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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哥加油,身體健康
聞者傷心,聽者流淚,沈怨待雪😢
我覺得係謀殺,因為係蓄意打司機攔車,而攔車會令司機失控嚴重受傷或死亡屬於正常人可以預計到。
一個錯誤決定,一個魯莽行為,害了一條生命,傷了兩個家庭。
冇錯累人累己,阿茂整餅.該做唔做唔.應該做走去做..都要承擔自己嘅責任
為這個家庭難過!
支持森哥加油💪
Hello morning ng ng.
隨Elaine 支持Ng Ng,支持森哥。
早晨森哥~
支持Ng Ng,支持大家,支持森哥!
Thanks, Sam 😊😊😊😊
非常傷心💔 😢
多謝森哥為死者抱不平!🙏🏻🙏🏻
😔痛心疾首! 願當事者繩之於法, 死者媽媽節哀釋懷🙏🏽
如果電单車手唔係撞樹死的就肯定係誤殺 : 車手有可能撞車前已经出事,一個普通人頸頂著一個10安士重嘅頭盔,騎著電单車以時速45公里向前衝,另一個人大约150磅重,用手或拳頭猛力拍在迎面而來車手,估計最少有5磅力(可能唔止). 計一計 45m /hr x 5 磅=225磅(未計頭盔的拉力),重量级拳王都頂唔到,何妨係普通人呢?事实可能車手頸部受重撃巳经沒知覺,至死主因係被人施以起碼225磅重力打中頸骨要害而非撞車。
無論紀律部隊或任何人,都不應魯莽攔車,雙方都有危險,這是常識!要公正處理,否則難服眾!鐵騎士一路走好!
支持森直口快,謝謝森爺分析分享, 覺得個海關戇居走出來 攔截電單車, 佢不如當差好過啦咁英勇。
莽夫當差 會害死更多人😂
人哋死咗個仔呀
好難傷痛,難療
如果係一般市民,相信會被控誤殺! 好憤怒😡無法律制裁就等天收! 必有報應!
逃得過法律嘅追究,逃唔過一世良心嘅譴責,如果冇良心嘅話,咁就等天俾佢嘅報應。
如果整件事警方唔係處理自已友與普通市民之別有偏差,根本唔會攪到滿城風雨.以住有傷亡事故,警方係立刻公佈以什麼罪名拘捕,再交律政署睇證據去作進一步司法行動. 今次警方自圓其說什麼三日前已經用一條輕罪拘捕疑犯. 成件事警方處理手法令廣大市民更不相信香港司法公義.
如果這海關不坐監,沒有事我都學佢啦
一句到尾 殺人兇手
如果車手撞死關員,那麼故事立刻改寫!
法官會唔會評疑犯有高尚情操?
其實這case或者可比如一單假設例子。例子如下:就正如一個人乘坐輕鐵,本是無心逃票只是忘記拍讀咭機,但到站剛遇到查票,在突如其來的情況下選擇逃跑,以避查票員追捕。逃跑者確實不對,但一個路人見此情況卻選擇將逃跑者推出馬路等車撞倒,又或者將逃跑者推出路軌讓火車撞倒。。。
關員冒生命危險只是制止他繼續飛車,對他並無好處,因為車手隨時衝入人群死傷更多,說關員誤殺罪名一定不能成立,因為有人站在路中車手應該減速避免傷及無辜~但他沒有避人而直衝過去(片中右邊可以避開關員)《有案例關員罪名不能成主》
森爺說得合理,今次意外涉及兩個紀律部隊的關係,看鄧局長如何擺平此事?但未必對死者的家人作出公平判決!
鄧局長🥱小事一宗
乜嘢情況下會告佢誤殺?如果佢唔係做紀律部隊囉。
可以參考海關指引有冇講某啲情況會提議將疑犯由車拉出嚟,而呢一個行為係唔係幾時都可以做。又或者簡單啲,見到疑犯手上冇渣武器(因為真係辨別唔到個犯究竟犯乜嘢罪),就算申一隻手出去都應該收力,會真係想撼啲個車手啦。呢單嘢就算冇罪,都要民事索償。
01出咗個新版!標題係一片看清!旦將休班拍打司機頭!同頭盔被拍跌落馬路的片剪走了!咁做係混淆視聽😠
無大影響, 不用憂慮, 有其他渠道得到足本影片。
咁扑街!😡
01可以信,雙目失明
01 話是尤管 要求删。
@@lionsherkh最慘係會睇01 嘅人唔會主動睇其他渠道嘅片…..
公度d講,睇咗100次重播,究竟有冇刻意打人個頭先,不過海關的確系碰倒架車,導致交通意外
如果唔告誤殺就真係冇天理!
無掂過架車就告干擾汽車罪,故意打落司機頭盔令司機頭盔脱落並失去平衡就唔告謀殺/誤殺,擺明放生。
👍🙏太后加油
現在香港无權執法的人,给官員讲成为英雄,香港市民那個會出來帮受害家屬和死者还壹個公道,現在香港權过香港法律,市民只好做不出声,明折保身
休班海關關員,拆散家庭
佢係多事,累人累己😢😢
所以紀律部隊無一個係無辜嘅死祖宗八十代啦!最怕係捐錢俾嗰家人,會隨時被告非法眾籌呀
新鄉講~無法無天
海關職員扮英雄飛身攔車愚蠢得嚟亦都要付道德上嘅責任。但係我覺得如果喺法律觀點上判佢誤殺,我覺得就唔合情理。我覺得司機避係基於自己判斷,佢可以撞死個海關官員,亦都可以一開始停低比交通警抄牌。法官陪審團做判決,都要基於理性分析睇晒所有環境證供,而唔係因為某一個人行為特別可恥,將所有責任擺晒落佢嗰度。
@@Biston 講得好。👍
一般人已經用謀殺/誤殺罪拘捕,佢係極權抓牙,搞幾日先搵到條‘干預汽車’罪拉人…應付社會聲音..
就算最後判咗只係普通交通意外,都希望這個休班海關,能自覺負責供養(賠償)死者母親一生,為自己所做嘅事補救少少。
有機會涉及公眾利益,可能告不入。
黄森一路走好啦🎉❤
以往是好大機會轉告誤殺,但今時今日的香港衹有更慌憀加上關員的職業背景 情況不樂觀。
車有轉名登記,一定找到車主的啊!可能政府又叫人釋懷囉!
建制評論員今天也講述這案件,他說得比較隱晦和克制。他說:這案件鐵騎士死亡,是悲劇,任何人都不想見到。不過,他說:他高速不停車,對自己和他人生命構成威脅(可能會撞倒其他道路使用者)。還有,不要先入為主說關員有罪,更不可說不會起訴關員,說政府會徇私,起訴與否是看證據,不是看他們的職業。可是,地圖內的武器出現了!他總結:有人把案件政治化,這些人唯恐天下不亂,煽動他人憎恨政府。不過,套用評論員的觀點:關員的同袍不要火上加油,冇得去旅行這些風涼話請不再說了!
更可恥是用「政治」為理由噤聲,河蟹
改控或加控嘅機會係極高. 極高,極高…大家俾少少耐性..
好大機會轉告誤殺
講野唔使重點,唔使分析。亞Sir要砌你就砌你。由治入亂😢
先告了,再由法庭行出來,比賠償了事
扮差人扮得咁過癮,一定追究到底,仲要佢賠償一千萬以上🤣
support
😞😞🕯🕯(for 死者家屬和其老友)+ 😡(for 休班文職關員)
嗰個海關人員就扺喇,判盡只是12個月+5仟港元,但黃太就冇咗個仔。
有需要攔車嗎? 有車牌号碼登記,可以走得去邊
我更痛恨他們
如果係普通市民,又如果係黄C, 班同袍又會點呢?
謝謝🙏🏻森哥 辛苦你了謝太后良心論述 太后萬福謝謝詳細資料📃分析及分享 支持森直口快黎留言,like and share
如果證明到那位休班文職關員係不單純地以協助執法為幌子,實為私人喜好或個人享樂作義(黑心)去整蠱超速騎士導致發生意外致死,這就是謀殺。記住,這是「如果」。正常人係不應該先跟高速衝撞過來的物體引發衝撞和碰撞,見影片得知休班文職關員是有能力跑去前面行人路避免衝撞,但故意溜後步並用拳頭敲打超速騎士的頭盔,表面協助隨後交通警執法成立,隨後要證明其不當行為性質加刑上去,會由干預(行駛中)車輛罪,透過證據﹑專家意見和辯論,會加上去到誤殺罪名程度,最高會加到謀殺。
不過提醒當官的人,如果明知有些人的意圖是作惡為主,但拿到一種表面形象是協助執法,或涉事人就是公職人員,於是影響到裁判對其作出偏袒,今日發生慘劇在一般家庭身上,難保明天就發生相同慘劇在當權者或當權者家屬身上。希望司法和執法的人員,別把政治正確和身份問題拿作考慮而妄顧真實事件涉事人或嫌疑人的真實動機及客觀環境問題而有礙公義,必須考慮社會公有利益和正義層面為先。
為表現自己想做英雄,跟本未知年青人犯了甚麼法而一手推佢去死。。一手破壞一個家庭。。掂都耍有報應。。
減長者$2 乘車優惠 長者咪減少外出 留家休息公共交通工具 少咗班長者顧客 最終受害者是誰
坦白講依家做得紀律部隊嘅都知咩料啦
話電單車嘅人好煩,一樣還一樣電單車錯係佢嘅事,攔住人係另外一件事,D人係咩Logic如果唔係誤殺,就真係證明香港玩完
其實這司機都有質任看行車証先開車,無保險可裝試車牌,但海関這位人仕,也應穿反光衣,為何多事,
無天理,人命如草芥,公義得不到彰顯😢.
有部分人經過十年天災人性道德係有啲缺失。
因何該海關人員有足夠時間企在路中心恭候電單車嘅😂
首先,關員看到一輛電單車經過,時速係15咪,不久,第二次再經過,於是,引起了人們的留意。當電單車見到前面有人,如果他不加速,可能逃不過他,於是加速,但忘記了,高速係危險,係非常非常危險。
☺️☺️☺️😌😌😌😌😌😌😌
Sad
人哋不係電單車司機不扭你過仔可能死不是坐牢
who blame the victim is correct, but it's a tragedy, no one can anticipate this result
如果沒有出生亦唔會死¡ 咁講都有!
其實做母親,一早就應該阻止兒子學電單車。買咗電單車,今日唔出事,難保明天,後天......唔出事。加上犯法又唔停,交通驚才追截。想截停電單車個休班都可以當誤殺!
有早知冇乞衣😮!
休班打人個頭呀 , 導致頭盔飛走 , 然後炒車 ! 果一野 ( 頭盔飛走 ! ) 可能已經導致車手昏倒 , 甚至斷頸然後炒車 !冇 L 野吖嘛 !
@@kowl6708 咁嗰休班海關應判誤殺囉!
謀殺
言下之意,最大責任是死者的媽媽?如果她一早阻止兒子學電單車咁就唔使死?呢個講法應該唔係正常人可以諗得出。
其實個交通警追佢時唔係追得好貼就係唔想有咩意外,因為記得車牌又周圍車cam事後一定捉到 ! 結果比條懵炳搞出人,係人都知電單車炒得非死即傷,條懵炳冇理由唔知!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b) 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或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2年。拒捕可判2年呀,關員當時已滿足101拘捕令嘅門檻。
關員輕罪求其告罰款了事會走數情操高尚可免罪黑白顛倒終有報
正義魔人
死得冤枉?唔好講到你個仔咁無辜,佢當時唔單止拒捕,仲危險架駛,係莽顧路人同其他道路使用者嘅行為。
你如果涉嫌犯罪,無論嘅重,應該有權見法官,而唔係去見造物者。
@berniethekiwidragon4382 有乜應唔應該?如果佢當時見到前面有人,佢選擇減速,佢就唔會死。一個人嘅命運旺旺取決於佢嘅選擇。
@@gupsphoo 個關員伸手去打佢個頭。
@@gupsphoo 個休班關員如果唔係出手,佢可能仲在生。騎士作出選擇,關員亦然。佢一出手,就成為兇手。就算你話佢見義勇為想幫警察,哩個理據都唔係免死金牌。
@@gupsphoo 再講,追捕警員市區展開追逐,又有冇顧及市民安全?本來只需要抄牌,車牌號碼有註冊騎士資料,要搵番佢根本唔難。
判有罪,會嚴重打擊士氣,最後要點拆彈呢?
香港紀律部隊宜家已經可以打橫行,惡過啲蟹,你担心佢哋嘅士氣?😂😂😂
請問各位是否同意,每一個正常心智的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絕對同意該海關人員要對事件負責但電單車司機又如何?是否因為死者為大,所以不查証為何不停車,接受警員的查詢?希望森哥能發表意見,市民應何應對警方的盤查?很多人認為有車牌就無需追逐可疑車輛,但事實上香港是有假車牌這回事!我認為任何意見,盡可能要公平,公正及忠肯。
咁你係唔係想將死者鞭屍?
片主一路好走,你唔洗掛住香港啦
7 head 一路好走,你唔洗掛住香港啦
車手非法行為構成危害他人性命又完全無辜、佢啊媽教個咁嘅仔出嚟係值得同情嚒?!🤞🤔
我唔明白點解所有因自己超速而發生意外撞車死亡嘅司機,一定係孝順仔,又勤儉顧家,又熱愛生活,經常貢獻社會,平日更唔會開快車嘅。咁都會撞車死,到底點解會咁呢?
唔係同唔同情,講嘅係不容許藉口正義去魯莽做出傷害他人嘅事實。
@@RaymondLai-rc2ms咁情緒化去了解件事,只會害己害人。
@@user-tt8qf8uf8x乜唔係「違法」達義的精神嗎?
@@user-tt8qf8uf8x 情緒化?你講吳志森同埋嗰班吳毛?
The motorcyclist speeding is already pose danger to road user…
He should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ee a judge, not see his Maker.
休班海關係有錯,但絕對無罪。如果真的判罪,日後再沒有人會挺身而出,幫助別人喇。就是見到傻佬揸刀都唔會挺身阻止,怕傷到傻佬而被判罪。
魔鬼在細節!未經過大腦細心思考就咪出來狗嗡。
黄c都想公职有员有罪😂
@@黄明昌-w9e如果那海關人員是黃人呢,他們會怎樣看待?
咩叫 [ 有員有罪]? 上面個留言者寫錯字. 點解你唔捉佢啲錯字? 搞雙標?😂🤣🦴
@@samlee8697 你對吳志森同其他人,無雙標?
家屬口供話車手平時好乖又守法、與事實不乎!?若果守法嘅以市區車速,要失事一定唔會引至多處骨折至死!大多只會擦傷。。。👊🏼☠🤔
你睇清楚個發生經過至下判斷好嗎?
幫兇手講說話班人係咪有病
吳志森完全沒有提及騎士犯了法,被交通警追捕,最後意外身亡,你是以偏蓋全,騎士的罪行,你隻字不提,只說關員害死人,大家喜歡聽他節目的人,清醒一些,聽多一些其他人的意見。🫣🫣🫣👎👎👎
事情唔係負負得正。有關海關人員搞出人命,佢嘅罪更加重。
@@berniethekiwidragon4382 負負得正?你噏乜呀!
@@kinshingchao 哈哈,文盲捉人錯字!你又噏乜 L 呀!
騎士的罪行,隻字不提 ! 你有無聽過這條片嗎 ?
我睇得比你仔細,12:01至12:10,得9秒時間,重覆行車證過期,保險過期,輕輕帶過,避重就輕,然後話罪不致死,口甘點解佢要逃走???佢致死的開端,因為逃避警察的截查,你醒未,你明白未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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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 pk's showing ancientON9 again when xtting other people
森哥加油,身體健康
聞者傷心,聽者流淚,沈怨待雪😢
我覺得係謀殺,因為係蓄意打司機攔車,而攔車會令司機失控嚴重受傷或死亡屬於正常人可以預計到。
一個錯誤決定,一個魯莽行為,害了一條生命,傷了兩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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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做唔做唔.應該做走去做..
都要承擔自己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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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傷心💔 😢
多謝森哥為死者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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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電单車手唔係撞樹死的就肯定係誤殺 : 車手有可能撞車前已经出事,一個普通人頸頂著一個10安士重嘅頭盔,騎著電单車以時速45公里向前衝,另一個人大约150磅重,用手或拳頭猛力拍在迎面而來車手,估計最少有5磅力(可能唔止). 計一計 45m /hr x 5 磅=225磅(未計頭盔的拉力),重量级拳王都頂唔到,何妨係普通人呢?事实可能車手頸部受重撃巳经沒知覺,至死主因係被人施以起碼225磅重力打中頸骨要害而非撞車。
無論紀律部隊或任何人,都不應魯莽攔車,雙方都有危險,這是常識!要公正處理,否則難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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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夫當差 會害死更多人😂
人哋死咗個仔呀
好難傷痛,難療
如果係一般市民,相信會被控誤殺! 好憤怒😡無法律制裁就等天收! 必有報應!
逃得過法律嘅追究,逃唔過一世良心嘅譴責,如果冇良心嘅話,咁就等天俾佢嘅報應。
如果整件事警方唔係處理自已友與普通市民之別有偏差,根本唔會攪到滿城風雨.以住有傷亡事故,警方係立刻公佈以什麼罪名拘捕,再交律政署睇證據去作進一步司法行動.
今次警方自圓其說什麼三日前已經用一條輕罪拘捕疑犯. 成件事警方處理手法令廣大市民更不相信香港司法公義.
如果這海關不坐監,沒有事我都學佢啦
一句到尾 殺人兇手
如果車手撞死關員,那麼故事立刻改寫!
法官會唔會評疑犯有高尚情操?
其實這case或者可比如一單假設例子。例子如下:
就正如一個人乘坐輕鐵,本是無心逃票只是忘記拍讀咭機,但到站剛遇到查票,在突如其來的情況下選擇逃跑,以避查票員追捕。逃跑者確實不對,但一個路人見此情況卻選擇將逃跑者推出馬路等車撞倒,又或者將逃跑者推出路軌讓火車撞倒。。。
關員冒生命危險只是制止他繼續飛車,對他並無好處,因為車手隨時衝入人群死傷更多,說關員誤殺罪名一定不能成立,因為有人站在路中車手應該減速避免傷及無辜~但他沒有避人而直衝過去(片中右邊可以避開關員)
《有案例關員罪名不能成主》
森爺說得合理,今次意外涉及兩個紀律部隊的關係,看鄧局長如何擺平此事?但未必對死者的家人作出公平判決!
鄧局長🥱小事一宗
乜嘢情況下會告佢誤殺?如果佢唔係做紀律部隊囉。
可以參考海關指引有冇講某啲情況會提議將疑犯由車拉出嚟,而呢一個行為係唔係幾時都可以做。又或者簡單啲,見到疑犯手上冇渣武器(因為真係辨別唔到個犯究竟犯乜嘢罪),就算申一隻手出去都應該收力,會真係想撼啲個車手啦。
呢單嘢就算冇罪,都要民事索償。
01出咗個新版!標題係一片看清!旦將休班拍打司機頭!同頭盔被拍跌落馬路的片剪走了!咁做係混淆視聽😠
無大影響, 不用憂慮, 有其他渠道得到足本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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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唔告誤殺就真係冇天理!
無掂過架車就告干擾汽車罪,故意打落司機頭盔令司機頭盔脱落並失去平衡就唔告謀殺/誤殺,擺明放生。
👍🙏太后加油
現在香港无權執法的人,给官員讲成为英雄,香港市民那個會出來帮受害家屬和死者还壹個公道,現在香港權过香港法律,市民只好做不出声,明折保身
休班海關關員,拆散家庭
佢係多事,累人累己😢😢
所以紀律部隊無一個係無辜嘅
死祖宗八十代啦!
最怕係捐錢俾嗰家人,會隨時被告非法眾籌呀
新鄉講~無法無天
海關職員扮英雄飛身攔車愚蠢得嚟亦都要付道德上嘅責任。但係我覺得如果喺法律觀點上判佢誤殺,我覺得就唔合情理。我覺得司機避係基於自己判斷,佢可以撞死個海關官員,亦都可以一開始停低比交通警抄牌。法官陪審團做判決,都要基於理性分析睇晒所有環境證供,而唔係因為某一個人行為特別可恥,將所有責任擺晒落佢嗰度。
@@Biston 講得好。👍
一般人已經用謀殺/誤殺罪拘捕,佢係極權抓牙,搞幾日先搵到條‘干預汽車’罪拉人…應付社會聲音..
就算最後判咗只係普通交通意外,都希望這個休班海關,能自覺負責供養(賠償)死者母親一生,為自己所做嘅事補救少少。
有機會涉及公眾利益,可能告不入。
黄森一路走好啦🎉❤
以往是好大機會轉告誤殺,但今時今日的香港衹有更慌憀加上關員的職業背景 情況不樂觀。
車有轉名登記,一定找到車主的啊!可能政府又叫人釋懷囉!
建制評論員今天也講述這案件,他說得比較隱晦和克制。他說:這案件鐵騎士死亡,是悲劇,任何人都不想見到。不過,他說:他高速不停車,對自己和他人生命構成威脅(可能會撞倒其他道路使用者)。還有,不要先入為主說關員有罪,更不可說不會起訴關員,說政府會徇私,起訴與否是看證據,不是看他們的職業。可是,地圖內的武器出現了!他總結:有人把案件政治化,這些人唯恐天下不亂,煽動他人憎恨政府。不過,套用評論員的觀點:關員的同袍不要火上加油,冇得去旅行這些風涼話請不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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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提醒當官的人,如果明知有些人的意圖是作惡為主,但拿到一種表面形象是協助執法,或涉事人就是公職人員,於是影響到裁判對其作出偏袒,今日發生慘劇在一般家庭身上,難保明天就發生相同慘劇在當權者或當權者家屬身上。希望司法和執法的人員,別把政治正確和身份問題拿作考慮而妄顧真實事件涉事人或嫌疑人的真實動機及客觀環境問題而有礙公義,必須考慮社會公有利益和正義層面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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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司機都有質任看行車証先開車,無保險可裝試車牌,但海関這位人仕,也應穿反光衣,為何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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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員看到一輛電單車經過,時速係15咪,不久,第二次再經過,於是,引起了人們的留意。當電單車見到前面有人,如果他不加速,可能逃不過他,於是加速,但忘記了,高速係危險,係非常非常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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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哋不係電單車司機不扭你過仔可能死不是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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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出生
亦唔會死
¡ 咁講都有!
其實做母親,一早就應該阻止兒子學電單車。買咗電單車,今日唔出事,難保明天,後天......唔出事。加上犯法又唔停,交通驚才追截。想截停電單車個休班都可以當誤殺!
有早知冇乞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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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
言下之意,最大責任是死者的媽媽?如果她一早阻止兒子學電單車咁就唔使死?呢個講法應該唔係正常人可以諗得出。
其實個交通警追佢時唔係追得好貼就係唔想有咩意外,因為記得車牌又周圍車cam事後一定捉到 ! 結果比條懵炳搞出人,係人都知電單車炒得非死即傷,條懵炳冇理由唔知!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b) 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或
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2年。
拒捕可判2年呀,關員當時已滿足101拘捕令嘅門檻。
關員輕罪求其告
罰款了事會走數
情操高尚可免罪
黑白顛倒終有報
正義魔人
死得冤枉?唔好講到你個仔咁無辜,佢當時唔單止拒捕,仲危險架駛,係莽顧路人同其他道路使用者嘅行為。
你如果涉嫌犯罪,無論嘅重,應該有權見法官,而唔係去見造物者。
@berniethekiwidragon4382 有乜應唔應該?如果佢當時見到前面有人,佢選擇減速,佢就唔會死。一個人嘅命運旺旺取決於佢嘅選擇。
@@gupsphoo 個關員伸手去打佢個頭。
@@gupsphoo 個休班關員如果唔係出手,佢可能仲在生。騎士作出選擇,關員亦然。佢一出手,就成為兇手。就算你話佢見義勇為想幫警察,哩個理據都唔係免死金牌。
@@gupsphoo 再講,追捕警員市區展開追逐,又有冇顧及市民安全?本來只需要抄牌,車牌號碼有註冊騎士資料,要搵番佢根本唔難。
判有罪,會嚴重打擊士氣,最後要點拆彈呢?
香港紀律部隊宜家已經可以打橫行,惡過啲蟹,你担心佢哋嘅士氣?😂😂😂
請問各位是否同意,每一個正常心智的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絕對同意該海關人員要對事件負責但電單車司機又如何?
是否因為死者為大,所以不查証為何不停車,接受警員的查詢?
希望森哥能發表意見,市民應何應對警方的盤查?
很多人認為有車牌就無需追逐可疑車輛,但事實上香港是有假車牌這回事!
我認為任何意見,盡可能要公平,公正及忠肯。
咁你係唔係想將死者鞭屍?
片主一路好走,你唔洗掛住香港啦
7 head 一路好走,你唔洗掛住香港啦
車手非法行為構成危害他人性命又完全無辜、佢啊媽教個咁嘅仔出嚟係值得同情嚒?!🤞🤔
我唔明白點解所有因自己超速而發生意外撞車死亡嘅司機,一定係孝順仔,又勤儉顧家,又熱愛生活,經常貢獻社會,平日更唔會開快車嘅。咁都會撞車死,到底點解會咁呢?
唔係同唔同情,講嘅係不容許藉口正義去魯莽做出傷害他人嘅事實。
@@RaymondLai-rc2ms咁情緒化去了解件事,只會害己害人。
@@user-tt8qf8uf8x乜唔係「違法」達義的精神嗎?
@@user-tt8qf8uf8x 情緒化?你講吳志森同埋嗰班吳毛?
The motorcyclist speeding is already pose danger to road user…
He should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ee a judge, not see his Maker.
休班海關係有錯,但絕對無罪。如果真的判罪,日後再沒有人會挺身而出,幫助別人喇。就是見到傻佬揸刀都唔會挺身阻止,怕傷到傻佬而被判罪。
魔鬼在細節!未經過大腦細心思考就咪出來狗嗡。
黄c都想公职有员有罪😂
@@黄明昌-w9e如果那海關人員是黃人呢,他們會怎樣看待?
咩叫 [ 有員有罪]? 上面個留言者寫錯字. 點解你唔捉佢啲錯字? 搞雙標?😂🤣🦴
@@samlee8697 你對吳志森同其他人,無雙標?
家屬口供話車手平時好乖又守法、與事實不乎!?若果守法嘅以市區車速,要失事一定唔會引至多處骨折至死!大多只會擦傷。。。👊🏼☠🤔
你睇清楚個發生經過至下判斷好嗎?
幫兇手講說話班人係咪有病
吳志森完全沒有提及騎士犯了法,被交通警追捕,最後意外身亡,你是以偏蓋全,騎士的罪行,你隻字不提,只說關員害死人,大家喜歡聽他節目的人,清醒一些,聽多一些其他人的意見。🫣🫣🫣👎👎👎
事情唔係負負得正。有關海關人員搞出人命,佢嘅罪更加重。
@@berniethekiwidragon4382 負負得正?你噏乜呀!
@@kinshingchao 哈哈,文盲捉人錯字!你又噏乜 L 呀!
騎士的罪行,隻字不提 ! 你有無聽過這條片嗎 ?
我睇得比你仔細,12:01至12:10,得9秒時間,重覆行車證過期,保險過期,輕輕帶過,避重就輕,然後話罪不致死,口甘點解佢要逃走???佢致死的開端,因為逃避警察的截查,你醒未,你明白未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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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 pk's showing ancientON9 again when xtting other people
支持森哥加油💪
如果這海關不坐監,沒有事我都學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