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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司法不是讓壞人變好,而是阻止好人變壞當司法無法一定程度上的撫慰受害者的心理時復仇的怒火將會使私刑正義不斷上揚😥
正所謂法律只能從好人身上保護你,當你遇到瘋子跟壞人的時候,他們可不會因為法律而對加害你一事有任何猶豫,所以真的不要仗著法律去幹一些缺德事,當遇到一些不只缺德,還缺了某些枷鎖的人,法律可保不住你的生命。
法律是給好人遵守的,只有當好人有槍跟子彈才能讓壞人聽話
@@sphere6860 美國的好人有槍,壞人都不敢作惡
@@saintshing 事實上,壞人有槍更可怕,每個人 電影看太多,以為一般正常的人,敢私刑正義,其實 只是給一堆壞心眼的,有了理由,濫用這個工具....你舉的槍就是了,好人壞人都有槍,危害程度更大的是有槍的壞人,好人最好 敢動不動就開槍,但壞人 有槍造成的惡果更大.....
@@丫龍-k3q不能同意更多
讓我想起Jordan Peterson的論司法系統存在的必要性:1.處罰有罪的人2.讓有罪的人悔改3.維持社會的秩序還有最重要的4.減輕受害者對於"復仇"的責任感如果每個人都是私自解決冤冤相報的話那離戰爭也不遠了以上論述出自Jordan Peterson
但法官卻普遍覺得2比4重要很多
这一切的前提是司法系统确实能达到以上效果。然而这个系统也是人来维护的,没有人能评审他是否真正达到效果
不用擔心,我們離戰爭還不遠嗎?看看磨刀霍霍的中國,你根本不知道中國造就入侵我國,只是我國新聞都沒報導而已...
客觀來看明顯有罪有責任者卻能開脫逃避甚至顛倒是非查無不法的情況下,1234全部顛覆成為常態就不要談冤冤相報了,司法不公擺在那邊關說合法和官商勾結擺明踩在臉上就已經正式開戰了。
@@音無-u2z 普遍是三小= =你只是看幾條新聞而已 你並不瞭解那些讀了一堆書成績好到不行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國家法官
一個成績後段的法律系學生路過我還記得刑法第一節課時教授對我們很明確地說:「當你會用到法律的時候,那就代表最壞最糟糕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加上時代演變如賽車,修法進程如輪椅的情況........只能說........願大家進法院只是去參觀的。
當你會用到"刑法"的時候,那就代表最壞最糟糕的事情已經發生了。當你忽視小錯小罪不用法律的時候,那就代表正在往最壞最糟糕的方向前進。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放任小錯小罪不處罰根本就是在培養大惡人。
修法進程不只如輪椅,還是不時故障的輪椅www立委修法修得很奇葩還不用負責,反正法條難操作,民眾罵的是司法界小學社會課本應該強調法律不是法官訂的,法條很爛別再罵法院了...
@@orangefigure很簡單啊😂台灣不是沒有人才,問題一直都是政府背後的勢力比政府大,這才顯得政府無能。
民法:
性侵、家暴只要案件成立就要公布個資,不論男女,沒有人想跟對方相處一陣子後,才知道對方有性侵或家暴前科
司法不被信任的國家地區常常會這樣😢
司法不被信任還是有人刻意讓你不信任司法?
你覺得台灣的司法可以被信任嗎?
意思韩国是独裁国家?😂
@@Andydxm 先看顏色
@@leq5442又是看顏色了:)都什麼年代了,現在是軍政府時期嗎笑死
私刑正義就像雙面刃,有時候只是滿足群眾心理,是一場網路上的狂歡,但真相未明,如果為了博取流量而沒有實際查證,就可能冤枉好人,讓無辜的人受到各種暴力
司法系統其實也是雙面刃,可能涉及了政治權貴,每個地區資源分配問題,比例原則真的能讓被害人接受?,懲處力度能嚇阻壞人?那麼多案件會不會錯過了某些案件最好的破案時機?,好處當然就是老阿姨說的那些需要各種證據跟研究再參考比例,比較不會產生冤案
@@18天海尼根爽啤有法律絕對比私刑好,若失去法律約束,人將變得無比殘暴。
某水果叔叔就是這樣
私刑正義沒意外最後一定會走歪被濫用 尤其是被網紅拿來當刷流量的工具後 一定有人會在驗證不足的情況下就開始執行 至於倒楣被波及的人最後應該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例如自以為是的流氓鳳梨~
壞人被保護、好人被犧牲的情況太多之後會有這些私刑也不意外
韓國有私刑是好事,畢竟是財閥大過天的國度,用正規途徑是傷不了這些權貴的,雖然這些老師也只是權貴的棋子,但也是該懲罰的對象之一
1.受害者不一定是好人2.司法系統有問題要解決的是對被害人保護的不足,不是靠私刑解決3.私刑的後果就是會有一堆垃圾出征完發現出征錯人後溜之大吉
@@__faker7295 認同受害者不一定是好人,但很多好人被迫替加害者頂罪
@@wruka4369這就真的想太多了,單就台灣來說頂罪大多是幫派猴王命令小猴子很明顯兩者都是垃圾
@@User-Pro-OWO你是韓劇看太多了吧?
讓公眾公審絕對是錯誤的因為公眾力量很容易被操弄他們不見得能看到全貌,到最後加害者故意讓大眾以為他是被欺負的對象,然後法律無法改變公眾的憤怒,把真正的受害者給弄慘了,成為加害者的幫兇當年舞王麥克傑克森不也是這樣被眾人公審嗎?大家都一直以為他性騷小男生,當年很多人都同情小男生,所有的媒體大眾都在公審都在痛罵麥克,但最後卻是小男生的爸爸為了薛錢,故意抹黑他?到他死了才還他真相公眾力量,就如同法國大革命一樣,只要被煽動情緒,人民根本不會理性思考這件事是否該公正審理,只會受特定人士高喊誰有罪誰無罪
沒錯,那司法單位或施行正義的單位就應該要更加有效率的把逞罰實行到應得的人身上。
群眾是盲目的
非常認同你的說法,法律一定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政府要不停的修改法律來符合社會公義,而不是利用司法正義來執行所謂的社會正義,群眾是盲目的,當公眾被風向帶離主題時,醜陋的自我心態就會造成更多不公不義,這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更甚於犯罪人。
私刑正義很爽但副作用很嚴重不只是誤判的問題還有私刑的分寸再來是社會風氣變更暴戾因為私刑正義又爽又快所以人民解決事情時會傾向於選擇最不需要腦又最暴力的途徑
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因為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司法完整且公正的;而在司法系統破爛不完備、過度貪污腐敗、過度背離人民文化價值觀的地方,私刑就是很自然發展的現象。
當局如果沒有辦法有效的解決問題,那自然就會有這種灰色地帶的處理方法…然後再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正義若能彰顯,又何需私刑
其實我很討厭私刑正義因為小時候的經歷與霸凌讓我知道這種私刑正義根本就不是所謂的正義不過就是藉機發洩罷了 而且往往只會讓仇恨循環但我必須要說 如果當規定、法律、環境失衡後才會出現所謂的私刑正義所以我們不僅要檢討私刑 更該檢討為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不然以後伊斯蘭的“榮譽謀殺”只會在我們的社會上出現我們應當謹記教訓
韓劇近幾年常常有司法正義的內容..且還都是熱播..反應韓國一般大眾的民情..主要是司法都被有錢有勢的人所壟斷..被害者求助無門..希望台灣能以此借鏡..天佑台灣
台灣是一個人情味濃厚的國家法律僅供參考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看看台灣交通就知道,違規只要沒死人,給人家一個方便又不會怎樣😂
笑死,夠雙關
@@neil2982有妨礙到你嗎?閃就好了啊(反串)
所以說台灣是個法治社會,就是個笑話
中國是一個人與人之間血濃於水的國家😂😂😂連法律都沒有
法律存在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讓人們用文明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出處我記不清楚了;雖然這句話會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但卻不得不接受。
司法制度不是為了某些人而是為了全國的國民,以公平、公正為基本原則,基本精神沒問題但是執行上實在困難重重。
司法如今已經變成維持「法治」的體制存在,而法治就是強調人人都必須準守法律,但不代表法治就會帶給人們「正義」或「公理」,因為法律條文是死的,但被賦予權力、可以判決或做出最終裁定的還是在人,所以既然要回歸到人本身,那無庸置疑會更有鞭長莫及的時候!
@@user-ti4hw9ro7l 正義是建構在與罪惡相對的情況才成立,犯罪加害人的「惡」與警察「被法律賦予」可以執法緝捕的「正義」相互對立,當加害人被扭送法庭,正義就鳥盡弓藏⋯法庭的判決也只是回應這個法政體制的存在必要,至於受害者⋯有沒有因此認為領受「正義」自然就是各人問題~
那麼所謂的文明是如此的醜惡。法治是可以被少數有權勢的人所操控。
簡單的說就是法律不保障你 ,但是要你聽話。
我覺得問題的根源是司法長期為了程序而程序,最後給人民的結果還得不到應該有的回報,最後人民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要說大家是為了正義,更貼切的說法是洩憤
大西國的司法程序就很棒阿,人家做到真正的0犯罪
@@sphere6860對啊 犯罪就迅速槍決,有問題再平反,多有效率啊,對嫌疑人也很有保障,畢竟平反後有一紙公文證明沒有犯罪
@@sphere6860像台灣解嚴後就沒辦法做到以前蔣公那樣那麼有效率,「應即槍決可也」六字就把一個案件解決了
我覺得是人民已經對政府把控的司法失望,只好自己創造秩序讓犯罪者知道傷害別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那我們改成一懷疑有罪就先判無期,一審有罪直接死刑好了。程序不是在保護壞人,是在不誣賴到你、我這種好人。
永遠支持私刑正義,要是能親手復仇,根本不屑法律判對方關沒幾天,解決問題的根源才能避免下一個被害者的出現。
台灣一堆酒駕跟違規交通撞死人的惡人,還有其他種種惡人,到最後都判得很輕,哪一天人民之中有人受不了就會出現像漫威制裁者或者是拼圖殺人狂的人出現
詐騙案的刑責也低到可笑,難怪年輕人寧願當車手也不想學一技之長,反正判那麼輕
漫畫: 制裁者現實: 惡魔貓男
如果我的親戚是殺人犯,我一定第一個跳出來說廢死,如果我的家人不可能受到傷害,廢死遊行我走第一個
台灣人守法的人不敢這樣做 不守法的人都去作奸犯科了 所以台灣不會有人這樣做
好奇找立法委員有用嗎
如果法律能夠懲治惡人,誰會希望使用私刑。
既然那麼正義 那就不要挑對象啊怎麼不去柬埔寨私刑正義滿足自己的快感而已只敢挑保母這種軟的 正義??
@@f4568525153給我一個武裝部隊,我就想去掃蕩那邊,把全部詐欺犯用極刑處死,當然是挑武力能抗衡的下手啊!說什麼廢話
這麼會嘴怎麼不去跟動私刑的人嘴,只會在網路上鍵盤俠逞快?????只敢挑軟的戰?????@@f4568525153
@@f4568525153坐等看誰敢動超哥😂
對法律沒用
私刑教育的意義就是要加速司法改革的速度,這是現象,就像是社會發燒。支不支持都只是看自身或周邊有沒有相同經歷的故事。能說出客觀理性的結論都會是局外人,因為聽故事不痛不癢。司法單位本來就需要被挑戰,因為私刑就是社會的代價。司法單位不可能短時間內擴編的
我認同,就是司法緩不濟急,才會促使私刑正義復甦,臺灣除了法制更新慢,院檢量能也不足,這些都是需要司改的地方停滯太久了,具體哪些原因不好說, 臺灣特色
這個觀點是對的,如果自己身邊一直發生的違法事實一直沒有遭到法律制裁,當私刑發生時,有同樣遭遇的人往往會覺得大快人心,法律有時候在系統上或是執行人會有疏漏,這種問題是時常發生的
別把私刑正當化,你不知道縱容這件事的後果。
超ㄏ你以為現在司法為什麼沒辦法更有效率?還不是一堆訟棍跟不聽詐騙宣導的人被詐騙
@@__faker7295 你說的也是臺灣特色之一😆
當政府主持不了正義時,我就和你討說法。我支持。當法律無效時不要和我講法律
因為立法委員比較關心紅白包場及個別能上電視客訴,真正做到為民眾修法的幾乎看不到,才會迫使民眾自己尋求正義,沒有說這樣是對的,畢竟這種爛人也是民眾選的補充:我沒有贊成私刑正義,只是想呼應影片最後找立委的話,說明會產生私刑正義原因,並且也說明了這樣的人都是大家選出來的,最後希望監督立委、選出有效立委的人能越來越多
所以民眾要監督立法委員
先從自已做到吧,一堆民眾就是要求 立法委員,紅白包場要到,說真的 連比較年輕的立法委員,也很難逃脫跑基層....只能說認真的立委是基層也跑,修法也花時間...不認真的立委就整天,跑基層,還能一直上,先不論修法的品質,連議會的缺席率都高的可怕....
那有哪些方法可以監督立法委員
@@kindi_ww1633去看你選區立委出席率跟他有沒有協助通過他想修的法,沒有就請他乖乖下台
@@hungyuli959 監督兩字談何容易,很多骯髒的事情根本不會讓一般民眾看到,請問立委接受性招待、喝花酒、勾結黑道、官商勾結、炒地皮、收賄、內線交易等要如何監督?
謝謝!
一堆喊私刑正義的,有想過冤案的下場嗎?范姐影片後面提到的那個保母,最後法院判她無罪,但她的保母執照被吊銷,這兩年來全家也備受騷擾,現在已經身心俱疲不敢再當保母了,對她網路公審和動私刑的人,有誰去彌補保母所受的傷害?
高潮不需要動腦,爽完之後要怎麼善後根本不關我的事。該習慣這個社會就是那麼白癡了。
算是民主的缺點民眾無法順利合作達成共識除非太多人出事
我也想知道煽動群眾和動私刑的人有沒被判刑,甚至沒判決下吊銷執照的機構有沒被問責……為何之後要真的正義為她平反的人都沒出現😔
還不是司法太爛 民眾才要自己動手
@@StudentPSE常人不會動手,動手都是8+9
當司法給不了正義 人民就會自己尋找正義 .....這就是生命自會尋找出路
同意一半 正義必須走程序 但最大的問題是......程序不正義 才會有一堆私法正義同時也衍伸弊端 這是惡循環
同意公布個資犯人有人權保護,那被害人誰保護?舉雙拳贊成!!!!
當一個人變得殘忍無比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正義的時候。
夜神月🤣
那你用同樣的司法系統制裁啊
@@HayatoWu 其實是審判之眼:死神的遺言~🤣🤣🤣🤣
在韓國有一條法律,就算對方不是抹黑你,是據實指控,一樣能提名譽損害求償光是這樣就能看出為何這麼少的韓國人不同意私刑正義
司法不章,私刑必昌
「張」「彰」
中國連法律都沒有,也沒見到私刑啊😂😂😂隨便扣個顛覆國家政權,誰敢出手
法律便是要遏止私刑報復,讓所有犯人都能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但當司法無法做到時,私刑就是正義了冤案可能增加,但這些都是司法沒法讓民眾安心的後果
如果是情節重大的嫌犯,例如:連環殺人、連續性侵、綁架撕票、隨機殺人、投毒......之類的,最好還是公布個資以保障其他人的安全,但是其他的犯罪還是不要比較好,畢竟私刑在還受刑者清白前是沒有盡頭的,一旦有人起了頭,直到動私刑者氣消前都不會結束,而且私刑動用往往不是只有一個兩個人負責執行,而是只要想動私刑就會自己動手,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暴行,只是包裝在為受害者討公道上,尤其就我看來,很多人都不會找首惡討公道,都是找首惡的家人、朋友、鄰居,如果那些人都是無辜的,那動私刑者相當於對普通人施與暴力,這些行為又跟加害者又有什麼不同?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屬,因為他人自以為是的正義行為,因此遭受對方報復的話,那這樣的行為就不是“伸張正義”,而是單純的添麻煩。還有一點,這世界上還有一種人,叫做“替罪羊”,這種人不是犯人卻跟犯人難以分辨。
公佈個資是要如何保障他人安全.... 你同事有前科 現在你知道了 你會怎麼做保障自己安全?
通常情節重大的犯人多半會被判無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甚至是死刑,而且假釋期間也多半會配戴電子腳鐐,也會有人定期追蹤犯人。而通常犯下這類型罪行的人,如果逃離審判或是逃獄的話,通常都有很大的可能會再次犯案,所以這類型的罪犯都會被公布個資,以求盡快抓獲,也有畏罪潛逃或是假釋期逃跑的,未保對方再次犯案,也會公佈個資請民眾協尋以及注意安全。遇到這樣的可疑人物,通常是做法是:保持距離、安全通報,台灣的警察人員都有一套完整的查核作業,只要不要打惡作劇電話,通常會先查核事實之後,在進行抓捕。匿名通報與實名舉報都有其風險在,相較於實名舉報,匿名通報可以避免自己的個資外洩;而實名舉報被報復的機率比較高,但是在犯人抓獲前,如果提供的訊息是可靠的,那就有一定的機率會得到警方保護。
如果你的同事有前科,必須先從旁了解對方的前科是什麼:車禍撞死人的會有過失致死,會吊銷駕照,要注意對方是否騎開車、吸毒者會犯非法持有,會進勒戒所,要注意一下是否有吸毒症狀(如果有,就是對方再次吸毒)、家暴犯.....這個藏的比較深的很麻煩,比較要注意的是保護受暴者......我不是故意把犯罪者一起打死,但是有句老話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通常會犯罪的人,主要都是克制不了當下衝動,有些人會在第一次犯案而後悔不已,並且認真改過,我覺得想認真改過的人是不會做出逃跑的事情,只有想逃避錯誤的人才會逃跑,所以如果真的碰到再次犯案的人或是通緝犯,請保護好自己,並且即時通報以保護更多的人。
@@楊靜-h2n 想太多 你同事有前科你只會想著他們離職 才不會整天盯著他們 是吃飽太閒 還是工作太輕鬆
想對方離職還是不太可能,也有對方一直不離職,結果自己先受不了就自己先離了,就是一個心裡承受能力的問題。
同意加害人公布個資,有本事做就有本事承擔
范姊最後的那「去找你的立法委員阿」很抱歉我無法苟同於程序上來說確實應該如此,但在台灣政壇只有政客沒有幾個政治家的現況這樣的發言對我這種一般老百姓而言是近乎嘲諷的言論
就如同空屋稅,立法者們說不符民意,但民調明明就9成人都贊成
吹哨人保護法已經躺六年了,其他更早的法卻可以火速三讀果然沒有xx黨不能過的法案只有xx黨不想過的法案
那也是老百姓選出來的
確實,有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被惡法搞和被私法搞都是搞,並不是經過司法程序立案的惡法就比私法好。
說程序上應該如此,但又無法同意,那不然你覺得怎麼做比較好? 出來搞革命推翻現有政府,創造一個你理想的國家?
看看受害者的悲劇情況,就會同意公佈了,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很正常
當合法的正義無法得到申張時,只有私法正義能達到目的,執法單位要深思
同意公布,通常做壞事都是怕被人知道,等於是給要做壞事的人先三思,想做壞事的心思也就少了,不過也只針對正常人,不正常的人根本不怕你怎麼對他,通常都是矯情的人在幫壞人說話😢
支持死刑,犯罪者露臉!
前提是證據確鑿的壞人,不過還是有些漏洞....😢
倒不是矯情,而是人類演化。有實驗去分析,不同人對於同一件事情 如何判刑,以酒駕為例子。一個曾經酒駕的人 會對這個案子有更多的同理心 而判輕,一個從未酒駕 甚至 曾為酒駕受害者則 會判重。因此可知"共情" 是相當大的影響因素,竊盜 、詐騙 一律剁去雙掌 如何? 太過殘忍 不符合比例原則?然而 不要去竊盜、詐騙不就行了? 以嚴刑 警告想要詐取他人錢財的人 難道不好嗎?不知道這樣的舉例能否幫助,了解 為何有人 替"惡"辯護這件事。
順帶一提,這也可能是智人 競爭勝過尼安德塔人的一個原因。尼安德塔人 以家族為團體,其個體在 智力、工具創造力(藝術感性)、體格 似乎是全面勝過智人的。 智人僅有一個優勢"與陌生人合作的能力",這個特點可能來自於東非大乾旱 智人之間 爭奪海岸 貝類資源的過程。彼此陌生的人 能夠聚集成團體 並攻擊 佔據海岸的另一群人。尼安德塔人聚落 大家族 30人,而智人團體則由多個家族聚集成上百人 遊獵部落。之後到底是尼安德塔人在與智人部落間衝突,或單純生存空間被智人擠壓 而滅絕,這則尚未有結論。
前提是100%真的犯罪的人腐敗的司法體系冤枉很多好人
司法單位、立委早就已經被社會上層給佔據,當然不會公正、也不會認真執行。當一個國家的人民不再相信司法,那就是秩序崩壞的開始,到時候幫派甚至比警察來的可靠。我只能說,人類花了那麽久的時間,才建立起有效的司法系統,卻被這些權貴開後門,崩潰只是早晚的問題。就像美國已經開始搞零元購了,權貴懶得解決,就直接把責任轉嫁下層,美國遲早會回到人人帶槍的西部時代。
我也沒辦法接受,在聽各種案件故事的時候,最討厭的是那種無法得知真相的無力感。但我也完全贊同司法應該改革並爭取人民的信任
我看過在南韓被性侵的數位外國女性描述她們事後去報警的遭遇南韓警察無能辦事的悲慘經歷YT影片後,就覺得南韓警察真的很廢。。。司法無法申張的無力感。。。ua-cam.com/video/orkl3SS42BI/v-deo.htmlsi=sF260ntCYWrX-eR3
社會的一個層面而已吧能被性侵的都是有點料的,在韓國,男生的命就是賤,在這種氛圍的社會下,女生被怎麼樣,都是正常不過的事情除非大家開始改善男生的處境女生才會跟著變好,整個社會才會和諧(很奇怪吧,女生受害的解放竟然是改善男生的生活壓力)
@@はじ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你確定你講這樣對嗎?標準再次霸凌受害者的加害者心態
我認為警察辦事無能很大一部分跟他們的權力已經被限縮的不如以往了😞導致於就算要調查也很無力
@@はじ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 ???你是不是沒看過范姐的前幾部影片,有一集就有提到韓國父權意識還是很強,女性連剪短髮都會被炎上,你說男性命賤?
他是指南韓的社會競爭激烈,貧富差距很懸殊吧。在這種環境下,大部分男性生活會很艱困。聽起來雖然很奇怪,但這就和街上的遊民,絕大多數會是男性是同一個道理。
支持公佈累犯者個資,尤其那種酒駕害人不只一次的或是性侵出來再犯的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鄉民的正義的觀後感要重新湧現了
真是廉價的正義
A好爽唷,這風氣要持續下去,並同意這風氣
我覺得要遏止私刑正義,首先要從媒體開始,包含新聞與娛樂,因為媒體就是在教大家私刑正義真爽!
直接控制媒體嗎?你學對岸喔
@@wiins7850 這是一種方式,因為很多電影都在告訴我們私刑正義真好,如奪魂鋸.....
這個問題該問受害者家屬吧,因為身處地獄的是受害者家屬
這世界不缺偽正義 假好心 假善良 只會讓這世界更痛苦
歐美司法體系無法代表正義,只能維持社會秩序但是亞洲民間普遍信仰「應報主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看在市井小民眼裡,司法根本擺爛
重點是司法能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譬如台灣的詐騙問題,反應十幾年了,台灣的法律還是一樣讓詐騙犯獲利高,風險低!完全就是變相鼓勵大家去做詐騙!如果司法能得到人民的信任,那公布不公布犯人的照片個資,根本不是重點
當司法無法給予相應的處罰時,私刑正義就應運而生,當然司法並非報復性處罰,但私刑正義很好的滿足了人們心中的憤怒
我比較好奇如果是冤案,這些正義公眾會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嗎?他們會承認自己做過的事嗎?還是當發現風向不對,轉向譴責那些繼續動用私刑的人
當然是撇清關係 切割受他感染的理盲群眾 說自己從來沒號召大家來私刑 都是他們自發支持的 壞的都是別人這下子把自己變輿情受害者 又開始在乎「程序正義」「無罪推定」了
冤案其實很少,就像是現代忍者一樣,網路做足功課基本上沒問題,別把低水準媒體記者抄手混為一談
@@zogizogi 我不知道你的做足功課是做到哪個程度,但我認為大部分網民只是牆頭草,看個懶人包或者UA-camr 就當自己了解了所有事情,每次有炎上事件被平反時,底下的留言卻找不到一個道歉留言。要是正如你所講大家都是現代忍者,我想炎上事件被平反根本不會發生
@@zogizogi鳳梨案完美打臉你,除非是沒有模糊空間的那種重案,不然光性騷就是一個完全不科學的情況,隨便一個女生說你性騷,只要你是男的,就已經有不小的機率真的會成了,說穿了法律大部分就是處理雙方糾紛,大家都認為自己是對的,但判決終究會倒向一邊,那冤案還少嗎?
@@zogizogi影片裡舉了鳳梨案不就整個打臉,而且如果保母在被霸凌的過程中自殺,那這些霸凌的人會受到譴責嗎?
我同意公佈嫌犯的個資、但前提是有切確的證據。因為嫌犯有做的意思就要有承擔責任的覺悟。但我不同意將嫌犯的個人行爲放大到整個家族。嫌犯做的事情、跟他們的家庭並沒有什麼關係、甚至跟小孩更是沒有關係。真心希望每個人都能理解一名成年人應該要為了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同時理解小孩/其他親屬並沒有為犯罪者背負其罪孽的義務。
公佈之後又能如何 1.以後不會再犯了? 2.反正就黑到底了 想犯就犯?
@@wahaha-b4s 范姐在問這個問題的前提是、這個嫌犯已經是被捕在審判了。那我請問你、不公佈有比較好嗎?現在大部分的狀況可是大幅度地公開被害者的樣貌、卻隱藏犯罪者的樣貌。請問、他都犯罪了、為何不能公佈樣貌?不公佈不就更無從防範?不就更沒人能拿他們怎樣了?嫌犯會不會再犯跟公不公佈他的長相一點關係都沒有、嫌犯想再犯的話、公佈不公佈他都會去幹、難道你以為他們這些人是會怕的嗎?
很可惜大多數鄉民最缺乏的就是理解,他們只會無限上綱到每一個跟罪犯相關的家人朋友上。這也是為什麼不公佈個資,並不是保護罪犯而是保護他相關的人士
@@marnslin 既然被逮捕了 就表示無法再犯了直到服滿刑 若能悔悟 至少還有機會回歸正常社會 個資一旦公布 就是終生懲罰 犯罪者無法更生 只能持續犯罪維持生計 你可能有自信能跟他們相處 但是你家的老人小孩你可沒辦法每天看著
@@wahaha-b4s 現在即使是不公佈長相、這些人出社會依舊都沒有辦法回歸社會。這一樣跟是否公佈長相沒有關係、因為老闆要僱用某個人的時候、只需要一個手指就能知道僱用者是否有犯罪了...如果不公佈長相就能讓犯罪者順利更生、我想這世界上就不會成千上萬個再犯者了。我並不是說、公開長相=不給予更生機會。而是這件事情本身跟是否公開長相是兩回事。以往都不公開長相的時候、這些人也沒有更生成功、那為何會拿這個來說「公開長相所以才導致更生不成功」呢?就如你所言、不就是因為我不可能每天看著、所以才需要這種公佈的方式。至少當我發現附近搬來了一個曾經的強姦犯或是那種隨機犯、我還有機會搬家吧...
講比例原則,會讓民眾那麼火大原因之一,也是比例原則實際上判起來根本是笑話!
最大問題是判罰太輕,所以大家都很不滿
怎樣才算重??
欧美国家都是这个样子 感觉亚洲应该由共产党统治相信大家就比较满意了
@@targaryenbergoglio3837讓你這種白目閉嘴的就重了
@@Temperissue 你的正義又不是我的正義 直接要別人閉嘴不討論 你是活在遠古時代嗎 連溝通都做不到
@@targaryenbergoglio3837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的程度就行
范姐最後說的很棒...正義就是要走程序...自己的感覺. 台灣的刑法應該可以. 但唯一“執行到底” 不應有假釋.. 對於性犯罪一但成立就是公布照片. 絕對不可假釋(沒有所謂可在教育抄寫經文就能放出)(其實對於多次性侵犯. 我還真是贊成再犯人頭上烙印字或是去勢. 一輩子帶著. 如同對受害者是一輩子的傷害)但這一切就是按照法律. 謝謝范姐
打個砲天經地義 錯了嗎
恐龍法官在加拿大BC省也是一個大問題。最離譜的就是陪審團都已經說有罪了,法官竟然還幫嫌犯找藉口,最後判的很輕. 我都懷疑這些法官是不是臥底,為什麼完全不把被害人看在眼裡,整天只在那邊擔心罪犯的“人權”。🙄
肯定有貪污🙄
那種法官如果未來再出事484也不會被定罪
你應該要知道陪審團是有機會出錯吧!就連最可靠的法醫檢察等科學搜證部門都會有錯的可能性,那跟據法學原則,判得重才不合理。問題出在法學的假設跟現實生活有差距。沒有人想等出事後才做事後孔明把罪犯捉了,但法學精神卻只能等犯罪後才可以行動開罰。不然就會像對岸和現在的香港這樣,未犯罪,謹謹是意圖想犯罪就判刑了?民情是不是真的不一樣還需要證據和研究。但歐美的研究表明了破窗效應,就是指很多犯罪都不是長期的意圖,而且突然間的偶然,很難防範。😅歐美的法學經過長年觀察和改進是有一定的道理。問題出在如果是“天生犯罪狂”(比如殺人害人上癮了的人)這次輕判了。下次還沒犯罪前,社會官僚系統有方法止於未燃嗎?法學官僚系統對心理學定義一個人有害人上癮等心理疾病是很保守的。而且心理學比其他科學缺少不少有力證據。所以心理上輕判重犯大家都很不舒服,但道理上,什麼叫十惡不赦?拍了片就肯定是?那未來呢?有心人用AI 改了影片又可以怎麼辦?
@@bella8303 身爲在加的人來說 "能解釋為愚蠢的,就不要解釋為惡意"加拿大的法官很簡單:若罪犯是黑人、原住民便輕判。
BC省温哥华最近这几年最离谱的案件就是沈婷婷&卢静案当庭杀人。BC省法院安保简直令人窒息
有前因就有後果,怨不得別人。法律有保護善良的人嗎?
最後那句"去找立委阿"好像是幹話,要是那麼有效率南韓民眾也早就不會對司法失望了
😂感覺是那句,若道歉有用,找警察幹嘛?😂
關於最後的問題,同不同意公布嫌犯個資:我個人是不同意的,因為「嫌犯」不等同「被告」也不等同「受刑人」。嫌犯只是嫌疑人,不見得會被移送或起訴成為被告,也還沒有被認定是侵害者,在未經調查確的情況下就公布個資等同加害。但倘若已經被法官判決有罪確定成為「受刑人」,那我認為就該公布個資。現階段台灣判決系統只能查到名字沒有身分證的情況,以保姆案件舉例,你怎麼知道你打算請的那個人,是真的以前虐待過兒童,還是剛好同名同姓? 而真正恰好同名同姓的保姆,又為什麼要承受被懷疑被不信任的痛苦? 公布個資最終目的不是增加刑罰,而是保護其他人。另外說說私刑的話題,我覺得這是人權發達國家的物極必反亂象,司法對於弱勢者的過度保護,會變成對他人的傷害。有錢人向窮人提告、大公司向小商人提告,無論事實對錯,都會被打上以大欺小、大鯨魚吃小蝦米的負面形象。韓國的例子中,老師與學生也是不對等的身分,於是上位的老師欺負下位的學生不行,但學身欺凌老師可以,因為後續的懲處完全不對等,這才逼得老師忍氣吞深,最後自殺。於是發現司法不斷的與心目中的正義脫鉤時,私刑就會在人民群體出現了。台灣為什麼會有暴力討債黑幫,因為只要脫產去申請低收入戶,債權人就永遠拿不回欠款,而這時候你還發現,他喵的對方居然開賓士,因為車是掛名在他親戚底下的,法院與強制執行的無能讓黑色討債這個職業永遠都存在。真正導致私刑的不是人民,而是沉浸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司法界阿。
我认为对司法的信任和非法公开个资是不同意义的两件事,即便这两件事的发生有一定的逻辑关联。我是坚决反对非法公开的,因为民意永远都会在不受限的情况下暴走。伸张正义的美好口号下,多数人不会去思考“如何定义正义”,这就会导致很多出格行为被以贯彻正义之名而实施。例子,中国够多吧?
你觉得判决后公开罪犯一部分资料怎么样呢?
文革吗?😆
@@meowmeow-by1db早就有了,他們那還有拿逃犯身分證繞過實名制的
@@meowmeow-by1db我觉得电子监控脚环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替代方案,避免了一些可能的争议,所能产生的束缚力度还更大更持久
@@jjm-my6lr确实,无论是过去的文革还是现在的文革,都时常会暴走到共产党都收手不住的情况,例如延伸到生活中非政治的小事都可能会被正义魔人出击,看了别人不喜欢的视频,玩了别人不喜欢的游戏,都可能导致你的个资被泄露
台灣也有此類現象,因為司法不公已經讓民眾失望太久了,現在很多人遇上事情都不報案了,自己處理
清醒一些吧!想想那些被打著「私法正義」口號而被冤枉、傷害的好人,誰來修補他們破碎的人生!
像之前那位保母真的滿可憐的只能說私刑正義是雙面刃
這些就是最經典的"英雄"一個社會需要英雄而不是司法那是真的病得不清
我覺得司邢正義唯一有利的部分,就是讓司法單位知道,如果該單位不妥善處理,那社會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來讓該單位處理。而且如果你們有認識法律系的朋友,他們的道德觀我想真的會讓各位大開眼界,法律的執行不周或各項醜聞都只是整個系統問題的冰山一角。在過渡期的不正義一定會發生,但這個部分我難以思考是否就只能承受這個必要的代價,就像是飛機的硬軟體改進都來自每一次空難一樣,真的是難以衡量….
當法律不能真正保護人民時,加害者肆無忌憚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時,支持公布個資
從提出司法申請,到走完程序花個一兩年都很正常,光等就不知道要多久而且最後受害者是否可以拿到應有的補償又是另一件事,所以才會有私刑的出現雖然私刑可以獲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如果哪一天換成自己被「私刑」,而且自己還是清白的狀況下,那又會做何感想?
5:25台灣民眾:First time?
突然想到女神異聞錄5如果警察跟司法制度不為了人民的需求去改善的話那遲早會有人以正義之名訴諸暴力來宣洩民意
人民對司法不信任時,就比較容易有這種事發生
判12年出來後照樣可以找當事人報仇,甚至隨機傷害任何人,司法給犯人的機會極有可能成為被害者一生的恐懼,這是包括台灣法律都會有的漏洞,如果我是被害人,我會真心希望加害人能死,至少讓這個人不再有機會傷害我。
有點好奇,如果你身為加害人親屬,你也會希望他對其他人犯錯而希望他死嗎?
@@白白兔你這句話邏輯矛盾,如果這人是你的愛人他幹嘛害你,如果這人對你做了影片中的那些事你還愛他只能說你有病要去看醫生
@@Parrotday0730 我修正一下
這會不會鼓勵加害者本來不打算殺人的,乾脆殺人?這樣被害人才沒有機會出來指認他。反正判刑也沒有不一樣。就跟砂石車撞到人,撞傷的後果,如果比撞死更嚴重,是不是鼓勵他,乾脆來回把人壓死了算了?
@@fanamericantime 然後殺了第一個人後再多殺幾個人,因為橫豎都是死,乾脆多拉幾個人下來陪葬
法律不公正 才會讓人民想用私刑宣洩
我覺得是蠻現實的問題,社會願意花多少錢和人在幫助一個心理有病的人?從社工這個職業的薪資來看,我可以很明確的說:有,但是不多
對啊,最大的兇手就是在場各位啊,現實中有多少人願意去和神經病接觸並幫助他們?等到他們殺人放火時再去指責他們,這不就是一個因果循環嗎?
我倒是想問問底層40趴的人 又有誰要幫助 難道又是一句自己不努力?
以前看過大學是社工系的人他們的實習,真的蠻猛的這樓的回覆我有感到一點火氣或火藥味,可能是我的錯覺吧是說,政府的免費的心理諮商,真的有夠難排到或等到的。我自己覺得排隊要三或四個月,真的有點多。
@@守恆-j3n幫助自己都來不及了 怎麼去幫別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顧,學業、事業、家庭、經濟、未來、疾病等等,真的沒有義務情勒大家去幫別人
@@守恆-j3n要幫的前提也是先控制起來
其實很多人多不懂法律
那是因為斐姨的生命歷程比較幸運,沒有遇到嚴重被剝奪公義需況日費時等待公道的情況。司法判決從來都是為了活人
照你這麼說,法律都給有受害經驗的人來定,會更好囉?
@@canyou555 這樣不錯,很快就會沒有罪犯了
@@wyattchang7077 對啊,就你聰明,就該讓你當法務部長,沒讓你當上,人間損失
別拿極端個案來認定一切。假設有天你在市場被商家認定是偷竊嫌疑人,司法直接判決你被關過3個月,沒有你所謂費時等待公道的調查,你覺得合理嗎?你當然會覺得舉這個例子來說,對於你自己是好人很無理,但那些你不認識的嫌疑人,難道就不可能是好人(無罪)嗎?
就說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效率太差了,想當初在我們偉大的先總統 蔣公執政下的司法,效率多高啊,應即槍決可也,六字就破案了
我希望不只公布嫌犯個人資料更呼籲修法犯人在犯罪時,自動放棄一切法律權益事後審判依照自動放棄人權的前提下開始
只能說能夠理解法律總在保護加害人方面十分完善而對被害人有一種既然無法挽回就不採取更多措施的感覺還不如向漢摩拉比法典取經,不必這麼極端,但也能折衷採取類似或一定比例的懲罰,簡單粗暴的法律比起民怨不得釋放越來越不被信任的法律更有存在價值嚴格來說私刑正義如果盛行,要負最大責任的自然是政府及法律體系,人類之所以創立法律體系並交公權力執行自然是希望能夠由公權力聲張正義,而今天私刑氾濫就代表政府失能說起來當一個人去侵犯另一個人的人權時為什麼不能當作他已經放棄自己的人權?法律就是對加害人如此寬容才讓人失望
就怕反转,理论上都是“嫌疑人”,对于有确凿证据的罪犯应该要公开。
法律的存在原因一直以來就不是為了伸張正義。而是維持社會運作。
新應報理論正在復辟,如何為應報思想在現行體系上找到立足點,是我們要找到的。
會支持回歸和摩拉比法典的人八成沒深入了解,只認為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只限用於同階級的,上層階級對下層階級只要花錢消災就好所以你會想看到有錢跟權貴階級犯罪後能花錢擦屁股,什麼事都沒有嗎?
法律也會有執行上的問題,加害人需要有證據才能定罪!
當一個社會有需求時 就會有人提供服務的私刑也是 若一個社會司法可以伸張正義時 何來私刑之說......
沒有規範的正義,最終會變成另一種犯罪
韓國人在對他們自己國家法律的不滿怨念很深,譬如前陣子台東發生的隨機砍人事件,這新聞在韓國的YT瀏覽量快700多萬,底下很多留言都在批評:「如果在韓國,救人的那些人就會被判刑了」,像這些嘲諷韓國法律諸如此類的話,有興趣的可以查(국자로 흉기 막고 선풍기 휘둘렀다),我看不懂韓文,只是把標題複製而已XD
日本是SOD劇情是真實的,想不到 韓國是韓劇電影 劇情也是真的,生活在台灣雖然也有不少不滿,但想想連日韓也有自已的壓力,生活在台灣也是一種小小的幸福....
@@丫龍-k3q 每個國家的社會與文化各有好壞 從這方面來說台灣的話大概就是法律是參考用的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然後呢,司法還是沒改革,恐龍法官還是沒事,檢討從來不會到掌權者
絕對同意嫌犯個資。
支持私刑正義很好,只要你自己哪天成為被私刑制裁的對象的時候不要反過來向司法哭訴就好。畢竟「擅自實踐自己認定的正義」是你自己支持的,人家也只是在照你的邏輯「實踐正義」罷了。
人本身就是雙標的
那你可以去私刑正義那些對你私刑正義的人啊,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garlic5558 我私刑你的私刑正義 Unjustice
@@garlic5558 說的容易,看看網紅 鳳梨 翻車了,有人敢處理嗎,真實世界敢私刑正義的,也不是一般人,也是本身是有點黑道背景,一旦 他們濫用時,私刑正義就是兩面刃.....看看當時鳳梨在亂搞時,多少支持他的網紅,真象出來,沒幾個當時跟風的,跳出來批評,更不用說 自已澄清 到歉....私刑正義 濫用時,這些人玩的比一般人還難看.....
@@丫龍-k3q 查了一下鳳梨那案件,我突然好奇他那麼討厭虐童,為何當年黑道角頭陳文庸活埋女兒的時候他沒展現那正義感?
其實很多都是源於對事件的完整性缺乏足夠認識,就像最後提到的,12年只是傷害罪的刑罰,如此看來已經很重了,但大多數高潮的人不過以為性侵+傷害,如此才12年太輕了
至少韓國人在這方面是敢作為的,總不能檢討被害著,況且在西方價值觀下,司法對於被害者是沒有保障,只是加重對加害者的保護,認為加害者可教化,其實不符合每個國家的國情。
我們就是美國的狗,不敢違逆😅
西方又不是只有美國 我們的刑事法其實是繼受自德國的大陸法系 歐洲對於人權的保障是努力了很久如果你喜歡美國 那應該搞清楚美國刑事犯罪到最後很多都是協商認罪 你能接受加害人跟國家談條件的司法嗎?
格局小了,我沒說只有法律喔,而是連政策還是政治都是被美國簽著鼻子走,所以像萊豬才能進來
就說繼受自歐陸法系了還在那邊跳針美國美國真的是智障一個
@@JohnsonZhang-ft3dm沒常識也多看電視好嗎
強姦殺人或是殺人全家之類的當然唯一死刑啊活著也是污染空氣嫌犯個資當然公佈啊,官方公佈的總不會誤傷無辜吧!每次看到嫌犯打碼打到搞不好連親媽都認不出來是怎樣?
不評斷私刑正義的好壞,但私刑正義的興起會顯示出司法有多麼的無能
應該這樣講,因為司法的無能,才產生出私刑正義。
司法的目的是減少家族報復成本,但現在司法扭曲了這個中心思想。還硬要受害者理解…這種社會只能腐爛
在檢討韓國民眾私刑正義的問題之前,應該先檢討韓國司法跟相關判例的情況,會有這些狀況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希望貴節目做一集韓國離譜司法判例的主題。
司法無不無能,這種事只能說你自己碰上了才知道...本人現今親身經歷...碰到肇事逃逸,當場被幹進急診室...肇事者是外籍人士... 有監視器畫面有肇事者筆錄只差送檢察官起訴,刑事局偵查佐硬是壓著不送地檢署...~太忙了忘記送件下週會送,有送了漏文件被退回明天會再送件,送件後會打給你~(至今從未接過一通他打來的電話)一聽就很扯的各種理由從他嘴中吐出,就只差沒直接說在等肇事者出境...上次打去問他案件進度還是2個月前,今天上警政署網站自查案件進度還在他手上沒送地檢署... 順帶一提,再過幾週就事故滿周年了!本人0%肇責純純受害者,肇事逃逸還是公訴罪呢,台灣司法...呵呵
台灣也是啊!司法再這麼無能 法官再這麼恐龍 很快會長出惡魔的果實 然後全台人民一起吃下去!!!
都馬這樣 如果把事情鬧大 弄上新聞就會馬上幫你處理了
信任度低真的不意外 執法機構常常官商勾結呀 看看前陣子什麼都沒查清楚就咬定藝人吸毒 還想帶風向 瞎爆
我覺得應該公布犯人個資ㄟ尤其 殺人 性犯罪 毒品 詐騙 貪汙 酒駕 這些都應該公布給任何大眾知道尤其台灣如果酒駕者酒駕者還能上路,那應該給它特殊牌照10年,10年內如果沒有累犯才能換下,而且使用特殊車牌期間觸犯任何交通法規,罰則刑責加重3倍應該說這幾種刑責公布個資,讓大眾警惕,累犯也該再加重刑責
結尾就像想昇薪水去找你老闆啊😂😂😂聽起來像幹話,政府也有責任出來解釋為何程序慢輕罰等等之類的吧,久久不能給受害者交代就不是傷害😂
法學理論都有說明,可是你們不肯聽呀。
@@C_Y_1893為什麼一般大眾有義務要理解以及體諒?
我的正義未必是他人的正義。就像艾倫一樣,他的正義是要給他的人自由,可在別人眼裡他就是個殘暴的加害者。在要網路霸凌一個人之前,請做好功課,沒有冤枉好人就好;要不然,請理性靜觀其變。感謝范姊的理性又中立的結尾。
當政府跟司法給不了正義,大部人絕對都是期待私刑正義,你也怪不了人,無能的是政府跟司法而且很多時候,加害者真的沒什麼需要被同情的,惡徒還需要人可憐他們?有時候惡徒嘴臉更加囂張,有真心想道歉嗎?沒有的,只是會更欺壓好人跟受害者的所以不如多可憐受害者與受害者者一家吧,加害者我當活該。+++找立法委員是啥笑話?你跟立法委員不熟,人家根本不甩你,找他們有用?笑死人= =
這年頭真的是無知者無畏,自己對正義抱持錯誤期待,卻還反過來怪政府不滿足你的期待。對司法意見一堆,但叫你身體力行讓法律被改善,你又有一堆理由推辭。嘴臉噁心成這樣也真是不容易。
@@C_Y_1893不怪政府怪誰 你以為人民真的可以左右司法改革嗎 大多都是等到犯眾怒了 那些所謂的政府才願意做正事 像韓國熔爐案就是這樣
很喜歡後面的反問!! 很喜歡這次報導
這就是司法腐爛的後果😢
鳳梨事件的保母一家真的委屈的讓我印象深刻,支持范姐的看法!
站在道德高點 說話就是舒服....一舉多得的事情,真是太美了....律法 往往是為了讓既得利益者 維持勞動者的數量.....而非 真實 的 善良!! 與 公平!!....不然 廉價 實惠的 勞動者 都死光了或真的替天行道對既得利益者 幾乎沒有太多好處....
不管是韓國和台灣或其他國家,犯罪確定者應該公步個資,一定時間內不得改名/整型
台灣的司法也沒比較好,我個人完全不相信台灣司法,不公不義的事就發生在你我週遭,但很多人打不起官司,而且判決也是由法官在自由心證所判,有時連證物與陳報狀都沒看就開庭了,這樣私刑處置或許不久就會在台灣發生了吧…
等到完全結案法院都不知道要跑幾趟了,一個案子的結束最少都是以年為單位
使壞這件事,就是誰先搶誰贏。憑甚麼家長霸凌老師不用被判刑,反倒是對家長施以同等反饋就觸法/受害者痛苦一輩子?一天到晚保障加害人人權與公正,當被害者在痛苦時誰來解救?看看那些霸凌者依舊吃好穿好,就是因為法律無法保障受害者,才會有私刑的產生。我不支持霸凌,但看到加害人受到同等對待,還是著實欣慰。
有太多事件我們都聽到厭倦了,該著重的公民素養教育如今淪落至此也不予置評。法律雖然會明定且規範大家的生活,但人文終究還是要道德倫理支撐,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公布加害者個資只會冤冤相報沒完沒了,而現在我也開始懷疑老師教的卡普曼三角存在意義到底在哪....
數據表明,私刑正義越昌盛犯罪率越低,甚至私刑正義昌盛地區的罪犯會跑到那些沒那麼昌盛的地區
冤冤相報何時了,只要以後被害者多吞幾口氣,國家就太平了
@YT-yq5qc哪有這種數據,根本不會有科學家做這樣的研究😂連定義私刑這種題目都很難上期刊吧😂
@@sphere6860非洲,中東私刑非常普遍,然後那些地區犯罪率低?
@YT-yq5qc 卡,我也想知道 感覺能當論文主題來寫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
司法不是讓壞人變好,而是阻止好人變壞
當司法無法一定程度上的撫慰受害者的心理時
復仇的怒火將會使私刑正義不斷上揚😥
正所謂法律只能從好人身上保護你,當你遇到瘋子跟壞人的時候,他們可不會因為法律而對加害你一事有任何猶豫,所以真的不要仗著法律去幹一些缺德事,當遇到一些不只缺德,還缺了某些枷鎖的人,法律可保不住你的生命。
法律是給好人遵守的,只有當好人有槍跟子彈才能讓壞人聽話
@@sphere6860 美國的好人有槍,壞人都不敢作惡
@@saintshing 事實上,壞人有槍更可怕,每個人 電影看太多,以為一般正常的人,敢私刑正義,其實 只是給一堆壞心眼的,有了理由,濫用這個工具....
你舉的槍就是了,好人壞人都有槍,危害程度更大的是有槍的壞人,好人最好 敢動不動就開槍,但壞人 有槍造成的惡果更大.....
@@丫龍-k3q不能同意更多
讓我想起Jordan Peterson的論司法系統存在的必要性:
1.處罰有罪的人
2.讓有罪的人悔改
3.維持社會的秩序
還有最重要的
4.減輕受害者對於"復仇"的責任感
如果每個人都是私自解決冤冤相報的話
那離戰爭也不遠了
以上論述出自Jordan Peterson
但法官卻普遍覺得2比4重要很多
这一切的前提是司法系统确实能达到以上效果。然而这个系统也是人来维护的,没有人能评审他是否真正达到效果
不用擔心,我們離戰爭還不遠嗎?看看磨刀霍霍的中國,你根本不知道中國造就入侵我國,只是我國新聞都沒報導而已...
客觀來看明顯有罪有責任者卻能開脫逃避甚至顛倒是非查無不法的情況下,1234全部顛覆成為常態就不要談冤冤相報了,司法不公擺在那邊關說合法和官商勾結擺明踩在臉上就已經正式開戰了。
@@音無-u2z 普遍是三小= =你只是看幾條新聞而已 你並不瞭解那些讀了一堆書成績好到不行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國家法官
一個成績後段的法律系學生路過
我還記得刑法第一節課時教授對我們很明確地說:「當你會用到法律的時候,那就代表最壞最糟糕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再加上時代演變如賽車,修法進程如輪椅的情況........
只能說........願大家進法院只是去參觀的。
當你會用到"刑法"的時候,那就代表最壞最糟糕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當你忽視小錯小罪不用法律的時候,那就代表正在往最壞最糟糕的方向前進。
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放任小錯小罪不處罰根本就是在培養大惡人。
修法進程不只如輪椅,還是不時故障的輪椅www
立委修法修得很奇葩還不用負責,反正法條難操作,民眾罵的是司法界
小學社會課本應該強調法律不是法官訂的,法條很爛別再罵法院了...
@@orangefigure很簡單啊😂台灣不是沒有人才,問題一直都是政府背後的勢力比政府大,這才顯得政府無能。
民法:
性侵、家暴只要案件成立就要公布個資,不論男女,沒有人想跟對方相處一陣子後,才知道對方有性侵或家暴前科
司法不被信任的國家地區常常會這樣😢
司法不被信任還是有人刻意讓你不信任司法?
你覺得台灣的司法可以被信任嗎?
意思韩国是独裁国家?😂
@@Andydxm 先看顏色
@@leq5442又是看顏色了:)
都什麼年代了,現在是軍政府時期嗎笑死
私刑正義就像雙面刃,有時候只是滿足群眾心理,是一場網路上的狂歡,但真相未明,如果為了博取流量而沒有實際查證,就可能冤枉好人,讓無辜的人受到各種暴力
司法系統其實也是雙面刃,可能涉及了政治權貴,每個地區資源分配問題,比例原則真的能讓被害人接受?,懲處力度能嚇阻壞人?那麼多案件會不會錯過了某些案件最好的破案時機?,好處當然就是老阿姨說的那些需要各種證據跟研究再參考比例,比較不會產生冤案
@@18天海尼根爽啤有法律絕對比私刑好,若失去法律約束,人將變得無比殘暴。
某水果叔叔就是這樣
私刑正義沒意外最後一定會走歪被濫用 尤其是被網紅拿來當刷流量的工具後 一定有人會在驗證不足的情況下就開始執行 至於倒楣被波及的人最後應該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例如自以為是的流氓鳳梨~
壞人被保護、好人被犧牲的情況太多之後
會有這些私刑也不意外
韓國有私刑是好事,畢竟是財閥大過天的國度,用正規途徑是傷不了這些權貴的,雖然這些老師也只是權貴的棋子,但也是該懲罰的對象之一
1.受害者不一定是好人
2.司法系統有問題要解決的是對被害人保護的不足,不是靠私刑解決
3.私刑的後果就是會有一堆垃圾出征完發現出征錯人後溜之大吉
@@__faker7295 認同受害者不一定是好人,但很多好人被迫替加害者頂罪
@@wruka4369
這就真的想太多了,單就台灣來說
頂罪大多是幫派猴王命令小猴子
很明顯兩者都是垃圾
@@User-Pro-OWO你是韓劇看太多了吧?
讓公眾公審絕對是錯誤的
因為公眾力量很容易被操弄
他們不見得能看到全貌,到最後加害者故意讓大眾以為他是被欺負的對象,然後法律無法改變公眾的憤怒,把真正的受害者給弄慘了,成為加害者的幫兇
當年舞王麥克傑克森不也是這樣被眾人公審嗎?大家都一直以為他性騷小男生,當年很多人都同情小男生,所有的媒體大眾都在公審都在痛罵麥克,但最後卻是小男生的爸爸為了薛錢,故意抹黑他?到他死了才還他真相
公眾力量,就如同法國大革命一樣,只要被煽動情緒,人民根本不會理性思考這件事是否該公正審理,只會受特定人士高喊誰有罪誰無罪
沒錯,那司法單位或施行正義的單位就應該要更加有效率的把逞罰實行到應得的人身上。
群眾是盲目的
非常認同你的說法,法律一定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政府要不停的修改法律來符合社會公義,而不是利用司法正義來執行所謂的社會正義,群眾是盲目的,當公眾被風向帶離主題時,醜陋的自我心態就會造成更多不公不義,這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更甚於犯罪人。
私刑正義很爽
但副作用很嚴重
不只是誤判的問題
還有私刑的分寸
再來是社會風氣變更暴戾
因為私刑正義又爽又快
所以人民解決事情時會傾向於選擇最不需要腦又最暴力的途徑
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因為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司法完整且公正的;而在司法系統破爛不完備、過度貪污腐敗、過度背離人民文化價值觀的地方,私刑就是很自然發展的現象。
當局如果沒有辦法有效的解決問題,那自然就會有這種灰色地帶的處理方法
…然後再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正義若能彰顯,又何需私刑
其實我很討厭私刑正義
因為小時候的經歷與霸凌讓我知道這種私刑正義根本就不是所謂的正義
不過就是藉機發洩罷了 而且往往只會讓仇恨循環
但我必須要說 如果當規定、法律、環境失衡後才會出現所謂的私刑正義
所以我們不僅要檢討私刑 更該檢討為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不然以後伊斯蘭的“榮譽謀殺”只會在我們的社會上出現
我們應當謹記教訓
韓劇近幾年常常有司法正義的內容..且還都是熱播..反應韓國一般大眾的民情..主要是司法都被有錢有勢的人所壟斷..被害者求助無門..希望台灣能以此借鏡..天佑台灣
台灣是一個人情味濃厚的國家
法律僅供參考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看看台灣交通就知道,違規只要沒死人,給人家一個方便又不會怎樣😂
笑死,夠雙關
@@neil2982有妨礙到你嗎?閃就好了啊(反串)
所以說台灣是個法治社會,就是個笑話
中國是一個人與人之間血濃於水的國家😂😂😂
連法律都沒有
法律存在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讓人們用文明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出處我記不清楚了;雖然這句話會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但卻不得不接受。
司法制度不是為了某些人而是為了全國的國民,以公平、公正為基本原則,基本精神沒問題但是執行上實在困難重重。
司法如今已經變成維持「法治」的體制存在,而法治就是強調人人都必須準守法律,但不代表法治就會帶給人們「正義」或「公理」,因為法律條文是死的,但被賦予權力、可以判決或做出最終裁定的還是在人,所以既然要回歸到人本身,那無庸置疑會更有鞭長莫及的時候!
@@user-ti4hw9ro7l
正義是建構在與罪惡相對的情況才成立,犯罪加害人的「惡」與警察「被法律賦予」可以執法緝捕的「正義」相互對立,當加害人被扭送法庭,正義就鳥盡弓藏⋯法庭的判決也只是回應這個法政體制的存在必要,至於受害者⋯有沒有因此認為領受「正義」自然就是各人問題~
那麼所謂的文明是如此的醜惡。法治是可以被少數有權勢的人所操控。
簡單的說就是法律不保障你 ,但是要你聽話。
我覺得問題的根源是司法長期為了程序而程序,最後給人民的結果還得不到應該有的回報,最後人民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
要說大家是為了正義,更貼切的說法是洩憤
大西國的司法程序就很棒阿,人家做到真正的0犯罪
@@sphere6860對啊 犯罪就迅速槍決,有問題再平反,多有效率啊,對嫌疑人也很有保障,畢竟平反後有一紙公文證明沒有犯罪
@@sphere6860像台灣解嚴後就沒辦法做到以前蔣公那樣那麼有效率,「應即槍決可也」六字就把一個案件解決了
我覺得是人民已經對政府把控的司法失望,只好自己創造秩序讓犯罪者知道傷害別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那我們改成一懷疑有罪就先判無期,一審有罪直接死刑好了。
程序不是在保護壞人,是在不誣賴到你、我這種好人。
永遠支持私刑正義,要是能親手復仇,根本不屑法律判對方關沒幾天,解決問題的根源才能避免下一個被害者的出現。
台灣一堆酒駕跟違規交通撞死人的惡人,還有其他種種惡人,到最後都判得很輕,哪一天人民之中有人受不了就會出現像漫威制裁者或者是拼圖殺人狂的人出現
詐騙案的刑責也低到可笑,難怪年輕人寧願當車手也不想學一技之長,反正判那麼輕
漫畫: 制裁者
現實: 惡魔貓男
如果我的親戚是殺人犯,我一定第一個跳出來說廢死,如果我的家人不可能受到傷害,廢死遊行我走第一個
台灣人守法的人不敢這樣做 不守法的人都去作奸犯科了 所以台灣不會有人這樣做
好奇找立法委員有用嗎
如果法律能夠懲治惡人,誰會希望使用私刑。
既然那麼正義 那就不要挑對象啊
怎麼不去柬埔寨私刑正義
滿足自己的快感而已
只敢挑保母這種軟的 正義??
@@f4568525153給我一個武裝部隊,我就想去掃蕩那邊,把全部詐欺犯用極刑處死,當然是挑武力能抗衡的下手啊!說什麼廢話
這麼會嘴怎麼不去跟動私刑的人嘴,只會在網路上鍵盤俠逞快?????
只敢挑軟的戰?????@@f4568525153
@@f4568525153坐等看誰敢動超哥😂
對法律沒用
私刑教育的意義就是要加速司法改革的速度,這是現象,就像是社會發燒。支不支持都只是看自身或周邊有沒有相同經歷的故事。能說出客觀理性的結論都會是局外人,因為聽故事不痛不癢。司法單位本來就需要被挑戰,因為私刑就是社會的代價。
司法單位不可能短時間內擴編的
我認同,就是司法緩不濟急,才會促使私刑正義復甦,臺灣除了法制更新慢,院檢量能也不足,這些都是需要司改的地方
停滯太久了,具體哪些原因不好說, 臺灣特色
這個觀點是對的,如果自己身邊一直發生的違法事實一直沒有遭到法律制裁,當私刑發生時,有同樣遭遇的人往往會覺得大快人心,法律有時候在系統上或是執行人會有疏漏,這種問題是時常發生的
別把私刑正當化,你不知道縱容這件事的後果。
超ㄏ你以為現在司法為什麼沒辦法更有效率?還不是一堆訟棍跟不聽詐騙宣導的人被詐騙
@@__faker7295
你說的也是臺灣特色之一😆
當政府主持不了正義時,我就和你討說法。我支持。當法律無效時不要和我講法律
因為立法委員比較關心紅白包場及個別能上電視客訴,真正做到為民眾修法的幾乎看不到,才會迫使民眾自己尋求正義,沒有說這樣是對的,畢竟這種爛人也是民眾選的
補充:我沒有贊成私刑正義,只是想呼應影片最後找立委的話,說明會產生私刑正義原因,並且也說明了這樣的人都是大家選出來的,最後希望監督立委、選出有效立委的人能越來越多
所以民眾要監督立法委員
先從自已做到吧,一堆民眾就是要求 立法委員,紅白包場要到,說真的 連比較年輕的立法委員,也很難逃脫跑基層....
只能說認真的立委是基層也跑,修法也花時間...
不認真的立委就整天,跑基層,還能一直上,先不論修法的品質,連議會的缺席率都高的可怕....
那有哪些方法可以監督立法委員
@@kindi_ww1633去看你選區立委出席率跟他有沒有協助通過他想修的法,沒有就請他乖乖下台
@@hungyuli959 監督兩字談何容易,很多骯髒的事情根本不會讓一般民眾看到,請問立委接受性招待、喝花酒、勾結黑道、官商勾結、炒地皮、收賄、內線交易等要如何監督?
謝謝!
一堆喊私刑正義的,有想過冤案的下場嗎?范姐影片後面提到的那個保母,最後法院判她無罪,但她的保母執照被吊銷,這兩年來全家也備受騷擾,現在已經身心俱疲不敢再當保母了,對她網路公審和動私刑的人,有誰去彌補保母所受的傷害?
高潮不需要動腦,爽完之後要怎麼善後根本不關我的事。該習慣這個社會就是那麼白癡了。
算是民主的缺點
民眾無法順利合作達成共識
除非太多人出事
我也想知道煽動群眾和動私刑的人有沒被判刑,甚至沒判決下吊銷執照的機構有沒被問責……為何之後要真的正義為她平反的人都沒出現😔
還不是司法太爛 民眾才要自己動手
@@StudentPSE常人不會動手,動手都是8+9
當司法給不了正義 人民就會自己尋找正義 .....這就是生命自會尋找出路
同意一半 正義必須走程序 但最大的問題是......程序不正義 才會有一堆私法正義同時也衍伸弊端 這是惡循環
同意公布個資
犯人有人權保護,那被害人誰保護?舉雙拳贊成!!!!
當一個人變得殘忍無比的時候,就是他自以為正義的時候。
夜神月🤣
那你用同樣的司法系統制裁啊
@@HayatoWu 其實是審判之眼:死神的遺言~🤣🤣🤣🤣
在韓國有一條法律,就算對方不是抹黑你,是據實指控,一樣能提名譽損害求償
光是這樣就能看出為何這麼少的韓國人不同意私刑正義
司法不章,私刑必昌
「張」「彰」
中國連法律都沒有,也沒見到私刑啊😂😂😂隨便扣個顛覆國家政權,誰敢出手
法律便是要遏止私刑報復,讓所有犯人都能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
但當司法無法做到時,私刑就是正義了
冤案可能增加,但這些都是司法沒法讓民眾安心的後果
如果是情節重大的嫌犯,例如:連環殺人、連續性侵、綁架撕票、隨機殺人、投毒......之類的,最好還是公布個資以保障其他人的安全,但是其他的犯罪還是不要比較好,畢竟私刑在還受刑者清白前是沒有盡頭的,一旦有人起了頭,直到動私刑者氣消前都不會結束,而且私刑動用往往不是只有一個兩個人負責執行,而是只要想動私刑就會自己動手,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暴行,只是包裝在為受害者討公道上,尤其就我看來,很多人都不會找首惡討公道,都是找首惡的家人、朋友、鄰居,如果那些人都是無辜的,那動私刑者相當於對普通人施與暴力,這些行為又跟加害者又有什麼不同?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屬,因為他人自以為是的正義行為,因此遭受對方報復的話,那這樣的行為就不是“伸張正義”,而是單純的添麻煩。
還有一點,這世界上還有一種人,叫做“替罪羊”,這種人不是犯人卻跟犯人難以分辨。
公佈個資是要如何保障他人安全.... 你同事有前科 現在你知道了 你會怎麼做保障自己安全?
通常情節重大的犯人多半會被判無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甚至是死刑,而且假釋期間也多半會配戴電子腳鐐,也會有人定期追蹤犯人。
而通常犯下這類型罪行的人,如果逃離審判或是逃獄的話,通常都有很大的可能會再次犯案,所以這類型的罪犯都會被公布個資,以求盡快抓獲,也有畏罪潛逃或是假釋期逃跑的,未保對方再次犯案,也會公佈個資請民眾協尋以及注意安全。
遇到這樣的可疑人物,通常是做法是:保持距離、安全通報,台灣的警察人員都有一套完整的查核作業,只要不要打惡作劇電話,通常會先查核事實之後,在進行抓捕。
匿名通報與實名舉報都有其風險在,相較於實名舉報,匿名通報可以避免自己的個資外洩;而實名舉報被報復的機率比較高,但是在犯人抓獲前,如果提供的訊息是可靠的,那就有一定的機率會得到警方保護。
如果你的同事有前科,必須先從旁了解對方的前科是什麼:車禍撞死人的會有過失致死,會吊銷駕照,要注意對方是否騎開車、吸毒者會犯非法持有,會進勒戒所,要注意一下是否有吸毒症狀(如果有,就是對方再次吸毒)、家暴犯.....這個藏的比較深的很麻煩,比較要注意的是保護受暴者......
我不是故意把犯罪者一起打死,但是有句老話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通常會犯罪的人,主要都是克制不了當下衝動,有些人會在第一次犯案而後悔不已,並且認真改過,我覺得想認真改過的人是不會做出逃跑的事情,只有想逃避錯誤的人才會逃跑,所以如果真的碰到再次犯案的人或是通緝犯,請保護好自己,並且即時通報以保護更多的人。
@@楊靜-h2n 想太多 你同事有前科你只會想著他們離職 才不會整天盯著他們 是吃飽太閒 還是工作太輕鬆
想對方離職還是不太可能,也有對方一直不離職,結果自己先受不了就自己先離了,就是一個心裡承受能力的問題。
同意加害人公布個資,有本事做就有本事承擔
范姊最後的那「去找你的立法委員阿」很抱歉我無法苟同
於程序上來說確實應該如此,但在台灣政壇只有政客沒有幾個政治家的現況這樣的發言對我這種一般老百姓而言是近乎嘲諷的言論
就如同空屋稅,立法者們說不符民意,但民調明明就9成人都贊成
吹哨人保護法已經躺六年了,其他更早的法卻可以火速三讀
果然沒有xx黨不能過的法案只有xx黨不想過的法案
那也是老百姓選出來的
確實,有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被惡法搞和被私法搞都是搞,並不是經過司法程序立案的惡法就比私法好。
說程序上應該如此,但又無法同意,那不然你覺得怎麼做比較好? 出來搞革命推翻現有政府,創造一個你理想的國家?
看看受害者的悲劇情況,就會同意公佈了,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很正常
當合法的正義無法得到申張時,只有私法正義能達到目的,執法單位要深思
同意公布,通常做壞事都是怕被人知道,等於是給要做壞事的人先三思,想做壞事的心思也就少了,不過也只針對正常人,不正常的人根本不怕你怎麼對他,通常都是矯情的人在幫壞人說話😢
支持死刑,犯罪者露臉!
前提是證據確鑿的壞人,不過還是有些漏洞....😢
倒不是矯情,而是人類演化。
有實驗去分析,不同人對於同一件事情 如何判刑,
以酒駕為例子。
一個曾經酒駕的人 會對這個案子有更多的同理心 而判輕,
一個從未酒駕 甚至 曾為酒駕受害者則 會判重。
因此可知"共情" 是相當大的影響因素,
竊盜 、詐騙 一律剁去雙掌 如何? 太過殘忍 不符合比例原則?
然而 不要去竊盜、詐騙不就行了?
以嚴刑 警告想要詐取他人錢財的人 難道不好嗎?
不知道這樣的舉例能否幫助,了解 為何有人 替"惡"辯護這件事。
順帶一提,
這也可能是智人 競爭勝過尼安德塔人的一個原因。
尼安德塔人 以家族為團體,其個體在 智力、工具創造力(藝術感性)、體格 似乎是全面勝過智人的。
智人僅有一個優勢"與陌生人合作的能力",
這個特點可能來自於東非大乾旱 智人之間 爭奪海岸 貝類資源的過程。
彼此陌生的人 能夠聚集成團體 並攻擊 佔據海岸的另一群人。
尼安德塔人聚落 大家族 30人,
而智人團體則由多個家族聚集成上百人 遊獵部落。
之後到底是尼安德塔人在與智人部落間衝突,
或單純生存空間被智人擠壓 而滅絕,這則尚未有結論。
前提是100%真的犯罪的人
腐敗的司法體系冤枉很多好人
司法單位、立委早就已經被社會上層給佔據,當然不會公正、也不會認真執行。
當一個國家的人民不再相信司法,那就是秩序崩壞的開始,到時候幫派甚至比警察來的可靠。
我只能說,人類花了那麽久的時間,才建立起有效的司法系統,卻被這些權貴開後門,崩潰只是早晚的問題。
就像美國已經開始搞零元購了,權貴懶得解決,就直接把責任轉嫁下層,美國遲早會回到人人帶槍的西部時代。
我也沒辦法接受,在聽各種案件故事的時候,最討厭的是那種無法得知真相的無力感。但我也完全贊同司法應該改革並爭取人民的信任
我看過在南韓被性侵的數位外國女性描述她們事後去報警的遭遇南韓警察無能辦事的悲慘經歷YT影片後,就覺得南韓警察真的很廢。。。司法無法申張的無力感。。。
ua-cam.com/video/orkl3SS42BI/v-deo.htmlsi=sF260ntCYWrX-eR3
社會的一個層面而已吧
能被性侵的都是有點料的,在韓國,男生的命就是賤,在這種氛圍的社會下,女生被怎麼樣,都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除非大家開始改善男生的處境女生才會跟著變好,整個社會才會和諧
(很奇怪吧,女生受害的解放竟然是改善男生的生活壓力)
@@はじ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你確定你講這樣對嗎?標準再次霸凌受害者的加害者心態
我認為警察辦事無能很大一部分跟他們的權力已經被限縮的不如以往了😞
導致於就算要調查也很無力
@@はじ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くたかまってい ???你是不是沒看過范姐的前幾部影片,有一集就有提到韓國父權意識還是很強,女性連剪短髮都會被炎上,你說男性命賤?
他是指南韓的社會競爭激烈,貧富差距很懸殊吧。在這種環境下,大部分男性生活會很艱困。聽起來雖然很奇怪,但這就和街上的遊民,絕大多數會是男性是同一個道理。
支持公佈累犯者個資,尤其那種酒駕害人不只一次的或是性侵出來再犯的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鄉民的正義的觀後感要重新湧現了
真是廉價的正義
A好爽唷,這風氣要持續下去,並同意這風氣
我覺得要遏止私刑正義,首先要從媒體開始,包含新聞與娛樂,因為媒體就是在教大家私刑正義真爽!
直接控制媒體嗎?你學對岸喔
@@wiins7850 這是一種方式,因為很多電影都在告訴我們私刑正義真好,如奪魂鋸.....
這個問題該問受害者家屬吧,因為身處地獄的是受害者家屬
這世界不缺偽正義 假好心 假善良 只會讓這世界更痛苦
歐美司法體系無法代表正義,只能維持社會秩序
但是亞洲民間普遍信仰「應報主義」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看在市井小民眼裡,司法根本擺爛
重點是司法能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譬如台灣的詐騙問題,反應十幾年了,台灣的法律還是一樣讓詐騙犯獲利高,風險低!完全就是變相鼓勵大家去做詐騙!如果司法能得到人民的信任,那公布不公布犯人的照片個資,根本不是重點
當司法無法給予相應的處罰時,私刑正義就應運而生,當然司法並非報復性處罰,但私刑正義很好的滿足了人們心中的憤怒
我比較好奇如果是冤案,這些正義公眾會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嗎?他們會承認自己做過的事嗎?還是當發現風向不對,轉向譴責那些繼續動用私刑的人
當然是撇清關係 切割受他感染的理盲群眾 說自己從來沒號召大家來私刑 都是他們自發支持的 壞的都是別人
這下子把自己變輿情受害者 又開始在乎「程序正義」「無罪推定」了
冤案其實很少,就像是現代忍者一樣,網路做足功課基本上沒問題,別把低水準媒體記者抄手混為一談
@@zogizogi 我不知道你的做足功課是做到哪個程度,但我認為大部分網民只是牆頭草,看個懶人包或者UA-camr 就當自己了解了所有事情,每次有炎上事件被平反時,底下的留言卻找不到一個道歉留言。要是正如你所講大家都是現代忍者,我想炎上事件被平反根本不會發生
@@zogizogi鳳梨案完美打臉你,除非是沒有模糊空間的那種重案,不然光性騷就是一個完全不科學的情況,隨便一個女生說你性騷,只要你是男的,就已經有不小的機率真的會成了,說穿了法律大部分就是處理雙方糾紛,大家都認為自己是對的,但判決終究會倒向一邊,那冤案還少嗎?
@@zogizogi影片裡舉了鳳梨案不就整個打臉,而且如果保母在被霸凌的過程中自殺,那這些霸凌的人會受到譴責嗎?
我同意公佈嫌犯的個資、但前提是有切確的證據。因為嫌犯有做的意思就要有承擔責任的覺悟。
但我不同意將嫌犯的個人行爲放大到整個家族。嫌犯做的事情、跟他們的家庭並沒有什麼關係、甚至跟小孩更是沒有關係。
真心希望每個人都能理解一名成年人應該要為了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同時理解小孩/其他親屬並沒有為犯罪者背負其罪孽的義務。
公佈之後又能如何 1.以後不會再犯了? 2.反正就黑到底了 想犯就犯?
@@wahaha-b4s 范姐在問這個問題的前提是、這個嫌犯已經是被捕在審判了。
那我請問你、不公佈有比較好嗎?現在大部分的狀況可是大幅度地公開被害者的樣貌、卻隱藏犯罪者的樣貌。
請問、他都犯罪了、為何不能公佈樣貌?不公佈不就更無從防範?不就更沒人能拿他們怎樣了?
嫌犯會不會再犯跟公不公佈他的長相一點關係都沒有、嫌犯想再犯的話、公佈不公佈他都會去幹、難道你以為他們這些人是會怕的嗎?
很可惜大多數鄉民最缺乏的就是理解,他們只會無限上綱到每一個跟罪犯相關的家人朋友上。這也是為什麼不公佈個資,並不是保護罪犯而是保護他相關的人士
@@marnslin 既然被逮捕了 就表示無法再犯了直到服滿刑 若能悔悟 至少還有機會回歸正常社會 個資一旦公布 就是終生懲罰 犯罪者無法更生 只能持續犯罪維持生計 你可能有自信能跟他們相處 但是你家的老人小孩你可沒辦法每天看著
@@wahaha-b4s 現在即使是不公佈長相、這些人出社會依舊都沒有辦法回歸社會。這一樣跟是否公佈長相沒有關係、因為老闆要僱用某個人的時候、只需要一個手指就能知道僱用者是否有犯罪了...
如果不公佈長相就能讓犯罪者順利更生、我想這世界上就不會成千上萬個再犯者了。
我並不是說、公開長相=不給予更生機會。而是這件事情本身跟是否公開長相是兩回事。以往都不公開長相的時候、這些人也沒有更生成功、那為何會拿這個來說「公開長相所以才導致更生不成功」呢?
就如你所言、不就是因為我不可能每天看著、所以才需要這種公佈的方式。至少當我發現附近搬來了一個曾經的強姦犯或是那種隨機犯、我還有機會搬家吧...
講比例原則,會讓民眾那麼火大原因之一,也是比例原則實際上判起來根本是笑話!
最大問題是判罰太輕,所以大家都很不滿
怎樣才算重??
欧美国家都是这个样子 感觉亚洲应该由共产党统治相信大家就比较满意了
@@targaryenbergoglio3837讓你這種白目閉嘴的就重了
@@Temperissue 你的正義又不是我的正義 直接要別人閉嘴不討論 你是活在遠古時代嗎 連溝通都做不到
@@targaryenbergoglio3837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的程度就行
范姐最後說的很棒...正義就是要走程序...自己的感覺. 台灣的刑法應該可以. 但唯一“執行到底” 不應有假釋.. 對於性犯罪一但成立就是公布照片. 絕對不可假釋(沒有所謂可在教育抄寫經文就能放出)(其實對於多次性侵犯. 我還真是贊成再犯人頭上烙印字或是去勢. 一輩子帶著. 如同對受害者是一輩子的傷害)但這一切就是按照法律. 謝謝范姐
打個砲天經地義 錯了嗎
恐龍法官在加拿大BC省也是一個大問題。最離譜的就是陪審團都已經說有罪了,法官竟然還幫嫌犯找藉口,最後判的很輕. 我都懷疑這些法官是不是臥底,為什麼完全不把被害人看在眼裡,整天只在那邊擔心罪犯的“人權”。🙄
肯定有貪污🙄
那種法官如果未來再出事484也不會被定罪
你應該要知道陪審團是有機會出錯吧!
就連最可靠的法醫檢察等科學搜證部門都會有錯的可能性,那跟據法學原則,判得重才不合理。
問題出在法學的假設跟現實生活有差距。沒有人想等出事後才做事後孔明把罪犯捉了,但法學精神卻只能等犯罪後才可以行動開罰。不然就會像對岸和現在的香港這樣,未犯罪,謹謹是意圖想犯罪就判刑了?
民情是不是真的不一樣還需要證據和研究。但歐美的研究表明了破窗效應,就是指很多犯罪都不是長期的意圖,而且突然間的偶然,很難防範。😅歐美的法學經過長年觀察和改進是有一定的道理。
問題出在如果是“天生犯罪狂”(比如殺人害人上癮了的人)這次輕判了。下次還沒犯罪前,社會官僚系統有方法止於未燃嗎?
法學官僚系統對心理學定義一個人有害人上癮等心理疾病是很保守的。
而且心理學比其他科學缺少不少有力證據。
所以心理上輕判重犯大家都很不舒服,但道理上,什麼叫十惡不赦?
拍了片就肯定是?那未來呢?有心人用AI 改了影片又可以怎麼辦?
@@bella8303 身爲在加的人來說 "能解釋為愚蠢的,就不要解釋為惡意"
加拿大的法官很簡單:若罪犯是黑人、原住民便輕判。
BC省温哥华最近这几年最离谱的案件就是沈婷婷&卢静案当庭杀人。BC省法院安保简直令人窒息
有前因就有後果,怨不得別人。法律有保護善良的人嗎?
最後那句"去找立委阿"好像是幹話,要是那麼有效率南韓民眾也早就不會對司法失望了
😂感覺是那句,若道歉有用,找警察幹嘛?😂
關於最後的問題,同不同意公布嫌犯個資:
我個人是不同意的,因為「嫌犯」不等同「被告」也不等同「受刑人」。嫌犯只是嫌疑人,不見得會被移送或起訴成為被告,也還沒有被認定是侵害者,在未經調查確的情況下就公布個資等同加害。
但倘若已經被法官判決有罪確定成為「受刑人」,那我認為就該公布個資。現階段台灣判決系統只能查到名字沒有身分證的情況,以保姆案件舉例,你怎麼知道你打算請的那個人,是真的以前虐待過兒童,還是剛好同名同姓? 而真正恰好同名同姓的保姆,又為什麼要承受被懷疑被不信任的痛苦? 公布個資最終目的不是增加刑罰,而是保護其他人。
另外說說私刑的話題,我覺得這是人權發達國家的物極必反亂象,司法對於弱勢者的過度保護,會變成對他人的傷害。
有錢人向窮人提告、大公司向小商人提告,無論事實對錯,都會被打上以大欺小、大鯨魚吃小蝦米的負面形象。韓國的例子中,老師與學生也是不對等的身分,於是上位的老師欺負下位的學生不行,但學身欺凌老師可以,因為後續的懲處完全不對等,這才逼得老師忍氣吞深,最後自殺。
於是發現司法不斷的與心目中的正義脫鉤時,私刑就會在人民群體出現了。
台灣為什麼會有暴力討債黑幫,因為只要脫產去申請低收入戶,債權人就永遠拿不回欠款,而這時候你還發現,他喵的對方居然開賓士,因為車是掛名在他親戚底下的,法院與強制執行的無能讓黑色討債這個職業永遠都存在。
真正導致私刑的不是人民,而是沉浸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司法界阿。
我认为对司法的信任和非法公开个资是不同意义的两件事,即便这两件事的发生有一定的逻辑关联。我是坚决反对非法公开的,因为民意永远都会在不受限的情况下暴走。伸张正义的美好口号下,多数人不会去思考“如何定义正义”,这就会导致很多出格行为被以贯彻正义之名而实施。例子,中国够多吧?
你觉得判决后公开罪犯一部分资料怎么样呢?
文革吗?😆
@@meowmeow-by1db早就有了,他們那還有拿逃犯身分證繞過實名制的
@@meowmeow-by1db我觉得电子监控脚环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替代方案,避免了一些可能的争议,所能产生的束缚力度还更大更持久
@@jjm-my6lr确实,无论是过去的文革还是现在的文革,都时常会暴走到共产党都收手不住的情况,例如延伸到生活中非政治的小事都可能会被正义魔人出击,看了别人不喜欢的视频,玩了别人不喜欢的游戏,都可能导致你的个资被泄露
台灣也有此類現象,因為司法不公已經讓民眾失望太久了,現在很多人遇上事情都不報案了,自己處理
清醒一些吧!想想那些被打著「私法正義」口號而被冤枉、傷害的好人,誰來修補他們破碎的人生!
像之前那位保母
真的滿可憐的
只能說私刑正義是雙面刃
這些就是最經典的"英雄"
一個社會需要英雄而不是司法
那是真的病得不清
我覺得司邢正義唯一有利的部分,就是讓司法單位知道,如果該單位不妥善處理,那社會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來讓該單位處理。而且如果你們有認識法律系的朋友,他們的道德觀我想真的會讓各位大開眼界,法律的執行不周或各項醜聞都只是整個系統問題的冰山一角。
在過渡期的不正義一定會發生,但這個部分我難以思考是否就只能承受這個必要的代價,就像是飛機的硬軟體改進都來自每一次空難一樣,真的是難以衡量….
當法律不能真正保護人民時,加害者肆無忌憚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時,支持公布個資
從提出司法申請,到走完程序花個一兩年都很正常,光等就不知道要多久
而且最後受害者是否可以拿到應有的補償又是另一件事,所以才會有私刑的出現
雖然私刑可以獲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如果哪一天換成自己被「私刑」,而且自己還是清白的狀況下,那又會做何感想?
5:25台灣民眾:First time?
突然想到女神異聞錄5
如果警察跟司法制度不為了人民的需求去改善的話
那遲早會有人以正義之名訴諸暴力來宣洩民意
人民對司法不信任時,就比較容易有這種事發生
判12年出來後照樣可以找當事人報仇,甚至隨機傷害任何人,司法給犯人的機會極有可能成為被害者一生的恐懼,這是包括台灣法律都會有的漏洞,如果我是被害人,我會真心希望加害人能死,至少讓這個人不再有機會傷害我。
有點好奇,如果你身為加害人親屬,你也會希望他對其他人犯錯而希望他死嗎?
@@白白兔你這句話邏輯矛盾,如果這人是你的愛人他幹嘛害你,如果這人對你做了影片中的那些事你還愛他只能說你有病要去看醫生
@@Parrotday0730 我修正一下
這會不會鼓勵加害者本來不打算殺人的,乾脆殺人?這樣被害人才沒有機會出來指認他。反正判刑也沒有不一樣。就跟砂石車撞到人,撞傷的後果,如果比撞死更嚴重,是不是鼓勵他,乾脆來回把人壓死了算了?
@@fanamericantime 然後殺了第一個人後再多殺幾個人,因為橫豎都是死,乾脆多拉幾個人下來陪葬
法律不公正 才會讓人民想用私刑宣洩
我覺得是蠻現實的問題,社會願意花多少錢和人在幫助一個心理有病的人?從社工這個職業的薪資來看,我可以很明確的說:有,但是不多
對啊,最大的兇手就是在場各位啊,現實中有多少人願意去和神經病接觸並幫助他們?等到他們殺人放火時再去指責他們,這不就是一個因果循環嗎?
我倒是想問問底層40趴的人 又有誰要幫助 難道又是一句自己不努力?
以前看過大學是社工系的人
他們的實習,真的蠻猛的
這樓的回覆我有感到一點火氣或火藥味,可能是我的錯覺吧
是說,政府的免費的心理諮商,真的有夠難排到或等到的。我自己覺得排隊要三或四個月,真的有點多。
@@守恆-j3n幫助自己都來不及了 怎麼去幫別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顧,學業、事業、家庭、經濟、未來、疾病等等,真的沒有義務情勒大家去幫別人
@@守恆-j3n要幫的前提也是先控制起來
其實很多人多不懂法律
那是因為斐姨的生命歷程比較幸運,沒有遇到嚴重被剝奪公義需況日費時等待公道的情況。司法判決從來都是為了活人
照你這麼說,法律都給有受害經驗的人來定,會更好囉?
@@canyou555 這樣不錯,很快就會沒有罪犯了
@@wyattchang7077 對啊,就你聰明,就該讓你當法務部長,沒讓你當上,人間損失
別拿極端個案來認定一切。假設有天你在市場被商家認定是偷竊嫌疑人,司法直接判決你被關過3個月,沒有你所謂費時等待公道的調查,你覺得合理嗎?你當然會覺得舉這個例子來說,對於你自己是好人很無理,但那些你不認識的嫌疑人,難道就不可能是好人(無罪)嗎?
就說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效率太差了,想當初在我們偉大的先總統 蔣公執政下的司法,效率多高啊,應即槍決可也,六字就破案了
我希望不只公布嫌犯個人資料
更呼籲修法
犯人在犯罪時,自動放棄一切法律權益
事後審判依照自動放棄人權的前提下開始
只能說能夠理解
法律總在保護加害人方面十分完善
而對被害人有一種既然無法挽回就不採取更多措施的感覺
還不如向漢摩拉比法典取經,不必這麼極端,但也能折衷採取類似或一定比例的懲罰,簡單粗暴的法律比起民怨不得釋放越來越不被信任的法律更有存在價值
嚴格來說私刑正義如果盛行,要負最大責任的自然是政府及法律體系,人類之所以創立法律體系並交公權力執行自然是希望能夠由公權力聲張正義,而今天私刑氾濫就代表政府失能
說起來當一個人去侵犯另一個人的人權時為什麼不能當作他已經放棄自己的人權?法律就是對加害人如此寬容才讓人失望
就怕反转,理论上都是“嫌疑人”,对于有确凿证据的罪犯应该要公开。
法律的存在原因一直以來就不是為了伸張正義。而是維持社會運作。
新應報理論正在復辟,如何為應報思想在現行體系上找到立足點,是我們要找到的。
會支持回歸和摩拉比法典的人八成沒深入了解,只認為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只限用於同階級的,上層階級對下層階級只要花錢消災就好
所以你會想看到有錢跟權貴階級犯罪後能花錢擦屁股,什麼事都沒有嗎?
法律也會有執行上的問題,加害人需要有證據才能定罪!
當一個社會有需求時 就會有人提供服務的
私刑也是 若一個社會司法可以伸張正義時 何來私刑之說......
沒有規範的正義,最終會變成另一種犯罪
韓國人在對他們自己國家法律的不滿怨念很深,譬如前陣子台東發生的隨機砍人事件,這新聞在韓國的YT瀏覽量快700多萬,底下很多留言都在批評:「如果在韓國,救人的那些人就會被判刑了」,像這些嘲諷韓國法律諸如此類的話,有興趣的可以查(국자로 흉기 막고 선풍기 휘둘렀다),我看不懂韓文,只是把標題複製而已XD
日本是SOD劇情是真實的,想不到 韓國是韓劇電影 劇情也是真的,生活在台灣雖然也有不少不滿,但想想連日韓也有自已的壓力,生活在台灣也是一種小小的幸福....
@@丫龍-k3q 每個國家的社會與文化各有好壞 從這方面來說台灣的話大概就是法律是參考用的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然後呢,司法還是沒改革,恐龍法官還是沒事,檢討從來不會到掌權者
絕對同意嫌犯個資。
支持私刑正義很好,只要你自己哪天成為被私刑制裁的對象的時候不要反過來向司法哭訴就好。
畢竟「擅自實踐自己認定的正義」是你自己支持的,人家也只是在照你的邏輯「實踐正義」罷了。
人本身就是雙標的
那你可以去私刑正義那些對你私刑正義的人啊,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garlic5558 我私刑你的私刑正義 Unjustice
@@garlic5558 說的容易,看看網紅 鳳梨 翻車了,有人敢處理嗎,真實世界敢私刑正義的,也不是一般人,也是本身是有點黑道背景,一旦 他們濫用時,私刑正義就是兩面刃.....
看看當時鳳梨在亂搞時,多少支持他的網紅,真象出來,沒幾個當時跟風的,跳出來批評,更不用說 自已澄清 到歉....
私刑正義 濫用時,這些人玩的比一般人還難看.....
@@丫龍-k3q 查了一下鳳梨那案件,我突然好奇他那麼討厭虐童,為何當年黑道角頭陳文庸活埋女兒的時候他沒展現那正義感?
其實很多都是源於對事件的完整性缺乏足夠認識,就像最後提到的,12年只是傷害罪的刑罰,如此看來已經很重了,但大多數高潮的人不過以為性侵+傷害,如此才12年太輕了
至少韓國人在這方面是敢作為的,總不能檢討被害著,況且在西方價值觀下,司法對於被害者是沒有保障,只是加重對加害者的保護,認為加害者可教化,其實不符合每個國家的國情。
我們就是美國的狗,不敢違逆😅
西方又不是只有美國 我們的刑事法其實是繼受自德國的大陸法系 歐洲對於人權的保障是努力了很久
如果你喜歡美國 那應該搞清楚美國刑事犯罪到最後很多都是協商認罪 你能接受加害人跟國家談條件的司法嗎?
格局小了,我沒說只有法律喔,而是連政策還是政治都是被美國簽著鼻子走,所以像萊豬才能進來
就說繼受自歐陸法系了還在那邊跳針美國美國
真的是智障一個
@@JohnsonZhang-ft3dm沒常識也多看電視好嗎
強姦殺人或是殺人全家之類的當然唯一死刑啊
活著也是污染空氣
嫌犯個資當然公佈啊,官方公佈的總不會誤傷無辜吧!每次看到嫌犯打碼打到搞不好連親媽都認不出來是怎樣?
不評斷私刑正義的好壞,但私刑正義的興起會顯示出司法有多麼的無能
應該這樣講,因為司法的無能,才產生出私刑正義。
司法的目的是減少家族報復成本,但現在司法扭曲了這個中心思想。還硬要受害者理解…這種社會只能腐爛
在檢討韓國民眾私刑正義的問題之前,
應該先檢討韓國司法跟相關判例的情況,
會有這些狀況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希望貴節目做一集韓國離譜司法判例的主題。
司法無不無能,這種事只能說你自己碰上了才知道...
本人現今親身經歷...
碰到肇事逃逸,當場被幹進急診室...
肇事者是外籍人士... 有監視器畫面有肇事者筆錄只差送檢察官起訴,刑事局偵查佐硬是壓著不送地檢署...
~太忙了忘記送件下週會送,有送了漏文件被退回明天會再送件,送件後會打給你~(至今從未接過一通他打來的電話)
一聽就很扯的各種理由從他嘴中吐出,就只差沒直接說在等肇事者出境...
上次打去問他案件進度還是2個月前,今天上警政署網站自查案件進度還在他手上沒送地檢署...
順帶一提,再過幾週就事故滿周年了!
本人0%肇責純純受害者,肇事逃逸還是公訴罪呢,台灣司法...呵呵
台灣也是啊!司法再這麼無能 法官再這麼恐龍 很快會長出惡魔的果實 然後全台人民一起吃下去!!!
都馬這樣 如果把事情鬧大 弄上新聞就會馬上幫你處理了
信任度低真的不意外 執法機構常常官商勾結呀 看看前陣子什麼都沒查清楚就咬定藝人吸毒 還想帶風向 瞎爆
我覺得應該公布犯人個資ㄟ
尤其 殺人 性犯罪 毒品 詐騙 貪汙 酒駕 這些都應該公布給任何大眾知道
尤其台灣如果酒駕者酒駕者還能上路,那應該給它特殊牌照10年,10年內如果沒有累犯才能換下,而且使用特殊車牌期間觸犯任何交通法規,罰則刑責加重3倍
應該說這幾種刑責公布個資,讓大眾警惕,累犯也該再加重刑責
結尾就像想昇薪水去找你老闆啊😂😂😂聽起來像幹話,政府也有責任出來解釋為何程序慢輕罰等等之類的吧,久久不能給受害者交代就不是傷害😂
法學理論都有說明,可是你們不肯聽呀。
@@C_Y_1893為什麼一般大眾有義務要理解以及體諒?
我的正義未必是他人的正義。
就像艾倫一樣,
他的正義是要給他的人自由,
可在別人眼裡他就是個殘暴的加害者。
在要網路霸凌一個人之前,
請做好功課,
沒有冤枉好人就好;
要不然,
請理性靜觀其變。
感謝范姊的理性又中立的結尾。
當政府跟司法給不了正義,大部人絕對都是期待私刑正義,你也怪不了人,無能的是政府跟司法
而且很多時候,加害者真的沒什麼需要被同情的,惡徒還需要人可憐他們?有時候惡徒嘴臉更加囂張,有真心想道歉嗎?沒有的,只是會更欺壓好人跟受害者的
所以不如多可憐受害者與受害者者一家吧,加害者我當活該。
+++
找立法委員是啥笑話?
你跟立法委員不熟,人家根本不甩你,找他們有用?笑死人= =
這年頭真的是無知者無畏,自己對正義抱持錯誤期待,卻還反過來怪政府不滿足你的期待。
對司法意見一堆,但叫你身體力行讓法律被改善,你又有一堆理由推辭。嘴臉噁心成這樣也真是不容易。
@@C_Y_1893不怪政府怪誰 你以為人民真的可以左右司法改革嗎 大多都是等到犯眾怒了 那些所謂的政府才願意做正事 像韓國熔爐案就是這樣
很喜歡後面的反問!! 很喜歡這次報導
這就是司法腐爛的後果😢
鳳梨事件的保母一家真的委屈的讓我印象深刻,支持范姐的看法!
站在道德高點 說話就是舒服....
一舉多得的事情,真是太美了....
律法 往往是為了讓既得利益者 維持勞動者的數量.....
而非 真實 的 善良!! 與 公平!!....
不然 廉價 實惠的 勞動者 都死光了或真的替天行道
對既得利益者 幾乎沒有太多好處....
不管是韓國和台灣或其他國家,犯罪確定者應該公步個資,一定時間內不得改名/整型
台灣的司法也沒比較好,我個人完全不相信台灣司法,不公不義的事就發生在你我週遭,但很多人打不起官司,而且判決也是由法官在自由心證所判,有時連證物與陳報狀都沒看就開庭了,這樣私刑處置或許不久就會在台灣發生了吧…
等到完全結案法院都不知道要跑幾趟了,一個案子的結束最少都是以年為單位
使壞這件事,就是誰先搶誰贏。憑甚麼家長霸凌老師不用被判刑,反倒是對家長施以同等反饋就觸法/受害者痛苦一輩子?
一天到晚保障加害人人權與公正,當被害者在痛苦時誰來解救?
看看那些霸凌者依舊吃好穿好,就是因為法律無法保障受害者,才會有私刑的產生。
我不支持霸凌,但看到加害人受到同等對待,還是著實欣慰。
有太多事件我們都聽到厭倦了,該著重的公民素養教育如今淪落至此也不予置評。
法律雖然會明定且規範大家的生活,但人文終究還是要道德倫理支撐,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公布加害者個資只會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而現在我也開始懷疑老師教的卡普曼三角存在意義到底在哪....
數據表明,私刑正義越昌盛犯罪率越低,甚至私刑正義昌盛地區的罪犯會跑到那些沒那麼昌盛的地區
冤冤相報何時了,只要以後被害者多吞幾口氣,國家就太平了
@YT-yq5qc
哪有這種數據,根本不會有科學家做這樣的研究😂
連定義私刑這種題目都很難上期刊吧😂
@@sphere6860非洲,中東私刑非常普遍,然後那些地區犯罪率低?
@YT-yq5qc 卡,我也想知道 感覺能當論文主題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