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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制度"該不該廢? 魔人"蘇大媽"將入獄【說新聞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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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8 бер 2021
  • "檢舉制度"該不該廢? 魔人"蘇大媽"將入獄【說新聞追真相】

КОМЕНТАРІ • 1,7 тис.

  • @Hvczgjnnk
    @Hvczgjnnk 2 роки тому +24

    本來就該廢除
    那是警察的責任政府的責任
    然後要民眾當線民搞對立
    自己的工作不做,要人民幫忙做
    還要害人被打

  • @amychen6881
    @amychen6881 2 роки тому +15

    這檢舉制度真是危害人心。要盡快廢除

  • @Kerusa7724
    @Kerusa7724 2 роки тому +236

    蘇大媽最多的問題不在於濫用檢舉制度,而是在她很會利用故意挑釁但卻又合法的方式激起人的負面情緒跟她吵,
    今天如果檢舉制度沒了,她還是一天到晚招惹人家,為的就是讓人跟她互告,那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像她這種人就是靠著司法制度獲利的,解決之道應該是把她的名聲傳開,讓大家都學會遇到這種人如何自保。

  • @user-ku1eq5kx8q
    @user-ku1eq5kx8q 3 роки тому +17

    根本不該有所謂檢舉達人的存在,為了賺檢舉獎金,這些以檢舉他人為正職的人無所不用其及,甚至以逼車造成他人的違規,等於變相鼓勵民眾從事檢舉職業

    • @lihuasu9568
      @lihuasu9568 2 роки тому +1

      心有同感,可恨

    • @avoli3284
      @avoli3284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目前檢舉是沒有獎金的

  • @user-vt5ed7hb4c
    @user-vt5ed7hb4c 3 роки тому +29

    檢舉不應該有錢

  • @user-yd4ym4fo9d
    @user-yd4ym4fo9d 3 роки тому +16

    原本就該廢 除了酒駕 危險駕駛

  • @user-bv2or5tz8t
    @user-bv2or5tz8t 3 роки тому +6

    當然要廢除有些人無要去工作靠檢舉案件過日子。

  • @Funghi_nff
    @Funghi_nff 2 роки тому +18

    根本問題不改,檢舉制度只會誕生一個抓耙子的社會。

  • @user-vv9sg7wi9f
    @user-vv9sg7wi9f 2 роки тому +5

    檢舉制度不應該取銷,人民有監察政府,蘇大媽是個人行為,不可混談

  • @user-nt9vc9if3n
    @user-nt9vc9if3n 3 роки тому +5

    檢舉制度早該廢除了

  • @user-xx1px5cu7b
    @user-xx1px5cu7b 3 роки тому +19

    讓台灣人對立的政策從沒停過

  • @eugeneycs
    @eugeneycs 3 роки тому +373

    局長:等一下要抓一名累犯慣竊
    警察:沒問題,肅竊組出動
    局長:剛剛接到通報,有一個毒品通緝犯出現了
    警察:毒品查緝中心同仁會搞定
    局長:剛法院偵查庭通知,要我們去提蘇大媽……
    警察:蘇大媽!?事不宜遲,全局同仁立刻出動!

    • @MrTommy8599
      @MrTommy8599 3 роки тому +46

      檢察官A:蘇大媽沒出現
      檢察官B:通知戶籍地派出所提人吧,這訟棍終於可以撈起來了

    • @user-陳崇輝
      @user-陳崇輝 3 роки тому +14

      哈…,就像是:
      你們誰想報仇的,人在那邊前去抓人。

    • @user-jy9rt8ly8g
      @user-jy9rt8ly8g 2 роки тому +6

      厲害,她讓警察薯薯。。。

    • @pcorrea9744
      @pcorrea9744 2 роки тому +6

      是全省警察出動
      比媽祖出巡還紅

    • @user-dp1iz9vu4e
      @user-dp1iz9vu4e 2 роки тому

      她手只要稍微縮一下就直接開槍

  • @user-mz1xt8kj2s
    @user-mz1xt8kj2s 3 роки тому +90

    蘇大媽進牢~繼續檢舉受刑人及獄警..

    • @user-mr1is5nc7i
      @user-mr1is5nc7i 3 роки тому +7

      哈哈哈哈😂

    • @user-ti2xr9qv1t
      @user-ti2xr9qv1t 3 роки тому +3

      🤣🤣🤣

    • @jerrylin7479
      @jerrylin7479 3 роки тому +6

      受刑人可不是吃素的,監獄最痛恨這種人,敢亂檢舉他們就是有辦法搞這種人

    • @user-jh6bb2cv3k
      @user-jh6bb2cv3k 3 роки тому +3

      硬要檢舉!

    • @needeq
      @needeq 3 роки тому +9

      在裡面還檢舉,
      能走得出來嗎?

  • @yfulin5133
    @yfulin5133 3 роки тому +287

    制度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用這制度亂搞的人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роки тому +6

      認同!

    • @user-zs3lm6cw9z
      @user-zs3lm6cw9z 3 роки тому +16

      中懇。
      真的應該引以為鑒,還有很多臺灣的法律是有很多漏洞!!

    • @user-mr1is5nc7i
      @user-mr1is5nc7i 3 роки тому +5

      加一

    • @user-qk6qk5jd3c
      @user-qk6qk5jd3c 3 роки тому +22

      能夠讓人亂搞的制度 表示出問題了

    • @jimlin6425
      @jimlin6425 3 роки тому +13

      挾怨報復的事情太多,不如廢掉

  • @homsam478
    @homsam478 3 роки тому +56

    當然要廢啊!罰就要執法人員來檢舉才行也能服!

    • @user-vr4qd3ip3t
      @user-vr4qd3ip3t 3 роки тому

      檢調也曾為了獎金而栽贓,更甚於民眾,獎金先領走了,結果被告因證據不足不處分!
      太極門案就是顯例,獎金是不是追回媒體也沒有報導過。

    • @nhkuo49
      @nhkuo49 3 роки тому +1

      標準的劣幣遂良幣!

    • @user-fe9bh8yu4n
      @user-fe9bh8yu4n 2 роки тому +3

      最近看警察很少在抓違規,都是檢舉達人的影片

  • @giohyuu3465
    @giohyuu3465 3 роки тому +27

    復健診所成為了大家唯一能擊倒蘇大媽最後的希望...

  • @user-dl7ow6jr6e
    @user-dl7ow6jr6e 3 роки тому +44

    我覺得這在精神和心理有很嚴重的病了
    關了再放一樣舊病復發 仍然四處節外生枝 惹事生非

  • @audix168
    @audix168 3 роки тому +76

    如果是不實的檢舉,應該用誣告來法辦

    • @hannocps
      @hannocps 3 роки тому +7

      沒告,哪來誣告==

    • @wowowowdog
      @wowowowdog 3 роки тому +2

      檢舉不實,就核實後認定無效,浪費資源。
      誣告是另一個層級的問題,兩個不能混為一談。

    • @user-ov7sj3hu4y
      @user-ov7sj3hu4y 3 роки тому +1

      頂多多設立一個不實舉發違點
      超過三次1個月內不得檢舉
      再犯永久取消檢舉資格
      連帶家屬親友都會受影響
      畢竟這個很容易被冒用

    • @weicheng6162
      @weicheng6162 3 роки тому +2

      民法跟刑法搞清楚再來發言吧 丟人現眼

    • @AIDontsayiang
      @AIDontsayiang 3 роки тому +2

      @@weicheng6162 是刑法跟行政法吧😒

  • @qbutterfly987
    @qbutterfly987 3 роки тому +128

    員警A:走喔,去抓通緝犯喔
    員警B:蛤,先喝個咖啡再說
    員警A:好啦,那我先去抓蘇大媽了
    員警B:我像是為了喝咖啡耽誤抓通緝犯的警察嗎?出動!
    民眾: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

    • @voyager19780215
      @voyager19780215 3 роки тому +21

      員警B:A你知道嗎?恁爸忍她很久了,等一下一定要讓我給他上銬喔~最好給他機會襲警,這樣我辣椒水就可以用上了

    • @user-jz4bq2sy3s
      @user-jz4bq2sy3s 3 роки тому +4

      不廢/要警察做什麼

  • @lex9650
    @lex9650 3 роки тому +141

    檢舉本來是提升市民道德而遵守法規 ,但現在是撕裂鄰里 製造衝突 還成為奇怪的討人厭職業 ?
    本該是見義勇為 卻變成惡劣職業魔人 ,到現在還認為這制度沒問題 只能說 政府官員腦子不知道哪有問題。

    • @separate022
      @separate022 2 роки тому +6

      沒辦法,而且撇開別的不談,很多事情卻實該被檢舉的(別忘了這幾年的住宅大火),只能說制度總有人濫用。

    • @Yuanmaolin
      @Yuanmaolin 2 роки тому +8

      那些違停、丟菸蒂、吐檳榔渣汁的造成他人行車危險、環境髒亂還敢大聲嚷嚷抱怨檢舉的就是不知羞恥!

    • @user-mw4rf7bo1c
      @user-mw4rf7bo1c 2 роки тому

      沒問題? 影片不是說了承認有問題嗎?
      只是因為檢舉還是有必要,所以要著重在制度改善。
      人民沒有執法權,如果檢舉的權力沒了,
      到時遇到問題沒管道,是否要把矛頭指向警方不作為?
      惡意檢舉確實擾民,但不用無限上綱用惡意去給執法人扣帽子。

    • @s911507
      @s911507 2 роки тому

      只要不是故意造成他人違規
      然後再進行檢舉
      那檢舉就沒問題啊

    • @172potato7
      @172potato7 2 роки тому

      @@Yuanmaolin 相對的,檢舉微不足道、不影響安全的交通違規的人,也是惡意找碴、不知羞恥

  • @little-pink-nmsl
    @little-pink-nmsl 3 роки тому +26

    從被通緝到被捉捕用時不到一小時,警方表示:我好興奮啊!我好興奮啊!

  • @taudauhon
    @taudauhon 3 роки тому +276

    獎金制度改成具名公益捐款,還能堅持到底的就是真正的為民除害。

    • @x007jimmy
      @x007jimmy 3 роки тому +16

      不一定喔~除了檢舉達人,還有正義魔人,這個蘇大媽似乎還比較偏向後者了

    • @theliveabc123
      @theliveabc123 3 роки тому +20

      沒有獎金

    • @a19867567
      @a19867567 3 роки тому +19

      有時候不是為了獎金,是為了自我中心的正義

    • @lynn0230
      @lynn0230 3 роки тому +60

      不要亂誤導,檢舉沒有獎金喔,超過五成的檢舉是違規停車,多數人檢舉是純粹看不慣違規人把馬路當自己家停而已

    • @user-oy2io8wo9z
      @user-oy2io8wo9z 3 роки тому +48

      @@Orange.r 警方執法不力還要付錢去檢舉 很好笑

  • @user-og5zi6lt3n
    @user-og5zi6lt3n 3 роки тому +7

    有問題的是檢舉人,贊成如果是檢舉非事實,要檢舉人賠償被檢舉人的請假損失,這樣才能有效制止,只要自己本身不違法,不怕別人檢舉的。

  • @user-sr6ti4il9f
    @user-sr6ti4il9f 3 роки тому +7

    讚啦!為民除害。

  • @user-nb7em1jj7u
    @user-nb7em1jj7u 3 роки тому +84

    長官:去抓槍擊犯,沒有人有反應
    長官:去抓蘇大媽,員警傾巢而出

    • @user-dm1dn7qp7f
      @user-dm1dn7qp7f 3 роки тому +18

      做人太失敗的最佳案例

    • @user-pk3tc8jq4n
      @user-pk3tc8jq4n 3 роки тому +2

      哈哈

    • @Shinano110
      @Shinano110 3 роки тому +6

      傾巢而出這個畫面讓我笑很久

    • @user-ux1fs7rr9e
      @user-ux1fs7rr9e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哈哈哈,連休假員警也想立刻上班抓她

    • @user-nh1fh5sb8s
      @user-nh1fh5sb8s 3 роки тому +1

      一堆特警破門攻堅
      直升機在上空盤旋確保能夠獲取信息
      警車圍堵屋外 範圍2公里內公路全面封鎖
      然後一位毒梟笑笑開車經過

  • @user-gg8ql1ci4q
    @user-gg8ql1ci4q 3 роки тому +78

    關一百天太便宜了。應關十年以上。吃寶無代誌做,四介檢舉,有的還領檢舉獎金,堅苦別人,爽到自己。要是您北就當場共夕,太惡止了。

    • @user-pi8be1bx1l
      @user-pi8be1bx1l 3 роки тому +2

      十年太狠了 又不是殺人

    • @ccu94288569
      @ccu94288569 3 роки тому +6

      十年太狠了
      應該直接死刑

    • @user-zr5km7nt5d
      @user-zr5km7nt5d 3 роки тому +3

      關太短了,關20年剛好,檢什麼舉,跟本是吃飽閒閒。

    • @user-sh9mj2fk9v
      @user-sh9mj2fk9v 3 роки тому

      @@ccu94288569 死刑未免太很了吧!
      將她送養老閣
      養老閣是什麼,你不了解可以谷歌查詢😁😁😁

    • @theliveabc123
      @theliveabc123 3 роки тому +1

      沒有獎金好嘛

  • @user-gr1ll9df6q
    @user-gr1ll9df6q 3 роки тому +35

    很早就該廢了,在台灣車開在路上不違規太難了,莫名奇妙就被開單一定也很不爽,有次左轉壓到中間的雙黃線被後方車輛檢舉,這樣也收到900元的罰單

  • @leechris5760
    @leechris5760 3 роки тому +20

    制度當然有問題,法律條例是用來給别人作為生財功具

    • @jackblack4422
      @jackblack4422 2 роки тому

      律師也是以法律當作生財工具阿,作為生財工具也不一定有甚麼問題,用非黑即白反而會分不清善惡,重點是如果濫用而沒有制衡的方式確實是不完整的制度。

  • @s011216868
    @s011216868 3 роки тому +111

    新聞講清楚好嗎…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環境衛生才有

    • @hi2045
      @hi2045 3 роки тому +17

      帶風向咩

    • @user-nh4vs4ph5p
      @user-nh4vs4ph5p 3 роки тому +10

      看一半就發現提獎金的事情去扯交通違規的檢舉,果然還是有人發現啊!新聞媒體這種行為真的不妥!

    • @user-ne2ci4ms2l
      @user-ne2ci4ms2l 3 роки тому +1

      以前是有的但我忘了是哪一年改成沒有的

    • @rudinyu8343
      @rudinyu8343 3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ne2ci4ms2l 自104年取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

    • @user-dp6wl3kp4y
      @user-dp6wl3kp4y 3 роки тому +3

      擺明就是帶風向要廢掉檢舉制度
      或是讓上位者有利可圖

  • @user-ds5zx1zd2c
    @user-ds5zx1zd2c 3 роки тому +62

    在路上看到了不宜不正確的行駛行為會告知提醒或教他對的方式!到處與人為善而不是損人不利己!1政府的交通教育,2考照從新制定太簡單考取了!3道路規劃更正確更嚴謹,重罰以遏止不守法的!

    •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2 роки тому +3

      守法的人上路就會守法,不守法的你跟他講一百遍都沒用
      還可能被對方拿球棒打,還不如回家影片剪一剪檢舉

  • @user-od5be2ly7i
    @user-od5be2ly7i 2 роки тому +12

    法規制度有問題,讓大多數百姓容易違規違法...境而互咬對立!!就是政府的錯~整天跟人民要錢 搞選局 一點簡單的事情跟人民息息相關的事情都做不好

  • @user-qi8tl3to8d
    @user-qi8tl3to8d 3 роки тому +14

    可以把人得罪成這樣也是奇葩。。。

  • @joew4106
    @joew4106 3 роки тому +4

    本來就應該廢除⋯⋯可以檢舉 但是不應該給一毛錢⋯⋯這是誘騙人心貪婪和變態的群眾心理罪惡的立法⋯

  • @user-nr9oz5yx5n
    @user-nr9oz5yx5n 2 роки тому +4

    檢舉制度是彌補公權力不彰的時候,當然有人會濫用就是避免不了,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人人都有保障,公平正義 可以伸張。

  • @albachang788
    @albachang788 2 роки тому +10

    只要檢舉被撤回,該檢舉人要被公訴"誣告"及罰重款。

  • @user-kq7wg1mr5j
    @user-kq7wg1mr5j 2 роки тому +65

    當我們在笑對岸曾經的"紅衛兵"制度時,我們現在卻正在鼓勵全民成為紅衛兵

    • @iamawake2009
      @iamawake2009 2 роки тому +19

      完全不一樣的好嗎?多讀點書對你的身體健康許多

    • @Transmophers
      @Transmophers 2 роки тому +2

      @@iamawake2009 其實一樣

    • @ChengYuTsai
      @ChengYuTsai 2 роки тому +2

      @@Transmophers 根本不一樣

    • @gl1023200
      @gl1023200 2 роки тому +1

      @@ChengYuTsai 一樣的喔,如果檢舉制度再不改善,公部門各個單位各玩各的互踢皮球,把工作丟給沒有相關權責的人,也不主動追查濫訴誣告的不安好心或可得利益者,這個問題依舊會繼續下去

    • @ChengYuTsai
      @ChengYuTsai 2 роки тому

      @@gl1023200 改善審查,改善教育,而不是檢討檢舉者才是重點,粗略來看貌似一樣,但本質完全就不一樣,畢竟違規停車就是不對,以台灣來說,廢除民眾檢舉,保證路邊停車越來越兇猛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роки тому +29

    通緝1小時就抓到案, 可見警方有多恨!
    檢舉制度其實不用取消,重點在要限縮在一定範圍並取消獎金制度, 再加上開出行政處分的公務員要做有擔當的裁量,不是一味的開罰!

    • @user-eb3vt5eq8k
      @user-eb3vt5eq8k 3 роки тому +2

      我認為獎金制度還是可以存在,例個人檢舉件數達到一定數量(如200件),而獎金已滿如一萬元,後續檢舉就無獎勵。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eb3vt5eq8k 這樣仍然會利用這個來營利,借人頭不就好了!

    • @allenlin1918
      @allenlin1918 3 роки тому

      @@yifanlai7773 偽造文書的罪責也很重。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роки тому

      @@allenlin1918 什麼偽造文書? 看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

    • @allenlin1918
      @allenlin1918 3 роки тому

      順著你的借人頭的議題。

  • @jamessyu4090
    @jamessyu4090 2 роки тому +22

    一早看到這種入獄新聞,真是讓人神清氣爽一整天,好溫馨的新聞。

    • @apalamplm
      @apalamplm 2 роки тому

      你484違規魔人常被檢舉

    • @jamessyu4090
      @jamessyu4090 2 роки тому

      @@apalamplm 你沒看過她的事蹟嗎?
      故意挑起事端、或是製造他人違規再檢舉、提告,這已經是心理病態等級。

    • @lomeoke9563
      @lomeoke9563 2 роки тому

      @@apalamplm 有點像各大論壇的釣魚王或釣魚文 你應該有聽過也有看過才對 故意狠酸別人 落井下石 什麼話都來 讓人家受不了生氣罵你 你就可以提告 這樣就有和解金了

    • @apalamplm
      @apalamplm 2 роки тому

      @@lomeoke9563 你才釣魚 你全家都釣魚

  • @kikiray618
    @kikiray618 3 роки тому +41

    預防檢舉魔人,應該要同一個人一個月超過10件,每一筆加收處理手續費100

    • @HolkkJET
      @HolkkJET 2 роки тому +5

      處理手續費由違規的人出

    • @user-fe9bh8yu4n
      @user-fe9bh8yu4n 2 роки тому

      沒錯看他還要不要再做,前天我也收到一張1200的罰單阿,只有繳啦

  • @user-mp3hw3bs9v
    @user-mp3hw3bs9v 3 роки тому +2

    同意正義檢舉,不發獎金。

  • @tsaooldbig
    @tsaooldbig 3 роки тому +18

    曾有報導說她在的現場, 在現場的民眾或警察或記者或她必有其中一方會被惹到暴怒.
    挑釁能力很厲害!

  • @user-vt4lq8yp4l
    @user-vt4lq8yp4l 3 роки тому +146

    不是檢舉該廢不該廢,而是要限制檢舉人的舉發限制,就以這位大媽來說先挑釁後舉發,本身檢舉人自己跟狗仔一樣自己違法還要舉發人違法。

    • @u488746
      @u488746 3 роки тому +28

      我倒是覺得檢舉實名制沒錯 , 但檢舉人應該要繳費檢舉 , 譬如檢舉一則要繳 300元 手續費 , 檢舉成立當然也沒獎金 , 檢舉越多手續費越多才合理 , 這樣可以避免有人惡意檢舉 。

    • @yojaychang
      @yojaychang 3 роки тому +9

      @@u488746 這輩子還沒看過"善意檢舉"的。

    • @user-rw8qy3oo8b
      @user-rw8qy3oo8b 3 роки тому +16

      @@u488746 不錯的想法 被他人亂檢舉的人 要打行政訴訟都要自己花錢了 檢舉他人居然不用錢

    • @gkgkyy3
      @gkgkyy3 3 роки тому +3

      @@u488746 檢舉要手續費?樓主講的檢舉人資質才是問題...

    • @tet9119
      @tet9119 3 роки тому +10

      @@u488746 檢舉要收費應該就沒幾個人會檢舉了吧?不覺得違規的人只會更猖狂嗎?

  • @user-du4fz5kk4y
    @user-du4fz5kk4y 3 роки тому +51

    檢舉起初是為了讓這個社會變得越來越好,才有相關制度但後來變成用來斂財及報復的手段,才淪為安全工具

    • @Yuanmaolin
      @Yuanmaolin 2 роки тому +2

      那些違停、丟菸蒂、吐檳榔渣汁的造成他人行車危險、環境髒亂還敢大聲嚷嚷抱怨檢舉的就是不知羞恥!

    • @theorange5337
      @theorange5337 2 роки тому +1

      大部分的違規檢舉都沒獎金,斂財是哪段

    • @user-du4fz5kk4y
      @user-du4fz5kk4y Рік тому

      @@theorange5337 環保檢舉

  • @jerrylee3319
    @jerrylee3319 3 роки тому +55

    檢舉權最初的目的是讓大家能一起維護社會秩序,但卻被一些人濫用,要不就誰每檢舉一次就做次紀錄,限定每人在一段時間內有多少檢舉權,若有超標濫用,就依超標數量來接受刑罰

    • @pig0521
      @pig0521 2 роки тому +5

      要先經過審核才能開單,一天多次在同一個地方同一輛車檢舉應該需要請檢舉人到案說明。

    • @cchangt1921
      @cchangt1921 2 роки тому

      2021上半年273萬件檢舉案件,經過審核,一半沒有成立,.......有這些審核的人力金錢,又何需檢舉達人呢?
      別的國家沒錢沒資源可以捨短取長,但台灣是有錢有人,做最沒有效率的事!

  • @user-vp7xe7ry6s
    @user-vp7xe7ry6s 3 роки тому +15

    入獄希望裡面的好好的照顧照顧😈😈😈

  • @joew4106
    @joew4106 3 роки тому +50

    變態法律 造就變態的社會和百姓⋯

  • @user-pr2lx2kn5v
    @user-pr2lx2kn5v 3 роки тому +1

    制度是好的,但方法不好
    限制每個人的檢舉次數,削減可領獎金的次數甚至直接取消獎金,這樣才不會檢舉氾濫,碰到有無法容忍的狀況才會不得已去檢舉,而不是為利己去檢舉

  • @peterson53047
    @peterson53047 3 роки тому +1

    互相檢舉超爽
    台灣金庫需要你們這樣的達人

  • @DadEncyclopedia
    @DadEncyclopedia 3 роки тому +6

    制度是嚴重問題,該廢除。

  • @elmahsu4313
    @elmahsu4313 3 роки тому +27

    廢除!

  • @Lookawayla
    @Lookawayla 2 роки тому +2

    有檢舉制度要警察何用?警察不管檢舉又嫌麻煩
    製造社會對立就你政府坐著收罰單?

  • @user-nk4sz3df7m
    @user-nk4sz3df7m 2 роки тому +1

    檢舉廢掉,台灣大亂,違規者還是會違規,現在的違規者根本沒公德心

  • @user-hf3jn1jj1o
    @user-hf3jn1jj1o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制度不廢要警察幹嘛…法治國家是情、理、法、但檢舉魔人又不是執法者…此制度造成社會亂象…政府卻說有存在必要…如果政府把交通建設做好、相信百姓會違規嗎?

  • @albertwu96
    @albertwu96 3 роки тому +11

    古人の道德聖言、傳統智慧:平生不做虧心事⋯⋯

  • @stevetang9267
    @stevetang9267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一個蘇大媽濫訴導致檢舉制度遭人非議
    現在不能檢舉了 衍生更多違規事件 造成的傷亡算她的
    蘇大媽罪大惡極

  • @chingshiuanchang5614
    @chingshiuanchang5614 3 роки тому +1

    台灣如果法規與執法行動力夠的話,哪需要檢舉達人?

  • @19881023e
    @19881023e 3 роки тому +59

    原來她是用“違規”跟“和解金”賺錢,原來她是通緝罪犯。

  • @user-wg9zz2oz3e
    @user-wg9zz2oz3e 2 роки тому +7

    神奇的推演:)
    讓我心情舒暢一整天

  • @user-bu1jv6ui6t
    @user-bu1jv6ui6t 2 роки тому +1

    我家當初也不時被檢舉,害我找車位常找到晚上11'2点有時還找不到,後來找不到車位乾脆睡車上。

  • @kevin58772
    @kevin58772 3 роки тому +1

    本該廢除檢舉制度,不是執法單位憑甚麼

  • @xup654cl61012
    @xup654cl61012 3 роки тому +41

    檢舉制度是沒問題的,問題是使用者的心思,也搞的人與人之間信任感破裂。處處都在提防著

  • @allen8438
    @allen8438 3 роки тому +6

    第一個被通緝 一小時就被抓 真的是傳奇😂😂

  • @user-lj2xe7xh4t
    @user-lj2xe7xh4t 3 роки тому +39

    有的檢舉人很神經質,整天沒工作專門找機會或製作機會找碴,引起民怨,

  • @jpandrew886
    @jpandrew886 2 роки тому

    當然應該廢除! 台灣人已普及教育,要以相互尊重的出發點來處理事情,而不是製造仇恨。

  • @user-vk1rd8kz8s
    @user-vk1rd8kz8s 3 роки тому +30

    警察火大了!逮到好機會 讚啊

  • @user-zu7gb7ip5u
    @user-zu7gb7ip5u 3 роки тому +14

    檢舉制度要廢除,搞得像紅衛兵一樣,

    • @hannocps
      @hannocps 3 роки тому

      你真的了解紅衛兵?差遠了...

    • @hannocps
      @hannocps 3 роки тому

      檢舉交通違規,會像紅衛兵直接鬧出人命嗎?歷史殷鑑不遠,但不了解的人卻到處用錯誤的理解再誤用

    • @KENTARCTIC
      @KENTARCTIC 3 роки тому

      對啊 像紅衛兵一樣

    • @user-gs4cb8vj1c
      @user-gs4cb8vj1c 3 роки тому

      @@hannocps 所以你也不反對行為跟紅衛兵一樣,差別在50步笑百步。
      話說當時紅衛兵剛搞的時候也有人說跟德國納粹一樣,當時護航者的說法跟你類似,我們有搞種族滅絕嗎。

  • @user-wq4cv6ec1d
    @user-wq4cv6ec1d 2 роки тому +2

    可以有檢舉制度,但不能有獎金,實在是太過份的民眾自發檢舉。

  • @hgfdgt9876
    @hgfdgt9876 2 роки тому +1

    天怒人怨.天不收.遲早有人收

  • @user-ks2ly4ce1o
    @user-ks2ly4ce1o 3 роки тому +59

    國家讓人性,變成了,惡鬼

    • @user-ns8bg2nk4m
      @user-ns8bg2nk4m 3 роки тому +3

      結果那些原本應該當鬼的把自己當人,還真是高攀了自己的德性

    • @song1744
      @song1744 3 роки тому +2

      國家法律沒有錯,錯的是不遵守法制的人!如果大家都遵守遊戲規則,那亂檢舉當然是不合常理的!但是大家都一昧的忍氣吞聲那要法律合用!

    • @user-df2dp6ct9u
      @user-df2dp6ct9u 3 роки тому +7

      @@song1744
      只有幼稚的台灣
      搞這個有的沒的
      真的是,有夠無聊的
      政府自找的
      還不廢除這莫名其妙的制度?

    • @barrychen5520
      @barrychen5520 3 роки тому +2

      @@user-df2dp6ct9u 一直都是人的問題 就像騙保險 難道說保險也是幼稚的東西嗎?

    • @user-ui7er5mh9x
      @user-ui7er5mh9x 3 роки тому +2

      不意外留言一堆教育程度低落的
      什麼東西都是國家的問題
      就是這種教育程度太低落的人讓社會越來越亂

  • @ericsonos
    @ericsonos 3 роки тому +6

    你檢舉我 我檢舉別人
    贏家還是政府的口袋爆滿

    • @user-nu2zb8bt9j
      @user-nu2zb8bt9j 3 роки тому

      你不違規他不違規!誰的褲襠會滿?

    • @user-gs4cb8vj1c
      @user-gs4cb8vj1c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nu2zb8bt9j 為什麼你的言語都跟中國紅衛兵那套很像?

  • @user-hu1br9rg8w
    @user-hu1br9rg8w 2 роки тому +1

    檢舉制度"不廢..我們選這些立委有用嗎

  • @AFAMISSY
    @AFAMISSY 2 роки тому +5

    很多時候一個東西出發點本來是好的,但就像檢舉制度一樣,一旦被濫用也可以造成很多麻煩。
    我還是認為還是該保留檢舉制度,因為沒有互相約束的社會也會很恐怖。

    • @user-kl8ll8cl7j
      @user-kl8ll8cl7j 2 роки тому

      所以等蘇大媽一直檢舉你來試試,等你試過再說出這話才有說服力

  • @user-mu4yp3ze6u
    @user-mu4yp3ze6u 3 роки тому +96

    檢舉制度,只有在極權國家才會有,用來改變百姓行車習性,是有效果,卻也帶來糾紛和恐懼,政府應讓人民安心行車,而非擔心行車

    • @shodw33
      @shodw33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只有共產國家才搞這一套

    • @user-bo9qx8vw3k
      @user-bo9qx8vw3k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台灣不是正被台共統治嗎?

    • @hannocps
      @hannocps 3 роки тому +8

      日月光如果沒檢舉,繼續爽爽排廢水,代替日月光感謝您~

    • @hannocps
      @hannocps 3 роки тому +8

      勞工超時加班,違反勞基法,沒檢舉,慣老闆繼續壓榨~本來就該恐懼,糾正違法行為啊?有問題?
      不然整部刑法廢除算了~你說的不就是刑法第一般預防效果?

    • @user-gz6bt3yw6v
      @user-gz6bt3yw6v 3 роки тому +5

      安心行車的前提是大家行車都守規矩 有如此嗎?
      規矩白紙黑字擺著 不守 勸導 不聽 非得要罰才肯就範 便是犯賤

  • @user-uz5yh8si4p
    @user-uz5yh8si4p 3 роки тому +6

    交通部說不廢是為了讓他們爽爽的讓人檢舉,他們坐辦公室開單就好嗎?

    • @user-yz4wp9je2g
      @user-yz4wp9je2g 3 роки тому +1

      因為一切都是交通部的陰謀嘛,只派一個人就搞得大家互相傷害,國庫坐享其成啊!

  • @user-ku4lb5zm1z
    @user-ku4lb5zm1z 3 роки тому +5

    蘇大嗎在制度下配合政府的施政措施其實並沒有違法。
    而他在復健科違法的部分被判的刑似乎比一般人還重;一群黑衣人衝進警局鬧事只需寫悔過書,這跟蘇大媽比起來真是幸福多了。

  • @NIRU45139
    @NIRU45139 3 роки тому +10

    應該培訓專責平衡督察公共社會生活相關政策機制的專職人員

  • @user-sm6dj6vq5o
    @user-sm6dj6vq5o 3 роки тому +8

    本來路人檢舉就是違憲 首先檢舉器材是否經過度量衡檢驗過 還有檢舉人又不是有公職身份 憑什麼有交通司法權力?

    • @theliveabc123
      @theliveabc123 3 роки тому +1

      所以才叫檢舉,不是開單阿

    • @user-sm6dj6vq5o
      @user-sm6dj6vq5o 3 роки тому +2

      @@theliveabc123 問題就在檢舉是否成案 也要由執法機關認定 但台灣太多檢舉案件 我們交通單位監理站有求證嗎?就是我說的檢舉器材有經過中央度量衡驗證過嗎?既然沒驗證 憑什麼就憑單方面證據就逕行舉發?況且現在電腦修圖技術很普遍 所以我才說 民眾檢舉根本不據効力 但目前看來 政府似乎只想要錢 根本不在乎執法過程

    • @whitecat7737
      @whitecat7737 3 роки тому +1

      @@user-sm6dj6vq5o 要知道,警察拍照檢舉也只適用個普通相機而已,相機還需要什麼度量衡嗎?又不是說有寬限值的測量儀器(測速槍)。再者,修圖被抓再背上偽造文書吧~

  • @user-en5gr1cp6u
    @user-en5gr1cp6u 3 роки тому +39

    一體兩面
    被檢舉的人,不爽制度太嚴,搞到人心不爽
    檢舉的人,覺得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不然一堆違反規定的人
    這兩者都說明了一個道理,物極必反,凡事過了就會產生怨言,中庸之道,找到平衡的點才是國家發展的核心

    • @ketandqq
      @ketandqq 2 роки тому

      凡事總有特例 蘇大媽就是一個

  • @a0953680866
    @a0953680866 3 роки тому +19

    早該廢早該過,永遠消失這機制,現在大環境已經很難賺,這本來就是警察工作,造成人心惶惶.疑心重重.義憤填膺!

  • @user-ig2fm6sr2e
    @user-ig2fm6sr2e 3 роки тому +138

    我覺得問題在道路設計與道路法規,為何不想想,若可以守法誰要違法?是否應嚴格取締路霸,很多商家的路霸行為導致駕駛不得不違停。另外道路設計也有很大問題⋯⋯民眾違法,要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概念很奇怪吧!

    • @anh8971
      @anh8971 2 роки тому +15

      規則是普遍性的,但還是要因地制宜。
      規則較法律命令要寬鬆,否則就變成嚴刑峻罰。所以不是睜眼一眼,閉一眼的問題。
      還有交通規則的初衷是為了避免交通意外,及維持秩序。
      本末倒置的、錙銖必較的檢舉行為,本來就不該被鼓勵。

    • @user-to7jy9mf3j
      @user-to7jy9mf3j 2 роки тому +1

      @@anh8971 補充一下,所謂的因'地'制宜的'地',很多都跟都市更新有關,而負責改革的部門,跟交通部門沒有直接關連,也沒有存在一個機關能夠對兩個部門調配,再加上在地'民眾'的意見跟官員的行動,造成路上很多奇怪的設計,讓人民只能從守法和安全選一個。

    • @west11022
      @west11022 2 роки тому +3

      @@anh8971 但是你要怎麼定義 甚麼是必要的檢舉行為 甚麼是蜘蛛必叫的檢舉行為?

    • @pipipa452
      @pipipa452 2 роки тому +4

      ​@@anh8971
      你的話中有兩個嫌疑
      第一就是將事情誇張化
      因為政府並沒有鼓勵,是那些檢舉魔人自己雞婆
      第二就是挑東西講
      說到底交通規則就是要遵守的,就是因為的確有做錯才會被別人亂槍打鳥打到
      並不是躺著重槍這叫做本末倒置嗎?
      那明明可以只把獎金收掉卻演變成直接禁止
      這是不是也是本末倒置?

    • @so_fat
      @so_fat 2 роки тому +1

      @@pipipa452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只有環保違規才有喔

  • @jimlin6425
    @jimlin6425 3 роки тому +37

    警察該做的事情,給老百姓做,本來就該廢掉!

  • @user-my4bo6dt8l
    @user-my4bo6dt8l 3 роки тому +4

    檢舉制度應該改變一下
    除惡意或嚴重影響他人,其餘應先理性勸導,而不是直接檢舉
    多點善心真的很重要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роки тому

      以檢舉維生或為樂的人畢竟是極少數,一般人會去提出檢舉都是“已經忍耐很長一段時間了”,甚至已經跟對方規勸多次或溝通無效後“不得已”的做法。還有執法單位到場後幾乎都是先道德勸說,很少直接開單的😔。所以別再說要先理性勸導,已經給過無數次的機會了😓!有時候只有直接開單那些屢勸不聽的人才會“心不甘情不願”地被迫改善,違法是自己的問題,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痛苦”上,自己不思改進還要別人有“善心”去無限期地忍受他們,這是縱容、讓他們更變本加厲!難道周圍的人就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嗎??“不要違法”才是重點!政府機關都是“依法行政”,你沒有違法也不用怕!支持處罰胡亂檢舉(無違法)的人,但是反對廢除檢舉制度!因為對於“明知故犯”的人有其存在的必要!

    • @user-my4bo6dt8l
      @user-my4bo6dt8l 3 роки тому

      @@smilenow5927 你不知道很多檢舉魔人故意檢舉他人為樂嗎?久停的影響道路安全的不檢舉,一直找碴那些臨停的,而且駕駛還在旁邊買東西而已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роки тому

      @@user-my4bo6dt8l 所以還是出在他們亂停車才被罰啊,只是運氣不好被人檢舉而已。我的家人不久前也接到罰單,也是被人檢舉因臨停而開罰。但是我們沒人罵檢舉人,反而叫家人不要亂停車。自己有錯被人檢舉能說什麼??當然會不爽,但自己要違法怪誰呢?能理直氣壯嗎🙄?其他違規的人沒被檢舉是他們運氣好,不是拿來當作自己“也”違法的擋箭牌。

    • @user-my4bo6dt8l
      @user-my4bo6dt8l 3 роки тому

      @@smilenow5927 哦!你好棒,維護世界和平就交給你了

  • @user-wz6zg6vo6v
    @user-wz6zg6vo6v 3 роки тому +1

    取消獎金制度 廢廢廢廢

  • @user-sq6fw5hc9j
    @user-sq6fw5hc9j 2 роки тому +1

    這種檢舉真的實在煩,兩天前就被檢舉 唉

  • @user-zl2ph1pl3y
    @user-zl2ph1pl3y 3 роки тому +14

    沒啥!等牠出獄,若是有心人士監視牠,就好心通知牠所在地區的租屋場所,讓牠知道什麼是流浪。

    • @ucw5456
      @ucw5456 3 роки тому +4

      他沒錢付房租1年被房東通知警察趕出來 房內一片髒亂 應該沒人會租給他 沒房租賺還可能要被附近鄰居唾罵 怎麼租給他
      這種浪費國家資源的 進監獄不知道會不會連獄警 典獄長也被他檢舉

  • @jackj6454
    @jackj6454 3 роки тому +10

    很可怕的是法規沒有要改革的趨勢!或是龜速改革!呵呵!

  • @kevinlin7908
    @kevinlin7908 3 роки тому +3

    如當給你方便當隨便甚至是濫用時任何制度都會變成壞制度. 屆時大家都不好受.

  • @user-ht5fy8qs3g
    @user-ht5fy8qs3g 3 роки тому +7

    不需要廢除啦!只要改成檢舉獎金以檢舉人名意捐給社福機構就好了。(也就是不要發獎金給他們,改用他們的名字把檢舉獎金捐給社福機構就可以了)

  • @user-sg2zz2fn4b
    @user-sg2zz2fn4b 3 роки тому +8

    政府 還是希望有檢舉魔人 這樣 政府才有錢 底下您要怎麼搞都不關政府的事情 只要政府有錢就好

  • @kevinchang5719
    @kevinchang5719 3 роки тому +22

    不具法律基礎的人利用檢舉制度行個人恩怨之實該廢,應該鼓勵人民走向正道正當的賺錢。

    • @Yuanmaolin
      @Yuanmaolin 2 роки тому

      那些違停、丟菸蒂、吐檳榔渣汁的造成他人行車危險、環境髒亂還敢大聲嚷嚷抱怨檢舉的就是不知羞恥!

  • @t07457
    @t07457 3 роки тому +1

    檢舉制度不該廢

  • @user-xj2wo8iy3m
    @user-xj2wo8iy3m 2 роки тому

    我目前也是處於這樣的困擾,一位洪小姐誹謗我,我提告她,她不滿我不撤告,進而開始瘋狂檢舉我的攤位,檢舉到我無法再被她檢舉了⋯轉向檢舉我周圍的攤販,意圖想要讓大家圍攻我,認為是我得罪他人而造成的!我現在除了生意受影響,也看了身心科!明明我是受害者,為何可以放任她這樣的欺負人,給我精神上莫大的壓力
    像這樣報復性檢舉,造成警察政府單位變成他們的殺人武器

  • @user-id7uo7im9w
    @user-id7uo7im9w 3 роки тому +3

    地窄人多
    矯枉過正
    自找麻煩
    業報復返

  • @user-mr1is5nc7i
    @user-mr1is5nc7i 3 роки тому +5

    難怪有一群年輕人不工作只靠檢舉,還有情侶檔

    • @bryanyi1423
      @bryanyi1423 3 роки тому

      檢舉交通是沒獎金的

    • @bryanyi1423
      @bryanyi1423 3 роки тому

      @UCYspb4r8lJBwu33vKnwvTdw 以訛傳訛或是刻意誤導,檢舉交通很久以前就沒獎金了,但是檢舉環保有獎金!

    • @user-mr1is5nc7i
      @user-mr1is5nc7i 3 роки тому +1

      @@bryanyi1423 我也不大清楚,不過上網查了一下交通違規還是有的,比如蛇行,變換車道等等,,還有其他檢舉是有獎金的

    • @ntr1381
      @ntr1381 3 роки тому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你說的那種人,我被逼車我檢舉對方不打方向燈錯了嗎

  • @user-zk8hv7vb2i
    @user-zk8hv7vb2i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贊成廢除檢舉,太騷擾百姓的荷包和心情。檢舉有警察就好了。恢復以前的制度,社會安定,也可以減少了一些懶人廢人,不想工作,整天在街上亂拍。科技進步但製造了更多危害人們的陷阱,還是以前比較安定又樸實,人們過的安心又自在。

  • @WilfurNg
    @WilfurNg 2 роки тому +1

    檢舉的這個行為基本都不需要存在的,這只會促進人民有種無法包容別人的心態,遇到一點點不滿就要對方好看,人也活在處處被人放暗箭的環境裡,許多沒有檢舉制度的國家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 @user-lh2fw2jz8b
    @user-lh2fw2jz8b 3 роки тому +9

    被霸凌者必有其可恨之處
    但霸凌就是霸凌

  • @user-no7je7hi1n
    @user-no7je7hi1n 3 роки тому +10

    抓耙子大國

  • @user-ph5um6qn7o
    @user-ph5um6qn7o 3 роки тому

    支持取消民眾檢舉制度,員警偷拍需穿著制服罰單才算數。民眾偷拍卻不需穿著制服。

  • @user-gz5bs9zb7z
    @user-gz5bs9zb7z 2 роки тому +1

    一個蘇大媽就想要廢除檢舉制度?
    那高速公路一天到晚出車禍怎麼不禁止人民開車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