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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墊載電箱被攔查!拒酒測警「沒收鑰匙+拉車」 騎士怒:我沒犯罪-全民話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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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4 чер 2024
-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警察維護社會秩序天經地義,然而卻也因此跟民眾爆發衝突,進而衍生出「執法過當」等爭議言論。6月25日下午位於高雄新興區,一名騎士載著電箱騎車,因停車不穩被警方攔查欲進行酒測,騎士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為由拒測,結果員警突沒收騎士鑰匙,兩人在路上口角爭執,員警更出手強拉騎士後照鏡,事後被騎士錄影PO網控訴。
創作者: / @gishitaryo
完整影片: • 笑死!警察犯罪實錄,01184警察強制、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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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www.ftvnews.com.tw/news/de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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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被無故攔查很不爽,但這麼熱的天…我情願吹10秒回家吹冷氣。有那種力氣在這邊吵15分鐘…我也是佩服😂
就吹嗎?你沒喝,怕啥
上地檢,慘,很慘,上面,跟慘
叼民 2個字 丐😅😅😊
@@user-vq3ov1oy3k 警察國家吧!還是共產國家!跟冥禁黨一樣囂張!沒違規也不是嫌疑犯現行犯!為什麼要給盤查!你沒搞清楚吧!
@@user-hy9td2xt9g 是沒錯!但這種侵犯人權自由的警察也該被檢舉!查辦!甚至重新被教育!因這樣的警察水準太低落!難怪台灣會這麼亂!還不如去多抓幾個詐騙集團!
看起來是專業的還知道3樓刑事組
說真的這騎士如果真的去6組偵查隊(刑事組),更站的住腳!
這應該是常去報到才會知道吧!說出來唬人用
@@user-xk8sk6xh1i 專業挑釁警察也是
@@user-gw7xq4yk9l 挑釁警察是不對的,但挑釁有牌流氓是沒什麼問題😆
@@user-xk8sk6xh1i法律系也知道啊
盤查要有合理的理由,而這個合理的理由要足以構成安全或者犯罪等疑慮才得以進行盤查。(例如開頭提到的搖搖晃晃,是否有可能飲酒後上路)基本上這是一個合理構成盤查的條件。
除非警察今天什麼都沒有表明就直接要求盤查你,若是這樣民眾得以拒絕配合。但無論如何警察可以請求支援,不要主動伸手拿鑰匙!不然有贏面也被自己搞輸。
很奇特的是 我第一次遇到要拼法條拼到後面在量自己車子部件的角度的😂😂😂
搞得好像2個小朋友吵架。
A:你看,被你拉壞了。
B:那有?我不會賠你啦。
這是???哈哈哈
阿就一個要對方配合 一個不配合😂
那有?我還這有
超好笑 這兩個越看越像歡喜冤家😂
大家認識警員
找理由不放你走
如果騎士真的有違規,警察最後為何離開?心虛?之後還會魚肉多少人?
@@user-yr8ku5gf2t 爛就是爛,習以為常
警察加油
我記得只要他放的電箱寬度不超過幾公分 就沒違反行車安全 而且警察檢查酒測 需要先擺攤子
有些警察常常看到工人騎車,就會下意識覺得有喝酒之類的,然後就會攔下來盤查!之前我在永康就是這樣子,說我打方向燈太久然後攔我下來....😂
@@user-jy1ud8io8z不用在那邊起哄改天就換你被檢查了。
警察可以在毫無根據情況下強行奪走車主的車鑰匙?
員警本身有沒有關係到強制罪這條?
什麼叫做腳踩在電箱上,差點跌倒,就是酒駕嫌疑?
車主有貴重的物品,靠腳去踩做固定,防止騎乘機車貴重物品從腳踏板中滑掉,這樣到底是需要什麼樣理由?
難不成是要車主,一手端電箱重物,再單手長程騎機車?
不是員警的任何執法都是合乎邏輯跟合法的,莫名其妙強制攔下民眾鑽些荒唐理由來取締的也見過,有些員警執法過當還會腦羞,我也是看很多了
員警可以腦羞從起初要去刁車主腳踩電箱維修駕駛的方向,硬是扭去往酒駕的嫌疑見縫插針?
借題發揮,小題大作,再見縫插針
台灣員警讓現在的民眾觀感不佳,真的不是沒原因
@@user-rt8lf8oy6v 也有菜鳥警.會挖坑給你跳..目的就是把你帶回警局
其實警察是打算要過肩摔的❤
然後再想辦法用莫須有的罪名告妨礙公務,
再來長官就會說幹得好你業績達標了!
再來騎機車腳不放在踏板上面是要放哪裡?騰空?飛行?
再來警察有固定的那幾條法條不懂還要硬拗!就有點太過分了。
🤔🤔😅😅😱😱😭😭😡😡
@@user-uo8lh3mw4q
有喔,然後你拒絕他執法的理由,他又要腦羞用妨礙公務來脅迫打壓民眾,明明就是根本沒根據的扣帽子執法無中生有的去強行用非常細微的規則來論定某一法規好誣陷民眾的取締,甚至有意圖性的惹怒民眾,抓語病再強制以侮辱員警來搞民眾,以上這幾種情況對於現在的菜鳥員警時的有意弄民眾的情況時而常見
@@user-uo8lh3mw4q
對,都以妨礙公務來濫用跟脅迫,我現在都學聰明了,自己要是好端端的莫名其妙的被員警亂攔無故的被員警無中生有的話,我遇到就是直接先開啟手機錄影,免得員警在那邊亂編,有些年輕員警脫掉員警制服以後,也只是換回一般8+9的模樣
並沒有多高尚,只是巡邏時總藉由制服的名義在狐假虎威而已,所以大家要是遇到員警執法不合理的情況不要畏懼那屁顛點的不配合所脅迫的妨礙公務名義要扣回警局,警員沒實際有利證據,那可以處理這樣的投機取巧員警執法或取締不當,這也是民眾的權益
拔鑰匙?吉強制罪了啦
被攔查人請警察叫支援 警察不敢叫就知道他沒喝酒了 只是故意刁難啦⋯⋯什麼東西
想找台階下阿
關不敢叫屁事?,不懶叫啦
因警察四等特考,大都考選擇題 ,對法條可以說不熟!
先請該警察開給民眾異議單,並請警員提出全程影像!
如警員無法提供全程影像,請民眾依法提告!
@@user-of4ih5eu5t 故意刁難的證據?
有甚麼好叫支援的?
有沒有去地檢署提告的後續結果?
不敢啦
去被檢查官凶一下就會醒過來的鯛。
@@albert09818 真的 一看就是沒被檢察官洗過臉的
不用去提告 光這部就夠讓流氓警洩氣了😂
臉整個超黑 有夠好笑 後面想討又只能摸摸鼻子逃
@@monoyako2540 想太多,官官相衛走到哪都一樣。
書面文字很會打。
就只是一堆單純坐在冷氣房 看著電腦螢幕的廢物而已。
想看告後續
假設這警察有足夠理由懷疑這騎士有喝酒,那他後續沒有繼續追究並實施酒測 啟不失職 , 明顯就是找渣 , 警察自己都說腳放在電箱上才不穩 然後又硬要說喝酒 , 呵呵
很明顯,警察就是找碴阿,明顯要激怒車主。
真的!以後要酒駕的時候只要腳踏板放東西,就會有一群天真可愛的小朋友覺得是被冤枉了😂
帶風向真是好容易的一件事阿😂
說詞矛盾,警察站不住腳
行車不穩 認定為你有酒駕或是吸毒 很正常 因為不符合正常人行為 警察本來就可以 盤查 拒絕酒測 直接開單 9萬
@@user-xj2xb3yu6k真的,原來這個方法有用,警察真的什麼都沒做就走了
有後續嗎?
人在公門好修行,這個警察雞腸鳥肚,欺善怕惡,我只欣賞去抓通緝犯的警察,不要欺善怕惡思。
現在有嗎?
警察都被報警力不足了。
廢話,都在要開酒駕還可以亂搞亂開的反正申訴也有法院挺。
當然警力不足,爛就是爛。
執法者自己站不住腳
腦羞成怒,
我只覺得這警察只是覺得騎士騎車安全性有問題,才攔查的,因為警察攔查的標準大致上都是違規或是安全性出問題的,例如蛇行,搖搖晃晃的,或是一些違規停車超車等,這位警察應該是因為資歷不夠深,所以他遇到這種刁民的時候,情緒勒索的時候應該呼叫支援而不是跟對方多做爭執,而且這民眾確實有動車,警察攔查有職權行使權力,你未經過他的同意離開,它可以合理懷疑你佢檢是藏有毒品或是酒駕
就沒有啊!行車很正常喔!
貨物沒有超出車身,基本上不違規,但民眾時間浪費在這件事情上,如果警方是這段時間是出門抓違規要交差,也要找有明顯事證來處理,這樣用吵架的方式,後來又不了了之,我看了也覺得像是一個玩笑,第一點,警方態度要穩重,且不要一直去碰觸民眾的財產,反對自不利,也不要跟對方比法條,如果自己理虧就放行,因為以後的路還很長,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需要警方,所以只能說有點擾民了
其實警察並沒有理虧,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警察注意到駕駛人騎車不穩,是符合(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的規定,可以進行身份查驗及酒測是符合法規範的。
再者,駕駛人不接受身份查驗,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警察可以裁處三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對於違反社違法而堅不陳述其姓名、住所者,依社違法第42條可以逕行通知到警所,不服通知者,可以強制其到警所。
所以是警方不追究或法條不熟悉,否則駕駛人會被裁罰。
@@collagen7927 笑死 理虧好嗎XD 完全不符合你說的任何一條欸
@@collagen7927 這廢物警察不敢開拒測就是因為是找碴阿XD 真酒駕最好會放過這明定的 高額業績 拉
@@collagen7927不好意思 客觀的定義有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到哪裡呢?從這影片看不出來會有什麼危害,如果真的有行車不穩也可以調監視器與密錄器事后開單或到案說明吧?!他最後也說可以配合酒測 只是如果沒有要進行法律途徑的反擊這樣 警察如果真的確定民眾酒駕可以直接一口咬定說好阿?從這裡可以看出是警察怕了不是民眾怕了
@@collagen7927 我看他在電箱沒有超出車體跟規定啊,行車不穩的事實要客觀影片佐證,不是主觀說不穩就不穩.依法盤查才有後面拒絕盤查處法之適用.警察不依法盤查可能涉及妨害自由,強制等罪.
公民本來就沒有義務隨時提供身分信息(個資)給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則有法定義務要確保其行政行為的行使符合所有法律的規範.
若有這情況發生,請民眾打110申訴。不用跟現場員警起爭執。
市警局督察室😂
不懂法在胡扯,笑死人
分享出去
我也遇過 我停路邊 沒違規 警察 只是懷疑你沒駕照 就直接盤查 攬完盤查後 確定我有駕照 警察補上一句 只是要認識我而已 ,本人也很不喜歡 那些 警員 沒有實際違規 就只看你民眾 表情不削他人 所以盤查民眾的理由,但也有很好的警察 確實 客氣也很實在。
我遇過比這個警察更扯的,就是沒任何違規正常行駛機車,突然後方有位警察騎到旁邊叫你靠邊停,就說要進行酒測,當時我很疑問是不是我忘了戴上口罩(疫情嚴重當時),但我也是就照做酒測後沒事,那位警察就先行騎走,然後我後騎往前又看到那位警察把停紅燈的騎士都攔下酒測,我才發覺原來是欠業績在亂槍打鳥。笑死...
我還看過有警察在監理站附近不斷盤查就是為了抓無照駕駛
但是問題是那些人就是要去考駕照的...
@@user-uc6db6hm1f惡意刁難百姓的黑心警察
你這個小事~我去年被躲在暗處的警察~利用交通陷阱開單~我當下被攔客客氣氣~還是硬要開我單
後來我申訴監理站~結果我是對的
申訴監理站前還有去找議員~結果是沒啥用~
議員當下打電話問警察局長~然後說那是警政署發佈的特別任務
搞笑的是警政署發佈的特別任務~就是要警員去找業績啦
結果警察自己開的單還是烏龍單🤣
@@user-uc6db6hm1f
沒有駕照就是不能騎車,要去考照可以請家人、朋友載
所以要去考照就可以無照駕駛嗎?
@@user-jb7bq3iv8n 那請問路考怎麼辦
警察表示:本來想賺刑事妨害公務的業績
督察室表示:沒看過這麼蠢的警察
沒錯,一點都沒錯!扯!
是做錯程序,如果換別的警查就不一樣
唉!
事後被騎士錄影PO網控訴,我也看過YT,警察踢鐵板,警察顯然法條不熟,依法論法被修理得很慘,最後還說我不會賠你~真的不陪你(溜之大吉)~警察權力很大可以解釋法律~ua-cam.com/video/ijsIy_U5AFI/v-deo.html
後續發展?
好番
唉⋯
沒證據說你不穩就不穩!載個電箱就不穩,那麻煩前面載小孩的都給我攔下來,一堆老人綠燈起步搖搖晃晃的都給我攔下來。
今天如果騎士是對的那就是警察違法攔查,如果警察是對的(但是你跑掉了)那就是怠忽職守。不管哪個都是你有問題啊!警察大人
就違法攔查還硬要給人酒測 這是擾民啊
而且警察沒戴口罩應該容易聞得出來是否喝酒
要證據 才能執行後面問題
他那隻指揮棒就是酒測器了 要是有喝酒 走到你身邊就偵測到了 閃燈加警示 根本不用你吹測😂
警員承認盤查不用理由😅。支持駕駛告到底 這種警界的拐瓜劣棗必需揪出來
應該是能告,強制罪,拔鑰匙就錯在先了!
這個警察有問題 還能執勤喔 該開除了吧
@@habo810 沒錯,這個警察有問題,
結局呢
我國警察執法一定要重新檢討執行的方法方式,絕對不要像該警察一個人執行,一定要呼叫支援,若是如此單獨執行勤務的,歸來後一定要予以懲處。
這真的~單獨值勤隨意攔查都不怕哪天被襲擊喪命~事後又舉國譁然
你警力太多喔?
這個警察破壞了我對人民保母的好印象。
是 高官保母 專辦人民
整個就是很奇怪的處置,警察說拒絕酒測就要開單,結果不敢開,騎士要求他請求支援,也不敢叫,反而最後是灰溜溜的離開,整段看下來就是明顯知道自己理虧又拉不下臉的反應,說的那麼有把握,就給騎士強制下去就對啦,申訴等申訴再說,法官會給出仲裁的
警員法條不熟啦,
依大法官釋字535、699號
因用路人有駕行交通工具不穩之樣態而依法攔停並進行酒測。
如不配合酒測當下,警員應告知其後果。
開單結案!
535是不能隨機盤查,行車不穩根本不是盤查的理由,況且民眾也解釋不穩的理由,因此不得盤查民眾!
@4311tth
你說的沒錯!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乃警察之任務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酒測: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參照
是駕駛人有依法配合酒測之義務。
而主管機關已依上述法律,訂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警察對疑似酒後駕車者實施酒測之程序,
及受檢人如拒絕接受酒測,警察應先行勸導並告知拒絕之法律效果,
如受檢人仍拒絕接受酒測,始得加以處罰。
這個要去投訴才對
前鎮街派出所警員都敢當街結夥搶劫了,這不算什麼啦!
@@wahaha20111 警察國家快來臨了嗎!
@@gishitaryo有完整影片嗎?
加油!
以後在路上看到警察騎車或開車馬上拍照,發現警察騎車開車管他穩不穩立即報案,在追蹤是否有立案處理盤查酒測,沒有馬上檢舉吃案
想看法官如何認定何為不穩???
組織犯罪學校畢業的就很秋!?
這回合 我站在民眾這邊 警察權力不該被濫用 應該要依法行事 沒有拘留 問盤查理由也講不出來 為何限制人民行動
只要有嫌疑沒收鑰匙可免去追逐安全與轎車機車騎士的傷害
惡警刁難老百姓,如果是有喝酒講那麼久就聞到了,載個東西都要無緣無故攔下盤查,真是比流氓惡質。
你在現場喔?幹話一堆
既然停車都差點跌倒了 哪來的"無緣無故攔下盤查"?
某位男星因為代謝差 還是在十幾個小時後 被測出酒駕 的新聞還熱著!!
體內怎麼聞出來?
所以也可理解為刁民流氓嘴秋警察 才有後續啊!!
@@mausan661107警察沒錯最後幹嘛離開?
@@Wishdhdjsxj-nc8zv
惡警,不適任當警察
摩托車騎成重機腦
這個警察很理性能曲能伸,不會因為面子而魯莽,😊。這才是我們要的執法人員。讚!
這警察真的表現不錯😊提前警告 以免他鑽縫擦撞別人
又自以為技術一流 支持他的
兩輪就是要有報應跟他擦撞 才會知道警察得好😊
既然看到他騎車不穩~
就直接說蛇行~危險駕駛(現行犯)進行盤查就好了
拒不配合就直接妨礙公務了
所以這警察也很有問題
很有可能就是被拉停才不穩
所以才想不出理由盤查
想知道後來這位警察有沒有被告或被懲戒?
為什麼盤查的理由是:腳放在電箱上面???
警察可以要他出示證件駕照,看看他有沒有考過駕照啦,若有出示就應該讓他離開。
而酒測臨檢這個問題,要設臨檢點才行攔檢。
要先滿足警職法第六條的規定,才有需要出示身分證,警察其實不能任意盤查人民
建議這種情況,感覺雙方都很強勢,最好的方法是打110或警政署督察室,請第三方來主持公道
民眾有要求警察叫支援啊,結果他也不敢叫……基本就是無理盤查了。
@@user-ij4ev5bk5f 不是無理盤查,只是民眾懂得行使自己的權利,警察法條熟業務不熟XD
台灣警察到場通常也是幫自己人啦
像類似這種案件,直接去地檢署申告員警妨礙自由,讓警員去跟檢察官說明理由。
因為我們對於警察對於一般民眾執行酒測前,沒有一套酒精清醒測試的初判程序,這就是法律規範的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兩造雙方在大馬路上進行無效對話,爭執的點皆有合理與不合理之處,最後不了了之,最後放在網上讓普羅大眾依照個人的看法和想法來說法。
我今天先告誡你
員警最後的頑強
理虧就理虧最後還想要保留一點尊嚴😂
其實警察並沒有理虧,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警察注意到駕駛人騎車不穩,是符合(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的規定,可以進行身份查驗及酒測是符合法規範的。
再者,駕駛人不接受身份查驗,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警察可以裁處三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對於違反社違法而堅不陳述其姓名、住所者,依社違法第42條可以逕行通知到警所,不服通知者,可以強制其到警所。
所以是警方不追究或法條不熟悉,否則駕駛人會被裁罰。
@@collagen7927 駕駛沒出示證據 也不配合盤查
怎麼還放行😂😂😂
還有員警還嚇唬要開罰拒測9萬怎麼也不開了🤣🤣🤣
還有駕駛要求員警上銬逮捕員警怎麼也不敢😂😂😂
這麼說就是一個菜B裝腔作勢
@@user-iz6wh6yl3z 因為還不符合逕行舉發要件
@@collagen7927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99號:所謂「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例如車輛蛇行、猛然煞車、車速異常等。這以上都沒有,亂盤查是有問題的。
@@collagen7927 這廢物警察不敢開拒測就是因為是找碴阿XD 真酒駕最好會放過這明定的 高額業績 拉
其實就不用盤查,直接給他一張罰單就好。
機車裝載物品有貨物不穩、脫落、掉落,行駛有危險時,處3,000-18,000元罰鍰,並禁止通行或當場改正。
.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對啊,這警察為什麼不開?是有什麼隱情嗎?
有脫落、掉落 ???
@@joshw9855
因爲他(警察)背不出來這一條😂
@@tsu3556
不穩!行駛有危險!警察有說過了,你沒在看嗎?
呵呵,說你不穩就是不穩
要件一個都沒成立,只看到關鍵字就想拿法條來用
下次你面前三寶鬼切,煞車車頭偏一下
把你鑰匙拔走,要你接受盤查出示證件酒測,看你是不是通緝犯還是顛覆國家罪
怎麼最後就這樣走了?一開始的氣勢???
可能請單位督察或局長了解情況,再不行找立委
沒頭沒尾,影片沒有放全部。 老實說,這警察看到這騎士騎行不穩,懷疑有酒駕。 不能酒測這騎士??? 那我還真的覺得,警察公權力太小了。 這騎士沒放完整行車紀錄器+不敢酒測,個人是挺這警察(因為他有懷疑的理由,並且這警察直接表明沒酒駕就可以離開,不像是找碴)。 今天要是真的行的正做的直,警察找碴又如何? 沒喝酒直接酒測完,警察也不能拿你怎樣。 這讓我想起學生時代,有時候上學校門口會有訓導主任,隨機檢查學生書包,看有沒有學生代違禁品(香菸、刀、掌上型電動、毒品等等),這不是很正常嗎?? 警察這種保護人民安全的公務員,本來就因該要有基本的公權力。
警察自己站不穩立場,要知道,時代不同了,不是每個人都是順民啦,只能說可憐的菜鳥。
警察: 因為你腳放電箱,行車不穩....【盤查你不用犯罪喔】
這的確就是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了,本來就可以進行檢測,這個民眾做了吃力最不討好的事情,可憐
本來就不用犯罪才盤查,警察職權行行使法去看一下好嗎法盲
@@tyrekechen3901 我連警察執行法的法條都貼上來也沒用,刁民就是堅持自己沒錯,警察惡意攔查。
@@tyrekechen3901他考試都考60分,低空飛過那種
為何沒有實施酒測和盤查身分證件呢?嫌犯不能無故拒絕盤查,除非證明那不是真的警察,隨便放行也是一個疏失喔
警察攔停盤查的原因要客觀存在的事實,例如,機車載物錯誤,車體改造變更。像騎車不穩,沒走直線,這種摻和個人主觀意思的攔停,應以安全,健康的關心照護為主,而不是盤查。在攔停了解中有新的客觀事實呈現,才能進一步進入盤查。
一般人會背法條???
應該是想考警察考不上,所以跑去做水電工。。
@@feifei4516喜歡騎車到處走走就一定要當水電工?
@@gishitaryo 這要問你阿嬤啊
@@feifei4516 我問你媽媽好了
@@gishitaryo 問你阿公也可以啊.....
難道你家人都沒大腦..還得問別人?
合理懷疑駕駛人是不是有什麼隱情
駕駛人本來就有權利拒絕警察無理由的欄停及盤查 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知道 頂多就是就是開單罰錢 其實警察告誡一下就好了 不必要弄得雙方都難看
@@user-cl4fy7ot5x頂多就是?,怕你不繳
@@user-cl4fy7ot5x 照這樣的邏輯 警察廢掉就好啦 每個人都可以拒絕盤查 通緝犯也可以 這社會還需要有公權力嗎?!
@@user-cl4fy7ot5x 何謂無理的理由? 你認定的?
對了,還有幾個影片是偷拍在意淫的
(說明欄有這人頻道)
哪一個分局的?
新興分局吧
這個騎士太強了😂😂😅
怎會那麼多人認為警察不能攔檢啊,你有行車不穩就能當場制止你操作交通機具,攔檢不出示或拒絕提供身份,警察就能帶回警局調查身份
支持警察
人民的基本人權
與警察執法權
權衡兩者孰重孰輕
為了防範
公權力迫害人民的可能
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
優先於保障警察執法權
建議你找看看你的說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支撐
若能記得憲法第8條和刑法第304條那就更好了
就我所知的範圍內,你的說法恐怕有誤
行車不穩就能當場制止你操作交通機具
並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內
ua-cam.com/video/T7qzcev4s5g/v-deo.htmlsi=0p_LByhwnmsWPRmS&t=362
騎士當事人問:(依據哪條法規…說我違法,要攔查我?)這警察卻完全答不出,明顯站不住腳。最好隨意攔查人說不用出示證據,那是攔查心酸的嗎!這警察根本胡說八道,那是(路邊設立攔查臨檢站)才不用證據,個別攔查理應出示相關依據!不然每個警察都這樣隨意攔查路人,然後不用提相關依據跟證據,台灣不就成了警察國家,還得了。這種沒涉及違規事宜,本來口頭告誡就可以了,當事人沒有涉及違規,警察是依據甚麼要盤查?這警察強制罪/侵害人權都犯了。
@@user-zi8dq6du6l 哪有什麼侵犯人權? 如果都要有犯罪的行為才能盤查 那罪犯交給你來抓就好啦 講的那麼容易 多少通緝犯是看起來人模人樣的 也沒有違規行為的騎在路上 這時候不就是需要靠警察的經驗嗎
@@user-vo1rp2xk4s 我真不覺得這警察有經驗
@@user-vo1rp2xk4s 警察要實行個別盤查,是要有相當懷疑依據跟證據,你懂不懂。不然每個警察都像他這樣,隨意抓路人,說要盤查,還得了!之前就很多案例,警察隨意攔查路人,都被公幹(執法過當)你不知道?這警察,一下說人酒駕,一下又說人是通緝犯,這種沒有事實依據亂指控,豈止侵犯人權,還涉及公然侮辱!咱是法治國家,不是警察國家OK。
@@user-zi8dq6du6l 瞧你拿警察國家的大帽子隨便扣 多簡單!你是時空錯亂? 誰跟你警察國家 台灣已經民主化多久了 你不知道嗎? 還是你骨子裡很懷念警總復僻?
@@user-zi8dq6du6l 那你怎麼不合理懷疑駕駛人的百般推拖 有點可疑?
因警察四等特考,大都考選擇題 ,對法條可以說不熟!
先請該警察開給民眾異議單,並請警員提出全程影像!
如警員無法提供全程影像,請民眾依法提告!
所以結果到底是? 我花了快八分鐘看兩個人在那邊大小聲?請問這段影片要告訴大家甚麼?
沒錯啊~~騎車歪來歪去 可以盤啊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沒有人騎車不穩,只有警察不穩亂衝出來差點撞到了。
只要配合酒測和身分確認就可以離開,何必磨合這麼久!浪費彼此時間
你這就是大陸人心態 覺得沒什麼
公民合法權益自己爭取 酒測了他又依你騎車不穩逮捕你就繼續說 那就跟她去一趟警局嘛
警察要依法行事 真是欠缺公民素養的網民欸 可憐法盲
我比較懷疑如果沒有事證證明有犯罪意圖或是酒駕警察可以攔停嗎?
其實這個警察就是在賭你是不是酒駕,這就是違法的隨機酒駕攔查,酒駕攔查合法的只有設點攔查。但是不是違法取決於你是不是有幾個危險態樣,蛇行、行車不穩、違規..等等。他應該看你看起來很像做工的,因為業績中獎機率高。
馬的以前當保全下班還被攔過 被問是不是酒駕 為啥要穿得跟警察一樣顏色的制服.............. 然後旁邊幾台改裝車飆過去不去攔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不懂法律別亂秀下限好嗎?
@@user-qn2ew8ms4o 那警察也要證明行車有搖晃不穩的畫面。腳踏墊上面有放東西就一定行車不穩? 在來行車不穩緣由是踏墊有裝載東西導致因此要酒測? 不要用合法事由掩蓋違法攔查。所以我就簡單一句,你敢認為你對可以啊,開個異議單後想做違法的事請便囉。不敢開單就有鬼囉呵呵,像這種在那邊找理由想幹嘛就幹嘛的警察,一律開異議單懶的辯,但可就要為後果負責。
@@x3e783jh 以後警察攔查,直接開口要他們開異議單。不想惹事的就會乖乖閉嘴離開了
@@user-rk2gj4pb4u 不敢開異議單的原因你知道還有一種可能是員警本來就沒帶嗎?
遇到警察想藉理由盤查或搜身搜車
教大家合法又舒服的流程:
詢問警察這次攔查或要我酒測的理由?
對著警察現場講我就不同意你做任何搜查的事情,並告知請先開異議單給我。開完後任何動作都不要做在旁邊錄影就好,警察如果要看你車廂或是搜身你就邊錄影邊講,我沒有同意你搜索你這樣已經違法了,切記不要做任何反抗的動作避免警察假摔或是拉你去撞他假借你衝撞員警辦你妨礙公務,警察有任何動作就趕快複誦講出來。還有不要奢望警察會提供他的密錄器給你告他,請自己錄影!再強調一次請自己錄影!
此人 樹下涼頻道 多次以違規名義 背相關條款和警察玩相同手段 及 故意違規 製造事端
這二位是道安演員是嗎???
最終到底誰理虧也沒結論???
還有下集嗎???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警察依法行政而已,一堆法盲是在高潮幾點的?
没事找事。
头盔后面有个帖纸危害安全吗?警察怎么说都有理?
真的有理,那他拒檢帶去警察局就好啊!站得住腳何必退縮?
要嘛就是警察本職學能沒做好,要嘛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你覺得是哪一個?
你有沒有看到電箱大小,你確定是客觀判定而不是主觀判定,釋字535也有規範,你確定這合法,別說法不法盲了,那電箱大小可以客觀判定為騎車不穩,那警察騎車帶工具不也是騎車不穩,易造成危險,拜託,客觀判斷不是這樣用的,釋字535也有規範到易生危害之事,這有易生危害嗎?我是看不出來啦
@@bofengchen 民眾自己都不穩了,要到真的倒了撞到別人才甘願?
行車不穩,警察有權責盤查酒測。
我覺得那是警察隨便掰的藉口
有這種警察真好😂鑽縫技術不好就有疑慮
行車不穩是一種很主觀的認定,但是蠻橫無理、強制、恐嚇顯而易見。
@@Gray4NJ 警察有主觀認定權,酒測是為了公共安全,人民有義務配合!
擾民就擾民,還義務配合🤣希望你被擾民的時候也會這樣講
是藉口酒測盤查?還是腳不穩盤查嗎? 請問騎車不穩違反哪一條? 一直意識形態強制盤查..還扯通緝一個人對付真漏氣~~
第8條
1:43
奇怪了他沒違規阿
每個不管載什麼不是要放腳踏墊
奇怪了擾民
外加缺業績又來了
@@xicco056979但是就是不能這樣盤查!去看其他律師對類似事件的說明,就是不能這樣強制盤查!
@@pc1746 我覺得,沒發生的事情,不要假設,討論假設的事,是很愚蠢的
@@jhihyuanwang6553真的!!!所以捷運帶刀帶槍上去應該也要合法的才對的!!!😂
畢竟不要假設嘛!~等到拿出來捅人的時候再抓也不遲😂
跟你的例子有沒有很合😂
果然是聰明人不用假設的!!!!~~~~好聰明噢!哈哈哈哈哈哈
@@user-xj2xb3yu6k 帶刀帶槍上 刑法上有規範,是明確的違法行為,大眾捷運法也有禁止,如果覺得腳踏版放東西不妥,可請立委立法禁止,同時不要引喻失義!
台灣的警察素質有夠差,是該適度的限縮他們的權利
這時候就不說是中華民國警察了,壞的算台灣頭上就是了
@@akanegiga 賴總統說台灣的國號是中華民國,難道是台灣共和國? 對岸叫中國,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人整天用國號在講嗎,台灣是簡稱,需要教嗎?台灣倚靠的美國,知道他的國號嗎?
靠 我之前就是因為等修車在學校外圍散步,結果兩個巡警把我攔下要證件,我當時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報了身份證,結果現在轄區警局的可疑人士布告欄上竟然有我😮
最後,警察要求的沒有一件有做就走了,代表什麼?
員警自知理虧.趕緊溜
這警察真的是、無語以對!強拗、硬拗、法條不讀好只會拗!如有酒駕,警察拿的指揮棒早就閃爍起來了!
@@user-tx8vt2tk7i 有些也是測下去才知道
警察有時候真像流氓😂😂😂 笑死!整天犯人不抓詐騙不抓 擾民最厲害👍
你懂甚麼?不懂別吵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影片中,民眾因把電箱置於腳踏板上,依客觀合理判斷造成行車不穩,易生危害,警察人員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上述三列措施。
看來你好像很懂法律?
請問我去年被一個躲在暗處~開了閃紅燈罰單的警員開單
我很配合的停車受檢~態度客客氣氣
我已經跟他說我騎行到該閃紅燈有減速慢行了
他很堅持說一定要停車雙腳著地~硬要開我單
後來我申訴監理站~監理站給我的回覆是~該閃紅燈非那路口專用號誌~是下一個路口用的警示號誌
說我沒違規可以撤單退已繳罰款,我因為有聯結車駕駛執照無白牌重機駕駛執照~當時被多開一條越級駕駛罰單
我是有去申訴獲得平反~但是我前面一堆被這警員開單的全部罰款上繳國庫當冤大頭🤣
你說這種警員可不可惡?適任嗎?
晚上約20:00左右躲藏暗處,也沒開啟警用機車警示燈就在那邊攔檢~還是自己一個單獨值勤~都不怕被人襲擊?
@@oflasho1 就事論事嘛 就影片來講不要跟我扯你之前的故事
@@user-qn2ew8ms4o 我是針對這樓開樓的大大說的就事論事阿~倒是你不是耶
難道我說的事警察不是擾民?
@@oflasho1 在講這部影片的 你扯什麼你的人生經歷
這應該不是第一次了,學會跟警察盧可以省下很多酒駕罰款,民主真好!
警察素質差
應該是台灣人太配合,要是每個人民都這樣,你看看警察敢不敢亂攔車。
確定他有喝酒?警察會讓他走?不用叫支援,一個有理一個無理而已啊😂
濫警察,丟警察的臉,大家快來看擾民的傢伙,趕快汰除。
看來又是一堆沒用不會喝酒又愛酒駕技術又爛的咖小在力挺了😂
警察隨機攔查就是像由心生
都會先找一個理由說你剛剛怎樣了,壓到線或是沒打方向燈
等理由...然後就會問有沒有喝酒!
警察小心一點多盤查可疑人是對的。台灣太多喝酒肇事的毀了多少個家庭
程序不對就是不對
警察職權行使法 規定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基於機車駕駛人不能穩定駕駛 警員可依 不能安全駕駛罪,是《中華民國刑法》的一條刑事罪名,該罪處罰酒後駕駛或吸食毒品、服用藥品駕車導致產生公共安全危險的行為,俗稱酒駕罪。 所以要求對其酒測 而機車駕駛不願配合 得開拒測單依法扣車 若機車駕駛再不願配合,並暴力抗法警員可依妨礙公務現行犯逮捕 怎麼多刁民,你沒犯法配合一下就可離開,要不配合只是浪費你的時間
問題是警察也不願意把這個駕駛者帶回派出所啊!
@@hungchihhao2008 因為機車駕駛根本不會配合到派出所,前面已經解釋過若是真心配合不會說如果我沒有犯罪通緝要怎樣,這只是機車駕駛人再跟警察博弈,警察要不要強硬帶機車駕駛回去,可能機車駕駛一身清白,警察可能吃上官司,也可能機車駕駛賭輸,被強硬帶回被發現一身通緝,警察賺到業績,結果是機車駕駛賭贏警察不想跟她賭。
@@user-vp1wq6sk3j笑死我了!影片中開始就已經是機車駕駛和警察在對峙,何來影片中機車只是輕微晃動?警察執行法合理懷疑,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生命危害者得攔查,不是你認為我只是輕微晃動,就不算可能危害自身和他人,馬路不是你開的,路上還有其他用路人,你不能穩定駕駛車輛可能造成其他人危害,合不合理檢察官認定和法官認定不是你和我,警察只是依法執行,避免你去害別人出車禍。
警察都說他腳踏墊防東西騎不穩居然要酒測他?
你自己看法條是酒醉或吸食毒品之後的毒駕罪不是嗎?
硬要酒測不是很勉強的說法
然後我到底要配合什麼?
@@user-ul2ty6kg4x 因為我懷疑你並非只是因為腳踏墊上放上電箱,所以影響你不能穩定行車,而是因為有其他因素導致你反應速度變慢導致你無法穩定行車,可能是喝酒可能是吸食違禁品,我沒辦法確認,所以要求你配合酒測驗證我的懷疑或是證明你的清白,你不配合,越能讓我更懷疑你身上有問題。
啊所以勒,想表達什麼啦!重點勒?
說話的藝術真的很重要
真的,說不對感覺就不一樣,很麻煩
這句話真的很有意思
眾人只看表面很可悲。去看看原潑 樹下涼 的YT就知道了,有些人正邪不分,看到警察就有仇搞事端,喜歡拍下影片來公審帶風向。
我也覺得有些人正邪不分
體諒一下警察吧,自己為很懂
不要用全體取代個人來偷換概念⋯難道只要當警察的都一定是好人?支持多數好警察,這種的是要體諒他什麼?
不好意思,我就是仇警
社會經驗多了就會對警察有所認識了啦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如果不依警方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測試檢定,初犯即處以新台幣18萬元的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
電單車2400,但要設臨檢站,停車受檢看板,警局長要在場,分局長不能,所以沒違規拒測罰款等於幾乎不可能。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既然都有全程錄影,為何不要公布一開始騎機車的狀況
那你要請警察公佈啊,根本沒有不穩這一回事
鑰匙可以直接這樣拿走?這是警察?我還以為是有人演
警察沒有公權力的話?要怎麼管理這個社會?
強制。
你是對的,勇敢又懂交通法規的良民,這是一位濫用公權力的不良警察。😂
有牌流氓無誤
換你去?只會敲鍵盤,到時候出事又要叫警察。每個人都在臭酸警察,以後路上違規、惡煞到處跑都不用盤查,每個人一句搜索票咧?阿不就好棒棒?有自由沒法治。現在警察沒人要當了啦,你去呀,嘴砲
@@Sto08你不爽可以不要當警察
難道只要是警察就不會做錯事?還是警察做錯事就不能檢討?明明是真對這警察的這行為,偏硬要扯所有警察下水,好的警察多的是,但這位在這個時間的這個行為,他不是。懷疑騎士酒駕,就該執行酒測,拒測就開拒測單,什麼都沒做就走,你覺得沒問題嗎?是找理由刁難騎士還是放縱疑似酒駕犯,怎麼說都很有事
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抓到酒駕。天天路上也是看工地上班。就吹吹看
看起來明顯有喝喔,不然吹一下就能解脫的事灰那麼久?
警察心虛了嗎?怎麼明明說要酒測到最後卻落跑?雙標?看來警察都是找好人欺負⋯⋯我不反對查酒駕,因為本人也很痛恨!但你要查就查到底,要就不要查,哪有你這個查一半然後後來又不查的?哪招?
讚
原來公權力可以這樣踩
是你不懂
那個條子真的很爛
@@user-jq1ju2ox7r這影片沒頭沒尾,你就能判斷對錯?
@@ergghhhfdesswfhh不管有沒有頭有沒有尾,你一個警察覺得他是通緝犯 他是酒駕犯 不拘留 不叫支援 是何居心?
公權力可以濫用?
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