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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從心看新聞】是我們新開發的系列,嘗試以心理學/感性的角度去理解新聞背後的多元觀點,大家還喜歡嗎?或是你們有想要知道什麼樣的新聞幕後呢?歡迎留言告訴我們唷~
台灣需要更多這樣的新聞,謝謝公視
謝謝公視
Wtf you saying😆😆😆😆😄😄😀
@@debbiemaree6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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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討論「裝病」的問題但是依我的經驗沒看過一起案例是正常人裝病而逃過一劫,所以這樣說其實很不負責任,也很不尊重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和臨床心理師我看過一則報導:「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指出,有犯嫌會誇大病症、或否認閃短,企圖裝病達到減免刑責的效果,但醫師會透過各層面反覆觀察評估,真能裝病成功機率極低。」所以裝病可能性是很低的,請大家都弄清楚事實,不要隨意亂說話
社會對相關議題的討論越來越極端,大家都希望台灣的社會越來越好,可是我們現在的討論空間真的在限縮,已經有點偏離軌道的感覺了,希望大家可以慢慢建立對於精神疾病的認知,之後再來討論或許也不遲,我也認為應該將事件個別深入調查
真的很謝謝公視!努力地為台灣創造一個不一樣的媒體環境!也帶給我們不一樣的視野和連結...
這是很值得探討的問題,謝謝公視。
重點:精神病患者在刑事案件上"免責"的社會成本過高治標:刑法應與時俱進,精神病患者所負刑責應跟正常人一樣。(傷人或殺人就永不會再被放出來 or 死刑)治本:在治標的前提下進行就醫及監管制度的成效改革。
我認為"就醫及監管"還是治標(管理)而已...要治本 應該從社會/家庭/教育...等方面著手。如果他們能也得到足夠的關心和了解...這樣的事情 是否就不會發生了?
心理上同意你,但連基礎的性平教育到現在都還在吵,兼之宗教團體都介入中小學教育的情況下,我所提出的“治本”較偏向實務面www.storm.mg/article/2268128連異性都不懂尊重了,更何況精障者
4:48 唯一感覺到這部片的重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主要靠的是行政權的政策及管理,也就是國家有沒有一個制度去幫助人,而不是有沒有一個法去懲罰人,對這些社會邊緣人的照護到哪裡,投入的資源到哪裡,瘋狂殺人的機率才會下降到哪裡,但是這議題太專業也太複雜了,一般社會大眾不鳥這些事的,所以政府有做沒做都沒差,而且預算真的很有限,拿去做其他可以換選票的事情,例如做工程,做重大工程,CP比較高,但如果沒死刑,沒有恐龍法官,很多人就無法彰顯他們的凜然正氣,尤其在今天這種網路發言平台盛行的時代,沒有人可以阻擋你發聲的權力,看到殺人犯受死絕對是他們一生中短暫而美好的時刻,你可以從螢幕感受到他們對於執行死刑的留言,好爽、送,那種真情流漏,毫不做作。所以他們不可能對犯人有同理心,因為太多人也活的很苦很悶,他們會覺得自己熬的過去沒有作姦犯科,所以那些作姦犯科的就該死,還知道嘲諷"你我都推了一把",所以說,當這個社會把殺一個人看得比幫一個人還要神聖的時候,你知道他們需要的是什麼嗎。放一堆左派觀點,完全無濟於事。
天啊>_< 看完你的留言真的崩潰大哭……謝謝你讓我反思許多
「當這個社會把殺一個人看得比幫一個人還要神聖的時候,你知道他們需要的是什麼嗎。」非常喜歡這句……
感謝公視,讓我能有一個好的新聞能看。讓我能看到不同觀點,來思考這些事情。平常能給什麼樣的幫助。#這應該綠標
就像小丑電影裡面的亞瑟 如果有人伸出援手幫亞瑟或許就不會變成小丑了
所謂治標不治本
@@rainforest_lin 所謂的本,就是基因,作惡就是一種天生的衝動,請問要怎麼治本?
@@thingnot5798 60000顆核彈 全彈發射🥰
所以,小丑變壞,是被害者的錯。
@@李惟政 在上帝的世界裡所有的事情都是偶然沒有對錯, 當然在小說裡, 作者就是上帝, 所以你要去問作者.
處罰不是在救贖那些被告,而是在對原告的贖罪。很多時後的"也許"是需要很大的代價,至於這些代價需要誰去承受,我想沒人會去注意
講的很窩心 欣賞妳們!
一個人選擇自殺跟一個人原本想自殺,但他覺得我死了不就什麼都沒留下,也給不了這社會什麼警惕,那我不如殺人!上面兩句話有多少人親自體驗過或想過?但往往只會嘴砲別人應該做對的選擇只因為他不是「他」再想想嘴砲的人為這社會帶來多少災難這些災難不是直接害死人,而是間接的害死人這個層面又更廣了!那個位覺得個位自身要如何做這社會才能減少這類人(酒駕不算在內,酒駕的不得好死)
酒駕 不太同意一個會酒駕的人 在他心理是沒有別人的哪怕他的xx在成功 或是多麼厲害埃 這其實主要是該人小時候的成長經驗吧小時候沒有被好好當一個人 當他長大了 也不會把別人當"人"有多少酒後 叫計程車的 是因為怕被罰錢 或是有損形象而不是害怕會害其他的家庭破碎願意去挖的話會發現 那些所謂很可惡的 背後確實有他可憐的地方
對於大部分鄉民來說,處死是很方便的解答,因為他們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時間去想更深入的配套方法,我們需要更集中的能量去督促改變這個有缺陷的制度本身,而不是再每一次的新聞時聞風起舞,很少看到案件過後有人願意花時間去好好思考這一切脈絡,大部分的人就是叫著死刑死刑,然後豪不關係的過著自己的生活,沒有持續的推力,社會很難去改革,若是我們不要如此的健忘,只會在事件發生時叫罵,而是記取教訓,好好的督促政府改變制度,民主的價值才會真正體現
你大概是沒好好看過異溫層在想甚麼,拿這次殺警案來看,鄉民的確有人覺得該判死,但更多人在意的點是被判「無罪」。
@@sxh5500 我認為很簡單,因為法條讓法官有權利判無罪,很多人會去追罵法官為什麼要判無罪,可是無論我們怎麼做,我們都無法影響法官的判決,我們該做的是修改這個法條,讓法官無法判無罪,亦或是修改它,讓真正的精神病殺人可以強制治療至完全康復
希望那些背負人民期望的"立法委員"能有點種,真真正正的去立訂相關法條把漏洞修補起來
@@pandst 我認為不能只是單純說法官依法判刑,就可以忽略法官必須背負的社會責任。講白一點,警察是在負自己的責任,小燈泡是在負自己的責任,捷運上的路人也是在負自己的責任;可是當事件發生之後,總是最做錯事的人不需要負責。當然我們可以討論社會安全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但那涉及的程面太廣太大,不是任何一條生命可以負擔得起。如果我們認為產生隨機殺人犯是社會的責任,那因為這些人所逝去的生命自然也會是社會的怎麼,每一個人的責任。那作為具有審判權力的法官,就不能只以依法判決,作為已承擔責任的證明。說到底,這個社會責任,就是希望大家多做點分外事,這也是法官的判決方式會讓大眾憤怒的原因。
謝謝.
唉....
希望公視能持續創作 清流不多了
謝謝公視與陳律師!要改善與惡的距離需要更多努力,但因為有您們我們可以更靠近與善的距離。
謝謝公視重視這個議題 ,希望以後能看到更多關於司法審判環節的後端,當司法要銜接到醫療以及社區照護以後這些跨領域的報導及研究,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漏接?還有所謂專業服務完畢以後,行政端到底出了什麼想要讓他們兩端互毆的問題,不讓服務止步於所謂彼此的專業領域,真正做到無縫銜接。
個人淺見。以安寧病房的四道人生為例子,(道謝道歉道愛道別)中,“道歉”跟“道愛”個人是覺得最困難的,因為文化風氣的關係其實台灣人不常把愛說出口,所以在刑案判決過後釐清原因可以理解事情的發生,案例分析可能預防下一次同樣的情況再發生。但在針對無差別殺人時,若當事者是已經有目的想隨機找個人殺,不管是不是身心障礙患者,這都是不可原諒的。
5:33同樣套用在個人情緒上面 非常好的見解
受害者的痛苦無法得到出口只能慢慢消化承受,但時間消逝讓人們逐漸淡忘,使得一個新的循環又開始,每當循環開始人們又開始了解這是需要解決的問題,卻毫無能力能夠改變,這是多麼令人絕望的事情。
依法宣判,法官有可以依法宣判他無罪釋放,但是法官也可以依法裁量其他的刑罰,關鍵是在於現有的法條並非是只有無罪釋放一途,而精神鑑定的結果是參考而非絕對的不是嗎?古人說『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我認為由這件事情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對於推動國家的改進是件好事,只是我想問說這種事情已經是第幾次了?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陳律師說的沒錯,法條的不完善是行政體系和立法體系的問題,但是,回到我開頭的問題,真的只有這個選擇了嗎?法官的裁量標準是什麼呢?更重要的,法官不是不知道五年的強制就醫之後,法律和國家體系就對於該鄭姓男子完全沒有任何的強制的監管能力,而五年的治療對於該男子的病情並不是有絕對的把握能治癒,那麼法官的裁量標準到底是什麼呢?這些難道都不用考慮進去嗎?陳律師身為律師,在司法界會為法官說話,並將這些問題的責任都轉移到行政立法部門,這我可以理解,但是法官的裁量標準,法官的依法判刑,坦白說我真的覺得有待商榷!可是呢,司法獨立嘛,我們小老百姓再怎麼不高興,再怎麼不滿,他法官還是做個終身職,然後讓國家養到死,無所謂的。
覺得刑度太輕或裁量權太大就去叫立委修法啊,不要拿任何的道德臆測去猜說法官心理怎樣想的。
@@ggg-te6zf似乎我通篇都沒有以道德方面來做為我的論點基礎吧?你有真的看懂我再問甚麼嗎?司法改革、法條的修正、增新或刪除,這些都是屬於中長期的問題解決方式。而我所提的問題是,假設今天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條件無罪和無罪釋放等可以依法裁量的選擇,為什麼法官在這麼多的選項中,選擇了有條件的無罪釋放,要知道那個有條件的條件是有很大機率沒有辦法去制止未來該鄭姓男子再犯的可能性,這才是我想表達的,道德問題本來就不再我原本的論述當中,可以的話麻煩你在仔細看過一次,謝謝。更往深入點,我們對於法官的判刑是完全沒有任何介入能力的,所以對於法官我們只能用以上訴再上訴的方式去反應對於判決的不滿,然而,繼續審理上訴的還是那些法官,司法獨立是美意,但是司法真的獨立了嗎?法官是人,是人就有立場,有立場就很難客觀評判,那這的評判還能真的視作一種獨立嗎?
QQ 治標治本一起 不好嗎.....
「媽,我想學化妝。」
先不要變身
很有品質的報導,表達有用資訊的短片,並不會貿然下批判指責的定論,而是會讓觀看者有更深層的省思,指出社會的漏洞與缺陷,並嘗試設法改進。社會安全網與社會支持網很重要,不是其中的弱勢者和受害者,不能同理他人的生命背景與脈絡,自以為自己的道德很崇高的人,我拜託您們,不要用自以為是、不懂體恤的偏頗言論,來煽動更多的傷痛與仇恨。
真的句句都說到我心坎裡了,我大部分的朋友、親人,都陷入憤怒、復仇的漩渦。其實他們自己也不知道,這樣子做,到底對事情本身到底有沒有幫助?還是跟著其他人只是出一口,為了什麼的氣?就像律師說的一樣,要是他們在犯下大錯之前,有沒有人可以在中途能拉他們一把,或許...事情就不會這樣發生了??在面臨這種隨機殺人案中,除了要如何量刑犯罪者的罪責之外,我們更要考慮的是,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什麼原因導致他走上這條路??不然一案辦完,然後結了案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了嗎?沒有人會希望發生這些悲劇在自己或家人身上,但是我們都有機會,可以讓陷入低潮的他們,不會選擇這條極端的路。
「有沒有人可以中途拉一把」根本就不干法官判案的事,那是社會福利制度的問題,不要轉移話題,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同意良好的社福可以減少走上絕路的人數,這次事件是判決結果無法讓人接受,因為「如果有人幫他的話,他就不會犯罪了」而判無罪或輕判是甚麼道理你說「不然一案辦完,然後結了案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了嗎?」,今天人們氣憤的是判決結果,不是判決結束後你們的調查,沒人反對你們要不要調查,再一次,不要轉移話題「但是我們都有機會,可以讓陷入低潮的他們,不會選擇這條極端的路。」這是轉移話題的一種,預防事件和解決事件並不相衝突,明明可以同時進行,但每當有人對解決事件的方式不滿,你們就拚命拿預防的事出來說,來「轉移話題」
@@咖啡豆漿 請問你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請問有多深呢??對於這一次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殺了人,你有設身處地想過這次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本來邏輯思考就與正常人有異,你如果拿審判正常人的標準,去審判精神異常的人,難道不會覺得不公平嗎?按照你這種例子,延伸下去,是不是有精神異常的人都得通通從這個社會上抹除??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就沒有基本人權了?你們氣憤審判出來的結果,其實這個很簡單,就把你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聯署提案修法呀!!只要是殺人,通通不論原因都處極刑,之前有一個小偷闖空門,結果被屋主打死,請問以你的立場,是否這名屋主要判死刑?因為他殺人,若你要說,他屬於自衛,得以無罪或減刑,今天在列車上,有精神異常的人也是這樣子認為,請問你,這兩個人的自衛又有何分別?
@@kevin60216你對我的指控或猜想沒有一項是從我的留言中看出來的,你怎麼知道我想用審判正常人的標準,去審判精神異常的人?你怎麼知道我會判殺死小偷的屋主死刑?你怎麼知道我不認為精神疾病可以減刑?你又怎麼知道我認為只要是殺人,通通不論原因都處極刑?還說按照我的例子延伸?我的甚麼例子?你這不是紮稻草人打嗎?還有你完全沒有回覆我的留言,我對於你轉移話題的指控,你有沒有想反駁的?我認為治標(解決事件)跟治本(預防事件)可以同時進行,你有甚麼意見?我認為不能因為是否缺乏幫助而加減刑,你覺得如何?這些你都沒有回答,而是直接說我不了解精神病,或把我幻想成狂熱死刑支持者你有想要討論嗎?還是你只想紮稻草人打,打泥巴戰?再來你說可以靠修法弭補漏洞,那我也來發表一下我的意見,我認為列車殺警案不該無罪,至少是有期、無期徒刑外加強制治療,而不是毫無懲罰,讓精神病患可以毫無壓力的自行停藥,自行停藥是要負部分責任的另外,司法體系在台灣太過獨立,司法獨立雖說是保障法官不受外接干擾,是一項美意但明明法律與人民息息相關,但人民卻無法制衡司法體系,監察院權力太小,立法院、行政院因制度能做的又太少這次法案根本沒甚麼好改的,基本上就是「當下若無行為能力可無罪或減刑」,這是當初立法時給法官的預留空間但法官們卻老是利用這種預留空間判出最不用負責的判決但若因此把預留空間刪除,法律又會太過死板無法應對現實狀況我覺得真正要做的是,加大其他領域對司法得干涉、制衡,像是陪審團,或是加大監察院或立法院對司法體系的監督不然司法判決永遠是那一個同溫層在下,不要讓一小搓人一直把持朝綱不就是民主的目的嗎?
@@咖啡豆漿 手機回覆,所以排版會很差,傷眼抱歉。首先,你覺得我舉的例子跟你的留言毫無關係?可是事實上你的回覆的第一段跟第二段不就是互相矛盾了嘛?既然你不了解精神疾病,那你又如何去對精神疾病量刑?量刑的標準又是什麼?你又希望政府在這些人身上,能得到什麼回應嘛?後面你提到台灣司法機關太過獨立,所延伸的所有問題,我們其實能力都相對有限。我身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普通人民,我能做的只有將票投給我認為有能力改革的人身上,剩下的就是持續關注我們的民意代表是否有繼續完成我們的期望繼續做事。還有,我並不是對殺人犯不會有任何情緒上的波動,我也是有憤怒、悲傷。但是我們應該在審判過後,真正去了解發生的原因是什麼?不然就是只會一直發生,事實上死刑也無法控制隨機傷人的事件發生,何況是針對精神異常的人。
@@kevin60216 第一段跟第二段哪裡矛盾了?請明確指出來,不要只會說說而已,我的留言都有引用你的留言,然後再做出評論,你要不要也這樣做看看?我不了解精神疾病,法官也是,所以他們才會委託外面的專家去做鑑定,但專家也不了解法律,也不知該如何判刑,所以才需要各界一起加入討論,你卻希望我一個人就得出結論?我只能說,我認為還可以加重,絕對不是無罪現今就是司法判決完全不受外界干擾(除非使用黑手段),只有少數人可用非常間接地手段干涉,才會造成法官逃避須負較大責任的判決。最後,問題一直都不是審判後你們要做什麼,沒有人反對你們做調查、研究、改善社會而是審判結果,難道今天判有期徒刑了,你們就突然不能研究發生的原因了嗎?你如果有仔細看我的留言,就會知道我主張加重判刑和改善社會不相衝突可是你還是一直在鬼打牆到最後你還是再說「要了解發生的原因是什麼.,不然就是只會一直發生」這我同意,但這是轉移話題
如果這世界只剩下仇恨,只會越來越黑暗;唯有愛,才能帶來光明。(這影片必須讓更多人知道)
關於教育改革跟提早介入及持續觀察
死刑終究只是個結果如何去改變"產生這個結果"的過程才是法律和社會該探討的事情今天不管是不是判死,如果沒有良好的社會機制去攔截這些人還是會有下一個那負責制定相關機制的法律就是由政府承擔,人民監督不是一味的要求死刑,治標不治本而且如果有看博恩最後一集講的死刑,執行死刑其實還可能會淪為政黨操作大眾注意力的東西
前面一個留言還在殺人償命勒
台灣有許多人常嘲笑牆國不解決問題,只解決人。但每次遇到這種社會事件,總是一堆人出來問怎麼還沒死刑,這不也是只懂得解決人嗎?
影片第一分鐘就開始對人貼標籤, 暗示反對的人都有問題, 這樣子打預防針不太好. 尤其還是標榜"嘗試以心理學/感性的角度去理解新聞背後的多元觀點".
我覺得闖紅燈、逆向行駛也是屬於隨機殺人
binladan911 杜絕三寶人人有責
這個社會根本沒人在乎~他們怎麼了!只關心死刑了沒,然後下一場悲劇同樣上映,世間的恩愛情仇都是情緒的作用,人類內心的小宇宙浩瀚無垠,但大部份人除了自己,又有誰願意多關心別人一點,人都是自私的。
所謂的刑度或是極刑都沒有辦法在這個做效的話,那國家你正在處罰一個人的時候,你的那個出發點是想要回應什麼,那個目的是什麼?
"各個角度去做評量"
我想要理解是有什麼角度,影片很多部分一語帶過,還是不太了解司法過程
雨 畢竟是比較短的影片,我想認真找找看的話網路上應該會有滿多資料
滿是無奈的社會
公視讚!
鄭捷、小燈泡到殺警案,無差別殺人案告訴我們什麼事?----- 或許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如何幫助傳統特質的男性在資訊時代中能得到充份的經濟、情感上的支持系統
「台灣的司法永遠不會展現真正的正義」就算死刑了孩子終究回不了作為母親 難過了 要振作了日子還要過下去呀!
所以政府不會加強預防嗎?這些歷史還要重複幾次,政府才會學到教訓??
精神疾病這些人很難去做到加強預防吧,樓主有什麼想法嗎?
有多少能量做多少事,一個社會能夠穩定,走中庸之道不會錯的,在社會逐步嘗試去討論給予精神疾病患者犯罪個案必要的研究探討及醫學治療時,死刑是不能收回,因為我們不能期待這個社會上多數的良善能夠一步到位去理解法學、醫學的專業討論,保護良善的公民應該是民選政府每一票最高的寄託。
政府因財政赤字,而打算取消重大傷病卡,這需要正視,因為很多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取消看病補助,會導致患者經濟問題而中斷服藥,接下來,就是層出不窮的社會新聞再現,這真的是很務實的問題
很多人都只關心“活著的那位”,說我們過去是不是可以做點什麼.......就可以改變?那死的勒,死人沒人權了嗎?還是,死的是為了讓人去關心活著的?亡者已矣,來者可追?那以後初犯有反省保證不會再犯罪的都不用處罰阿,因為都是社會初期沒有關注他們阿?他們有錯,但社會也有錯?不管什麼理由都不能成為你傷害無辜無關的人的藉口。
這首歌最適合了QQ感謝公視 優質媒體與觀點ua-cam.com/video/sAhXkIqo82A/v-deo.html
無差別殺人要用對工具在捷運上用刀殺人=死刑(目前只有鄭捷)在馬路上用刀殺人=無期徒刑(一年可能2.3個案件)在馬路上開車殺人=關兩年(每年破千人被殺)
我覺得這類的思考 很重要我自己有另一個想法也是我自身體驗很多人會因各事件的結果貼上標籤以便輕易簡單處理思考標籤成了固定即便當事人改變大家在看到這人也會用標籤來辨識這次受害者的媽媽也是為了一部分的利益方便所以把標籤放在身上是不是不放 會成為另個路人甲 無法讓人認識傳言網上有人說 自己也受到這事件類是相關問題求助這立委卻勸退後續也引發不少爭議討論真假就待人證實
要從介入國家政治來藉由國家來著手,很難,從社會和民間著手,會比較容易
請問下:各種的人事物都有對應的負責監護者 ,從狗咬人 主人負責 ,小孩犯法 監護人負責。 那這些所謂的精神病患 究竟誰要負責?? 家人?醫生? 這法律根本上有問題
別忘了還有流浪狗和孤兒的存在。
stonecoldii1 獨居的精神病患誰負責?成年人犯法又是誰該負責?
@@walei8047 所以 成年人了 自己負責阿
@@mimithemis 因此流浪狗會被人道。 孤兒有政府機構
我覺得這個提問太過於狹隘跟偏頗了。社會之所以存在,就是人類自古以來互相合作,才有今日的文明盛景。最簡單的例子,難道生重病了之後,自己就會好起來,想辦法自己痊癒嗎?人之所以偉大,就是互相弭補自己的不足,讓社會整體逐漸完整。但是總會有人無法收到我們文明互惠的果實,被現實拋棄在了角落,我們更應該要積極的去面對所發生的憾事,並協助那些正在處於不幸的人們,才能讓我們社會上的破口慢慢變小,甚至消失。
死刑的重點是能解決眼前的問題,新聞上出現的免死判例越多只會產生更多模仿犯,別忘了"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這句話!!!!
能提幾個模仿犯出來嗎?還是是你幻想的?
鼻子👃
這人講話冗言贅字一堆 先幫她整理好稿比較好吧
浪費社會資源
這就是你們的政府啊!
在台灣,不依照民意的判決都會被說是恐龍法官。法律的不完善與媒體的推波助瀾,讓台灣刁只在乎新聞上面的聳動標題。
a.k.a自由心證 再犯法官負責= =
不管你有沒有要拿精神病證明開無敵 絕對要立刻去辦一張 因為他殺你無罪 你反擊殺他有罪
快去辦一張自保 辦到了跟我說一下
...整篇跟廢話有甚麼兩樣嗎
那你也可以提出你不認為是廢話的觀點來描述這種事件
殺人該償命就是償命改變社會制度預防再發生那都是另一碼的事兩個可以同時進行因為無助殺人再發生所以精神疾病輕判甚至廢死 哈囉??社會幸福感前幾名的國家還一樣會有殺人案件發生空談理想不切實際
你的「殺人就該償命」這個觀念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完全符合喔,即使是刑法271條,它都有但書。你希望活在一個殺人就償命的社會的話,建議去遊說立委修法。
@@ggg-te6zf 安安 有個名詞叫死刑
這支影片完全不是在討論廢死或不廢死阿
告訴我台灣的司法大多都是笑話
這些殺人犯會出現,你我都推了一把,都是社會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改法律、廢死、判刑,問題解決了嗎?沒有嘛應該先不要管法律怎麼判,那不是重點,左膠們的眼光很遠的,就算這些殺人犯短期內可能再會傷人,但我們都不要去關注這些,要去關注需要長時間才能解決的制度,要記住,左膠們不允許社會治標,只能治本,就算兩者都能同時進行,可是人家覺得治標不人道ㄋㄟ~
沒有人要為警察的死負責 那我們可以說是自殺嗎
可憐啊 邏輯天才
你以為他被判無罪=這件事沒有加害者,但這影片就是在談真正的加害者是誰,只是你看不懂
我看到這類型話題總會滿腔怒火我很好奇五年後是不是有一樣的話題今天發生無差別or隨機殺人案 會讓人發想我們的社會是不是關愛不夠會是制度不夠完善沒有顧到兇嫌的身心這點我同意 但是 我不認為他們可以直接跳過刑罰而去接受治療(雖然某方面他們會被限制人身自由)或是減刑 我甚至覺得這根本浪費時間金錢 因為我不知道治療兇嫌要花多少資源 甚至他們也許某天真的治好又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出一本「精神病患殺人自傳」? 我覺得可以執行死刑 並完善關懷的社會制度 就像得癌症要殺死癌細胞並預防癌細胞產生 還有我的確不太相信鑑定的醫生 先取50個正常人裝有精神疾病再取50個確定有精神疾病的 請醫師鑑定 容錯率只有10%通過我才信知道正常是什麼的人應該知道怎麼裝不正常 一旦他再也不在乎他人的眼光之前有個腦科學演講 那位教授發現自己的腦部核磁共振圖跟殺人犯一樣他也發現他的部分祖先都有殺人犯的紀錄 但是他在愛與關懷的環境下成長因此成為教授而非殺人犯 這使我覺得有沒有病自己很難界定別人也很難界定
你為什麼要在文內多處推翻自己的論點到底支持還是反對「醫學科學鑑定可信,社會需要更多的愛」
王鏡淵 這些都可以並行哪裡有推翻論點呢 關懷新世代的人避免產生這類缺乏常理判斷而犯下殺人罪的人產生 (很多殺人犯是小時後遭遇不幸或是長期身心扭曲造成的)去除已經缺乏常理判斷而犯下殺人罪的人(這點是因為我不覺得他們對社會還有什麼貢獻)然後是我個人的懷疑關於 精神鑑定的準確度不知道哪裡推翻了呢 舉例的意思是 精神鑑定似乎沒有一個準確的科學證據 即使是腦部結構像殺人犯(額葉較小之類)也可以是個正常的科學家 那鑑定的準則是來自什麼呢?
刑法19條還不打算改嗎 都當上立委了都不知道她想幹嘛
你真的有看完影片嗎?繼續汙名精障者只會加增社會悲劇的發生根本上不重視精障者的事前照護體系根本就沒用阿扯甚麼刑法19條 要說法律層面也該檢討監護制度吧上週五 時力才舉行了監護處分修法的公聽會民進黨看似也沒想管修法這部分的事情婉諭沒在做事?真正有在解決問題的人到底是誰啊?
@@carrieahanks 唯一支持嬰兒殺人死刑!
gg g 那生母殺嬰呢?未成年生母殺嬰呢?生母殺重度殘疾嬰兒呢?你有把每個個案的經濟狀況跟身心理壓力考慮進去嗎?你現在知道每個個案都是最特別的了嗎?,每個個案都有其脈絡,唯一死刑這種言論實在是非常民粹,在這麼優質的節目下方不就是需要更多理性良善的討論嗎?
@@carrieahanks 看來這個年代反串要註明。精神病患者在犯行當下辨識能力因疾病而顯著降低著,不罰。這也就是為什麼會有所謂「無罪」的原因。而我使用「嬰兒殺人亦需死刑」來嘲諷是因為一般民眾可以理解嬰兒辨識能力很低,卻無法理解精神病患者犯行當下辨識能力很低。
一群腦袋有洞的偽善團體 可不可以看完刑法19條上面的字再來留言 這個法條寫明了無論你做了什麼只要你當下無辨識能力就是無罪 怎麼去判斷? 只憑一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 法官就可以自由心證說他無罪 最扯的是這個法條後面還有什麼強制措施嗎? 就沒有然後了 然後你們這些還在抓不到重點的討論什麼監護制度 現在要改革的就是利用這些漏洞去實現自已暴力還可以躲過刑罰的人而所利用的法律 不要再宣傳自已的假正義感了 已經身為成年人就該承擔所犯的罪 不是因為不自覺而犯那個罪就沒了 罪是要去贖的 不過你們還是看不懂吧 偽善者們
大家好,【從心看新聞】是我們新開發的系列,嘗試以心理學/感性的角度去理解新聞背後的多元觀點,大家還喜歡嗎?或是你們有想要知道什麼樣的新聞幕後呢?歡迎留言告訴我們唷~
台灣需要更多這樣的新聞,謝謝公視
謝謝公視
Wtf you saying😆😆😆😆😄😄😀
@@debbiemaree6402 ?
@@debbiemaree6402 ?
很多人在討論「裝病」的問題
但是依我的經驗
沒看過一起案例是正常人裝病而逃過一劫,所以這樣說其實很不負責任,也很不尊重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和臨床心理師
我看過一則報導:
「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指出,有犯嫌會誇大病症、或否認閃短,企圖裝病達到減免刑責的效果,但醫師會透過各層面反覆觀察評估,真能裝病成功機率極低。」
所以裝病可能性是很低的,請大家都弄清楚事實,不要隨意亂說話
社會對相關議題的討論越來越極端,大家都希望台灣的社會越來越好,可是我們現在的討論空間真的在限縮,已經有點偏離軌道的感覺了,希望大家可以慢慢建立對於精神疾病的認知,之後再來討論或許也不遲,我也認為應該將事件個別深入調查
真的很謝謝公視!努力地為台灣創造一個不一樣的媒體環境!
也帶給我們不一樣的視野和連結...
這是很值得探討的問題,謝謝公視。
重點:精神病患者在刑事案件上"免責"的社會成本過高
治標:刑法應與時俱進,精神病患者所負刑責應跟正常人一樣。(傷人或殺人就永不會再被放出來 or 死刑)
治本:在治標的前提下進行就醫及監管制度的成效改革。
我認為"就醫及監管"還是治標(管理)而已...要治本 應該從社會/家庭/教育...等方面著手。如果他們能也得到足夠的關心和了解...這樣的事情 是否就不會發生了?
心理上同意你,但連基礎的性平教育到現在都還在吵,兼之宗教團體都介入中小學教育的情況下,我所提出的“治本”較偏向實務面
www.storm.mg/article/2268128
連異性都不懂尊重了,更何況精障者
謝謝公視
4:48 唯一感覺到這部片的重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主要靠的是行政權的政策及管理,也就是國家有沒有一個制度去幫助人,而不是有沒有一個法去懲罰人,對這些社會邊緣人的照護到哪裡,投入的資源到哪裡,瘋狂殺人的機率才會下降到哪裡,但是這議題太專業也太複雜了,一般社會大眾不鳥這些事的,所以政府有做沒做都沒差,而且預算真的很有限,拿去做其他可以換選票的事情,例如做工程,做重大工程,CP比較高,但如果沒死刑,沒有恐龍法官,很多人就無法彰顯他們的凜然正氣,尤其在今天這種網路發言平台盛行的時代,沒有人可以阻擋你發聲的權力,看到殺人犯受死絕對是他們一生中短暫而美好的時刻,你可以從螢幕感受到他們對於執行死刑的留言,好爽、送,那種真情流漏,毫不做作。所以他們不可能對犯人有同理心,因為太多人也活的很苦很悶,他們會覺得自己熬的過去沒有作姦犯科,所以那些作姦犯科的就該死,還知道嘲諷"你我都推了一把",所以說,當這個社會把殺一個人看得比幫一個人還要神聖的時候,你知道他們需要的是什麼嗎。放一堆左派觀點,完全無濟於事。
天啊>_< 看完你的留言真的崩潰大哭……謝謝你讓我反思許多
「當這個社會把殺一個人看得比幫一個人還要神聖的時候,你知道他們需要的是什麼嗎。」非常喜歡這句……
感謝公視,
讓我能有一個好的新聞能看。
讓我能看到不同觀點,
來思考這些事情。
平常能給什麼樣的幫助。
#這應該綠標
就像小丑電影裡面的亞瑟 如果有人伸出援手幫亞瑟或許就不會變成小丑了
所謂治標不治本
@@rainforest_lin 所謂的本,就是基因,作惡就是一種天生的衝動,請問要怎麼治本?
@@thingnot5798 60000顆核彈 全彈發射🥰
所以,小丑變壞,是被害者的錯。
@@李惟政 在上帝的世界裡所有的事情都是偶然沒有對錯, 當然在小說裡, 作者就是上帝, 所以你要去問作者.
處罰不是在救贖那些被告,而是在對原告的贖罪。
很多時後的"也許"是需要很大的代價,至於這些代價需要誰去承受,我想沒人會去注意
講的很窩心 欣賞妳們!
一個人選擇自殺
跟一個人原本想自殺,但
他覺得我死了不就什麼都沒留下,也給不了這社會什麼警惕,那我不如殺人!
上面兩句話有多少人親自體驗過或想過?
但往往只會嘴砲別人應該做對的選擇
只因為他不是「他」
再想想嘴砲的人為這社會帶來多少災難
這些災難不是直接害死人,而是間接的害死人
這個層面又更廣了!
那個位覺得個位自身要如何做
這社會才能減少這類人
(酒駕不算在內,酒駕的不得好死)
酒駕 不太同意
一個會酒駕的人 在他心理是沒有別人的
哪怕他的xx在成功 或是多麼厲害
埃 這其實主要是該人小時候的成長經驗吧
小時候沒有被好好當一個人 當他長大了 也不會把別人當"人"
有多少酒後 叫計程車的 是因為怕被罰錢 或是有損形象
而不是害怕會害其他的家庭破碎
願意去挖的話會發現 那些所謂很可惡的 背後確實有他可憐的地方
對於大部分鄉民來說,處死是很方便的解答,因為他們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時間去想更深入的配套方法,我們需要更集中的能量去督促改變這個有缺陷的制度本身,而不是再每一次的新聞時聞風起舞,很少看到案件過後有人願意花時間去好好思考這一切脈絡,大部分的人就是叫著死刑死刑,然後豪不關係的過著自己的生活,沒有持續的推力,社會很難去改革,若是我們不要如此的健忘,只會在事件發生時叫罵,而是記取教訓,好好的督促政府改變制度,民主的價值才會真正體現
你大概是沒好好看過異溫層在想甚麼,拿這次殺警案來看,鄉民的確有人覺得該判死,但更多人在意的點是被判「無罪」。
@@sxh5500 我認為很簡單,因為法條讓法官有權利判無罪,很多人會去追罵法官為什麼要判無罪,可是無論我們怎麼做,我們都無法影響法官的判決,我們該做的是修改這個法條,讓法官無法判無罪,亦或是修改它,讓真正的精神病殺人可以強制治療至完全康復
希望那些背負人民期望的"立法委員"能有點種,真真正正的去立訂相關法條把漏洞修補起來
@@pandst 我認為不能只是單純說法官依法判刑,就可以忽略法官必須背負的社會責任。
講白一點,警察是在負自己的責任,小燈泡是在負自己的責任,捷運上的路人也是在負自己的責任;可是當事件發生之後,總是最做錯事的人不需要負責。
當然我們可以討論社會安全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但那涉及的程面太廣太大,不是任何一條生命可以負擔得起。
如果我們認為產生隨機殺人犯是社會的責任,那因為這些人所逝去的生命自然也會是社會的怎麼,每一個人的責任。
那作為具有審判權力的法官,就不能只以依法判決,作為已承擔責任的證明。說到底,這個社會責任,就是希望大家多做點分外事,這也是法官的判決方式會讓大眾憤怒的原因。
謝謝.
唉....
希望公視能持續創作 清流不多了
謝謝公視與陳律師!
要改善與惡的距離需要更多努力,
但因為有您們我們可以更靠近與善的距離。
謝謝公視重視這個議題 ,希望以後能看到更多關於司法審判環節的後端,當司法要銜接到醫療以及社區照護以後這些跨領域的報導及研究,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漏接?還有所謂專業服務完畢以後,行政端到底出了什麼想要讓他們兩端互毆的問題,不讓服務止步於所謂彼此的專業領域,真正做到無縫銜接。
個人淺見。
以安寧病房的四道人生為例子,(道謝道歉道愛道別)中,“道歉”跟“道愛”個人是覺得最困難的,因為文化風氣的關係其實台灣人不常把愛說出口,所以在刑案判決過後釐清原因可以理解事情的發生,案例分析可能預防下一次同樣的情況再發生。
但在針對無差別殺人時,若當事者是已經有目的想隨機找個人殺,不管是不是身心障礙患者,這都是不可原諒的。
5:33同樣套用在個人情緒上面 非常好的見解
受害者的痛苦無法得到出口只能慢慢消化承受,但時間消逝讓人們逐漸淡忘,使得一個新的循環又開始,每當循環開始人們又開始了解這是需要解決的問題,卻毫無能力能夠改變,這是多麼令人絕望的事情。
依法宣判,法官有可以依法宣判他無罪釋放,但是法官也可以依法裁量其他的刑罰,關鍵是在於現有的法條並非是只有無罪釋放一途,而精神鑑定的結果是參考而非絕對的不是嗎?
古人說『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我認為由這件事情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對於推動國家的改進是件好事,只是我想問說這種事情已經是第幾次了?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
陳律師說的沒錯,法條的不完善是行政體系和立法體系的問題,但是,回到我開頭的問題,真的只有這個選擇了嗎?法官的裁量標準是什麼呢?更重要的,法官不是不知道五年的強制就醫之後,法律和國家體系就對於該鄭姓男子完全沒有任何的強制的監管能力,而五年的治療對於該男子的病情並不是有絕對的把握能治癒,那麼法官的裁量標準到底是什麼呢?這些難道都不用考慮進去嗎?
陳律師身為律師,在司法界會為法官說話,並將這些問題的責任都轉移到行政立法部門,這我可以理解,但是法官的裁量標準,法官的依法判刑,坦白說我真的覺得有待商榷!可是呢,司法獨立嘛,我們小老百姓再怎麼不高興,再怎麼不滿,他法官還是做個終身職,然後讓國家養到死,無所謂的。
覺得刑度太輕或裁量權太大就去叫立委修法啊,不要拿任何的道德臆測去猜說法官心理怎樣想的。
@@ggg-te6zf似乎我通篇都沒有以道德方面來做為我的論點基礎吧?你有真的看懂我再問甚麼嗎?司法改革、法條的修正、增新或刪除,這些都是屬於中長期的問題解決方式。而我所提的問題是,假設今天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條件無罪和無罪釋放等可以依法裁量的選擇,為什麼法官在這麼多的選項中,選擇了有條件的無罪釋放,要知道那個有條件的條件是有很大機率沒有辦法去制止未來該鄭姓男子再犯的可能性,這才是我想表達的,道德問題本來就不再我原本的論述當中,可以的話麻煩你在仔細看過一次,謝謝。
更往深入點,我們對於法官的判刑是完全沒有任何介入能力的,所以對於法官我們只能用以上訴再上訴的方式去反應對於判決的不滿,然而,繼續審理上訴的還是那些法官,司法獨立是美意,但是司法真的獨立了嗎?法官是人,是人就有立場,有立場就很難客觀評判,那這的評判還能真的視作一種獨立嗎?
QQ 治標治本一起 不好嗎.....
「媽,我想學化妝。」
先不要變身
很有品質的報導,表達有用資訊的短片,並不會貿然下批判指責的定論,而是會讓觀看者有更深層的省思,指出社會的漏洞與缺陷,並嘗試設法改進。
社會安全網與社會支持網很重要,不是其中的弱勢者和受害者,不能同理他人的生命背景與脈絡,自以為自己的道德很崇高的人,我拜託您們,不要用自以為是、不懂體恤的偏頗言論,來煽動更多的傷痛與仇恨。
真的句句都說到我心坎裡了,
我大部分的朋友、親人,都陷入憤怒、復仇的漩渦。
其實他們自己也不知道,這樣子做,到底對事情本身到底有沒有幫助?
還是跟著其他人只是出一口,為了什麼的氣?
就像律師說的一樣,要是他們在犯下大錯之前,
有沒有人可以在中途能拉他們一把,
或許...事情就不會這樣發生了??
在面臨這種隨機殺人案中,
除了要如何量刑犯罪者的罪責之外,
我們更要考慮的是,
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什麼原因導致他走上這條路??
不然一案辦完,然後結了案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了嗎?
沒有人會希望發生這些悲劇在自己或家人身上,
但是我們都有機會,可以讓陷入低潮的他們,不會選擇這條極端的路。
「有沒有人可以中途拉一把」根本就不干法官判案的事,那是社會福利制度的問題,不要轉移話題,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同意良好的社福可以減少走上絕路的人數,這次事件是判決結果無法讓人接受,因為「如果有人幫他的話,他就不會犯罪了」而判無罪或輕判是甚麼道理
你說「不然一案辦完,然後結了案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了嗎?」,今天人們氣憤的是判決結果,不是判決結束後你們的調查,沒人反對你們要不要調查,再一次,不要轉移話題
「但是我們都有機會,可以讓陷入低潮的他們,不會選擇這條極端的路。」這是轉移話題的一種,預防事件和解決事件並不相衝突,明明可以同時進行,但每當有人對解決事件的方式不滿,你們就拚命拿預防的事出來說,來「轉移話題」
@@咖啡豆漿 請問你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請問有多深呢??
對於這一次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殺了人,
你有設身處地想過這次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嗎??
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本來邏輯思考就與正常人有異,
你如果拿審判正常人的標準,去審判精神異常的人,
難道不會覺得不公平嗎?
按照你這種例子,延伸下去,
是不是有精神異常的人都得通通從這個社會上抹除??
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就沒有基本人權了?
你們氣憤審判出來的結果,
其實這個很簡單,
就把你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聯署提案修法呀!!
只要是殺人,通通不論原因都處極刑,
之前有一個小偷闖空門,結果被屋主打死,
請問以你的立場,是否這名屋主要判死刑?因為他殺人,
若你要說,他屬於自衛,得以無罪或減刑,
今天在列車上,有精神異常的人也是這樣子認為,
請問你,這兩個人的自衛又有何分別?
@@kevin60216
你對我的指控或猜想沒有一項是從我的留言中看出來的,
你怎麼知道我想用審判正常人的標準,去審判精神異常的人?
你怎麼知道我會判殺死小偷的屋主死刑?
你怎麼知道我不認為精神疾病可以減刑?
你又怎麼知道我認為只要是殺人,通通不論原因都處極刑?
還說按照我的例子延伸?我的甚麼例子?
你這不是紮稻草人打嗎?
還有你完全沒有回覆我的留言,
我對於你轉移話題的指控,你有沒有想反駁的?
我認為治標(解決事件)跟治本(預防事件)可以同時進行,你有甚麼意見?
我認為不能因為是否缺乏幫助而加減刑,你覺得如何?
這些你都沒有回答,而是直接說我不了解精神病,或把我幻想成狂熱死刑支持者
你有想要討論嗎?還是你只想紮稻草人打,打泥巴戰?
再來你說可以靠修法弭補漏洞,那我也來發表一下我的意見,
我認為列車殺警案不該無罪,至少是有期、無期徒刑外加強制治療,
而不是毫無懲罰,讓精神病患可以毫無壓力的自行停藥,自行停藥是要負部分責任的
另外,司法體系在台灣太過獨立,司法獨立雖說是保障法官不受外接干擾,是一項美意
但明明法律與人民息息相關,但人民卻無法制衡司法體系,
監察院權力太小,立法院、行政院因制度能做的又太少
這次法案根本沒甚麼好改的,
基本上就是「當下若無行為能力可無罪或減刑」,這是當初立法時給法官的預留空間
但法官們卻老是利用這種預留空間判出最不用負責的判決
但若因此把預留空間刪除,法律又會太過死板無法應對現實狀況
我覺得真正要做的是,加大其他領域對司法得干涉、制衡,
像是陪審團,或是加大監察院或立法院對司法體系的監督
不然司法判決永遠是那一個同溫層在下,
不要讓一小搓人一直把持朝綱不就是民主的目的嗎?
@@咖啡豆漿 手機回覆,所以排版會很差,傷眼抱歉。
首先,你覺得我舉的例子跟你的留言毫無關係?可是事實上你的回覆的第一段跟第二段不就是互相矛盾了嘛?
既然你不了解精神疾病,
那你又如何去對精神疾病量刑?
量刑的標準又是什麼?
你又希望政府在這些人身上,能得到什麼回應嘛?
後面你提到台灣司法機關太過獨立,所延伸的所有問題,我們其實能力都相對有限。
我身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普通人民,我能做的只有將票投給我認為有能力改革的人身上,剩下的就是持續關注我們的民意代表是否有繼續完成我們的期望繼續做事。
還有,我並不是對殺人犯不會有任何情緒上的波動,我也是有憤怒、悲傷。
但是我們應該在審判過後,真正去了解發生的原因是什麼?不然就是只會一直發生,事實上死刑也無法控制隨機傷人的事件發生,何況是針對精神異常的人。
@@kevin60216
第一段跟第二段哪裡矛盾了?請明確指出來,不要只會說說而已,
我的留言都有引用你的留言,然後再做出評論,你要不要也這樣做看看?
我不了解精神疾病,法官也是,所以他們才會委託外面的專家去做鑑定,
但專家也不了解法律,也不知該如何判刑,
所以才需要各界一起加入討論,
你卻希望我一個人就得出結論?
我只能說,我認為還可以加重,絕對不是無罪
現今就是司法判決完全不受外界干擾(除非使用黑手段),
只有少數人可用非常間接地手段干涉,
才會造成法官逃避須負較大責任的判決。
最後,問題一直都不是審判後你們要做什麼,沒有人反對你們做調查、研究、改善社會
而是審判結果,難道今天判有期徒刑了,你們就突然不能研究發生的原因了嗎?
你如果有仔細看我的留言,就會知道我主張加重判刑和改善社會不相衝突
可是你還是一直在鬼打牆
到最後你還是再說「要了解發生的原因是什麼.,不然就是只會一直發生」
這我同意,但這是轉移話題
如果這世界只剩下仇恨,只會越來越黑暗;唯有愛,才能帶來光明。(這影片必須讓更多人知道)
關於教育改革跟提早介入及持續觀察
死刑終究只是個結果
如何去改變"產生這個結果"的過程
才是法律和社會該探討的事情
今天不管是不是判死,如果沒有良好的社會機制去攔截這些人
還是會有下一個
那負責制定相關機制的法律就是由政府承擔,人民監督
不是一味的要求死刑,治標不治本
而且如果有看博恩最後一集講的死刑,
執行死刑其實還可能會淪為政黨操作大眾注意力的東西
前面一個留言還在殺人償命勒
台灣有許多人常嘲笑牆國不解決問題,只解決人。
但每次遇到這種社會事件,總是一堆人出來問怎麼還沒死刑,這不也是只懂得解決人嗎?
影片第一分鐘就開始對人貼標籤, 暗示反對的人都有問題, 這樣子打預防針不太好. 尤其還是標榜"嘗試以心理學/感性的角度去理解新聞背後的多元觀點".
我覺得闖紅燈、逆向行駛也是屬於隨機殺人
binladan911 杜絕三寶人人有責
這個社會根本沒人在乎~他們怎麼了!只關心死刑了沒,然後下一場悲劇同樣上映,世間的恩愛情仇都是情緒的作用,人類內心的小宇宙浩瀚無垠,但大部份人除了自己,又有誰願意多關心別人一點,人都是自私的。
所謂的刑度或是極刑都沒有辦法在這個做效的話,那國家你正在處罰一個人的時候,你的那個出發點是想要回應什麼,那個目的是什麼?
"各個角度去做評量"
我想要理解是有什麼角度,影片很多部分一語帶過,還是不太了解司法過程
雨 畢竟是比較短的影片,我想認真找找看的話網路上應該會有滿多資料
滿是無奈的社會
公視讚!
鄭捷、小燈泡到殺警案,無差別殺人案告訴我們什麼事?----- 或許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如何幫助傳統特質的男性在資訊時代中能得到充份的經濟、情感上的支持系統
「台灣的司法永遠不會展現真正的正義」
就算死刑了
孩子終究回不了
作為母親 難過了 要振作了
日子還要過下去呀!
所以政府不會加強預防嗎?這些歷史還要重複幾次,政府才會學到教訓??
精神疾病這些人很難去做到加強預防吧,樓主有什麼想法嗎?
有多少能量做多少事,一個社會能夠穩定,走中庸之道不會錯的,在社會逐步嘗試去討論給予精神疾病患者犯罪個案必要的研究探討及醫學治療時,死刑是不能收回,因為我們不能期待這個社會上多數的良善能夠一步到位去理解法學、醫學的專業討論,保護良善的公民應該是民選政府每一票最高的寄託。
政府因財政赤字,而打算取消重大傷病卡,這需要正視,因為很多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取消看病補助,會導致患者經濟問題而中斷服藥,接下來,就是層出不窮的社會新聞再現,這真的是很務實的問題
很多人都只關心“活著的那位”,說我們過去是不是可以做點什麼.......就可以改變?
那死的勒,死人沒人權了嗎?
還是,死的是為了讓人去關心活著的?亡者已矣,來者可追?那以後初犯有反省保證不會再犯罪的都不用處罰阿,因為都是社會初期沒有關注他們阿?他們有錯,但社會也有錯?
不管什麼理由都不能成為你傷害無辜無關的人的藉口。
這首歌最適合了QQ
感謝公視 優質媒體與觀點
ua-cam.com/video/sAhXkIqo82A/v-deo.html
無差別殺人要用對工具
在捷運上用刀殺人=死刑(目前只有鄭捷)
在馬路上用刀殺人=無期徒刑(一年可能2.3個案件)
在馬路上開車殺人=關兩年(每年破千人被殺)
我覺得這類的思考 很重要
我自己有另一個想法
也是我自身體驗
很多人會因各事件的結果貼上標籤
以便輕易簡單處理思考
標籤成了固定
即便當事人改變
大家在看到這人也會用標籤來辨識
這次受害者的媽媽
也是為了一部分的利益方便所以把標籤放在身上
是不是不放 會成為另個路人甲 無法讓人認識
傳言網上有人說
自己也受到這事件類是相關問題
求助這立委卻勸退
後續也引發不少爭議討論
真假就待人證實
要從介入國家政治來藉由國家來著手,很難,從社會和民間著手,會比較容易
請問下:各種的人事物都有對應的負責監護者 ,從狗咬人 主人負責 ,小孩犯法 監護人負責。 那這些所謂的精神病患 究竟誰要負責?? 家人?醫生? 這法律根本上有問題
別忘了還有流浪狗和孤兒的存在。
stonecoldii1 獨居的精神病患誰負責?成年人犯法又是誰該負責?
@@walei8047 所以 成年人了 自己負責阿
@@mimithemis 因此流浪狗會被人道。 孤兒有政府機構
我覺得這個提問太過於狹隘跟偏頗了。
社會之所以存在,
就是人類自古以來互相合作,
才有今日的文明盛景。
最簡單的例子,難道生重病了之後,
自己就會好起來,想辦法自己痊癒嗎?
人之所以偉大,就是互相弭補自己的不足,
讓社會整體逐漸完整。
但是總會有人無法收到我們文明互惠的果實,
被現實拋棄在了角落,
我們更應該要積極的去面對所發生的憾事,
並協助那些正在處於不幸的人們,
才能讓我們社會上的破口慢慢變小,甚至消失。
死刑的重點是能解決眼前的問題,新聞上出現的免死判例越多只會產生更多模仿犯,別忘了"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這句話!!!!
能提幾個模仿犯出來嗎?還是是你幻想的?
鼻子👃
這人講話冗言贅字一堆 先幫她整理好稿比較好吧
浪費社會資源
這就是你們的政府啊!
在台灣,不依照民意的判決都會被說是恐龍法官。
法律的不完善與媒體的推波助瀾,讓台灣刁只在乎新聞上面的聳動標題。
a.k.a自由心證 再犯法官負責= =
不管你有沒有要拿精神病證明開無敵 絕對要立刻去辦一張 因為他殺你無罪 你反擊殺他有罪
快去辦一張自保 辦到了跟我說一下
...整篇跟廢話有甚麼兩樣嗎
那你也可以提出你不認為是廢話的觀點來描述這種事件
殺人該償命就是償命
改變社會制度預防再發生那都是另一碼的事
兩個可以同時進行
因為無助殺人再發生所以精神疾病輕判甚至廢死 哈囉??
社會幸福感前幾名的國家還一樣會有殺人案件發生
空談理想不切實際
你的「殺人就該償命」這個觀念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完全符合喔,即使是刑法271條,它都有但書。你希望活在一個殺人就償命的社會的話,建議去遊說立委修法。
@@ggg-te6zf 安安 有個名詞叫死刑
這支影片完全不是在討論廢死或不廢死阿
告訴我台灣的司法大多都是笑話
這些殺人犯會出現,你我都推了一把,都是社會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改法律、廢死、判刑,問題解決了嗎?沒有嘛
應該先不要管法律怎麼判,那不是重點,左膠們的眼光很遠的,就算這些殺人犯短期內可能再會傷人,但我們都不要去關注這些,要去關注需要長時間才能解決的制度,要記住,左膠們不允許社會治標,只能治本,就算兩者都能同時進行,可是人家覺得治標不人道ㄋㄟ~
沒有人要為警察的死負責 那我們可以說是自殺嗎
可憐啊 邏輯天才
你以為他被判無罪=這件事沒有加害者,但這影片就是在談真正的加害者是誰,只是你看不懂
我看到這類型話題總會滿腔怒火
我很好奇五年後是不是有一樣的話題
今天發生無差別or隨機殺人案
會讓人發想我們的社會是不是關愛不夠
會是制度不夠完善沒有顧到兇嫌的身心
這點我同意
但是 我不認為他們可以直接跳過刑罰而去接受治療(雖然某方面他們會被限制人身自由)或是減刑 我甚至覺得這根本浪費時間金錢 因為我不知道治療兇嫌要花多少資源 甚至他們也許某天真的治好又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出一本「精神病患殺人自傳」?
我覺得可以執行死刑 並完善關懷的社會制度 就像得癌症要殺死癌細胞並預防癌細胞產生
還有我的確不太相信鑑定的醫生
先取50個正常人裝有精神疾病
再取50個確定有精神疾病的
請醫師鑑定 容錯率只有10%
通過我才信
知道正常是什麼的人應該知道怎麼裝不正常 一旦他再也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之前有個腦科學演講 那位教授發現自己的腦部核磁共振圖跟殺人犯一樣他也發現他的部分祖先都有殺人犯的紀錄 但是他在愛與關懷的環境下成長因此成為教授而非殺人犯 這使我覺得有沒有病自己很難界定別人也很難界定
你為什麼要在文內多處推翻自己的論點
到底支持還是反對「醫學科學鑑定可信,社會需要更多的愛」
王鏡淵 這些都可以並行哪裡有推翻論點呢
關懷新世代的人避免產生這類缺乏常理判斷而犯下殺人罪的人產生 (很多殺人犯是小時後遭遇不幸或是長期身心扭曲造成的)
去除已經缺乏常理判斷而犯下殺人罪的人
(這點是因為我不覺得他們對社會還有什麼貢獻)
然後是我個人的懷疑關於 精神鑑定的準確度
不知道哪裡推翻了呢
舉例的意思是 精神鑑定似乎沒有一個準確的科學證據 即使是腦部結構像殺人犯(額葉較小之類)也可以是個正常的科學家 那鑑定的準則是來自什麼呢?
刑法19條還不打算改嗎 都當上立委了都不知道她想幹嘛
你真的有看完影片嗎?
繼續汙名精障者只會加增社會悲劇的發生
根本上不重視精障者的事前照護體系根本就沒用阿
扯甚麼刑法19條 要說法律層面也該檢討監護制度吧
上週五 時力才舉行了監護處分修法的公聽會
民進黨看似也沒想管修法這部分的事情
婉諭沒在做事?真正有在解決問題的人到底是誰啊?
@@carrieahanks 唯一支持嬰兒殺人死刑!
gg g 那生母殺嬰呢?未成年生母殺嬰呢?生母殺重度殘疾嬰兒呢?你有把每個個案的經濟狀況跟身心理壓力考慮進去嗎?
你現在知道每個個案都是最特別的了嗎?,每個個案都有其脈絡,唯一死刑這種言論實在是非常民粹,在這麼優質的節目下方不就是需要更多理性良善的討論嗎?
@@carrieahanks 看來這個年代反串要註明。
精神病患者在犯行當下辨識能力因疾病而顯著降低著,不罰。這也就是為什麼會有所謂「無罪」的原因。
而我使用「嬰兒殺人亦需死刑」來嘲諷是因為一般民眾可以理解嬰兒辨識能力很低,卻無法理解精神病患者犯行當下辨識能力很低。
一群腦袋有洞的偽善團體 可不可以看完刑法19條上面的字再來留言
這個法條寫明了無論你做了什麼只要你當下無辨識能力就是無罪 怎麼去判斷? 只憑一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 法官就可以自由心證說他無罪 最扯的是這個法條後面還有什麼強制措施嗎? 就沒有然後了
然後你們這些還在抓不到重點的討論什麼監護制度 現在要改革的就是利用這些漏洞去實現自已暴力還可以躲過刑罰的人而所利用的法律
不要再宣傳自已的假正義感了 已經身為成年人就該承擔所犯的罪 不是因為不自覺而犯那個罪就沒了 罪是要去贖的 不過你們還是看不懂吧 偽善者們
謝謝公視
謝謝公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