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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父母疼的都不孝,孝順的父母不疼
因為不孝就有錢拿,幹嘛要孝順?那沒錢拿的還孝順,就真的很孝順不會計較但是會心碎!!😢
這集真受用!
這真的要在長輩還在的時候先講清楚,等人離開了再吵就是一團爛帳
馬律師論述比較有重點和記憶點,不會太多贅詞,架構也清晰明確!這位太多情境了⋯每次除了遺囑還是遺囑
謝謝這個律師非常的棒,這樣清楚的教導大家。
他是基督徒,很善良喔…
生前最好未亡人到律師樓辦一份永久授權書給受益人也就是遺產繼承人以備提款讓重病時可以授權去銀行領錢看病也是一個方法,否則誰也不能代替病者去動用金錢。
謝謝!
長輩必看的一集,馬上傳到家族群組
這集很棒耶!我媽最喜歡法律白話的蘇律師❤希望以後多找他來分享不同主題。
蘇律師講解得真清楚~
很棒的解說
這集好棒
死亡登記前都可以"動作"登記後動作才會出問題, 贈予另外追溯2年
想勸長輩趁早寫遺囑,但感覺會被罵QQ
謝謝律師分享
很讚 謝謝分享❤
如果是联名户头取钱出来办后事算不算违法?
我三哥無兒女,老母也過世,三哥領有低收補助.殘障補助及5千多元勞退年金,住安養院多年,今年3月初掛了,我幫忙以撒喪處理後事,到國稅金管相關單位查他所得和財產,我還到社會局詢問能否領取郵局存款,到5月經全體繼承人申請印鑑由我代表至郵局領他的遺產,扣除喪葬費由兄姊妹平分。
卡提諾法學院的見解又是如何呢?請請問,賜教問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有點繞,我查了一下資料,三人的應繼分因為分給三人,所以是1/3。把財產全部給同父同母的弟弟,另外兩人追討的特留分算法是應繼分1/3,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所以兩人最多各自追討1/9,這部分的確不好說明,其他講解的簡單易懂。
為了戲劇效果鋪墊太多,另外還有生前贈與可以減少特留分.
法律只幫懂法律的人
請問如果遺囑中的見證人,律師等比立遺囑人先離世,那這份遺囑還有效嗎?
您好,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安排幾個順位人選哦!而如果是委託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遺囑執行人,一般也會約定有幾個順位人選,或是有由該事務所負責人另行指定人選的概括條款。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則可以由親屬會議另行改選,或是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新的遺囑執行人,以上回覆供您參考,祝您平安,謝謝😊
@@gloryforwardlawfirm 非常感謝
good 🎉🎉🎉
上課囉!
按民法繼承編第1148條之1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不是應該依贈與時的股價計算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收盤價格作為計算依據,縱該股票受贈人已出售或轉讓亦同;又其他財產,如建物、黃金、保單或其他有價值之財產,均係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計算遺產價值。土地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受贈人已移轉土地所有權者,係以該土地「贈與時」之公告現值核計.
媽媽中風無法表達,媽媽健康時說過,不急救不插管。有天我住進了加護病房,我哥哥作主,幫我媽媽插管,後來又惡化,卻不幫我媽媽洗腎,敗血病
老人家有負債的更不能領了(會影響後續拋棄繼承的效力)銀行(債主)會藉此認為家屬並沒有拋棄繼承之意
現在法律規定為限定繼承,繼承多少就付多少的債務.
現在有很多重組家庭,先生與前妻所生的子女,若現在的妻子往生、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之下、先生前妻所生的子女、可以有權利分得遺產?謝謝
《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 蘇家宏律師🆕 新竹・新書分享會 🆕時間:113/12/14(六)下午13:30 地點:新竹聖經學院 國際會議廳(新竹市高峰路56號)👍👍👍
國稅局不知道往生的人有多少子女,這種狀況下,其中有部分子女將遺產全數取走。未經其中的其他子女知道。國稅局如何判斷?謝謝
上了一課!
有錢可以解決一切 直接請一個律師來處理xDD
錢錢錢😂
...只要認清本來就不是你工作賺得的財產就輕鬆多了.
😊😊
要分遺產也要有東西可以分😢
有人在我丈夫肝昏迷時。去郵局辦卡片遺失。他的業務居然在我丈夫死後第三天叫我簽名同意六個人繼承他的保險理賠金。保險公司後來又有理賠金匯入。有人在合作金庫的提領他的理賠金。他死後。108,4,2,死人匯錢給我。業務員是他的姪女和女兒。我現在的郵局帳戶跟他是完全的翻版。
請問若是要留給寵物呢?可行嗎?
蠻多先出錢的事後拿不到錢
一窮二白三不飽,三天兩頭一頓飯。我沒這個問題!!!!
買保險其實沒什麼用,因為要有完稅才能領,當只要有一個繼承人不簽名同意,沒完稅證明,就不能領保險
學到一課了
領個錢還坐牢?
不孝是什麼標準?老人家主觀感受?
裡面有圖片
分錢都傷感情
如果不會寫中文呢
其實一切的一切都是人類自己搞出來的東西,國家就是挖一堆洞給你跳,稅法-交通法都是為了讓你賺錢繳稅結果那些官員每次選舉說的天方夜譚,當選後一切會變的更加努力貪婪,是不會為了民眾的,回歸根本你父母及你的存在,都只是為了賺錢養官員罷了,因為都是官員搞出來的法條,當你知道越多你就會發現,其實人類真的是沒有必要存在的動物,只會戰爭互相批鬥,殘殺,所以戰爭殺戮才是人類最終的歸宿命,當戰爭來時不需要去憐憫之心,不是你死就是對方死。
真的是這樣..國稅局最是無恥...它非血親..最後分得最多最大碗...吃人民血汗錢夠夠
台灣遺產稅非常不合理。基本上所有財產都在收入產生時已扣過稅,再課遺產稅就是一隻牛扒兩層皮的做法。加拿大遺產及贈與都免稅。希望早日將此惡法改掉。
知道"遺產"的意思嗎?不勞而獲得來的
@@play00inou 那麼遺債呢?不勞而獲的債務?繼承權不能跟所得稅混唯一談。就我自身所得部分,交過稅的就是我自己可以自由運用的部分。我選擇要給誰還要再繳稅?這是不合理的。
好麻煩 嫁給律師最快
太沒道理了,完全不相往來,也不認識,為何要分杯羹,法律也不近人情
所以死前先把錢花光,不然存一輩子都給國家充公
別把中國人的那套 “ 自私奴家思維帶到台灣來…”你對子女的愛呢,把愛商業化了喔…孩子還小 還搞不懂狀況,做父母的就開始在盤算、計畫將來跟孩子勾心鬥角鬥爭 …那你幹嘛生? 外國父母願意為孩子犠牲生命,台灣父母反而是在孩子身上 規劃利益回饋。
我要把遗产都留给我的猫咪
通常父母疼的都不孝,孝順的父母不疼
因為不孝就有錢拿,幹嘛要孝順?那沒錢拿的還孝順,就真的很孝順不會計較但是會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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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提諾法學院的見解又是如何呢?請請問,賜教問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有點繞,我查了一下資料,三人的應繼分因為分給三人,所以是1/3。把財產全部給同父同母的弟弟,另外兩人追討的特留分算法是應繼分1/3,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所以兩人最多各自追討1/9,這部分的確不好說明,其他講解的簡單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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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不是應該依贈與時的股價計算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
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收盤價格作為計算依據,縱該股票受贈人已出售或轉讓亦同;又其他財產,如建物、黃金、保單或其他有價值之財產,均係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計算遺產價值。
土地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受贈人已移轉土地所有權者,係以該土地「贈與時」之公告現值核計.
媽媽中風無法表達,媽媽健康時說過,不急救不插管。有天我住進了加護病房,我哥哥作主,幫我媽媽插管,後來又惡化,卻不幫我媽媽洗腎,敗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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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3/12/14(六)下午13:30
地點:新竹聖經學院 國際會議廳(新竹市高峰路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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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國稅局最是無恥...它非血親..最後分得最多最大碗...吃人民血汗錢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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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煩 嫁給律師最快
太沒道理了,完全不相往來,也不認識,為何要分杯羹,法律也不近人情
所以死前先把錢花光,不然存一輩子都給國家充公
別把中國人的那套 “ 自私奴家思維帶到台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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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幹嘛生? 外國父母願意為孩子犠牲生命,台灣父母反而是在孩子身上 規劃利益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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