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 ep.3】買房貸款貸不到,還被沒收千萬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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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1 жов 2024
  • 大家在簽合約的時候都要注意再注意囉!
    3:08 無薪資所得的人該如何貸款
    7:45 價金莫名其妙被沒收了
    13:36 關於買賣合約之違約金
    15:14 懲罰性違約金之酌減
    17:35 只用一千萬就得到了一億一千萬的南科預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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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陳樹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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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疑難
    法律策略之擬定與佈局

КОМЕНТАРІ • 227

  • @琳-x5o
    @琳-x5o Рік тому +93

    小筆記:
    房屋買賣簽合約要注意
    貸款貸不到,要記得寫''雙方合約無條件解除''
    銀行貸款遵守五P原則(信用狀況、還款來源、資金用途、債權保障、申貸戶的財力展望)
    1.合約寫貸款貸不到,現金補足→無法補足→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仲介當場的口頭承諾都不採用,一律以合約白紙黑字為主
    代書基本上都已經和仲介合作,消費者要主張自己的權益
    2.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買方不買→已交價金沒收
    賣方不賣→加倍返還給買方
    內政部建議違約金不可超過15%,但沒強制力,只能請求法官酌減。
    另外除了懲罰性的違約金,要注意''損害賠償''(意思就是因為違約所衍生出來的所失的利益、所受的損害)
    因此合約一定要寫違約金最高不可超過15%。

    • @kennychu27
      @kennychu27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無條件是什麼?
      以賣方的角度來看,至少損失時間成本,利息成本,仲介成交成本,
      若還有衍生其他費用呢?
      以仲介的角度就是成交了,那6%就是收定了,
      先問問看仲介願意嗎?再來賣方至少還是要付我提的那些費用,
      沒有的話,只會讓人覺得佔盡別人便宜。
      契約要公平對等,這樣才比較容易成立。
      換句話說,賣方可能要求賠付4%仲介費與一年利息約2%,
      若還有其他費用要列舉。

    • @旭日東昇-r2k
      @旭日東昇-r2k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貸款貸不到就是無條件解約,賣方做不到可以不賣、不簽,仲介做不到就不要這筆生意,就是這麼簡單,沒有這麼多五四三,很多去看預售屋的客人也是看看沒有下手,賣方怎麼不嫌浪費時間成本呢?!
      貸款本來就是事後論,若貸不到,你又叫買方哪裡去生錢?仲介到底是要促成交易,還是要敲詐買方,自己想清楚。

    • @kennychu27
      @kennychu27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旭日東昇-r2k您顯然沒看懂我的提醒,仲介是提供服務於買賣雙方,那簽了約促成交易這過程就完成,
      那無條件解約是指買賣雙方,仲介費可是要收的,也就是說若未去戴明仲介費,那您簽了這約不付仲介費,
      一樣會被仲介告上法院,同理,賣方是無過失的一方,也必告上法院主張仲介費須由過失的買方支付,
      所以若都有戴明的情況下,那自然是無話可說,無條件是什麼?未戴明下買方必然吃虧上當,您要想清楚,
      仲介絕對不是吃素的,作白工?同樣,賣方也不會佛心的陪你付錢?那若真的戴明下的契約,
      仲介真的有可能作白工,那簽的機率就要看仲介覺得你貸款過件的機率高不高,沒有的話,陪您兩個月,
      結果卻是冒泡被收回,還可能被同事吐槽,同樣的,若今天是代銷會跟您簽這但書嗎?恐怕機率很低,
      除非有得到建商授權,建商可能會再用什麼來綁您也不一定,總之,不要想著自己不買最大,那樣子的話,
      更是容易掉入陷阱中,人往往自以為是,卻殊不知人家怎麼設計您。建議您谷哥一下,多少的糾紛都是這樣產生的,
      但書要寫得非常仔細,但是反過來賣方也一定會提出一些要求,而房仲也會如律師說的有配合的代書,
      卻不是在律師樓寫的契約,請問這些眉眉角角,您真的懂嗎?真能一句無條件就無敵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 @劉融融-g7g
      @劉融融-g7g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謝謝陳律師講解😃感謝您🙏🪷

    • @陳俊宏-w9z
      @陳俊宏-w9z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kennychu27就是要讓參與者的利益均等

  • @甘露飲
    @甘露飲 Рік тому +67

    看了陳律師講的這一課,才知房仲業者的吃人術。一般的民眾的法律常識根本就不是房仲業者的對手。我們遇到的最大房事問題就是都更合建,所謂的都更管理顧問公司,其實就是房仲業者,他們的吃人術根陳律師講的案例,非常的相似。就是以「私約」方式, 讓無法律常識的屋主,以為是在幫助屋主,其實是綁住屋主的權益,然後讓屋主發現不對時,無法反抗。隨房仲擺布。若不配合,則用簽的私約恐嚇告你,要你賠償一切損失。
    期待前法官陳律師能開課,講解現代最熱門的「都更私約」問題,必能拯救無數的民眾。感謝!!!

  • @hellinsights
    @hellinsights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6

    只能說不要省這個律師費,很多人大筆買賣都靠代書和仲介而已,結果都掉坑。該找律師的就得找,合約不要聽信別人嘴上說說的就簽,以為自己省小錢省麻煩卻換來一輩子後悔。

    • @秋刀魚-l2z
      @秋刀魚-l2z Місяць тому

      永ㄨ房屋開4家仲介,不過現在都應該說<他們仲介是一掛的>,很黑心,很恐怖,那個酸菜魚不知道往後會如何,,,,政府還挺他,唉

  • @張奶奶
    @張奶奶 Рік тому +90

    我被你感動,也注意到許多細節了,謝謝大菩薩你的保護,要來去學學你多行布施心給孩子以外的人了

  • @2023sandy
    @2023sandy Рік тому +21

    老師好
    每次聽到您的課,感覺您是一位菩薩示現,來教導保護不懂法律的民眾,我們沒聽真的不懂,社會險惡,處處都是陷阱
    您的好心及美德會庇陰您的後代子孫,世代昌隆,阿彌陀佛!

  • @林聰源-s9q
    @林聰源-s9q Рік тому +43

    要感謝律師的講解。
    基本上這都是利用資訊優勢去獲取利益,而社會上多數的買賣也都是利用此優勢。包含法律的優勢,法規的優勢,價格的優勢。賣方在簽約時,是否有詳盡為自己的利益去調查,以及瞭解市場行情,或是應該要找公正的第三方,如鑑價公司去估價。以如此高價的土地,應該要找估價公司去估價。其次,仲介以及代書,為促成成交,以收取佣金,因此在此案件中,是站在買方立場的,而不會顧及賣方利益,甚至還有可能欺騙賣方。
    買方當然有資訊優勢,不然不會貿然對賣方出價。而賣方是否盡到自己應盡的注意義務。也因此,對法官而言,依據合約,買方是站的住腳的,賣方很難推翻。而最最重要的是,絕對要相信專業,要找專業的律師,以及估價師,以保全以及維護自身的利益。

  • @hime51789
    @hime51789 Рік тому +25

    台灣太需要你這樣子的領導

  • @仙鴻張
    @仙鴻張 Рік тому +17

    謝謝佛心的陳律師!好人有好報,希望政府部門能聽到你的心聲,保護老百姓

  • @life_is_fun748
    @life_is_fun748 Рік тому +11

    佛心教導!!!!!感謝律師分享
    這件事已遇過繳了高額學費,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
    口頭承諾都是屁!!!

  • @sipaspo7201
    @sipaspo7201 Рік тому +44

    這也是政府擺爛的證據,到現在政府還是在保護建商,沒打算修正這樣的制度。

    • @秋刀魚-l2z
      @秋刀魚-l2z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新北地政局還配合那個永ㄨ房屋〔還開4家仲介〕真是垃圾酸菜魚

    • @楊逵
      @楊逵 8 днів тому

      政府擺爛就算了,現在司法還內神通外鬼,設局來詐騙無辜老百姓

  • @JJ-oh9bi
    @JJ-oh9bi Рік тому +21


    感恩,善言立功立德無價。

  • @素鈴曾
    @素鈴曾 Рік тому +23

    陳律真誠教學
    受益良多
    感謝

  • @謝秀菊-s1j
    @謝秀菊-s1j Рік тому +10

    律師你好謝謝你讓一班平民百姓可以提高資訊與安全相關信息

  • @meeijyhtwu4436
    @meeijyhtwu4436 Рік тому +20

    感恩佛心老師,大智慧教導我們感恩您🎉

  • @王聖傑
    @王聖傑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4

    感謝老師的分享,看到老師心中正義的怒喊真的好感動

  • @i-lingshih688
    @i-lingshih688 Рік тому +14

    感謝老師無私教學,這真的是人生重要的一課! 👍👍👍

  • @mindfulness4245
    @mindfulness4245 Рік тому +8

    法律應有責任追究及防止有合理詐騙之嫌的行為發生🙏🏻

  • @王小文-s4l
    @王小文-s4l Рік тому +11

    🌟買賣簽約的重點:
    1 若貸款不足,雙方無條件解約。
    (買方可以拿回已付價金。)
    2 違約金不可超過價金15%。
    (避免任何一方損失慘重。)

    • @黃淑芬-t5y
      @黃淑芬-t5y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少寫這一條文字,朋友的價金58萬、還要付仲介費10萬(買賣不成還要給仲介費嗎?)

    • @黃淑芬-t5y
      @黃淑芬-t5y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他們說(仲介580萬違約金58萬+仲介10萬=68萬對嗎?

  • @張瑋峻-m5l
    @張瑋峻-m5l Рік тому +13

    佛心律師法官
    祝福🙏

  •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1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無能...說要司法改革改到現在越改越爛越保護有錢有知識的人

  • @shinhuawang2276
    @shinhuawang2276 Рік тому +25

    ❤❤❤感謝老師普渡眾生

  • @yem.wemhung
    @yem.wemhung Рік тому +20

    非常感謝老師用心
    讓我上一堂.寶貴買賣知識😊

  • @Lingling-u1z
    @Lingling-u1z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謝謝您,陳律師,希望這社會多一些這樣的您,能更公😊平正義

  • @saiteddy
    @saiteddy Рік тому +10

    社會好黑暗 要推廣這個頻道給大家知道

  • @柳瑜
    @柳瑜 Рік тому +4

    說的正確 , 買賣 要找 真正 好的有公正 地政士 , 不容易 啊..

  • @a0920279988
    @a0920279988 Рік тому +12

    真的很有用的內容。。。感謝陳律!

  • @CEO888
    @CEO888 Рік тому +5

    非常感謝陳律師的良心、用心、苦口婆心地分享,對一般民眾真是受惠良多~~

  • @yu-hsuan1126
    @yu-hsuan1126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濟世救人的頻道,感恩陳律師❤

  • @softbank170
    @softbank170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3:26 「大部分的人哪懂法律啊」
    陳律師太厲害了😢還能保有內心的正義

  • @A5888-k7e
    @A5888-k7e Рік тому +13

    非常感謝老師

  • @blessingtn
    @blessingtn Рік тому +9

    真的有良心仲介很少。感謝律師

  • @chenyi9874
    @chenyi9874 Рік тому +17

    謝謝老師,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 @游游-c2i
    @游游-c2i Рік тому +4

    真的
    律師講的很重要

  • @張晏瑜-m8t
    @張晏瑜-m8t Рік тому +5

    謝謝解除我的疑惑, 合約真的要看清楚陷阱真的很多

  • @home3848
    @home3848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特約條款:"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解除已繳價金"
    ( 這段話真的非常像是,貸不到款可以解約的意思..... )
    沒想到他的意思居然是:貸款貸不到,所有的東西都是銀行不貸給你跟建商,所以還是可歸責於你。既然可歸責於你,你貸不到,你還是要把價金補足。 嚇到吃手手了,我是看得懂上面中文每個字,但理解起來真是天差地遠.........
    聽老師的影片,都覺得自己很無知 🥲 太多不懂的了

  • @33321395
    @33321395 Рік тому +4

    謝謝律師 一生平安

  • @蛋餅-z3v
    @蛋餅-z3v Рік тому +15

    謝謝法官/律師/大大
    學習到了務必註明 :
    1.若貸款貸不到 , 雙方同意無條件解約
    2.違約金額上限不得超過價金15%

  • @曾耀賢-m5w
    @曾耀賢-m5w Рік тому +4

    呼籲各位大眾。不買房,少消費。抗通膨,為下一代多存點錢。

  • @吳乾銘
    @吳乾銘 Рік тому +5

    一般貸款前都會事先諮詢銀行農會,反而是有錢人無固定收入比較會有機會發生😢

  • @高雄中古屋台慶謝恒禎

    謝謝老師 有您真好❤

  • @阿拉-m1v
    @阿拉-m1v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天啊 老師真是佛心 分享這麼實務買賣知識

  • @h949
    @h949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好人一生平安
    謝謝老師🧑‍🏫
    讀了一輩子書不如讀老師的課

  • @maxwu1656
    @maxwu1656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看了這個影片真心感謝你,雖然我應該用不到。
    看完心得就是那句話,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好人,若壞人拿來作惡欺詐,變成保護壞人。

  • @劉育廷-y4s
    @劉育廷-y4s Рік тому +3

    非常感謝分享,太細節更對一般人無比實用,真正懂法又有良知,令人動容!

  • @VivianLai-o7x
    @VivianLai-o7x Рік тому +8

    佛心老師,讚

  • @zxcv484988
    @zxcv484988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感謝陳律師的講解,讓我在這個即將買房的首購族有更多的認知

  • @陳小姐-l9w
    @陳小姐-l9w Рік тому +9

    非常感謝陳老師!

  • @anield6391
    @anield6391 Рік тому +9

    感謝您的分享與教學,謝謝您

  • @a0922931111
    @a0922931111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這集聲音改善很多,很棒呢👍

  • @李建興-x1j
    @李建興-x1j Рік тому +5

    功德無量!感謝教學、謝謝老師!👍💐

  • @Ahj2888
    @Ahj2888 Рік тому +6

    真的要堅持良心!

  • @spring37045
    @spring37045 Рік тому +6

    簽約違約10%加倍,跟最高沒收15%訂金的預售,絕大部分都是以這個做準則。除非房市非常冷才有辦法談,但如果合約內容遠超這個區間,就真的要看清楚了。

  • @x7162k2
    @x7162k2 Рік тому +3

    我也有經驗,當初要貸款預計貸100。貸不下來我改說貸多少算多少,只要利息低就好。只給我貸50,其餘的現金部分我把股票賣掉湊齊。當初房仲可能沒想到我資產這麼多吧!

  • @leonapei2874
    @leonapei2874 14 днів тому

    謝謝你,幫助社會大眾,福報無限❤❤

  • @KSu-mh4kg
    @KSu-mh4kg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 老師 老師別氣壞身體了!

  • @The45kg
    @The45kg Рік тому +5

    謝謝律師清楚的說明。

  • @萱萱葉-i4u
    @萱萱葉-i4u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感謝有道德良心的陳律師,謝謝您!

  • @ba88881688
    @ba88881688 2 дні тому

    律師每個影片都講解的很清楚,讚👍

  • @尹先生-s8j
    @尹先生-s8j Рік тому +5

    感恩法官律師老師

  • @elsie6858
    @elsie6858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感謝陳律師佛心製作這一系列影片教導大眾!

  • @3920a
    @3920a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活到老學到老,感謝影片製作分享。

  • @黃淑芬-t5y
    @黃淑芬-t5y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謝謝!關鍵時刻,有些仲介真的是知法玩法,玩文字遊戲,謝謝律師。
    吃過虧才知道魔鬼藏在細節裡。

  • @JetionLin
    @JetionL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老師好
    佩服您
    現在的時空來看,您真是先知
    讚 !!!

  • @劉瑞玉-i5k
    @劉瑞玉-i5k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感恩,謝謝有你長知識了,再次感恩有你

  • @楊赺
    @楊赺 Рік тому +2

    感謝律師!
    功德無量!

  • @錢澂
    @錢澂 Рік тому +5

    感謝 老師教導。耳提面命。

  • @Market-Show
    @Market-Show Рік тому +5

    感謝您🙏

  • @weinochuang7024
    @weinochuang7024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有法律sense的都知道,
    法律,不一定懲罰壞人、也不一定保護好人,
    它只懲罰『不知法而犯法』的人!!

  • @IRIS_6666
    @IRIS_6666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律師❤❤說的好清楚

  • @鄭存妙
    @鄭存妙 Рік тому +4

    謝謝老師的教導,我們這些房市小白,要買房確實要多作功課,避免成為韭菜被割,感謝

  • @黃淑芬-t5y
    @黃淑芬-t5y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店長要我朋友找一個擔保人
    早上賴有教代仲介,提醒仲介也沒寫,最後用信用瑕疵來扣他帽子,很會綁架客人,後來朋友去聯徵跟本沒有瑕疵,只是5p成數不足,要他用借名登記。他們很會用文字綁你。
    代書最好找自己最熟悉的朋友,先把合約看完,最好找專業人士。
    謝謝陳律師!很仲要!賺錢不一定要很辛苦(詐騙)辛苦不一定賺錢(工作的辛苦錢)花錢買經驗。
    要注意聽、認真聽。詐騙手法層出不窮!

  • @澤遠廖
    @澤遠廖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好感動、感謝律師您的正義凜然與教導

  • @joseyrace3774
    @joseyrace3774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陳律師這麼說沒錯,但這麼大額的不動產交易,應該教導民眾請律師過目合約比較有保障。

  • @co66538
    @co66538 Рік тому +6

    簽約
    自己一定要請個代書
    甚至律師
    一起去

  • @富裕楊
    @富裕楊 Рік тому +4

    法丞法律事務所一
    功德大~
    太多人被黑心仲介ㄨ
    代書ㄨ詐財一

  • @as24220567
    @as24220567 Рік тому +5

    代銷/房仲 基本上都是跟代書一夥的~

  • @hmsDEBBE
    @hmsDEBBE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謝謝陳律師,自己有切身經驗,簽約當時口頭承諾貸款成數75成,很堅定要加入文字時,特約代書還裝傻:「蛤?你要寫什麼?賣方和仲介這邊不都答應你們說貸不到就解約嗎?我不知道你要寫什麼ㄋㄟ!」回想起來實在很瞎,當時估狗到律師建議的無條件解約文字,一個字一個字念出來,像教幼稚園一樣叫代書寫,代書還偷加文字:「要配合特約地政士配合的銀行辦貸款🙄」堅定地叫代書寫清楚:「七五成房屋貸款,聯徵掛一的貸款,非信貸、非裝潢貸款」。各位民眾要小心,誠如陳律師所說,有些爛代書都是房仲的人,開口閉口都是仲介的形狀

  • @9999-e3k
    @9999-e3k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律師講的太棒了讓我又吸收有用的知識讚謝謝你

  • @闕翠玲
    @闕翠玲 Рік тому +2

    受益良多 感謝!

  • @林明姝-e4t
    @林明姝-e4t Рік тому +4

    謝謝 受益良多

  • @麗英何
    @麗英何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如果這個時代再多一些這樣有良心的法官那就好了

  • @陳俊宏-w9z
    @陳俊宏-w9z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感謝陳律師的說明,讓我們了解細節

  • @蘇淑玲-d3e
    @蘇淑玲-d3e Рік тому +7

    最近買房也是在貸款時心裡七上八下的,怕銀行貸款沒辦法到設定的成數。
    因為翻開合約,上面寫的就是老師說的: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應補足價金.....。
    好險後來有過關!

    • @sw6671
      @sw6671 Рік тому +2

      我也是,差點掛掉

    • @李建蓉
      @李建蓉 Рік тому

      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應補足價金。這句話根本有看沒有懂什麼意思😢

  • @adamchen6518
    @adamchen6518 Рік тому +1

    謝謝老師!民眾的救星

  • @陳允薈
    @陳允薈 Рік тому +3

    感恩老師❤

  • @麗英何
    @麗英何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這一課真是受益良多,謝謝老師!

  • @吳偉文-t6s
    @吳偉文-t6s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噢.. 真可怕。這頻道接觸之後,每個案例都好想看😱😱😱😱😱😱😱😱😱😱

  • @coffee0607
    @coffee0607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老師的用心,上了一課

  • @黃淑芬-t5y
    @黃淑芬-t5y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台灣法律是保障知法的人,有些條款ㄧ般人根本不是自己的專業知識那知道要如何寫條款保護自己。
    買賣不成還要賺仲介費之類的。

  • @陳螓媚
    @陳螓媚 Рік тому +2

    感謝大律師講解

  • @di9472
    @di9472 Рік тому +7

    所以老師,我們以後做大交易如:買賣房屋,貸款是不是都要請律師看合約條款較為妥當,而不是有代書在旁就安心?謝謝

    • @晴天-n7g
      @晴天-n7g Рік тому +1

      😃😃😃这么大的买卖合同,不请律师也是心大。

  • @htc520
    @htc520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壓特約條款就好了 不管是買預售或成屋 簡單的事情無須複雜化

  • @daisywang4062
    @daisywang4062 Рік тому +1

    謝謝您的分享,已經訂閱了您的UA-cam

  • @chouyei
    @chouyei Рік тому +6

    實務上,你想讓仲介加上一句"買方貸款不過,合約無條件解約"是不可能的。
    現在是賣方市場,仲介會說他也有投入成本,然后找下家來承接的成本。
    理論很好,但是現實是在賣方市場,仲介或賣方不可能讓你加那一條進去,大不了不接你的握旋!😅

    • @cwings28
      @cwings28 Рік тому +10

      那就換仲介吧 !仲介想要賺, 也要有良心吧 ,至少寫個違約上限 !你欺負一個一時判斷錯誤, 思慮不週的買方,一生只買幾 次房子?仲介及建設公司卻是天天處理這些事?代書或律師要善意提醒,還會被仲介篩弄, 姿勢那麼高!這就是老師的感慨,買方接觸仲介最多,只相信仲介,仲介辛苦,權利也要保護,重點是契約內容優於口頭承諾。否則就是,昨眠山盟海誓,今早起床說歹勢。

    • @劉小豪-q6o
      @劉小豪-q6o Рік тому +1

      ​@@cwings28 不買跟不賣的最大,哈哈哈哈哈

    • @chouyei
      @chouyei Рік тому +3

      @@cwings28 換個仲介也一樣,不信你去試試看!有良心的仲介早就淘汰了!😏

    • @熵熾熵
      @熵熾熵 Рік тому

      其實是可以加這一條的啦, 加錢不就可以了嗎

    • @rc211v60
      @rc211v60 Рік тому +3

      賣方是沒遇到有地位的人!只會跟老實人還有不懂的人玩文字法律,如果是遇到有後臺的人賣方敢這樣玩嗎?

  • @尛看-s5i
    @尛看-s5i Рік тому +2

    太佛心了 功德無量

  • @慧慈洪-e1p
    @慧慈洪-e1p Рік тому +1

    (僅供參考)
    土地(新手機號碼)第一次交易完成,手機又沒有停號碼,怎麼有辦法將土地賣給別人呢?
    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兩者或許不同人時,只有建物所有權可以買賣.

  • @宋小艷
    @宋小艷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分享!👍

  • @jcheng4475
    @jcheng4475 28 днів тому

    感謝大律師教學、說明!

  • @mialu2858
    @mialu2858 6 днів тому

    感謝、感恩老師、、、受惠良多!

  • @周伯通-b9u
    @周伯通-b9u Рік тому +3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