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真律師】智財局回函啦!合法字型安心用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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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7 лют 2025
- 智財局終於回函啦!
上次瑩真律師發函給智財局
希望智財局能幫大家解惑
而智財局也給了答覆
快跟瑩真律師來看看智財局的說法吧!
#簡單來說就是
#合法字型安心用就對了
#不會侵害著作權
#不會侵害著作權
#不會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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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支影片🎬 • 【瑩真律師】終於換我出國啦!峴港太好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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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細明體 #標楷體 #華康字型 #威鋒數位
#微軟 #字型 #授權 #個人使用 #商業使用
#著作權 #智慧財產局
#瑩真律師 #賴瑩真律師 #律師說真話
No Copyright Music:
Pacific Sun by Nicolas Heidlas
推查證!但為了這產業的健全,我們目前還是會購買商業授權的字型:)
本身是設計師,真的被字型廠商一堆銷售方案給搞得很亂,跟電信業者有得比。
其實這件事能被這樣廣大討論,對產業整體來說是有益的,客戶開始會有「字型也是有著作權問題」的意識。
以往和客戶警告使用網路上下載字體是違法的時候,客戶大多覺得「不會抓到自己啦」,或是「別人也是同樣使用,沒關係啦」的僥倖心態。老實說每次勸到心好累...。
真的感謝律師兩集的解答與實事求是的精神!
0:37
字型合法授權
2:13
字型繪畫、美術著作
2:30
文字功能
4:28
市面上的字型授權方式
哇,這樣得罪廠商算不算是燃燒生命呢?
不過廠商這種自欺欺人的行為應該被公開
尋找營利模式應該是廠商的責任
感謝律師說真話 !
律師真的太棒了,一直以來都對字型的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有極大困惑,終於得到如此專業的解答,感謝律師。
真的很喜歡看瑩真律師分享生活周遭一定都會遇到的法律知識,真的受用無窮!很喜歡!
超級感謝瑩真律師, 對於屬於多數的小 UA-camr, 是無法負擔廠商的付費標準. 至於知識傳遞的原則, 我覺得非常合理
律師姐姐已經講得很客氣了,就請各位奸商們不要再自行創造法律欺騙恐嚇消費者或使用者了。有人說是為了產業完整而會買商業版…我認為這是個假議題,如果真的值得被保護尊重,智財局法條不會這樣規定。
賴律師真的大好人~ !!
我最近想錄製影片
超擔心這個問題的,
還考慮到,原本電腦裡面資料夾顯示的文字
跟一些文字顯示的檔名被我拿來
螢幕錄影做講解會不會被說,
" 你這個螢幕錄影裡面的資料夾顯示的字型是
我們家的,那你的影片有營利所以要付費 " 之類的
上網找很多youtuber 說明就是像賴律師說的那樣,要付費
或者推薦使用免費字型軟體,或買 mac 電腦
但是我的是螢幕錄影,資料夾顯示的字好像沒辦法換阿 !!!
苦惱了幾天,終於在這裡找到答案 !!
真的太感謝了 !!
.
ps. 本來想說,算了,不錄了不錄了 !!! 🤣
看到這影片覺得又有動力錄下去了 !!
謝謝律師的教導
這真的讓我安心多了
也認為繼續支持正版windows是對的XD
*讚!!這才是真正的超知識型UA-camr!!!*
理科太太根本假知識型
@@jasonhuang9435 超級同意
非常感謝,瑩真律師的頻道,讓我補足知識上很多不足的地方,感激不盡
謝謝律師這麼清楚說明,太太太感謝了!
使用You Tube那麼多年我從不訂閱或追蹤任何You Tube頻道,這是我第一個讓我願意按下訂閱加追蹤的You Tube頻道
其實字型廠商可以在自己的字型安裝軟體中設定辨識,並依照使用者的安裝方式(正版下載、正版光碟,或複製、轉傳)來自動執行下面兩種功能:
1.只要安裝軟體識別出使用者是合法授權安裝字型軟體,每個字都顯示「正常的字型」
2.若安裝軟體辨識到使用者不是使用合法授權的方式安裝字型軟體則每個字都另外加入不明顯的「字型缺失」。
字型廠商可以雇用一些人在市面上觀察流通的出版物、多媒體、廣告…等等,只要出現「有缺失的字型」即可判定該使用者或廠商非法安裝使用字型並提告。我相信應該可以抓到很多廠商使用非法字型,並且賺到一筆不小的賠償金!
支持瑩真律師喔
感恩瑩真律師,讚歎瑩真律師!😁
軟體數位資料(字型檔)的散佈、販售、複製(軟體有限制使用)
圖片內文字型使用的散佈、圖文販售、圖文複製(鼓勵積極使用)
感謝律師~
謝謝瑩真律師❤️
老師這集很用心,感謝您!
謝謝瑩真律師
法律真是博大精深
受益良多
真知識型youtuber
律科真太太
讚~ 謝謝律師!
謝謝
優質節目!
支持
以不同價格取得相同服務,不只是字形,電影票也是相同情況
另外【合法取得】也是有很大問題,譬如某字形區分【商業版】及【家用版】,有A公司以家用版價格取得並且商業使用,雖然有付錢,取得管道是原銷售通路,但是這方法可能涉及【詐術取得】,這是另一種法律上的問題,詐術取得的字形如果上法院判賠機會也是很高的
如果是【個人】合法取的個人版,然後【個人】又將權力轉讓給B公司商業用,因為原有銷售合約只在字形公司及【個人】間,與B公司無關,當然B公司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但是,【個人】的轉售行為是否符合商業用的定義,可能須視個案,並且訴訟判決才能確定
很實用~
好影片 謝謝律師
律師👍
這麼優質的影片點閱沒破3000?
這個世界怎麼了!!
法律主題比較枯燥,沒切身相關的問題,一般人通常不感興趣吧...
小玉才會有😂
請問如果就字型取得的同時綁定使用用途,是否就具有用途的授權強制性?
比如:非商業使用可以免費下載。此時便可限制需購買授權才能用於商業用途?
好棒
棒棒噠!
棒棒
加油,雖然會得罪字體廠商,但還是希望有人能出來解答,公平正義還是需要律師跳出來的!
推一個~
支持+1
推,好影片
我沒有買過字型所以不知道
但個人或商用,會不會比較接近"授權套數"的問題(如果是區分使用目標,聽起來法律並沒有保障)
很多電腦軟體,都有合法套數的限制
所以如果你能確保自己的影片只經過一台電腦,我猜就不會有問題
2018年的影片了
不知道瑩真律師能否會看到
這邊還有一個問題想問一下
如果說是一些LOGO他會比較有設計性
如果是拿一個字型的個別字進行重製設計,這樣會有影響到重製這樣的法律問題嗎?
還是只要不是整組字型設計都OK?
如上所述的LOGO中的字體做設計這樣
感謝
正
長知識了!
超級喜歡!!
品質很棒!!
持續追蹤!!
所以說我想知道如,有些字型在它們官網上是開放個人非商用下載,但我下載來使用在youtube且開啟盈利狀況下,這樣前提下我算是合法下載嗎?
還有那這影片等於是訴說每間字型公司自行訂定的授權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益??因為基本上許多公司都是非商用都可免費下載,但他們的訂的內容如不構成法律效益那這些廠商是要怎麼賺錢呢...?
只有美工才會擔心吧!一般我們都只用預設字型。反正你拿得出足夠的license 就好了。
終於有人認真去查過這一方面的資訊了,一堆人都在講使用者付費,但是卻沒有針對個人跟商業使用去了解
有疑問可以這樣寄信去智慧財產局發問喔? 我還以為只能去問律師,也謝謝律師解惑
不過想請教如果是截取網路文章並改造來做商業用途這樣也算違法嗎?
你應該有違法 (截取網路文章並改造來做商業用途)這點有問題
律師只說字型合法 不要傻傻去做
@@邱天-e6i 現在一堆記者拿臉書上文章或網路影片當新聞(我猜絕大部分沒經當事人同意),這樣算不算違法呢?
@@flyingadar 公開發佈被轉發不會有違法問題,不過如果是原創著作我就不確定了
@@flyingadar 著作權不保障新聞,所以即使獨家新聞畫面,也不能拒絕被其他新聞台使用,只要標明出處即可,這是因為新聞關係到大眾知的權力,僅是報導,並非著作。
但是新聞的界定有其範圍,不是你說你是記者就可以發「新聞」
可是你如果不是律師,看得懂智財局說的意思嗎XD
這個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來解析
所謂取得字型的來源是合法的 請問怎樣算合法? 我下載的影片字幕合成軟體裡面就有的 算嗎?
我覺得智財局第一個問題回答 ""以製作"字型繪畫"重製物為目的之利用行為""
這段,應該是另有含意指 用a字型去創造一個新字型!
例如利用新細明體創造了一個字型出來! 這樣是違法的
请问iphone上iMovie和可立拍上的字体可以免费商用吗?
電腦內建的字型,無論怎樣用都沒關係。
就是跟昨天ㄧ樣,什麼事情都變,只是字體廠商自己來跟你要錢的。
如果是要做會賣到國際上的商品,上面會用到的字型,是不是不一定會適用台灣的法律呢?
我買過國外的字型, 只要他們註明"extended commercial license"應該是可以使用的
我針對律師所提的「合法取得」還是有疑問。我用反向的方式來問好了。假如我今天用非法手段取得某字型,並用於設計客戶的公司商標,字型廠商能對我如何處理呢?因為以律師所提智財局的回復,我並沒有散播,重製這個字型,也就是沒有侵害字型廠商的著作權?我不知道我哪裡理解錯誤了,請律師指正
有發現5個字體廠商按不喜歡了🤭🤭
辵首 加到6個了🤫
要怎麼看啊
8個了
如果是一般人寫信去問,會回這麼清楚嗎!?
真知識型youtuber~~~
所以大家打的字前都要考慮危不危罰,台灣真的越來越難過了
請問word、ppt等來源合法的文書軟體內的所有字型也都可以商業使用嗎?
因為影片內提到的是字型廠商的合法性,不知道概念是不是一樣?
Windows裡word、ppt等內建的中文字體只有新細明體、標楷體。只要你用的是合法 Windows 系統,你拿新細明體、標楷體來做影片、做海報,絕對沒有問題,威鋒數位的法務不會來跟你查水表。但如果出現了什麼華康少女體、華康XX體、文鼎XX體等就要看你當初這些字體是不是合法取得的,還是網路上下載盜版。
商用版跟民用版的区别肯定不止是使用授权的区别吧……
這麼重要的訊息,點閱率比我想像的低,why@@?
紅起來要時間
舉手提問!一個商業案件,設計師方沒有客戶所需字體,客戶提供了透過合法方式購買的字體給設計師使用。請問,設計師能否使用這款字體在個人或是其他商業案件上,或是設計師應該在該案件結束後刪除該字體?
設計師完成案件後就必須刪除,不能用於其他案件,因為取得合法授權的是客戶,不是你,你只是受客戶委任完成案件,委任關係結束後,你當然無權繼續使用
我只想問問,下載時他沒跟我要錢,我也確實能用華康,他如果想收錢就該點下去時就要付費取得才對吧?
這個問題就要追溯到你下載的來源是否為合法來源了。網路上有些「資源」其實就是盜版啊。
是智慧財產局的回函得罪了字型廠商吧?賴律師也只是就議題來討論而已。 😅
這看起來好像是說在台灣 UA-camr們不需要額外為了在影片上使用任何字型,而去付費 那問題來了,像youTube有其他國家的人或是廠商看見,那對方可以因為該國家的法律,而控告嗎?像是youTube這種面向全世界的平台,如果出現了法律問題,那應該算哪國法律?
瑩真律師您好,
聽完您的說明後,直覺有些邏輯上的錯誤,
我非法律專業,若有錯,再麻煩您指正。
您在影片上說,只要「合法」取得字型,
做任何使用都可以?
那這個「法」是甚麼「法」?
就我理解,所謂「合法取得」的意思,
就是從字型廠商處,同意與字型廠商訂定的「契約內容」,
然後取得字型,應用在「契約內容」所訂定的範圍內。
也就是說,雖然合法取得的使用者,可以做任何使用,可能沒有違反智慧財產權,
但若違反了契約內容,仍屬非法,也就是民法的保障範圍。
所以「合法字型安心用」,這幾個字,
應該還是得視,使用者與字型廠商之間訂定怎樣的契約條件,
才能決定可以怎麼「合法使用」字型。
以上,如果有錯誤,再麻煩您指正,
謝謝。
只要「合法」管道取得字型,
做任何使用都可以!例如 買到原廠商出版的正版光碟 或是【廠商】 電子郵件要你去他們伺服器下載的合法信件,就是合法行為了!建議用信用卡買,保證有記錄,就不用擔心被吉了!
違反了契約內容,不一定 非法,這邊的違法 指民法上面的法 ! 除非廠商提出 雙方白紙黑字 的契約 範本,不能很難吉得成! 吉了之後,也是兩敗俱傷 !
在我看來並沒有邏輯上的錯誤。合法指的是不違法,也就是說有依法取得的依據即可。再者,民法是私法,契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背於公序良俗者,無效;也就是說就算消費者和廠商間訂定違反著作財產權相關法律的內容,都不能拘束消費者。
@@Vib-j3q 我根據律師所取得的函釋內容 3:01 ,智財局說明:「電腦字型廠商就電腦字型個別文字,另以使用方式區分授權範圍者,涉及民事契約之授權問題,本局歉難提供意見,尚祈見諒。」 對照你說的,看來不是這樣耶。仍得視與字型廠商所訂定的契約內容,才能確認是否侵權,智財局並沒有說廠商不能去訂定契約限制使用範圍。
下法不牴觸上法是法律基本規則,廠商自訂契約也是一樣,所以你對合法取得的理解錯誤了,因為自訂契約不屬於法,只是雙方之間的約定,而這個約定的效果不得大於法律契約才有效;簡單說今天智財局說沒有違法,那就是沒違法,廠商自己加的條約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定型化契約必須明示給當事人。例如你去XX網路書局買書必須註冊會員才能依廠方提供之方式購買其產品,這時就會冒出一長串的條款,你一旦點選同意就是契約成立所以收到法律保障,所以你能合法購買其商品,但字型的問題點在於很多人拿到合法字型時(例如合法管道的內建字)並未看到契約,所以賣方在其發表其契約的任何管道之公佈契約,只要沒有確切的指示買方看到此契約,就算拿到產品還是不成立這個契約。還有一點定型化契約之內容如違反合理性,就算買方同意,也不做數,因為此契約已先侵害他人權利(不合法),所以不受法律保障
瑩真律師不是得罪字型軟體廠商吧,我比較怕妳得罪律師同業,你這ㄧ解答很多律師就賺不到諮詢費了
實際上會因個案而有所區別,所以想要得到更詳細的回答還是要去找律師,附諮詢費
廠商:以後所有字型以使用期限授權
可是如果真的被告 民事訴訟一打 結果就懸了 而且現在人安裝軟體的時候都不會去看裡面的授權契約 安裝的時候都同意裡面的契約內容 如果廠商真的要提告 讓你賠到脫褲子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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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對了 安裝字型不用安裝程式 幫字型商默哀一秒鐘
如果授權契約有違反法律的部分,則違反法律的部分無效喔,您還是別白賠了
最近討論的智慧財產 追劇神器部分 其實好多不了解 不知道 瑩真律師 會做個視頻講這個部分嗎?😶
訂閱+分享+推薦
不過有廠商個人使用免費(有缺字)但商用收費這種呢XDD?
為什麼有人說九妹用盜版軟體?很好奇要怎麼分辨影片中的字型來源是正版還是盜版。
字體公司都會有客戶的購買紀錄。
律師若有看到的話,想請教一下:
智財局回函說:
(一)不允許著作權人限制或禁止輸出字型軟體中之個別文字利用
(二)廠商區分授權範圍,涉及民事契約之授權問題
我的問題是:法律(回函的法律效力?)能否限制民事契約的範圍?
1.例如法律有這個權力去限制民事契約不可以訂定什麼內容嗎?
如果民事契約訂定的內容違反法律,例如違反著作權法第一章第一條"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那是表示"契約違法"而無效嗎?
2.智財局的回函仍然有點模糊不清:
「不允許著作權人限制或禁止輸出字型軟體中之個別文字利用」
我認為光針對這句話就還有解釋空間,
內容指「個別文字利用」是不能禁止的,
但「字詞」卻沒有被禁止,
就實務面來說,適當的禁止無論個別文字或字詞使用是有必要性的,
我舉例一下,如果有人直接使用華康少女文字的「吃晚飯囉!」去當作餐廳名稱註冊商標,
那從此以後大家就不能使用這個字型去打出「吃晚飯囉!」否則就是侵害商標,
這樣在實務層面不合理。
雖然智財局在審查商標的時候會去檢視商標是否具有獨特性才准許通過,
但是審查人員不一定能夠清楚所有的字型的長相,
他可能看到華康少女文字很特別,不是新細明體,以為他是特別設計的,其實只是字型本來就長這樣,就審查通過了。
所以一般來說字型廠商的授權書都會規定如果要註冊商標要另外購買授權,且不可以直接以原始字型拿去註冊。
這樣的禁止方式難道和智財局回函及著作權法第一章第一條牴觸嗎?
如果不可以禁止,那以後大家都亂拿字型註冊商標,不會天下大亂嗎?
2.另外,綜觀日美各個國家的字型廠商授權方式,其實都跟台灣廠商目前的做法一樣,就是有區分授權,也藉此區分價格。
如果依照台灣智財局的解釋,是不能區分授權的,那字型廠商為了生存,勢必會整體提高字型價格,
也就是原本有區分為便宜的一般使用授權、高價的商業使用授權,
因為這次智財局的解釋,所以購買人都可以無限制的使用字型,那以後就變成都只有高價的完全授權字型了,
這對使用者未必是件好事,也有可能導致已經很難生存的字型廠商再也不開發新的字型。
(繁體中文字型已經很少廠商在開發了,台灣的字型設計快要進入死路了,可能從此數十年大家都必須看著既有字型,連看膩了都沒得換)
身為設計師,能夠無限制的使用字型當然開心,但是如果沒有廠商願意開發字型就不開心了。
這方面律師怎麼看呢?
在智慧財產與創作者利益之間的平衡?
商用跟個人用,我也有些霧煞煞
但有個例子也在此分享,同時提問
公司因為需要用到Adobe軟體,
而他現在都是租用的,區分個人與企業,企業看來是是為了多裝置布局管控等使用,所以多了一些功能,個人則是純粹的使用該軟體的功能,為了此我同事也有打電話去問,客服說可以使用個人即可(但我擔心他們根本聽不懂),而且我付費後可以提供抬頭統編, 讓我好報帳,ㄟ…
這一點就是我的疑問,要報帳,不就是認同這個的租用是公司的嗎!而公司也是為了要營業商用啊!對吧!
所以這樣串下來,就代表其實 商用跟個人用沒差囉?
ps.資訊的友人說,有合法版權最重要,被查到時起碼沒大錯,版本的問題,輸了,再付費補差額即可。
像他的公司,作業系統版權數量都夠,可是隨著人的增減,總會有多有少,也不可能天天機動去調查與購買(少了也不能退),所以都會讓他超標,但每隔一堆時間後會趕緊補上,因此作業系統公司就算看到版本數數量沒對上,也不會不太機車
以上分享交流
一、你提的是無效的,只要違反民法六大特點的 民事契約都是無效的 !
二、意思很簡單,關於商業授權使用 是廠商跟消費者間的互訂契約的事, 字型廠商不能限制你是商用方式還是私用! 法官判案也是會參考智財局的函釋文! 這函釋文是行政機關提出,是有法律效力的。總之 ,只要你能買到原版的,廠商就不能限制你使用了! 除非廠商提出你們有簽訂紙本契約,否則很難告得贏你! 廠商總不能跟法官說,消費者安裝時按下同意就代表簽約了吧 !
三、區分授權, 區分價格 是廠商的商業策略,已經與著作權法無關系了!日後廠商只能用民事提起訴訟,不能以刑逼民了! 廠商 開發字型 在作定價策略就要考慮到成本 ; 銷售狀況了,而不是用法律 來逼迫消費者 硬吞下去了!
@@sakurakao8795 請問一下,這意思是,如果廠商提告的是違反購買時的使用約定的民事告訴,有可能會成立?
@@nix2226 也是要有白紙黑字的呀!除非你跟他有白紙黑字的簽約,不是安裝字型時 按個 我同意,就代表違法了呀! 更何況安裝字型並不需要按下我同意!而且提這種告訴 通常是 兩方 都吃力不討好的!
雖然有契約,但是契約本身違法的話,契約無效,違反契約也不必賠,被告也不會輸
字型界館長
我很好奇,我們可以以個人的名義發函給智財局嗎?
當然可以 勞工局 智財局 商業司都行,只是他們會很不爽
Colonel Sanders 不知為何,我笑了⋯
@@iridal 因為發文會有紀錄,有紀錄就一定要回函,簡而言之就是增加工作負擔,不爽是一定的
意思是 製作影片用的字幕 不需要額外付費給字形廠商嗎?
就是你花錢買的字型,就算製作影片字幕也不用額外付費給廠商。
不過,要注意的是:有些字型賣的是使用期,若是在期限內上傳影片還好,但如果你在期限外上傳影片,可能會被廠商要求付費。
花錢買的字型,最好有發票 或信用卡紀錄,這樣廠商就吉不成你了!
威鋒數位表示收不了錢了...
威鋒數位之前有發過聲明了,他們以前就沒收過「內建字體」的錢,未來也不會。
但如果是特殊字體,例如華康少女體等,還是要收費喔。
@@布穀輝 你有沒有看影片
@@edearthling9298 你沒看影片嗎?律師提供的那個公文第四點就說了「另以使用方式區分授權範圍者,涉及民事契約之授權問題,本局歉難提供意見」,表示智財局管不到這一塊。
@@布穀輝 所以是不能用還是會被告是吧
所以joman白繳錢ㄧ波
@joeman 別再繳錢啦~
joeman用了盜版字型才會被抓,為什麼不用繳?
簡單來說;不要使用拷貝光碟及違法下載的軟體,就不會產生著作權上的疑義;
那如果使用免費字型做商業使用呢??
要看那個字型的授權書,每個字型規定的都不一樣。
免費字型做商業使用 不會有事的,但你要確定 他真的是免費的!最好 寫個電子郵件信件給開發者問一下,最重要! 要吉你 也要你有簽契約 ,才吉得成呀!
幾罷昏
台灣連自己生活用字還要被限制,還真搞不懂,還是要回去手寫世代,就不會有這問題了吧~
不僅是台灣,其他國家的生活用字也是被限制的喔,你如果比較日本、中國、台灣的字型售價,就會發現威X數位(華康)賣得超級便宜的。
字型設計是很辛苦的,何況我們基本的常用字就至少要做6500字(要隨你打都不缺字就至少要做萬字以上了吧),還不包括標點符號、數字和一些特殊字和英文字母,每種字型被設計的用途性也有所不同(內文排版、或適合標題使用、指標性用途等),用得好真的差很大的,無論是在傳達訊息或安全指示上的運用等等,所以我可以理解設計師的辛苦,因為畢竟,比起其他國家的文字要設計的數量,台灣要使用的文字比起日本、拉丁語系的國家要多得多了~~甚至還有注音符號ㄋ! 收費卻比別人國家便宜,我們真的當知足! 也不要太過貪小便宜...讓設計的產業在台灣更難以發展...
看了還是不懂啊 有例子的話就好了
就正版軟體 就可以使用 字型廠商也不能告 以法律大於合約來說 違反法律的合約無效
意思就是說只要字型來源合法,不管字型是商用版或是個人版,要用在什麼地方都可以瞜?
@李孟修 法律在器約之上,授權條款違反著作權法的部分怎能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