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法律 酒駕毒駕零容忍!新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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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6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6

  • @rita_6399
    @rita_6399 Місяць тому

    好可怕的台灣,我要移民了,所以這些法律也不用教了,反正黨說你錯就有錯,可怕。 請用良心做事

  • @a0976693830
    @a0976693830 Місяць тому

    問一下如果疲勞駕駛跟身體疾病造成.算不算不能安全駕駛

    • @可笑至吉
      @可笑至吉 Місяць тому

      1.不算。因為刑法185-3不能安全駕駛罪,並不包含因為疲勞駕駛或身體疾病所導致之。該條僅強調施用毒品、酒精、麻醉藥物或其他相類似物。
      2.在疲勞駕駛或身體疾病狀況下的駕駛行為雖然不構成刑法185-3,但會構成相關之行政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4 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 @X-hx8tb
    @X-hx8tb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只要柯文哲跟民眾黨沒有個人貪污事實,不管後續的結果,我仍然投給柯文哲跟民眾黨,因為我們知道垃圾不分藍綠,但無奈藍綠都是垃圾!
    司法公正已死、監察責任已死、民主法治已死、媒體言論已死、人民的思想已死!
    我不喜歡戰爭,但戰爭卻離我們越來越近,如果法治社會的革命是被政黨政治所左右的,那我期待武力革命反抗的那一天到來,因為這社會講理變成一種無力感,權力變成無法制衡,這不是帝制,什麼才是帝制。
    司法可以在沒有明確證據之下,採取有罪推定羈押,這誰都不服,以後只要司法主觀認為你有罪,那就可以羈押,如果司法出來解釋,那只能證明就是政治辦案!
    你想用司法讓我屈服,讓我就讓你看到反抗的驕傲。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