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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覺得不該廢並且通過修憲讓監委改回人民直選並讓監察院有制衡其他四院的能力
這種建議講得很好
最簡單就是改成 直接比照政黨票比例 讓各黨自己推派人選順位 這樣就很公平 不要讓總統自肥
支持立法院院長、立委、監察院長、監委改由人民直選之外,這些有關「法律」和有權限制人自由的機構之候選人必須「通過專業法律相關考試」才能登記參選。
@@-ClementLee- 不對,監察委員應該由人民直選,不能政黨提名,會出問題的。
@@馮博文-n1i 提名和直選是兩回事。
英國有上下議院;美國有參眾議院;中華民國自凍結國民大會後,中央民意機構只剩立法院,2300萬人卻只有113名立委代表民意;很容易在執政優勢下成為一黨獨大的政府。為避免未落實民意監督成作威作福的政府;請支持監察院轉型為國民參議院。請支持立法院轉型為國民眾議院。讓民意能充分的聲張;讓兩院能互相監督法案預算,也能讓兩院共同地去監督並制衡行政權。
這種建議很好
這個建議的問題是要修憲,修憲門檻太高,不太可能通過。
很多問題都卡在修憲門檻
我還蠻贊同的雙院制互相制衡而且補足立法院人數過少的問題
贊成+1 反正現在藍白都喜歡參照外國制度...那乾脆一點來玩一次大的!
感覺監察委員改為民選會改善很多
以前就是民選
不是 反而是立委同意權要強化(質詢時間/提問等), 而且立委品質要提升, 你要改這樣, 民眾不會知道要怎麼評判這些監委哪個比較專業立委/議員這種比較能代表鄉里呈現民眾關心的議題, 所以民眾才可以根據立委的意見取向做取捨(理想情況下但是改成民選沒人會知道選誰能幹嘛, 民眾就只會選他支持的政黨, 反而會讓某黨獨大且完全執政內舞弊的情形增加
@@blood8273 要看他的學歷、專業證照及專職經驗來審查是否要讓專業人士進監院當監委,這種改善的建議或許是一種解方吧?
都民選了,為什麼不把職權放到立院還要養一群肥貓,然後浪費錢搞選舉,最後變得更吵更亂,每天聽監委、立委、官員互罵
監察院應當成為人民直選的最高監察機構,可以參考美國參議院來進行改革我的設想1.直選化2.任期可保留仍舊是6年,每2年併同地方、中央選舉改選1/3監察委員3.全國各市縣有3席監察委員4.監察院在彈劾等案時,由司法院大法官主持會議5.監察院通常院長由副總統兼任(平時不得加入表決,只有在正反兩方票數相等時才可投票)6.監察委員可保留黨籍,但在任監委時需暫停黨權,且參加選舉時需接受身家審查7.監察院同立法院為互相監督8.恢復監察院對於全部機關首長的彈劾權
你提出來的建議講很好!
感謝回覆,但要修憲基本很難😔
@@mynotebooks 就看看以後能不能爬到當權者囉
@@mynotebooks 國家管理,跟企業品牌管理一樣,當百年品牌碰到經營困境的時候,不要說董事會全部改選,連企業品牌的規範也必須大刀闊斧的重新定義,更何況台灣一直披著中國的獸皮,再怎麼修獸皮還是獸皮,訂製一套新西裝會更合身!
應該要恢復人民選舉出的監察委員,然後 恢復監察院的尚方寶劍.裝上牙齒,才能有效 且獨立的調查.除弊.提出罷免選舉…!(只有民選的才是最大,也才能最具代表人民的意思) !
🥰🥰
只要当了总统,就可以得到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失去了五权制衡的初衷
確實
監察院沒作用是事實要改成民選 或廢掉我認為都可以!
沒研究,随便說說!
我建議監,考兩院,因該讓人民來選。又或者讓國民大會代表來選。才不會成為私黨的打手。
其實早在孫中山先生設計政府架構之初,採取的是權能區分的概念,並在權能區分的架構之下構建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的關係。權能區分理論在於「政權與治權劃分」,政權屬於全體國民,全體國民能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利,屬於主權在民之展現;治權則屬於法定憲法機關行使,由總統領導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由總統向全民負責。因此在這個架構下,監察委員的職權其實是治權的重要一環。
是的!
五權應屬人民五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權。不是公部門五院,五院該改成十院: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經濟、環境、交通、文化、教育
台灣是個法治國家,要廢就修憲,不要走旁門左道,照程序來進行廢不廢,可以實質討論,現在國會這樣亂搞,不對
老朋友已經在協助台灣訂立全新的國家框架,而且是眺望未來台灣百年需求,並與國際接軌 & 相榮的《21 世紀倡議》,國家大法不是修一修就能解決的
要廢什麼,什麼是旁門左道,有沒有按程序,有沒有專題報告,公聽會,委員會,民進黨有沒有發言,什麼是亂搞,誰在亂搞,全部說清楚
五權分離其實蠻牛逼的,支持監察院和考試院由人民直選!!!!!❤❤❤❤❤❤❤
❤❤❤
看到樓下有建議監察院改回人民直選,那我覺得這就是拔掉提名權了欸人民直選會變成很政治性,失職無能不見得違法但要負政治責任,我以為這就完全失去所謂獨立機關、超越黨派存在的意義再說,監院委員人士未通過應該要限時改正,如果行使同意權的一直惡意卡關,那就應該要具體客觀提出人選標準讓提名者依循,而不是現在打算修法的把提名權變相再次搶走到立院多數黨身上,這樣完全就失去獨立於政黨了嘛。喔對,我是希望監院存留的。我信任制度不信任人。
但過去惡意卡關的方式 都是透過議事流程將人事同意的案件不斷的往後排,不列入議程而不是單單的使用人選不合格來進行杯葛因為認真說,陳水扁那時候提的名單其實藍綠各半而且名單超強..
中華民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監察有怨,不可廢!遵良知,生死去(不欺心)。
憲法原始設計上是總統對國大負責、五院相互制衡,國大、立法院、監察院皆是民選。我們都罵立法委員,覺得地方選舉出來的立委素質不良。那何不讓監察院民選化,黃國昌這種對揭弊興趣濃厚的就去選監委,再給監察院彈劾等制度更有實際傷害力。想撈油水的自然會選有預算審核權的立委,而不是讓原本就魚龍混雜的立法院擁有更多權力,又不是每一個立委都是黃國昌大聖人。
你說的好有道理OAO
人選就是問題吧!黃國昌跟陳菊比,黃國昌就什麼都不是了,而且黃國昌的烏龍揭弊跟邱毅同等級,照你說的徐巧芯也可以了,不論顏色要當監委本身就有基本資歷,有一定的水平比起沒有任何資歷來當更荒唐,別活在幻想中太可笑了。
講得很好👌👍
@@陳慶茂-q8b你就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世界才覺得吧?陳菊在上任時還身纏弊案,有巨大的爭議捏?好奇你所說的烏龍揭弊是指什麼?
任何制度都要有一個度的,如果監察太嚴重了,會導致其他部門不敢作爲,因爲錯一點點都會被揪出來,那誰還敢大膽去作爲,還不如啥也不做不出錯就好了。我個人覺得,還是不要搞這麽多特殊好了,人家美國已經摸索了幾百年了,抄過來,就好了。太多機構,反而最後啥也做不了,而且最後負擔也重。個人建議:1、廢除監察考試,歸還給立法行政 2、立法要分成兩院制,增加立法的内部制衡,避免出現執政黨過半的情況下控制立法。
不用廢除❤提升升級💪加油
以前是廢,但看到立法院如此後應該修憲,重新實施五權分立
全世界都三權分立 只有中華民國在五權分立 厲害了我的國👍
@@Leo-de6uv全世界都吃大便你也要吃大便嗎😂每個國家本來就必須因應國情制定不同制度,美國三權分立是因為美國各州還有洲憲法,國家組成不同於中華民國,其制度自然也與中華民國不同,沒什麼全世界一樣、中華民國台灣也要一樣的道理。
@@藍色海馬全世界都在民主,你要不要民主?
@@ehanhqiyo7924 全世界都要多數決,那是不是每個國家都滅絕原住民就好?畢竟原住民一定是少數。民主不是多數決,民主制度下的尊重少數是必須對少數做出相對應的改變,而不是全盤抹殺,所以不管多數國家的制度如何制訂,台灣的制度要由台灣的人民決定,並且遵守憲法的規範,若要改變憲法只能修憲,不能跳過憲法規定,除非你想要革命。
@@Leo-de6uv @Leo-de6uv 全世界都吃大便你也要吃大便嗎
我想監察委員改成自檢察官、法官等等司法人員之中登記提名,由人民選舉投票民選,制定法律限制監察委員不得與任何政黨有所關係,並在監察院之下設立獨立的調查部門,且監察院完成調查的案件透明化,對於民意代表能夠糾察,糾察確立可以成立罷免選舉,這樣監察院應該會好上更多?
你提出來的建議講得很好👍👍👍
現在的監委資格就有包括簡任司法官十年以上,所以重點是刪掉其他莫名其妙的資格(聲譽卓越者、民代)
其實都挺難的但制度一開始確實不錯
老實說乾脆一點改成參眾兩院,然後互相監督,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廢除監察院吧(老實說個人覺得某些監察院權力甚至應該移去司法院,相較下比較容易保證中立而且可以直接銜接司法審判程序,不會搞成只能監督卻無法作為
想聽李宗仁+1
+1
我是覺得立委選區要重新劃分啦,宜蘭跟金門都是一席立委到底是什麼鬼
現在來看,李登輝的一系列修憲動作,就是把中華民國的整個憲政體系搞得不倫不類了
😔😔
其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做的很不錯我在Harvard 學轉型正義的理論和其他國家比起來,台灣政府對228、白色恐怖的資料庫以及當事人第一手資料口述歷史 quantity and quality 都是做的很不錯的這些默默的工作,一般人是不知道的。我支持保留獨立的監察權但可以修法使其更完善如果五權是一台車有 4個輪胎加備胎豈可說備胎 沒用=沒功能 乾脆廢掉不放??
請陳菊先把487萬年薪吐出來在討論要不要廢除監察院吧
😏😏
賴清德曾經主張修憲改為較為正常、完整的雙首長制或偏向內閣制的雙首長制主要有以下三點1.恢復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閣揆)須經立法院(國會)同意2.總統有權「主動」解散國會3.立法委員(國會議員)得兼任部會首長(內閣閣員) 參考來源YT影片民視專訪 賴清德主張「完整雙首長制」-民視新聞賴清德喊修憲 推「偏內閣制雙首長」體制 目前的中央政府體制、憲政架構 雖然形式上有不信任倒閣+被動解散國會的機制實際上立法院沒有什麼動機發動除了考量重新選舉的勞力時間金錢的消耗、花費以及不一定勝選外並且也沒有組閣權或總統任命閣揆的國會同意權 而因為這次有人主張修憲廢考監三權分立因此我可以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參考 推動修憲、憲政改革、廢除考監兩院、從五權憲法變為西方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憲政秩序發展先進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進而落實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使得國會能有效監督政府,不致於行政權過大、獨大之時,或許可以參考歐洲的國會監察使/議會監察使制度,同時也可考慮美國的兩院制(參議院、眾議院), 另外就是政府體制究竟應採內閣制、總統制、混合制(雙首長制、半總統制),或許可以比較一下經過歷次修憲後我國與法國之間仍然存在的差異,包括憲法明文規定及憲政慣例等,再度調整為更為完善的混合制,改善有許多人所認為的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總統有權無責甚或像是皇帝一樣專制、獨裁、鴨霸,譬如恢復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須經國會同意,禁止總統兼任黨主席等,選舉制度則可考慮提高不分區立委的席次並從日本並立制改為德國聯立制,使得民意及各政黨得票比例能有效反映為席次比例,交錯任期制例如每位立法委員任期仍為四年但每兩年期中改選一半,使執政黨執政時能更為警惕謹慎小心注意,總統與國會選舉應分開舉行,就像以前立委是12月選舉2月就任,總統是3月選舉5月就任,這樣人民才有清晰不混沌的資訊以判斷是否要創造分裂/分立政府也就是例如國會多數給A黨、總統給B黨等,總統選舉從單輪相對多數決改為兩輪絕對多數決以提升總統當選人之民主正當性,還有就是罷免總統、修憲等等的極高門檻應該降低,現在的制度搞得修憲就算綁大選給公民投票,也極難通過,可參考18歲公民權之前例,實質上就是鳥籠,憲法及國際條約等所保障的政治權利無法獲得適度的伸張、實現,司法院大法官則可由15位改為9位,任期由8年改為12年,交錯任期,每4年換3位。
感謝您的補充
其實不應該廢監察院
其實只要讓 監察院 改回民選,並且恢復 五大院制衡中央,五大院的人士不該由 總統 直接提名,如此效力才能更大
看到立法院的亂象,我還是覺得監察院必須存在
臺灣給了民進黨獨大了 8 年時間, 要改革早就改革, 而不是留案才能每次炒作在提改革, 月經文的一直提, 沒有作為就是 10 年後是炒冷飯, 至於監察院應該移到立法院職權, 選舉太多何不移轉職權減少選舉, 監委也選舉都不知道選舉會有多難看, 更何況很多稽核主要是會計審計為主, 直接在立院成立專門委員會處理, 預算審查與運用會更容易監督, 時代已經轉變, 訊息傳遞更為快速也透明, 監察院沒有發揮主動查核功能, 媒體也會報, 不管那種管道, 最終還是要司法調查與定讞, 不管幾權都是互相制衡, 如果都要民意基礎則司法要不要民選, 其實司法改革也是吵很久.
好喜歡,訂閱了
感謝支持🙏🙏
應該是要先廢院長…..
但法制內要如何廢呢?
監察院該不該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監察院很廢。
『監察院』、『考試院』當然都可以廢,但是請行正道『修改憲法』,我建議把現今的『立法院』拆分為『兩院』,每二年全面改選一院,任何法案一定要『立法兩院』通過才能成為法律,以免『立法委員』選上後就自以為可肆無忌憚。
可惜修憲門檻太高,藍綠兩黨不會同意,而藍白加起來也沒超過三分之二。
修憲確實太高了QQ
立法、司法、監察、考試、行政等五院,一院的都不能少,否則下一步就會「去孫中山」化!!!
你混繞問題,五院不是孫大砲獨創
@@luong7922 据国民党说这是孙中山在日本是提出的学说,但是我持高度怀疑态度,
裁判球證都是我的人的養老院,除非改由在野任命監督
我覺得監察院委員和院長本就應該民選,而不是總統提名!!而且不應該讓執政黨和立法院多數黨進行參選,這樣就能讓監察院變成國際上那種參議院和眾議院的那種關係
最大困境在於廢監和改監都需要修憲,足夠吵很多年,這段時間院會之間都難以制衡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改成可以和大選錯開的任期(例如:任期六年,兩年改選三分之一)、並且限縮監委資格來增加獨立性。如果這兩個不改,就算直選也是選出一些充滿政黨色彩的人
阿牛哥沒有講現狀阿,由總統直接任命的監察院院長的現況。陳菊上任時的爭議。甚至總統直接任命行政,監察,考試,司法院的人事任命是否會有球員,裁判,邊裁,甚至主辦方都是他的人。這種情況是否有爭議,獨立且互相制衡是否存在爭議變成互相配合互相傳球的現象存在?沒有講到這些覺得有點可惜。14:35 講到的釋字585也沒有講完全,立院應有調查權,職權行使範圍也應是在立院職權行使範圍內。14:55下的文字也存在爭議,兩院是否存在「共享調查權」這個定義下的太過肯定。爭議點在於立院調查權只限於立院行使範圍內,與監察院的糾舉,彈劾,審計的調查並不事實一樣。只是在立院的立法調查權的調查實施中發現弊案後續也並不是由立院進行接下去的調查。而是經由檢察官或者轉交監察院進行其他相關調查。 15:30 講到陳亭妃提案且胎死腹中,我其實挺好奇為什麼的,以上沒有講到這些也挺可惜的。
感謝您的補充🙏🙏
監察院那棟建築很美
確實,自行憲以後監察權就沒真正落實過,也沒人想過要做監院改革,一路走來廢監院已經變成似乎一定會的結果,但是廢監院必須修憲,那有沒有不廢但以監院改革為訴求的的不修憲路徑呢?當然有,監委提名權在總統,監委遴選過程目前是黑箱作業,監委曾經民選因此與試委不同所以相對而言是黑箱,憲法本文中監院之組成為(省)共和制,增修條文監委名額共27人,回歸憲法本文精神由總統向各地方政府諮詢監委人選,由地方政府舉行選舉產生監委被提名人,6市13縣3市加平/山地原住民共24名(原住民由原委會主持),餘3名尊重總統提名權,只要總統願意還權於民就可以根據選罷法監委民選,不須修憲。看監察法調查權之部分會發現,監院之調查權很像司法調查權,因此監院調查權需要改革,此次監院要提釋憲方向完全錯誤,監院應要求釋憲擁有聽證權,立院聽證調查之結果是修/不修法,監院聽證調查之結果是彈劾/糾舉/糾正,不存在結果不同問題,兩院對相同案件聯席聽證共同調查也不會有查兩次的問題,調和院際是總統職權(現在的總統是甩鍋總統,甩鍋給大法官)。彈劾與懲戒分離是對的。不預設官員違法瀆職的前提下,發生怪事(王義川案/柯文哲案/前瞻案/雞蛋案/快篩案/疫苗案都是),既然問題不在人就是在法有漏洞,法有漏洞填補漏洞之職權目前在立院(所以立院需要聽證調查權)(人民有權),因此監院當然可以藉糾正案建議政院提法律修正案,透過聯席聽證可以證明責任在立院而不在官員(所以監院也需要聽證權),監察權未必是與行政權對立的。在官員未違法但發生怪事情況下,監院的彈劾權就有用(官員違法歸司法不歸監察),被彈劾後未必會被懲戒也很正常(賴清德柯文哲都被彈劾過),監院之威儀不在牙而在超然所以要跳脫黨派。孫文之監察權創見其實與啥御史大夫無關,御史大夫是怕你聽不懂的比喻,這就好像試院比做科舉而不是去解釋選/任分離。孫文為何要將監察權獨立?這要回到孫文當時時代,當時美國黑人與女性沒有投票權的時代,美國黑金盛行的時代,孫文觀察美國代議制度運作後,總結四字"頫首總命",也就是行政權是獨立的不能附屬在立法權之下。早期立委沒有法案提案權,法案提案權在政院(本文)/試院(本文)/監院(釋字3號)/司院(釋字175號),立院專責審查法案(憲法本文/增修/釋憲找不到立委提案權之依據,"想當然"不是依據)(此時填補法律漏洞之職權在政院,與現在人民有權不同,是政府有能)(現今之爭議來自於不知憲政依據何在的立委法案提案權),所以立院只需要質詢權就已經足夠,因為人民有創制權,人民創制法律時(人民創制法律不太可能是個人,可能是黨派/公益團體/民間組織),立委質詢權可及於"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67條),質詢權是立委審查法案的輔助工具,聽證調查權是立委法案提案權的輔助工具(質詢與聽證調查不要混為一談)。真正要回到孫文五權理念,監委必須民選並修改監察法使監委有聽證調查權(工具相同但目的與立院不同)(監院改革,調查權脫離司法調查權思維),立委無法案提案權,人民有創制權可透過黨派與民間團體撰寫法案送立院審議(立委只做聯署,法案提案人不是立委)。現在是啥情況?張飛打岳飛/呂布戰秦瓊。這要怪誰?國民黨,國民黨自己都搞不清楚啥叫五權分立,至今人民創制權也不知道要如何實現(未來也不太可能,創制權被立委代議了)。民進黨呢?雖主張三權分立但連總統制還是內閣制自己內部都搞不定,為了執政成了只會鑽洞的打洞黨。民眾黨呢?本來就沒中心思想,搞不好下次選舉就被民進黨殲滅了。現在是雙首長制?憲法本文是,增修條文不是,是蔣經國制。
誰制衡監察院?監委及院長誰考核及任命?
監察院跟考試院,改成煎茶院和烤柿院,可能還實用一點😂
聽起來很好吃
重點不是廢不廢考監~是立法委員不懂法~建議就任立委前先考試通過才可以就任~= =
🥲🥲
這點倒是真的 這也是國會亂象的原因之一 只要有政黨庇護下在鐵票區牽條狗都能贏 根本就不用考慮素質與能力問題
有前科可否當監委?有前科可否當國民法官?如果均否,立委資格就要先過濾。
比起監委我更不信任立委...
立委是民選的監委是指派的客觀來講立委更代表民意
@@kindi_ww1633 但也代表政黨色彩,有更多的對象要妥協,是最不中立的一方,但我也贊成監委的選派及權力來源要改變。
台灣人選舉投票更多是樁腳式選舉,所以立委民選不一定就可信,但還是比直接指派可信點
@@宏-b4c 至少沒立委的背景黑,看看現在的立委,黑的黑,貪的貪,炒地皮的,介入市場經營的,這種人能信?
最慘的其實是連立法院都一黨獨大的情況,就算今天監察院廢掉民選,但依照台灣選舉模式依舊有很大的問題。大多投票方式都是看樁腳跟心情還有人情義理,這就是選民個人素養問題了。
交通部跟行政院才是最沒用的部門
覺得原本制度設計還比較好一點,恢復民選、國會地位,把監院權力要回來,最後監委選舉錯開😅
監察院 有貢獻 但不多
現行五院 立法院根本就是獨大 有言論免責權 人事同意權 審國家預算 全都在立法院的身上 行政院還要對立法院負責 現在還想把監察院的調查權拿走 完全沒有制衡立法院的有效機制 罷免耗時過長也動用成本之高 還有政治性高問題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 與其說要廢考監 不如先治一治 現在荒腔走板的立法院 而國會改革就是從這個初衷演變而來 但你看看現在又變成什麼樣子了 還有釋字585號 有特別說明 立法院有調查權 但這個調查權與監察院的調查權不一樣 立法院能行使的調查權是被規範在 立法行使職權之內 意思是立法院的調查權是為了立法才能行使 但你看現在被解釋成要查弊案 尤其是那位號稱會行走的六法全書黃國昌 刻意避開釋字585號解釋文說的 立法院調查權只能用於立法時使用 對大眾只說立法院有調查權所以我要查弊現在立法院已經大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國會擴權 直接衝擊監察 司法權限 甚至連獨立五院之外的總統都想管 這難道不是憲政危機嗎
請問如何監督總統?
還以為阿牛要問大家監察院廢不廢,看了影片才知道是問監察院廢不廢
真的廢不廢
監察院改成媒體院 媒體提出申請 由公機關進行調查作為第四權的資料來源?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也有朋友提出一些實質建議但要修憲是真的難
核心問題還是在「中國」在民主懵懂的"軍閥"年代,由「中國人」依照「中國」領土、人民、民情所訂立的憲法框架,流亡政權硬要套在台灣的身上,再改一百遍也是不合身,更何況,是一本從未經過台灣人民法理同意的黨國憲法,《轉型正義究責》 & 《不當黨產追討》告一段落後,台灣是該卸下「中國」的荒唐枷鎖,讓台灣【主權】真正的獲得"民主 & 自由"!
你背後的大中華民國地圖什麼時候才能買到~😂
趕工中,感謝支持QQ
簡單來講,西方議會的弊處會在華人中被放大,因此想把議會權力分散。考試院相當香港的公務員事務局、考試及評核局、公務員招聘程序,目的是知道你們華人用人惟親,因此最大程度地減少用人惟親的傷害。而監察院就是香港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申訴專員公署、核數署(現在的審計署),目的是知道你們華人有權就用到盡、有職責就懶政、有錢就想貪,而且極可以有官商勾結,因此成立一個專門由民意代表行駛的監察機關來檢視公務員。
感謝補充🙏🙏
全廢啊 中國民國想廢什麼都廢 反正都是上面再亂
監察院只剩局所的功能,人民只有投票的功能,選來選去都是這些人。
QQ
黃太陽花還權
笑點分析,美麗島雜誌的人當中華民國監察院長
今天假如監察院改民選選出來又是藍白佔多數,我相信過沒多久民進黨就會改口說要廢監察院了。
廢了吧都總統在控制 還查個屁 總統會去提名一個真扯他後腿的監察院長嗎?三權分立就好了
當初說要廢的那群野狗現在都變的好安靜反正就是為反而反而已我還是保持中立不變
改为一半任命一半抽签,抽签的一半像陪审团一样运作,这样就不用给他们发钱了,不去履行义务的人可以抓起来
趕快廢一廢 要不然就改成像參議院一樣由人民直選
最好只留立法院,其它院會職權集中在立法院內
🟩玩假的 說要廢考監2院,結果😂😂😂😂
其實我是支持廢除監察院的因為民進黨都沒有在做事啊陳菊也沒有在上班都在睡覺不如把他廢除吧...台灣就是民進黨說的算綠能你不能😆
其實有做事情啦 可以看看監察院都有出報告XD只是新聞沒報而已
@@mynotebooks 不會吧 三民自到底在幹嘛啊 🤣
@@TaiwanTaoyuan 因為沒流量阿XDD要宣傳但流量還要顧XDD
@@mynotebooks 黃國昌被丟太陽花那天啊證實了 陳菊在睡覺耶 沒上班XD
看完的確覺得這個監察院的確是個廢物= =一點功能都沒有
抽籤民主可以試看看吧
當年林佳龍拿著黃國昌寫的,請對國會說實話,現在看來還真是諷刺民進黨啊麻柯:啊!這個是毀憲亂政可是當年民進黨也是要求國會改革的啊,現在怎麼就態度不一樣啦
國民黨、民眾黨都那麼討厭民進黨,現在卻做什麼都要把民進黨拿出來當擋箭牌。 藍白:「你看你看,你以前也做過啊,我為什麼不能做?」 是在比爛還是比好? 不是說好要「改革」嗎? 撿別人的垃圾來推的意義在哪?
@@mhho2336 民進黨選總統的時候喊幾次要國會改革,人民給了幾次機會,現在被拿去實踐,又在嘰哩呱啦一堆
@@mhho2336那按你邏輯民進黨以前就是垃圾嗎
@@mhho2336難道以前民進黨的顧立雄,林佳龍都是法律白癡
@@Chen-kuan_yu笑死,國民黨也說了好幾次改革,然後呢?炒股的、被罷免的、洩密的全在國民黨耶😂
行政院跟負責監察行政院的監察院都是總統的人根本就是: 裁判 球證 旁證都是我的人 你怎麼跟我鬥笑死
直播主最近吃很好
美國先賢創造了美國憲法,台灣先賢製造了增修條款。
废除监察院,违背了国父的五权分立原则。应该还给监察院该有的牙齿,去监督其他的院。
可是監察院真滴沒用阿,一年還要花幾個億養一群姦痿,姦痿一詞是陳其邁說的喔
民進黨先前 就因違憲無法廢監察院。國民黨綱 五權憲法、黨綱先改三權分立、要先立法院與大法官修憲 五權憲法修憲三權分立
廢,因為廢
+10000000
不能把貪污的法官彈劾,監察院也是虛設。
监察委员改为间接直选,按照宪法每省五名,院辖市两名,这样福建五名,台湾五名,六个院辖市共计十二名,总共民选二十二名,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监察委员总共二十九名,还有七名监察委员缺额那就有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就好了,即恢复了监察院的民意性,又能于监察委员的人数总数以及总统提名监察委员等合乎宪法,挺好的!
這個制度確實比較適合目前的大陸
@@mynotebooks 大陆的现在都是共匪指派,而且都是共党自己的橡皮图章,而且从来没有选票。中华民国监察委员本来就是间接直选!美国参议院最早从美国各州议会选举,到后来改成了间接直选,每个州不分大小,每州两名。中华民国的监察院的组成就是仿效美国的参议院组成的,宪法的起草人张君劢本来就不是中国国民党的,而是中国民主社会党的!张君劢本来就是美国三权制度的支持者,所以当时监察院就是仿效美国参议院,只是监察院多了弹劾一般官员和纠举的权力,现在监察院可以改成由福建的金门县和连江县还有金门县代管的乌坵乡进行选举,可以每两年选举一次,每次选举两名,每隔两次改为选一名,台湾省也是一样,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和高雄六个院辖市每市两名代表。
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是國民黨神主牌,國民黨根本不可能提修憲廢考監,嘴上說參考美國設計,美國根本不是五權分立好嗎 😒抄過來的東西一蹋糊塗 在沒有廢考監的前提,透過立法來擴大立法院的權力,吃相有夠難看,可惜啦只能騙騙不懂法條內容的人,明明立委就有職責去提修憲,藍白卻硬是不按照正常合法程序做,心態超級噁心🙃
最近會初一集有關修憲的
本意和原理是好的,但機器和AI永遠不會知道怎麼會有人只想把自己國家搞臭
理論歸理論,賤種歸賤種,奴才歸奴才,這才是政治
廢了吧!淪為政治打手還有大法官也是
蛤
有安排了!
個人是覺得不該廢
並且通過修憲
讓監委改回人民直選
並讓監察院有制衡其他四院的能力
這種建議講得很好
最簡單就是改成 直接比照政黨票比例 讓各黨自己推派人選順位 這樣就很公平 不要讓總統自肥
支持立法院院長、立委、監察院長、監委改由人民直選之外,這些有關「法律」和有權限制人自由的機構之候選人必須「通過專業法律相關考試」才能登記參選。
@@-ClementLee- 不對,監察委員應該由人民直選,不能政黨提名,會出問題的。
@@馮博文-n1i 提名和直選是兩回事。
英國有上下議院;
美國有參眾議院;
中華民國自凍結國民大會後,中央民意機構只剩立法院,2300萬人卻只有113名立委代表民意;很容易在執政優勢下成為一黨獨大的政府。
為避免未落實民意監督成作威作福的政府;
請支持監察院轉型為國民參議院。
請支持立法院轉型為國民眾議院。
讓民意能充分的聲張;
讓兩院能互相監督法案預算,也能讓兩院共同地去監督並制衡行政權。
這種建議很好
這個建議的問題是要修憲,修憲門檻太高,不太可能通過。
很多問題都卡在修憲門檻
我還蠻贊同的
雙院制
互相制衡
而且補足立法院人數過少的問題
贊成+1 反正現在藍白都喜歡參照外國制度...那乾脆一點來玩一次大的!
感覺監察委員改為民選會改善很多
以前就是民選
不是 反而是立委同意權要強化(質詢時間/提問等), 而且立委品質要提升, 你要改這樣, 民眾不會知道要怎麼評判這些監委哪個比較專業
立委/議員這種比較能代表鄉里呈現民眾關心的議題, 所以民眾才可以根據立委的意見取向做取捨(理想情況下
但是改成民選沒人會知道選誰能幹嘛, 民眾就只會選他支持的政黨, 反而會讓某黨獨大且完全執政內舞弊的情形增加
@@blood8273 要看他的學歷、專業證照及專職經驗來審查是否要讓專業人士進監院當監委,這種改善的建議或許是一種解方吧?
支持立法院院長、立委、監察院長、監委改由人民直選之外,這些有關「法律」和有權限制人自由的機構之候選人必須「通過專業法律相關考試」才能登記參選。
都民選了,為什麼不把職權放到立院
還要養一群肥貓,然後浪費錢搞選舉,最後變得更吵更亂,每天聽監委、立委、官員互罵
監察院應當成為人民直選的最高監察機構,可以參考美國參議院來進行改革
我的設想
1.直選化
2.任期可保留仍舊是6年,每2年併同地方、中央選舉改選1/3監察委員
3.全國各市縣有3席監察委員
4.監察院在彈劾等案時,由司法院大法官主持會議
5.監察院通常院長由副總統兼任(平時不得加入表決,只有在正反兩方票數相等時才可投票)
6.監察委員可保留黨籍,但在任監委時需暫停黨權,且參加選舉時需接受身家審查
7.監察院同立法院為互相監督
8.恢復監察院對於全部機關首長的彈劾權
你提出來的建議講很好!
感謝回覆,但要修憲基本很難😔
@@mynotebooks 就看看以後能不能爬到當權者囉
@@mynotebooks 國家管理,跟企業品牌管理一樣,當百年品牌碰到經營困境的時候,不要說董事會全部改選,連企業品牌的規範也必須大刀闊斧的重新定義,更何況台灣一直披著中國的獸皮,再怎麼修獸皮還是獸皮,訂製一套新西裝會更合身!
應該要恢復人民選舉出的監察委員,然後 恢復監察院的尚方寶劍.裝上牙齒,才能有效 且獨立的調查.除弊.提出罷免選舉…!
(只有民選的才是最大,也才能最具代表人民的意思) !
🥰🥰
只要当了总统,就可以得到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失去了五权制衡的初衷
確實
監察院沒作用是事實
要改成民選 或廢掉我認為都可以!
沒研究,随便說說!
我建議監,考兩院,因該讓人民來選。又或者讓國民大會代表來選。
才不會成為私黨的打手。
🥰🥰
其實早在孫中山先生設計政府架構之初,採取的是權能區分的概念,並在權能區分的架構之下構建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的關係。權能區分理論在於「政權與治權劃分」,政權屬於全體國民,全體國民能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利,屬於主權在民之展現;治權則屬於法定憲法機關行使,由總統領導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由總統向全民負責。因此在這個架構下,監察委員的職權其實是治權的重要一環。
是的!
五權應屬人民五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權。不是公部門五院,五院該改成十院: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經濟、環境、交通、文化、教育
台灣是個法治國家,要廢就修憲,不要走旁門左道,照程序來進行
廢不廢,可以實質討論,現在國會這樣亂搞,不對
老朋友已經在協助台灣訂立全新的國家框架,而且是眺望未來台灣百年需求,並與國際接軌 & 相榮的《21 世紀倡議》,國家大法不是修一修就能解決的
要廢什麼,什麼是旁門左道,有沒有按程序,有沒有專題報告,公聽會,委員會,民進黨有沒有發言,什麼是亂搞,誰在亂搞,全部說清楚
五權分離其實蠻牛逼的,支持監察院和考試院由人民直選!!!!!❤❤❤❤❤❤❤
❤❤❤
看到樓下有建議監察院改回人民直選,那我覺得這就是拔掉提名權了欸
人民直選會變成很政治性,失職無能不見得違法但要負政治責任,我以為這就完全失去所謂獨立機關、超越黨派存在的意義
再說,監院委員人士未通過應該要限時改正,如果行使同意權的一直惡意卡關,那就應該要具體客觀提出人選標準讓提名者依循,而不是現在打算修法的把提名權變相再次搶走到立院多數黨身上,這樣完全就失去獨立於政黨了嘛。
喔對,我是希望監院存留的。我信任制度不信任人。
但過去惡意卡關的方式 都是透過議事流程
將人事同意的案件不斷的往後排,不列入議程
而不是單單的使用人選不合格來進行杯葛
因為認真說,陳水扁那時候提的名單其實藍綠各半
而且名單超強..
中華民國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監察有怨,不可廢!
遵良知,生死去(不欺心)。
憲法原始設計上是總統對國大負責、五院相互制衡,國大、立法院、監察院皆是民選。我們都罵立法委員,覺得地方選舉出來的立委素質不良。那何不讓監察院民選化,黃國昌這種對揭弊興趣濃厚的就去選監委,再給監察院彈劾等制度更有實際傷害力。想撈油水的自然會選有預算審核權的立委,而不是讓原本就魚龍混雜的立法院擁有更多權力,又不是每一個立委都是黃國昌大聖人。
你說的好有道理OAO
人選就是問題吧!黃國昌跟陳菊比,黃國昌就什麼都不是了,而且黃國昌的烏龍揭弊跟邱毅同等級,照你說的徐巧芯也可以了,不論顏色要當監委本身就有基本資歷,有一定的水平比起沒有任何資歷來當更荒唐,別活在幻想中太可笑了。
講得很好👌👍
@@陳慶茂-q8b你就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世界才覺得吧?陳菊在上任時還身纏弊案,有巨大的爭議捏?好奇你所說的烏龍揭弊是指什麼?
任何制度都要有一個度的,如果監察太嚴重了,會導致其他部門不敢作爲,因爲錯一點點都會被揪出來,那誰還敢大膽去作爲,還不如啥也不做不出錯就好了。我個人覺得,還是不要搞這麽多特殊好了,人家美國已經摸索了幾百年了,抄過來,就好了。太多機構,反而最後啥也做不了,而且最後負擔也重。個人建議:1、廢除監察考試,歸還給立法行政 2、立法要分成兩院制,增加立法的内部制衡,避免出現執政黨過半的情況下控制立法。
不用廢除❤提升升級💪加油
❤❤❤
以前是廢,但看到立法院如此後
應該修憲,重新實施五權分立
全世界都三權分立 只有中華民國在五權分立 厲害了我的國👍
@@Leo-de6uv全世界都吃大便你也要吃大便嗎😂
每個國家本來就必須因應國情制定不同制度,美國三權分立是因為美國各州還有洲憲法,國家組成不同於中華民國,其制度自然也與中華民國不同,沒什麼全世界一樣、中華民國台灣也要一樣的道理。
@@藍色海馬全世界都在民主,你要不要民主?
@@ehanhqiyo7924 全世界都要多數決,那是不是每個國家都滅絕原住民就好?畢竟原住民一定是少數。
民主不是多數決,民主制度下的尊重少數是必須對少數做出相對應的改變,而不是全盤抹殺,所以不管多數國家的制度如何制訂,台灣的制度要由台灣的人民決定,並且遵守憲法的規範,若要改變憲法只能修憲,不能跳過憲法規定,除非你想要革命。
@@Leo-de6uv @Leo-de6uv 全世界都吃大便你也要吃大便嗎
我想監察委員改成自檢察官、法官等等司法人員之中登記提名,由人民選舉投票民選,制定法律限制監察委員不得與任何政黨有所關係,並在監察院之下設立獨立的調查部門,且監察院完成調查的案件透明化,對於民意代表能夠糾察,糾察確立可以成立罷免選舉,這樣監察院應該會好上更多?
你提出來的建議講得很好👍👍👍
現在的監委資格就有包括簡任司法官十年以上,所以重點是刪掉其他莫名其妙的資格(聲譽卓越者、民代)
其實都挺難的
但制度一開始確實不錯
老實說乾脆一點改成參眾兩院,然後互相監督,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廢除監察院吧(老實說個人覺得某些監察院權力甚至應該移去司法院,相較下比較容易保證中立而且可以直接銜接司法審判程序,不會搞成只能監督卻無法作為
想聽李宗仁+1
+1
+1
我是覺得立委選區要重新劃分啦,宜蘭跟金門都是一席立委到底是什麼鬼
現在來看,李登輝的一系列修憲動作,就是把中華民國的整個憲政體系搞得不倫不類了
😔😔
其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做的很不錯
我在Harvard 學轉型正義的理論
和其他國家比起來,台灣政府對228、白色恐怖的資料庫以及當事人第一手資料口述歷史 quantity and quality 都是做的很不錯的
這些默默的工作,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我支持保留獨立的監察權
但可以修法使其更完善
如果五權是一台車有 4個輪胎加備胎
豈可說備胎 沒用=沒功能 乾脆廢掉不放??
請陳菊先把487萬年薪吐出來在討論要不要廢除監察院吧
😏😏
賴清德曾經主張修憲
改為較為正常、完整的雙首長制
或偏向內閣制的雙首長制
主要有以下三點
1.恢復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閣揆)須經立法院(國會)同意
2.總統有權「主動」解散國會
3.立法委員(國會議員)得兼任部會首長(內閣閣員)
參考來源
YT影片
民視專訪 賴清德主張「完整雙首長制」-民視新聞
賴清德喊修憲 推「偏內閣制雙首長」體制
目前的中央政府體制、
憲政架構
雖然形式上有
不信任倒閣+
被動解散國會的機制
實際上立法院
沒有什麼動機發動
除了考量重新選舉的勞力時間金錢的消耗、花費
以及不一定勝選外
並且也沒有組閣權或
總統任命閣揆的國會同意權
而因為這次有人主張
修憲廢考監三權分立
因此我可以提供一些
思路供大家參考
推動修憲、憲政改革、廢除考監兩院、
從五權憲法變為西方自由民主
法治人權憲政秩序發展先進國家
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進而落實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使得國會能有效監督政府,
不致於行政權過大、獨大之時,
或許可以參考歐洲的
國會監察使/議會監察使制度,
同時也可考慮美國的
兩院制(參議院、眾議院),
另外就是政府體制究竟應採
內閣制、總統制、混合制
(雙首長制、半總統制),
或許可以比較一下
經過歷次修憲後
我國與法國之間
仍然存在的差異,
包括憲法明文規定
及憲政慣例等,
再度調整為更為完善的混合制,
改善有許多人所認為的
行政院長有責無權,
總統有權無責甚或像是
皇帝一樣專制、獨裁、鴨霸,
譬如恢復總統任命行政院長
須經國會同意,
禁止總統兼任黨主席等,
選舉制度則可考慮
提高不分區立委的席次
並從日本並立制
改為德國聯立制,
使得民意及各政黨得票比例
能有效反映為席次比例,
交錯任期制例如每位立法委員
任期仍為四年
但每兩年期中改選一半,
使執政黨執政時
能更為警惕謹慎小心注意,
總統與國會選舉應分開舉行,
就像以前
立委是12月選舉2月就任,
總統是3月選舉5月就任,
這樣人民才有清晰不混沌的資訊
以判斷是否要創造分裂/分立政府
也就是例如
國會多數給A黨、總統給B黨等,
總統選舉從單輪相對多數決
改為兩輪絕對多數決
以提升總統當選人之
民主正當性,
還有就是罷免總統、修憲等等
的極高門檻應該降低,
現在的制度搞得修憲
就算綁大選給公民投票,
也極難通過,
可參考18歲公民權之前例,
實質上就是鳥籠,
憲法及國際條約等所保障的
政治權利無法獲得
適度的伸張、實現,
司法院大法官
則可由15位改為9位,
任期由8年改為12年,
交錯任期,每4年換3位。
感謝您的補充
其實不應該廢監察院
其實只要讓 監察院 改回民選,並且恢復 五大院制衡中央,五大院的人士不該由 總統 直接提名,如此效力才能更大
看到立法院的亂象,我還是覺得監察院必須存在
臺灣給了民進黨獨大了 8 年時間, 要改革早就改革, 而不是留案才能每次炒作在提改革, 月經文的一直提, 沒有作為就是 10 年後是炒冷飯, 至於監察院應該移到立法院職權, 選舉太多何不移轉職權減少選舉, 監委也選舉都不知道選舉會有多難看, 更何況很多稽核主要是會計審計為主, 直接在立院成立專門委員會處理, 預算審查與運用會更容易監督, 時代已經轉變, 訊息傳遞更為快速也透明, 監察院沒有發揮主動查核功能, 媒體也會報, 不管那種管道, 最終還是要司法調查與定讞, 不管幾權都是互相制衡, 如果都要民意基礎則司法要不要民選, 其實司法改革也是吵很久.
😔😔
支持立法院院長、立委、監察院長、監委改由人民直選之外,這些有關「法律」和有權限制人自由的機構之候選人必須「通過專業法律相關考試」才能登記參選。
好喜歡,訂閱了
感謝支持🙏🙏
應該是要先廢院長…..
但法制內要如何廢呢?
監察院該不該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監察院很廢。
😏😏
『監察院』、『考試院』當然都可以廢,但是請行正道『修改憲法』,我建議把現今的『立法院』拆分為『兩院』,每二年全面改選一院,任何法案一定要『立法兩院』通過才能成為法律,以免『立法委員』選上後就自以為可肆無忌憚。
可惜修憲門檻太高,藍綠兩黨不會同意,而藍白加起來也沒超過三分之二。
修憲確實太高了QQ
立法、司法、監察、考試、行政等五院,一院的都不能少,否則下一步就會「去孫中山」化!!!
你混繞問題,五院不是孫大砲獨創
@@luong7922 据国民党说这是孙中山在日本是提出的学说,但是我持高度怀疑态度,
裁判球證都是我的人的養老院,除非改由在野任命監督
我覺得監察院委員和院長本就應該民選,而不是總統提名!!
而且不應該讓執政黨和立法院多數黨進行參選,這樣就能讓監察院變成國際上那種參議院和眾議院的那種關係
最大困境在於廢監和改監都需要修憲,足夠吵很多年,這段時間院會之間都難以制衡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改成可以和大選錯開的任期(例如:任期六年,兩年改選三分之一)、並且限縮監委資格來增加獨立性。如果這兩個不改,就算直選也是選出一些充滿政黨色彩的人
😔😔
阿牛哥沒有講現狀阿,由總統直接任命的監察院院長的現況。陳菊上任時的爭議。甚至總統直接任命行政,監察,考試,司法院的人事任命是否會有球員,裁判,邊裁,甚至主辦方都是他的人。這種情況是否有爭議,獨立且互相制衡是否存在爭議變成互相配合互相傳球的現象存在?沒有講到這些覺得有點可惜。14:35 講到的釋字585也沒有講完全,立院應有調查權,職權行使範圍也應是在立院職權行使範圍內。14:55下的文字也存在爭議,兩院是否存在「共享調查權」這個定義下的太過肯定。爭議點在於立院調查權只限於立院行使範圍內,與監察院的糾舉,彈劾,審計的調查並不事實一樣。只是在立院的立法調查權的調查實施中發現弊案後續也並不是由立院進行接下去的調查。而是經由檢察官或者轉交監察院進行其他相關調查。 15:30 講到陳亭妃提案且胎死腹中,我其實挺好奇為什麼的,以上沒有講到這些也挺可惜的。
感謝您的補充🙏🙏
監察院那棟建築很美
🥰🥰
確實,自行憲以後監察權就沒真正落實過,也沒人想過要做監院改革,一路走來廢監院已經變成似乎一定會的結果,但是廢監院必須修憲,那有沒有不廢但以監院改革為訴求的的不修憲路徑呢?當然有,監委提名權在總統,監委遴選過程目前是黑箱作業,監委曾經民選因此與試委不同所以相對而言是黑箱,憲法本文中監院之組成為(省)共和制,增修條文監委名額共27人,回歸憲法本文精神由總統向各地方政府諮詢監委人選,由地方政府舉行選舉產生監委被提名人,6市13縣3市加平/山地原住民共24名(原住民由原委會主持),餘3名尊重總統提名權,只要總統願意還權於民就可以根據選罷法監委民選,不須修憲。看監察法調查權之部分會發現,監院之調查權很像司法調查權,因此監院調查權需要改革,此次監院要提釋憲方向完全錯誤,監院應要求釋憲擁有聽證權,立院聽證調查之結果是修/不修法,監院聽證調查之結果是彈劾/糾舉/糾正,不存在結果不同問題,兩院對相同案件聯席聽證共同調查也不會有查兩次的問題,調和院際是總統職權(現在的總統是甩鍋總統,甩鍋給大法官)。
彈劾與懲戒分離是對的。不預設官員違法瀆職的前提下,發生怪事(王義川案/柯文哲案/前瞻案/雞蛋案/快篩案/疫苗案都是),既然問題不在人就是在法有漏洞,法有漏洞填補漏洞之職權目前在立院(所以立院需要聽證調查權)(人民有權),因此監院當然可以藉糾正案建議政院提法律修正案,透過聯席聽證可以證明責任在立院而不在官員(所以監院也需要聽證權),監察權未必是與行政權對立的。在官員未違法但發生怪事情況下,監院的彈劾權就有用(官員違法歸司法不歸監察),被彈劾後未必會被懲戒也很正常(賴清德柯文哲都被彈劾過),監院之威儀不在牙而在超然所以要跳脫黨派。
孫文之監察權創見其實與啥御史大夫無關,御史大夫是怕你聽不懂的比喻,這就好像試院比做科舉而不是去解釋選/任分離。孫文為何要將監察權獨立?這要回到孫文當時時代,當時美國黑人與女性沒有投票權的時代,美國黑金盛行的時代,孫文觀察美國代議制度運作後,總結四字"頫首總命",也就是行政權是獨立的不能附屬在立法權之下。早期立委沒有法案提案權,法案提案權在政院(本文)/試院(本文)/監院(釋字3號)/司院(釋字175號),立院專責審查法案(憲法本文/增修/釋憲找不到立委提案權之依據,"想當然"不是依據)(此時填補法律漏洞之職權在政院,與現在人民有權不同,是政府有能)(現今之爭議來自於不知憲政依據何在的立委法案提案權),所以立院只需要質詢權就已經足夠,因為人民有創制權,人民創制法律時(人民創制法律不太可能是個人,可能是黨派/公益團體/民間組織),立委質詢權可及於"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67條),質詢權是立委審查法案的輔助工具,聽證調查權是立委法案提案權的輔助工具(質詢與聽證調查不要混為一談)。
真正要回到孫文五權理念,監委必須民選並修改監察法使監委有聽證調查權(工具相同但目的與立院不同)(監院改革,調查權脫離司法調查權思維),立委無法案提案權,人民有創制權可透過黨派與民間團體撰寫法案送立院審議(立委只做聯署,法案提案人不是立委)。現在是啥情況?張飛打岳飛/呂布戰秦瓊。這要怪誰?國民黨,國民黨自己都搞不清楚啥叫五權分立,至今人民創制權也不知道要如何實現(未來也不太可能,創制權被立委代議了)。民進黨呢?雖主張三權分立但連總統制還是內閣制自己內部都搞不定,為了執政成了只會鑽洞的打洞黨。民眾黨呢?本來就沒中心思想,搞不好下次選舉就被民進黨殲滅了。現在是雙首長制?憲法本文是,增修條文不是,是蔣經國制。
感謝您的補充🙏🙏
誰制衡監察院?監委及院長誰考核及任命?
監察院跟考試院,改成煎茶院和烤柿院,可能還實用一點😂
聽起來很好吃
重點不是廢不廢考監~是立法委員不懂法~建議就任立委前先考試通過才可以就任~= =
🥲🥲
這點倒是真的 這也是國會亂象的原因之一 只要有政黨庇護下在鐵票區牽條狗都能贏 根本就不用考慮素質與能力問題
有前科可否當監委?有前科可否當國民法官?如果均否,立委資格就要先過濾。
比起監委我更不信任立委...
立委是民選的
監委是指派的
客觀來講立委更代表民意
@@kindi_ww1633 但也代表政黨色彩,有更多的對象要妥協,是最不中立的一方,但我也贊成監委的選派及權力來源要改變。
台灣人選舉投票更多是樁腳式選舉,所以立委民選不一定就可信,但還是比直接指派可信點
@@宏-b4c 至少沒立委的背景黑,看看現在的立委,黑的黑,貪的貪,炒地皮的,介入市場經營的,這種人能信?
最慘的其實是連立法院都一黨獨大的情況,就算今天監察院廢掉民選,但依照台灣選舉模式依舊有很大的問題。
大多投票方式都是看樁腳跟心情還有人情義理,這就是選民個人素養問題了。
交通部跟行政院才是最沒用的部門
覺得原本制度設計還比較好一點,恢復民選、國會地位,把監院權力要回來,最後監委選舉錯開😅
監察院 有貢獻 但不多
現行五院 立法院根本就是獨大 有言論免責權 人事同意權 審國家預算 全都在立法院的身上 行政院還要對立法院負責
現在還想把監察院的調查權拿走 完全沒有制衡立法院的有效機制 罷免耗時過長也動用成本之高 還有政治性高問題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
與其說要廢考監 不如先治一治 現在荒腔走板的立法院 而國會改革就是從這個初衷演變而來 但你看看現在又變成什麼樣子了
還有釋字585號 有特別說明 立法院有調查權 但這個調查權與監察院的調查權不一樣
立法院能行使的調查權是被規範在 立法行使職權之內 意思是立法院的調查權是為了立法才能行使 但你看現在被解釋成要查弊案
尤其是那位號稱會行走的六法全書黃國昌 刻意避開釋字585號解釋文說的 立法院調查權只能用於立法時使用 對大眾只說立法院有調查權所以我要查弊
現在立法院已經大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國會擴權 直接衝擊監察 司法權限 甚至連獨立五院之外的總統都想管 這難道不是憲政危機嗎
請問如何監督總統?
還以為阿牛要問大家監察院廢不廢,看了影片才知道是問監察院廢不廢
真的廢不廢
監察院改成媒體院 媒體提出申請 由公機關進行調查
作為第四權的資料來源?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也有朋友提出一些實質建議
但要修憲是真的難
核心問題還是在「中國」
在民主懵懂的"軍閥"年代,由「中國人」依照「中國」領土、人民、民情所訂立的憲法框架,流亡政權硬要套在台灣的身上,再改一百遍也是不合身,更何況,是一本從未經過台灣人民法理同意的黨國憲法,《轉型正義究責》 & 《不當黨產追討》告一段落後,台灣是該卸下「中國」的荒唐枷鎖,讓台灣【主權】真正的獲得"民主 & 自由"!
你背後的大中華民國地圖什麼時候才能買到~😂
趕工中,感謝支持QQ
簡單來講,西方議會的弊處會在華人中被放大,因此想把議會權力分散。
考試院相當香港的公務員事務局、考試及評核局、公務員招聘程序,
目的是知道你們華人用人惟親,因此最大程度地減少用人惟親的傷害。
而監察院就是香港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申訴專員公署、核數署(現在的審計署),
目的是知道你們華人有權就用到盡、有職責就懶政、有錢就想貪,而且極可以有官商勾結,
因此成立一個專門由民意代表行駛的監察機關來檢視公務員。
感謝補充🙏🙏
全廢啊 中國民國想廢什麼都廢 反正都是上面再亂
監察院只剩局所的功能,人民只有投票的功能,選來選去都是這些人。
QQ
黃太陽花還權
笑點分析,美麗島雜誌的人當中華民國監察院長
😏😏
今天假如監察院改民選選出來又是藍白佔多數,我相信過沒多久民進黨就會改口說要廢監察院了。
廢了吧
都總統在控制 還查個屁 總統會去提名一個真扯他後腿的監察院長嗎?
三權分立就好了
當初說要廢的那群野狗
現在都變的好安靜
反正就是為反而反而已
我還是保持中立不變
😏😏
改为一半任命一半抽签,抽签的一半像陪审团一样运作,这样就不用给他们发钱了,不去履行义务的人可以抓起来
😏😏
趕快廢一廢 要不然就改成像參議院一樣由人民直選
最好只留立法院,其它院會職權集中在立法院內
🟩玩假的 說要廢考監2院,結果😂😂😂😂
QQ
其實我是支持廢除監察院的
因為民進黨都沒有在做事啊
陳菊也沒有在上班都在睡覺
不如把他廢除吧...台灣就是民進黨說的算
綠能你不能😆
其實有做事情啦 可以看看監察院都有出報告XD
只是新聞沒報而已
@@mynotebooks
不會吧 三民自到底在幹嘛啊 🤣
@@TaiwanTaoyuan 因為沒流量阿XDD
要宣傳但流量還要顧XDD
@@mynotebooks
黃國昌被丟太陽花那天啊
證實了 陳菊在睡覺耶 沒上班XD
看完的確覺得這個監察院的確是個廢物= =
一點功能都沒有
😏😏
抽籤民主可以試看看吧
當年林佳龍拿著黃國昌寫的,請對國會說實話,現在看來還真是諷刺民進黨啊
麻柯:啊!這個是毀憲亂政
可是當年民進黨也是要求國會改革的啊,現在怎麼就態度不一樣啦
國民黨、民眾黨都那麼討厭民進黨,現在卻做什麼都要把民進黨拿出來當擋箭牌。 藍白:「你看你看,你以前也做過啊,我為什麼不能做?」
是在比爛還是比好? 不是說好要「改革」嗎? 撿別人的垃圾來推的意義在哪?
@@mhho2336 民進黨選總統的時候喊幾次要國會改革,人民給了幾次機會,現在被拿去實踐,又在嘰哩呱啦一堆
@@mhho2336那按你邏輯民進黨以前就是垃圾嗎
@@mhho2336難道以前民進黨的顧立雄,林佳龍都是法律白癡
@@Chen-kuan_yu笑死,國民黨也說了好幾次改革,然後呢?炒股的、被罷免的、洩密的全在國民黨耶😂
行政院跟負責監察行政院的監察院都是總統的人
根本就是: 裁判 球證 旁證都是我的人 你怎麼跟我鬥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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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最近吃很好
😏😏
美國先賢創造了美國憲法,台灣先賢製造了增修條款。
废除监察院,违背了国父的五权分立原则。应该还给监察院该有的牙齿,去监督其他的院。
可是監察院真滴沒用阿,一年還要花幾個億養一群姦痿,姦痿一詞是陳其邁說的喔
🥰🥰
民進黨先前 就因違憲無法廢監察院。
國民黨綱 五權憲法、黨綱先改三權分立、要先立法院與大法官修憲 五權憲法修憲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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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因為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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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貪污的法官彈劾,監察院也是虛設。
监察委员改为间接直选,按照宪法每省五名,院辖市两名,这样福建五名,台湾五名,六个院辖市共计十二名,总共民选二十二名,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监察委员总共二十九名,还有七名监察委员缺额那就有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就好了,即恢复了监察院的民意性,又能于监察委员的人数总数以及总统提名监察委员等合乎宪法,挺好的!
這個制度確實比較適合目前的大陸
@@mynotebooks 大陆的现在都是共匪指派,而且都是共党自己的橡皮图章,而且从来没有选票。中华民国监察委员本来就是间接直选!美国参议院最早从美国各州议会选举,到后来改成了间接直选,每个州不分大小,每州两名。中华民国的监察院的组成就是仿效美国的参议院组成的,宪法的起草人张君劢本来就不是中国国民党的,而是中国民主社会党的!张君劢本来就是美国三权制度的支持者,所以当时监察院就是仿效美国参议院,只是监察院多了弹劾一般官员和纠举的权力,现在监察院可以改成由福建的金门县和连江县还有金门县代管的乌坵乡进行选举,可以每两年选举一次,每次选举两名,每隔两次改为选一名,台湾省也是一样,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和高雄六个院辖市每市两名代表。
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是國民黨神主牌,國民黨根本不可能提修憲廢考監,嘴上說參考美國設計,美國根本不是五權分立好嗎 😒抄過來的東西一蹋糊塗 在沒有廢考監的前提,透過立法來擴大立法院的權力,吃相有夠難看,可惜啦只能騙騙不懂法條內容的人,明明立委就有職責去提修憲,藍白卻硬是不按照正常合法程序做,心態超級噁心🙃
最近會初一集有關修憲的
本意和原理是好的,但機器和AI永遠不會知道怎麼會有人只想把自己國家搞臭
理論歸理論,賤種歸賤種,奴才歸奴才,這才是政治
廢了吧!淪為政治打手還有大法官也是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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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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