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濫權羈押】與談人 張靜律師 精華片段//執業律師/前檢察官/前法官

Поділитися
Вставка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4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9

  • @sangelyoyo2900
    @sangelyoyo2900 День тому +9

    張靜律師最後一段說的太好了
    也道出台灣司法體制腐敗的現實

  • @田金容-s4u
    @田金容-s4u 4 дні тому +9

    沒有人權就沒有司法

  • @中華兒女-i9l
    @中華兒女-i9l День тому +13

    自由、民主、人權在台灣只是號稱

  • @田金容-s4u
    @田金容-s4u 4 дні тому +14

    張律師說的對,台灣司法只有官權沒有人權。

  • @小小光波
    @小小光波 День тому +6

    其實很多檢察官、法官、大法官根本不適任不合格,冤獄都沒有嚴懲或去職或關押也沒有扣薪賠償冤獄受害者!

  • @Lily-s9r
    @Lily-s9r 2 години тому

    建議有字幕

  • @葉秋煌-l5y
    @葉秋煌-l5y 2 дні тому +4

    聲音不清楚

  • @tlcchen1939
    @tlcchen1939 19 годин тому

    司法人員違法也是由同僚在審理,就會產生官官相護的狀況

  • @frankyang5657
    @frankyang5657 День тому +2

    法官是有養廉銀的, 違法亂紀的話, 應該刑罰兩倍, 檢察官違法亂紀的話, 也要加重其刑, 此外司法人員有無違法不能由司法部內部自行決定, 應由第三單位執行, 第三單位包庇經發現, 違法者給予三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