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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訝有這樣的事⋯⋯
看這影片的人,想想如果是你的家的墳墓被人挖開,然後遺骨還被人拿去研究,你會怎樣想。
你家墳墓被人開挖,你是不會抗爭喔?扯威權時代不敢咧,少掰了。
這件事情要分成三個層面第一,歷史真相調查還原,查清楚當初為何發生這樣的事,然後台大有疏失要公開道歉第二,遺骨要停止使用並且盡快歸還給馬遠部落第三,賠償金14億要再商討,台灣一年的歲收才2、3兆,14億這個金額實在太誇張,完全沒有考量到財政的可行性有爭議的先擱置,沒爭議的盡快解決遺骨歸還就可以盡快歸還沒有爭議賠償金就需要更多協商如果馬遠部落堅持要把遺骨歸還跟賠償金綁在一起,那就表示馬遠部落認為賠償金比較重要,否則應該讓遺骨先歸還,後續賠償金再慢慢談如果台大堅持把遺骨歸還跟賠償金綁在一起,那就表示台大想用賠償金來當藉口拖延遺骨歸還馬遠部落跟台大,這兩者誰堅持要綁一起,誰就是有問題的
你不好奇遺骨者的身份,以及遺骨現在‘’所有權人‘’是誰?再請教,當初公墓埋葬方式,甚至是否因遷葬,無人認領骨頭,才被台大取回?
@@漁兒魚餌你是否認識布農嚴密的氏族系統?無人認領遺骨及遷葬,只有漢人社會才有,布農沒有這情形。
14億9千萬,對台大是大數目嗎?
@@changdavid9504 其一:于法无据!其二:更何况这视频报导,台大里面尚有两千多具个人种遗骨,如果此例一开,一半就好一千具遗骨的后代都要照比例来要钱,俺寻思干脆台大直接关门卖校地来赔偿较快!
於法無據就是個笑話每條法律不都是從無到有當初全台灣人領6000爽的要命不還是立和行院卯盡全力通過普發條例所以只是政府想不想做的問題另外大學排名比台大還要前面的愛丁堡大學都願意歸還原民遺骨至少也展現誠意先歸還讓後代能目睹親人回家同時也能為台大博得社會好感成為轉型正義歷史上非凡的成就
最後一段村長迴避不談是不是讓遺骨先回部落,讓人覺得根本就是在乎錢有沒有到而已,祖先哪有錢重要
台大要出面面對問題!該做的研究應該是做了差不多了吧!數據也應該完整了吧!該賠該還族人了!
賠償也要回到當時法令依據,以及符合社會相當,計算“實際損害”填補。不是給你漫天喊價。
賠償是賠償相關家屬,而不是利用賠償的方式來彌補整個部落,看他們說的要求後,這裡就可以發現政府給予部落的基建、教育、醫療嚴重不足,但這應該找政府請願,而非要求學校利用賠償金建設
對部落來說,與全台灣最有權勢的大學談判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絕對是一個複雜、痛苦的重大事件,涉及跨世代創傷、族群對立、學術倫理、法律攻防及內在價值,或許對台大而言能夠侃侃而談,但站在對立面的族人,確實很有可能除了喊價(以強調台大的離譜行為)之外,不知如何面對這樣的談判過程。既然政府可以為了掃墓訂定清明節為國定假日,表示緬懷先人一直都是我國重要的文化價值。古老的布農族也有相同的文化, 相關主管機關、學術單位卻無法尊重族人的祖先,未能積極協助調解,可謂是一種行政怠惰。希望部落有機會能夠找到對族人友善的學術督導(如:大學教授),適時給予平衡意見,或許能夠從部落內的會議開始,再一次凝聚共識(如主持人所說,除了錢以外,台大還有什麼是可以補償的),好好地思考如何鬆動這困難的議題。期待佳音
前幾天晚上才剛看過欸,馬上就有新的
台大當然應該賠償但部落建設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吧賴給台大也是有點奇怪覺得對部落永遠的偏鄉醫療與教育保障且教育學生能記取教訓的持續道歉作為才是比較實際的作為國家對這種傷害的造成也有巨大的責任也應該負起賠償 並有國家級的道歉
我認為台大要負起道歉、返還遺骨、安置遺骨、建置一個紀念象徵的代表,而政府則是要提升這一類偏鄉部落的交通、醫療、教育
挖人祖墳跟18:55說的改善族人生活有甚麼關係?這費用真的要再商榷但台大真的要出來好好處理
我覺得補償金應該有 但是補償金不合理也過高 族人的金額不知道怎麼算地???有種漫天要價感覺
台大確實不能默不作聲
我最懷疑的一個問題,為什麼當年的台大或是國民政府要特別挖『馬遠』部落的公墓?如果真的如同許多人所表示,威權統治下誰敢拒絕這種要求,那這種威權迫害,絕對不只限於馬遠部落這個地方,我甚至認為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很詭異,所以我認為將這個案件和威權迫害綁定,或許有點草率,應該要有更多文史記載,再來下結論才對。
補償金細項跟計算方式可以在哪裡看呢該怎麼確定當初的遺體都是完整的 主持人有看過什麼證據嗎
應先歸還遺骨,再討論後續問題,這大概只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我覺得尊重部落的決定,歸還祖先的遺骨安葬。什麼賠償15億的…..應該也沒有法律可以解釋這種問題吧?也不是鉅額可以解決的事情,最實際的方式;教育、醫療,交通,產業的發展要改善及提升,政府應該重視這些,因為我覺得不是一筆錢的問題。
就算給了15億,如果他們不能守成也是敗光,不如積極的輔導教育他們族人,由優秀的族人後代中遴選讓他們到台大中就讀,只要能成就一個,就能改變一家人的生活命運,這才是由根本解決偏鄉貧窮問題
馬遠部落,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存,出入瑞穗較方便喔!
34:25 的問題,很關鍵
我認為 當初如果沒有政府授意,台大應該還不敢擅自做這種事雖然現今的政府跟當初是不同的,不過政府也難咎其責至於賠償金的部份 我認為還有商議的空間政府應該協助他們 包含賠償、部落基礎建設 等等,好好處理這件事吧
先人遺骨應該返還安葬,用學術研究名義佔據別人祖先遺骨只要是正常人都無法認同,至於補償方案是可以討論,那個金額有一點離譜。
金額太誇張。如果是改善部落生活,應該拿出來統合台灣其他部落。比較當初遺骨沒被挖走,跟現在情況,損失分精神及物質層面,分開來評估。如此高的索賠,不合理。
15億 哈哈哈 夢裡要多少都有
如果最後一段可以補上台大的回應就好了
您好~歡迎也收看我們的島專題報導,裡面有台大的回應 ua-cam.com/video/wUCU3bpmgRU/v-deo.html
怎麼會那麽惡質挖人家祖墳又不歸還真差勁
15億? 這已經是趁機敲詐勒索了,難怪歸還一事沒有下文...
你誰呀 局外人你 懂個屁 敲詐!你要不要說殺人放火
談賠償本來就是這樣,車禍理賠不也是先高後低嗎?
@@YXW-wq1wv 那你知道這種開法最後都是上法院最後只拿到十分之一不到左右嗎,然後至少要打好幾年的官司
@@asdqwwww123 就算是也不構成敲詐勒索吧?最多就是策略錯誤,況且他們的自救會表明金額可以談~
@@YXW-wq1wv 我也認為是策略錯誤,人家也不是什麼算計大師,他們只是想透過賠償金來提升部落生活,雖然這想法最後可能是沒辦法,但也不構成敲詐勒索
把自己的成功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惡質)。
15億真的很貴很貴很貴能不能分期償還???
也許可以透過法院的訴訟來得到公平合理的處理方式。
沒那麼複雜,不要扯淡了。遺骨是動產,頂多返還,賠償遺族“撫慰金+ 等同租金使用費”。當初台大如果有透過政府機關如鄉公所才挖掘,那要回歸當時的法令,尤其是什麼“名目”。反而,一堆自稱遺族的,有什麼證據證明擁有遺骨所有權?尤其,是按照人骨計算“人數”,而不是“遺族”人數,賠償。一句話,回歸“實際損害”與‘符合社會相當‘’’,再談金額。
遺骨所有權屬於遺族,這法律規定的很清楚。是不是遺族化驗就知道,台大覺得不會伸張要遺族證明,畢竟當年墓碑就在那,幾乎不可能出錯。再來他們本來就是按照遺骨人數計算賠償的。至於你說什麼名目,監察院報告表明台大方提不出任何證據,所以才有今天的爭議。損害賠償本來就是正常的事,確實原本應該要很單純的。
無法同理14億的部分 如果少一個零1億4千萬還能理解 14億只覺得在趁機獅子大開口 那就自己慢慢玩吧
說實在的14億也太多了吧,
更正馬遠存,壓到存字。
村。
好像外星人故事!
我以為他要台積電過去
15億........
你要想那是六十幾人的遺骨喔!多少個家庭因為這件事受到傷害,他們的親人被盜墓後拿去做實驗、畫記、破壞,往生了都不得安寧 😢
@@YXW-wq1wv你這麼聖母,你給他們15億骨頭又不是我們挖的憑什麼要用我們現在人的納稅錢,賠給他們
@@YXW-wq1wv 但是這不應當只怪罪學校,馬遠村長也有說其實政府也要負責,而且我覺得台大應要負起道歉跟返還及安置遺骨的義務,最好是在建一個紀念碑安撫部落,至於賠償金應當是僅限賠償給相關家屬,至於費用應透過獲利或是損害計算來補償,至於部落的建設則是政府應當負起責任
@@YXW-wq1wv 還有我覺得台大做的論文研究應該也要表示謝意,雖說是盜走使用本來就要道歉,但在研究上也獲得了進展,這也是歸功在有了樣本,至少也得給予部落一點回饋吧?總不能用了取得成就卻不給回饋
跟祖靈道歉什麼的不重要的啦!我們只要15億的啦~
要挖前不會和族人好好溝通? 來一群人挖完就走算什麼? 挖你家祖墳不告訴你試試? 研究完迅速歸還很難? 是啦 15億不少 不讓台大痛 以後是不是台大想挖誰祖墳就挖 有學術需要嘛 反正事後還了都沒事?
道歉有很多種登報、蓋廟、立碑,而且這也不全是台大的問題,這是當初壓迫人民不讓人反抗的社會問題
只有我一直聽成“馬眼”嗎?😂
馬遠部落的人也要想清楚,他怎麼對待外人,外人也會怎麼看待他。
你指的是外人盜他們的墓嗎?
這是日本统治時代所做之事,不應由下一代的新政府负貴赔赏應由日本出面处理此事是历史轉換过程應接受历史巨變处理台灣太民主化無理性不是好现象
1960年,你生病了嗎?
帝大時期的那個真的無法追朔了,但是民國盜走的就應當返回
台大也是沿襲前身帝國大學的研究方式,四處搜集人類學標本。但以現在的道德標準,讓大家無法接受。
你們這麼在乎祖先遺骨,為什麼不先跟台大提說先將遺骨領回其他錢跟補助的事情可以在遺骨領回後慢慢再談先讓你們敬愛的祖先回家
先還回去的話,之後的賠償台大就大機率裝死吧
@@Sen_papergroup 這些原住民口口聲聲說賠償金是用在改善醫療資源、改善學童教育。啊台大都派出醫療團.教育團給予部落實際補償了,為甚麼還得先把錢拿出來才讓祖先回家? 不能透過這種方式簽訂未來數十年的合作契約當作賠償嗎? 講難聽一點都還不是為了錢,假如台大真的給錢了,我就想看看這些錢有多少是被亂花掉的,有多少真的用在改善族人生活上。
@@黃黃偉 台大派出的醫療團其實也無法改變現狀,我認為是政府應當提升部落的交通、醫療、教育,而台大則是要對盜走的行為道歉、返還並安置遺骨、建立紀念碑安撫部落、對於獲得的學術成就表示感謝並部分回饋部落,至於大量基礎建設應該是政府來搞,畢竟學校不是營建商,要是都讓學校做的話,那要政府幹嘛....
那台大為何還留那些祖先幹嗎,應還啊,都60幾年了,應沒研究價質了吧
15億也可以啊,給他們15億的冥紙讓他們燒給祖先那15億是要賠給祖先的,不是賠給他們的
他們在乎的只有錢
那我盜你家墓不用賠償囉?你跟我求償就是只在乎錢?
@@YXW-wq1wv 又不是我盜你家的墓你為什麼要動到我繳的納稅錢呢?
公視這麼聖母,那就用公視的錢,花14億給那些原住民好了如果公視自己都不願意花14億給那些原住民那憑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花14億賠給原住民呢骨頭又不是我們現在這些納稅人挖的難道納稅人的錢就不是錢嗎
憑什麼台大可以盜人家的遺骨不用賠償?你擔心花到納稅人的錢,第一可以叫台大不要挖,第二可以要求台大叫當初的教授賠,結果你選擇檢討受害者 😅
原來都是為了錢,為祖先是其次,
好驚訝有這樣的事⋯⋯
看這影片的人,想想如果是你的家的墳墓被人挖開,然後遺骨還被人拿去研究,你會怎樣想。
你家墳墓被人開挖,你是不會抗爭喔?扯威權時代不敢咧,少掰了。
這件事情要分成三個層面
第一,歷史真相調查還原,查清楚當初為何發生這樣的事,然後台大有疏失要公開道歉
第二,遺骨要停止使用並且盡快歸還給馬遠部落
第三,賠償金14億要再商討,台灣一年的歲收才2、3兆,14億這個金額實在太誇張,完全沒有考量到財政的可行性
有爭議的先擱置,沒爭議的盡快解決
遺骨歸還就可以盡快歸還沒有爭議
賠償金就需要更多協商
如果馬遠部落堅持要把遺骨歸還跟賠償金綁在一起,那就表示馬遠部落認為賠償金比較重要,否則應該讓遺骨先歸還,後續賠償金再慢慢談
如果台大堅持把遺骨歸還跟賠償金綁在一起,那就表示台大想用賠償金來當藉口拖延遺骨歸還
馬遠部落跟台大,這兩者誰堅持要綁一起,誰就是有問題的
你不好奇遺骨者的身份,以及遺骨現在‘’所有權人‘’是誰?再請教,當初公墓埋葬方式,甚至是否因遷葬,無人認領骨頭,才被台大取回?
@@漁兒魚餌你是否認識布農嚴密的氏族系統?無人認領遺骨及遷葬,只有漢人社會才有,布農沒有這情形。
14億9千萬,對台大是大數目嗎?
@@changdavid9504 其一:于法无据!
其二:更何况这视频报导,台大里面尚有两千多具个人种遗骨,如果此例一开,一半就好一千具遗骨的后代都要照比例来要钱,俺寻思干脆台大直接关门卖校地来赔偿较快!
於法無據就是個笑話
每條法律不都是從無到有
當初全台灣人領6000爽的要命不還是立和行院卯盡全力通過普發條例
所以只是政府想不想做的問題
另外大學排名比台大還要前面的愛丁堡大學都願意歸還原民遺骨
至少也展現誠意先歸還
讓後代能目睹親人回家
同時也能為台大博得社會好感
成為轉型正義歷史上非凡的成就
最後一段村長迴避不談是不是讓遺骨先回部落,讓人覺得根本就是在乎錢有沒有到而已,祖先哪有錢重要
台大要出面面對問題!該做的研究應該是做了差不多了吧!數據也應該完整了吧!該賠該還族人了!
賠償也要回到當時法令依據,以及符合社會相當,計算“實際損害”填補。不是給你漫天喊價。
賠償是賠償相關家屬,而不是利用賠償的方式來彌補整個部落,看他們說的要求後,這裡就可以發現政府給予部落的基建、教育、醫療嚴重不足,但這應該找政府請願,而非要求學校利用賠償金建設
對部落來說,與全台灣最有權勢的大學談判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絕對是一個複雜、痛苦的重大事件,涉及跨世代創傷、族群對立、學術倫理、法律攻防及內在價值,或許對台大而言能夠侃侃而談,但站在對立面的族人,確實很有可能除了喊價(以強調台大的離譜行為)之外,不知如何面對這樣的談判過程。
既然政府可以為了掃墓訂定清明節為國定假日,表示緬懷先人一直都是我國重要的文化價值。古老的布農族也有相同的文化, 相關主管機關、學術單位卻無法尊重族人的祖先,未能積極協助調解,可謂是一種行政怠惰。
希望部落有機會能夠找到對族人友善的學術督導(如:大學教授),適時給予平衡意見,或許能夠從部落內的會議開始,再一次凝聚共識(如主持人所說,除了錢以外,台大還有什麼是可以補償的),好好地思考如何鬆動這困難的議題。
期待佳音
前幾天晚上才剛看過欸,馬上就有新的
台大當然應該賠償
但部落建設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吧
賴給台大也是有點奇怪
覺得對部落永遠的偏鄉醫療與教育保障
且教育學生能記取教訓的持續道歉作為
才是比較實際的作為
國家對這種傷害的造成也有巨大的責任
也應該負起賠償 並有國家級的道歉
我認為台大要負起道歉、返還遺骨、安置遺骨、建置一個紀念象徵的代表,而政府則是要提升這一類偏鄉部落的交通、醫療、教育
挖人祖墳跟18:55說的改善族人生活有甚麼關係?
這費用真的要再商榷
但台大真的要出來好好處理
我覺得補償金應該有 但是補償金不合理也過高 族人的金額不知道怎麼算地???有種漫天要價感覺
台大確實不能默不作聲
我最懷疑的一個問題,為什麼當年的台大或是國民政府要特別挖『馬遠』部落的公墓?如果真的如同許多人所表示,威權統治下誰敢拒絕這種要求,那這種威權迫害,絕對不只限於馬遠部落這個地方,我甚至認為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很詭異,所以我認為將這個案件和威權迫害綁定,或許有點草率,應該要有更多文史記載,再來下結論才對。
補償金細項跟計算方式可以在哪裡看呢
該怎麼確定當初的遺體都是完整的 主持人有看過什麼證據嗎
應先歸還遺骨,再討論後續問題,這大概只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我覺得尊重部落的決定,歸還祖先的遺骨安葬。什麼賠償15億的…..應該也沒有法律可以解釋這種問題吧?也不是鉅額可以解決的事情,最實際的方式;教育、醫療,交通,產業的發展要改善及提升,政府應該重視這些,因為我覺得不是一筆錢的問題。
就算給了15億,如果他們不能守成也是敗光,不如積極的輔導教育他們族人,由優秀的族人後代中遴選讓他們到台大中就讀,只要能成就一個,就能改變一家人的生活命運,這才是由根本解決偏鄉貧窮問題
馬遠部落,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存,出入瑞穗較方便喔!
34:25 的問題,很關鍵
我認為 當初如果沒有政府授意,台大應該還不敢擅自做這種事
雖然現今的政府跟當初是不同的,不過政府也難咎其責
至於賠償金的部份 我認為還有商議的空間
政府應該協助他們 包含賠償、部落基礎建設 等等,好好處理這件事吧
先人遺骨應該返還安葬,用學術研究名義佔據別人祖先遺骨只要是正常人都無法認同,至於補償方案是可以討論,那個金額有一點離譜。
金額太誇張。如果是改善部落生活,應該拿出來統合台灣其他部落。
比較當初遺骨沒被挖走,跟現在情況,損失分精神及物質層面,分開來評估。如此高的索賠,不合理。
15億 哈哈哈 夢裡要多少都有
如果最後一段可以補上台大的回應就好了
您好~歡迎也收看我們的島專題報導,裡面有台大的回應 ua-cam.com/video/wUCU3bpmgRU/v-deo.html
怎麼會那麽惡質挖人家祖墳又不歸還真差勁
15億? 這已經是趁機敲詐勒索了,難怪歸還一事沒有下文...
你誰呀 局外人你 懂個屁 敲詐!你要不要說殺人放火
談賠償本來就是這樣,車禍理賠不也是先高後低嗎?
@@YXW-wq1wv 那你知道這種開法最後都是上法院最後只拿到十分之一不到左右嗎,然後至少要打好幾年的官司
@@asdqwwww123 就算是也不構成敲詐勒索吧?最多就是策略錯誤,況且他們的自救會表明金額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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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成功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惡質)。
15億真的很貴很貴很貴
能不能分期償還???
也許可以透過法院的訴訟來得到公平合理的處理方式。
沒那麼複雜,不要扯淡了。遺骨是動產,頂多返還,賠償遺族“撫慰金+ 等同租金使用費”。當初台大如果有透過政府機關如鄉公所才挖掘,那要回歸當時的法令,尤其是什麼“名目”。反而,一堆自稱遺族的,有什麼證據證明擁有遺骨所有權?尤其,是按照人骨計算“人數”,而不是“遺族”人數,賠償。一句話,回歸“實際損害”與‘符合社會相當‘’’,再談金額。
遺骨所有權屬於遺族,這法律規定的很清楚。是不是遺族化驗就知道,台大覺得不會伸張要遺族證明,畢竟當年墓碑就在那,幾乎不可能出錯。再來他們本來就是按照遺骨人數計算賠償的。至於你說什麼名目,監察院報告表明台大方提不出任何證據,所以才有今天的爭議。損害賠償本來就是正常的事,確實原本應該要很單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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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聖母,你給他們15億
骨頭又不是我們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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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W-wq1wv 還有我覺得台大做的論文研究應該也要表示謝意,雖說是盜走使用本來就要道歉,但在研究上也獲得了進展,這也是歸功在有了樣本,至少也得給予部落一點回饋吧?總不能用了取得成就卻不給回饋
跟祖靈道歉什麼的不重要的啦!
我們只要15億的啦~
要挖前不會和族人好好溝通? 來一群人挖完就走算什麼? 挖你家祖墳不告訴你試試? 研究完迅速歸還很難? 是啦 15億不少 不讓台大痛 以後是不是台大想挖誰祖墳就挖 有學術需要嘛 反正事後還了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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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遠部落的人也要想清楚,他怎麼對待外人,外人也會怎麼看待他。
你指的是外人盜他們的墓嗎?
這是日本统治時代所做之事,不應由下一代的新政府负貴赔赏應由日本出面处理此事是历史轉換过程應接受历史巨變处理台灣太民主化無理性不是好现象
1960年,你生病了嗎?
帝大時期的那個真的無法追朔了,但是民國盜走的就應當返回
台大也是沿襲前身帝國大學的研究方式,四處搜集人類學標本。但以現在的道德標準,讓大家無法接受。
你們這麼在乎祖先遺骨,為什麼不先跟台大提說先將遺骨領回
其他錢跟補助的事情可以在遺骨領回後慢慢再談
先讓你們敬愛的祖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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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黃偉 台大派出的醫療團其實也無法改變現狀,我認為是政府應當提升部落的交通、醫療、教育,而台大則是要對盜走的行為道歉、返還並安置遺骨、建立紀念碑安撫部落、對於獲得的學術成就表示感謝並部分回饋部落,至於大量基礎建設應該是政府來搞,畢竟學校不是營建商,要是都讓學校做的話,那要政府幹嘛....
那台大為何還留那些祖先幹嗎,應還啊,都60幾年了,應沒研究價質了吧
15億也可以啊,給他們15億的冥紙
讓他們燒給祖先
那15億是要賠給祖先的,不是賠給他們的
他們在乎的只有錢
那我盜你家墓不用賠償囉?你跟我求償就是只在乎錢?
@@YXW-wq1wv
又不是我盜你家的墓
你為什麼要動到我繳的納稅錢呢?
公視這麼聖母,那就用公視的錢,花14億給那些原住民好了
如果公視自己都不願意花14億給那些原住民
那憑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花14億賠給原住民呢
骨頭又不是我們現在這些納稅人挖的
難道納稅人的錢就不是錢嗎
憑什麼台大可以盜人家的遺骨不用賠償?你擔心花到納稅人的錢,第一可以叫台大不要挖,第二可以要求台大叫當初的教授賠,結果你選擇檢討受害者 😅
原來都是為了錢,為祖先是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