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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15日上路 房東超收電費最高可罰30萬|20240714 公視晚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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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3 лип 2024
  • 內政部修正租屋電費規定明(15)日上路,新制規定電費必須以平均電價乘上度數計算。不過以資料推估,新北市約有3.5萬租屋戶、台北市6千租屋戶可能未被政府掌握,如何稽查這些房東有無超收電費恐怕也是挑戰。雙北地政局都強調,會加強宣導新制跟強化稽查,如果房東超收電費,最高可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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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費 #租屋 #房東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КОМЕНТАРІ • 40

  • @user-dd5wb8lr6w
    @user-dd5wb8lr6w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開放檢舉獎勵金 你看看還有哪個房東敢搞的

  • @louis-0098
    @louis-0098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包租公表示:那我漲租金😀

  • @user-wq7ht1me8d
    @user-wq7ht1me8d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這時後房東會說.電價不可以多收.房租可以.

  • @emo_comebac
    @emo_comebac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要給房客足夠的保護才行...
    不然很難

  • @user-kk4cr6cc9c
    @user-kk4cr6cc9c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超收電費最高罰30萬,比罰酒駕還高....看起來酒駕還是罰太輕。

  • @2-bu4xu
    @2-bu4xu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政府又不給房東每個房間都安獨立電表,租套房是全屋合計,電費當然破表。租屋輔助也是,房客不報房東不繳稅當然可以給房客未稅價,房客跑去報輔助,房東當然變成含稅價,租屋的自己判斷吧。說穿了,台灣現在稅越來越重,名目越來越多,租套房的,房東是拿房客幾個錢了?房客在那邊東報西報,增加的稅和成本快不如放空屋不租。

    • @andylin7324
      @andylin7324 Місяць тому

      天下沒白吃的午餐,當成本增加時就會轉嫁,任何商人都是這樣做生意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誰才是花最多的當然是最需要東西的人

    • @Yu-lw7gt
      @Yu-lw7gt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申請租屋補助,房東也會漲價阿
      怎麼講的法規限制房東沒有辦法隨心所欲漲價一樣

  • @user-gc3jz3ge1n
    @user-gc3jz3ge1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保護弱勢房客可以設檢舉專線及公定收費項目上限並在公所設置協調租賃糾紛窗口❤🎉

  • @user-wr8bg8we6r
    @user-wr8bg8we6r 20 днів тому

    就給非自住屋加稅(加多一點才會把黑影下房東逼出來),租屋就變成課 看所得 還是營業稅,接下來就可以好控管一點

  • @GBC-gh5cu
    @GBC-gh5cu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台電收3塊
    房東收5-6塊明顯就是超收啊
    還不趕快把爛房東都抓去罰啦幹
    政府到底在幹嘛

    • @Yu-lw7gt
      @Yu-lw7gt Місяць тому

      其實房東電價會和住家電價差那麼多在於總用電量的差距
      一棟樓就一個門牌號,那電價就會累進
      有獨立門牌的才會是台水台電收費

    • @user-nz2gj7pt5h
      @user-nz2gj7pt5h 9 днів тому

      抓不完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房東都不是好東西還有一些是雜碎禽獸都不如

  • @user-tp9rs5gq6u
    @user-tp9rs5gq6u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沒用啦.台湾太多貫房東.房東會提高房租來彌補.

  • @terry5566panda
    @terry5566panda 11 днів тому

    這要去那裡投訴阿

  • @user-wp5dd7um8q
    @user-wp5dd7um8q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內政部可能還不知道問題出在那裡餒!如果高雄市有20萬無房的租屋人!那內政部只要把只租不賣的國宅蓋足蓋滿!那還會有這種鳥問題嗎?那房價會不會下跌啦!那內政部還需要打房打了幾十年嗎?該做不做為!專搞一些旁門左道的事……

  • @user-qc4dm8hw2m
    @user-qc4dm8hw2m Місяць тому

    無法得知各區域租屋狀況,數據為"約有",整合起來的大數據就是"大約有"

  • @user-bd5ni1kh9d
    @user-bd5ni1kh9d 27 днів тому

    水電分開繳,帳單,寄給誰,其他,管理費,里里扣扣,清潔,保養,保姆,還沒有加,很多,很多的,講一半,而已,費用很雜,

  • @carlchi8383
    @carlchi83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電費不亂漲,其他物價會亂漲?

  • @wuchengrui7122
    @wuchengrui7122 28 днів тому

    電費名目
    改收管理費就好
    解決

  • @user-bg5ri5ny9m
    @user-bg5ri5ny9m Місяць тому

    建議全台房東 電費照台電收 利潤直接灌在清潔費管理費或其他名目上即可 因為直接上漲租金要繳更多稅

  • @user-nm4cd8wt2u
    @user-nm4cd8wt2u Місяць тому

    這不就抓到房租漲價的元兇了嗎
    謝謝內政部哈

  • @nelsonhuang1878
    @nelsonhuang187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一堆爛政策!台電要自我改革!減少利益勾結

  • @user-fx1mj8dd6z
    @user-fx1mj8dd6z Місяць тому

    其實我覺得蠻好的 間接讓政府知道這裡在出租

  • @XX-ob1xq
    @XX-ob1xq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房東:沒問題,不能多收電費,我就漲房租,不然你睡公園

  • @user-kf9rl2hi1m
    @user-kf9rl2hi1m Місяць тому

    建立租屋法 保障租屋人

  • @user-vl2ep2fp8o
    @user-vl2ep2fp8o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是以電錶該顆的平均值,也就是租屋處可能有超過四間包含公設使用的電費,其實很輕鬆每度就超過平均值6元以上,有些人的思考是只有用自己的房間使用度數而通常那只是分表,臺電的帳單外面查核的使用度數是以總表抄收資訊
    最後要說的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通常租屋時大部分房東都會說一度電多少錢或是租客也都會問,如果真的認為是不合理通常也是會換一間承租
    其實這電價的問題只是政府轉給百姓,如果電價不要一直漲另外加收一些費用(如果有拿到電費單的可以注意看都有額外加收一些費用),而這些費用也是跟著使用度數越高加收越多,不可能使用的是房客叫房東吸收所以正常來說也都是會把電單的這些費用算在裡面一起平均
    政府如果真要解決這問題是要開啟核四,也不是一直延役老舊的核電廠,核四新核電廠能產生更多的電量並且更安全,核廢料也是更少
    政治上常爭吵核廢料要放哪,其實核廢料也是可以有用途,在國際上是可以用來做髒彈,
    真有心解決問題在本島外設置人工島存放遠離人群,其人工島只要可以存放空間大小容許量即可,國際上早就很多國家填海造陸了甚至製作人工島

  • @user-sk1lf3rb6j
    @user-sk1lf3rb6j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合理

  • @brucelee5449
    @brucelee5449 28 днів тому

    新制上路漏洞百出

  • @enk679
    @enk679 Місяць тому

    政府先罰一罰吧. 光電超收全台灣人電費 政府要不要先罰自己

  • @linyoyo7465
    @linyoyo74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未來會演變有夏季租屋房價~

  • @Wengboyu
    @Wengboyu Місяць тому

    要不要考慮一下那個黑數到底是多少? 那個數字怎麼想都不太可能是對的

  • @shen9881
    @shen9881 Місяць тому

    什麼時候才能多罰亂闖的行人

  • @user-gg5nk4rf9f
    @user-gg5nk4rf9f Місяць тому

    早就要這樣,抓到就重罰

  • @trxxxxxxg
    @trxxxxxxg Місяць тому

    我怕租金以後變成一間五萬之類的

  • @ggrhehe
    @ggrhehe Місяць тому

    也不算超收把 你裝個人電表 台電算整棟

  • @vanarkride0
    @vanarkride0 Місяць тому

    誰都知道檢舉下去就準備被趕走。
    要學日本,若房東要租客走,非租客自己不想續租或退租。
    應補償租客因解約而產生的搬家費用或額外成本

    • @user-xv4he4mt4x
      @user-xv4he4mt4x Місяць тому

      奧房東變成奧房客,角色交換罷了,沒解決到問題

  • @user-dt3pu5es6w
    @user-dt3pu5es6w Місяць тому

    每天殺人不管, 管這無聊的小事!!
    那爛租客內政部怎麼管??

  • @user-mn7bx5lv3c
    @user-mn7bx5lv3c Місяць тому

    君豈不知: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請多讀點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