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挖挖哇】遺產多一個人分?長輩沒寫遺囑晚年下場多慘?呂文婉遺產恐分給前夫?頂客族、單身族遺產繼承怎規劃?改嫁再娶「財產分配」驚人後果!20231006|來賓:蘇家宏、徐佳馨、呂文婉、郭莉芳、葉俊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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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5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203

  • @林莉萍-b2b
    @林莉萍-b2b Рік тому +72

    這集非常實用🥳😍😄🙏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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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淑鈴-v3q
      @黃淑鈴-v3q Рік тому

      ​@@newswawawa_X

    • @鄭麗冠-m8u
      @鄭麗冠-m8u Рік тому +1

      ​@@newswawawa-

    • @洪文錠
      @洪文錠 Рік тому

      @@newswawawa aA

    • @林家德-e2h
      @林家德-e2h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 @holly-u3p
    @holly-u3p Рік тому +45

    👍👍👍 這集很有用!是遲來的知識,值得人們去思考。
    從我觀看挖挖哇以來,近期的兩期節目很有收穫:一個是對人類心理疾病的認識;一個是這期法律繼承知識。
    這三年多,大部分時間都在看前媳婦怎麼罵前婆婆。是我對該節目的粗淺認知。常常心裡對社會有焦慮的看法,覺得人類以後別再組織家庭了,兩個女人(媳婦婆婆)的事情這麼難搞,沒人願意再走入婚姻,家庭成員每個都在夾縫中、都不舒服,何必呢?!
    很高興節目有突破和改進,看到新來的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士來分享!👏🏻👏🏻👏🏻

    • @1020cjh
      @1020cjh Рік тому +1

      哈哈, 快來了.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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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乳寶
    @乳寶 Рік тому +60

    有蘇律師就給讚👍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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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anditv1234
    @randitv1234 Рік тому +38

    鄭弘儀先生,你的節目太好了。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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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思予
    @謝思予 Рік тому +31

    這集真的非常非常的好看!感謝製作影片單位用心製作!非常值得更多人收看❤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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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然然-i6o
    @何然然-i6o Рік тому +9

    這集的亮點是葉老師,講到我們所忽略的地方,而且有時講台語很接地氣,我家長輩都可以接受,就是怕之後子孫搞得不相往後就麻煩了🎉

  • @mickey198586
    @mickey198586 Рік тому +47

    這門遺產課不錯喔👍👍👍每天都有值得探討的話題,每個來賓都不錯,主持人也很幽默,好適合編劇(被戲劇耽誤的主持人),法律議題會越來越多人可以接受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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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淑貞-x6w
    @薛淑貞-x6w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8

    ❤呂文婉 好可愛 我也是台大 台灣長大 哈哈哈 好可愛的新發現名詞 讚!🎉

  • @kai-lilin5288
    @kai-lilin5288 Рік тому +17

    今天的主題太實用了👍👍👍,謝謝蘇律師的講解,真的長知識了,謝謝貴節目🙏🙏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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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喜悅
    @曾喜悅 Рік тому +40

    孩子都不孝,我們辛苦賺的錢絕不留給孩子,因為該給孩子的在就學時就給了,
    我計劃捐助給需要幫助的單位~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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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菁容-i2h
      @張菁容-i2h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對極,現在下ㄧ代非常判逆,讀到碩士出來,忘恩負義。讚成文婉小姐言,趕快自己花光

    • @DavidChang-l5l
      @DavidChang-l5l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說什麼叛逆如果不想叛逆,你就養條狗就好啦啥都聽你。不要生小孩就好啦,不然每一袋都是從零開始。不想留財產就不要生小孩小孩被你生也是雖小。那些有錢人都是父母有留財產不然怎麼可能是有錢人。以為自己小孩是天才有辦法靠自己就賺大錢
      一定沒有錢啊,都放話說要捐出去代表說那個錢也是非常少,你也不可能有錢留給小孩啦。

  • @宋勇伯
    @宋勇伯 Рік тому +9

    鄭大哥講笑話時都很認真, 看這節目20年了(從和干美人共同主持起), 討論主題很廣, 很棒!
    剛好最近有幾位朋友(都沒子女)在問我這問題, 之前有先回答過請他們寫遺囑(但兄弟還是可以拿1/6), 或是生前夫妻贈與。這集剛好轉貼給他們再看一次。

  • @洪賜有-k9u
    @洪賜有-k9u Рік тому +11

    鄭大哥主持真勵害問來賓的問題都是我想知道的,好感謝您有你真好喔開心看喔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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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25joyjoy
    @0725joyjoy Рік тому +4

    是葉問老師耶,😊😊 言之有物。看完了,精彩!,給個讚~ 謝謝節目!

  • @belindaguillon1127
    @belindaguillon1127 Рік тому +18

    今天的主題太好了,學了許多知識. 以後可多談類似的讓大家多點常識.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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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joshua9662
    @huangjoshua9662 Рік тому +68

    真心覺得【特留份】的規定很奇怪,為什麼財產持有人不能自己決定,而要強制保留特留份,建議應該要修法

    • @pawbear1612
      @pawbear1612 Рік тому +26

      完全同意[特留份]是很莫名其妙的規定 建議修法+100

    • @wilmacarlsson7557
      @wilmacarlsson7557 Рік тому +13

      妙的是修法連署一直都不過,要連署去修法的提案好幾次都湊不到足夠的人數。

    • @hytr8981
      @hytr8981 Рік тому +7

      @@wilmacarlsson7557 我猜大概會影響每個家庭與每個人自身"利益"所以要修很難吧~畢竟不是每人都有意識這些資產本來就不是他們自己賺的, 只意識這些資產變遺產後是"應得的"要分到的.
      我想如果預立遺囑由個人自由意志決定給誰久而久之紛爭訴訟司法資源浪費應該會降低很多.

    • @1020cjh
      @1020cjh Рік тому +16

      父母親不好, 子女很孝順, 特留分, 這時它的功效, 就出來了.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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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hua888
    @lihua888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喜歡蘇律師專業知識可以讓我們吸收,這個很讚

  • @詠晨詠恆
    @詠晨詠恆 Рік тому +7

    有點意外,這一集很好看,有學到又有笑到!🎉🎉
    來賓葉老師是本集亮點,雖是第一次看,外型有點帥,發言很有畫面感,尤其太太改嫁百億大亨那一段,很有梗,我笑翻!😂

  • @asakatw
    @asakatw Рік тому +7

    文婉,到這個年紀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手!就沒有結婚的麻煩事!

  • @-.-aaa
    @-.-aaa Рік тому +8

    徐佳馨

  • @wiggler2050
    @wiggler2050 Рік тому +20

    這個律師解釋得霧煞煞!😵‍💫基本上要從上往下解釋啦,有立遺囑跟沒有立遺囑兩種情況,沒有遺囑比較簡單,就是太太拿一半剩下兄弟姐妹分另外一半。如果有立遺囑,不管你怎麼寫法律都會把特留分扣起來。這是我從他的霧煞煞解釋裡面聽到的。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感恩貴節目一
    蘇律師一
    台大法律系一

  • @劉美慧美慧
    @劉美慧美慧 Рік тому +18

    我已經培養兒女是高知識份子,以後我的錢會盡量花,若有剩餘倆兄妹平分

  • @amye2428
    @amye2428 Рік тому +4

    我對我自己的小孩,不管男生還是女生,我絕對兩個都給一樣的量,除非那個小孩是非常的不孝順我,就一毛錢都不會給他。我自己身上的錢我,會盡量花在我自己身上,除非我有剩下的,我才會留給小孩。其實父母不要給小孩子添麻煩,自己把自己的身體顧好,維持健康,那就是給他們最大的財富了。
    我們家的父母也是一樣的觀念要把房產只留給男生,但是有需求的時候全部都找女生要。我不是傳統女性,我也不可能被這樣牽著鼻子走。如果說不分給我,我也無所謂,但是有事情的時候,也不要來找我。

  • @violetg7315
    @violetg7315 Рік тому +21

    為什麼台灣繼承法律這麼複雜?一般普通家庭應該只有夫妻互相繼承,兩個都走了才輪到孩子,沒孩子才到親人繼承。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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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vysiao
    @ivysiao Рік тому +8

    鄭大哥~~那位葉俊佑是理財界的講師,人稱葉教授,他第一次來,他的知識含金量很高,都是實作經驗,沒讓他多講些有點浪費😅😅😅😅😅,有機會可以再挖寶❤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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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vysiao
      @ivysiao Рік тому +2

      有哦!😊

    • @葉俊佑-m2m
      @葉俊佑-m2m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Ivy的支持,金甘溫 ,妳人真好!😎👍

  • @sea8713
    @sea8713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我家情況跟呂小姐一樣。重男輕女的家庭。有事要女兒付出,但不能要求男女平等回報。

  • @liwen6
    @liwen6 Рік тому +11

    想請教信託每年的管理費,是依據剛開始申請信託的本金金額來計算,還是會隨著剩餘金額(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浮動?但就是固定%來收取?謝謝!!

    • @葉俊佑-m2m
      @葉俊佑-m2m Рік тому +4

      會依照當時的「信託金額」收取,是浮動的概念...

  • @alphasibu6829
    @alphasibu6829 Рік тому +16

    遗囑是很重要的!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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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h.
    @sph. Рік тому +9

    台灣的法律真是莫名其妙

    • @宋勇伯
      @宋勇伯 Рік тому +1

      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位這內容及規定,是民國19年12月3 日在大陸時期(嚴格說來也算是舊中國的法律沿用至今),中華民國民法制定時就有的, 至今快100年了這條文都沒修改過。

  • @angelshan7559
    @angelshan7559 Рік тому +2

    1.「🌼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2.「🌼搶來的還帶有災禍。」
    3.「🌼拿亡人的錢財(陰錢),最容易惹麻煩&倒霉(打官司)。」(🍃普光功德山王如來)
    4.🌼南無 大悲普光功德山佛🙏。
    (🎉🎉🎉觀世音菩薩成佛名號)
    ❤心靈法門&大乘普光

  • @evalee6889
    @evalee6889 Рік тому +8

    這集好好看喔!長知識了

  • @這趟路過人間
    @這趟路過人間 Рік тому +1

    很喜歡蘇律師專業給的意見~

  • @linsue1234
    @linsue1234 Рік тому

    好看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是的一
    不孝兒女一
    不必不必給財產一
    捐慈善一
    敬請蘇律師一見証遺囑一簡易
    公証遺囑麻煩了一

  • @HappyLucky822
    @HappyLucky822 Рік тому +3

    民法不能修訂得更完善嗎?

  • @randitv1234
    @randitv1234 Рік тому +3

    請問蘇家紅律師,你的事務所辦理生前遺囑手續費多少錢呢?

  • @-.-aaa
    @-.-aaa Рік тому +2

    葉俊佑

  • @familynames322
    @familynames322 Рік тому +9

    這議題越講越清楚了! 很棒! 🥰🥰🥰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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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oyowong3825
    @yoyowong3825 Рік тому +10

    有能力者
    把錢多幫助弱勢群體
    為自己
    為子孫後代多行善積德
    福氣是上輩子自己種來的
    這一輩子
    是做下輩子的福氣
    為什麼這一輩子有的人很窮?,就是上輩子沒有種福田
    一定要相信
    🙏🕊️

    • @1020cjh
      @1020cjh Рік тому

      沒幾個人懂啊, 台灣的王家張家, 死後子女爭產對簿公堂, 可惜了.

  • @gloryforwardlawfirm
    @gloryforwardlawfirm Рік тому +1

    讚讚讚👍❤

  • @leeconnie
    @leeconnie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葉師傅來了,好棒❤

  • @陳子橙-o9z
    @陳子橙-o9z Рік тому +6

    這集真的很棒 ! 很有收穫,至少沒有亂罵人的來賓出現,一看到她就不看了,看完心情很壞 !!

  • @asakren
    @asakren Рік тому +5

    雖然當初為了考國考念了不少民法繼承的部分
    但對於贈與跟財產分配還是太薄弱
    感謝蘇律師的指導
    還有俊佑規劃師的分享
    最後文婉姐差點叫119我要笑翻了
    靠北原來前夫還可以這樣拿遺產...
    文婉姐那個表情太真實!
    蘇律師被鄭大哥逼問走了老婆可不可以改嫁
    那個糾結的臉太好笑了

  • @林建瀛
    @林建瀛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呂姊的事是全台灣邁向高齡社會時,天天上演的事,真的很"正常",辛苦了!
    最後若有稅的問題;勢必又是另一場悲劇的開始!

  • @MeilingLou
    @MeilingLou Рік тому +7

    大米都說,粉絲精彩留言,這個更厲害,粉絲留遺產

  • @彥宇文-l7q
    @彥宇文-l7q Рік тому +28

    很多長輩不想立遺囑。卻不知道這樣是害了自己的晚年

    • @玲-g1r
      @玲-g1r Рік тому +2

      思想很古板……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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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鄧玉蘭
    @鄧玉蘭 Рік тому +1

    民法第1030條之1,可以先辦夫妻剩餘財產一半的請求權,另外的1/2還可依比例分配到。

  • @wilmacarlsson7557
    @wilmacarlsson7557 Рік тому +5

    為什麼讓郭小姐建議預立遺囑...
    明明預立遺囑也是有特留份,
    就算他不想給某個小孩,再怎麼預立,那個小孩還是有特留份。

  • @蔡湘怡-y5h
    @蔡湘怡-y5h Рік тому +6

    婉婉好可愛喔!好喜歡有你的挖挖挖

  • @daisytseng4431
    @daisytseng443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請問大伯和小姑有得分嗎

  • @jime1939
    @jime1939 Рік тому +8

    臺灣要修法,連政府帶頭歧視配偶,把他們當外人,造成社會紛爭,增加政府部門負擔!

    • @陳子橙-o9z
      @陳子橙-o9z Рік тому +1

      你要不要看看中國,無論有沒有卑親屬,就算夫死還有妻兒,也有孩子,叔叔大小姑們都能來分遺產。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男女孝順一
    分配財產一

  • @嘉玲張-t1q
    @嘉玲張-t1q Рік тому

    再請問 立遺矚 需要發院公証嗎?

  • @aseonyau9314
    @aseonyau9314 Рік тому +9

    開頭說的老公死了,沒子女父母,遺產小叔有分,法律這樣規定這很合理。男人可能也會跟妻家的兄弟、姐妹夫關係很差。如果都給妻子,自己走了沒多久,妻子也走了,不就遺產給了沒血緣又關係不好的內兄弟、襟兄弟! 那還不如給自己的兄弟。

  • @陳亞伯-d1k
    @陳亞伯-d1k Місяць тому

    盎謝謝狼❤

  • @ooxxdudu
    @ooxxdudu Рік тому +13

    要不就 改遺產法, 除了 直系父母子女, 配偶 可以分 其他都不能分,,, 直接充公政府做社會福利😂,,,

  • @queenalee9567
    @queenalee9567 Рік тому +1

    突然想到,為什麼律師劉韋廷都沒有再上節目了?

  • @ya-wenyen4737
    @ya-wenyen4737 14 годин тому

    那請問若轉移給太太後、先生不到一年就過世的話、會有遺產稅問題?

  • @尹幼霖
    @尹幼霖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呂文婉可以每年先贈與給女兒啊!❤🎉😂

  • @catstar3725
    @catstar3725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人歸人、錢歸錢,親情也會消失
    真的遺產之前:男女永遠不平等!

  • @jasmine-0704
    @jasmine-0704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如果女方父母不在了,沒有子女,身亡時,配偶分一半財產,只有一位同父異母的妹妹,那同父異母的妹妹,可以分財產嗎?

  • @stevenwill9654
    @stevenwill9654 Рік тому +2

    受益人高圓圓現在

  • @小雪-r4m
    @小雪-r4m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現很多不婚也是法律的規定造成的!

  • @鬼麒子
    @鬼麒子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2年內贈與,視同遺產

  • @施小姐-u2f
    @施小姐-u2f Рік тому +1

    當一個人不放過別人的時候,應該是不放過自己,把一個恨的人掛在嘴邊,我想是還有愛吧,否則不痛不癢,還不時痛罵某個人一頓,過得不如意,還是心裡根本還有這個人,也許自己也不清楚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贈予別人??

  • @哎呀-u4n
    @哎呀-u4n Рік тому

    如果夫妻財產是分別制呢?

  • @我愛貓-k6x
    @我愛貓-k6x Рік тому +1

    下次可以講拋棄遺產繼承權
    如果身前有罰單,也可以拋棄嗎?
    機車、汽車是要留還是拋棄
    留可以嗎?

    • @1020cjh
      @1020cjh Рік тому +1

      拋棄遺產繼承權, 其實可以使用限定繼承, 比較OK.

  • @thankyou888
    @thankyou8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沒錯!文琬的問題我當時就有想到,我的財產將來給女兒後若女兒又未婚最後財產會和前夫及他現任家庭繼承耶!所以怎麼想都不對!還是花一花好了😂😂😂

  • @花园野猫
    @花园野猫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都离婚了还分财产?这是什么法律?

  • @安卓-v8g
    @安卓-v8g Рік тому +1

    贈與稅

  • @fonglantseng8297
    @fonglantseng8297 Рік тому +2

    如果太太先死,是不是也一樣情形呢?

  • @sonyaliu5771
    @sonyaliu5771 Рік тому +1

    遗產竟然有這麼多學問!
    可是我爸過世只有我媽和我們兄妹繼承啊,沒有什麼第三順位。第三順位可以不需要是嗎?

  • @馨芳張-q8f
    @馨芳張-q8f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哈哈哈!這一集超好笑,笑看人生嚴肅的課題,每位男生女生超級聰明。

  • @李素禎-f3i
    @李素禎-f3i Рік тому +2

    那如果沒有結婚的.以後往生後.財產要給誰

    • @slaviciam3092
      @slaviciam3092 Рік тому +1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 @吳育禎-v8l
      @吳育禎-v8l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這些人你都不想給就立遺囑指定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遺囑一
    2保險受益人一
    3$2500一信託一開辦費3仟元了?年收費0'2%至0'5%一
    一半投資股票一一半定存一

  • @ooxxdudu
    @ooxxdudu Рік тому +4

    立了遺囑還有特留份嗎?

    • @lindalai2918
      @lindalai2918 Рік тому +2

      有的,應繼份的1/3。

    • @wilmacarlsson7557
      @wilmacarlsson7557 Рік тому +1

      有,而且死亡前兩年內捐出的財產還可以被追討回來...

    • @1020cjh
      @1020cjh Рік тому +3

      @@wilmacarlsson7557 不可討回, 但會被列入遺產總額, 計算遺產稅.

  • @呂詩婷-v3t
    @呂詩婷-v3t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女兒本來就有繼承權

  • @GinSmith-z9n
    @GinSmith-z9n 12 днів тому

    台灣是什麼莫名其妙的遺產法律? 夫妻的財產關丈夫的兄弟什麼事? 夫妻財產共有, 一方過世; 另一配偶全拿(除非有婚前協議)。

  • @jeneuweenlaf948
    @jeneuweenlaf948 Рік тому +2

    就叫弟弟自己去问啊。房子是给他的嘛。

  • @mulanhuang7894
    @mulanhuang7894 Рік тому +1

    人算不如天算😂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前夫分遺產x
    品德x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蘇律師事務所一
    收費公道一
    可敬請見証律師一

  • @stevenwill9654
    @stevenwill9654 Рік тому +5

    所以趙樹海收了⋯⋯?怪怪的

  • @阿尼-s4f
    @阿尼-s4f Рік тому +4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

  • @DavidChang-l5l
    @DavidChang-l5l Місяць тому

    法律也是莫名其妙。小孩真的很雖小一出生法律就規定要養父母。明明可以存銀行或是投資理財自己存養老金。無恥的想靠小孩養老。沒錢的人更是理所當然的想靠小弟。你就算不生小孩,你養老還不是要靠自己。所以那些生小孩根本就是為了生一個工具人。對小孩有所期望有所要求。最自私的就是那些想靠小孩養的人。父母智商就在那裡還妄想小孩的智商比你高想太多貧窮就是會遺傳。

  • @Js14191
    @Js14191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觉得不管单身还是有家庭的都应该做遗嘱,为了不要让家人奔波处理和落入坏人手里。单身的人做了遗嘱在婚后就要更改,不然之前做的遗嘱就不受理了。生长小康家庭,只是普通文员,薪水一般,样貌一般,既然虎视眈眈我的钱,做遗嘱的事他们既然知道还到处笑我的遗嘱给谁,不给另一半的,再不然就讲一堆我的缺点,等我没有人要他就有机可乘。幸好不结婚对我来说没关系的。那些妈宝男,不工作等娶老婆回家做佣人,赚钱养家,生小孩的很恐怖,千万不好为了适婚年龄嫁给不对的人。女人真的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男人靠很好,没男人靠至少还有自己的事业养活自己。

  • @user-fc5mc5rq8v
    @user-fc5mc5rq8v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真的台灣人很愛問人結婚生小孩私事。覺得應該可以問。是關心。真的關你們什麼屁事

  • @jackwang8598
    @jackwang8598 Рік тому +7

    相信"祖先神主牌"的人~就能理解為何有些人硬要把遺產留給兒子~~

    • @newswawawa
      @newswawawa  Рік тому

      喜歡這類型的議題拜託幫小編分享給更多人收看唷❤❤❤記得訂閱按讚支持我們🎉

  • @嘉玲張-t1q
    @嘉玲張-t1q Рік тому

    請問 如果先立遺產 繼承
    人 是不是就沒有遺產分爭的問題 謝謝囉

  • @M9757027
    @M9757027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其實文婉說的也沒錯,現在法律上女兒本來就可以分財產,爸媽一分都沒給她,還一直把她當工具人,誰會不傷心……
    很多兒子不孝順,爸媽還是一直寵著,生病都女兒在顧,兒子只說很忙,人就不見,哪個女兒會不心寒……

  • @富裕楊
    @富裕楊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先保險+信託一

  • @emilyhuang322
    @emilyhuang322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主持人可以不要一直打斷話嗎?要好好聽專家的解說,都一直被打斷!!

  • @小姐鄧-h8x
    @小姐鄧-h8x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沒有子女,父母雙亡,連婆婆改三嫁的旁系弟妹都可以分遺產。

  • @XAceRay
    @XAceRay Рік тому +5

    不太懂,小叔不是旁系,配偶是第一優先,為什麼其哥哥挫去了,弟弟還可以跟嫂嫂分家產呢?

    • @lisalin1857
      @lisalin1857 Рік тому

      大概因為許純美這種而修改吧!

    • @佳臻許
      @佳臻許 Рік тому +2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 @佳臻許
      @佳臻許 Рік тому +2

      @@lisalin1857
      如果弟弟小叔沒有繼承家產,以後大嫂死了那財產家產就被政府的,充公歸給國家的。

    • @XAceRay
      @XAceRay Рік тому

      @@佳臻許 按這麼說來,五億高中案,應該還有得吵。政府拿不走囉?

    • @SikpoLam-vj2lw
      @SikpoLam-vj2lw Рік тому

      @@佳臻許 所以大嫂經承後她也应在百年歸老前也应立遺囑交待要給誰。

  • @creator0918
    @creator0918 Рік тому

    主宰人頪的不是上帝而是錢 為了錢連親情都不重要了

  • @林淑梅-h4f
    @林淑梅-h4f Рік тому

    年紀那麽大,應該不會改嫁

  • @林麗容-s5t
    @林麗容-s5t Рік тому +2

    留給兒子是團同道理因為祖先是兒子在繼承元夕他們家的一分子你女兒嫁出去了你要回來過節你要參拜嗎?留給兒子是一代傳承一代元夕祖先,所以財產才會留給兒子。人家要給女兒多少你要拿就拿不然的話還是要靠自己賺了這才是自己的啦人生要好好過日子,只靠自己加油

    • @wuyijie9490
      @wuyijie9490 Рік тому +3

      這只是迷信、迂腐!男人爭財的歪理!父母財產給男給女看父母,給女兒也是兒子會覺得不公平,給兒子女兒也會覺得不公平!所以才要法律規定子女平分,不孝子女也很多,父母誰都不想給!但法律為保障子女權益還是有特留份的規定!

    • @吳育禎-v8l
      @吳育禎-v8l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現在越來越多年輕人根本不敗祖先要拿去菜堂😂

    • @藍蝴蝶
      @藍蝴蝶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很多兒子長大自立門戶,連父母都不養了,甚至賣祖產,你還希望他永遠繼承祖業?多少父母老了,是嫁出去女兒回來照顧,重男輕女只顧兒子,可能自斷後路...

  • @hytr8981
    @hytr8981 Рік тому +1

    預立遺囑也不是自主自由設定還特留分莫名其妙, Republic of China法律1945從中國帶過來未與時俱進甚至越修越倒退上至憲法下至法律法規難怪光怪陸離亂78糟, 現在已不是單純大家族狩獵農業封建時代還需照顧兄弟姊妹.
    連預立放棄急救還要第2, 3者簽署! 成年了自己決定都不行, 專搞這種爛法條.

    • @宋勇伯
      @宋勇伯 Рік тому

      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位這內容及規定,是民國19年12月3 日在大陸時期,民法制定時就有的, 至今快100年了都沒修改過。

  • @hikoei
    @hikoei Рік тому +2

    在美國自動遺產全給配偶,但若配偶已逝,就會依生前所立遺囑去執行且會有多少錢(隨時會變更)可扣除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