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6/30之後併排停車叫微罪不罰 閃不過你家的事 | 違規停車 | 民眾檢舉 | 交通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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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5 лип 2024
  • 哈摟~大家好我是騎車說書人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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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436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66

    Hi 我是Hank:
    果然送餐看似違停幾段故意沒剪掉,就會釣出說我是雙標仔的違規仔,兩處是辦公大樓、社區默許可以停臨時送貨、送餐的凹槽,一處是兩次取餐的新台華姐麵店門口為單行道門口兩次無紅線,在新北汐止送了兩年你會比我清楚要怎麼安全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停車取餐送餐? 我清楚的很,況且台灣政府對於“正在工作的”運輸業者跟外送業送貨、送餐完全搞不清楚真實路上的狀況,道路上畫的貨車停車格根本不夠更何況外送產業這麼新穎有專用停車格給我們?十之八九 阿還不是都是我們自己在想辦法😂,基本上取消併排停車民眾檢舉新制就是高層站著說話腰不疼,此篇是探討為何政府取消重大違規民眾檢舉,對於真正正常道路使用者的影響,貪小便宜(時間)的違規專家有他的邏輯,然後笑死人就是有人用最高的標準看待創作者喔,對了說我雙標仔的影片歡迎下載檢舉我,我會將被檢舉的金額同步捐給植物人基金會,但是對不起我忘了....抱歉從今年6/30之後已經無法檢舉,真的非常的抱歉...

    • @s899456
      @s899456 6 днів тому

      公車停車格都停了,畫貨車的照樣停爆

    • @user-pj5vc2zj1n
      @user-pj5vc2zj1n 5 днів тому

      工作需要的話應該立法,後面必須擺放交通錐或顯眼的告示

    • @user-nm5lu1lx2c
      @user-nm5lu1lx2c 5 днів тому +3

      超商業者的貨物車幾乎都違停下貨~如果那麼憤世~請那些的"人"全部抵制超商~看敢不敢發毒誓~若超商的貨物車如果沒改善~停好車在下貨~此生不踏入超商~台灣人的嘴都是雙標~....

    • @MrGodpasser
      @MrGodpasser 5 днів тому +2

      大家都知道送貨辛苦 不會刻意檢舉 但給方便不能當隨便 下貨 暫時 可以 停車辦事 停超久 我沒辦法

    • @user-qq5bj7so8e
      @user-qq5bj7so8e 5 днів тому +5

      下貨送餐我個人可以體諒,因為那不單單是司機的問題,可是路上違停更多的不是這兩項。

  • @REMIX2145
    @REMIX2145 6 днів тому +32

    為了減輕警察工作量,為了違規者的用路權益,守法的公民已然是弱勢,微罪不罰,那守法已然成為罪犯,守法隨時會被違規違法的人判責,車禍發生時已經沒有基本保障,可憐的守法人。
    運輸業為了生計為了工作為了生活,總有苦衷的違規,互相一點誰不是為了賺錢工作生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互相。
    但台灣私人汽車駕駛8成的都是自己要怎樣就怎樣的方便當隨便想停就停,真的感受差很多。

    • @user-oc1ow8rh8p
      @user-oc1ow8rh8p 5 днів тому

      因為法律本來就不能拿來做為人類的價值觀或是標準...那是一些死讀書的人的想法而已...不知是否領悟了呢?😁

    • @user-dd4hi4gr4d
      @user-dd4hi4gr4d 5 днів тому

      高譚市選票-1

    • @REMIX2145
      @REMIX2145 5 днів тому

      @@user-oc1ow8rh8p 法律是死的,只是執法者也作死的心態,無奈就是自保,畢竟現在道路出事了是自己活該,而不是真正的原則問題

    • @user-oc1ow8rh8p
      @user-oc1ow8rh8p 5 днів тому

      @@REMIX2145 所以只能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而無法在世間論對錯...以法治國...國必亂矣......人的腦袋是活的...只能以"道"治國...也就是老子當年說的:無為而治...好好體會吧

    • @user-mw6rp7kv5m
      @user-mw6rp7kv5m 4 дні тому

      警察工作量並沒減少喔 現在是民眾不能網路檢舉 但還是可以報警要求警察到場開單 你覺得這樣會減少工作量嗎

  • @user-th8oz8fb6q
    @user-th8oz8fb6q 6 днів тому +34

    台灣腳痛部日常~雖然很氣~但不被重視~~~希望更多人發聲~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8

      我覺得小小的頻道就是能做多少事就盡量幫忙,雖然微不足道但至少固定有人會出來講話就好

    • @Kagamine_Rin
      @Kagamine_Rin 6 днів тому +5

      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交通地獄,但腳痛部就是不改

    • @user-th8oz8fb6q
      @user-th8oz8fb6q 5 днів тому +1

      @@Kagamine_Rin 哈哈,市井小民只能團結,努力發聲

  • @HTWEIWEIYEETW
    @HTWEIWEIYEETW 6 днів тому +31

    原來旁邊是機慢車道,我一直以為是超長的停車格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原來都是我誤會了😭😭

    • @librasyun
      @librasyun 6 днів тому +2

      @@MotoStoryteller 那你還知道待轉區其實是四輪大爺的停車格嗎?(新聞有報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librasyun 有!我知道 騎機車兩輪的都不是人把輪數乘2至少就是公民了🤣

    • @librasyun
      @librasyun 6 днів тому +3

      @@MotoStoryteller 所以才會有一堆人即使開破車也是要開四輪上路,因為路權好的很,又不用風吹日曬雨淋還有冷氣吹,即使出車禍還可以看是你身體硬還是我板金硬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2

      @@librasyun 多兩輪什麼事都沒有了🥰🥰

  • @gfhyang1204
    @gfhyang1204 6 днів тому +16

    A1事故多起來,民眾怒火牙起來,科技執法插起來,政府錢包滿出來。套路滿滿,一起都很合理。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2

      大違停時代,打不贏就加入他們? (反串中)

    • @gfhyang1204
      @gfhyang1204 6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對的事做就對了啦,你今天違停了嗎?(反)

    • @penny8987
      @penny8987 6 днів тому

      請亡藝瑏出來承擔責任。

    • @user-kj2hx6nk7j
      @user-kj2hx6nk7j 5 днів тому

      有保險,幹嘛怕

  • @jamesjames9476
    @jamesjames9476 6 днів тому +15

    我覺得,政府以違停幾乎不被檢舉作為便宜行事的方法用以解決路邊停車規劃稀爛的問題,基本上就是放推了吧。
    問題是不應該再利用各種明示暗示機車需要靠右行駛,我能理解路上很多三寶、老人不敢以跟上車流的速度駕駛,這已經是考照環節的問題這邊先不討論。
    但跟得上車流順順騎的駕駛不應該再受到歧視和白癡交通規劃,我自己如果跟得上車流絕對走外側再內一個車道....是有遇過幾次逼車試圖把我趕回最外側的北七,但我覺得比一直在閃最右邊的車好多了.....

    • @user-ut3hg2iz1b
      @user-ut3hg2iz1b 6 днів тому +1

      不是放推
      目前常態違規 特別是那種囂張違規的
      幾乎都是議X助理 立X助理
      各權勢人物的司機 或八代親戚
      被檢舉或投訴 開單太沒面子
      所以乾脆就廢掉.......................

  • @user-js4jf5sp4d
    @user-js4jf5sp4d 6 днів тому +16

    我建議法律應該改成汽車一律靠內側車道停放,機慢車就靠外側車道停放,
    簡單說就是請停在你自己車種專用的車道,不要想偷吃其他車種的豆腐,完美😇

    • @weichun3773
      @weichun3773 6 днів тому +1

      可以幫助用車人認知問題

    • @user-ey8ue4fg2g
      @user-ey8ue4fg2g 6 днів тому

      如果用你的方法,那下車的行人不就要違規穿越馬路!!!

    • @user-js4jf5sp4d
      @user-js4jf5sp4d 6 днів тому +2

      @@user-ey8ue4fg2g
      不是啊,駕駛有義務注意車前狀況,
      臨停開車門下車也要注意來車啊

    • @user-ey8ue4fg2g
      @user-ey8ue4fg2g 6 днів тому

      @@user-js4jf5sp4d 你可能誤解我的意思!
      假如在三個車道上,你說汽車停內線,那汽車駕駛不就是從內線下車,然後再穿越2個車道到人行道!

    • @user-js4jf5sp4d
      @user-js4jf5sp4d 6 днів тому +1

      @@user-ey8ue4fg2g
      內側車道停車後下車其實很安全啊,對向駕駛人看的很清楚啊,
      台灣隨時都馬有左轉車在中線停等,
      怎麼把人跟車互換就不行了?
      要機車騎士冒著危險變換車道閃躲,
      為何不叫臨停駕駛自己面對同類?
      即便沒汽車駕駛在中線停車的現在,
      還是一堆行人,
      直接橫穿無斑馬線道路啊,
      三個車道又算什麼,分隔島照穿啊,
      為何汽車駕駛下車就不能橫穿了?

  • @skilzlee3619
    @skilzlee3619 6 днів тому +15

    並排停車微罪不罰~最討厭就八斗子那邊= =...3調都禁行機車~最外線都被臨停塞住了~是要怎樣過..
    (然後政府的駕照考試有一題就這個~答案是要等前方的車子移開後再行駛.....)爛透了的選擇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3

      我的時間如果一天有500個小時我會考慮讓這些違停走我再走🤣🤣

    • @skilzlee3619
      @skilzlee3619 6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滿滿的無奈QQ

  • @peterliang0620
    @peterliang0620 5 днів тому +4

    路口違停 還有並排停車,都是超容易發生車禍的違規,卻能微罪不罰,
    然後守規矩的人卻要繞過違停但可以被檢舉逆向,根本本末倒置!
    交通安全越改越倒退......那些臨時併排違停就算報警,等警察來了早就離開了,
    那乾脆就標線跟停車格都別畫了,交通法規訂辛酸的

  • @kane307
    @kane307 5 днів тому +3

    貨車都會違停是因為住商沒分開啦,光便利商店那種規劃,給你100個貨車格都沒用,還有就是台灣機車真的太多了,去日本韓國過就知道台灣機車的密度根本不是正常國家該有的樣子

  • @kgb830
    @kgb830 6 днів тому +5

    其實計程車被檢舉違規計點最多的不是臨時停車,因為交通細則中就有說明上下客和上下貨是不會開單的,會被開單通常是自己白痴停在人行道和公車停靠區,路口轉角,而且2022年紅黃線早就限縮檢舉了,還能搞到自己一堆罰單也是不簡單

  • @user-sh9mj2fk9v
    @user-sh9mj2fk9v 6 днів тому +5

    雖說微罪不罰
    但我的原因是
    損福之事縱然再微小我也不幹
    星星之火足以撩源,微罪之事一但爆發也是非常可怕,為何現在很多台灣新生代不是找不到工作,要不就是無論工作換到那裡都是慣老闆,要不就有的無論到那裡工作都被霸凌,為了自己後代子孫,這種損福之事莫做
    善小而為
    惡小不為
    另外相關負責的官員不作為
    未來果報的爆發力更無法想像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1

      正確態度給大哥一個讚👍

    • @user-vo3zf7os6w
      @user-vo3zf7os6w 5 днів тому

      沒有微罪不罰,民眾無法檢舉,但交通違規的罰則仍在,若因此造成傷亡刑民事責任也仍在。

    • @user-sh9mj2fk9v
      @user-sh9mj2fk9v 4 дні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想要自己後代子孫獲福無量
      就只要能做到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對外 熱心助人 但要有智慧
      再家 孝順父母 但不是愚孝
      這樣你的小孩在社會職場上絕對會很愉快

  • @jdm340km
    @jdm340km 6 днів тому +10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 @user-oc1ow8rh8p
      @user-oc1ow8rh8p 5 днів тому

      那請問一下何為善?何為惡?願聞高見

    • @jdm340km
      @jdm340km 5 днів тому

      @@user-oc1ow8rh8p 敝人之淺見 起碼基本的禮讓行人與遵守交通規則為善,違停、亂丟垃圾、逼車為惡。

    • @user-oc1ow8rh8p
      @user-oc1ow8rh8p 5 днів тому

      @@jdm340km 那請問大哥合法的人就是善?違法之人就是惡?大哥可能要參透一下道理...善與惡乃人之心念...如果一個人做表面世俗之善事(例如禮讓行人)...可是心中卻是很不屑很排斥...就算是做世俗之善事...亦是造了惡;如果一個人做了表面世俗之惡事(例如違停)...可是心中是百般無奈...逼不得已...就算是做了世俗之惡事...亦是造了善...這就是法律只能規範人的行為(因為讀書的人讀死書...沒有去參透道理)...無法去約制人的內心...所以這社會很多偽善之人(相由心生...有人慈眉善目...有人面目可憎)......而事情本身無是非對錯好壞...此乃人心所分而已...事情只要合"理"就行...不合"理"大家就不太能夠接受...所以做人要講"道理"...心念要"善"...大哥可有所領悟...小弟淺見多言誤見怪😊

    • @jdm340km
      @jdm340km 5 днів тому

      @@user-oc1ow8rh8p 我的意思是不要以為小違規沒什麼就理所當然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4 дні тому

      這句成語寓意深遠

  • @bhst789
    @bhst789 5 днів тому +2

    不能檢舉,可以直接報案,警察會變成要直接開單,因為必須成案

  • @user-tx6nt5fu6e
    @user-tx6nt5fu6e 6 днів тому +4

    現在的交通~只能說提高自己的防禦駕駛觀念,騎機車出門就要隨時要有被害妄想症,這樣才會平平安安回家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防禦駕駛跟視野都要加強才能平平安安~

  • @librasyun
    @librasyun 6 днів тому +4

    上禮拜才被卡車內車道右轉然後自己慢車道直行本能按下煞車,但沒急煞緩煞而已,可是後方機車因沒跟我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出車禍,但好在我自己完全沒事情,感嘆以前看你頻道覺得跑外送很有趣,騎車就能賺錢,所以也看著你頻道入坑外送了,剛開始一堆店家一直跟我說辛苦了,我內心都在想只是騎騎車而已,比起來你們比較辛苦吧,當自己跑了快一年才發現外送真的很辛苦,除了要面對店家拖餐點,各種要求的客人,還有平台的各種活動趟獎導致難跑(熊貓),更重要的是各種交通亂象,這是以前只上班下班騎一段路很難感受到的,你影片中的違停四輪真的是我每天都會遇到,我都是先乖乖停在慢車道的違停車輛後面在看後照鏡再找機會打方向燈變換到內車道,如果車流量太多我會防禦性駕駛到這程度,不管是不是0肇責還是跟我有保營業第三責任我都不想再出車禍了,因為後續要跟對方談和解都是費心費神,這些外送員的辛苦不是那些只會在網路上嘴砲的人能理解的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2

      兄弟,辛苦了 外送員的工作自由,不需要面對那些不知所云的主管,但相對來說就是要面對各種的小問題來自己解決~加油!工作沒有一定全部適合自己,但終究可以找到適合你的工作哦~

    • @librasyun
      @librasyun 6 днів тому +1

      @@MotoStoryteller 我還是會喜歡外送這份工作某些地方好處,如你說的自由,還有隨時可以聽自己愛聽的音樂,聽遊戲實況,可以睡到自然醒在出門工作,遇到好客人好店家可以聊起來,可能哪天我也會離開外送這份工作,但我不會忘記我的外送經歷,還有陪我征戰快一年的全新迪爵,那是我一份回憶,但還是有離開的想法,只能說台灣交通太亂到我很害怕真的遇到更大條的車禍,這些都是很難避免的,有時候遇到時也不是自己有問題,而是別人騎太快跟違規,可能也只是說說而且我出了兩次車禍,第一次是別人四輪迴轉,我直行撞到,第二次就卡車內車道右轉我直行緩煞車,後方機車沒有注意安全距離撞到我,兩次都不是我的問題,但這次有感覺沒第一次那麼挫折,或許還是會繼續跑下去吧

  • @michaellin869
    @michaellin869 6 днів тому +2

    支持!Hank 觀點!
    我就是雙標仔,支持:領薪的工作車,違停一下我接受。
    併排停車買餐把路堵住,不能接受!
    簡單的說:留給彼此方便,大家都方便。
    -
    肚爛的說:立法、行政都專業不足。日常生活的小法有效執行,才是人民有感的!

    • @tongfatseng31
      @tongfatseng31 5 днів тому

      @@michaellin869 還有打右轉燈準備違停的也不能接受

  • @user-pe4ng1jn8w
    @user-pe4ng1jn8w 6 днів тому +7

    不懂政府為何非要把記點跟檢舉綁在一起,如果是要減輕計程車因為乘客要求違規上下車,導致被檢舉被記點,進而影響生計,為何不能把被檢舉的違規跟記點分開,被檢舉的不用被記點,但是被警察開罰的一樣要記點呢。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5

      如果政府的人開會可以清醒一點的話,樓下咖啡店的生意就不會這麼好了

    • @user-to9hh8ng5u
      @user-to9hh8ng5u 13 годин тому +1

      我也認為警察開的單就記點,檢舉的就開罰...

  • @user-kj2hx6nk7j
    @user-kj2hx6nk7j 5 днів тому +2

    超爽,我現在也汽車併排停車下車,坐在店門口吃著冰豆花搭配此影片來留言超爽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等警察來再開走就好,打不贏就加入他們

  • @SmallFog
    @SmallFog 6 днів тому +8

    機車道 (X)
    慢車道、機慢車優先道 (O)

    • @skilzlee3619
      @skilzlee3619 6 днів тому +5

      慢車道. 機慢車優先道(X
      四輪停車場(O

    • @SmallFog
      @SmallFog 6 днів тому +1

      @@skilzlee3619 6/30 過後我覺得你的比較對 😮‍💨

    • @theworldssmallestviolin
      @theworldssmallestviolin 5 днів тому +1

      @@SmallFog 不過有一說一 其實車種分流早就該廢除了 但不是這樣廢除的就是了

    • @SmallFog
      @SmallFog 5 днів тому

      @@theworldssmallestviolin 我也這麼希望!最理想當然是將機慢車道廢除,並且推動車道分割,這樣多餘的空間可以做成左轉專用道、人行道、公車、卸貨、停車等等對大眾都有益處的設施,可惜交通部的腦…

  • @user-kj9om7qb1c
    @user-kj9om7qb1c 6 днів тому +3

    在北美的交通安全促進團體比台灣的還小眾。但一些美國的州政府開始在「合法的」範圍內,去改善。像是減少4 ways stops,並以 roundabouts 替代。這些交通改善者,都是以歐洲為範本。換在台灣就只會說:「國情不同」,可笑的是台灣人可以拿著中華民國駕照去申請國際駕照在國外開車。如果真的國情不同,為什麼你可以不經過任何訓練,使用國外的道路?當然國外也有酸民,例如我前幾天遇到的澳洲人,他說:英國的交通法規是過時的且毫無效率。但好笑的是,英國的motorway acts的理論效率,比澳洲的還要高。但不得不說英國的 hand-to-hand steering 真的過時,連英國人自己都認同。在歐美甚至日本、澳洲,他們都有一部分的人認為自己國家交通很爛。而其政府也是想盡辦法降低統計死傷數。不過台灣則相反。

  • @user-ml1gp8mq1x
    @user-ml1gp8mq1x 6 днів тому +3

    今天的hank非常憤怒,小心影響胃口

  • @leehochan0118
    @leehochan0118 6 днів тому +4

    桃園觀音工業區成功路也是一堆都不管的😮

    • @user-iy3tf2fx9c
      @user-iy3tf2fx9c 6 днів тому +1

      真的,都停到慢車道,尤其下班更嚴重

  • @garyh6
    @garyh6 3 дні тому +1

    停中間一點的話,檢舉無故在車道中暫停,罰非常重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3 дні тому

      那個之前好像有鬧上新聞XD 在龜吼漁港

  • @user-ssvcia
    @user-ssvcia 5 днів тому +1

    看了所有的新聞報導
    我只想講一句
    違停的當然錯很大,但騎車開車都沒在看路的...才是車禍的主因
    所以也就是因為「都沒在看路」,自然停在哪也就不管不理會了
    當然,也因都沒再理會,所以交通部公路局都沒在管設計這種事,只知道告訴大家「你們要慢啊!!!」
    設一大堆區間測速,測速照相,科技執法...
    then?
    基層警力還是不足以應付這龐大的罰單啊.

    • @user-ssvcia
      @user-ssvcia 5 днів тому +1

      像是你的影片都看到幾台違停...你一個人檢舉這一串違停
      另一個不知道,也跟著你檢舉這一連串違停
      你知道警察要每天花多少時間在過濾這些重複檢舉???
      更不用說,這些人,真的怕這違停的罰單嗎?
      說不定根本就連繳都不用繳(攤手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我需要更多老黃的AI 伺服器

  • @user-vo3zf7os6w
    @user-vo3zf7os6w 5 днів тому +1

    沒有微罪不罰,併排停車一樣可開罰單,如果因為造成傷亡一樣有刑事責任。

    • @user-vo3zf7os6w
      @user-vo3zf7os6w 5 днів тому

      民眾無法檢舉,但罰則沒删除,直接認定成微罪不罰是有問題的。

  • @user-ix1ss1zl3o
    @user-ix1ss1zl3o 5 днів тому +2

    建議大家以後看到併排直接撞下去,可以討賠償又可以讓違規人學到教訓,最重要的是增加安全。

  • @user-pj5vc2zj1n
    @user-pj5vc2zj1n 5 днів тому +2

    你各位自求多福吧,用路自己多注意路況,至少可以保護自己,酒駕或三寶來撞你的就沒辦法了,閃得過是好運…

  • @user-to9hh8ng5u
    @user-to9hh8ng5u 13 годин тому

    11:20處的貨櫃車臨停佔用到車道(白實線左側的慢車道),白實線應該是路邊邊線,右側為路肩不是機車道,現場應該是兩線道(快車道跟慢車道),並沒有機車道,大家要小心把路肩當機車道也會被開罰...住家附近有很多案例...

  • @user-vu4fl2hx5n
    @user-vu4fl2hx5n 5 днів тому +1

    路上違停過多→警力人手不足→開放民眾檢舉→民眾舉發過多→處理警力不足→不開放民眾檢舉→路上違停過多→警力人手不足……(無限循環~"~)

    • @tongfatseng31
      @tongfatseng31 5 днів тому

      @@user-vu4fl2hx5n 應該跟人力不足有關,我家附近的警察局,旁邊15公尺有一家熱炒店,路旁一堆紅線違停,也沒看過警察開單或勸導制止,可能還有酒駕沒抓

  • @user-ff9ss6ju9v
    @user-ff9ss6ju9v 4 дні тому

    加害者永遠在舒適圈,台灣可教化,三寶無所遁形😂

  • @user-hh6jb6es9y
    @user-hh6jb6es9y 6 днів тому +1

    請問一下你的手機都不會過熱嗎?是什麼廠牌的呀?我也跑汐止

  • @HairLeo0310
    @HairLeo0310 5 днів тому +1

    會不會道路規劃的問題比較大 如果可以 其實沒人想違規 我開車 也騎車
    感覺停車場都去蓋大樓了
    有時整條路沒什麼地方設計給你臨停 都是紅線
    造成交通混亂
    汽車跟機車爭道
    馬路對行人不有善
    大家互看不爽 其實都是設計不良造成的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這絕對是過渡期,太多標線需要改善的了

  • @user-mh4uq9qw5k
    @user-mh4uq9qw5k 5 днів тому +1

    腳痛部,說我每個月薪水照領啊。交通亂我一樣薪水不會少啊。

  • @user-mi8jz8ol9s
    @user-mi8jz8ol9s 6 днів тому +2

    並排停車真的很不應該。可是這也是政府道路建設設計不良造成營業車他們要怎麼上下貨物 上下載客違停。所以汽機車駕駛人應該強烈要求政府交通部該努力做事 你們官員每年拿公帑出國考查 國外的道路設計都沒考查到嗎

    • @user-zb9ri4bm6t
      @user-zb9ri4bm6t 6 днів тому +2

      貪汙愛台灣

    • @a460742
      @a460742 6 днів тому +1

      街景圖免費好用,不用出國就可以抄作業,單純就是想出國旅遊一趟😂😂😂

  • @user-pj5vc2zj1n
    @user-pj5vc2zj1n 5 днів тому +2

    你說沒有SET那邊,往前,我曾經被擊落一次,廂型車突然右轉,我在他旁邊…直接雷禪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那邊騎車要放慢,右邊是住很多人的大樓,所以違停或突然右切的車很多~

  • @ccyywang6656
    @ccyywang6656 5 днів тому +1

    眾人皆亡你獨活; 也不太對,獨樂活不如眾樂活,只好各自小心.

  • @user-zl2es3py3l
    @user-zl2es3py3l 6 днів тому

    無號誌化路口有設置「停」標字、「停車再開」標誌,就代表是在支道上,支道車要減速並停車察看,等幹道無來車再起步通行。

  • @user-xo9lr7lu8j
    @user-xo9lr7lu8j 4 дні тому

    臺灣的法律,真的再倒退,法律成立,是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而不是為了那少數的人,並排停車,影響的不是少數人。計程車工會抗議檢舉,就要剝奪多數人的權益,今天出事的不是自己,就感覺摸要摸緊,等出事了,才怪東怪西。那就祈求取消檢舉的,不要遇到事。廢死,也是同樣,死刑要不要用,都是法官判,放著當核爆,當威脅。所以,才說,臺灣法律真的無言。

  • @user-hc1bk5mh4j
    @user-hc1bk5mh4j 5 днів тому +1

    開車騎車一定要習慣看後視鏡 前方有車輛或障礙物 先減速並看後視鏡確認後方有無來車 判定你是要停車或是變換車道 自行車無後視鏡可先停車或轉頭向後瞄確認後方有無來車 駕駛習慣很重要 機車駕駛有很多車輛後視鏡是裝飾用的 根本不會使用後視鏡 還有一種心態就是頭過身就過 機車很容易有鑽車的習慣(包含黃牌紅牌大型重機都一樣 有縫就鑽) 所以機車發生事故的機率會高於汽車 無汽車駕駛經驗的發生事故會大於有汽車駕駛經驗的機率高 違規停車雖然可惡 但駕駛行駛在道路上有好的駕駛習慣及注意路況才是避免車禍發生的重要因素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這是我每天的日常,騎車要注意很多事情

  • @macoma5627
    @macoma5627 5 днів тому

    台灣人對於交通規則已經相當不守法...每年因為這些看似"微違規"讓多少家庭破碎....然而台灣法律對被害者又相當不友善...加害這只要翹著二郎腿在家等著被害者提告...而被害者除受傷外醫療還須復健或還會遺留終身痼疾..還必須收集一大堆資料..從區公所調解一次二次...到提告..肇事鑑定會...檢查庭一次二次..再法院調解...正式開庭...刑事...民事...重點法官還會用放大鏡對被害者加以審查看是否能從中獲取對加害者有利的證據以減輕量刑...然後一年..二年..三年...禁區法院....到最後被害者受不了....放棄~.....我只能說"台灣真是犯罪的天堂"...........................

  • @dchyoshi
    @dchyoshi 6 днів тому +1

    40%就愛這種腳痛部

  • @s258258s
    @s258258s 6 днів тому +3

    4輪大爺超爽 大家都來開車違停

    • @west11022
      @west11022 5 днів тому

      不然怎麼叫大爺?

  • @user-foxy30216
    @user-foxy30216 6 днів тому +1

    交通部出門都是淨空車道 開綠燈 根本看不到這些違停事件
    PS:手機要不要裝個遮風擋雨的外殼 最近今天氣真的是熱到誇張 手機這樣亮著螢幕開導航 很燒機的

  • @user-vg8iw3jq3w
    @user-vg8iw3jq3w 5 днів тому +1

    我雙黃燈,無敵,騎士們保重

  • @user-xn7tm9og4h
    @user-xn7tm9og4h 5 днів тому +1

    路權規劃把機車趕到最外側參加障礙賽的概念!

  • @user-kp7ib3ky3d
    @user-kp7ib3ky3d 6 днів тому +2

    現在騎車都提心吊膽的 路上違規真的很多... 我就在想難道就沒辦法反制嗎??? 結合藍白兩黨立委再次修改交通檢舉條例 用社群媒體大宣傳修法增加檢舉項目 訴求降低交通事故 這樣應該會喚醒很多民眾支持 對日後的選舉也能因此得利吧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1

      現在騎車我只能說,注意小心再小心,沒有什麼事是比生命安全重要

    • @joeyang8134
      @joeyang8134 6 днів тому

      可是你要知道的事情是,這東西是交通部提出,但最後通過的也是立法院,依照目前席次藍白有心要擋早擋下了,這其實已經證明在交通議題這部份結合沒用

  • @gggykuo1476
    @gggykuo1476 6 днів тому +1

    支持檢舉,但針對貨車,外送,計程車,等車輛上下貨人時,政府應規劃駐車地方. 若在過渡時期政府來不及規劃,或無規劃時,被違規檢舉,應由交通單位負責繳納罰單! 而不是錯由必須違規駕駛承擔! 這樣政府才會有所警惕,因為這些錢由全體納稅人共同承擔! 納稅人可時時監督施壓政府, 效率才會出來! 否則政府不痛不癢,過了十年一樣無作為!

    • @bindi0912
      @bindi0912 5 днів тому

      有些地方有畫下貨停車格,但,會有一般轎車去停,導致貨車要下貨沒格子停。那要怎麼算?
      一段100公尺的路,有7、8間店,貨車下貨停車格只有一個,又同時有好幾間不同的貨商來下貨,那又要怎麼辦?
      前陣子吵最兇的魚市場新聞,一堆遊客去佔了下貨停車格,然後市場攤販上百個,下貨格只有兩個,那又要怎麼處理。

    • @gggykuo1476
      @gggykuo1476 5 днів тому

      @@bindi0912 轎車停錯罰轎車,貨車因此被罰,罰政府. 政府才會想辦法去解決為何轎車會去停,政府可做的太多了,哈!這應由政府解決,不是老百姓! 同理,不夠停,也是政府該解決的, 不是老百姓! 現在呢? 政府認為麻煩而多做多錯少做少做,導致多少交通議題停滯不前...反而是政府無規劃下,要老百姓承擔無規劃的後果,這樣對嗎?

  • @wellowline6480
    @wellowline6480 5 днів тому +1

    停好停滿,我可以更方便的停路中間了,實施以來完全開不到罰單了 真爽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看下次修法有沒有機會停在快車道

    • @wellowline6480
      @wellowline6480 5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我現在想停哪就停哪,不需再修法了. 反正我開大貨的,頂多賠錢跟掉漆.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wellowline6480 讚啦

  • @kevinpeng9615
    @kevinpeng9615 6 днів тому +2

    政府說OK就OK啦~之後買飯直接停路中間啦

    • @MrWayneChu
      @MrWayneChu 6 днів тому

      直接停路中間很貴喔 無故驟然車道停車6000起跳 這是可以檢舉的

  • @skyattn
    @skyattn 5 днів тому +1

    道路規劃不好法條再怎麼修問題還是一堆,現在看起來就是會吵得有糖吃

  • @user-eb5nu4nt6b
    @user-eb5nu4nt6b 14 годин тому

    台灣人根本就本田,上車個性完全變了,講一下旁邊有停車格那裡比較安全,這樣就拿鋁棒開始叫囂,素質這方面我認為是沒救了😢

  • @user-ow2ox3oe1m
    @user-ow2ox3oe1m 5 днів тому +1

    十次死亡 九次出門 不是在死亡 就是在死亡的路上

  • @user-qj5mg9jf4x
    @user-qj5mg9jf4x 4 дні тому +1

    並排停車本來就不應該是由民眾檢舉
    因為有些人檢舉時會有一個矛盾在(\口/)
    哈我這樣聳動的標題 挺像可以釣到一些不讀完內容的人!
    (自身經歷:原本停車時好好的!(車道邊緣15公分線有停進3分之2了)! 結果過沒幾天就收到並排停車的檢舉
    原因是因為有機車停在你的右側車身(也有跟監理機關申訴還是被罰600新制好像改2000多的樣子)
    這該如何佐證呢?監視器嗎(/-口-)/)還是跪求大大提供行車紀錄器(/-口-)/
    重點來了喔!!先聽我說這是重點!!真的是超嚴重的重點!!(並排停車一樣民眾可以檢舉(還是我讀到不實資訊)( + 3 +)
    (只是紅線臨停民眾不能檢舉) 我在猜應該是大台北都是紅線吧(加上違停警察只能勸導 如不妨礙到他人的話)
    以影片上 那那些的所謂並排停車 說不定都可以改為 非突發狀況於車道上停車(車道上停車罰很重喔)
    像影片中如果停在紅線上的!!幾乎都可以檢舉了吧!! 非突發狀況於車道上暫停
    (有沒有發現 車道上停車的機率大大降低了\(^口^)/)
    以下是可以建議的
    再者卸貨的話放個交通錐的話可以警示用路人(晚上的貨最好有警示用燈) 當然嘍最好設置一名交管員(需有証照那種)至於店家還是司機副手法規可以強行去規定的(多體諒空間上的不足吧)
    工程車輛的話當然不用多說啦 應該放置施工用交通錐(晚上的話應有警示用燈)
    當然嘍設置小明(工程用電動旗手因沒有腳 所以我都叫他小明)
    (雖然不是很完美! 但是我覺得這樣做不錯!)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4 дні тому +1

      這些事情要完好 要透過多方的全盤討論的.... 只能說離理想還太遙遠了

    • @user-qj5mg9jf4x
      @user-qj5mg9jf4x 3 дні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所以很欣賞你們這些為交通出一份力的大英雄

  • @dfo09gbr
    @dfo09gbr 5 днів тому +2

    這麼表達意見是過分點了。倘若,政府高官家人們,有人因相關交通違規而登出人生,也許,檢討交通法規的速度會快一點。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感覺你的陳述好像更嚴重了點🥲,我不會去期望會有這些不好的事情發生,本來就應該預防勝於治療

    • @dfo09gbr
      @dfo09gbr 5 днів тому +1

      @@MotoStoryteller 是的。您說的沒錯。
      隨著年紀增長,社會大學道路安全系經驗值增加,交通相關保險越保越多。本期待屬於社會菁英階層的民意與立法代表們、政府官員們,能制定出相對符合社會合理期待的交通政策與執行。但,經過多少年了,許多過時政策與規定,仍然原地踏步,往往都是熱情的車友前輩們,將國外相關知識、觀念、法規、認證等訊息帶入,提供給有關部會作為修法參考。並實踐在路上,透過車聚、YT等方法教育駕駛人……
      舉個例子。坐車時,後座要繫安全帶的來由,最關鍵案例,就是2006年(民國95年)台中市胡前市長的妻子邵曉鈴女士,在一次乘車外出時,不慎發生了車禍。粉碎性骨折的左手被迫截肢,後來還出現各種併發症,幾經艱難才從鬼門關繞了一圈回來。
      來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後略。
      該法條是在100年03月10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增訂繫安全帶規定及處罰。(可閱行政院>新聞與公告)
      100年08月01日經立法院修正通過,行政院核定實施。
      供參考囉!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4 дні тому

      @@dfo09gbr 收到,謝謝大哥的前例教導

    • @dfo09gbr
      @dfo09gbr 4 дні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教導不敢啊!

  • @Herbert5430
    @Herbert5430 6 днів тому +2

    二輪仔的命不值錢。
    今早在美濃慢車道騎單車,有汽車從內側切到外側慢車道超車,差點把我掃去撞行道樹.....

  • @user-ip1bv9wh9o
    @user-ip1bv9wh9o 6 днів тому +1

    我覺得交叉路口或轉彎處停車還有併排停車真的很危險,這幾樣我不能接受 還有公車停靠站的格子一堆違規停車 公車要怎麼上下客

  • @user-kx1mb5yj9v
    @user-kx1mb5yj9v 5 днів тому

    沒事的轎車都停卸貨停車格,貨車無法卸貨,貨車只好違停。。我建議紅線不要設置違停要改能停可是要已秒繳費也不要開紅單,這樣不會去跟卸貨停車格搶位置

  • @sihling
    @sihling 5 днів тому +1

    感謝政府教會乖乖守法找車位的人民都是傻B,
    打不贏只好加入,不要浪費政府的美意。
    全部車道都是大家的停車場讚啦!

  • @user-es7my4ni4s
    @user-es7my4ni4s 5 днів тому +1

    違法不能舉那要政府幹嘛

  • @zero1111fly
    @zero1111fly 5 днів тому +1

    典型官逼民反,不管是機車外送 汽車小黃uber 或是宅配貨車這些要他不違規根本是強人所難
    機車因為體積小還不至於併排但違規臨停是家常便飯
    汽車問題就是沒有地方停這才是問題所在,根本是政府逼汽車違規

  • @user-freedom1998
    @user-freedom1998 4 дні тому

    減輕警察工作量,卻增加修車行、醫院、葬儀社、殯儀館、保險業者的工作量!

  • @林天逸
    @林天逸 6 днів тому

    現在地方政府推行的攝像計費還在測試,等全面營運之後大概也不需要檢舉了,攝像頭監控直接費用就算好

  • @user-ou6us3nk7x
    @user-ou6us3nk7x 6 днів тому +1

    人民的選 擇 選..的人走...的路

  • @user-or5lm3mf7h
    @user-or5lm3mf7h 5 днів тому +1

    你的問題就是開慢一點,就算撞到人也不會死,計程車被檢舉會沒生活權

  • @JOHN35853
    @JOHN35853 5 днів тому +1

    我書讀得少,不知道是否有啥方式可以讓這種不適任的行政官員得到相關的處置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我書也讀得少,只能透過小頻道的影片制裁這些法規

  • @twig3949
    @twig3949 5 днів тому +1

    請問hank,你機車腳踏的小包是什麼尺寸的?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哈嘍這個是35公升的,幾乎是可以滿足任何的便當格式,裡面再放個雙層的六格杯架裁切成四格,基本上都用不到大包

    • @twig3949
      @twig3949 5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謝謝

    • @twig3949
      @twig3949 5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請問有小箱長寬高的尺寸嗎?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twig3949 你上蝦皮找“35公升保溫箱”應該就可以看到我這個樣式的了

    • @twig3949
      @twig3949 5 днів тому

      @@MotoStoryteller 3Q ❤️

  • @Yang-chih-chao-1109
    @Yang-chih-chao-1109 6 днів тому +1

    機車生存方式就是再不違規的行使狀態下,盡量不要靠右行使。

    • @chunhung76
      @chunhung76 5 днів тому

      沒錯,越靠路側路況越複雜,越靠內側肇事率越低。

    • @kane307
      @kane307 5 днів тому

      保持安全車距,變化車道請看後視鏡,安全騎車其實不難,但很多人都做不到

    • @west11022
      @west11022 5 днів тому

      @@kane307 安全騎車不難 但是要能好好騎車很難

    • @user-oc1ow8rh8p
      @user-oc1ow8rh8p 5 днів тому

      有領悟了喔

  • @user-bj8ox9dh7q
    @user-bj8ox9dh7q 5 днів тому +1

    政府和立委們容許並排違停 沒辦法 可能官員們也有這需求?

  • @Jack-of9zz
    @Jack-of9zz 6 днів тому

    曾經有一場關於違停的車禍,至今仍讓我難以忘懷。
    當時我人站在公車上,公車行駛在外車道,外車道的外面有一輛違停車;
    公車駛過違停車輛的「當下」,違停車的車門被打開了,接著一輛自行車就這麼撞上車門翻了過去,整個過程就這麼發生在我眼前。
    自行車沒撞到公車,所以我也不知道那位騎士的狀況,但我知道,如果那位駕駛晚個0.5秒開門的話,自行車騎士可能就死在公車輪下了。
    時至今日,看看台灣目前的交通狀況,原來交通確實地正在退步。

    • @librasyun
      @librasyun 6 днів тому

      其實我一直在想一點,即使你違停,但也真的是想貪圖方便才做此下策,那是否能夠稍微探個頭出來看是否有車輛行駛在開門,即使違規但也是不妨礙到他人違規,偷偷說我也會闖雙黃線,但那是在左右車道都沒來車的時候會這樣做

  • @leoli540
    @leoli540 5 днів тому

    我看要等外國人報導到國際說台灣是交通併排違停國家導致交通肇事人命前三名才會恢復能讓人民檢舉,就像行人地獄被外國人遇到報導到國際上才在那改種法條。

  • @ediklin2342
    @ediklin2342 6 днів тому +1

    算了吧,『國家』都認為沒什麼了。
    看看『法院』判決,違停都是次因,主因要嘛是被撞的,要嘛是撞人的。
    人家雖然違停,但車子沒動啊,還會出事都三寶居多。

  • @user-cf3bp1fu4y
    @user-cf3bp1fu4y 5 днів тому +1

    台灣路太小 能路邊停車也少 貨車要卸貨也沒位子 更別提 大貨車不能停一般停車格 我想很多人不知道 小貨車 有的還14尺長 一般停車格很難停的下 政府根本沒有辦法解決位子問題 如果有位子 那需要併排

    • @VladChenEV6
      @VladChenEV6 5 днів тому

      路沒有很小啊!是路霸雜物很多占用路面空間,再加上設施帶占用人行道

  • @user-sb6ww9kz3b
    @user-sb6ww9kz3b 5 днів тому

    我個人是支持不開放民眾檢舉,應該由執法人員開單,而警察勤務繁重,是否可分開另增聘專門負責交通的執法人員,也可以增加就業機會,但政府應該不願意(從政府開始大量增設科技執法和開放移工可知),但其實究根本,道路設計應與都市計畫配合相輔相承,否則執法下去,現行的道路,配套措施很難搞

  • @kinglai3625
    @kinglai3625 5 днів тому

    我個人建議人民百姓可以檢舉、但不能領獎金、換句話說,如果可以領檢舉獎金的話、等於到處都是給檢舉達人會為了獎金做得太過火、甚至擾民、像之前那些檢舉達人會讓民眾一天接將近10張罰單、換句話說,這種做法等於是成為警察的打手、等於警察懶得出勤出去巡邏、就可以靠檢舉達人來維持業績

  • @user-cf3bp1fu4y
    @user-cf3bp1fu4y 5 днів тому +1

    就算可以併排檢舉 有用嗎 還不是一樣併排

  • @gigiya1526
    @gigiya1526 5 днів тому +1

    那些交通部的高官都沒騎機車的 他們可能都是違規並排的那一邊的。而且都知道道路設計有問題卻不修改道路設計只會改條文 真的很廢 交通部是酬庸單位嗎?

  • @user-wk1qp9vd8f
    @user-wk1qp9vd8f 5 днів тому

    開車的人叫騎車要乖點,結果你們開車的人不也是違停機慢車道

  • @翠狗
    @翠狗 6 днів тому +1

    大違停時代 檢舉不了就加入!

  • @lpd8839
    @lpd8839 6 днів тому

    以前可以檢舉的時候,被檢舉的人會抱怨,像是不方便阿,
    收入不高的又要吃罰單,日子不好過....路幅不夠大,要怎麼畫停車區.....
    怎麼弄都會有意見。

  • @user-bz6hg1pt1r
    @user-bz6hg1pt1r 5 днів тому +1

    有種來內湖違停 分分鐘拖吊😊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5 днів тому

      乾~內湖真的不是開玩笑的,能在"台北市"跑外送的都是戰士

  • @tw00171958
    @tw00171958 5 днів тому +1

    我是高層
    都知道自己是平民小老百姓了在那吵什麼吵(反串

  • @MuffinTheShibe
    @MuffinTheShibe 5 днів тому

    台灣人視CP值為最高信仰,從上倒下都在CP, 結果台灣人就把自己的權益給CP掉了

  • @penny8987
    @penny8987 6 днів тому

    嗯?
    亡藝瑏:我只是微醉不罰唷,是機車的問題。

  • @west11022
    @west11022 5 днів тому

    好吧 如果那個龍樹諒預言的沒有錯
    2025/7 會有大災難
    台灣應該沒剩多少人
    房子應該也沒剩幾棟
    重新規劃道路 人也少 車也少
    這樣會許有機會改善
    這段期間只能拜託大學長們
    在國道開車的時候~
    吃個便當 滑個手機 打個盹
    能收掉一台是一台 台灣道路就乾淨一些

  • @user-cf3bp1fu4y
    @user-cf3bp1fu4y 5 днів тому

    我之前施工 有道路申請 也有放三角錐 但要併排 但因為有申請所以不是違規 不知情的就罵一頓 還叫警察 等警察來了看道路申請 直接跟路人講 他們有申請 可以併排 路人直接打臉

  • @sheng3965
    @sheng3965 5 днів тому +1

    這邊先說阿 撞到違停車輛是 違停3 追撞7 先不說了我要違停買便當了

  • @user-nn7pv3tf8g
    @user-nn7pv3tf8g 5 днів тому +1

    抗議無效

  • @user-lr1nh7ev1e
    @user-lr1nh7ev1e 5 днів тому

    違停有時候還好,但開車門都不看就很可惡,好險我開大車,遇到違停我都靠很近😂😂

  • @user-fk6vg7cv3x
    @user-fk6vg7cv3x 6 днів тому +2

    外送也是台灣交通亂源之一 9:45秒 停在人行道上

    • @MotoStoryteller
      @MotoStoryteller  6 днів тому

      笑屬人,那邊是個人行道凹槽,知道的外送員都會停那邊,自己不知道在那邊硬酸😂

  • @df553064
    @df553064 6 днів тому

    01上有一篇,還有一些人留言覺得沒差甚至怪檢舉的~以前還會盡量閃去旁邊~現在直接停車道的明顯變多!真希望下次親上去的就那幾個覺得沒差還罵檢舉的~

  • @shiyu5895
    @shiyu5895 6 днів тому +1

    台灣的交通官員瀆職之嫌?只想如何為罰款而設?不為改善交通順暢而設?

  • @clss6874
    @clss6874 6 днів тому

    停紅黃線沒差,因為政府讓紅黃線泛濫了,根本忽視需求!駕駛錯的是停在車道上、路口轉彎處,正常行人會通過的路線上。
    現在台灣人就是自私,只管自己方便,開車時說別人要讓,停車時說繞一下會怎樣,走路時併排行進說別人撞到他。
    總之,走在路上眼光放遠…

  • @abbottwang3612
    @abbottwang3612 4 дні тому

    集體聲請國賠啦! 因為政府放縱並排停車! 哈哈哈!!!

  • @user-tp3db9zz1q
    @user-tp3db9zz1q 6 днів тому

    可以改用無故臨停於車道中檢舉

  • @lovemycoco
    @lovemycoco 4 дні тому

    現今政府已經完全只為了圖利政黨而不顧國家民生,國人自求多福,對於擺爛荒廢的相關部門及司法,百姓還能做啥來修正??

  • @張榮杰
    @張榮杰 5 днів тому

    全面刪除路邊停車格,改設停車場...

  • @user-wk1qp9vd8f
    @user-wk1qp9vd8f 5 днів тому

    當初王卓鈞的爸爸被機車撞死就是“禁行機車”,改天換個某位大長官被汽車撞死就可以“禁行汽車”

  • @user-fs5zg9my1l
    @user-fs5zg9my1l 5 днів тому

    交通問題相關單位擺爛乾脆放任民眾互咬,多出點事讓醫院法院有業績反正不用政府賠

  • @williedcc
    @williedcc 5 днів тому

    檢舉?? 可以啊!
    打電話叫警察來開單就好啦
    再說了有這群檢舉魔人 交通有變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