表達深入淺出,論理嚴謹紮實,能當他的學生,感受到「做學問」該是什麼樣子,真的非常幸運難得。

  • @kitschmurice5385
    @kitschmurice538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78

    感謝湯老師,回顧從憲法法庭到羈押政治人物的紛擾,老師的很多話意在不言中。惟願在更多真正專業、獨立、公正的有識之士的努力下,台灣憲政民主的法治秩序可以抵禦眾多外部短視、功利甚至不擇手段的破壞與危害,最終邁向健康良善的發展方向。
    當然,我在這裡並非就某一個案進行實質評斷,而是正如老師所說,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司法權力之運用,應當超越單純黨派與民意的絕對立場,同時彰顯政治與法律的分野。法律是論證與說理的技藝,是一種公共理性的化身,從法官的資格職權、職業倫理到其功能地位,從具體案件的訴訟過程到裁判定讞,每一部分的推進及其結果都應該受到公評。而且這種公評的基準應當建立在各種程序與實體規範的客觀價值之上,而不是被非理性的偏見與情緒所主導,無論這種非理性力量來自哪一方,這對任何法律相關的情境都適用。

    • @darkbreker2271
      @darkbreker2271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鄭文燦被羈押 也話意在不言中

    • @Rifkcnd
      @Rifkcnd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darkbreker2271 拿鄭文燦來比喻柯文哲就知道你的程度在哪,一個不明金流證據確鑿搜到1100多萬現金,一個先把人押70小時再押人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到,這兩者你還能混在一起講就知道又一個死忠的在亂噴

    • @Rifkcnd
      @Rifkcnd Місяць тому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金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 @Rifkcnd
      @Rifkcnd Місяць тому

      @@darkbreker2271 鄭文燦就證據確鑿搜到1100萬不明現今你是在話意不在言中啥?柯文哲被扣70小時又被羈押15天檢調連個屁金流都查不出來你是沒看到?說話請照自己的邏輯好好跑一遍好嗎?

    • @德瑞克-p1j
      @德瑞克-p1j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確實
      從法律角度出發會看到不同的思維,
      所以也並非因為最近期的議題,我都會留意點進來看

  • @陳霈軒-w7k
    @陳霈軒-w7k Місяць тому +74

    獲利良多!這樣子的司法辯證才是社會所需!

  • @chunghunghou
    @chunghunghou Місяць тому +36

    感謝youtube與湯教授,讓我在家沙發上就可以聽到大師課程。豁然開朗

  • @puipuimeow6973
    @puipuimeow6973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雖然當年中憲政沒有上湯湯的 但現在還能從YT學到知識真的十分感謝!

  • @shy45116
    @shy451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61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我不是一個法學專家,我印象中人類最早的成文法典,表達的意思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時間應該是要讓法律越來越完善,法,也應該是讓壞人戰慄,讓好人安心。
    以上是我一個老百姓的看法。

    • @juihuiLife
      @juihuiLife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您說的沒錯的

    • @3ZO-kuromi
      @3ZO-kuromi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那個是同階級的人才是 弄瞎奴隸也只要繳錢即可

    • @fusanling
      @fusanli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3ZO-kuromi所以有了禁奴令阿

    • @vulpuff
      @vulpuff 16 днів тому +1

      因為法律在進步,所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被淘汰,成為歷史了。

  • @zxctt1260
    @zxctt126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44

    對罪犯的同情,就是對百姓的犯罪

    • @甘露飲
      @甘露飲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言辭亂講,也是一種犯罪。

    • @sdose3485
      @sdose3485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甘露飲我在2024年關心青鳥每天出門會不會出車禍,畢竟他們很滿意現在撞來撞去的交通,哪天撞到他們都不意外。對了,千萬請菩薩保佑青鳥的親友都不要遇到詐騙、不要肺癌,千萬不要用到血庫因為炒房炒到絕子絕孫鬧血荒。反正綠共只要一天到晚提中共,就可以掩蓋這些無能。青鳥真的要小心車禍、肺癌、沒血庫,廢死未來哪天被兇嫌殺到到時哭天喊地都沒用

    • @meichen5243
      @meichen5243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法律為誰伸張正義~這正是台灣司法應該要面對的事

  • @kanghsiao3397
    @kanghsiao33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者解釋者而不是制定者!湯教授大哉斯言!

  • @ss-ih7xd
    @ss-ih7xd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湯教授說得很好 , 感覺上課很用心 , 受益良多~

  • @amaum0925
    @amaum092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3

    教授的最後幾句話,大法官是在「解釋憲法」還是「制定憲法」?!
    這就是我們目前一般人民對
    大法官釋憲最大的疑問🤔️

    • @先秦塬上
      @先秦塬上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所以这是模糊化问题,就需要修“宪法”
      “憲”(宪)字的一些含义如下:
      【宪[①][xiàn]
      (1)法令;法度。
      (2)典范,榜样。
      (3)历法。
      (4)指推步,推算历数。
      (5)宪法的省称。
      (6)公布;揭示。
      (7)效法。
      (8)思虑。
      (9)方法。
      (10)弹劾。
      (11)指司刑狱的中央、地方机构或官员。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
      (12)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如清代称巡抚、藩司、臬司为三大宪。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
      (13)喜乐貌。参见“憲憲”。
      (14)通“軒”。高起,抬起。
      (15)姓。汉有宪义渠。
      [②][xiǎn]通“顯”。
      (1)明显。
      (2)犹皇。旧时对先人的美称。】
      上述第13项含义存疑,其余均可从宪法之象推论出来。
      但,宪还有一个时空环境问题,即“宪”与“现”的矛盾论,宪法(基本大法、母法)与时空环境不同的社会进步性相适应矛盾,这是永恒的,因此,据时据实据势修宪法,这是历史、社会、生产力、劳动关系演变的需要☞即“需求”论☞解决“不够了”的问题

    • @漠水千汐
      @漠水千汐 Місяць тому

      「法官造法」的爭議由來已久,一方面可以填補法規漏洞,和避免立法機關久不立法造成的困境;一方面也可能逾越司法權的界線,算是個雙面刃。
      憲法沒規定廢不廢死,議會也不敢立法廢死或不廢死,但大法官不得不處理上訴案件作出解釋,就會變成這次的情況

    • @yuchuang2513
      @yuchuang2513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先秦塬上憲法一詞的來源沒這麼複雜,大陸法系因為是繼受法的關係,許多詞彙與日本法有關(清末時日本常用漢字,而日本也是繼受德國法的大陸法系,因此在繼受德國法時許多詞彙直接使用日本法的詞彙,如:該當、憲法),真的要翻譯憲法的話應當要翻譯成基本法才對。

    • @hujack7019
      @hujack7019 Місяць тому

      制憲是國家主人的權力

  • @毆比康-x3o
    @毆比康-x3o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謝謝教授替我們上了這麼好的一課,我們人民都該知道的一課,我完全懂了,謝謝

  • @素娥林-k9l
    @素娥林-k9l 8 днів тому

    湯教授說得簡單明瞭,真的要顧慮到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

  • @chienkailiao7374
    @chienkailiao7374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湯老師是一位非常令人尊重的學者
    這個論點說的很中肯

  • @vanillachu1
    @vanillachu1 Місяць тому +85

    國家發展委員會民意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有近八成八的受訪者 不贊成 廢除死刑!! 這才是真正的民意

    • @star_tears-y7n
      @star_tears-y7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去立法,吵釋憲真的沒有邏輯
      釋憲是解釋憲法,不是用民意去改變判決的方向,而是用憲法去解釋判決是否合乎目前的憲法而已,目前的結論就是部分判決違憲,你一直扯民意基礎就是連這部影片都沒看懂就來留言而已...

    • @jackleoheart
      @jackleoheart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star_tears-y7n 我覺得你才沒有看清楚影片,湯老師開宗明義就說了是憲法法庭上有人辯論用大法官相較於法官更具民意基礎(間階民意)來試圖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來帶風向廢死,但是你我都知道直接的民意是極度反對廢死的,所以他的論點就是種詭辯...要不然也不會有詹森林那種,『為何一定要和民意妥協?』奇葩言論出現,而且別忘了湯老師的最後那句話你是在解釋憲法而不是創造憲法,從大法官釋憲搞出來的那些框框條條的條件廢死,就已經逾越司法權,侵害到立法權了...

    • @star_tears-y7n
      @star_tears-y7n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jackleoheart 釋憲的人有權力決定怎麼解釋憲法,我只說了釋憲的功用而已,大法官護航說,自己有民意基礎的詭辯跟釋憲本身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在講的是釋憲主要的功能,很多人會奢望釋憲能解決死刑的廢除,這個不符合民意的問題,但真的別做夢了,現實就是立法才是最穩健、符合民意的做法
      還有那些條條框框的到底哪裡不符合憲法,請你指出??他們都在依據條文釋憲了,你現在又說他們違憲,那你應該要指出來哪些條文是有問題的才對吧?而不是單純誣賴大法官創造憲法,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

    • @everina7575
      @everina757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死刑民意完整調查是「有七成的人對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七成五認為台灣法律只保障有權有勢的人,八成認為窮人比有錢人人更容易被判死刑,八成五的人支持死刑。」
      合起來看就是「台灣民眾不信任司法,覺得司法會冤枉好人,也堅信有錢人能用自己的影響力脫罪,但是大部分人覺得應該要有死刑」
      如果民意相信的事為事實,那被判決死刑的不就是貧窮、但被司法誣賴的好人了嗎?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支持死刑🤔這是最讓我無法理解的
      同理,如果什麼法條該廢該立都要經過民意,那也不需要法官了,讓人民自己投票決定今天判刑的可惡犯人要不要等等就一槍打死、或拖出去斬了還受害者與其家屬公道就好
      完全由人民決定判決結果,這才是真正遵從民意的理想

    • @jackleoheart
      @jackleoheart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everina7575 邏輯有問題,台灣的廢死根本就是不倫不類的偽命題,我們深究歐美諸國為什麼會廢死的根本在於它們是天主基督文化信仰,所以才會有死刑存廢的討論,你一個亞洲國家跑去跟人家玩這個偽命題幹嘛?真要廢死是主流,廢死聯盟早提公投了,還需要釋憲?(公投效果是直接立即的民意,通過連立法院都不能反抗必須期限內要研擬法律公告立法),至於為什麼支持死刑,因為在於一個『罪有應得』的基本原則,現在的爛政府連個配套都沒有,就想要胡搞亂來廢死,人家有終身監禁,台灣有嗎?讓那些受害者家屬看著自己的親人天人永隔,而那些殺人犯卻活著,又是在懲罰誰呢?

  • @無聊-mu
    @無聊-mu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說得好 謝謝教授

  • @jimlexus1111
    @jimlexus1111 Місяць тому +38

    謝謝老師無私奉獻傳授法律知識❤

  • @frankyang5657
    @frankyang565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大法官主要職權是對憲法修訂及釋憲案的解釋, 現在就死刑是否違憲, 明知與主流民意相違背, 怕影響選票, 不敢給予正面的答案, 卻對現有法律做了細緻的規範, 實際上已經侵犯了立法院的立法權, 本身是否即涉有違憲的狀況? 要是這樣可以, 那以後大法官解釋都可以推翻現有及立法院修訂的法律了. 這樣是否算是毀憲亂政呢?

  • @張素演
    @張素演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目前的台灣真的需要像湯教授和左正東教授這樣公正的人
    站出來講 "法" 二位解釋很清楚...
    這些大法官聽了不汗顏 ?!

  • @louiscjt
    @louiscjt Місяць тому +84

    聽頭腦清楚的人論述真是舒服啊。

    • @林蝦蝦-p2x
      @林蝦蝦-p2x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去年十月他批評柯文哲的時候被小草嘴頭腦不清楚,這個時候突然又清楚了。

    • @waynelin05
      @waynelin05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林蝦蝦-p2x 這位發言者,跟十月發言的人不相同吧? 何必去指責一個路人,酸言酸語只會讓別人覺得您是只看立場說話的人,而不是講道理的人

    • @fusanling
      @fusanli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林蝦蝦-p2x有一句話叫做就事論事不知道你聽過沒有

    • @林蝦蝦-p2x
      @林蝦蝦-p2x Місяць тому

      @@fusanling 比較像意識形態決定別人說話對不對吧

    • @fusanling
      @fusanli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林蝦蝦-p2x 這個還能有什麼意識型態,法律是很客觀的,單論“現有”法律能有什麼爭議

  •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9

    24:41 大法官是解釋憲法,還是制定憲法?

    • @evanlu8996
      @evanlu8996 Місяць тому +68

      大法官只能"翻譯"憲法,而不是自行做延伸,曲解延伸基本上等同於"制定"。

    •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不好意思,這是我的上課筆記,只是在上面做個提醒而已。

    •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Місяць тому +41

      我個人的感覺,不管是要廢除死刑或是要改變一些法律條文,還是要尊重程序,取得人民的認同,而不是直接上綱到憲法法庭。譬如廢除死刑,我們可以先從刑法的修正開始,譬如數罪併罰,可以用加總的方式,而不是取最高的刑度。無期徒刑要有附帶條款,譬如是真的終身無期徒刑,或是到了多少年限以後可以申請假釋,法官在裁奪的時候必須把這一個限制加進去。
      做一個台灣的國民,我不是不能接受廢死,但是我反對過程的不合規,反對執政黨利用大法官操控大法官。這會讓台灣的民主憲政陷入危機。

    • @Somewhereiam
      @Somewhereiam Місяць тому +56

      我本人很關心國內外司法的議題,在沒有DNA科技辦案的年代,不可否認冤案很多,這是國際中外都有的事。時代在進步,科技在進步,但是人心沒有更進步,司法所能做的,就是避免冤案,維持正義,對社會的恐懼起到平穩的作用,將暴力行為者隔離在一般人之外。 我觀察到美國的司法,向來都是從重量刑,而且法官會訂定不准假釋的年限,即便是死刑判刑,他們通常也都會緩死,直到年齡老大身體不堪,再執行死刑。
      針對這次的議題,我想問的是,不管用法理,或是用人情,甚至宗教,誰能夠代替受害者/死者原諒加害者?民眾嗎?法官嗎?甚至被害者家屬?我國假釋緩刑有得到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的同意嗎?難道犯法者不是應該祈求被害者的原諒,才能夠得到假釋出獄?這樣加害者才更有意願去乞求原諒,而在這個過程中,他才能夠獲得自身的救贖。法官司法強力的介入,反而讓加害者對被害者沒有絲毫的同情,他一切的行為是在法院對決,甚至請一個有力的律師,他就可以解決掉他的罪惡,但是我想問的是消除罪惡感或消除罪惡,真的能夠從司法的途徑獲得嗎?我個人覺得,不要把司法高舉在被害人頭上或是被害者家屬頭上,我覺得這不是正義,這是二次傷害。 至於這次律師代替死囚申請釋憲,或許這也是死囚的自由,然而在我看來這些死囚都曾經以殘酷謀殺的行徑致人於死,有的人還殺了好幾條人命,他們為自己求生,甚至不齒地用這種手段,押上全國的公義,利用大法官或某些政治人物為自己求生,那他當初奪取被害者的生命時,被害者的公義尊嚴又何在?台灣的法條向來都是從寬處置,彰顯執政者的慈祥,然而不要忘了法庭不再是古代社會用以彰顯皇帝威嚴的地方,他是一個公平處理被害者與加害者,要說是恩怨情仇或是謀財害命,尋求公正公平的地方。不要忘了法庭的圖騰是天平,這個天平不是傾斜的天平,受害者雖死,他仍是我們台灣的公民。
      人民團體可以以正義之名要求修改法條,但是修改法條必須交回立法院,經過多場公聽會,經過法條的修正,修改臺灣輕放縱放的法條,在取得人民的認同之下,再來討論廢除死刑。台灣的人民不是不能廢死,但是沒有公義的廢死,我不接受。

    • @Jiao-er3cb
      @Jiao-er3cb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Somewhereiam 我非常認同你的觀點
      我能接受我無法認同的結果,但我不能接受毫無公正的程序。

  • @kc045432
    @kc045432 9 днів тому

    辛苦了,感謝老師

  • @MrRayWu
    @MrRayWu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真不愧是當過大法官的人,果然是用字精確,鞭辟入裡。
    但看完這段,不禁好奇,那為何此次的大法官針對「廢死」卻做出了合憲,卻創造了執行要件的解釋呢??
    大法官此舉豈不違背了僅針對憲法客觀解釋一職??
    想要廢死,那就指出憲法是哪一條與刑法中的死刑抵觸,故而廢除該法;亦或是現行刑法中的死刑成立要件抵觸憲法保障之人權,故該法條廢止,請立法者重新立法。
    沒有見過大法官指導要法條一定要立成什麼樣才能算是合憲。此次釋憲感覺是充分展現大法官不是依據憲法客觀解釋,而是參考了太多聲音而做出的矛盾解釋。

  • @ding-yangli7363
    @ding-yangli7363 17 днів тому

    湯老師知道太多了。希望老師可以健康平安,繼續授課提供知識給台灣學子(人民)們。

  • @edwardsstutu7668
    @edwardsstutu7668 Місяць тому +332

    教授解釋很清楚...不像一些政客在用詭辯技巧來欺騙大眾

    • @chriscar1090
      @chriscar1090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完全贊成

    • @耿鬼一樣
      @耿鬼一樣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法律的事情還是看法律人講解最舒服 就算有立場 也會跟你講道理說服你 政治人物太多政治語言 看了也會很煩躁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今天对司法有意见的台湾人,这不是你们当初自己造成的果?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人现在没资格说司法问题。因为今天这样。都是台湾人自己造成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王金平关说案。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哈哈,好搞笑,不就是你们自己要今天这样的局面。怪谁?

  • @enlitechaos
    @enlitechaos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非常清楚說明憲法概念,也將所謂的司法裁判的論點

  • @AaliyahChen316
    @AaliyahChen3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感謝教授的影片,聽得很明白❤

  • @ddnqc1
    @ddnqc1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簡單的說,法官是依據法律來判刑,但是法律是由人民選舉出的立法院來制定
    法律本身具有民意基礎,基於法律進行審判的法官做出的判決便有了正當性
    而為了使法官不受干涉,憲法明文規定給予了法官很多可以超然於物外的保障
    那麼現在大法官開始下指導棋,他一邊說死刑合憲,但又加入了很多個人見解在裡面
    「應」符合以下條件才合憲
    憲法解釋沒有人這麼幹的,合憲就合憲,不合憲就不合憲
    你不能拿現在還不存在的法律去把憲法解釋成你想要的模樣
    更不能透過釋憲要求立法院去立一個法讓你的釋憲變的合理
    這都是在夢裡才會發生的事情
    我們必須慶幸,現行的法律沒有要求法官判死必須要一致決
    即使如此,法官整體的不判死傾向已經有夠明顯
    但想想台灣什麼時候治安最好?
    刑場槍響後十年內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想犯下會被判死的罪行準犯罪者們來說
    真實執行的死刑對他們具有十年的威攝力
    殺一人救千萬人
    另一方面來說,即使沒有今天大法官這樣離譜的釋憲
    超過十年不執行的死刑,其實也是一種實質廢死
    慢慢的死刑就會成為一個符號,因為他從不執行
    於是台灣的犯罪率就又上來了
    死刑犯之所以成為死刑犯,是誰拿槍逼他的嗎?
    不,他都是出於主觀意志去做了一些違法的事情
    最終導致他被判死
    這樣的人,為什麼法律還要保障他的人權?
    法律的存在,不就是為了要讓這些侵害別人人權的人
    在法律的暴力制裁下,形成對未來犯罪者的威嚇
    以及讓受害者家屬感到慰藉而存在的嗎?
    現在,只要你情有可原,就可以被原諒
    那被殺的人是不是要滿臉黑人問號
    所以我就該死?只因為他原生家庭不美滿?
    還是他今天精神出了問題,我被殺就活該?
    這樣的法律還算什麼法律?
    法學界的人不要太高高在上,離民意太遠
    如果民意到最後對法律徹底失望
    你們所倚仗用來欺壓民眾的法律
    將不會產生任何保護作用
    因為私刑將會氾濫,反正不會死,盡管殺
    原諒那些犯罪者,是上帝的事情
    我們要做的,就是送他去見上帝

    • @lili8878
      @lili8878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原諒那些犯罪者,是上帝的事情

    • @1127Peace
      @1127Peac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支持!
      希望那些死囚能夠早日得到上帝的原諒🙏

  • @Rinfans
    @Rinfans Місяць тому +346

    幸福的人沒資格叫不幸的人放下怨恨

    • @quentintsai5935
      @quentintsai593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就像“一笑泯恩仇”這句話,只能從當時被相對剝奪的人來說,而不是當時佔了優勢的人來說:嘿,我們當時大家都太年輕,過去就算了,就一笑泯恩仇吧。

    • @infox2420
      @infox2420 Місяць тому +24

      那幸福和不幸對所有人的定義都是一致的嗎?

    • @鄭德生-q6k
      @鄭德生-q6k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這種論點是用「情緒」干涉「司法」了。

    • @Rinfans
      @Rinfans Місяць тому +35

      有個疑問,完全站在犯人角度去想的人,想必能體諒殺你的犯人,然後有機會放出來再殺你一次,到時還是能體諒犯人,世上真有這種人🤔???

    • @哈聒聒
      @哈聒聒 Місяць тому

      所以可見未來私刑正義會更多 台灣兇殺變多 最後成為墨西哥

  • @cyndi5209
    @cyndi52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一口氣看完,簡單明瞭

  • @laiwolf
    @laiwolf Місяць тому +17

    感謝小編 沒想到剛好在前一天能看到

  • @leedavid4039
    @leedavid4039 10 днів тому

    湯老師,好久不見了!當年上課時您和說您以前發表意見被當時大法官譏諷,現在您也當上大法官,素質每況愈下的台灣法學界有中流砥柱的您在真好。這樣說有失公允,是各個領域人民素質都每況愈下,除了犯罪集團。

  • @漁兒魚餌
    @漁兒魚餌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廢死否定人命等價,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承認特權階級,廢死才是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請思考生命內涵具備什麼,死刑存在基礎是對應存在殺人犯罪,罪犯可以剝奪他人生命,依照平等原則,當然可以死刑剝奪罪犯生命,否則,何謂公平。何況,殺人犯可自由選擇殺人手段,但死刑卻限制方式,且殺死數人,死刑卻只能執行一次,這公平嗎?

    • @岱鋼羊
      @岱鋼羊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問題是憲法沒有一條說 人命是平等的 所以殺人者要償命。憲法只說人的人權要被保障,所以被殺的那個人失去自己的人權了。可是殺人者的人權還在。憲法竟然保障他的人權

    • @岱鋼羊
      @岱鋼羊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我這樣認為啦 直接廢除死刑,然後加一條殺人者被報復(被家屬殺掉),報復者之人權亦受保障並且無罪。

    • @bikaoru
      @bikaoru Місяць тому

      所以在刑罰沒有酷刑以前我都堅決支持廢死,什麼什麼殺很多人、或者殘忍虐殺人都可以兩顆子彈解脫,杜絕了罪犯受到私刑的可能性
      死刑根本就是在保護犯人

    • @chocolatepun
      @chocolatepun Місяць тому

      @@岱鋼羊 所以他們才會拿"人權"當作議題來主張廢死(保護死刑犯),是這樣嗎?

  • @cloud760528
    @cloud76052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謝謝教授,上了一課

  • @luivy1695
    @luivy169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湯老師,訂閱了您的頻道,謝謝老師。

  • @posttrue5798
    @posttrue5798 Місяць тому +22

    大法官詭辨👍

  • @powerapap
    @powerapap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湯老師你好 聽你講完 我都想要考法律了 哭泣~~~~ 現在執政者 真的沒有為了人民而存在 只是為了 只會挖人民的錢(窮人的錢) 已竟被民進黨的人 把貧富差距 養到最大化了

  • @kenshome1
    @kenshome1 29 днів тому

    教授說得很清楚! 讚!

  • @flowerfarmer2009
    @flowerfarmer20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獲益良多,太感謝了!

  • @沈彥宏-k1g
    @沈彥宏-k1g 5 днів тому

    好久沒有看到老師了,想到以前能上過老師的課,就覺得很幸福...

  • @lowerhowda
    @lowerhowda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條理論述 鏗鏘有力 邏輯分明
    無論是之前立院職權行使法的憲法法庭或是這次死刑釋憲這一堆荒腔走板的大法官表現,真的是很難相信同為法學人😭

  • @anchen7301
    @anchen73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感謝老師,獲益良多

  • @黃能鑫
    @黃能鑫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看了開頭,我所要表達的事,我尊重司法,我尊重法官及大法官的專業,但.. 不代表法官沒民意基楚,而大法官有民意基楚,這分個案,依這次大法官釋憲死刑合不合憲,它給出的就已經在憲法上多加了許許多多框架,我認為就大法官自身就違憲,而大法官本身就不是民選的何來民意基楚,解釋憲法只有兩個答案,合憲或違憲,別有其它答案或條件,說好聽是解釋憲法,亂加條條框框就是更改或加條件,大法官們,你們所做,是否違憲或踰越了呢?

  • @fusanling
    @fusanli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5:31這段的論述很好,我一開始是想說「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民意基礎的展現,既然如此,「法官」審判是用具備民意基礎的「法律」來判決,怎麼能說不具備民意基礎呢,聽完老師說的仔細一想,這樣講確實會導致誤導

  • @maxw5917
    @maxw5917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這個教授,炸念二聲,這令我尊敬他。

  • @WilliamChu-cn6ib
    @WilliamChu-cn6ib Місяць тому

    後半段內容非常的有智慧且發人深省 希望在位者也能意識到

  • @tanya883
    @tanya8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謝謝湯教授

  • @williamyang-v3e
    @williamyang-v3e Місяць тому

    教授講的真好!

  • @ZAQ159881
    @ZAQ159881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完整聽完後 反而對目前增修條文後的大法官任命身分資格感到好奇
    原先制憲者的想法應該是 大法官 是由 法官 衍伸
    而現在聽起來是 除了法官以外 法學者 以及 律師都能夠成為大法官 並有任期的限制
    那麼後續的這些大法官 真的有辦法按照憲法客觀的解釋憲法嗎?
    而他們的解釋依據是否與法官的思路又是一致的?

  • @leubohaw
    @leubohaw Місяць тому

    感謝老師教學
    受益良多

  • @kingon892
    @kingon892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Yahoo奇摩」民調,詢問網友意見,結果在6400人的民調中,有63.3%的參與者完全不同意「大法官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事實勝於雄辯

  • @張瑜珊-d7f
    @張瑜珊-d7f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謝謝老師的分享

  • @chuan4215
    @chuan42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雖說判決要超越黨派要避免人治社會,但是同性婚姻、廢死刑終究於卡在民意與操弄輿論,前者這些少數人的利益與多數人無關,通過對多數人(輿論的人)生活並沒有更便,並不是說因為這樣反對或贊成誰是對的,這句話只是表現了多數人並不會知道受害者的需求是甚麼,要如何制定大家都會滿意的法,非常困難,所以教授與大家的討論都是很好的,所以大家請小心不要只接受一個說法,多去了解為什麼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多方的了解才不會成了操弄輿論下無知的人

  • @小荷-s7y
    @小荷-s7y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謝謝演算法讓社會大眾看到這個影片,讓大家可以有更多思考,留個言增加熱度!

  • @應徵
    @應徵 Місяць тому +45

    事實上,大法官也沒有民意基礎。
    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如果不合人民期待。
    人民無法將他罷免或要求撤換。

    • @deco0811
      @deco0811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老師重點應該還是在法官不需要民意基礎

    • @林国钦
      @林国钦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台湾之所以司法混乱。是台湾自己造成的后果,不值得可怜。是台湾人民自己想要司法混乱的。我帮大家回忆一下,太阳花,今天对司法有意见的台湾人,这不是你们当初自己造成的果?

    • @許涵琇-b6c
      @許涵琇-b6c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請問不分區立委是具有民意基礎,但是不分區立委跟大法官一樣不能被罷免,所以我覺得應該修法讓具有民意基礎的官員,能罷免才行。

    • @應徵
      @應徵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許涵琇-b6c
      大法官的情況更特別。
      任命大法官的總統下台後,大法官仍然存在....

  • @hedeyoshisanma
    @hedeyoshisanma 22 дні тому

    好精彩的課程,真希望未來還能持續看到課程

  • @nso5189
    @nso5189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這麼堅持民意基礎,大法官就不要用提名的改由全民票選,超過51%得票率才能上任

    • @光-c8n
      @光-c8n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有點 好奇 參選的條件是?

    • @shunruzhang4237
      @shunruzhang4237 Місяць тому

      行政立法执法三权分立,这和民意有什么关系?

    • @光-c8n
      @光-c8n Місяць тому

      @@shunruzhang4237 公民的權利 還有創制 跟複決 就是民意去修改法律 聯署 題目 人數達標後 進入公投就是一種 但確實跟 司法沒有關係 但也許可以要求執行死刑 但不可能成立這種題目 (相當程度執行死刑有被某位候選人當作總統政見)因為像是安樂死議題就沒有過關 有時候人民就是想批判政府 不是認真的想管那麼多事情 尤其爭議性很大的

    • @shunruzhang4237
      @shunruzhang4237 Місяць тому

      @@光-c8n 台湾的公投也只是投,过了民进党也当没看到🙈

  • @黃鋒榮-f6k
    @黃鋒榮-f6k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愧為學者,邏輯思考清晰,比起其他大法官更懂得法理。個人認為,現在執政者或政客口口聲聲說民意,其實是最不懂民意的,真正重視民意者,更應遵守法律,因為法律是由人民選出的立法委員將大多數人的意見,結合環境需要,依照法定程序( 包括公聽會與立法院三讀) 所產生,比民意調查或口說的民意更有基礎。

  • @jn31684
    @jn3168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死刑是公正平等的。殺人者被判死刑非常公平。殺人者不能被判死刑不公不義。

  • @謝謝-e2q
    @謝謝-e2q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邏輯清楚,講得真好

  • @CH1LLIVAN
    @CH1LLIVAN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法官必須超越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請問教授對於姚立明提名大法官有何看法?謝謝

    • @chelseychen666
      @chelseychen6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我剛剛也提出這樣的問題🙋

    • @coldsu8241
      @coldsu824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那是總統的權利,所以這個提名制度就很有問題了

  • @a198170
    @a198170 Місяць тому

    很精闢,長了知識,謝謝教授👍

  • @LifeIsButADream-Min
    @LifeIsButADream-M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謝謝湯教授 真的有料

  • @iori23041114
    @iori230411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21

    如果大法官有部分民意基礎,一般法官沒有,所以要聽大法官的話,那八成民意也高於大法官吧?

    • @Ace-nw2bf
      @Ace-nw2bf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經典命題:「全村的人要他死,他該不該死?」

    • @lookout6074
      @lookout6074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Ace-nw2bf 民意不能代表大法官的意志,同时大法官也不能仅凭自己的意志解释宪法,这就是为什么大法官要独立审判的意义

    • @Ace-nw2bf
      @Ace-nw2bf Місяць тому

      @@lookout6074 OK 沒問題,由我們民意決定判死的基準,再請一個人來依民意執行就可以了?

    • @adiya921
      @adiya921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Ace-nw2bf 前提是 他犯法 而且符合法律判死的條件 那當然該死啊 又再偷換概念

    • @Ace-nw2bf
      @Ace-nw2bf Місяць тому

      @@adiya921 嫌犯說他沒有殺人,但全村都說是他殺的,也該死嗎?

  • @library01449
    @library01449 Місяць тому

    說得很清楚明白!!!

  • @tristawu1881
    @tristawu1881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有沒有一種機會能讓司法院正副院長改由人民直選,盡量降低由總統酬庸選出,而無法完全做到超出黨派的行為。

  • @nestorwang6085
    @nestorwang608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清楚明瞭 很辛運能看到教授的影片🎉

  • @wjiahuei
    @wjiahuei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在正常的社會正常的國家裡, 這樣的題目根本不會有那麼高的點閱率, 但因為現在違法亂紀的事情太多了,反而造成湯老師公正中立的法律解析,這樣硬的題目,受到了喜愛關注~ 這也是我們國家的悲哀
    而知識份子,要守住國家向下沉淪的防線,是重要的職責

  • @economic5005
    @economic500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感謝湯教授,讓小民得已略懂憲法😂😂😂

  • @彭玉成-s6x
    @彭玉成-s6x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這才是專業,口水戰打太多不如多聽課。

  • @charleswu9408
    @charleswu9408 25 днів тому

    謝謝 湯教授的 這一堂課! 讓沒有足夠素養的大法官現行了...

  • @海上的人-h8v
    @海上的人-h8v Місяць тому +69

    「法官沒有民意基礎,可以判人死刑;大法官至少具有間接民意基礎,卻不能廢除死刑?」
    我認為這段論述是在偷換概念,因為一般法官在做的事情是在個案中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最後再判決死刑。就算按照以上的「民意說」的邏輯,充其量也只能推知大法官在「個案中」比普通法官更能夠決定被告要不要被判決死刑,沒辦法推論出大法官可以使用「廢死」這種改變規則的方式。
    如果想要按照「民意說」的推論方式得出大法官可以「廢死」的基礎,那狀況應該是今天普通法官在沒有客觀法律存在的情況下,自行創造了死刑,那有民意基礎的大法官自然比普通法官更有資格來決定這個規則,但是普通法官創設刑罰這種事在法治國家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大法官似乎忘了他今天能夠解釋憲法是因為這是憲法賦予他的權力,而不是因為他有民意基礎。

    • @izzie6424
      @izzie6424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民意基礎跟事情的對錯兩者應該不沒有絕對的關係連結吧?
      是嗎?哈哈 腦筋要打結了

    • @周周-w5v
      @周周-w5v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判死刑和不判死刑是同一个抽象层面。 立死刑和废死刑是同一个抽象层面。两个不同抽象层面的东西,拿出来当对子也不太对

    • @Justinisdog
      @Justinisdog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周周-w5v教授没说出一个真相,所谓大法官的判断,是中和民意,宪法等诸多矛盾的一个仲裁判决。理论上是公正的判决不理民意,不理政党,是个黑盒,但是实际上做不到。

    • @1001nameless
      @1001nameless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Justinisdog 這就是超脫的立場,以專業解釋現行法律並給予建議。立意良好,只是當大法官的遴選,也就是從頭開始就被把持了,那這立場也就蕩然無存了😊更何況這次是少數人霸凌多數人的屆期呢

    • @gan789a
      @gan789a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法官判人死刑是依法審判,依法判案,依照法律本身就具有民意基礎,因為法律是由具有民意基礎的立法委員訂定的。

  • @金幣
    @金幣 17 днів тому +1

    哀 有智慧的人看了就覺得很開心 跟看柯文哲一樣
    看到那些大法官就覺得難怪 政府工作人員智商會持續被拖低

  • @schang8964
    @schang89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65

    沒想到修憲後大法官反而沒有獨立不受政黨影響的判斷力了,因為可以停發工資。而且現在就是不按照憲法來,靠所謂釋憲、修憲來廢憲,跟大陸沒有法治異曲同工,綠共果然同路人。

    • @KamiMiki
      @KamiMiki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大陸沒有法治」這個論述 就是你被一堆意識形態餵出來的,被你拿來當作定論😂😂。諷刺的是 現在大陸的法治在裁定惡性殺人事件上遠比台灣更體現民意更公正!

    • @akirahayashi5566
      @akirahayashi55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KamiMiki 「大陸有法治」這個論述才是你被餵出來的
      你說惡性殺人事件上遠比台灣更體現民意更公正???請問:
      徐州八孩案有更公正嗎?
      胡鑫宇事件有更公正嗎?
      李心草案有更公正嗎?
      雷洋案有更公正嗎?
      福建莆田「殺母案」有更公正嗎?
      楊改蘭事件有更公正嗎?

    • @jzc7368
      @jzc7368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akirahayashi5566 您不舉具體案例猶可,舉的案例恰好證明了您被偏頗的陰謀論影響有多深。因為其中至少胡鑫宇案我是花時間認真研究了的,一切現有證據都指向自殺,而非陰謀論的怪談。如果當地公檢法不是依照證據處理,而是進行政治操弄,迎合民粹,強行製造一個討陰謀論者喜歡的結局,那就意味著必須拉一個無辜之人來做冤大頭、替罪羊--這種可能性想想都叫人不寒而慄。當地公安和司法部門沒有被迎合民粹和陰謀論的偏執狂掌控,是地方人民的幸運。
      另外徐州一案,其根本原因是中國發展的不均衡,城鄉差異,貧富差異巨大。底層人如犬豕般掙扎求生,其觸目驚心的景象,固然讓城市中產階級看了感覺無法接受,但若說要法外加刑,以畸重的方式去懲罰涉案人員,以平城市中產胸中之塊壘,讓社會底層的案犯以一己之肉身去承當社會結構性原因造成的悲劇所引燃的洶洶民意,那難道不是用暴民的方式綁架司法麽?該案涉案之人,最輕也獲刑八年,重者十三年,參考中國的相關法律,以及類似事件在世界範圍內的判罰,儘管這種結果不能令所有人滿意,恐亦難謂之為過輕。

    • @kevinchiang7956
      @kevinchiang795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jzc7368 所謂一切現有證據,不都是官方說的算?沒有新聞自由,談什麼司法獨立?這種脈絡下的陰謀論也只是高壓政治下的必然產物而已。且如果該相關人等對案件都有疑問了,你如果沒有到當地,沒有跟當事人接觸,你所謂的花時間研究又有什麼說服力?

    • @jzc7368
      @jzc7368 Місяць тому

      @@kevinchiang7956 ​您的這些問題,對我來說都不成其為問題,因為從您的這一段發言來看,您與在下在認知論上有著極大的區別,所以在我看來不是問題的事情,可能在您眼中是極大的問題,反之亦然。簡單來說,我認同的是格物致知,認知的來源在於格物,而知識是否可靠,端視能否格物盡理,也即朱子所言功夫做到十分。而您似乎認為認知首先要預設立場,然後從既定的立場去解釋事物。而一國一地的政治、制度、信仰、理念越是符合您的立場,您就越能夠獲得對事物的認知,反則越不能夠。至於中國,其政治、制度、信仰、理念與您的預設立場偏離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因此對於中國發生的一切,您完全無法用就事論事的方式去認知,因為您預設了在中國和關於中國的一切訊息皆不可靠,所以對中國發生的一切,您只能認為用陰謀論甚至幻想的方式去認知也是正當的,甚至是唯一的可能--這些在我看來都是反智的,非現實的,無意義的。
      依照我的信仰,我的認知論是這樣的:無論什麼國家什麼地區,也不管當地的政治、制度、信仰、理念、文化、種族等等因素為何,我都可以用格物致知的方式,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儘量得到一個關於事物的正確認知。至於政治是否高壓,新聞是否自由,司法是否獨立,這些只是影響我們認知的因素,但這些因素是無法完全剝奪人格致的可能的。因為物即分殊萬品,充塞載覆,他人或可隱昧一二乃至百千於我,卻無任何勢力可令物我懸隔,截然相絕;而物來於我,我能知之,以方寸間虛靈不昧,昭昭然可應萬物,他人或可掩我耳目於一時,斷無攘奪我心中天理之可能。您認為,特定的制度、政治,可以讓人完全失去格致的根本可能性,這是無限地誇張了制度施設的能力,又無限地貶損了人本身的價值。

  • @weiyangchen8118
    @weiyangchen8118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這個說明也太讚了吧

  • @karta2249
    @karta2249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謝謝

  • @ajay30572
    @ajay305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43

    繞了一大圈說民意
    法律的修改是立法委員,既然要廢死就是叫立委出來修改法律,這就是完全民意!!!
    立委不敢做,就代表民意不支持
    而不要拿只有部分民意(黨意)的大法官出來當打手

    • @先秦塬上
      @先秦塬上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所以懒惰使部分人受害
      因为沉默的羔羊总是大多数ᥬᥬ😂ᩤᩤ

    • @洪经营
      @洪经营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绕了一大圈说民意,民意8成不支持废死,所有你在干嘛

    • @zelef1817
      @zelef181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40%民意>60%民意

    • @rockpowers5390
      @rockpowers539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塔綠班完全執政完全不敢廢除S刑😆

    • @ajay30572
      @ajay305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zelef1817 是民進黨意>其他意見

  • @AAAAAA-i4q
    @AAAAAA-i4q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綠營的假民主. 幾尊高坐在神壇的大法官就替八成民意決定了?!!

  • @zakkho4524
    @zakkho4524 Місяць тому

    少見的老師,闡述了很棒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