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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0 вер 2024
- 02:16 屏東甜美人妻遭假車禍擄殺 家暴無業男求愛不成竟萌殺機
20:48 屏東甜美人妻遭假車禍擄殺 瘋狂跟蹤騷擾!報警也沒用?
35:21 計程車司機瘋狂騷擾揚言殺女 私刑正義!父親護女竟成殺人犯
39:12 屏東甜美人妻遭假車禍擄殺 檢斥惡劣至極!建請從重量刑
43:02 屏東甜美人妻遭假車禍擄殺 免於恐懼自由!跟騷法何時能三讀
一定要等到發生意外才會開始檢討嗎?同樣也是發生在屏東,上個月底,一名超商女店員只是提醒這名男子記得把口罩戴好,沒有想到這名男子突然整個人抓狂,就像這樣子跳進收銀櫃臺,朝著女店員瘋狂攻擊,這名女店員身材嬌小根本無力抵抗,只能拼命喊救命,但這名男子根本完全失去理智,他不但打碎了女店員的鼻骨,甚至還用手去挖女店員的眼睛,就算後來警察趕到現場 用警棍狠狠打了他好幾下,他還是不肯鬆手,這個人的行為實在是太驚悚,結果才發現,他本來就是地方上的頭疼人物,他不但有多次傷人的紀錄,甚至據說他十幾年前遭到一隻黑狗攻擊,他不但把這隻黑狗抓起來痛打一頓,甚至還把這隻狗給活活咬死,所以村民們都互相提醒,最好離這個人遠一點,沒有想到這個女店員,只是提醒他把口罩戴好就被打成這樣,差點失去視力,新聞曝光,大家都憤怒了要求政府要正視精神病患的收治問題,不可以隨隨便便就把人放出來,難道要像這個案件等到鬧出人命才要痛定思痛嗎?這個殺人兇手同樣也是屏東地方上的頭疼人物,他叫做黃東明今年55歲,沒有工作成天遊手好閒,今年2月初他盯上了一個通訊行的女店員,他看對方長得漂亮,不斷跟蹤騷擾她,這名女店員當然會害怕,他跑到派出所報案,為什麼警察也拿他沒辦法呢?女店員只能自求多福,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沒有想到有一天這名女店員下班騎車回家的時候,被一輛轎車給撞倒,離譜的是她人竟然被肇事者抱上車子給帶走,女店員的先生第一時間就想到,難道會是黃東明設計的假車禍嗎?
是黃東明自己來投案的嗎?不!他不是來投案的,他是來報案的 報甚麼案呢?他說,他才是被撞的那個人,他被撞了之後,昏迷了一整天,腦袋迷迷糊糊的,對警方的問話一問三不知,甚至還把大隊人馬,帶出去東繞西繞耍得團團轉,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女店員的下落,這個黃東明回到派出所繼續倒頭呼呼大睡,警方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找到受傷失蹤的女店員呢?
為什麼法律保護不了奉公守法的老百姓?難道警察都不知道這個黃東明,在地方上是一個甚麼樣的的頭疼人物嗎?他不去工作,整天遊手好閒,連自己家人都受不了他紛紛搬出去,當這樣一個有暴力前科的人,連續三天 跟蹤一名夜歸女子,讓她心生恐懼,然後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竟然完全無法發揮任何作用。
小玲是一個乖巧的女孩,結婚沒多久,在一家通訊行上班,她的人緣很好生活也相當單純,怎麼會惹到這種人呢?時間要回到今年二月,有一天她在通訊行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客戶,就是黃東明 黃東明看小玲長得漂亮,就開始假借名義指名要小玲幫她處理業務,甚至還對她毛手毛腳,行為舉止越來越誇張公司知道後,為了避免小鈴困擾,還把她調到其他分店,沒有想到黃東明找不到人不死心,他竟然一家一家去找,還曾經多次尾隨跟蹤,嚇得小玲趕快跑去報警,但警方也無能為力,因為黃東明非親非故不能依照家暴法,申請保護令,也只能提醒小玲如果再被跟蹤,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而小玲的先生只要沒有工作,一定親自接送,就在小玲第二次報案之後,黃東明突然消失了一段時間,日子終於可以恢復了平靜嗎?不 就在一個多月後那個男的又出現了,小玲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店長,然後她記住警察跟她說的話,把車子,往人多的地方騎只差幾百公尺就要到家了,小玲卻突然被車撞倒在地。
不管是社會秩序維護法還是性騷擾防治法,都無法嚇阻黃東明,他躲在暗處設計了一場假車禍,就等著小玲先生,無法親自接送的那一天,遂行了他可怕的殺人計畫,類似的悲劇不只這一樁,高雄有一名計程車司機,瘋狂的騷擾威脅一名女孩子,最後這名女孩的父親,為了保護女兒殺了這個計程車司機,當司法無法保障人民安全,難道只能靠私刑正義保護自己愛的人嗎?
黃東明到案後態度相當惡劣,他向警方辯稱,他不是要擄人,而是要把女生抱上車子急救,檢察官痛斥兇嫌惡劣至極,依殺人以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並且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如果有人 一直鬼鬼祟祟跟蹤你讓你心生畏懼,每天痛苦不堪怎麼辦?難道都沒有法律可以保護你嗎?事實上2018年就有立委在推動,跟蹤騷擾防治法,但為什麼拖到現在還無法三讀通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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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親身經歷跟大家分享
我家一個鄰居,也是社區頭痛人物,大家避而遠之。2013年的時候,有一次在大門進出時,他故意找我麻煩,當下我們就起了衝突。
好在我以前學過幾年截拳道,他抓住我要掐我脖子,我就先一個右鉤拳下去打的他額頭噴血,再一腳把他踹飛出去。
從此,換成他看到我就避而遠之。
這是要告訴大家,這年頭路上一堆精神失常的,你一定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
跟路邊野狗一樣,打下去就對了,看到你就會閃了。
大快人心
那你现在住在那边还好吗?真累啊,在家里也不能安心,我现在也是啊
不是一堆精神失常,是台灣教育、家庭文化很失敗,現在的小孩弱不禁風不肯吃苦、好逸惡勞、只想輕鬆享受,最好是不用努力錢就從天上掉下來、不然就是當起啃老族,所以思想偏差、情緒控管也很差,之前殺父親案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看完我真的很氣憤、那個保護女兒的好爸爸才是最佳的做法、台灣的司法只會保護壞人
不鼓勵私刑正義但照現在法律的判決結果看來有存在的必要 當今法律給人民的實質保障等同虛設 沒有嚇阻作用反倒讓想殺人犯案的的兇手有一個反正殺人不會被判死的想法 需廢除影響法官在法律判決的因素 例如判決結果若被兇手家屬上訴而影響升遷的因素 如此才能實值幫助受害家屬得到公正的判決 殺人償命這個重典 才能使發生殺人案件的頻率能降到最低
全台灣要向2021/4月跟騷草案前的被害人致敬 沒有他們犧牲不會有今天的改革
祂們的犧牲讓後人有了更好的保護 這犧牲貢獻是無庸置疑的最高榮耀
默哀死者 悲憫受害者 感謝遲來司法
.@.
難道一定要有人犧牲才願意改法嗎?
法案是屁!那是在安慰愚蠢之人
@@user-ho8vu3sb9x跟騷法真的很難訂,畢竟這種事的定義很主觀,訂的太鬆沒有效,訂的太嚴又會變成莫須有的罪名,立這種法不是短時間可以做到的
看到哭了,今天跟騷法三讀通過了,希望能給這些受害者家屬一點希望,因為總是要有人犧牲,政府才會開始重視...
沒用啦,殺人能判多久?
不看好
跟騷法估計用來保護政府那些搞婚外情的渣男賤女比市井小民的比率要多
有總比沒有好 是在酸三小
政府重視的還有搞到自己人才會大力的重視
保護女兒的爸爸太帥了,寧願自己被關也不要女兒受到一絲絲的傷害
真的!最強老爸
我欣賞這個爸爸如果是我也會
法律是無情的
如果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為了保護自己的家人
我想我也會把那個人殺了。
@@mingpan7868 昂俺很忙AXA lu kt
@@user-cq3gi4sd9j 法律不只無情 還無能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和一個人一起相處了15年,女生還這麼年輕漂亮善良,才結婚一年多,叫這位老公怎樣一個人生活下去,老婆這樣就沒了😭😭😭😭😭
遇到這種變態真的很倒霉,因為這種根本連路人都不是的神經病,白白失去了生命,真的讓人很憤怒。希望趕快三讀通過,不要再有悲劇發生,願受害者安息 ⋯⋯
政府是怎麼回事;神經病看是要抓去關還是安樂死;不然是要害死誰
關個三年又怎樣結果不還差不多只是被害換個人
@@user-ck8fm2un7t,. 1
政院通過跟騷法草案 8種跟蹤騷擾行為全入罪
和一個韓國電影情節相似..
聽到丈夫的自責…….我眼淚也跟著流了下來,願逝者安息!
其實我在想既然他老婆被跟蹤何不讓他老婆在家不要去上班就好,不是夠吃夠用就好。
搬家到外縣市做別行業,不工作在家也行靠老公工作也可以啊
@@chris-gg6nu 這對於一些有事業心的女強人來說太難了⋯⋯你應該拋開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
@@user-xe4ws4cn4b 我覺得是老婆不想老公這樣辛苦吧?所以才會想去工作
迴避一陣子別工作, 不行嗎? 這與事業心不事業心根本兩碼子事。
好可憐的女孩子 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善良百姓
私刑正義又有何不可
他老公都保護不了了
私刑正義可以 但是私刑完記得自己也要伏法
@@user-sz7zh6yo2k 替天行道應給予獎勵
@@user-sz7zh6yo2k 如果私刑完也要伏法,何不讓法院給他判死,但就是因為司法體制做不到,所以才會讓人要用私刑來處理,當然執行私刑當事人也有罪,但最重要的是讓法律被修補、私刑應該只是人類最後防線用來自保,如果法律仍舊破爛不堪,人們動用私刑的機會只會更多,甚至最後電影、電玩中的私法制裁者在現實上演,就不再是一句「這只是XX」就能輕描淡寫草率解釋
@@earth4682 不要太認為替天行道也是正確,就算今天殺害的罪犯是畜生與垃圾,但他也跟犯下罪行中所殺害之人的生命同等價值,所以想要替天行道也是要肯背負這些殺人的罪惡!做不到那談這些份量是不夠的,現在說什麼兩公約(不能說沒有份量)但其實是法官與行刑法警、簽署執行令的法務部長,沒膽量背負這些責任也不想承擔,更何況是「替天行道」之人
我同意私刑正義,台灣的法律根本無法保護人,還能夠讓那些受刑人假釋在出來犯案,真的可以私刑了,就算沒錢,也要貸款叫人把那些該私刑的給抓去
這種男人很難對付,唯有搬屋轉工,駕機車最危險.沒有身體保護。不能單獨放工。要找同事幫助,或親人幫助.一同上班下班。不要小看這些跟蹤者多是心理變態。太可惜.很同情。
對這些變態人渣,選擇私刑大快人心,亦是為民除害。
但是執行私刑的人也得面臨法律的制裁,公平嗎?
保護女兒的爸爸實在令人欽佩
才判4年,要是保護我女兒我也做!
如果無法律可保護一般民眾,倘若我是家屬也會選擇私了這個人渣,而不是讓家人無故就被害死!畢竟才20多歲,還有大好人生還沒真正開始…
如果是我
我也會讓對方先死
四年換得一家平安,值得。就算因此被判死刑也心肝情願。
大推
類似這樣的事也發生在我女友的身上 在等他下班後路上製造假車禍強行抱走他 幸好我朋友剛好看到就跟隨對方並馬上打電話給我 我們當場就 教育 那2個人並贈送免費維修車子 事後我叫我女友先跟公司請長假 之後那2人就沒在出現過了 那是幸好被我朋友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有些事情是別指望公權力能保護你
這種人應該直接送到電椅,無辜善良的老百姓一個好好的家庭破碎了真讓人難過,希望政府能有作為不要再讓這些惡霸胡作非為了
我也曾有這種被追求者跟蹤和窮追不捨的恐怖經驗。除非那個愛慕者自己清醒或另有目標,否則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一廂情願和跟蹤受害人的種種舉動,已對受害人造成極大的威脅和困擾
变态的心里,不正常的思维
就算不是當事人的親屬 看完了好氣憤好難過...... 那位老公真的也很堅強
丈夫唯一做錯的事 就是相信公權力會保護人民 希望你能走出傷痛... 小玲RIP
看了好揪心
小玲先生是個好人
逝者已逝
活著的人才是最痛苦的
希望他能夠早點走出來
好到腦筋秀斗了,報警兩次都沒用,也沒去跟家中長輩商諒的憑自己的揣測。惡人就要惡治!
警方的態度也有問題
@@amya6935 奧
台灣的法律真是有很多漏洞,殺了人也判得不重,真是無語!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沒有了!家屬是難過到怎樣一個心情!
法官判决很多纯粹都是笑話!
如果是發生在我的家人身上,我會找人花錢去私了處理對方,不要自己或身邊的人成為最終的受害者,遺憾活著。
真的覺得很傷心,法律總是在事情發生後才能起保護作用….
真心覺得現在的治安程度比20年前還恐怖😭
是阿,20年前槍擊要犯到處跑。你要不要看看歷年犯罪率,然後也把當時資訊不流通,很多案子你根本看不到考慮進去
以前的比較殘忍 幾年幾十年都抓不到人 監視器還沒到處都有的時候最可怕⋯手段上也比現在恐怖很多
只是沒想到現在還有人這麼惡劣膽大妄為⋯
20-30年前擄兒童弄殘當乞丐,抓原住民幼女當童妓,校園吸食強力膠,
電影院座椅裡藏針頭據說是愛滋病針頭,自動販賣機找錢口藏刀片,
黑道當議員、立委黑白兩道都吃,
被強暴了避免家醜沒人敢取,家人逼被害人嫁給強暴犯,
賊頭吃案懶得查案更多,
會有錯覺以前治安比較好,是沒手機、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能隨時拍,警察、公務員以前權力大能吃案,
媒體網路沒現在這麼能方便,就像樓上說的只是你不知道事件發生而已
是啊 而且重點是以前犯下多嚴重的事都還抓不到 導致犯人能夠屢屢犯案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十大槍擊要犯
現在要有連續殺人犯很難 因為沒多久就查到了 以前那些人一個人可以連續殺到十幾個不止
看了心都碎了,希望陳先生一切平安順心
看的好心痛
不判死刑
已經死刑定讞又不執行槍決
這個就是所謂司法改革
老公不要自責了
台灣法律根本保護守法的老百姓
執政黨的目標是想要往北歐的法案前進 但人民素質差得太多了 看完這個也覺得無奈 為何每次需要優先處理的法案都要因為立院空轉或是選舉各種原因被擱置 還好現在有了 但遲來的法律終究是遲來的😭😭
這節目我有看我很難過的哭了.一對恩愛夫妻就這樣毀滅了。
雖然失去小玲的生命,希望政府能夠趕快通過跟騷法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這樣的人真的是一顆不定時炸彈一樣
真的讓人痛心
希望逝者安息
阿彌陀佛
離苦得樂
這件事發生在我們屏東,我看了也是很難過,昨晚10月25號屏東市發生街友殺友人案件,一亡一重傷
南無阿彌陀佛
歐
a
我作为一个大陆人,真心疼,小玲真是一个好女生,老天爷无眼啊!
身為台灣人,真的覺得台灣現在的法律莫名奇妙!
@@user-jk2td3ft4l 这种的应该是以可教化收押,台湾的恐龙法官;在大陆直接会判极刑一个月里枪决。
@@user-jk2td3ft4l 這就是每天高喊自由民主的代價忍忍吧願意活在寶島總得自求多福.
別看台灣人少,看看社會案件,台男變態很多,又很仇女
借他车的那个朋友也是帮凶,跟他借车还说如果警方问起要说汽车被偷,这不是在预言犯案吗?怎么还可以借他车?
當法律沒辦法保護人民的安全時,難道還要要求人民不能私刑正義嗎?
小玲的丈夫真的很堅強,如果是我,我會讓嫌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這種人不應該判死刑。應該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外加每日一鞭刑直至死去,讓他嚐嚐受虐之苦。立委諸公趕快立法不要真的只會做利委.
沒辦法。
在台灣就是辦不到。
我讓為
死刑應該分成三種
1.神之魔電椅-他媽把他電死
2.閃電五連鞭-把他屁股打到碎掉
3.鐵軌鬆餅機-壓扁他
這樣子才對吧!
我也很贊成這樣
讓他不能睡覺一直做粗活 保證他會求你判他死刑
每天一刀
聽到後面好傷心歐……
這種壞人拜託判死刑,不然就判無期徒刑吧…太心碎了……
哎,對這種 若不判極刑,叫無辜逝者,及家人情何以堪。因為罪犯都是有預謀好的。犯罪後還能假裝報案,還可以 呼呼大睡。這樣的人,根本無羞恥 悔過心。
無期徒刑有可能假釋,還要浪費人民的納稅錢,還是快點死一死比較乾脆
法律沒辦法給予人民正義 只有自己去執行正義了
@mountain blue 死刑浪費子彈跟生命,要壓榨他的生命到死才是完美的人道刑罰,死刑仔不要吵,也不要說我聖母,我只是覺得他們有手有腳還有當奴隸的能力,就這樣浪費一顆子彈太不符合利益了
纍'
,
。
父不教誰之過,
結紮不要生。
真的是可惡至極,
如果最後沒判死刑槍決,
豈不天下大亂。
無能法律害死多少善良百姓
台灣法律是為財團服務的(用錢砸法官,就無罪開脫)!為壞人提供(免死)保護傘的!
我們的法律怎麼一直在縱容壞人,讓好人生命財產受威脅,讓家人朋友痛苦自責?!
因為民進黨不靠人渣無法當選
要怪就怪那些廢死集團的人
是恐龍法官太多!見錢眼開可收買的法官太多!
幾十年前,台灣民間就流行一句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還有國民黨大佬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種金句。
警察拿他沒辦法 ? 會說這句話就代表這國家已經沒救了
好可怕。。。。回想起我 之前刚刚毕业就业的时候也是遇到变态。。。。是我们的顾客。。大概60岁了。。。几乎每天会来 我上班的店面 门口 徘徊。。。不然就是进来店里询问 有关他公司的保单 ,我当时是 保险中介行的书记 。。。最夸张的一次就是给我一张一万块的支票 ,叫我陪他吃饭。。。如果吃饭之后有想要继续的话 还可以加钱 。。我直接 打室内电话给我经理 。。。我经理就帮我处理了。。。之后他会 在我下班的时候。。出现在我店门口。。。真的很可怕。。。还好我经历很好。。那段时间都会送我回家。。。。平时是我爸来接我的。。。最后我老板直接 和他谈,,,再来骚扰,就报警了。。。。我很庆幸我老板和经理一直保护我。。。没有为了生意叫我忍。。。最后我老板也没做他生意了。。。
對付惡人千萬別手軟
法官无能办到,邪官很爱惜邪恶之徒????🤫🤫🤫
法官重判好人不手軟,輕判壞人很自然。
全世界這種類似案件很多,總是要成為「被害人」才能將壞人繩之以法,公權力約束的都是好人。
有一些更慘的,比如強姦案。
如果想著先保命,後控告,就可以被說是沒反抗,是自願的。
反抗時遭到殺害,則被辯稱成是受害者反抗,才錯手殺了。判個誤殺,可能只判了2-3年甚至緩刑、可教化……
人命何價?法律精神何在?
共業啊!
真的很冤枉
明明可以預先防備的
卻保護不週
讓歹徒逞凶……
這樣說不太對 是法律漏洞 我被跟蹤過 也報案過 警察說沒有辦法 要我避免單獨出門 但我一個大人了 要怎麼24小時被家人朋友保護著 之前有百貨櫃姐被怪人騷擾監視 下班還被跟蹤到家的新聞耶
@@ya19991 你去找商家或再不行,有人聊天的民宅(大部分人還是善良的居多)也行,進去後,先報警,再請家人朋友(盡量跟認識的都說,形成一個安全網,不要怕麻煩他人)來接你,警方會在短時間趕到,不要如此案女生一直持續移動,這是我爸在住家遇過女生被跟追,撞進我家騎樓的經驗,當時,我爸跟朋友在聊天,騎樓裡是玻璃門,總之,要找掩護就對了!
都已經有證具正名被跟縱,而且左右鄰居都知道他是怎樣的人,為什麼要放縱他去傷害別人,而只要求被害者要如何如何,每天活在恐懼當中,明明可以避免掉的憾事,卻要被害者的家人這麼傷心,把納稅人的錢去養這種人渣真的很氣憤😡😡😡😡
@@s2217問題是就沒辦法判定他會做什麼,沒有事證就沒辦法介入,為什麼警察採證都要老半天,不直接開庭審判就好?就是因為沒辦法確定他做了什麼啊,當時的法律也不敢明確規定怎樣叫跟蹤騷擾,連他的行為都不能定義,師出無名,要怎麼阻止他
世界各地的法律都是在偏向于坏人,对于弱者普通的女生完全没有保护的,所以说,如果真的被人欺负了,一定要想办法找人直接解决掉
臺灣的法律,永遠只保護加害人!
永遠?這麼百分之百的確定,在下佩服
@@steve0826 确实如此,杀两个人都不会死,因为可以教化
@@yuanmung1021 確實如此 台灣殺最多人的會被立銅像 神格化
近年來的確如此,因為廢屎團體背後有廢人支持
😞聽到丈夫哭了 我心好酸
我也 好可怜
看了真難過 希望在天上能當個開開心心的天使
當法律無法保護人民時,我們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如果被害人一發現自己被跟蹤時,騎到人多的地方時應該馬上停下機車走進有人的店家比如超商,停留在現場打電話給親朋好友請他們來陪自己回去(若對方有空的話),若沒有人方便前來那就留下來等到有人能過來為止。再不行就直接打給警局請警察來到現場幫忙,總之就是千萬不要讓自己獨自一人就是了。這是小學時父母告訴我們的處理方式
看文中所說,他們其實一直都有在防備那個變態,丈夫也是除非有工作無法離開不然都一定親自接送老婆
但是百密一疏,更沒想到那變態盡然瘋到直接開車撞人
那個父親才是對的雖然他殺人但至少保護女兒生命,如果能重來,阿志應該也會做相同事情吧
臺灣有死刑麼?
@@user-pw3og2ic6l 沒有。犯再大的案子都是有教化的可能
真心想跟所有正在從事司法相關的法官們說..台灣還未正式廢除死刑的前提下若不能依法執行死刑..那麼奉勸請不要從事相關行業拖垮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居其位卻不謀其職..導致人民生活沒有安全感..久了也會變成另一種因果
我幫你說:沒那個膽執行社會正義,就不要當法官
執行死刑不是法官職權 法官只能判決
要執行死刑也要法官判決通過..重點在法官不是執行人員..真正落實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搞錯重點了..
@@meimei740205 法官判刑後,執行是法務部決定的
我只是要表達沒有廢除死刑就應該還要遵循死刑制度..所以以上那些我都統稱法官..不然誰不知道是法務部執行..
美國有一個騎重型機車的團隊,專門保護一些弱勢女生,能讓她們安全回到家,希望台灣每個鄉鎮都有這樣的團隊出現
那是 一個 黑幫
專門保護弱勢……
要怎麼分辯誰是誰不是?
看到這故事,想到我朋友一樣這種事情,朋友太太也是被一個變態跟蹤很久,有天那個變態趁我朋友出門工作衝進去他家要強姦他老婆,他老婆衝進房間門鎖起來那個變態從廚房拿菜刀往他們房門猛砍,然後他老婆在房大叫手機又放在外面,剛好被鄰居聽到的打給警察和我朋友,但被那個變態給跑走,過一段時間被我們查到那個變態都會在SOLO店玩台子,然後開分阿妹跟我們講那個變態來店裡了,然後我們跟我朋友去店裡把他抓出來然後抓到朋友那當然先打到他趴不起來然後關在狗籠虐待他5天,這個變態連他家人也沒在找他也是當地村裡的敗類,開分阿妹會跟我們配合也是因爲她在店裡上廁所出來變態趴在那偷看阿妹嚇到都不敢去上班,最後這個變態5天後,全身脫光被我們載到深山裡丟在那過了一個禮拜多聽說他有回來然後要報警但他本身就是問題人口所以最後那個變態也搬走了,說這件事不是要說明我們很了不起或是很搖擺請不要誤會,只想表達有時後有些事真的要像他姑丈說的一樣要私了,很替先生感到不幸,希望你能早點走出喪妻之痛。
又不是政府官員的親人受迫害
才不會積極推動、這保護令
沒錢的民眾就要自己動手保護自己
不要奢望政府官員、警察會來保護
沒錢沒勢的民眾
回覆秋雄:因我切身之痛。也碰到這不知真經神疾病或假的。也搞不清楚。屢次原諒。也說要殺我。我也超無言。告她後又原諒。我和她並不是非常熟。住那。電話號碼我也不知。很無奈。故昨天看了這位太太。內心深處也替她痛。謝謝你對社會的關懷。感恩🙏
政院通過跟騷法草案 8種跟蹤騷擾行為全入罪
應該找間有營業的店家,趕快停在門口進去避難
這種人不能活著,太可惡了!
我是來自香港的朋友.看到這一集的案件感覺很傷心!如果可以坐時光機回到過去一定要好好保護那位女生
太可惡了 警察無法可管也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你又不告。
去改法律吧。
@@eileenchenlai 有跟騷法了喔
民主時代 萬般皆是命啊
節哀順變 原諒我無法看完這部影片 因為我會淚流不止 😭😭😭😭😭
遇到這種問題的人 一邊先報警 一邊私下處理 或許保護的力道會強很多
一邊私下處理...............活埋?
你會發現當真的遇到惡魔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無能為力
私下處理的方式有很多
搬移出那個地方也是一種
上下班直接包計程車不騎車也是一種
因為他不是短時間的騷擾了
警察也無能為力的時候也只能自助
找別的神經病撞他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不如人民動用私刑
這種人不死刑也不能讓他出來禍害人間
出來的話也如法泡製,開車撞倒他再押到公墓在死者的遺照前處決他。
其實,有些保全公司有在承作人身安全維護業務,護送客戶上下班(學)或護送領款等等,有需要時可以多多利用。
嫌犯應該公開露臉。讓大家知道長相
這麼惡劣的一個人怎麼還讓他在人間上罪大惡極 相當沒人性 還讓他有一口氣在人間 百姓的悲哀
為殺計程車司機的這位父親喊讚
有時候的確是如此,正途無法保護身邊的人,只好靠自己的力量私下處理,雖說殺人的父親或許行為舉動上是做的不對,但心態是完全沒有錯,我不支持這樣的做法,但完全理解為何父親會動殺機,如果換做是自己的最親的人遭遇到這樣的事,或許自己也會做出這樣的行為,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會像那名父親一樣做出這樣的舉動。
個人非常不認同...精神病患者在面對法律制裁時...因病而輕判 !!!
精神病患者是不定時炸彈,同時...也常常被精神正常的罪犯藉故有病而逃離罪責該有的判罰。
呼籲:有精神病患的罪犯...也要與正常人的刑罰同罪...判決絕不可有任何一絲的輕減!
最重要的是...不可廢除死刑!
很好。之後只要感冒直接死刑。
@@youtubehand 你邏輯應該不太好。
知不知道什麼是滑坡謬誤
@@henrychin0 他體育老師在哭泣
@@youtubehand 別看了,乖乖上學吧
精神病還有駕照開車,撞死人也不用被關
我大學時候也是
回家路上一個來問路的外國人,自那之後常常遇到他跟在背後,這種感覺真的很難言喻,不時看後面有沒有人跟蹤,還為了閃他飆車繞路…
直接走進警察局
最不該講人權的就犯案者,不論你犯什麼。當你侵犯他人人權之時,你就喪失你自身的人權了!
就算有精神上的病,那也不是理由藉口。
我們應該要有一個專關精神犯的地方,出事就關進去,出人命就關到死。
那些整天高呼犯人也是要有人權的那群傢伙,你們是把受害者們的人權當屁是嗎?
古時的這句話很是有道理的
殺人者,人恆殺之。
這個案件真的就是太年輕太大意了,早就該給當地周遭的親朋好友知道了 還甚麼不想讓親友擔心
怎麼可以這樣。
怎麼有這種人渣…
好可憐的遭遇。可惡的兇手
真的不要這麼可憐去害死別人
最討厭這種沒用的人渣傷害別人
說真的現在的法律 越來越不安全了⚠️
以如果真的要處理的方式 有幾種方式
1搬家房子賣了找其他地方住
2報警要求警方跟當事人協調
請對方別再跟蹤打擾我生活
3先去親戚家住幾個月躲一陣子
4以暴制暴
如果真的很恐懼
正常人都是選1跟4
嗎的就是講不聽 一直被騷擾 很困擾
同感!我是選4
曾經也被追求者騷擾追蹤過,算命的叫我搬走半年或嫁人
@@anglekim542
自己的朋友也曾遇過追求者,在住處附近站崗
感覺有類似的經驗的人應該不少
光聽到就覺得很可怕
更何況親自遇到的人
沒判死刑怎還女子公道,這已經罪大惡極了,跟蹤讓人心生畏懼那麼長時間,又故意車禍害死被害人,關掉記錄器和手機顯有預謀,犯後態度極度不配合。看到判決心情有夠差的
屏東監所的同學們看到這個黃東明一定要請他刷規頭
剪掉。
很惋惜啊…小玲警覺到又被跟蹤時,雖有照著警察建議騎到熱鬧地區,但卻又一路騎回家,應該先在鬧區找間有監視器的超商躲著,打電話給家人朋友,待到人家來陪她一起回家,然後立馬換工作,也許這種遺憾不會發生。
跟騷法通過,真的是用她的命換來的
哀看完真的難過死😢😢當時車禍發生的時候有看到這篇車禍的報導
一開始報導是說只是單純的車禍 但後續的報導結果是兇手蓄意肇事
把追求的女孩子擄走帶上車開走 看到的當下真的覺得很震驚也覺得超恐怖
以為只是單純的車禍 結果沒想到竟然是蓄意的肇事然後還直接把人家帶走
今天看完專案報導 覺得被害者真的是一位很好的女孩子
但就因為碰到兇嫌這種沒人性的追求者而平白的喪失性命..她身邊的人會有多難過..
也真的是因為法律上的漏洞 公權力才沒有辦法介入保護受害者 才讓悲劇發生
希望經過這齣悲劇能盡快的修補法律上的漏洞 讓之後不再有類似的情況再發生
應該有姦殺
記得當時臉書還有親友協尋😭😭
雖然新聞很久,每次看這種蠻難過了,比較支持影片中說了私下正義呀,為保護女兒安全而殺人可輕判或緩刑或假釋出獄呀,如果警察跟司法保護不了,只有用這種方法解決女兒或女友或老婆的人身安全呀,不鼓勵也不支持,不過遇到這種狀況只能說殺掉這種人,至少女兒、女友、老婆安全些呀😭😭😭😭
支持修法,保護老實人,順便學新加坡用鞭刑對付神經病!
慢慢等吧!我們台灣立委⋯⋯唉!
說實在,神經病也是有頭腦思想,會選擇
打一下,忍得住,第二下,撐不住,第三下,裝不了,第四下,就知道真病假病……所以至少五下鞭刑。
支持鞭刑
@@u0935527673 新加坡鞭刑 現場有 醫生 監督,個人忍痛力 跟 醫學角度看能不能繼續打 無關,呵呵
如果真的跟蹤騷擾法能夠通過,就不會有那麼的憾事😭,為何要喪失一條命才開始要重視😡
面对小人一定不能用君子的方式去对待!这个是我一直以来的原则,很多时候法律确实能制裁坏人,但一定是迟到的,往往这样的迟到就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如果这位兄弟是一个小角头,那他的太太一定现在还活着好好的!我老婆随时都带着我给她的辣椒水,曾经有被这样的变态骚扰过一次,我一次就让他服服帖帖的,以后看到我和我太太都是绕道走!
法律在這樣下去的話,往後很多被害的家屬一定會犯法的,到時候全台灣都會很亂
其實是這樣惡劣的 預謀 殺人事件, 法律仍不會判死, 等他再從監獄放出來, 看哪個女人倒楣又被殺。
願被害者家屬可以走出傷痛
我朋友也有遇到騷擾者,本來只是普通網友見過面並吃過飯聊過天而已,對方明確要追求被拒絕,對方就開始電話不停並不知用了什麼手段知道我朋友的住家地址並經常網購一些類似牙刷牙膏套組之類的寄到她家,她覺得不堪其擾當時還和我訴過苦,只是她運氣比較好,那個人糾纏了幾個月還是半年左右就沒有再繼續了
要小心牙膏牙刷一定有下毒或下降頭 最好直接丟到垃圾車
@@user-ho9cf3qs7s 她丟了,怎麼可能會用
法律對於嫌犯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還有法官會站在他那邊說話
善良百姓只能自立自強...
被害者的人權都被嫌犯剝奪了
竟然還在重視「嫌犯的人權」?
竟然有朋友還借的到車???牠的朋友有沒有正常啊?
早知有危机意識应即時請假或停職段時間.应可避免憾事發生.短收入不至於影響生計吧!
爛司法無辜百姓承擔這一切
跟你算認識 你真是個很好的女孩 RIP..
身為同行 當初看到這個新聞 心也好痛
小鈴被跟蹤的時候,應該停留在人多的地方,讓人來接送,這才是不落單
主持的開場白說的很對!許多人輕忽了在生活周遭潛藏的危險,當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我們更應該互助互諒,讓這個社會多些正能量,並且時時保持警惕注意人身安全!感謝貴節目的製作,藉由他人的借鏡讓我們了解潛藏的問題並且該如何保護自己!(不知道按倒讚的人是為了什麼?)
腦子跟嫌犯差不多吧!
可能是一直性騷擾別人吧?
希望真的有城市獵人能用法律權利外的方式清理社會上的垃圾
把法官要教化的嫌犯送到法官家裡由要教化他的法官教化 我敢保證 絕對能根治百分之99!
可教化,可教化,可教化,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台灣司法體系只會努力想法設法保護兇徒,善良老百姓請自求多福。
太可惡了應該判死刑
身体一半就这样不见了。这句话听到真的泪奔😭😭 阿志加油
在台灣太善良沒用 人比鬼還可怕⋯⋯
唉...應該回家經過人多的地方時就停車找家店進去求救
這種人千萬不能輕判直接死刑就最好如果有哪位法官又判可教化的話就直接送去佢屋企😡😡😡😡
我奉公守法四十年 ,但如果是我女兒遇到,我一定也會這麼做,我不容許任何危險威脅到我女兒 ,在法律無法喝止發生之前我一定也會先處理他。
我覺得保護令應該要修法才對,遇到危險時候,誰知道會發生都來不及了,至少要有保障自己的安全才是
这种犯罪是修法可以制止的?法律可以预防犯罪?感觉台湾很多朋友单纯到可爱,日子过太好了,不懂基本的逻辑。什么事都怪政府,站在我们大陆人的眼光看,你们政府和警察已经很好了。如果在大陆,这种事没有发生前,报警被人跟踪警察就不会理你,还帮你去训诫。 其实,一些台湾朋友也有比较现实靠谱的处理方法,就是叫黑道兄弟去修理对方,然后自己也搬地方换公司。 唯一不正确的思想就是责怪法律跟不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法预防犯罪,这是基本的事实和逻辑。
那位退休刑事伯的口條很不錯。
坦白說,就這起案件來說公權力真的只能告誡對方,能做的是真的很少,如果有人有這方面對問題真的要保護好自己,不是不能相信警察,而是警察也是鞭長莫及,真的出事的當下無法像超人一樣即時、立刻、馬上的趕到,所以一定要有保護自己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