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 陳以信 質詢 國史館 陳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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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0 вер 2024
  • 舊金山和約 1832號
    吉田書簡
    中日和約 1858 號
    舊金山和約生效前的七個半小時
    中日和約就已經簽了
    開羅宣言
    日本的降書是不是一個國際條約?
    聯合國條約集465號(1、6條納入波茨坦宣言)
    波茨坦宣言第8條
    當時的中華民國跟今天是一樣的嗎?
    當時的中華民國主權
    跟現在中華民國主權
    有什麼不一樣?
    有效自決
    國民主權行使
    主權變更
    #陳隆志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你自己想像的
    憲法增修條文
    主權不改變 治權做切割

КОМЕНТАРІ • 342

  • @TaiwanNationStatusQuo
    @TaiwanNationStatusQuo 2 роки тому +5

    未定也過了70年,中華民國已在台灣生根三代融入已定,淮橘為枳,現在最重要的是把中華民國ROC的C拿掉,改成Chinese中華 Republic民國 of Taiwan台灣,以不同於對岸的另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身份並立。現在左岸國整天在喊台灣是中國的,若我們都不把自己的主張與現實說出來,話語權都被搶過去,到時候左岸國來犯,要怎麼讓各國來幫忙而不會被說是干涉內政呢?

    • @user-xb2be2kw6f
      @user-xb2be2kw6f 2 роки тому

      妳是天真還是白痴?
      還是你以為別人都是白痴?
      你乾脆講地球都是你的算了!

  • @哈樓-i4u
    @哈樓-i4u 2 роки тому +4

    陳被對岸說是台獨才會表現那麼積極吧

  • @cyliu1629
    @cyliu1629 2 роки тому +15

    陳以信讚👍

  • @jameshu85
    @jameshu85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台灣的問題出在 政令的紊亂 於公於私一切都是向「錢」看
    「執政者用疫情做障眼法 」
    大事宣染 混淆視聽
    但是我們國軍眷戶仍在關注
    國軍眷改案的進展:
    「致立法院委員陳情書」
    針對國防部的顢頇✅行政院16年不予做為應予以垂訊!
    國防部長李傑的「行文」國安六村亦應納入眷改 白紙黑字的文檔卻給國防部自打嘴巴的撕毀。
    - [x] 國防部蠱惑行政院做「眷改修法」的草案以「除罪條款」的方法想叫立法委員不明不白之下 以暗渡陳倉的背書通過
    - [x] 「院部」雙方都失職 就扯「立法院」來背書 正義的立委同意✅嗎?
    行政院是把本案拖了10幾20多年未付諸行政而失職 所以想案送立法院為「除罪條款」做背書
    國防部是以各種理由來推托拉以「窒礙難行」等各種理由 創新議題 模糊焦點為借口不予作為 更是不可原諒⋯就以函請行政院推往「立法院」修法為其除罪背書來解套:
    此方案「陰狠歹毒」一則為院部「合法除罪」二則為修法完成✅後合法的「滅村搶地」三則是為置為民喉舌的立委於正義而不顧 破壞了老百姓對某些讃同修法的立委之形象 認為必有隱情 同意✅修法的立委是否參與了利益分配?
    1…「正義的立委不以政治來解決法律問題」
    2…「校正回歸國軍眷改應該不分部內單位與部外單位」疏失一辭不足以化解民怨
    3…該提到一點 譲我們了解:
    眷改預算尚有200多億 國安眷改亦保持留了40多億 但是地皮運用的能力.遠超百億不止100000億 今日行政院16年對部外單位眷改不作為的可能原因是那些?為了錢財?這關乎成千上萬眷戶後代檢視政府的誠信和能力「請各立委致行政院問答!」
    第二點 國防部 國安會 國安局 情報局 從成立開始就是相互不鳥🦜缺乏誠信 相互內爭 到今天的私煙超買案等 都是內斗洩給媒體爆料 引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當下槍桿子底下出政權 在眷改利益分配上做莊 球員兼裁判 我說了算 雖然不是報復你國安會轄下各個單位的一箭之仇 但也是處處做難「制造並
    創新議題」以模糊焦點 「窒礙難行」請正視李傑一函 應依法行政 己經依眷改條例辦理 但卻以「疏失」一詞漏辦國安眷村「部外單位」只行文行政院卻拖延此案不辦:是立委以法問政的重點 不能法律上的問題用政治解決 心存正義為民喉舌的立委 必然正視此事案。
    本案已被捅到總統府了 我們立委大員亦須相互知會 這「關乎總統領導統御全國的軍和政」不能有外面毛澤東語錄的謠言「槍桿子底下出政權」「國防國防我最大」是不是總統和立委們對國防部都事事妥協的緣由?
    創新開源是好的 但不能顢頇 先考慮新眷村的安置 再去跟財團合作去賣租產也行 但我們也擔心大錢的五鬼搬運 剩下小錢去買美國🇺🇸的飛機大炮來抗中造成「達陣案」或「法拉葉艦案」的重演。
    更重要的1⃣️點是「懂法 守法 尊法的立委是人民的喉舌 絕對不會對此為國防部各官獠提出的《除罪條款》由「立委」來替行政院「背書」當然也不會因為背後有天大的利益覬覦 「滅村搶地」而背書眷改修法 修出此惡法不旦可以「失職無罪」而且更能合法依法的「滅村搶地」
    「我們呼天搶地!我們要保護窩居」
    所以我們堅決反對👎
    「國軍眷改修法」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你們要保護的窩居是你們買的嗎?沒有國家的軍公教“宿舍”是屬於個人的啦

    • @jameshu85
      @jameshu85 2 роки тому

      @@mariposabay4006
      當年的國軍眷改案 是配合375減租 耕者有其田 意境是安撫為國効忠的軍心 軍民同心 共創家園 是謂之德政

    • @jameshu85
      @jameshu85 2 роки тому

      @@mariposabay4006
      蘇煥智指出國軍眷改案國防部違法行政院失職
      ua-cam.com/video/1qJJIEU7wWc/v-deo.html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聯合國2758號決議並未確立臺灣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並未提及中國主張對臺灣擁有主權。當年,周恩來也很擔心2758號決議沒有列入有關臺灣地位的條款。即使通過了,臺灣地位仍未解決。毛澤東晚年回憶一生最遺憾的事情,竟然出乎意料地說出,是改國號!因為,改朝換代的新中國無法擁有蔣介石武裝部隊取得的託管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danstheatre
    @danstheatre 2 роки тому +1

    陳以信要國史館長回答就不要一直插嘴都聽不到國史館長的論述啊?好吵喔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杜魯門說: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之土地,東北、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依據這些文件,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已經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美國以及其他盟國接受中國在台灣島上行使權力。這個中國是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改朝換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法擁有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日本放棄台澎主權 依據國際共識的去殖民化住民自決啦 關你流亡政權什麼事 恢復盟佔代管機構啦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相關法條是:
    1.台灣的軍事佔領權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十、所有日本及日本控制下之軍事政府及民間政府,應協助及促進同盟國軍隊佔領日本及日本控制地域。
    2.台灣的負行動責任之政府依據:聯合國憲章第107條規定:“不取消或禁止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授權執行之行動(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軍事佔領台灣),台灣的軍事佔領尚未結束。本憲章並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美國是舊金山和約規定的主要佔領國,蔣介石軍政府是被指定為台灣的管轄政府)。
    3.台灣的主權依據:舊金山和約第 2 條【領土放棄】(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4.台灣的統治權依據: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台灣變成主權實質獨立地區。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地位"未定,中日和約第十條將臺灣及澎湖的住民視為中華民國國籍。日中建交,日本宣告中日和約結束,中華民國籍身份依舊金山和約效力及臺灣關係法的授權回歸為台灣籍。美國通過臺灣關係法第四條B(6)- 至於移民及國籍法方面,應根據該法202項(b)款規定對待臺灣。美國土安全部:台灣人國籍就寫Taiwan,不得標註為Taiwan, China、Taiwan, ROC或Taiwan, PRC。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正確來說 本土台灣人 在國際上屬於無國籍 台灣人的中華民國國籍 國際是不承認的 而且強制更改本土台灣人的國籍 當年國際上是對蔣提出抗議的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只有「維護台灣的獨立主權」,及「維護中華民國的台灣軍事佔領權」。
    聯合國2758號決議,兩岸主權互不隸屬,所以「維護中華民國主權」這與台灣無關 。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陳以信還說他在英國就是研究這個。他自己多蠢都不知道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二戰的同盟國簽訂舊金山和約授權中華民國擁有第21條的中國權益。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承認了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承認舊金山和約第2條的(領土放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中共繼承了在聯合國的中華民國的法統!中國就是不行不接受《舊金山和約》喔!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陳不知是壞還是傻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mariposabay4006
      應該是"似懂非懂"

    • @至峰
      @至峰 2 роки тому

      @@真相覺醒 因為中共不承認民國,所以民國所簽訂的合約非中國所簽屬
      1949年民國戰敗,退到台灣,民國在大陸滅亡,共和國取代民國成為中國
      1952年民國在台灣簽中日和約
      日本謹遵,開羅宣言內容必將實施,在(共和國)取得聯合國中國代表後,1972年,與(共和國)簽下《中日聯合聲明》,但台灣領土已放棄,給當時中國代表(民國),日本無從過問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至峰 舊金山和約的生效日是早於中日和約。 舊金山和約,1951年9月8日簽訂,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中日和約,1952年4月28日簽訂,1952年8月5日生效。
      舊金山和約早簽署早生效,日本已放棄台灣,日本已無權決定台澎前途歸屬了。
      中日和約後簽署後生效,中華民國及日本已無權決定台澎前途歸屬了,也無法讓臺灣回歸屬於繼承清朝法統的中國了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至峰 2戰是美國打敗日本,取得了中國戰區的軍事佔領及處分權。那時的中國尚未取得2戰的中國權益,中國有2個軍政府(國府及中共)。
      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第2共和立憲及行憲。中國的第2共和政府是中華民國"民選政府",合法權力來自於國民大會,不是來自於國共內戰。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戰敗,退到台灣,只是失去在大陸的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聯合國席位,權力來自於內戰竊國,不是來自於人民授權。舊金山和約授予中華民國的中國權益是無法被中共滅亡的。毛澤東改朝換代建立了「新中國」,改朝換代的新中國無法擁有蔣介石武裝部隊取得的台灣軍事佔領權。
      1952年,聯盟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合法代表"政府",簽訂中日和約具有簽訂國際法的效力。中國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參加簽訂中日和約承認接受了舊金山和約,中共無權參加簽署。
      1971年,聯合國2758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的政府,屬於政府承認。中國共產黨必須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能進入聯合國繼承中華民國的。

  • @諸葛亮智慧
    @諸葛亮智慧 2 роки тому +10

    陳以信一直打臉酬庸館長,表現很好,歷史就是歷史,中華民國不是你館長能隨便亂鬼扯的🙄🙄

    • @jyc210
      @jyc210 2 роки тому +3

      你連歷史是怎樣都不知道吧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是野蠻從頭到尾都不讓人表述吧 永遠只會講舊文件 對於新的安排舊金山條約都不講 也拿不出主權移交文件或說明如何結束盟軍代管階段的 誰傻啊🤔

  • @davidlee8810
    @davidlee8810 2 роки тому +3

    《舊金山和平條約》雖有四十九國代表在條約上簽了字,但當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沒有被邀請參加(因為代表權問題)
    ,印度、緬甸等國也沒有參加,而簽約當天,參加和會的五十二個
    國家中,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國拒絕簽字。
    《舊金山和約》沒有當事國中國的簽字,對中國來說就是廢紙一張,
    不生任何效力!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無簽字《舊金山和平條約》!
    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在《降伏文書》就已經定了。《舊金山和平條約》
    當然無須多言!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放棄和歸還不一樣喔

    • @allenlin8588
      @allenlin8588 2 роки тому

      俄羅斯也沒簽難道也不承認南北韓戰爭還沒結束?

    • @李耀福-w9d
      @李耀福-w9d Рік тому

      不承認舊金山和約?所以台灣還是日本領土囉? 這不是很矛盾

    • @love-success
      @love-success Рік тому

      @@李耀福-w9d 跟日本沒關係,日本早就放棄了台灣領土主權

    • @地球人-r8y
      @地球人-r8y Рік тому

      台灣是清國割讓,不是中國政權割讓,台灣本就無關中國!

  • @吳明宗-m8q
    @吳明宗-m8q 2 роки тому +2

    懂就懂 不懂就說不懂 如果硬要講印度話 那我就沒辦法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1

    陳 講那麼多 有什麼用 你認為中華民國有主權 就拿出主權移交文件啊 一直凹一直不讓人講話 從頭到尾 都在噴 有什麼用 欲蓋彌彰而已

  • @s500300
    @s500300 2 роки тому +7

    國史館不認同中華民國歷史進程??

    • @諸葛亮智慧
      @諸葛亮智慧 2 роки тому

      就台毒分裂份子啊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你知道的歷史 有中立且客觀的角度去訴說嗎 還是黨國片面想 讓學子看到黨國寫的歷史啊
      真正的歷史 你保證會無言
      成立中華民國的是溥儀授權袁世凱籌備成立的 依據國際法 大清政權到目前為止 依然存在 就是經過2次改名1次改體制的中華民國政權 由帝制後金政權-帝制大清政權-共和制中華民國
      嚴格意義上國父不是孫中山 孫當時也成立一個非法授權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黨國美化歷史 以武力 北伐消滅軍閥
      實則是消滅兼併溥儀合法授權國際承認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 現在的中華民國早就不是所謂的正統 而孫就是第一個聯合境外勢力進入中國的第一人 (聯俄容共)而黨國歷史不跟你講 孫的老婆宋慶齡是共慘國際共慘黨的秘密黨員 這些都是真實的歷史 有興趣的話就自己找資料吧 成年人不該把舊有的學識當作認知 別片面的以為~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1943年11月27日中、美、英發表《開羅宣言》,當時的台灣主權是日本的,台灣主權所有國日本沒有參加開羅和波次坦,中、美、英3個同盟國沒有台灣的主權,發表開羅和波次坦是無權利也無效力可以過戶台灣主權的,中、美、英3個同盟國只有聲明意向的聲索權而已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請你提出舉證,中日和約的哪一條規定承認了波茲坦公告呢?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中日和約第二條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的日本放棄台澎。
      終止。
      中日和約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 (以下簡稱金山和約) 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
      、權利名義與要求。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日軍的投降及停戰,是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不是依照波茲坦公告及開羅宣言。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zhongxiao zhao 台灣是屬於聯合國憲章第77條規定下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也是第77條規定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台灣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8條託管制度之規定。卻沒有被美國提出託管統治。美國沒有處理台灣的地位歸屬,只是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並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政府是合法代表台灣的政府。聯合國憲章第107條不取消或禁止二大戰中負行動責任之政府之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所以,台灣的軍事佔領時期尚未結束,只是託管制度沒有展開,或是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也可以由美國依據第77條提出台灣託管及第76條趨向自治或獨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臺灣治理當局,就是取得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台灣軍事佔領權的"合法"接替中華民國政府。也是聯合國憲章第107條規定保有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負行動責任的"合法"接替中華民國政府。也是台灣關係法承認的臺灣治理當局的"合法"接替中華民國政府。就是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的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未給任何國家的"台灣"。是適用於聯合國憲章第77條託管制度之委任統治下之領土的"台灣"。是聯合國憲章第76條自治或獨立規定的"台灣"。是聯合國憲章第107條規定保有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負行動責任的"台灣"政府。是台灣關係法承認接替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的"台灣"政府。

  • @溫瀛杰
    @溫瀛杰 2 роки тому +6

    碰到塔綠班官員真的沒輒牠們最大的功力就是跟你胡扯亂扯一通納稅錢養這種人台灣人真的很悲哀

    • @陳新手
      @陳新手 2 роки тому +2

      沒有塔綠班的不怕打不怕關.總統還在用舉手的呢?

    • @陳新手
      @陳新手 2 роки тому +2

      只有意識形態.悲哀的應該是你吧!

    • @jyc210
      @jyc210 2 роки тому

      你聽不懂就是胡扯亂扯?我看你只要是藍色的,連放的屁都是香的吧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你不知道陳以信錯在哪裡?蠢在哪裡?😂

    • @davidchen7376
      @davidchen7376 2 роки тому

      陳以信只是以一個定型的國家的角度來談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他當然不買帳其他別人角度的聲音。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中華民國政權 早就流亡海外了 不在中國領土範圍內 台澎是盟軍授權代管治理台澎 金馬則是中國領土 由中華民國政權控制 當年的中華民國是中國領土內的合法中國代表 兩者差很多~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若「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不算台獨的話"!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就是維護一中主權,台灣主權不屬於一中主權,維護中華民國主權當然不算是台獨,如果"傻傻"的,將中華民國的一中主權連結住台灣獨立主權,那麼就是兩岸一中「互相承認主權」,就是互相承認「一中」的「兩岸主權」,也是互相承認「一中」的「兩岸分治主權」,就是「一中內戰」,而不是侵略戰!

  • @八紘一宇-s5g
    @八紘一宇-s5g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不講舊金山和約第25條,只講台北和約,降書只是投降意向書,別人權利其他國家怎可以幫忙決定嗎? 請看第25條,不可以出賣第21條,跟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也沒關係,馬關條約有效,就是持有馬關條約的人有主權,有主權的才可以處理,中華民國也不是中國皇帝,沒理由叫囂,況且中國皇帝並沒有跟日本皇帝打仗,到底在說甚麼國際法,讓人一頭霧水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日本投降 不是只單對中國投降 而是對整個盟軍投降 投降典禮上都還有盟軍幾國的國旗~如果只是單獨對中國投降 何必要放同盟國的國旗~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1

    遵循國際法去殖民化是各國對國際法的共識 世界上很多主權國家的成立 都是擺脫殖民後 去殖民化後住民自決而成立主權國家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要清算两千万中国殖民者了吗?

  • @八紘一宇-s5g
    @八紘一宇-s5g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第二條的地位,都在第25條,不要只讀第2條,還有日華合約本身已違反第25條

  • @jackiechang728
    @jackiechang728 2 роки тому +3

    這個國史館長是塔綠班吧!

  • @八紘一宇-s5g
    @八紘一宇-s5g Рік тому

    沒有交割也沒交接台灣澎湖,然後合約內容只是將原土地上的台灣澎湖人民視同中華民國國民,這樣台灣澎湖土地就會自動變成中華民國的,最少也要有下關條約一樣的交接,舊金山和約或台北合約都已確定台灣是大日本帝國領土,何來台灣地位未定?然後堅持中日和約台灣就變成中華民國的拜託也提出領土交割交接證明,所有領土轉移都需要交接,舊金山和約中逼迫新日本政府放棄的領土不只台灣,難道被放棄的島嶼都自動轉變地位嗎?

  • @残風月影
    @残風月影 2 роки тому +7

    台湾很多高层机关给我的感觉就是,身为官员,代表的不是国家,而是政党。政党颜色不一样,立场就不一样,即使与自己国家的基本宪法或者白字黑字的国际法违背,还是可以胡乱一通,发明一些自创的“术语”和逻辑,实习有点好笑。

    • @周緯豪-b1j
      @周緯豪-b1j 2 роки тому +3

      笑死 黨國不分的中國有臉說我們國家

    • @jyc210
      @jyc210 2 роки тому +2

      PRC官員代表的是CCP還是PRC?

    • @mariposabay4006
      @mariposabay4006 2 роки тому

      你連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差別都不知道喔?中共國官員不代表共產黨?

    • @TaiwanFrogEatShit
      @TaiwanFrogEatShit 2 роки тому

      @@周緯豪-b1j 中國台灣省馬上也黨省不分了,塔綠班稱帝了要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周緯豪-b1j別笑 你也是黨國和國不分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共和國只是政權屬性 世界上從來沒有國際承認 他們是主權問題獨立的國家 因為他們是黨國體制 讓人容易混淆不清
      真正的主權獨立的國家是中國 由那個政權作為政府代表中國 懂沒 別再黨國和國不分了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1

    中日合約 並不會有產生主權移交文件的實質進展與簽署 因為日本已經在舊金山條約中對台澎憑空放棄主權了~當然不可能因為簽署中日合約 合意要把台澎給中華民國 如果真要給妳 早就簽主權移交文件了 更別說時至今日~一點正常邏輯都沒有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一個中國主權,就是依據舊金山和約第21條規定中國享有第10條及第14條甲款2項所規定的利益。
    一個台灣主權,就是依據舊金山和約第2 條【領土放棄】(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對啦 當時中華民國政權已經流亡中 暫時還代表主權獨立的中國 連這都要硬拗 國際承認中共國政權代表中國時 就廢除與非法政權的中華民國合約了 因為日本是與中國簽約~搞清楚~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國家,按普世含義或只是根據常識,它就是由人民、土地、主權這三個元素組成的實體。三者的優先次序,按孟子的說法是:「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君,就是統治權,即主權的體現。孟子的經典說法是:人民最重要,土地其次,主權最輕。美國憲法第一句是:We The People ,開宗明義由人民立憲。在現代西方文明國家,執政權力,即主權的合法性體現,源自每隔幾年人民投票的授權。這就是主權在民的體制:民有,民治,民享,人民個人權利最大化。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1

      以前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在黨
      現在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在民
      以前的中華民國領土包含中國大陸
      現在的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台/澎/金/馬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現在台灣的國號 - 中華民國,
      不是台灣共和國, 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將來公投更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嗎? 我不知道, 哈哈哈...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認為台灣不是國家的人, 不是有認知障礙, 就是埋沒良知。何謂良知?良知是人類辦別對與錯的價值觀的堅持,當所作或所見與價值觀不合時,會作反省。那麼,怎樣辩別對與錯呢?活了近百歲的英國哲學家羅素,在他1970年逝世前有一段電視談話,訪者問他:假如這段錄像被一千年後的人看到,您覺得有甚麼該對那一代人說的嗎?羅素說:不管你在研究甚麼事物,或思考任何觀點,只問你自己,事實是甚麼,以及這些事實所證實的真理是甚麼,永遠不要被自己所更願意相信的、或者認為人們相信了會對社會更加有益的東西影響,只是簡單去審視,甚麼是事實。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辨別對錯的標準就是事實,fact,truth,事實,真相,也就是真理。而良知,就是你看到的事實,若與你主觀意識、你的利益、你的存在價值有衝突時,你會作出的反省,這就是良心發現;若不顧事實而堅持自我利益,就是埋沒良知。在傳媒直播的時代,電視機看到的事實,正正是考驗一個有利益勾連人士的良知。但有時候,我們受鋪天蓋地的宣傅、教育影響,在腦子裹形成一些固定的觀念,會不顧事實地選擇我們更願意相信的東西,比如,平等、博愛(大愛)、反歧視、反差別,甚或愛國等等。

    • @maytrump7448
      @maytrump7448 2 роки тому +1

      台灣不存在獨立的問題, 只有更改國號的問題
      台灣本來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1945年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1949年蔣介石表示: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
    1949年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表示:在對日和約簽定之前,台灣仍屬於盟軍總部。
    1949年美國國務院麥克德莫特公開表示台灣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
    1950年蔣介石曾說過「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
    1952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葉公超向立法院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
    1952年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簽訂中日和約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
    1979年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都是合法授權的台灣代表政府。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台灣永遠不要躁進制憲正名,因為將破壞舊金山和約的授權現狀,這時中國就有權可以啟動反分裂國家法聲索台澎主權。100年內的台獨時機都非常不宜,請問統獨融合了嗎?台灣人應維持幾百年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獨立現狀,讓融合在自由民主的下一代來決定統獨!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唯一,只有一種,就是台灣制憲正名獨立,破壞了舊金山和約的授權現狀,這時中國才有權可以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的約定聲索權,啟動反分裂國家法聲索台澎主權的。中國沒有取得台澎主權,中國武統台灣,就是自己破壞與同盟國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約定,以及中美聯合公報的規定,那麼中國同時將失去聲索台灣的權利。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聯合國2758號決議並未確立臺灣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並未提及中國主張對臺灣擁有主權。當年,周恩來也很擔心2758號決議沒有列入有關臺灣地位的條款。即使通過了,臺灣地位仍未解決。毛澤東晚年回憶一生最遺憾的事情,竟然出乎意料地說出,是改國號!因為,改朝換代的新中國無法擁有蔣介石武裝部隊取得的託管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zhongxiao zhao 中美聯合公報規定的是和平統一,台灣關係法規定的是和平方式決定,聯合國憲章宗旨規定的是和平及安全,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是和平方法解決,中國為何自己要撕毀承諾說“武統台灣”?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以上 只能自欺欺人而已 台灣沒有統獨問題 解決台灣問題 只有要不要遵循國際法的去殖民化的國際共識住民自決公投 一併解決滯台的流亡政權 中共國沒有任何法源作為依據 說明台澎屬於中國 開羅波斯坦伏文降書都跟中共國無關 而且最新的同盟國安排 中英美都簽署過舊金山條約和子約 對中合約都是基於舊金山條約而簽署和平協議的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那只是收入聯合國的案件 本身不是國際條約 國際條約 是比如馬關條約 才是國際條約好嗎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陳只會壓人 不讓人發表 只會一直扯 有什麼用 主權移交文件拿出來啊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陳 很簡單 要主張什麼 請拿出主權移交文件來證明 中共連拿回港澳地區都有簽署主權移交文件 你們自認有主權 主權移交文件拿出來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是依美軍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而能播遷來台的,不是一中。中華民國的大陸主體早已亡國了,是不被"台灣關係法"及"聯合國2758號決議"所承認的政權。台灣關係法將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擁有的軍事佔領權移轉給台灣治理當局了,改由台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李登輝修憲後,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憲法被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及有國家統獨的公投自決權。

    • @chuyingpurchase4946
      @chuyingpurchase4946 2 роки тому +2

      我1985年來德卅留學而定居,美國不會干涉中國內政所以一再強調不支持台獨,但是基於人權會保護台灣不會被武力侵犯而強迫接收。你研究過《台灣關係法》原文就知道台灣是個地方不是國家,一旦台灣宣布獨立中共就有理由打過來,美國也愛莫能助,所以不要以訛傳訛,造成台灣人的不幸。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chuyingpurchase4946
      主權論起,舊金山和約,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主權早已獨立,兩岸主權互不隸屬。所以台灣不是中國的內政。
      因為中共有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聲索權,可以侵略台灣。所以,美國不能支持台獨,因為台灣制憲正名獨立,將會破壞舊金山和約的授權現狀,這時中國才有權可以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的約定聲索權,啟動反分裂國家法聲索台澎主權的。中國沒有取得台澎主權,中國武統台灣,就是自己破壞與同盟國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約定,以及中美聯合公報的規定,那麼中國同時將失去聲索台灣的權利。

    • @chuyingpurchase4946
      @chuyingpurchase4946 2 роки тому

      舊金山和約以及早七天生效在台簽訂的中日和約都說日本放棄主權,並沒有說不屬於中國啊!只是屬於中共還是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是個爭議,所以當時英國說指名中國不指名那個政體就好啦,美國說這樣會造成日本「受國際的壓力」要指出那個政權,而且也給日本以後「有權利」自行決定中國是指那個政權。

    • @chuyingpurchase4946
      @chuyingpurchase4946 2 роки тому

      我並不是要打擊我們台灣人的士氣,只是希望大家在沒有謊言的實情上面尋找出路。如果看完全部美國在1950年代的解密文件就知道杜勒斯為台灣歸屬費盡心機,花了幾週跑遍幾個國家尋求大家同意的方案。美國很希望台灣歸屬中華民國,可是又擔心中華民國在台灣垮了又變成中共的。蔣介石要求中日合約簽訂和生效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以暗示著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日本其實很希望跟中共而是被美國強迫和蔣介石簽約。

    • @chuyingpurchase4946
      @chuyingpurchase4946 2 роки тому

      我很欣賞民進黨對台灣民主注進很多色彩,但是想到所繼承台獨多年的謊言例如二二八、把台共謝雪紅和中共陳忠明當成民主國家的國家英雄、把拒捕默視國法用丟火彈傷害數十名警員的鄭南融神化來崇拜就一點也不想支持民進黨。

  • @吳明宗-m8q
    @吳明宗-m8q 2 роки тому +2

    就是講不通 乾脆直接講好了 就是番仔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中美聯合公報規定的是和平統一,台灣關係法規定的是和平方式決定,聯合國憲章宗旨規定的是和平及安全,聯合國憲章規定的是和平方法解決,中國為何自己要撕毀承諾說“武統台灣”?

  • @martinezalonzo3762
    @martinezalonzo3762 2 роки тому

    歷史時序
    1:開羅宣言
    中華民國32年(1943年)12月1日 中華民國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2:波茲坦宣言
    中華民國34/7/26 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3:舊金山和約中華民國年9月4日
    第 2 條 領土放棄
    (a).日本承認朝鮮獨立並予以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4:中日合約
    中華民國40年九月八號
    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
    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 (以下簡稱金山和約) 第二條,日本國業
    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
    、權利名義與要求。
    第三條 關於日本國及國民在臺灣及澎湖之財產及其對於在臺灣及澎湖之
    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及該中
    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在日本國之財產及其對於日本國及日本國國民
    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
    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本約任何條款所用「國民」及「居民
    」等名詞,均包括法人在內。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
    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
    果而歸無效。
    第五條 茲承認依照金山和約第十條之規定,日本國業已放棄在中國之一
    切特殊權利及利益,包括由於中華民國紀元前十一年即公曆一千
    九百零一年九月七日在北京簽訂之最後議定書與一切附件及補充
    之各換文暨文件所產生之一切利益與特權;並已同意就關於日本
    國方面廢除該議定書、附件、換文及文件。

    • @user-wi3pe8ug8l
      @user-wi3pe8ug8l 2 роки тому +2

      你少了一个《日本降书》
      历史文献脉络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台湾地区方面《中日友好条约》,大陆方面的《中日友好联合声明》。
      《旧金山合约》因为利益关系方中国不管是台湾地区方面还是大陆地区方面都没有签字存在合约合法性问题。
      视频中质询方说的是对的,《日本降书》是二战之后国际秩序奠定的基础国际条约。它的合法性是不容质疑的。《日本降书》是完全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全部内容,又因为《波茨坦公告》给《开罗宣言》做背书。
      就算《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并不具备国际条约,也不影响这两份文件对后来的台湾归属问题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是直接来源于《日本降书》。
      实际上新闻公报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

    • @martinezalonzo3762
      @martinezalonzo3762 2 роки тому

      忘記中華民國34年8/15日本天皇降書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回應你1的開羅宣言裡的1914年 日本在1895年依據國際法合法取得台澎 開羅宣言自己寫歸還竊佔台澎⋯⋯本身就錯誤了
      任何有關於主權移交 國際間都是用條約 例如馬關條約 懂嗎
      至於開羅波斯坦投降文書 那都是當時一開始幾個同盟國之間自己講的
      同盟國可是有48國~
      再來 最新的安排 就寫在舊金山條約裏 中英美都有簽署 等於蔣介石就已經知道同盟國做出最新的安排了
      日本也是基於舊金山條約與中華民國政權簽署合約的 舊金山條約也明定 合約效力不得超越舊金山條約~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user-wi3pe8ug8l中共國早就簽署了 中日友好協議 就是基於舊金山條約與中國代表政府簽署和平協議~

    • @martinezalonzo3762
      @martinezalonzo3762 Рік тому

      @@rod7649 這個事件當下蔡正元公開約陳儀深辯論舊金山合約,但陳儀深避戰,我也不知道他的立場是否站得住?
      不過台獨金孫可以這次選舉那出來辯論也是不錯。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因為那是中華民國已經敗逃台灣 離開了主權領土內 國際也在觀察 中共國政權是否擁有獨立自主性轉不是俄羅斯的傀儡 確定中共國不是傀儡且獨立 國際就斷交中華民國與中共國建立邦交 承認中共國代表中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台灣的主權依據:
    舊金山和約第 2 條【領土放棄】(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 @貿幔度段旭青
    @貿幔度段旭青 2 роки тому

    我是台灣史國皇帝林聖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台灣是被大陸人拋棄的,台灣不是中國分裂割據的地方勢力!
    美國打敗日本,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不是兩岸內戰隔海分治!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不是中國收回的!
    2758號決議未確立中國對臺灣擁有主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武統就是侵略!

    • @kaihuihuang3223
      @kaihuihuang3223 2 роки тому

      你真厉害,为什么日本战败,台湾当时还给中国,而不是还给英国还是俄罗斯,或者荷兰!你自己想想,只不过当时中国的代表,是中华民国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kaihuihuang3223 開羅宣言規定「台灣及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kaihuihuang3223 1943年11月27日中、美、英發表《開羅宣言》,當時的台灣主權是日本的,台灣主權所有國日本沒有參加開羅和波次坦,中、美、英3個同盟國沒有台灣的主權,發表開羅和波次坦是無權利也無效力可以過戶台灣主權的,中、美、英3個同盟國只有聲明意向的聲索權而已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kaihuihuang3223 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
      杜魯門說: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之土地,東北、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依據這些文件,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已經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美國以及其他盟國接受中國在台灣島上行使權力。這個中國是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
      1949年中共改朝換代建立了「新中國」!毛澤東晚年回憶一生最遺憾的事情,竟然出乎意料地說出,是改國號!因為,改朝換代的新中國無法擁有蔣介石武裝部隊取得的託管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kaihuihuang3223
      開羅宣言上面寫的是歸還中華民國,不是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般命令第一號上面寫的是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不是中國收回台灣。
      舊金山和約上面寫的是日本放棄台灣,不是台灣歸還中國。
      聯合國憲章第107條上面寫的是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採取或授權執行之行動,不是國共內戰兩岸分治。
      台灣關係法上面寫的是承認接替的臺灣治理當局,不是中國第2共和(中華民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二戰後,中華民國被授予的權益有2種,一個是取得舊金山和約第21條規定享有第10條及第14條甲款2項所規定的中國利益,這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另一個是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這個中華民國至今存在。改朝換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國主權,卻無法擁有蔣介石取得的台灣軍事佔領權。

  • @kingofsalmon3307
    @kingofsalmon3307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不會看字,只會在那邊脈絡三小..........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台灣的統治權依據:
    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 @民主-d3m
    @民主-d3m 2 роки тому

    我在聽老高講故事

  • @Mike_SC
    @Mike_SC Рік тому

    说日本的投降书是国际条约我就笑了,你看后面的签字是只有日本方的签字: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条约是只有一方签字的吗?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1

      那麦克阿瑟和徐永昌签的是支票吗?

    • @Mike_SC
      @Mike_SC Рік тому

      ​@@kaichang2059 你別説,還真就是張支票,最後也沒能兌現的支票。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Mike_SC 所以国际条约算放屁对吧?那就是日本没有统治果台湾?毕竟条约算放屁么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1

      @@Mike_SC 你说这是不是就是岛上的法律观?

    • @Mike_SC
      @Mike_SC Рік тому

      @@kaichang2059 從國際法的角度來說,ROC確實從來沒合法取得過台灣的主權,台灣的主權地位是未定的。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1

    台灣以中華民國憲法來論證:
    一.中華民國在台灣第一共和:盟軍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而能在台行憲中華民國憲法。
    二.中華民國在台灣第二共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將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權和平轉移給代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台灣治理當局。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2

    台獨,就是舊金山和約的台灣獨立主權,現狀是台灣獨立主權地區的獨立國格名稱的國籍"地位"未正名狀態,雖然台灣"地位"是未定的,但是台灣"主權"卻早已定論了,就是舊金山和約的台灣地區的獨立主權地位。台灣主權早已實質獨立了,既然早已台獨,追求台獨,就是已獨追獨,就是歷史錯亂。"台灣地位"的制憲正名,須經台灣住民公投及美國同意,民進黨.陳水扁.蔡英文是無權決定的。

    • @chuyingpurchase4946
      @chuyingpurchase4946 2 роки тому

      美國也無權決定,因為如果違背《授降書》這個國際法裡面提到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是會受到國際的譴責。因為中共在大陸取代了中華民國的政權而苟延殘喘的中華民國退居台灣,美國才有機會向聯合國說服,強調美國不是干涉內政而是利用重視人權的理由保護台灣不會被武力強迫被接受。其實那時最怕的還是中共背後的蘇聯。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chuyingpurchase4946 因為美國領導二戰盟軍打敗日本,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美國無權決定台灣地位,卻有權決定台灣的治權!《日本降書》是停戰的投降文件。提到開羅宣言規定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而不是提到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美國是舊金山和約規定的主要佔領國,杜魯門說: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之土地,東北、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依據這些文件,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已經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這個中國是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美國沒有違背《開羅宣言》,怎會受到國際的譴責呢?
      美國打敗日本,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不是兩岸內戰隔海分治。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都是合法的台灣代表政府。中華民國不是苟延殘喘退居台灣的!
      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第2條的(領土放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中共繼承了在聯合國的中華民國的法統!中國就是不行不接受《舊金山和約》喔!2758號決議未確立中國對臺灣擁有主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不是干涉內政,而是武統就是侵略!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島內自己講有用嗎 別再自欺欺人了
      現實獨立自主運作 跟擁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兩者並不同好嗎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chuyingpurchase4946
      美國當然無法獨自決定 因為美國只是同盟國之一而已 美國只是盟軍透過盟軍機構授權負責太平洋戰區 而太平洋戰區 戰後 美國是主導分配各盟軍進行軍事佔領代管的主要佔領權國
      美國根本不需要以人權為藉口保護台灣 因為台澎還處於盟軍代管階段
      盟軍當然有義務維護軍事代管階段的維護~

    • @xin-kuandawuyoulv
      @xin-kuandawuyoulv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chuyingpurchase4946 日本降書仅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款,没说立即执行波茨坦公告的条款,日本降書里也写了波茨坦公告的条款要听从同盟国的安排,显然旧金山和约便是安排的结果。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扯凹那麼久 拿出主權移交文件啊 有沒有 沒有麻~只會講意向性質的文書 卻不提中英美都簽署對於台澎的最新安排的舊金山條約~一直講開羅波斯坦服文降書有什麼用 都不構成實質上的簽署主權移交啊 只會凹那些舊安排的東西 看新的的安排好嗎~

  • @user-yv9gm7do1k
    @user-yv9gm7do1k 2 роки тому

    日本為台灣祖宗國,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真正含意,台灣是日本不可分割之領土!!!
    舊金和約才是臺灣歸屬真正的和約,俗稱太平洋合約戰敗國跟戰勝國互簽的和約,共有49國參予簽約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高棉、加拿大、錫蘭(斯里蘭卡)、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尼、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日本,戰勝國是美國,戰敗國是日本,臺灣主權跟中華民國一點屁關係都沒有,跟對岸的中共更沒關係,當時的中國沒有打過任何勝利戰役贏得日本,講明白點,日本如是舊地主美國就是打贏這間房產的新地主,至於有人解釋和約中日本也是其中之一祖國美日共管,那也是正確的,這要講到清朝時期台灣永久割讓台灣領土,日本天皇更在二戰前已把台灣歸為日本不可分割之領土,也下過召書告知全世界,當時日本為五島不是現在的四島,戰勝國麥克阿瑟將軍知道台灣是不沉的航空母艦的重要戰略地位,規定逼得日本必須放棄台澎之領土,當時日本是戰敗國沒資格討回房產,不過合約中,日本也沒有說台灣主權歸屬於哪一國,才又沿伸出台灣地位未定論,先聲明佔領不能轉移主權,即時美國或現在的國民黨成為台灣軍事占領地的主人,他也無法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是萬國公法最高法力效應,合約中台灣能自主權力建國,但台灣一但建國是無法面對戰力第三又如此龐大的中國,一但沒建國又發生戰爭台灣必需回歸祖宗國日本,萬國公法有一條,戰爭一起日本沒有放棄台灣主權就可以索討固有之領土"台灣",如今日本雖是戰敗國更沒資格賣武器給臺灣,被當時美國限制發展軍武,二戰後美國對日本禁武國際生效,但必須防範中國,在和約中另外衍生出美日安保條約,直到這幾年隨著中國軍力壯大日本禁武令也跟著解除,日本困龍索打開,台灣在日本要求下,就須回歸日本五島,美國也無從置啄,早期國民黨是租客,現今國民兩黨誰掌權,年年都要繳房屋稅,土地房子四週裝很多線眼如CAI.AIT,這才是真正舊金山和約整個面貌, 因這合約有49國簽約生效具有萬國公法之法律效應,阿是懂了沒。

  • @ye5698
    @ye5698 2 роки тому +2

    這國史館館長就是民進洞現在的主張,騙台獨但不敢獨。哈哈哈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憲法就等於有台澎主權喔 陳 也太好笑了 要不要憲法寫個地球兩個字啊 地球都是你們的主權 寫憲法就不會與事實不符喔 主權移交文件拿出來啦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陳 你說不承認就不承認嗎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日本降書 是停戰協議 本身不是國際條約~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所以可以不遵守?

    • @love-success
      @love-success Рік тому

      @@kaichang2059又沒有包括領土主權轉移

    • @kaichang2059
      @kaichang2059 Рік тому

      @@love-success 降书第一句话就包含了领土转移。

    • @love-success
      @love-success Рік тому

      @@kaichang2059 《開羅宣言》:為戰時意向聲明書,只表示參與國的意向,即使具有條約的效力,也無法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力。
      《波茨坦宣言》:為戰時意向聲明書,只表示參與國的意向,即使具有條約的效力,也無法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力。
      《降伏文書》:為停戰協定,法律上只有讓簽署者「暫時」停止戰鬥行為的效果。現實上隨時可能因為任一方重啟戰端而失效。由於是暫行措施的性質,不可能產生移轉領土主權、永久確立領土歸屬的效力。
      一份國際文書即使符合國際法上關於「條約」的定義,該文書能產生的法律效力必須以參與者的認知為準。
      《開羅宣言》無法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力,因為參與者都知道這只是種表態。
      《波茨坦宣言》無法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力,因為參與者都知道這只是種表態。
      《降伏文書》無法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力,因為參與者都知道這只是讓雙方暫時停火的停戰協定。

    • @alpha7192
      @alpha7192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kaichang2059 降書並沒有領土轉移喔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主權論興起,全世界都是主權獨立地區,這是強而有力的主流論述,每個地區皆有獨立主權,主權可以獨立、分割、繼承、合併…。包括戈蘭高地.台灣...都是主權獨立地區。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未給任何國家,台灣變成主權實質獨立地區,台灣主權早已實質獨立了。現在是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獨立地區的國籍別未正名狀態。美國的未來戰略將走入主權論述。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美國的台灣主權象徵法就是承認台灣獨立主權的使用權,就是等同承認主權獨立的台灣國籍。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是喔 請問主權移交文件在哪 沒從盟軍那裡取得主權移交文件 怪不得世界上沒人承認台灣是一個享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自欺欺人是沒用的 請出示主權移交文件~

  • @薩婆
    @薩婆 Рік тому

    還繼續惡作。不改的都是毀滅有份!

  • @小巡-n2r
    @小巡-n2r Рік тому +1

    很爛的質詢,根本不讓人說,我實在很想聽官員的看法而不是委員看法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一個中國原則,就是聯合國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政府,並未確立中國主張對臺灣擁有主權。
    一個台灣原則,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台灣人民擁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就是維護一中主權。
    「維護中華民國台灣代表權」,就是維護一台主權。
    「維護中華民國軍事佔領權」,就是維護一台主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要解決「中華民國定位」問題,必須解決「中國第二共和」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問題。
    改朝換代的「中國第三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無法擁有蔣介石武裝部隊取得的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聯合國2758決議,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政府,屬於政府承認。中國共產黨必須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能進入聯合國繼承中華民國"政府"的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你最後說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席次
      中國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法人格 又那個政權爭取作為政府代表中國
      沒有代表權就不會有代表政府 不然就是政權的屬性而已
      國際沒有人會承認政權的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國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那時的中國和中國人民尚未取得2戰的中國權益,中國有2個軍政府(國府及中共)都無權參加及簽署舊金山和約。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中華民國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改朝換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法擁有中華民國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舊金山和約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中國和中國人民取得享有舊金山和約第21條規定享有第10條及第14條甲款2項所規定的中國利益。聯盟國承認的中國合法主權代表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共。中日和約1952年8月5日生效。中日和約是被舊金山和約第21條授權享有處理領土、戰爭賠償、財產、人民等的中國利益。中日和約第二條承認了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的規定。雖然中日和約第四條廢除了馬關條約了,中國及日本卻已無權決定台澎前途歸屬了。也無法讓臺灣回歸屬於中國了。聯合國2758號決議是舊金山和約第21條的中國利益的政府承認,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聯合國憲章第3條的聯合國之創始會員國及第23條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中日合約沒有娑及1895年的馬關條約喲
      再來舊金山條約明定 另外沒簽署的國家 可以自行與日本簽署合約 但是不得超越舊金山條約的內容
      你很多都說錯 2758決議 不是繼承而是取代 取代 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權 從頭到尾 創始會員國一直以來都是中國這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法人格~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台灣不能獨,因為中共有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聲索權,可以侵略台灣。
    台灣不能統,因為美國有舊金山和約及台灣關係法的授權,可以保護台灣。
    中國正是因為没有台澎主權,所以他只能堅持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聲索權而已。
    當台灣躁進制憲正名,破壞了舊金山和約的授權現狀,那麼中國才有權聲索台澎主權。
    只要台灣維持現狀,維持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獨立現狀,那麼,中共武統就是侵略。

    •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中國流亡政府在台灣地 2 роки тому

      超沒水準的人 一次留言這麼多則 而且還胡說八道 從不從實務的國際法慣例去對照 都自我在解釋 超無恥的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開羅波斯坦只是意向聲明性質而已 而且同盟國全體成員最新的安排在舊金山條約裏~
      台灣沒有統獨問題 台灣只有要不要遵循國際法住民自決建國而已~
      波斯坦開羅只是意向聲明性質 3國地下自己喬利益 你把其他40幾的同盟國當空氣嗎 所以才有最終整個同盟國對於台澎的最新安排 舊金山條約~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唯一,只有一種,就是台灣制憲正名獨立,破壞了舊金山和約的授權現狀,這時中國才有權可以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的約定聲索權,啟動反分裂國家法聲索台澎主權的。中國沒有取得台澎主權,中國武統台灣,就是自己破壞與同盟國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約定,以及中美聯合公報的規定,那麼中國同時將失去聲索台灣的權利。

    • @rod7649
      @rod7649 Рік тому

      中華民國在改名也不會從法律屬性上改變是中國的政權之一
      如同你的孩子改名 他一樣是你的孩子 本質是不會變的
      1中華民國是盟軍授權軍事佔領代管 國際法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規定 軍事佔領下 不得併吞領土 就算改名一樣是盟軍授權代管身分 正名制憲是行不通的
      2國家正常化 更不可能 因為台澎上面至今沒有國家存在 因為中華民國法律的本質是政權而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華民國只是黨國體制 並不代表是國家 國際上 與中華國中共國建交的國家 都不會說或承認這兩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他們本身是政權屬性 只是由誰來代表中國這個主權國家(國際法人格)
      你不覺得全世界怎麼中國兩政權都會冠國字且與其他國家都不同嗎 因為中國至古以來都是獨裁體制 以前是家天下 他們搞黨天下 所以別黨國與國不分 說明了中華民國政權的法律屬性 國家正常化根本不可能 國際更不會承認 台灣問題是國際法遺留下的問題 要解決只能遵循國際法自決建國才能解決問題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台灣是屬於聯合國憲章第77條規定下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也是第77條規定下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台灣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8條託管制度之規定。卻沒有被美國提出託管統治。美國沒有處理台灣的地位歸屬,只是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並通過台灣關係法承認中華民國及接替的台灣治理政府是合法代表台灣的政府。聯合國憲章第107條不取消或禁止二大戰中負行動責任之政府之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所以,台灣的軍事佔領時期尚未結束,只是託管制度沒有展開,或是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也可以由美國依據第77條提出台灣託管及第76條趨向自治或獨立。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中華民國被滅亡4次
    1949年,內戰敗逃,中華民國失去大陸主體,大陸治權代表已亡國
    1971年,中華民國被驅逐退出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大陸主權代表已亡國
    1979年,與美國斷交,中華民國的台灣代表權不被美國承認,已亡國
    1991年,中華民國的台灣治權被李登輝修憲移轉給代表台灣的政權,已亡國

    • @chuyingkuo9619
      @chuyingkuo9619 2 роки тому

      您這幾句話是亂扯一通,台灣政府從1945年起一直都自稱中華民國,死了早該換名字了,哪有死四次的? 國際不承認不表示中華民國不可以自力更生。
      中華民國取得台灣主權從1945年美國軍艦和軍機載送中華民國軍團來台灣占領就開始,而在1952年8月中日和約生效代表戰爭狀態正式結束時畫下主權轉移圓滿句點。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時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二十幾年了,只是美國的一中政策不能承認中華民國,改成台灣保護法而已。
      李登輝即使修了一百次憲還是在中華民國的政府體制做的事,中華民國還活得好好的,改成台灣國的話中共就有理由打過來美國也愛莫能助,中華民國是護生符所以要感恩請珍惜。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chuyingkuo9619
      法國歷經帝制.第一至第五共和,也沒有換名字啊,為何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需要換名字呢?
      蒙特維多公約》主張它國是否承認不影響主權國家的存在,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自力更生與國際承認有何關係呢?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中國無台灣主權,台灣不是中國收回的,中華民國哪有取得台灣主權呢?
      美國打敗日本,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中日和約生效代表戰爭狀態正式結束是依照舊金山和約第26條的兩國和平授權的。
      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承認了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承認舊金山和約第2條的(領土放棄)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哪有畫下主權轉移圓滿句點呢?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chuyingkuo9619 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哪來的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時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二十幾年了?
      美軍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杜魯門說: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必須歸還竊自中國之土地,東北、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依據這些文件,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已經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美國以及其他盟國接受中國在台灣島上行使權力。這個中國是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改朝換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法擁有蔣介石取得台灣的軍事佔領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chuyingkuo9619 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是依美軍一般命令第一號茲令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而能播遷來台的,不是一中。中華民國的大陸主體早已亡國了,是不被"台灣關係法"及"聯合國2758號決議"所承認的政權。台灣關係法將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擁有的軍事佔領權移轉給台灣治理當局了,改由台灣治理當局代表台灣。李登輝修憲後,你認知的中華民國憲法被明定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只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有台灣主權的使用權,及有國家統獨的公投自決權。

    • @真相覺醒
      @真相覺醒 2 роки тому

      @@chuyingkuo9619 李登輝修憲,變更中華民國的政府體制:
      1.廢除代表中國的國民大會,將治權和平轉移給代表台灣的政權
      2.治權領土涵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不包括「大陸地區」。
      3.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