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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宪法对比(下):ua-cam.com/video/zMA0tnaEXgY/v-deo.html
@@afengbrother001 所謂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就是中共獨裁政權包裝下的權貴資本主義,中共要推翻國民黨政權最主要的理由是國民黨實施的權貴資本主義,但是現今中共治理下的中國比之國民黨治理下的中國可是有過之無不及
在中國只有一條法律,尋釁滋事罪,只有一個判決就是黨說你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沒有、通過!😒
你的评论可真可爱,有种幼儿园的美
@mingH2O 我就愛你崩潰的樣子,我有29讚你趕快找人來灌讚
你的知识该更新了,兜底罪不只这一个。跟墙内的1450一个调调,缺乏调查。
2018年加入的那句話,已經說明了中國是黨國,而不是法治國家
台灣可以協助中國的黨國體制"轉型正義"
@jackwhite1921 別了吧,照顧好台灣自己,別被反滲透就好了
針對中華民國領土問題其實大法官釋字第328號有解釋過了,國家領土是政治問題,而非司法問題,也就是說憲法不替國家領土範圍背書,憲法僅是約束政府權力與保障民眾權益的工具。政府機關是服務民眾的,不是替政治服務,政治問題交給政治人物與民眾去討論與辯論,而政府機關僅是去解釋自己的職權範圍到哪裡。當初蔣介石遷台時,是有把當時所有各省國民大會代表一起牽來台灣,而再者1991年修憲時國民大會也參與修憲,這次修憲才定義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而這點也符合憲法第四條所規定,但依照憲法增修條文開頭所規定『國家統一前』,也就是中華民國未統一大陸前,中華民國憲法職權仍在台灣,這是憲法統一的前提。
人民、國民、公民這部分,是三個不同概念,但常被混淆以中華民國憲法來解釋,人民是包含了外國籍人士,包含自然人跟法人國民則是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民,理論上也包含自然人跟法人而公民是指具公民身份的國民中華民國憲法是有將人民跟國民作區隔,但也混著用比如人民服兵役跟接受國民教育的義務,對象是國民人民的納稅義務,則包含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外國人人民基本權利原則上涵蓋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自然人及法人比如自由權、財產權、生存權、言論權、平等權、訴訟權…。但是部分則限制為國民專屬,比如說服公職甚至像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參政權,則限制為公民所有被選舉權,還會有積極條件跟消極條件的規定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沒有階級的概念,不會在概念上以人民、國民的概念去區隔出高低
有一点好像错了,民国宪法规定国人不分阶级都是平等的,并没有阶级不存在
@@记忆中的战士 關於中華民國有無階級一說,可是好問題啊!可以確定一點,在社會上沒有身份上的階級,沒有類似貴族、平民、賤民這樣階級劃分(比如印度的種姓制度),不會因為你的出身,在法律上有差別對待。階級一詞,應該是當時的社會概念,而不是法律身份,而依據我國過去的大法官解釋(比如釋字第205號),階級這概念應該是指體系下的位階,比如軍職體系,軍官有少尉到上將的階級,那時因為管理制度的身份差異,而非區分法律權利、義務的標準;就算你一少尉告上將,兩者的法律地位都是一樣的。中華民國有沒有因為身份而有差別對待的制度,答案是有,比如少數民族、原住民族在參加考試,有加分的制度,但這不是階級所衍生的權利差異,而是對他們的保障;同樣的,出自於保障而有差別對待的 ,還有婦女,選舉有婦女保障名額,另外在機關內的次級團體,也有婦女名額不得少於法定比例。平等權拉到極致,也反應在訴訟法上,武器平等原則就是平等權的延伸,訴訟制度保障每一個人的機會平等、待遇平等,在遇到資源嚴重不平等的訴訟類型,會調節雙方的舉證責任。反正你到台灣來,或許有人會說貧富有階層差距、民意代表囂張跋扈,但應該沒人跟你說國民有身份上的高低--所謂的階級,是創造出來的概念,而非法律的制度。阿扁出身於一三級貧戶,能當到總統,從社會學的概念上能說階級翻轉,但法律上這是正常的事,在台灣多的是努力的人翻身成為社會精英,而國家就得保障每個努力的人得到公平的對待。
@@老頭-l8j辛苦你这么一长串的科普!非常感谢!我认真看完了:可能两岸对于阶级这一概念的解释不太一样,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只要人类还是群居动物,就一定存在阶级的
有個有趣的點不知版主有無發現,五五憲草的固有疆域並沒有台灣唷,因為當時台灣是日本領土
@@zhangmiaomiao123 哈小粉紅急了
@@zhangmiaomiao123先别骂人,开罗宣言之后,中国才恢复对台湾的领土宣称
@@zhangmiaomiao123 破防了啊?
@@zhangmiaomiao123 中華民國只是僞戰勝國,整個太平洋戰爭都是靠美國打下來的,包刮整個南海,美軍在南海的跳島戰役中華民國並沒有參與,用中共的觀點誰打下來就是誰的,那麼整個南海都是美國的
@@無名氏-q5n少看點中國共慘黨寫的偽歷史吧!日本戰敗後「無條件放棄台灣的主權」放棄台灣主權不等同於回歸中華民國,更別提當時還不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台灣的主權是在同盟國手上,是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兵敗如山倒,逃到台灣才成為既定的事實,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沒關係。
亲自点赞,亲自观看❤
既然是工人階級領導為什麼不準工人組工會呢?不違憲嗎
@@吳江浚 他們的人民=中共黨員相關的,所以他們黨員內沒有工人所以不違憲哦!
那中華民國現在也不是固有疆域呀,不也違憲了
😂你这个就是伪命题。工会在各种企业中都在设立,你没查资料就乱说
@@Transient0966 前幾期就有大陸觀眾跟我說他們公司沒有工會不能維權...問我在台灣都是怎麼維權的?這讓我懷疑資料的正確性畢竟人民直接反應了事實和資料有出入你說的這個都有設立,我打了一個很大的問號
@@2blovejessica有工会,但是被政府和企业控制,所以普通人的感觉就是不存在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中中國大陸也屬於領土的一部分這點,有個小知識:1.中華民國現在實際首都-台北的電話開頭是(02)而(01)開頭的電話是留給憲法訂定的首都-南京的2.原憲法中所說的“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有包括到外蒙古,因為本來蔣中正承認了外蒙古獨立,但在憲法訂定前和蘇聯鬧翻了,之後就撤回了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所以關於領土的部分寫的很模糊
“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 固有是用来形容一种坚固的持久的存在。固有之領土並沒有說包括到外蒙古 因為外蒙古 並不是坚固的持久的存在。
@@aachenmann “固”字不是這樣解釋的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是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不是規定台灣及大陸同屬一中。
馬x九、國民黨都過度解讀。憲法根本沒有提到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jacklin6001 因為要努力舔 不然就沒有錢跟腦粉支持 中華民國本來就是只有屬於自由地區人民的
@@jacklin6001 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細則有提到條例中的大陸地區為中共管轄範圍,不過這個規定層面是法律,不是憲法……憲法的話就是328號了
@@ericyou9344 你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不用說"大陸"是指什麼。我們就說說"領土"是什麼。領土(英語:Territory),亦稱疆域,是指主權國家所"管轄"的地區範圍。中華民國"管轄"台灣地區以外的範圍指的是那裡?可以說看看嗎?
@@ericyou9344 釋憲328號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誒~我覺得憲法對比好有趣喔 希望可以多做
工農階級領導的中國,農民工退休金每月只有100多元,沒人抗議分配不公嗎?
抗议给你一个关小黑屋,甚至波及子女的一些权力。这也造就了中国互联网民主人士不敢发声或者发声了被平台删除,小粉红充斥着中国互联网
没有抗议的权力
無力抗議 。無此權力 。
当奴隶当惯了,不把自己变奴隶不舒服
總統,行政院,立法院國家主席,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
其实按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主席只是元首,没有实权
@@刘卫皇-v2j兼任黨魁和軍委主席就有實權了
赤共总书记,赤共
大陆没有三权分立,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选出的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都是全国人大的下属;所以人大决定一切,但实际上呢?懂得都懂,1988年人大才有第一张反对票,也就是人大根本就是橡皮图章
民國這個前朝的政治結構和當朝的共和國政治結構本來就不一樣。
應該說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5:56 關於【先鋒】這个詞意味著什麼? 蘇聯顧問 鮑羅廷曾強調:【發動農民,非用痞子,流氓做先鋒不可.】.
来源于列宁的先锋队理论。
主權、國家、政府跟國體的區別:1.主權...大清國使用「中國」做為現代主權國家的權利。2.國家...大清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3.政府...大清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4.國體...大清君主制,中華民國共和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制。
话说枫哥之前那个号为啥没了啊,我把所有的视频都看完后过了段时间就全没了
中國憲法中共政府自己都不遵守了 這樣的憲法討論是無意義的
然而中华民国也不遵守自己的宪法
管子說:士農工商謂之四民。漢書:學以居位曰士,闢土殖穀曰農,作巧成器曰工,通財鬻貨曰商。現實是工農在社會最底層,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是官員階級,而不是工農階級。
身為台派我必須說,現在民眾黨(下稱白黨)不分區立委因兩年條款,後續紛紛要去選縣市長,而有一位叫李貞秀的中配(目前是黃國昌的助理),排在白黨不分區第15名,在現任8名立委離開後,她沒有意外應該會排上來當立委,那會有什麼問題呢?這位李貞秀目前沒有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她僅僅是放棄了戶籍,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不承認中共國的存在,所以不存在放棄或不放棄中共國籍這件事情,她還能加入國防委員會,而且不分區立委是不能被罷免的,在這個漏洞的疊加之下,就會出現具中共國籍的不分區立委在中華民國的立法院向國防部要資料進行質詢,而人民還無法以罷免的方式,讓她下台,這是多可怕的事情,所以中華民國憲法處處是漏洞,臺灣又是民主國家,又無法像中共那樣,這正是中共國最樂意看到的
我認為這的確是個問題按照兩岸關係條例中國大陸的人只要取得我國國籍十年就可以參政,但另一方面我們的確也說了不允許雙重國籍,可是我們並沒有真的承認中共的政權合法性,所以這裡就出了個bug,你提的這個的確是台灣所有政黨應該討論的問題😊
賴總統已經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另外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外交上沒有建交關係,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具體存在國家,也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沒有建交関係,不代表國籍不存在。所以中國在台灣配偶,根據兩岸関係條例,只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十年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只是具有參政權,但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中國在台配偶若具有雙重國籍,不符合國籍法規定,不得出任我國公職人員。也就是說參政權並不審議雙重國籍,而要出任中華民國公職人員,就必須是只有單一中華民國國籍。所以陸配要出任中華民國公職人員,就要自己去申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証明。(其情況跟日本在台配偶是一樣的)
@@jacklin6001外國人不能在台灣參政,如果要參政只能加入台灣籍「並且」放棄原來國籍,不是戶籍,大陸人如果還有中共護照按照規定就是不能參政,沒有那麼複雜,不要被民眾黨還是咆嘯帝跟帶歪了😂 黃國昌連個三流律師都稱不上,真的沒必要糾結他在講什麼漏洞是不可能的,規定就是放在那裡,只是看政府要不要依法辦事,要不要做事而已
@@flyisdancing 台灣應該要學美國總統候選人資格,必須是台灣出生才可以。別再重蹈覆轍,出了個香港出生的。
@@flyisdancing可以查中選會2018縣市議員當選名單把陸配議員史雪燕歸在"其他省市"還是"其他國家"就知道了
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改革)已經(開放)了私有制,這就是套上了西方資本主義的私有制,所以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拋棄了共產社會主義。
实际上就是一个有着一套红色皮囊的韩国曾经有过的朴卡卡那套,标准的官僚财阀资本主义国家,对内高压极权,对外开放
公民=黨員 人民=一般人
同一場演講裡,馬英九還講了”大陸憲法”這個詞彙,他不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但又要表達中國有另一部憲法,結果冒出”大陸憲法”這種不倫不類的說法😂但他又迴避一個中國為什麼有兩部憲法呢?所以中國是一個聯邦國家嗎?那這兩部憲法之上的聯邦憲法在哪?
封面的中華民國疆域 放錯了😂
你是想把蒙古給統嗎?
反正大陸也不歸我們管 中華民國在陸本就是秋海棠@@已由寒國人置顶
不太明白用民國這個前朝的憲法和當朝的共和國憲法比較的意義有多大?
6:39 沒有,只覺得好笑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及(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沒有講『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無權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當然無法適用於開羅宣言規定《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 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不是"中國主權"領土的一部分。事實很清楚『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你是不是把中国这个称号送给中共了,然后中华民国不是中国了?
@sixfriends1008 大清帝國使用「中國」做為主權國家的權利。中華民國推翻滿清,清帝退位詔書將統治權移交給了中華民國。繼承大清法統的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叛亂推翻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沒有將統治權給中共國,中共國是非法叛亂組織。一直到1954年,中共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成為中國的第三共和國代表中國。所以,把中國的這個稱號送給中共的就是中國人你們自己啊!
@sixfriends1008 大清使用中國做為主權國家的權利。1912年,中華民國推翻滿清,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為中國的第一共和國代表中國。1946年,中華民國抗戰勝利,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是為中國的第二共和國代表中國。1991年七次修憲,中華民國及接替的治理當局,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為代表台灣的第一及第二共和國治理台灣。
@@真相覺醒 不知道你究竟想说明什么。
@sixfriends1008 我在說明的是1.中共是非法組織,中共國是叛亂政權。2.大清割讓台灣給日本,日本放棄台澎,未給任何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共憲法最好笑 靠工人階級撐起來崛起的國家 憲法還不斷強調 但卻是靠剝削底層工人 維持特權階級的經營模式立國
不論良窳,台灣會嚴守中華民國憲法,對於不合時宜的條目會有增修及解釋。但中国對自己的憲法卻有很多抵觸或陽奉陰違的地方。“比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国對公民的定義是: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事實上物權法要晚到近二十年不到才立法確認,而且至今公部門對私權、私有財產的侵害案例層出不窮,導致各種上訪自力救濟的悲劇。而且中国迄今缺乏超然中立的違憲審查制度,類似台灣大法官的編制,憲法已近乎束之高閣,這點到現在都在陣痛。也是中国無法進入法治為依歸的公民社會癥結。
法理上依大法官(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三二八號的解釋,「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大中國主義的馬卡茸完全是在胡說八道
確實,除了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之外,以前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和現在的憲法法庭裁判,都有很多比較明確的釋憲,畢竟憲法是基本大法,它比較不明確,只是個大方向,法位階優位原則來說的話,金字塔越下面的命令規定的會越詳細、明確,所以有無違憲和法律、命令適用的問題,才需要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裁判
大法官的意思是當時的國民大會才能定義(憲法第四條就有寫),而不是司法機關,現在則是增修條文由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通過後經自由地區公民複決,不然在那之前有關固有疆域定義都還是1946制憲時的
總感覺我好像看過這部影片,是不是你又重發?
中國的話中共就是法律 比較有意思嗎 中國的那部憲法完全為中共利益所寫 中國人民只要負責聽中共話就好
1991年七次修憲後,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憲法第三章 國民大會(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 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代表中國國民行使政權停止適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臺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人民行使政權。中華民國憲法被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 「憲法一中」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停止適用了,「一中內戰」的中華民國不存在了。
速更下一期想看!!
下期也传了
不用改了 各過各的吧
不好意思,「民國」的圖畫錯了!
中國算是民主國家嗎?憲法規定...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是民主國家。政治制度... 中共沒有將權力還給中國人民,不是民主國家。
所以他們民主兩個字只是寫寫的而已以為寫了就是了🤣
就从宪法来说,你对比德意志帝国宪法,日本帝国宪法,金家朝鲜宪法,会发现这些独裁国家的宪法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们都规定某个组织或者个人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中共的宪法也是一样。这其实就是用法律规定了共产党如同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中皇帝般的地位,说白了共产党就是中国宪法里的皇帝。
@user-VVA98 不不不,中國的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農人民領導的,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憲法規定中國是社會主義的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徵,不是中國共產黨如同皇帝地位。所以,中共是違憲非法的政府。
@@user-VVA98所以整篇都是屎啊,民主就是你是民我是主,沒有比這更噁心的,法律就是為了黨統治人民服務的
他們服務於抽象的人民 。
封面的中華民國沒外蒙古?
右邊那個地圖不對這很嚴重,民國一點都不能少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是規定兩區人民事務之處理,不是規定台灣及大陸同屬一中。
確實,是人與人的事務面,並非直接指領土主權,況且依照細則說大陸地區是指中共統治之地區,某種意義上是承認了其主權獨立性
@@ericyou9344這條裡的中共是指政權
說真的 這兩部憲法都是中國憲法 如不是KMT阻攔 早該推導重修一部屬於台灣的
KMT不阻拦台湾修宪,那台湾早统一了。
民主,是人民做主"選舉"授權政黨"輪替"執政,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政黨"輪替",也一定是維持保障自己制度的。 中國憲法是(自由民主)的制度,如果其他政黨上台,當然是依照中國憲法維持及保障自己的社會主義制度。難道中國的政黨比較差就一定變成資本主義代言人了嗎? 所以不要錯誤解讀中國憲法。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這一條歷史非常久,往回翻就會發現歷次憲草都有這條而且一字未改。這條歷久不衰的主要原因是要區隔帝制與民主共和制之不同,例如奧地利憲法直接規定主權屬於君王,事實上在君主立憲國家中,主權就是屬於君王,但是奧地利憲法也直接規定君王不得私自割讓領土。美國這種聯邦式民主共和體制主權屬於誰?嚴格來說是各州。簡單說,"人民"基本上是泛指生活在某土地上但不擁有國家主權的"人"。在中華民國憲法中,國民僅止於擁有主權者,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國民,擁有憲法創制複決權與選舉罷免總統的政治權力;人民則泛指所有生活於中華民國領土內之"人",與種族宗教階級.....等無關,因此人民沒有憲法憲法創制複決權與選舉罷免總統的政治權力,但有參與行政立法監察考試司法等所有政府相關的權力,也因此有人民權利義務專章。了解國民與人民之不同後,就會認知到主權與政權之不同,政權不等於主權,政權也不擁有主權,政權屬於人民,主權屬於國民。PRC之主權屬於誰?PRC之政權在實務上擁有主權,中共在實務上擁有PRC政權,因此在實務上PRC之主權屬於中共,反正PRC憲法沒說主權屬於誰。領土疆域等於主權?當然不是,只是其中一部分,主權講的是國家擁有權,國家包含的所有必要項目都是主權的一部分。說這幹啥?主權政權不分,主權與領土疆域不分,是一個通病。
照你的思路钦定宪法大纲才是最早的没有沈家本这样的法学家哪有现在所谓的宪法
中國是自由人權制度嗎?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是自由人權制度。政治制度...中共違憲非法獨裁奴役,監控及剝奪中國人民的自由人權,不是自由人權制度。
@@真相覺醒 黨比 憲法還大,這有啥好比的
大佬,五五宪草内容在哪可以查到?
直接google不就有了
一部是全中國所集合之菁英多年寫定反覆討論的憲法 一部是少數短視敗瓜幻想家怎麼修都矛盾所寫的憲法你喜歡哪一部 辛苦了大陸人民
獨裁國家不存在有意義的所謂憲法
台灣法治 大陸人治 對比憲法有甚麼意義??
台澎金馬叫自由地區是事實啊🤣大陸還被叫淪陷地區呢🤣🤣🤣
淪陷區是動員戡亂時期的用語
中國憲法:沒有 沒有 沒有 通過
先撇開五五憲草沒包含台灣,但是至少中華民國主權是從清政府退位移轉而來依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告一個從沒涵蓋的台灣是其一部分依據是什麼?
完全沒有國際法依據,根本沒有合法性,中共自嗨,粉紅同樂。
那這樣日本戰敗歸還台灣,應該也是歸還給清政府,只不過清政府已經不在了,所以照依據,中華民國主權是從清政府退位轉移而來的話,那民國確實就有包括台灣了。不過,實際上現在還是採未定論和實質統治論,一個當時開羅宣言和聯合國暫時委由民國政府管轄,一個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的實際統治
@2blovejessica 你前半段是錯誤邏輯,你爺爺把一塊土地賣了,你爺爺死了,買方也死了,土地所有權會變成你爸爸的嗎?另外政權沒有繼承這屬性,繼承是自然人才有
@@roychiu32 道理、情理上來說,「真要還的話」,是給爸爸沒錯,但法律沒有規定,畢竟是道德最低底線,不會規定這種事情。(但父債都子還了...負擔的部分都能繼承了,受益的部分正常也應該可以?總不會連這個都能搞個限定繼承...)所以說政權只有轉移沒有繼承,大清→民國是轉移;日本戰敗歸還台灣給大清,民國真要拿的話,是屬於繼承而非轉移,是這個意思嗎?那為什麼是繼承而不是轉移,間接轉移不算轉移,一定要直接轉移才算嗎?
@@roychiu32 日本是買方的話,他沒死不是嗎?他只是戰敗了而已,不過好像他不是講歸還清政府,是放棄統治台灣的一切權力,那確實就沒有問題了。歸還和放棄還是有差。
地图放错了,中华民国地图是秋海棠,包括外蒙古,唐努乌梁海等地区。
没放错 后期都不要那些领土了
@howellchou9770 中华民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至今他们的地图上依然是秋海棠,中华人民共和国直到公元两千年,俄罗斯占领的土地才正式承认,以前地图上标注都是争议地区。
按照憲法都沒問題 ,但兩岸對話提到國家時 .就該嚴謹一點 , 不能只稱"中國" ,應清楚表述"中華民國"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不要兩邊都打馬虎眼 , 像是說到同屬一中,或是一個中國 , 這一中/中國 是指中華民國?還是PRC?
二戰太平洋戰爭,盟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是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到了台灣,這是軍事占領,不是台灣光復。二戰太平洋戰爭,盟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是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到了台灣,這是軍事占領,不是台灣光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憲法清楚規定,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中國憲法清楚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不是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
固有是牢固擁有,故有是已故所有,固有不是故有,固有疆域不是一成不變的。中華民國孫中山立國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秋海棠),而無台灣。中華民國蔣介石復國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老母雞),而無台灣。中華民國蔣介石遷台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台澎金馬(番薯島),而無大陸。
中國憲法是(自由民主)的制度,這是與全世界都是一模一樣的,不存在另外有一個中國或是台灣的自由民主。自由是天賦人權,民主是授權執政。(自由民主)是普世價值制度,台灣有台灣的自由民主,中國有自己的自由民主,你的自由民主是你自己要去追求的,這與中國或台灣是毫無關系喔!
2024共識=兩國互不隸屬!!
@@zhangmiaomiao123 沒差啊,台灣不只歡迎老共來,也歡迎其他國家來參與
中国好像实际上就是这一套国体,就是列宁主义政党面对的一个选择困境。作为一个政党而言,跟八爪鱼一样,各个领域无孔不入,但是受限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却又不能直接公开废除国家。毕竟蒋介石在庐山谈话的时候也经常提到党国,党国,只可惜这个名声后来在大陆臭了以后不敢公开再用了。但实际上称呼党国是更符合大陆现状的。至于大陆的经济社会制度实际上和社会主义关系性也并不大,这点基本上是属于政治爱好者中等入门的判断标准了。大陆的那一套不过是一个有着挂着什么红色政党的东亚以前遍地都是的强人官僚财阀资本主义制度,韩国的朴正熙基本上就是这一套。毕竟你如果去翻一点,1945年之前,国民党对于自身的定位也是说自己既不走英美资本主义的老路,也不走布尔什维克的邪路,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三民主义道路只能说某个评论区里面还幻想国民党如果赢得内战会怎么发展的,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如果他赢得了内战,两个时空的民众权利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不过是把宪法里面关于共产党的换成了国民党。台湾的戒严解除,实际上也和美国当时对台湾的施压有很大的联系,但是如果国民党留在了大陆,掌握了一个大国的资源,同时在90年代已经拥有原子弹等等武器以后就可以对美国的要求说不了,毕竟在四五年开始打内战以后,国民党对于当时的各路民主人士的暗杀与屠杀也是记录在历史里面的,著名的闻一多可是被当时的军统还是中统的特务用冲锋枪扫射了几十枪死的。人的野心和欲望是会随着自身地位的改变而改变的,与一个政党和政治团体来说也是同样如此,何况不知道评论区有几个人看过蒋介石在抗战结束以后写的《中国之命运》,这本书可以说完全表露了蒋介石本人内心真正的想法,那就是成为一个墨索里尼那样的领导全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领袖,只不过后来自己丢掉了整个大陆以后,只能跑到台湾里面搞一个微型监狱进行白色恐怖了,如果他相反赢得了内战,那他的个人野心和自负恐怕只会愈发的膨胀,而对于这样的政治强人,或者说带有明显军政府模式的大国军政强人,必然会不计一切代价的发展核武器来维持自身政权的统治,而显然国民党在掌握了大陆的资源以后,也是完全有能力造出来原子弹的。只能说还幻想作者之前那种架空的人,只能给你说一句话。欢迎来到现实的人类世界,《纸牌屋》才是人类所有政治的本来面貌。中国唯一可能走向西式民主,甚至是那种德国那种相对而言更加公平的民主模式,唯一可能是国共没有内战,同时组成了联合政府,这种两头猛虎在一起相互议会中间搏斗的时候,国内的那些第三势力,比如说各种民间民主团体和组织才有生存的机会。
資本主義是私有制。社會主義是共有制。共產主義是消滅私有制的公有制。資本主義是一種生產方式為私有制、其尋求利潤之行為構成的經濟體系。 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 共產主義是一種共享經濟結合集體主義的政治思想,主張消滅生產資料私有制,並建立一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生產資料公有制,進行集體生產,以階級鬥爭建立無階級的社會。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混合國有制和所有制加上私有制的中國特色的結合體。 中國已經封建帝制化了。管理思維就是中國人傳統的奴才統治模式。有點像古代封建社會加上現代經濟社會制度的結合體。
問題是大陸本就是民國的領土有統治過但台灣有被共和國統治過嗎?不過放心我們也不會想要大陸了那些人還是交給共和黨去領導吧
中華 中國 中華民國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台灣比大小
中華民國憲法寫的是中華民國,裡面沒有一個字是中國。寫的是中華人民,裡面沒有一個字是中國人民。民國元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民國2年10月31日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第三條凡依法律所定屬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人民。中華民國3年5月1日中華民國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民國35年1月1日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一個是裝飾,一個是幻想
正确的,一针见血的,世上没有乌托邦,欢迎来到动物世界🎉
1912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爲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而無台灣。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而無台灣。這是繼承清朝的秋海棠,1945年8月24日,立法院通過《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1947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時的固有之疆域只是"老母雞",而無台灣。 2004年修憲,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立法委員決議,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不得變更之
你的地圖錯了喔 中國地圖不該包含台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序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有寫甚麼時候統一嗎?沒有規定"時間",可以是1萬年,不是規定1萬年一定要統一。有寫跟誰統一嗎?沒有規定"對象",可以是(美日),不是規定一定是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有寫甚麼條件統一嗎?有寫那些領域統一嗎?
我覺得這個內文更像是條件交換:我要你國大代表給我滾下來,當然我們會好好安置你也會繼續反台獨、反共復國不忘蔣委員長的初心,但至於什麼時間那未來再說。
@@aoo5231 中華民國修憲條文共12條,將"中國的憲法"替換成"台灣的憲法",這是"台灣的憲法",不是"中國的憲法"。修憲後,「憲法一中」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第25條至第34條)的國民大會(停止適用)了。依據中華民國修憲條文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大陸地區不是自由地區。
@@真相覺醒 @要独立先修宪: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加➕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二讲最后一段我们的国家中国=中华民国基于我们的国家是中国🤣🤣🤣🤣
@@真相覺醒 我只能部分認同你的說法,但本質上來說憲法增修條文仍然主要還是以原本的中華民國憲法為主體架構,大框架還是未脫離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了這個『在國家統一之前』的但書,這也是附加於所有自由地區公民的限制器,說白了「好啦~我給你們正常的民主制度,也願意捨棄一些原本中華民國憲法的職能因為不符合現狀,『但是你不能放棄中華民國,你們還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休想靠著修憲搞獨立』」。與其說憲法增修條文是台灣的憲法,我會更精確的定義為中華民國給與台灣的一部『專法』。
@@tguyjyfuyfu中華民國1912年就是主權國家'那來的獨立問題?1971年後中華民國已經不代表中國,你硬要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去廢除聯合國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跟中國主權沒有關係,別亂扯。
中華民國領土問題...台灣人應該都知道吧? 公民課沒上, 或是老師教的忘記了? 整個中華民國憲法原始設計就是為了當時(1911?)的中國去設計的, 當然會包含了很多中國的東西進去. 中華民國憲法是屬於剛性憲法, 簡單說就是改不動, 所以才會用"增修條文", 包括"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是"臨時條款", 沒去改憲法. 老蔣那麼囂張, 也沒敢去改憲法(老師說的...) 想改就改還叫法治國家嗎? 所以你有提到國民大會是暫停運作, 不是永久停止. 另一個例子是台灣省虛級化, 法理上省級單位仍是存在, 只是大家習慣講廢省, 但法律上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不直接廢? 因為憲法上有寫...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法理領土,1912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爲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而無台灣。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而無台灣。這是繼承清朝的秋海棠,1945年8月24日,立法院通過《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1947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時的固有之疆域只是"老母雞",而無台灣。 2004年修憲,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立法委員決議,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立國及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而無台灣。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修憲後,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所以,法理上必須遵從「中華民國憲法」及「修憲條文」喔!
二戰後, 1945年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蔣中正 採納陳儀《 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 》,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1947年5月16日將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 。1912年中華民國立國及立憲時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而無台灣。1947年制憲,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而無台灣。1949年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撤離中國大陸,遷都臺北。「臺灣關係法」(政策的判定及聲明)第二條: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項: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修憲後,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規定省、縣地方制度,應以法律定之,中央與省、縣之關係,及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所以,是中華民國還有2個虛級化的福建省及臺灣省的組織,不是還有2個福建省及臺灣省的地方自治實體。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寫了"台灣省政府"五個字,就已經說明了是1947年5月16日改制的臺灣省政府的地位,不是臺灣省政府是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
二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設為臺灣省份,但並非與其他省份相同設置臺灣省政府,而是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此一特別行政組織,後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李登輝修憲,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規定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所以,是中華民國還有2個虛級化的福建省及臺灣省的組織,不是還有2個福建省及臺灣省的地方自治實體。
憲政法理上省級單位仍"是存在",主權法理上省級單位是"不存在"
第一
誰問你了
所以说,无论是国民党、共产党、民进党、民盟、九三学社、致公党等等所有党派,有能力把上述土地控制住,就有合法性。
笑死了!土匪也可以控制佔領土地,難道就有合法性。再說民進黨國民鲎是中華民國登記合法政黨'其他都不是中華民國政黨,能混為一談?
@jacklin6001 不懂历史,民国宪法制订时,我说的党派就合法成立了还参与了。
@jacklin6001 你是不是以为国共内战是国名党和共产党内战?是国名党和共产党统一战线其他9个政党一起内战。无知的人就是有自信
@@马德-z4o 哈哈哈,我國遷台前,共產黨被宣告為非法叛亂組織。遷台後,我國另立政黨法,所有政黨需登錄在我國內政部,難道貴國政黨也要來我國內政部登錄嗎?閣下不解我國歷史,狂言指責他人,實屬可笑.
你最後的結論有問題啊…你說的五五憲草建構當時國民政府本來就擁有全中國大陸實權,這哪裡有什麼問題,並不是國民黨丟了烙跑之後來台才寫的,所以你說的台灣認為中國大陸是台灣的這是不正確的,那只是因為修改憲法非常困難,加上還有老國民黨當初執政的意識型態所以後面是用增修的方式去打補丁而保留並未更動原本條文如此而已,哪裡像中共國的憲法直接寫隔壁人家女人就是我老婆,我早晚會強了妳一樣還寫進家規發誓一樣。再者現今台灣人還有哪一個會認為中國大陸土地是中國民國政府的,所以你的比喻完全不論不類 不能成立。
@楊東方 要寫進憲法裡是需要全體國民認可的代議員(立法委員)執行的。只是因為單單有人立場這麼認為就寫進憲法裡?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是要寫進憲法 更動憲法 沒有一個國家是容易的,只有黨意直接代表民意的政體才能這麼幹。所以我才說這部影片的最後類比是不論不類的。當初國民政府立的憲跟目前台灣政府民意認同的應該要有的那個正常憲法可完全不同。
两岸宪法对比(下):ua-cam.com/video/zMA0tnaEXgY/v-deo.html
@@afengbrother001 所謂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就是中共獨裁政權包裝下的權貴資本主義,中共要推翻國民黨政權最主要的理由是國民黨實施的權貴資本主義,但是現今中共治理下的中國比之國民黨治理下的中國可是有過之無不及
在中國只有一條法律,尋釁滋事罪,只有一個判決就是黨說你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沒有、通過!😒
你的评论可真可爱,有种幼儿园的美
@mingH2O 我就愛你崩潰的樣子,我有29讚你趕快找人來灌讚
你的知识该更新了,兜底罪不只这一个。跟墙内的1450一个调调,缺乏调查。
2018年加入的那句話,已經說明了中國是黨國,而不是法治國家
台灣可以協助中國的黨國體制"轉型正義"
@jackwhite1921 別了吧,照顧好台灣自己,別被反滲透就好了
針對中華民國領土問題其實大法官釋字第328號有解釋過了,國家領土是政治問題,而非司法問題,也就是說憲法不替國家領土範圍背書,憲法僅是約束政府權力與保障民眾權益的工具。
政府機關是服務民眾的,不是替政治服務,政治問題交給政治人物與民眾去討論與辯論,而政府機關僅是去解釋自己的職權範圍到哪裡。
當初蔣介石遷台時,是有把當時所有各省國民大會代表一起牽來台灣,而再者1991年修憲時國民大會也參與修憲,這次修憲才定義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而這點也符合憲法第四條所規定,但依照憲法增修條文開頭所規定『國家統一前』,也就是中華民國未統一大陸前,中華民國憲法職權仍在台灣,這是憲法統一的前提。
人民、國民、公民這部分,是三個不同概念,但常被混淆
以中華民國憲法來解釋,人民是包含了外國籍人士,包含自然人跟法人
國民則是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民,理論上也包含自然人跟法人
而公民是指具公民身份的國民
中華民國憲法是有將人民跟國民作區隔,但也混著用
比如人民服兵役跟接受國民教育的義務,對象是國民
人民的納稅義務,則包含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外國人
人民基本權利原則上涵蓋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自然人及法人
比如自由權、財產權、生存權、言論權、平等權、訴訟權…。
但是部分則限制為國民專屬,比如說服公職
甚至像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參政權,則限制為公民所有
被選舉權,還會有積極條件跟消極條件的規定
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沒有階級的概念,不會在概念上以人民、國民的概念去區隔出高低
有一点好像错了,民国宪法规定国人不分阶级都是平等的,并没有阶级不存在
@@记忆中的战士 關於中華民國有無階級一說,可是好問題啊!
可以確定一點,在社會上沒有身份上的階級,沒有類似貴族、平民、賤民這樣階級劃分(比如印度的種姓制度),不會因為你的出身,在法律上有差別對待。階級一詞,應該是當時的社會概念,而不是法律身份,而依據我國過去的大法官解釋(比如釋字第205號),階級這概念應該是指體系下的位階,比如軍職體系,軍官有少尉到上將的階級,那時因為管理制度的身份差異,而非區分法律權利、義務的標準;就算你一少尉告上將,兩者的法律地位都是一樣的。
中華民國有沒有因為身份而有差別對待的制度,答案是有,比如少數民族、原住民族在參加考試,有加分的制度,但這不是階級所衍生的權利差異,而是對他們的保障;同樣的,出自於保障而有差別對待的 ,還有婦女,選舉有婦女保障名額,另外在機關內的次級團體,也有婦女名額不得少於法定比例。
平等權拉到極致,也反應在訴訟法上,武器平等原則就是平等權的延伸,訴訟制度保障每一個人的機會平等、待遇平等,在遇到資源嚴重不平等的訴訟類型,會調節雙方的舉證責任。
反正你到台灣來,或許有人會說貧富有階層差距、民意代表囂張跋扈,但應該沒人跟你說國民有身份上的高低--所謂的階級,是創造出來的概念,而非法律的制度。
阿扁出身於一三級貧戶,能當到總統,從社會學的概念上能說階級翻轉,但法律上這是正常的事,在台灣多的是努力的人翻身成為社會精英,而國家就得保障每個努力的人得到公平的對待。
@@老頭-l8j辛苦你这么一长串的科普!非常感谢!我认真看完了:可能两岸对于阶级这一概念的解释不太一样,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只要人类还是群居动物,就一定存在阶级的
有個有趣的點不知版主有無發現,五五憲草的固有疆域並沒有台灣唷,因為當時台灣是日本領土
@@zhangmiaomiao123 哈
小粉紅急了
@@zhangmiaomiao123先别骂人,开罗宣言之后,中国才恢复对台湾的领土宣称
@@zhangmiaomiao123 破防了啊?
@@zhangmiaomiao123 中華民國只是僞戰勝國,整個太平洋戰爭都是靠美國打下來的,包刮整個南海,美軍在南海的跳島戰役中華民國並沒有參與,用中共的觀點誰打下來就是誰的,那麼整個南海都是美國的
@@無名氏-q5n少看點中國共慘黨寫的偽歷史吧!日本戰敗後「無條件放棄台灣的主權」放棄台灣主權不等同於回歸中華民國,更別提當時還不存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台灣的主權是在同盟國手上,是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兵敗如山倒,逃到台灣才成為既定的事實,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沒關係。
亲自点赞,亲自观看❤
既然是工人階級領導為什麼不準工人組工會呢?不違憲嗎
@@吳江浚 他們的人民=中共黨員相關的,所以他們黨員內沒有工人所以不違憲哦!
那中華民國現在也不是固有疆域呀,不也違憲了
😂你这个就是伪命题。工会在各种企业中都在设立,你没查资料就乱说
@@Transient0966 前幾期就有大陸觀眾跟我說他們公司沒有工會不能維權...
問我在台灣都是怎麼維權的?
這讓我懷疑資料的正確性
畢竟人民直接反應了事實和資料有出入
你說的這個都有設立,我打了一個很大的問號
@@2blovejessica有工会,但是被政府和企业控制,所以普通人的感觉就是不存在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中中國大陸也屬於領土的一部分這點,有個小知識:
1.中華民國現在實際首都-台北的電話開頭是(02)
而(01)開頭的電話是留給憲法訂定的首都-南京的
2.原憲法中所說的“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有包括到外蒙古,因為本來蔣中正承認了外蒙古獨立,但在憲法訂定前和蘇聯鬧翻了,之後就撤回了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所以關於領土的部分寫的很模糊
“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 固有是用来形容一种坚固的持久的存在。固有之領土並沒有說包括到外蒙古 因為外蒙古 並不是坚固的持久的存在。
@@aachenmann “固”字不是這樣解釋的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是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不是規定台灣及大陸同屬一中。
馬x九、國民黨都過度解讀。憲法根本沒有提到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jacklin6001 因為要努力舔 不然就沒有錢跟腦粉支持 中華民國本來就是只有屬於自由地區人民的
@@jacklin6001 其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細則有提到條例中的大陸地區為中共管轄範圍,不過這個規定層面是法律,不是憲法……憲法的話就是328號了
@@ericyou9344
你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不用說"大陸"是指什麼。我們就說說"領土"是什麼。領土(英語:Territory),亦稱疆域,是指主權國家所"管轄"的地區範圍。
中華民國"管轄"台灣地區以外的範圍指的是那裡?可以說看看嗎?
@@ericyou9344 釋憲328號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誒~我覺得憲法對比好有趣喔 希望可以多做
工農階級領導的中國,農民工退休金每月只有100多元,沒人抗議分配不公嗎?
抗议给你一个关小黑屋,甚至波及子女的一些权力。这也造就了中国互联网民主人士不敢发声或者发声了被平台删除,小粉红充斥着中国互联网
没有抗议的权力
無力抗議 。無此權力 。
当奴隶当惯了,不把自己变奴隶不舒服
總統,行政院,立法院
國家主席,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
其实按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主席只是元首,没有实权
@@刘卫皇-v2j兼任黨魁和軍委主席就有實權了
赤共总书记,赤共
大陆没有三权分立,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选出的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都是全国人大的下属;所以人大决定一切,但实际上呢?懂得都懂,1988年人大才有第一张反对票,也就是人大根本就是橡皮图章
民國這個前朝的政治結構和當朝的共和國政治結構本來就不一樣。
應該說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5:56 關於【先鋒】這个詞意味著什麼? 蘇聯顧問 鮑羅廷曾強調:【發動農民,非用痞子,流氓做先鋒不可.】.
来源于列宁的先锋队理论。
主權、國家、政府跟國體的區別:1.主權...大清國使用「中國」做為現代主權國家的權利。2.國家...大清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3.政府...大清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4.國體...大清君主制,中華民國共和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制。
话说枫哥之前那个号为啥没了啊,我把所有的视频都看完后过了段时间就全没了
中國憲法中共政府自己都不遵守了 這樣的憲法討論是無意義的
然而中华民国也不遵守自己的宪法
管子說:士農工商謂之四民。漢書:學以居位曰士,闢土殖穀曰農,作巧成器曰工,通財鬻貨曰商。
現實是工農在社會最底層,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是官員階級,而不是工農階級。
身為台派我必須說,現在民眾黨(下稱白黨)不分區立委因兩年條款,後續紛紛要去選縣市長,而有一位叫李貞秀的中配(目前是黃國昌的助理),排在白黨不分區第15名,在現任8名立委離開後,她沒有意外應該會排上來當立委,那會有什麼問題呢?這位李貞秀目前沒有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她僅僅是放棄了戶籍,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不承認中共國的存在,所以不存在放棄或不放棄中共國籍這件事情,她還能加入國防委員會,而且不分區立委是不能被罷免的,在這個漏洞的疊加之下,就會出現具中共國籍的不分區立委在中華民國的立法院向國防部要資料進行質詢,而人民還無法以罷免的方式,讓她下台,這是多可怕的事情,所以中華民國憲法處處是漏洞,臺灣又是民主國家,又無法像中共那樣,這正是中共國最樂意看到的
我認為這的確是個問題
按照兩岸關係條例中國大陸的人只要取得我國國籍十年就可以參政,但另一方面我們的確也說了不允許雙重國籍,可是我們並沒有真的承認中共的政權合法性,所以這裡就出了個bug,你提的這個的確是台灣所有政黨應該討論的問題😊
賴總統已經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另外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外交上沒有建交關係,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具體存在國家,也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沒有建交関係,不代表國籍不存在。
所以中國在台灣配偶,根據兩岸関係條例,只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十年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只是具有參政權,但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中國在台配偶若具有雙重國籍,不符合國籍法規定,不得出任我國公職人員。
也就是說參政權並不審議雙重國籍,而要出任中華民國公職人員,就必須是只有單一中華民國國籍。
所以陸配要出任中華民國公職人員,就要自己去申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証明。
(其情況跟日本在台配偶是一樣的)
@@jacklin6001外國人不能在台灣參政,如果要參政只能加入台灣籍「並且」放棄原來國籍,不是戶籍,大陸人如果還有中共護照按照規定就是不能參政,沒有那麼複雜,不要被民眾黨還是咆嘯帝跟帶歪了😂 黃國昌連個三流律師都稱不上,真的沒必要糾結他在講什麼
漏洞是不可能的,規定就是放在那裡,只是看政府要不要依法辦事,要不要做事而已
@@flyisdancing 台灣應該要學美國總統候選人資格,必須是台灣出生才可以。別再重蹈覆轍,出了個香港出生的。
@@flyisdancing可以查中選會2018縣市議員當選名單把陸配議員史雪燕歸在"其他省市"還是"其他國家"就知道了
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改革)已經(開放)了私有制,這就是套上了西方資本主義的私有制,所以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拋棄了共產社會主義。
实际上就是一个有着一套红色皮囊的韩国曾经有过的朴卡卡那套,标准的官僚财阀资本主义国家,对内高压极权,对外开放
公民=黨員 人民=一般人
同一場演講裡,馬英九還講了”大陸憲法”這個詞彙,他不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但又要表達中國有另一部憲法,結果冒出”大陸憲法”這種不倫不類的說法😂
但他又迴避一個中國為什麼有兩部憲法呢?所以中國是一個聯邦國家嗎?那這兩部憲法之上的聯邦憲法在哪?
封面的中華民國疆域 放錯了😂
你是想把蒙古給統嗎?
反正大陸也不歸我們管 中華民國在陸本就是秋海棠@@已由寒國人置顶
不太明白用民國這個前朝的憲法和當朝的共和國憲法比較的意義有多大?
6:39 沒有,只覺得好笑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及(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沒有講『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無權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當然無法適用於開羅宣言規定《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 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不是"中國主權"領土的一部分。事實很清楚『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你是不是把中国这个称号送给中共了,然后中华民国不是中国了?
@sixfriends1008 大清帝國使用「中國」做為主權國家的權利。中華民國推翻滿清,清帝退位詔書將統治權移交給了中華民國。繼承大清法統的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共叛亂推翻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沒有將統治權給中共國,中共國是非法叛亂組織。
一直到1954年,中共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成為中國的第三共和國代表中國。所以,把中國的這個稱號送給中共的就是中國人你們自己啊!
@sixfriends1008 大清使用中國做為主權國家的權利。
1912年,中華民國推翻滿清,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為中國的第一共和國代表中國。
1946年,中華民國抗戰勝利,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是為中國的第二共和國代表中國。
1991年七次修憲,中華民國及接替的治理當局,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為代表台灣的第一及第二共和國治理台灣。
@@真相覺醒 不知道你究竟想说明什么。
@sixfriends1008 我在說明的是
1.中共是非法組織,中共國是叛亂政權。
2.大清割讓台灣給日本,日本放棄台澎,未給任何國家,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共憲法最好笑 靠工人階級撐起來崛起的國家 憲法還不斷強調 但卻是靠剝削底層工人 維持特權階級的經營模式立國
不論良窳,台灣會嚴守中華民國憲法,對於不合時宜的條目會有增修及解釋。但中国對自己的憲法卻有很多抵觸或陽奉陰違的地方。“比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国對公民的定義是: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事實上物權法要晚到近二十年不到才立法確認,而且至今公部門對私權、私有財產的侵害案例層出不窮,導致各種上訪自力救濟的悲劇。而且中国迄今缺乏超然中立的違憲審查制度,類似台灣大法官的編制,憲法已近乎束之高閣,這點到現在都在陣痛。也是中国無法進入法治為依歸的公民社會癥結。
法理上依大法官(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三二八號的解釋,「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大中國主義的馬卡茸完全是在胡說八道
確實,除了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之外,以前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和現在的憲法法庭裁判,都有很多比較明確的釋憲,畢竟憲法是基本大法,它比較不明確,只是個大方向,法位階優位原則來說的話,金字塔越下面的命令規定的會越詳細、明確,所以有無違憲和法律、命令適用的問題,才需要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裁判
大法官的意思是當時的國民大會才能定義(憲法第四條就有寫),而不是司法機關,現在則是增修條文由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通過後經自由地區公民複決,不然在那之前有關固有疆域定義都還是1946制憲時的
總感覺我好像看過這部影片,是不是你又重發?
中國的話中共就是法律 比較有意思嗎 中國的那部憲法完全為中共利益所寫 中國人民只要負責聽中共話就好
1991年七次修憲後,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憲法第三章 國民大會(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 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代表中國國民行使政權停止適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臺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人民行使政權。中華民國憲法被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 「憲法一中」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停止適用了,「一中內戰」的中華民國不存在了。
速更下一期想看!!
下期也传了
不用改了 各過各的吧
不好意思,「民國」的圖畫錯了!
中國算是民主國家嗎?
憲法規定...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是民主國家。
政治制度... 中共沒有將權力還給中國人民,不是民主國家。
所以他們民主兩個字只是寫寫的而已
以為寫了就是了🤣
就从宪法来说,你对比德意志帝国宪法,日本帝国宪法,金家朝鲜宪法,会发现这些独裁国家的宪法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们都规定某个组织或者个人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中共的宪法也是一样。这其实就是用法律规定了共产党如同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中皇帝般的地位,说白了共产党就是中国宪法里的皇帝。
@user-VVA98 不不不,中國的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農人民領導的,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憲法規定中國是社會主義的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徵,不是中國共產黨如同皇帝地位。
所以,中共是違憲非法的政府。
@@user-VVA98所以整篇都是屎啊,民主就是你是民我是主,沒有比這更噁心的,法律就是為了黨統治人民服務的
他們服務於抽象的人民 。
封面的中華民國沒外蒙古?
右邊那個地圖不對這很嚴重,民國一點都不能少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是規定兩區人民事務之處理,不是規定台灣及大陸同屬一中。
確實,是人與人的事務面,並非直接指領土主權,況且依照細則說大陸地區是指中共統治之地區,某種意義上是承認了其主權獨立性
@@ericyou9344這條裡的中共是指政權
說真的 這兩部憲法都是中國憲法 如不是KMT阻攔 早該推導重修一部屬於台灣的
KMT不阻拦台湾修宪,那台湾早统一了。
民主,是人民做主"選舉"授權政黨"輪替"執政,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政黨"輪替",也一定是維持保障自己制度的。 中國憲法是(自由民主)的制度,如果其他政黨上台,當然是依照中國憲法維持及保障自己的社會主義制度。難道中國的政黨比較差就一定變成資本主義代言人了嗎? 所以不要錯誤解讀中國憲法。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這一條歷史非常久,往回翻就會發現歷次憲草都有這條而且一字未改。這條歷久不衰的主要原因是要區隔帝制與民主共和制之不同,例如奧地利憲法直接規定主權屬於君王,事實上在君主立憲國家中,主權就是屬於君王,但是奧地利憲法也直接規定君王不得私自割讓領土。美國這種聯邦式民主共和體制主權屬於誰?嚴格來說是各州。簡單說,"人民"基本上是泛指生活在某土地上但不擁有國家主權的"人"。在中華民國憲法中,國民僅止於擁有主權者,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國民,擁有憲法創制複決權與選舉罷免總統的政治權力;人民則泛指所有生活於中華民國領土內之"人",與種族宗教階級.....等無關,因此人民沒有憲法憲法創制複決權與選舉罷免總統的政治權力,但有參與行政立法監察考試司法等所有政府相關的權力,也因此有人民權利義務專章。了解國民與人民之不同後,就會認知到主權與政權之不同,政權不等於主權,政權也不擁有主權,政權屬於人民,主權屬於國民。PRC之主權屬於誰?PRC之政權在實務上擁有主權,中共在實務上擁有PRC政權,因此在實務上PRC之主權屬於中共,反正PRC憲法沒說主權屬於誰。領土疆域等於主權?當然不是,只是其中一部分,主權講的是國家擁有權,國家包含的所有必要項目都是主權的一部分。
說這幹啥?主權政權不分,主權與領土疆域不分,是一個通病。
照你的思路钦定宪法大纲才是最早的
没有沈家本这样的法学家哪有现在所谓的宪法
中國是自由人權制度嗎?
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是自由人權制度。
政治制度...中共違憲非法獨裁奴役,監控及剝奪中國人民的自由人權,不是自由人權制度。
@@真相覺醒 黨比 憲法還大,這有啥好比的
大佬,五五宪草内容在哪可以查到?
直接google不就有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沒有、通過!😒
一部是全中國所集合之菁英多年寫定反覆討論的憲法 一部是少數短視敗瓜幻想家怎麼修都矛盾所寫的憲法你喜歡哪一部 辛苦了大陸人民
獨裁國家不存在有意義的所謂憲法
台灣法治 大陸人治 對比憲法有甚麼意義??
台澎金馬叫自由地區是事實啊🤣
大陸還被叫淪陷地區呢🤣🤣🤣
淪陷區是動員戡亂時期的用語
中國憲法:沒有 沒有 沒有 通過
先撇開五五憲草沒包含台灣,但是至少中華民國主權是從清政府退位移轉而來依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告一個從沒涵蓋的台灣是其一部分依據是什麼?
完全沒有國際法依據,根本沒有合法性,中共自嗨,粉紅同樂。
那這樣日本戰敗歸還台灣,應該也是歸還給清政府,只不過清政府已經不在了,所以照依據,中華民國主權是從清政府退位轉移而來的話,那民國確實就有包括台灣了。
不過,實際上現在還是採未定論和實質統治論,一個當時開羅宣言和聯合國暫時委由民國政府管轄,一個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的實際統治
@2blovejessica 你前半段是錯誤邏輯,你爺爺把一塊土地賣了,你爺爺死了,買方也死了,土地所有權會變成你爸爸的嗎?另外政權沒有繼承這屬性,繼承是自然人才有
@@roychiu32 道理、情理上來說,「真要還的話」,是給爸爸沒錯,但法律沒有規定,畢竟是道德最低底線,不會規定這種事情。(但父債都子還了...負擔的部分都能繼承了,受益的部分正常也應該可以?總不會連這個都能搞個限定繼承...)
所以說政權只有轉移沒有繼承,大清→民國是轉移;日本戰敗歸還台灣給大清,民國真要拿的話,是屬於繼承而非轉移,是這個意思嗎?那為什麼是繼承而不是轉移,間接轉移不算轉移,一定要直接轉移才算嗎?
@@roychiu32 日本是買方的話,他沒死不是嗎?他只是戰敗了而已,不過好像他不是講歸還清政府,是放棄統治台灣的一切權力,那確實就沒有問題了。歸還和放棄還是有差。
地图放错了,中华民国地图是秋海棠,包括外蒙古,唐努乌梁海等地区。
没放错 后期都不要那些领土了
@howellchou9770 中华民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至今他们的地图上依然是秋海棠,中华人民共和国直到公元两千年,俄罗斯占领的土地才正式承认,以前地图上标注都是争议地区。
按照憲法都沒問題 ,但兩岸對話提到國家時 .就該嚴謹一點 , 不能只稱"中國" ,應清楚表述"中華民國"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不要兩邊都打馬虎眼 , 像是說到同屬一中,或是一個中國 , 這一中/中國 是指中華民國?還是PRC?
二戰太平洋戰爭,盟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是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到了台灣,這是軍事占領,不是台灣光復。
二戰太平洋戰爭,盟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是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到了台灣,這是軍事占領,不是台灣光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憲法清楚規定,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中國憲法清楚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與社會體系,不是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
固有是牢固擁有,故有是已故所有,固有不是故有,固有疆域不是一成不變的。
中華民國孫中山立國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秋海棠),而無台灣。
中華民國蔣介石復國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老母雞),而無台灣。
中華民國蔣介石遷台時,(固有疆域)的領土只有台澎金馬(番薯島),而無大陸。
中國憲法是(自由民主)的制度,這是與全世界都是一模一樣的,不存在另外有一個中國或是台灣的自由民主。自由是天賦人權,民主是授權執政。(自由民主)是普世價值制度,台灣有台灣的自由民主,中國有自己的自由民主,你的自由民主是你自己要去追求的,這與中國或台灣是毫無關系喔!
2024共識=兩國互不隸屬!!
@@zhangmiaomiao123 沒差啊,台灣不只歡迎老共來,也歡迎其他國家來參與
中国好像实际上就是这一套国体,就是列宁主义政党面对的一个选择困境。
作为一个政党而言,跟八爪鱼一样,各个领域无孔不入,但是受限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却又不能直接公开废除国家。
毕竟蒋介石在庐山谈话的时候也经常提到党国,党国,只可惜这个名声后来在大陆臭了以后不敢公开再用了。
但实际上称呼党国是更符合大陆现状的。
至于大陆的经济社会制度实际上和社会主义关系性也并不大,这点基本上是属于政治爱好者中等入门的判断标准了。
大陆的那一套不过是一个有着挂着什么红色政党的东亚以前遍地都是的强人官僚财阀资本主义制度,韩国的朴正熙基本上就是这一套。
毕竟你如果去翻一点,1945年之前,国民党对于自身的定位也是说自己既不走英美资本主义的老路,也不走布尔什维克的邪路,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三民主义道路
只能说某个评论区里面还幻想国民党如果赢得内战会怎么发展的,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如果他赢得了内战,两个时空的民众权利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不过是把宪法里面关于共产党的换成了国民党。
台湾的戒严解除,实际上也和美国当时对台湾的施压有很大的联系,但是如果国民党留在了大陆,掌握了一个大国的资源,同时在90年代已经拥有原子弹等等武器以后就可以对美国的要求说不了,毕竟在四五年开始打内战以后,国民党对于当时的各路民主人士的暗杀与屠杀也是记录在历史里面的,著名的闻一多可是被当时的军统还是中统的特务用冲锋枪扫射了几十枪死的。
人的野心和欲望是会随着自身地位的改变而改变的,与一个政党和政治团体来说也是同样如此,何况不知道评论区有几个人看过蒋介石在抗战结束以后写的《中国之命运》,这本书可以说完全表露了蒋介石本人内心真正的想法,那就是成为一个墨索里尼那样的领导全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领袖,只不过后来自己丢掉了整个大陆以后,只能跑到台湾里面搞一个微型监狱进行白色恐怖了,如果他相反赢得了内战,那他的个人野心和自负恐怕只会愈发的膨胀,而对于这样的政治强人,或者说带有明显军政府模式的大国军政强人,必然会不计一切代价的发展核武器来维持自身政权的统治,而显然国民党在掌握了大陆的资源以后,也是完全有能力造出来原子弹的。
只能说还幻想作者之前那种架空的人,只能给你说一句话。
欢迎来到现实的人类世界,《纸牌屋》才是人类所有政治的本来面貌。
中国唯一可能走向西式民主,甚至是那种德国那种相对而言更加公平的民主模式,唯一可能是国共没有内战,同时组成了联合政府,这种两头猛虎在一起相互议会中间搏斗的时候,国内的那些第三势力,比如说各种民间民主团体和组织才有生存的机会。
資本主義是私有制。社會主義是共有制。共產主義是消滅私有制的公有制。資本主義是一種生產方式為私有制、其尋求利潤之行為構成的經濟體系。 社會主義是一種政治、社會、經濟哲學,包括各種以社會共有生產資料為特點的經濟與社會體系。 共產主義是一種共享經濟結合集體主義的政治思想,主張消滅生產資料私有制,並建立一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生產資料公有制,進行集體生產,以階級鬥爭建立無階級的社會。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混合國有制和所有制加上私有制的中國特色的結合體。 中國已經封建帝制化了。管理思維就是中國人傳統的奴才統治模式。有點像古代封建社會加上現代經濟社會制度的結合體。
問題是大陸本就是民國的領土有統治過
但台灣有被共和國統治過嗎?
不過放心我們也不會想要大陸了
那些人還是交給共和黨去領導吧
中華 中國 中華民國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台灣
比大小
中華民國憲法寫的是中華民國,裡面沒有一個字是中國。寫的是中華人民,裡面沒有一個字是中國人民。
民國元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民國2年10月31日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第三條凡依法律所定屬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人民。
中華民國3年5月1日中華民國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民國35年1月1日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一個是裝飾,一個是幻想
正确的,一针见血的,世上没有乌托邦,欢迎来到动物世界🎉
1912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爲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而無台灣。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而無台灣。這是繼承清朝的秋海棠,1945年8月24日,立法院通過《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1947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時的固有之疆域只是"老母雞",而無台灣。 2004年修憲,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立法委員決議,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不得變更之
你的地圖錯了喔 中國地圖不該包含台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序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有寫甚麼時候統一嗎?沒有規定"時間",可以是1萬年,不是規定1萬年一定要統一。有寫跟誰統一嗎?沒有規定"對象",可以是(美日),不是規定一定是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有寫甚麼條件統一嗎?有寫那些領域統一嗎?
我覺得這個內文更像是條件交換:我要你國大代表給我滾下來,當然我們會好好安置你也會繼續反台獨、反共復國不忘蔣委員長的初心,但至於什麼時間那未來再說。
@@aoo5231 中華民國修憲條文共12條,將"中國的憲法"替換成"台灣的憲法",這是"台灣的憲法",不是"中國的憲法"。修憲後,「憲法一中」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第25條至第34條)的國民大會(停止適用)了。依據中華民國修憲條文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大陸地區不是自由地區。
@@真相覺醒 @要独立先修宪: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加➕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二讲最后一段我们的国家中国=中华民国基于我们的国家是中国🤣🤣🤣🤣
@@真相覺醒 我只能部分認同你的說法,但本質上來說憲法增修條文仍然主要還是以原本的中華民國憲法為主體架構,大框架還是未脫離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了這個『在國家統一之前』的但書,這也是附加於所有自由地區公民的限制器,說白了「好啦~我給你們正常的民主制度,也願意捨棄一些原本中華民國憲法的職能因為不符合現狀,『但是你不能放棄中華民國,你們還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休想靠著修憲搞獨立』」。與其說憲法增修條文是台灣的憲法,我會更精確的定義為中華民國給與台灣的一部『專法』。
@@tguyjyfuyfu中華民國1912年就是主權國家'那來的獨立問題?1971年後中華民國已經不代表中國,你硬要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去廢除聯合國2758號決議。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跟中國主權沒有關係,別亂扯。
中華民國領土問題...台灣人應該都知道吧? 公民課沒上, 或是老師教的忘記了?
整個中華民國憲法原始設計就是為了當時(1911?)的中國去設計的, 當然會包含了很多中國的東西進去.
中華民國憲法是屬於剛性憲法, 簡單說就是改不動, 所以才會用"增修條文", 包括"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是"臨時條款", 沒去改憲法.
老蔣那麼囂張, 也沒敢去改憲法(老師說的...) 想改就改還叫法治國家嗎?
所以你有提到國民大會是暫停運作, 不是永久停止. 另一個例子是台灣省虛級化, 法理上省級單位仍是存在, 只是大家習慣講廢省, 但法律上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不直接廢? 因為憲法上有寫...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法理領土,1912年3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爲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而無台灣。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而無台灣。這是繼承清朝的秋海棠,1945年8月24日,立法院通過《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1947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時的固有之疆域只是"老母雞",而無台灣。 2004年修憲,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立法委員決議,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立國及中華民國憲法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而無台灣。
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修憲後,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所以,法理上必須遵從「中華民國憲法」及「修憲條文」喔!
二戰後, 1945年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的同盟成員國司令官代表的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占領台灣。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蔣中正 採納陳儀《 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 》,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1947年5月16日將長官公署改制為臺灣省政府 。1912年中華民國立國及立憲時的領土只有中國大陸,而無台灣。1947年制憲,這是蒙古獨立的老母雞,而無台灣。1949年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撤離中國大陸,遷都臺北。
「臺灣關係法」(政策的判定及聲明)第二條: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項: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修憲後,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規定省、縣地方制度,應以法律定之,中央與省、縣之關係,及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所以,是中華民國還有2個虛級化的福建省及臺灣省的組織,不是還有2個福建省及臺灣省的地方自治實體。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寫了"台灣省政府"五個字,就已經說明了是1947年5月16日改制的臺灣省政府的地位,不是臺灣省政府是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
二戰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設為臺灣省份,但並非與其他省份相同設置臺灣省政府,而是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此一特別行政組織,後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李登輝修憲,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規定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所以,是中華民國還有2個虛級化的福建省及臺灣省的組織,不是還有2個福建省及臺灣省的地方自治實體。
憲政法理上省級單位仍"是存在",主權法理上省級單位是"不存在"
第一
誰問你了
所以说,无论是国民党、共产党、民进党、民盟、九三学社、致公党等等所有党派,有能力把上述土地控制住,就有合法性。
笑死了!土匪也可以控制佔領土地,難道就有合法性。再說民進黨國民鲎是中華民國登記合法政黨'其他都不是中華民國政黨,能混為一談?
@jacklin6001 不懂历史,民国宪法制订时,我说的党派就合法成立了还参与了。
@jacklin6001 你是不是以为国共内战是国名党和共产党内战?是国名党和共产党统一战线其他9个政党一起内战。无知的人就是有自信
@@马德-z4o 哈哈哈,我國遷台前,共產黨被宣告為非法叛亂組織。遷台後,我國另立政黨法,所有政黨需登錄在我國內政部,難道貴國政黨也要來我國內政部登錄嗎?
閣下不解我國歷史,狂言指責他人,實屬可笑.
你最後的結論有問題啊…你說的五五憲草建構當時國民政府本來就擁有全中國大陸實權,這哪裡有什麼問題,並不是國民黨丟了烙跑之後來台才寫的,所以你說的台灣認為中國大陸是台灣的這是不正確的,那只是因為修改憲法非常困難,加上還有老國民黨當初執政的意識型態所以後面是用增修的方式去打補丁而保留並未更動原本條文如此而已,哪裡像中共國的憲法直接寫隔壁人家女人就是我老婆,我早晚會強了妳一樣還寫進家規發誓一樣。再者現今台灣人還有哪一個會認為中國大陸土地是中國民國政府的,所以你的比喻完全不論不類 不能成立。
@楊東方 要寫進憲法裡是需要全體國民認可的代議員(立法委員)執行的。只是因為單單有人立場這麼認為就寫進憲法裡?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是要寫進憲法 更動憲法 沒有一個國家是容易的,只有黨意直接代表民意的政體才能這麼幹。所以我才說這部影片的最後類比是不論不類的。當初國民政府立的憲跟目前台灣政府民意認同的應該要有的那個正常憲法可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