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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集非常實用🥳😍😄🙏
喜歡這類型的議題拜託幫小編分享給更多人收看唷❤❤❤記得訂閱按讚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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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wawawa aA
👍👍👍 這集很有用!是遲來的知識,值得人們去思考。從我觀看挖挖哇以來,近期的兩期節目很有收穫:一個是對人類心理疾病的認識;一個是這期法律繼承知識。這三年多,大部分時間都在看前媳婦怎麼罵前婆婆。是我對該節目的粗淺認知。常常心裡對社會有焦慮的看法,覺得人類以後別再組織家庭了,兩個女人(媳婦婆婆)的事情這麼難搞,沒人願意再走入婚姻,家庭成員每個都在夾縫中、都不舒服,何必呢?!很高興節目有突破和改進,看到新來的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士來分享!👏🏻👏🏻👏🏻
哈哈, 快來了.
有蘇律師就給讚👍
鄭弘儀先生,你的節目太好了。
這集真的非常非常的好看!感謝製作影片單位用心製作!非常值得更多人收看❤
這集的亮點是葉老師,講到我們所忽略的地方,而且有時講台語很接地氣,我家長輩都可以接受,就是怕之後子孫搞得不相往後就麻煩了🎉
這門遺產課不錯喔👍👍👍每天都有值得探討的話題,每個來賓都不錯,主持人也很幽默,好適合編劇(被戲劇耽誤的主持人),法律議題會越來越多人可以接受
❤呂文婉 好可愛 我也是台大 台灣長大 哈哈哈 好可愛的新發現名詞 讚!🎉
今天的主題太實用了👍👍👍,謝謝蘇律師的講解,真的長知識了,謝謝貴節目🙏🙏
孩子都不孝,我們辛苦賺的錢絕不留給孩子,因為該給孩子的在就學時就給了,我計劃捐助給需要幫助的單位~
對極,現在下ㄧ代非常判逆,讀到碩士出來,忘恩負義。讚成文婉小姐言,趕快自己花光
說什麼叛逆如果不想叛逆,你就養條狗就好啦啥都聽你。不要生小孩就好啦,不然每一袋都是從零開始。不想留財產就不要生小孩小孩被你生也是雖小。那些有錢人都是父母有留財產不然怎麼可能是有錢人。以為自己小孩是天才有辦法靠自己就賺大錢一定沒有錢啊,都放話說要捐出去代表說那個錢也是非常少,你也不可能有錢留給小孩啦。
鄭大哥講笑話時都很認真, 看這節目20年了(從和干美人共同主持起), 討論主題很廣, 很棒! 剛好最近有幾位朋友(都沒子女)在問我這問題, 之前有先回答過請他們寫遺囑(但兄弟還是可以拿1/6), 或是生前夫妻贈與。這集剛好轉貼給他們再看一次。
鄭大哥主持真勵害問來賓的問題都是我想知道的,好感謝您有你真好喔開心看喔
是葉問老師耶,😊😊 言之有物。看完了,精彩!,給個讚~ 謝謝節目!
今天的主題太好了,學了許多知識. 以後可多談類似的讓大家多點常識.
真心覺得【特留份】的規定很奇怪,為什麼財產持有人不能自己決定,而要強制保留特留份,建議應該要修法
完全同意[特留份]是很莫名其妙的規定 建議修法+100
妙的是修法連署一直都不過,要連署去修法的提案好幾次都湊不到足夠的人數。
@@wilmacarlsson7557 我猜大概會影響每個家庭與每個人自身"利益"所以要修很難吧~畢竟不是每人都有意識這些資產本來就不是他們自己賺的, 只意識這些資產變遺產後是"應得的"要分到的.我想如果預立遺囑由個人自由意志決定給誰久而久之紛爭訴訟司法資源浪費應該會降低很多.
父母親不好, 子女很孝順, 特留分, 這時它的功效, 就出來了.
喜歡蘇律師專業知識可以讓我們吸收,這個很讚
有點意外,這一集很好看,有學到又有笑到!🎉🎉 來賓葉老師是本集亮點,雖是第一次看,外型有點帥,發言很有畫面感,尤其太太改嫁百億大亨那一段,很有梗,我笑翻!😂
文婉,到這個年紀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手!就沒有結婚的麻煩事!
徐佳馨
這個律師解釋得霧煞煞!😵💫基本上要從上往下解釋啦,有立遺囑跟沒有立遺囑兩種情況,沒有遺囑比較簡單,就是太太拿一半剩下兄弟姐妹分另外一半。如果有立遺囑,不管你怎麼寫法律都會把特留分扣起來。這是我從他的霧煞煞解釋裡面聽到的。
感恩貴節目一蘇律師一台大法律系一
我已經培養兒女是高知識份子,以後我的錢會盡量花,若有剩餘倆兄妹平分
我對我自己的小孩,不管男生還是女生,我絕對兩個都給一樣的量,除非那個小孩是非常的不孝順我,就一毛錢都不會給他。我自己身上的錢我,會盡量花在我自己身上,除非我有剩下的,我才會留給小孩。其實父母不要給小孩子添麻煩,自己把自己的身體顧好,維持健康,那就是給他們最大的財富了。我們家的父母也是一樣的觀念要把房產只留給男生,但是有需求的時候全部都找女生要。我不是傳統女性,我也不可能被這樣牽著鼻子走。如果說不分給我,我也無所謂,但是有事情的時候,也不要來找我。
為什麼台灣繼承法律這麼複雜?一般普通家庭應該只有夫妻互相繼承,兩個都走了才輪到孩子,沒孩子才到親人繼承。
鄭大哥~~那位葉俊佑是理財界的講師,人稱葉教授,他第一次來,他的知識含金量很高,都是實作經驗,沒讓他多講些有點浪費😅😅😅😅😅,有機會可以再挖寶❤
有哦!😊
謝謝Ivy的支持,金甘溫 ,妳人真好!😎👍
我家情況跟呂小姐一樣。重男輕女的家庭。有事要女兒付出,但不能要求男女平等回報。
想請教信託每年的管理費,是依據剛開始申請信託的本金金額來計算,還是會隨著剩餘金額(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浮動?但就是固定%來收取?謝謝!!
會依照當時的「信託金額」收取,是浮動的概念...
遗囑是很重要的!
台灣的法律真是莫名其妙
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位這內容及規定,是民國19年12月3 日在大陸時期(嚴格說來也算是舊中國的法律沿用至今),中華民國民法制定時就有的, 至今快100年了這條文都沒修改過。
1.「🌼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2.「🌼搶來的還帶有災禍。」3.「🌼拿亡人的錢財(陰錢),最容易惹麻煩&倒霉(打官司)。」(🍃普光功德山王如來)4.🌼南無 大悲普光功德山佛🙏。(🎉🎉🎉觀世音菩薩成佛名號) ❤心靈法門&大乘普光
這集好好看喔!長知識了
❤️❤️❤️
很喜歡蘇律師專業給的意見~
好看
是的一不孝兒女一不必不必給財產一捐慈善一敬請蘇律師一見証遺囑一簡易公証遺囑麻煩了一
民法不能修訂得更完善嗎?
請問蘇家紅律師,你的事務所辦理生前遺囑手續費多少錢呢?
葉俊佑
這議題越講越清楚了! 很棒! 🥰🥰🥰
有能力者把錢多幫助弱勢群體為自己為子孫後代多行善積德福氣是上輩子自己種來的這一輩子是做下輩子的福氣為什麼這一輩子有的人很窮?,就是上輩子沒有種福田一定要相信🙏🕊️
沒幾個人懂啊, 台灣的王家張家, 死後子女爭產對簿公堂, 可惜了.
讚讚讚👍❤
葉師傅來了,好棒❤
這集真的很棒 ! 很有收穫,至少沒有亂罵人的來賓出現,一看到她就不看了,看完心情很壞 !!
雖然當初為了考國考念了不少民法繼承的部分但對於贈與跟財產分配還是太薄弱感謝蘇律師的指導還有俊佑規劃師的分享最後文婉姐差點叫119我要笑翻了靠北原來前夫還可以這樣拿遺產...文婉姐那個表情太真實!蘇律師被鄭大哥逼問走了老婆可不可以改嫁那個糾結的臉太好笑了
呂姊的事是全台灣邁向高齡社會時,天天上演的事,真的很"正常",辛苦了!最後若有稅的問題;勢必又是另一場悲劇的開始!
大米都說,粉絲精彩留言,這個更厲害,粉絲留遺產
很多長輩不想立遺囑。卻不知道這樣是害了自己的晚年
思想很古板……
民法第1030條之1,可以先辦夫妻剩餘財產一半的請求權,另外的1/2還可依比例分配到。
為什麼讓郭小姐建議預立遺囑...明明預立遺囑也是有特留份,就算他不想給某個小孩,再怎麼預立,那個小孩還是有特留份。
婉婉好可愛喔!好喜歡有你的挖挖挖
請問大伯和小姑有得分嗎
臺灣要修法,連政府帶頭歧視配偶,把他們當外人,造成社會紛爭,增加政府部門負擔!
你要不要看看中國,無論有沒有卑親屬,就算夫死還有妻兒,也有孩子,叔叔大小姑們都能來分遺產。
男女孝順一分配財產一
再請問 立遺矚 需要發院公証嗎?
開頭說的老公死了,沒子女父母,遺產小叔有分,法律這樣規定這很合理。男人可能也會跟妻家的兄弟、姐妹夫關係很差。如果都給妻子,自己走了沒多久,妻子也走了,不就遺產給了沒血緣又關係不好的內兄弟、襟兄弟! 那還不如給自己的兄弟。
盎謝謝狼❤
要不就 改遺產法, 除了 直系父母子女, 配偶 可以分 其他都不能分,,, 直接充公政府做社會福利😂,,,
有道理😊
突然想到,為什麼律師劉韋廷都沒有再上節目了?
那請問若轉移給太太後、先生不到一年就過世的話、會有遺產稅問題?
呂文婉可以每年先贈與給女兒啊!❤🎉😂
人歸人、錢歸錢,親情也會消失真的遺產之前:男女永遠不平等!
如果女方父母不在了,沒有子女,身亡時,配偶分一半財產,只有一位同父異母的妹妹,那同父異母的妹妹,可以分財產嗎?
受益人高圓圓現在
現很多不婚也是法律的規定造成的!
2年內贈與,視同遺產
當一個人不放過別人的時候,應該是不放過自己,把一個恨的人掛在嘴邊,我想是還有愛吧,否則不痛不癢,還不時痛罵某個人一頓,過得不如意,還是心裡根本還有這個人,也許自己也不清楚
贈予別人??
如果夫妻財產是分別制呢?
下次可以講拋棄遺產繼承權如果身前有罰單,也可以拋棄嗎?機車、汽車是要留還是拋棄留可以嗎?
拋棄遺產繼承權, 其實可以使用限定繼承, 比較OK.
沒錯!文琬的問題我當時就有想到,我的財產將來給女兒後若女兒又未婚最後財產會和前夫及他現任家庭繼承耶!所以怎麼想都不對!還是花一花好了😂😂😂
都离婚了还分财产?这是什么法律?
贈與稅
如果太太先死,是不是也一樣情形呢?
遗產竟然有這麼多學問!可是我爸過世只有我媽和我們兄妹繼承啊,沒有什麼第三順位。第三順位可以不需要是嗎?
哈哈哈!這一集超好笑,笑看人生嚴肅的課題,每位男生女生超級聰明。
那如果沒有結婚的.以後往生後.財產要給誰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這些人你都不想給就立遺囑指定
遺囑一2保險受益人一3$2500一信託一開辦費3仟元了?年收費0'2%至0'5%一一半投資股票一一半定存一
立了遺囑還有特留份嗎?
有的,應繼份的1/3。
有,而且死亡前兩年內捐出的財產還可以被追討回來...
@@wilmacarlsson7557 不可討回, 但會被列入遺產總額, 計算遺產稅.
女兒本來就有繼承權
台灣是什麼莫名其妙的遺產法律? 夫妻的財產關丈夫的兄弟什麼事? 夫妻財產共有, 一方過世; 另一配偶全拿(除非有婚前協議)。
就叫弟弟自己去问啊。房子是给他的嘛。
人算不如天算😂
前夫分遺產x品德x
蘇律師事務所一收費公道一可敬請見証律師一
所以趙樹海收了⋯⋯?怪怪的
找趙幫忙領出來應該不好意思拿吧😅
趙樹海沒拿,你上網查查就知道了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
法律也是莫名其妙。小孩真的很雖小一出生法律就規定要養父母。明明可以存銀行或是投資理財自己存養老金。無恥的想靠小孩養老。沒錢的人更是理所當然的想靠小弟。你就算不生小孩,你養老還不是要靠自己。所以那些生小孩根本就是為了生一個工具人。對小孩有所期望有所要求。最自私的就是那些想靠小孩養的人。父母智商就在那裡還妄想小孩的智商比你高想太多貧窮就是會遺傳。
我觉得不管单身还是有家庭的都应该做遗嘱,为了不要让家人奔波处理和落入坏人手里。单身的人做了遗嘱在婚后就要更改,不然之前做的遗嘱就不受理了。生长小康家庭,只是普通文员,薪水一般,样貌一般,既然虎视眈眈我的钱,做遗嘱的事他们既然知道还到处笑我的遗嘱给谁,不给另一半的,再不然就讲一堆我的缺点,等我没有人要他就有机可乘。幸好不结婚对我来说没关系的。那些妈宝男,不工作等娶老婆回家做佣人,赚钱养家,生小孩的很恐怖,千万不好为了适婚年龄嫁给不对的人。女人真的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男人靠很好,没男人靠至少还有自己的事业养活自己。
真的台灣人很愛問人結婚生小孩私事。覺得應該可以問。是關心。真的關你們什麼屁事
相信"祖先神主牌"的人~就能理解為何有些人硬要把遺產留給兒子~~
請問 如果先立遺產 繼承人 是不是就沒有遺產分爭的問題 謝謝囉
其實文婉說的也沒錯,現在法律上女兒本來就可以分財產,爸媽一分都沒給她,還一直把她當工具人,誰會不傷心……很多兒子不孝順,爸媽還是一直寵著,生病都女兒在顧,兒子只說很忙,人就不見,哪個女兒會不心寒……
先保險+信託一
主持人可以不要一直打斷話嗎?要好好聽專家的解說,都一直被打斷!!
沒有子女,父母雙亡,連婆婆改三嫁的旁系弟妹都可以分遺產。
不太懂,小叔不是旁系,配偶是第一優先,為什麼其哥哥挫去了,弟弟還可以跟嫂嫂分家產呢?
大概因為許純美這種而修改吧!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lisalin1857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佳臻許 按這麼說來,五億高中案,應該還有得吵。政府拿不走囉?
@@佳臻許 所以大嫂經承後她也应在百年歸老前也应立遺囑交待要給誰。
主宰人頪的不是上帝而是錢 為了錢連親情都不重要了
年紀那麽大,應該不會改嫁
留給兒子是團同道理因為祖先是兒子在繼承元夕他們家的一分子你女兒嫁出去了你要回來過節你要參拜嗎?留給兒子是一代傳承一代元夕祖先,所以財產才會留給兒子。人家要給女兒多少你要拿就拿不然的話還是要靠自己賺了這才是自己的啦人生要好好過日子,只靠自己加油
這只是迷信、迂腐!男人爭財的歪理!父母財產給男給女看父母,給女兒也是兒子會覺得不公平,給兒子女兒也會覺得不公平!所以才要法律規定子女平分,不孝子女也很多,父母誰都不想給!但法律為保障子女權益還是有特留份的規定!
現在越來越多年輕人根本不敗祖先要拿去菜堂😂
很多兒子長大自立門戶,連父母都不養了,甚至賣祖產,你還希望他永遠繼承祖業?多少父母老了,是嫁出去女兒回來照顧,重男輕女只顧兒子,可能自斷後路...
預立遺囑也不是自主自由設定還特留分莫名其妙, Republic of China法律1945從中國帶過來未與時俱進甚至越修越倒退上至憲法下至法律法規難怪光怪陸離亂78糟, 現在已不是單純大家族狩獵農業封建時代還需照顧兄弟姊妹.連預立放棄急救還要第2, 3者簽署! 成年了自己決定都不行, 專搞這種爛法條.
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位這內容及規定,是民國19年12月3 日在大陸時期,民法制定時就有的, 至今快100年了都沒修改過。
在美國自動遺產全給配偶,但若配偶已逝,就會依生前所立遺囑去執行且會有多少錢(隨時會變更)可扣除免稅
是的,相對單純
這集非常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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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搶來的還帶有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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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菩薩成佛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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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
是的一
不孝兒女一
不必不必給財產一
捐慈善一
敬請蘇律師一見証遺囑一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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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不能修訂得更完善嗎?
請問蘇家紅律師,你的事務所辦理生前遺囑手續費多少錢呢?
葉俊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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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
為子孫後代多行善積德
福氣是上輩子自己種來的
這一輩子
是做下輩子的福氣
為什麼這一輩子有的人很窮?,就是上輩子沒有種福田
一定要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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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謝謝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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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汽車是要留還是拋棄
留可以嗎?
拋棄遺產繼承權, 其實可以使用限定繼承, 比較OK.
沒錯!文琬的問題我當時就有想到,我的財產將來給女兒後若女兒又未婚最後財產會和前夫及他現任家庭繼承耶!所以怎麼想都不對!還是花一花好了😂😂😂
都离婚了还分财产?这是什么法律?
贈與稅
如果太太先死,是不是也一樣情形呢?
遗產竟然有這麼多學問!
可是我爸過世只有我媽和我們兄妹繼承啊,沒有什麼第三順位。第三順位可以不需要是嗎?
哈哈哈!這一集超好笑,笑看人生嚴肅的課題,每位男生女生超級聰明。
那如果沒有結婚的.以後往生後.財產要給誰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這些人你都不想給就立遺囑指定
遺囑一
2保險受益人一
3$2500一信託一開辦費3仟元了?年收費0'2%至0'5%一
一半投資股票一一半定存一
立了遺囑還有特留份嗎?
有的,應繼份的1/3。
有,而且死亡前兩年內捐出的財產還可以被追討回來...
@@wilmacarlsson7557 不可討回, 但會被列入遺產總額, 計算遺產稅.
女兒本來就有繼承權
台灣是什麼莫名其妙的遺產法律? 夫妻的財產關丈夫的兄弟什麼事? 夫妻財產共有, 一方過世; 另一配偶全拿(除非有婚前協議)。
就叫弟弟自己去问啊。房子是给他的嘛。
人算不如天算😂
前夫分遺產x
品德x
蘇律師事務所一
收費公道一
可敬請見証律師一
所以趙樹海收了⋯⋯?怪怪的
找趙幫忙領出來
應該不好意思拿吧😅
趙樹海沒拿,你上網查查就知道了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
法律也是莫名其妙。小孩真的很雖小一出生法律就規定要養父母。明明可以存銀行或是投資理財自己存養老金。無恥的想靠小孩養老。沒錢的人更是理所當然的想靠小弟。你就算不生小孩,你養老還不是要靠自己。所以那些生小孩根本就是為了生一個工具人。對小孩有所期望有所要求。最自私的就是那些想靠小孩養的人。父母智商就在那裡還妄想小孩的智商比你高想太多貧窮就是會遺傳。
我觉得不管单身还是有家庭的都应该做遗嘱,为了不要让家人奔波处理和落入坏人手里。单身的人做了遗嘱在婚后就要更改,不然之前做的遗嘱就不受理了。生长小康家庭,只是普通文员,薪水一般,样貌一般,既然虎视眈眈我的钱,做遗嘱的事他们既然知道还到处笑我的遗嘱给谁,不给另一半的,再不然就讲一堆我的缺点,等我没有人要他就有机可乘。幸好不结婚对我来说没关系的。那些妈宝男,不工作等娶老婆回家做佣人,赚钱养家,生小孩的很恐怖,千万不好为了适婚年龄嫁给不对的人。女人真的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男人靠很好,没男人靠至少还有自己的事业养活自己。
真的台灣人很愛問人結婚生小孩私事。覺得應該可以問。是關心。真的關你們什麼屁事
相信"祖先神主牌"的人~就能理解為何有些人硬要把遺產留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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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如果先立遺產 繼承
人 是不是就沒有遺產分爭的問題 謝謝囉
其實文婉說的也沒錯,現在法律上女兒本來就可以分財產,爸媽一分都沒給她,還一直把她當工具人,誰會不傷心……
很多兒子不孝順,爸媽還是一直寵著,生病都女兒在顧,兒子只說很忙,人就不見,哪個女兒會不心寒……
先保險+信託一
主持人可以不要一直打斷話嗎?要好好聽專家的解說,都一直被打斷!!
沒有子女,父母雙亡,連婆婆改三嫁的旁系弟妹都可以分遺產。
不太懂,小叔不是旁系,配偶是第一優先,為什麼其哥哥挫去了,弟弟還可以跟嫂嫂分家產呢?
大概因為許純美這種而修改吧!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lisalin1857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佳臻許 按這麼說來,五億高中案,應該還有得吵。政府拿不走囉?
@@佳臻許 所以大嫂經承後她也应在百年歸老前也应立遺囑交待要給誰。
主宰人頪的不是上帝而是錢 為了錢連親情都不重要了
年紀那麽大,應該不會改嫁
留給兒子是團同道理因為祖先是兒子在繼承元夕他們家的一分子你女兒嫁出去了你要回來過節你要參拜嗎?留給兒子是一代傳承一代元夕祖先,所以財產才會留給兒子。人家要給女兒多少你要拿就拿不然的話還是要靠自己賺了這才是自己的啦人生要好好過日子,只靠自己加油
這只是迷信、迂腐!男人爭財的歪理!父母財產給男給女看父母,給女兒也是兒子會覺得不公平,給兒子女兒也會覺得不公平!所以才要法律規定子女平分,不孝子女也很多,父母誰都不想給!但法律為保障子女權益還是有特留份的規定!
現在越來越多年輕人根本不敗祖先要拿去菜堂😂
很多兒子長大自立門戶,連父母都不養了,甚至賣祖產,你還希望他永遠繼承祖業?多少父母老了,是嫁出去女兒回來照顧,重男輕女只顧兒子,可能自斷後路...
預立遺囑也不是自主自由設定還特留分莫名其妙, Republic of China法律1945從中國帶過來未與時俱進甚至越修越倒退上至憲法下至法律法規難怪光怪陸離亂78糟, 現在已不是單純大家族狩獵農業封建時代還需照顧兄弟姊妹.
連預立放棄急救還要第2, 3者簽署! 成年了自己決定都不行, 專搞這種爛法條.
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位這內容及規定,是民國19年12月3 日在大陸時期,民法制定時就有的, 至今快100年了都沒修改過。
在美國自動遺產全給配偶,但若配偶已逝,就會依生前所立遺囑去執行且會有多少錢(隨時會變更)可扣除免稅
是的,相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