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房產過戶給子女這招最節稅?怕小孩不孝?律師教你2方法自保! ft.馬在勤律師|下班經濟學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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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5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442

  • @sherrylin5427
    @sherrylin5427 Рік тому +117

    律師提綱挈領的口齒清晰,條理分明. 無廢言.
    🎉

  • @jackchen8619
    @jackchen8619 Рік тому +60

    這個律師講得很清楚,給一個讚!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豚彩虹
    @豚彩虹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7

    太感恩馬律師跟二位主持人了。。受益良多。更清楚明白法律是怎麼規範的

  • @李素真-h3o
    @李素真-h3o Рік тому +69

    感恩馬律師無私的分享您頭腦裏的智慧財產,非常詳細明瞭!
    祝福馬律師與兩位主持人平安喜樂!很喜歡你們的優質節目喔!

  • @changsu-o9846
    @changsu-o9846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4

    果真是大律師,清楚明瞭專業

  • @B.C.T-j7i
    @B.C.T-j7i Рік тому +91

    遺產稅早就可以廢了,憑甚麼祖先或人民打拼一輩子留下的錢給至親或旁親,妳政府一毛錢沒出錢,憑甚麼可分一輩羹,看,這土匪稅早就可以廢除了,台灣百姓應該全部站出來抗議或走上街頭反抗爭取真正改革,還有很多不合理的稅都可以廢了,我們納稅錢給公務人員們當薪水,像警察,法官們自我意識或挑軟柿子開罰單罰人民,退休金又找百姓拿退休金,看,百姓欠公務人員的阿,早跟真正改革了,每個政黨都不真正改革,人民該真正覺醒了。

    • @chungsummer5186
      @chungsummer5186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1

      不知道可以借鏡其他國家參考嗎?
      台灣有很多閒置土地就是因為繳不出遺產稅不能過戶,然後久了不知道怎麼處理,對法律不懂的人民,還是人民吃虧😢

    • @sookquinau
      @sookquinau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9

      马来西亚在1991年废除遗产税,而新加坡则是在2008/2/15废除遗产税,只要祖先留有遗产而后代子孙不败掉的话就无忧了(尤其指那些freeholds property)。。。

    • @愛炯植
      @愛炯植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1

      又不是共產黨拿什麼遺產稅 有夠阿霸

    • @时空行者-k1n
      @时空行者-k1n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3

      只有富人可以避稅,政治人物哪一個被課遺產稅!?李登輝前總統遺產稅有多少?

    • @JessicaChen-kf4rh
      @JessicaChen-kf4rh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愛炯植共產黨不收遺產稅😂

  • @sciolist0718
    @sciolist0718 Рік тому +37

    第一個的舉例是1000萬拿走250萬後,750萬再配偶跟子女均分喔,不是750萬給子女分

    • @coborn66
      @coborn66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不對
      依照民法第 1144 條的規定,各繼承人的繼承順位及應繼分為: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第2順位:父母→配偶得 1/2 ;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3順位:兄弟姐妹→配偶得 1/ 2;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4順位:祖父→-配偶得 2/3 ;其餘 1/3 按人數均分。

    • @stephenchang7733
      @stephenchang7733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4

      @@coborn66 對,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 @小小-p7d
    @小小-p7d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8

    馬律師真是非常專業 表達能力超強 簡潔明白 容易了解💯👍🙏

  • @lovingyou2419
    @lovingyou2419 Рік тому +86

    謝謝馬律師深入淺出的解說 , 讓人一聽就懂 👍

  • @金蘭李-h8r
    @金蘭李-h8r Рік тому +19

    好棒棒 非常專業👍

  • @mikehsieh9717
    @mikehsieh9717 Рік тому +13

    連分遺產基本的 ABC 都搞錯了
    夫妻之一方請求完剩餘財產分配後一樣是當然繼承人,可以再分遺產當中的一份
    而且剩餘財產分配也不是相減除以二這麼容易,就算再省略,也要強調是婚後財產的計算吧....

    • @小翰-i1g
      @小翰-i1g Рік тому +2

      是夫妻婚後財產兩個人加總後的一半才對😅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還有扣項呢!😂
      負債、無償取得、撫卹金都得扣除😄
      更麻煩的還有婚前財產婚後孳息怎麼認列,實務上的眉角不是一部影片可以說明的

  • @cjchang6958
    @cjchang6958 Рік тому +27

    法律真的很難!不是我們一般人能完全理解的,就像五億高中生命案!如果人間不能給出答案,就只能賴小弟在陰間取得正義;我相信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幫賴小弟集氣!

  • @親恩謝
    @親恩謝 Рік тому +30

    非常 實用 實在的一集,感謝感恩🙏🙏🙏

  • @yabbiy4752
    @yabbiy4752 Рік тому +78

    這集真是太棒了~馬律師講解也清楚易懂

    • @李煒慈
      @李煒慈 Рік тому

      0plp
      lp99😊p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4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koalachuang3375
      @koalachuang3375 Рік тому

      @@赤吐馬ㄚㄚㄕㄔㄎㄌ

  • @葉玉梅-f5w
    @葉玉梅-f5w Рік тому +19

    馬律師很棒

  • @陳美菁-f6n
    @陳美菁-f6n Рік тому +21

    律師說的很有幫助,感謝🙏

  • @沛鈺林
    @沛鈺林 Рік тому +27

    馬律師真的好,人又正直。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3

      收費比貴比快,準備不用心,出庭不用心,判決令人傷心,常上節目蹭名氣,個人覺得後悔,非常不推薦的一家事務所。

    •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Рік тому +1

      可能你是對的 真正務實低調的律師 在職場上往往是吃虧的 現代已經沒有陶淵明律師了
      這個在台灣各個角落 各個職業都是這樣
      你辛苦了 真的
      每個人都有一體兩面 剛好他不好的一面讓你體驗到了 你受苦了
      @@赤吐馬

    •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Рік тому +2

      @@赤吐馬 明知案子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檬的。的確是上節目蹭名氣 搞得正義凜然 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Carbon_Wu56
    @Carbon_Wu56 Рік тому +32

    律師說的都對,
    房屋過戶選擇很複雜,
    遺產更複雜。

  • @fen-m2b
    @fen-m2b Рік тому +14

    優質的對談,對國家社會很有幫助。

  • @morrissu2225
    @morrissu2225 Рік тому +30

    律師專業!無私!感謝知識分享..

  • @布萊恩-u3g
    @布萊恩-u3g Рік тому +97

    好喜歡馬律師,說話簡潔有力,舉例清楚,了解好多法律知識,謝謝❤

    • @Malaysian-Chinese
      @Malaysian-Chinese Рік тому +1

      😊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檬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22李紫維
      @22李紫維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

  • @niceyang
    @niceyang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馬律師說得很貼切,我們都需要做的功課

  • @下雨天-p4q
    @下雨天-p4q Рік тому +18

    這話題很棒!~

  • @黃小琪-f4z
    @黃小琪-f4z Рік тому +50

    現代不奢求父母留遺產給子女!只求不要把債留子孫

    • @黃小琪-f4z
      @黃小琪-f4z Рік тому +7

      @user-hb8mg6ky3n 父母有錢也是他們自己的!我不會認為應該一定都要給子女;沒錢的父母只有你認為有罪!但是不應該對子女情勒!

    • @ss-lx1sc
      @ss-lx1sc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你被生出來,已經就是巨債了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有留房子就超級感謝了.....

  • @林月紅-q8f
    @林月紅-q8f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馬律師說的詳細內容,非常好用的,聽得懂 ,謝謝您

  • @DLDL288
    @DLDL288 Рік тому +10

    親生仔女,不如身邊錢,自古以來就是這樣啊⋯⋯😂年老的時候,價值觀念因每個家庭有不同看法❤應對自己有一點保障…

    • @luckysmile3859
      @luckysmile3859 Рік тому +2

      養兒防老 身邊的人未必會陪一生

  • @anthonylee2710
    @anthonylee2710 Рік тому +11

    感謝分享,讓我了解很多😊😊😊

  • @chihua6608
    @chihua6608 Рік тому +58

    也許是我看不到富人的視野,我個人認為不需要去躲避稅率。繳稅本來就是義務,你繳的多除了代表個人能力外,也是對國家社會的貢獻,大家都不付管理費,社區的管理就越差,大家都逃漏稅,教育、治安…方方面面就沒人管。重要的是,老實繳稅做個好榜樣,讓子孫知道愛財當直中取,莫曲中求。如果下一代連遺產稅都繳不起,就代表他不配擁有這個額度的財產,給他匹配的財產就好了,莫增其過,莫損其志,留財傷感情,留德家道興。

    • @JenniferZhou-do7zp
      @JenniferZhou-do7zp Рік тому

      合法避税是合法的。富人是那么做,不那么富的也该那么做。你的政府收了税并没为你们做事,让你们打高端,吃莱猪核食,走私香烟,贪污犯阿扁,肥菊贪的都是你们绞的税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Рік тому +5

      頗有智慧的觀念!

    • @josephinetan5321
      @josephinetan5321 Рік тому +14

      阿彌陀佛!
      司馬光名言:積金以遺子孫
      子孫未必能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讀,不如積陰德於冥冥之中。

    • @ysl63lv
      @ysl63lv Рік тому +12

      不認同,某些執政黨只會亂花錢的時候,為什麼人民沒有主張的權利

    • @jameshwang7952
      @jameshwang7952 Рік тому +6

      @@ysl63lv 我比較在乎錢可以隨時從銀行提出來

  • @qwer0520
    @qwer0520 Рік тому +12

    真的專業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曾淑華-s1f
    @曾淑華-s1f Рік тому +8

    馬律師真的解說好詳細,好棒的律師

  • @tomhsu168
    @tomhsu168 Рік тому +16

    這集長知識 👍🏼

  • @actionself
    @actionself Рік тому +11

    還有一個辦法,按自己的想法分產“信托”!

  • @hsiao29
    @hsiao29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法律對於不孝順的子女真的太保護了,我家有代位繼承的問題,我爸死後財產是由我媽、我和兩位外甥共同繼承,因為我媽財產比我爸多,所以她不能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
    雖然我爸生前有說:不論誰先走,現金留給生存另一位,但沒寫遺囑就不算數!
    所以我外甥的爸(已和我姐離婚)仗著自己有監護權,要求我們就是要給他們1/3,一毛都不能少!
    也因此讓我媽十分寒心,現在我媽積極的在移轉她的財產給我,等大部分的財產移轉完後,她也要去公証遺囑,讓他們之後就算告上法院,也沒有多少財產可以分!

  • @ctop1885
    @ctop1885 Рік тому +4

    淺顯易懂,謝謝分享!
    👍👍👍👍👍👍

  • @JohJoh-ch6sg
    @JohJoh-ch6sg Рік тому +26

    馬律師+哲青+尚樺~清晰、明確👍🏻👍🏻👍🏻👍🏻。

  • @林鵬-n7r
    @林鵬-n7r Рік тому +6

    手上有錢,子女孝順
    手上沒錢,子女不孝
    管政府課不課,手上有錢自然有人孝順

  • @sungchia280
    @sungchia280 Рік тому +5

    Yay!!! Mr. Ma's the BEST!!

  • @missagie-z7q
    @missagie-z7q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親身經歷:自書遺囑一定要註明"遺囑執行人",否認很麻煩得召開親屬會議指定執行人,以現代社會情況很有可能找不到符合條件的親屬幫忙。
    還有不管銀行、地政機關不見得認定自書遺囑,很可能還得花錢打官司。
    當初親人生重病就是因為認為自書遺囑最方便,沒想到親人過世之後才發現執行時困難重重。
    所以還是請律師或民間公証人來作,之後継承才不會被為難。
    (也有可能因為親人的配偶不在臺灣而其遺囑繼承人非配偶而是姊妹的關係所以麻煩?我不知道。但如果感覚継承人當中會有人有意見的,還是不要採自書遺囑比較保險)

  • @chunkuohuang4976
    @chunkuohuang4976 Рік тому +3

    為了房產不需要如此麻煩,轉手後又流到自己子女,應該賣掉換成子女喜歡的其他地點或商業住宅,講到大企業家都有受到國家幫忙,繳一些稅給國家也有道理,

  • @chinesebay
    @chinesebay Рік тому +17

    我是#硅谷凯哥 谢谢您让我们在美华人了解台湾的继承法和税法,以及做家长的智慧。原来台湾遗嘱必须全部用手写,不能打印。 美国的法律还真有很多的不同。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全部手寫只是遺囑的其中一種~自書遺囑
      其他還有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以及口授遺囑
      每個條件都不一樣

  • @joy0889
    @joy0889 Рік тому +49

    律師講得很好耶,淺顯易懂

  • @angelfang5907
    @angelfang5907 Рік тому +10

    這個節目好棒👍👍👍👍👍👍讓我們知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

  • @謝怡晴-u2u
    @謝怡晴-u2u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馬律師實務很夠!感謝您喔!

  • @mw6990
    @mw6990 Рік тому +4

    除了時間之外,還有稅法也是會修法,有時人算不如天算,多積福報才是王道!

  • @yjzhang9441
    @yjzhang9441 Рік тому +16

    非常喜欢马律师在任何节目里的解释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fk-oo2ub
    @fk-oo2ub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錢沒關係有一個甜蜜幸福的家不管怎樣就是要全家開心快樂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Рік тому +18

    問題是
    一千萬在免稅額內,所以免稅
    錢不多的不必麻煩

  • @James-ir2ux
    @James-ir2ux Рік тому +9

    6分多鐘的媽媽拋棄繼承,有一部分說錯了,因媽媽拋棄,原屬於配偶特別扣除額493萬可扣除,就可以少繳49.3萬(應該尚樺指的是這個)一但媽媽拋棄,也不適用這個扣除額

    • @fc97289
      @fc97289 Рік тому +2

      所以律師布當下說的也不一定是對的,,,還是自己要多瞭解

    •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1號本尊一皇極驚天拳 Рік тому +1

      你抓出律師的漏洞了 厲害..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對,看到49萬還不能直接聯想配偶免稅額,扯什麼差額分配,這是最不專業的一個地方

  • @sharonchen2399
    @sharonchen2399 Рік тому +3

    媽媽拋棄繼承給小孩繼承,本來不拋只繳1000元,拋棄之後繳49萬,是配偶的扣除額沒有了,扣除額493萬*10% =49.3萬,是這樣來,與夫妻財產剩餘請求無關!
    土地增值稅是交給稅捐處,不是國稅局!
    能繳到遺產稅,已不是一般人,是有錢人了,有錢人才要請律師跟代書來節稅!

    • @coborn66
      @coborn66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如父母尚在,先利用夫妻贈與免稅,將父母財產均分,父母財產基本上要有3607萬以上才有可能課得到遺產稅,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需要繳遺產稅的程度 還是找個律師規劃吧

  • @特瓦-t4g
    @特瓦-t4g Рік тому +6

    實用,👍

  • @joe-jk2qj
    @joe-jk2qj Рік тому +12

    解釋的蠻清楚的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 沒提到但是也是蠻重要的常識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很多,真的碰到還是要找專業律師,馬律師雖然口齒清晰,但太簡略,簡略到有些觀念沒有很正確,照著做會受傷喔!

  • @林建瀛
    @林建瀛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感謝老師;接著請主持人再針對信託的重要性;下次再發一集!

  • @cyclamensu4657
    @cyclamensu4657 Рік тому +2

    建議在舉例的時候,不同的分類,數字不要用一樣的。
    「遺產有5百萬,兩年前有贈與5百萬。遺產税要由這5百萬來扣⋯⋯」
    這5百萬、那5百萬?到底是哪個 5百萬?不易讓人理解

  • @陳永慶-b7t
    @陳永慶-b7t Рік тому +2

    民法上、繼承權、特留份、不能侵犯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7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羸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lawethiclesson
    @lawethiclesson Рік тому +1

    10:00沒有賺增值稅
    以後要賣還是要補繳
    一次繳更多
    11:25
    房地產本來是舊制才有免房地合一
    被繼承人取得時間是新制還是一樣

    • @chiaa1657
      @chiaa1657 Рік тому

      你搞錯了
      繼承日起土地公告現值就是新的公告現值,但是5年內要追前面的土增稅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你也搞錯了
      土稅28規定就是免稅,沒有5年規定
      5年規定是賣舊買新的重購退稅才有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 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ravensambu3244
    @ravensambu3244 Рік тому +38

    美国企业债务问题很严重。美国公司借了大量资金(近6200亿美元),今年将偿还。然而,有人担心一些公司可能难以偿还导致破产的债务。这是由于低利率和风险投资推动了企业借贷。作为个人,您必须担心,因为各种专家都在大力暗示这一点,因此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可能会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我一直在股票和加密货币上存钱,在我的导师John Wong教练的严格指导下,在3周内积累了超过30万美元。

    • @ravensambu3244
      @ravensambu3244 Рік тому +1

      他的TELEGRAM👇🏻

    • @ravensambu3244
      @ravensambu3244 Рік тому +1

      @ericbochu 他的用户名

    • @Ilovetotan-kf6hx
      @Ilovetotan-kf6hx Рік тому

      是的,他是一名专业人士,他的教学也是一流的。

    • @LeeShih
      @LeeShih Рік тому +1

      朱棣文先生在交易方面非常出色,几个月内帮助我达到了15万美元

    • @Beamerrr-vg5mk
      @Beamerrr-vg5mk Рік тому

      很好的评论,我已经和他一起工作了几个月了。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听从他的指导。

  • @玉蘭楊
    @玉蘭楊 22 дні тому +1

    謝謝

  • @李小珍-w2z
    @李小珍-w2z Рік тому +13

    最好不要留遺產給孩子~只會讓他們失去奮鬥的能力

    • @CS-mw2nh
      @CS-mw2nh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然後你的子女就為了成家買房賠上一輩子
      不是所有人都不會教小孩養出敗家子欸
      台灣很多中小企業主有錢好幾代 因為他們懂得如何培養後代 再用家族的力量打群架
      你的小孩什麼都沒有 單打獨鬥 永遠只能為其他人抬轎不覺得可惜嗎?

  • @cathytseng2332
    @cathytseng2332 Рік тому +2

    請主持人喊解說仁舉例時不要分成2筆都講500萬 改成說600萬和400萬 或700萬和300萬 比較肄讓聽眾一時產生混淆 謝謝!

  • @lingchen9272
    @lingchen92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特留分該修法,財產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不應該給不孝和不肖的子女。

  • @楊小圓-m7g
    @楊小圓-m7g Рік тому +8

    不要留負債就很不錯ㄌ耶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錯,針對遺產,要節稅,有債務才是正解,沒債務,該繳多少就繳多少,一毛省不了

  • @王者之風-k6i
    @王者之風-k6i Рік тому +1

    不孝,不理,都是好的
    我先生生前把資產給前妻小孩(不是先生親生的)
    結果錢到帳後,匯款通知寄到我家,或許想要我鬧,我按兵不動,自行想辦法,結果先生病情忽然加重,從精神健碩變成一天幾乎24小時昏睡,大概45天,先生過世,喪事處理完,13天後,他家有人出生,所以我強烈懷疑先生是被人害死的

  • @劉柏楊-q3f
    @劉柏楊-q3f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條理清晰

  • @兩津堪吉-s4x
    @兩津堪吉-s4x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與父母之間的羈絆應該是 愛

  • @HL-ds5re
    @HL-ds5re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非常細也

  • @豬哥恆
    @豬哥恆 Рік тому +3

    網友提供真實遭遇

  • @金裕貞-j9b
    @金裕貞-j9b Рік тому +5

    律師很厲害,以後找他

  • @flytosky815
    @flytosky815 Рік тому +5

    我被逼著拋棄繼承嘉義市新港鄉番婆村24號
    算是被外婆家的舅舅們算計,以為包個紅包36000元就ok,明明就是以土地的價值均分補償,後來就把我帶到地政事務所,從此對長輩的遺產產生一種說不出來的可怕魔力😢家人都死了,我也可以放棄,對我沒有差,但真的是拋棄繼承完=斷了親戚關係!

    • @candych5073
      @candych507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你不應該收紅包而是告訴他們按法律規定實行即可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你自己接受了~就別怨恨了
      如果堅持照法律走還是一樣斷了往來而已

  • @davidhsu6061
    @davidhsu6061 Рік тому +1

    6:42 提到,配偶可分一半的遺產,可減少一半的遺產總額。但: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93萬元(95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 31日為445萬元),但配偶拋棄繼承權就不可以扣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所以馬律師的說法是否與遺產稅法抵觸?

  • @fc97289
    @fc97289 Рік тому

    房子用贈與或用繼承的方式,其實是贈與稅比較貴,,律師又講錯了,,,贈與淨額在5000萬以上就要用20%計算了
    遺產稅要到一個E以上才會用到20%

  • @taiwanlove683
    @taiwanlove683 Рік тому +9

    老了就把房子賣掉 為何一定要過繼給小孩?自己過好點旅遊過退休生活 一切靠自己去賺 當初我的父母沒有留任何房產給我們🤷‍♀️❗️

    • @qmaper1013
      @qmaper1013 Рік тому +1

      旅遊跟退休生活也不用到賣房子這麼嚴重.....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對阿~留點錢跟房產給小孩不好嗎
      能留遺產的也不用擔心旅遊退休了

  • @allenkuo1019
    @allenkuo1019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借分享。謝謝

  • @user-pu6jb6
    @user-pu6jb6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謝謝馬律師講解!
    可否請問!以節稅的立場!
    妻子名下有一商業地!若夫妻之間先贈與!2分之一給對方⋯⋯ 優否?又或者贈與若干年後
    有一方死亡了! 是否較節稅呢⋯⋯
    還是有何方式?較能節稅呢?可否解惑告知謝謝你。

    • @qmaper1013
      @qmaper101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這很複雜~但是夫妻間贈與免稅阿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17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託 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氣 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JohJoh-ch6sg
      @JohJoh-ch6sg Рік тому +5

      有本事用真名、真姓、真照片~來面對群眾~說出事實,別躲在鍵(賤)盤後面造謠傷人。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4

      有本事用真名、真姓、真照片~ 隨便一個頭貼假名 還敢嗆 是你本人嗎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4

      有本事用真名、真姓、真照片~來面對群眾,別躲在鍵(賤)盤後面。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1

      極無道德的 律師、表裡不一、以知名度 蒙財、沽名釣譽的假善律師。
      本人親身深痛過。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1

      😂

  • @方鳳琪
    @方鳳琪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感謝張秘書

  • @choujasimine6679
    @choujasimine6679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房子應該捐出去,小孩自己努力奮鬥,自己去買

  • @nana-c3o4j
    @nana-c3o4j Рік тому +42

    最實在的活法就是一邊賺錢 一邊花錢,不要買房,不婚不生,把自己賺的錢花光 沒煩惱!!快樂過一生 多好啊!

    • @maywang9965
      @maywang9965 Рік тому +27

      最怕還活著,又病了,但錢都花完了!

    • @anniehotgirl3345
      @anniehotgirl3345 Рік тому +8

      你說的好,讚。這想法超級進步。我非常認同。
      說真的:如果沒錢(只不過擔心沒錢而已。但如果有錢:擔心事情來得更多)。所以有錢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錢:夠用就好。
      祝你週末愉快。

    • @joannajiang3596
      @joannajiang3596 Рік тому +9

      最怕还没有领老人家年纪大了没人请你工作没有收入租不起房子

    • @nana-c3o4j
      @nana-c3o4j Рік тому +1

      @@joannajiang3596 這種狀況已經可以每個月領政府低收了~

    • @nana-c3o4j
      @nana-c3o4j Рік тому +2

      @@maywang9965 也不是花到身無分文 至少留一些現金備用生病不至於沒錢 或者做一點被動收入花不完。身體還可以就做個工作 不無聊 健康又快樂 隨便一份薪水也夠日常生活用。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coborn66
    @coborn66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討論遺產沒說到遺產免稅額,等於只說了一半,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還有配偶、子女及喪葬扣除額,律師所舉的例子遺產1000萬,根本課不到稅。
    我沒看到後面,不知道有沒有講

  • @Jigglypuff2025
    @Jigglypuff2025 Рік тому +7

    買ETF 信託 每年分配息

  • @richardh6528
    @richardh6528 Рік тому

    拋棄 +協議繼承 可用吧'!- 簽署.所以要找有經驗 律師 會計師 代書..等等評估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羸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shenglee1854
    @shenglee1854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法律不外人情但國稅局沒有人情,配合的天衣無綘啊+讚

  • @jchao313
    @jchao313 Рік тому +7

    我想我到了該規劃的年紀了

  • @欣媛黎
    @欣媛黎 Рік тому

    我知道姊姊對你很壞。但有一種可能是故意的。阿弟,你如果在你爸媽你姊生命的最後原諒你姊你爸媽對你的壞。只要你肯原諒他們對你的壞。你有可能就擁有學習魔法的資格

  • @nickyshieh7401
    @nickyshieh7401 Рік тому +2

    很多人不知道房屋遺產價值是要扣房貸的,如果1000萬市價的房屋扣掉貸款500萬,其實只剩500萬

    • @周家豪-u5o
      @周家豪-u5o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不是看市價,是公告現值
      貸款能解決的問題還不止稅呢

  • @小高-p9c
    @小高-p9c Рік тому

    「家人失智了,我該怎麼辦?應該快速尋求醫生,看如何幫助家人!」

  • @lala-schnauzer
    @lala-schnauzer Рік тому +2

    法律又修改了!

  • @WeilingZhou-ct4jz
    @WeilingZhou-ct4jz Рік тому +1

    遺產包括財產和債務!

  • @lokk2095
    @lokk2095 Рік тому +4

    分享給爸媽

  • @赤吐馬
    @赤吐馬 Рік тому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 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jojo-jj
    @jojo-jj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不結婚 不生孩子 你的疑難雜症全解決了。
    要給就給個乾脆,不給就直接跟孩子說沒你的份,左右都想佔便宜 你只有活該報應…

    • @maxwu1656
      @maxwu1656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跟他說沒你的份他還是能分遺產。
      唯一辦法生前花光財產還負債,子孫將來拋棄繼承免還債但也拿不到一毛錢。

  • @許百壺
    @許百壺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夫妻育有四兒女,妻子有一筆價值不知但比較便宜土地,丈夫有一棟價值較高也不知價值的透天屋,請問:丈夫死後,不動產部份,妻子該如何分才能得最大保障?

  • @喵星人-o3u
    @喵星人-o3u Рік тому +11

    沒房沒錢要怎么辦??子女都不想照顧老人,紛紛到國外,那時就是老人的悲哀了

    • @ccwu1184
      @ccwu1184 Рік тому +11

      所以大家要好好照顧自己,別想著小孩一定要來照顧你。你都不想照顧父母了,你小孩會鳥你嗎?

    • @陈大福-x9c
      @陈大福-x9c Рік тому +2

      老人一般也在国外,日本美国加拿大华人社区老人多得离谱

    • @qmaper1013
      @qmaper1013 Рік тому +2

      沒房沒錢 子女又不照顧....檢討自己了

  • @佩鐘張
    @佩鐘張 Рік тому +4

    孩子孝不孝,看領薪水有沒有給家用就知道

  • @Morita12345
    @Morita12345 Рік тому +1

    公証最好🎉

  • @regardless_
    @regardless_ Рік тому +6

    想知道5億高中生,媽媽要如何主張.同性(夏姓)配偶有殺人動機無法繼承.遺產.

  • @賖刀
    @賖刀 Рік тому +10

    贈與其實是最可惜的方式,因為在房地合一的成本計算中,成本會變得超低的,然後只要是買賣了,稅金繳到會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