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監視器畫面大公開!!因為多看一眼而被迴旋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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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352

  • @highaday
    @highaday  Рік тому +571

    本影片因為有公開監視器畫面所以被列為黃標及年齡限制,請大家登入後觀看喔

  • @ava0304
    @ava0304 Рік тому +606

    真的超可怕的😭😭這是無法抹滅的傷痛!討厭惡意的隨便傷害人的加害者!

  • @chiayuanliu7528
    @chiayuanliu7528 Рік тому +518

    哇看了真的好生氣!!那個垃圾根本是因為自己要關12年才哭哭啼啼吧= =這種的假釋出來又會有人受害了..
    希望監獄裡的大哥可以修理他😭

    • @liamxi6765
      @liamxi6765 Рік тому +18

      就是。应该终身监禁

  • @demidemiou
    @demidemiou Рік тому +458

    他都有18次犯罪前科了,然後還不停放話要去傷害受害者,真的拜託法官可不可以清洗好眼睛跟腦袋,不要再讓這個人出來了!!!!!!

    • @陳奕璇-q4u
      @陳奕璇-q4u Рік тому +46

      我居然會希望其他受刑人好好「教育」他,是不是我壞掉了?

    • @loliacom
      @loliacom Рік тому +7

      跟台灣法官異曲同工的概念😂

    • @theresatsai2522
      @theresatsai2522 Рік тому +20

      18次犯罪前科不是應該加重刑期嗎?怎麼反而會因為成長期間的遭遇減輕刑期。
      而且檢察官在詢問他可能會判幾年時,他能很清楚的說出來, 不也表示他根本就很清楚自己會以什麼罪名起訴 ,這樣的人根本不需要也不適用減刑,放出來就是危害社會安寧而已。

    • @Diva_JUL
      @Diva_JUL Рік тому

      ​​@@theresatsai2522很明顯已經是逃脫慣犯,完全有脫罪/減輕罪行的S.O.P,就問這種為什麼不能關到死?很像請這些法匠摸著自己不知道還有沒有的良心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每個法官在重大犯罪要酌情量刑,憐憫加害者成長背景,無視心理評估結果的話,法官是否也該為加害者出獄再犯背書?

    • @eileenchenlai
      @eileenchenlai Рік тому +7

      喝酒對法官來說=喔~那判輕一點。
      韓國對酒後行為很包容

  • @RINGAMEMAMY
    @RINGAMEMAMY Рік тому +141

    喝酒就無責嗎!?成長背景可憐就無責嗎?!他都有18個前科了,被害者真的會被殺欸為什麼都要考量加害者?

    • @glwei191
      @glwei191 Рік тому +39

      喝酒應該要加重刑責
      有人明明知道自己喝酒
      會情緒失控
      自己喝酒他自己要負相當責任
      不應該減刑
      成長背景可憐個屁
      我自己家庭也沒有多好
      那我有殺人放火嗎
      看太多案例真的覺得靠法律沒什麼用
      如果是我派殺手進牢裡殺死他
      第一防下一個被害人
      第二為自己討公道
      第三防止出獄找我麻煩
      就算有一天被人發現是我幹的
      我寧可被抓我不要讓這種垃圾好過
      有一天這個垃圾出來後
      會不會找我麻煩
      會有下一個被害人
      每次看這個案件
      真的對法律失望至極
      給罪犯人權
      那一般人死了算你倒楣嗎
      真的是看了有夠生氣
      又無奈
      小老百姓的命真的比螞蟻還不值
      以後走在路上都要人人自危嗎

    • @mandyyu2014
      @mandyyu2014 Рік тому +28

      他會一直強調自己喝酒,是因為韓國的法律有喝酒在不清醒的情況下犯案是可以減刑的,看素媛案就知道了!

    • @glwei191
      @glwei191 Рік тому +14

      @@mandyyu2014 所以才要修法
      喝酒應該要加重其刑
      你看在新聞那些喝酒醉漢
      攻擊救護人員就知道
      我不相信他不知道喝酒會有這樣暴力行為
      非但不自制還變本加厲
      這種人不應該懲罰嗎
      他自己不應該負任何責任嗎
      我實在不懂喝酒減刑
      這個法到底是誰立的
      素媛案趙斗淳主張他是喝酒犯案
      台灣妞之前有說過
      他當時到底是喝酒
      還是把酒倒在身上
      這點讓人懷疑
      他性侵小女孩意識到底有沒有很清楚
      無論韓國還是台灣
      有些法律法條很荒謬
      要不要改一改
      喝酒可以減刑
      真的是扯到極點

  • @ringringring6006
    @ringringring6006 Рік тому +171

    心疼那個女孩😢但近年這種藉著精神問題就減輕罪刑的人越來越多了,這真的沒有保護到被害者

  • @crystalcheng6968
    @crystalcheng6968 Рік тому +123

    遇到這種瘋子真的很無奈......😱
    受害者那段「還不如當初直接沙了我」好讓人揪心......😭

  • @HuaWei-zh1rg
    @HuaWei-zh1rg Рік тому +140

    真的很贊成隱藏兩造雙方的資料。台灣也有過類似的新聞,比如三重縱火6死案就是這樣知道對方的個資的。

  • @李魚-n3v
    @李魚-n3v Рік тому +219

    謝謝分享,真的很沉重,可以理解要講這些內容更會吃螺絲,怎麼會有人這麼邪惡呢?用暴力傷害比自己弱小的人簡直是野獸,好像還沒成為“人”

  • @oootsen
    @oootsen Рік тому +274

    遇到這種瘋子真的好心疼女生⋯不過最後一點希望台灣也可以跟進!!之前車禍調解資料也有雙方的戶籍地址!跟肇事者雖然調解成功但過程並不是那麼愉快,也很擔心萬一對方事後諸葛怎麼辦

    • @TurnOnTheWorld
      @TurnOnTheWorld Рік тому +31

      這個問題好幾年前就有討論過,印象就是有加害者透過法院給的公文揭露出被害者的個資導致不幸事件發生,沒想到都已經2023台灣法律還是沒有改進😢😢

    • @infox2420
      @infox2420 Рік тому +4

      如果只有民法還是都會公開,畢竟要讓雙方都確認真的是那個人

    • @oootsen
      @oootsen Рік тому

      @@infox2420 我認為資料上有名字、身分證,現場也會核對證件,感覺沒必要連地址資訊都公開給對方,現在連在家都得提心吊膽⋯⋯

    • @avo5499
      @avo5499 Рік тому +1

      ​@@TurnOnTheWorld印象中日本好像也是,記得有個案件的受害人就是被跟蹤,藏了半天最後是因為法庭上有讀出她的地址,害她被殺害

    • @TurnOnTheWorld
      @TurnOnTheWorld Рік тому +2

      @@avo5499 真是令人感到難過的事件,希望各國的法律可以更完善。

  • @maggiewanga9891
    @maggiewanga9891 Рік тому +44

    法官是腦殘嗎?這個人是慣犯!!!慣犯就不應該有任何的寬容理由來減刑!這種判決就是縱容慣犯再犯罪。這對被害者就是再次精神傷害。真的是令人奮怒😡😡😡

  • @hf678
    @hf678 Рік тому +157

    是那個垃圾法官?? 這種有預謀蓄意傷害的罪行加上在獄中說的那些話,用家庭背景做理由居然減刑成功?? 還有當初受害者被送到醫院難道正常程序不是需要全身檢查嗎?怎麼會不知道有沒有被性侵?
    到底是那個法官呀真是氣爆!!!!!!!!!!!!!!!!!!!!!!

    • @statice5524
      @statice5524 Рік тому +3

      可能因為當下生命體徵都不穩定了,所以比起那些,醫護人員首先一定是讓受害者有最大的存活機率。

  • @rachello0808
    @rachello0808 Рік тому +161

    非常可惡😡😡
    感謝獄友出來發聲,希望受害者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無法想像假釋出來會怎樣,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 @yaudesign
    @yaudesign Рік тому +131

    我忘記從那裡看到
    「加害者是被困的監獄,可能過一陣子就出來了。
    可是被害人 一輩子都會被困在犯罪者創造的心理地獄。 」
    實在太可恨了,希望女生之後人生可以好好的.😢

    • @riva8832
      @riva8832 Рік тому

      很難……雖然我沒經歷過但也看過,之前追一部電視劇女主高中時跟男友出去玩,有一群男的撐趁男友不在女主身邊去搶劫施暴,導致女主對跟男生有肢體接觸有很大的心理陰影,那個男友就是男主,成年後兩人相遇又談戀愛互相解決對方的心理問題
      還有我之前有個朋友因國中學校同儕的關係導致有心理疾病,加上原上家庭給的到現在還沒客服還在吃藥
      我是覺得只要心理有壓力在心理疾病就不會好,只能多多去看心理醫生去做醫生建議的事情
      唉希望那位姊姊未來有個陽光可以讓她走出來,超雖小的……回家而已自己身體心理都受傷

  • @tinyauntie150
    @tinyauntie150 Рік тому +144

    看到那監視器畫面讓人很憤怒啊啊啊啊啊

  • @kittyke2950
    @kittyke2950 Рік тому +167

    我希望獄友能申張正義

    • @glwei191
      @glwei191 Рік тому +27

      這種人真的是垃圾
      真的希望有人行私刑正義
      還受害者公道

  • @odilelee642
    @odilelee642 Рік тому +38

    人在遭受重大衝擊的時候,精神上為了自保會失憶,而且這裡被害者根本是被打暈無意識的情況下,這要有什麼證詞啊?這也該修法吧!?

  • @ura9229
    @ura9229 Рік тому +175

    大家獨自在路上行走的時候(尤其是晚上)不要低頭滑手機,可以多留意地上的影子,我會停下來讓後面的人先走,總覺得讓人走在背後有種莫名的不安全感

    • @Soop-l5i
      @Soop-l5i Рік тому +25

      我覺得這個做法其實沒用...後面如果真的是壞人,你停下來的時候你覺得他會直接走過去嗎? 他很可能會直接追上去從後面襲擊,那種恐懼感我有遇過,是走也不是 跑也不是 停也不是的感覺

    • @黃家茵-u5y
      @黃家茵-u5y Рік тому +2

      直接辣椒水拿在手上防身吧~

    • @AshH0220
      @AshH0220 Рік тому +8

      與其停下來讓別人先走
      既然已經發覺異狀
      還不如佯裝接聽電話
      順勢觀察週邊商家
      能躲的就快點躲進去

    • @黃怡萍-y8p
      @黃怡萍-y8p Рік тому +9

      我也是趕快找店家或是往公共場所走去。
      曾經在大白天,在台南火車站人來人往情況,被陌生男子跟蹤,我測試過,假裝不知道他跟在後面。故意繞了火車站一大圈多,最後確定他是跟著我沒錯,我馬上衝到檢票口的工作人員旁邊狠狠瞪著他。
      他本來還想繼續在附近徘徊,工作人員這是問我有什麼事嗎?
      我指向他,大聲說我不認識他,可是他一直跟著我,麻煩幫我報警。
      他聽到後,真的馬上拔腿就跑。
      工作人員還關心地問我到站後,有家人接送嗎?我心有餘悸的回答有。
      我整個嚇壞了,最後是待在工作人員旁等車到最後一刻才敢上月台上車。

    • @elizalyn1999
      @elizalyn1999 Рік тому

      不如直接轉過去問他:你…看得到我嗎?🤩我還想在路上找個人抓交替呢~(衝過去

  • @amywu9237
    @amywu9237 Рік тому +30

    斷片回去找女友,還知道換sim卡上網搜尋喔,誰信啊😂😂

    • @jjfr5016
      @jjfr5016 Рік тому +1

      法官信了。

    • @amywu9237
      @amywu9237 Рік тому

      @@jjfr5016 韓國的法官不輸臺灣恐龍法官😂😂😂

  • @sterlingtseng9032
    @sterlingtseng9032 Рік тому +22

    喝這麼多酒,還可以迴旋踢,精準擊中被害者頭部,自己卻沒有失去平衡與重心?鬼也不信!!

  • @muyahooo7622
    @muyahooo7622 Рік тому +21

    女生的社會上真的是相對弱勢 沒辦法約束別人的行為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 警覺性真的要提高 很多人在離家近的地方警戒心就會下降 反而這時候常常出事 不管是車禍或是任何危險
    自己一個人走在路上也不要滑手機聽音樂 即使是白天也一樣
    我平常走在路上都會拿隨便一樣能防身的東西 下雨天就拿雨傘 沒帶傘就拿鑰匙或不鏽鋼水壺 平常用不到但就怕那麼一個萬一發生了可能什麼都沒了

  • @yo-fun-lin
    @yo-fun-lin Рік тому +19

    有人真的就是天生的犯罪者,而且不會有悔意,因為根本不覺得自己是錯的,一般人真的只能多警覺提防...雖然有時完全是天外飛來這種橫禍是怎麼都防不了😢受害人真的好可憐好辛苦!!!
    就算知道有案件是變態沙人魔的老婆還幫忙誘騙受害者,還有人在獄中結婚又離婚,但仍不可思議竟然前科18次才出獄沒多久有女朋友!!!😨
    ...所以有沒有對象真的不是人品或家境問題,完全是那個磁場對到而已(還有怪磁場)

  • @xiehsieh_00
    @xiehsieh_00 Рік тому +40

    謝謝hi a day 我最近也在打類似的官司,剛好看到這個影片,得到了一點力量,謝謝❤

  • @zerok3688
    @zerok3688 Рік тому +13

    希望韓國民眾能請願公開長相
    改變不了審判結果至少也要讓大家有危機意識吧
    而且前科累累又是強姦又是竊盜詐欺 再犯機率一定很高...
    -
    ps.迴旋踢也不是一般人就會的招數欸...
    影片裡動作也非常俐落毫不猶豫 感覺本身一定有練過😅

  • @畢瑋庭
    @畢瑋庭 Рік тому +9

    看了很生氣!!
    那垃圾人渣才20年!!還可以假釋!!
    怎麼沒有終身關到死!!
    希望這垃圾人渣在監獄裡能夠被“好好的照顧”!!

  • @鑫祺天
    @鑫祺天 Рік тому +5

    個人覺得喝酒後作案的案件 全部都重判好嗎 就是因為有喝酒可能減刑 所以才一堆人都用喝酒當藉口 😐

  • @fighting1202
    @fighting1202 Рік тому +17

    他非常符合歐美對連續殺人犯列舉的特徵! 應該是psychopath! 絕對會再犯

  • @hhooaini
    @hhooaini Рік тому +40

    無差別攻下的犯人就該公佈相貌

  • @tychu711
    @tychu711 Рік тому +14

    牠的人生最好真的43歲就完結,別再遺禍人間
    成長背景不可能改變吧,就是牠還是會因着所謂成長背景重犯吧

  • @林姥姥進大觀園
    @林姥姥進大觀園 Рік тому +15

    看受害者的影片好難過😫能體會她說不如當初殺死她算了😢真的會覺得加害者如果沒有被關久一點或是判死,接下來受害者都會活在地獄中…

  • @nightstarry9285
    @nightstarry9285 Рік тому +5

    這個社會真的對女性很不公平

  • @wingbxx
    @wingbxx Рік тому +24

    好心庝原本一個好好的女生被傷害到如此⋯⋯ 18次前科,剛出獄又再犯案就可見根本沒有悔意,竟然可以求情,好生氣

  • @once4668
    @once4668 Рік тому +15

    他前科那麼多在台灣已經是無教化可能了😂
    況且他們真的很清楚在韓國只要是喝酒吸毒無意識情況下都是有機會減刑的
    這種的最過分奇怪ㄟ吸毒喝酒又不是被害者逼迫的
    這種法條堪比台灣多恐龍法官快點修法吧

  • @conniesu1153
    @conniesu1153 Рік тому +11

    支持公開犯人長相欸, 傷害弱者的人被定罪後應該要被公開。
    個資在訴訟程序上會被洩漏真的是很讓人不安心,覺得改成顯示訴訟代理人/事務所的地址可能會比較好?

  • @happyday5452
    @happyday5452 Рік тому +8

    他如還有羞恥心 就真的去s吧
    看到那一段畫面真的有夠噁吐
    裝什麼痛苦可憐
    被害人可能要背負一輩子的身心創傷
    還要一直在醫院治療
    這加害者他馬的說什麼鬼話
    不知性別?何來強暴?我不知道?
    真的好久沒有看到這麼火大的垃圾了
    真的辛苦妞了
    要說這種垃圾的新聞一定也內心超火大的(火!!!!!

  • @leelanna5555
    @leelanna5555 Рік тому +10

    經常覺得法官根據各種因素去減刑,到底有標準嗎?最高刑期是35年的話,是根據什麼扣減十幾年?在犯罪證據確鑿面前,罪犯只要捏造一個悲慘的童年就可以獲得減刑了?法律到底是在保護什麼?

  • @李惠珍-j6e
    @李惠珍-j6e Рік тому +24

    真的很不懂為什麼(喝醉)可以不用負責?為什麼不用被判該有的刑責(好像常聽韓國人因為喝酒而輕判 🤔

    • @kryuquiz
      @kryuquiz Рік тому +2

      因為在刑法上,喝醉被歸類為不完全行為能力人。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不只韓國,台灣也很多類似的事情不斷發生。(吸毒、喝酒被輕判)
      所以實務上一直有法律人主張,在「自己讓自己陷入不完全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能適用上述法條,而且應該要加重刑罰。
      但我想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吧⋯⋯

    • @李惠珍-j6e
      @李惠珍-j6e Рік тому

      @@kryuquiz 長知識了🙏🏿謝謝你分享🙏🏿

  • @林小夏-d7z
    @林小夏-d7z Рік тому +8

    太可怕了!!居然只判20年,不覺得那個男的出獄以後真的會殺了這個被害人嗎?而且為什麼會證據不足?不是說連內褲都已經被褪到大腿那邊了?而且印象中,別的youtube好像也有說,女生穿的那件褲子不是那麼容易鬆脫的款式,真的很憤怒!雖然動用私刑好像有點過分,但真的希望這個垃圾進監獄可以好好的被調教一下!讓他出來以後也不敢找被害者的麻煩!

  • @Ping0719
    @Ping0719 Рік тому +6

    韓國的法律有喝酒在不清醒的情況下犯案是可以減刑的條款的樣子, 這個條款應該取消, 任何跟酒醉相關的保護條款都不該出現在世界上啊, 就像喝酒不可以開車會加重刑期一樣, 喝酒明知道會酒醉而造成的犯罪更應該加重而不是減輕刑期. 酒商到底是花多少錢收買政府.

  • @mio9691
    @mio9691 Рік тому +17

    我知道這個事件 真的很可怕
    對於受害者來說是一輩子的傷痛.. 真的希望法律修改 加重罪刑!!!

  • @raven.c703
    @raven.c703 Рік тому +3

    希望他也在監獄每天被迴旋踢

  • @小南西
    @小南西 Рік тому +26

    看到女生很傷心講了這些話真的心很痛😢一直要活在恐懼之下,太讓人心疼了😭😭😭

  • @syuan._.0103
    @syuan._.0103 Рік тому +7

    這種人就是毫無悔意啊
    只有在警察跟檢察官面前裝的很有歉意
    但私底下根本不是這樣想
    哇,就算沒有死刑至少要判無期徒刑吧!
    韓國的檢察官、法官們 拜託你們醒醒
    改一下制度刑責吧。 😢😢😢

  • @金咪兒
    @金咪兒 Рік тому +18

    超愛看妞解說❤講的很好!沒事沒事❤心有戚戚焉男生出獄女生壓力很大。身心受創😢

  • @hyeongjj274
    @hyeongjj274 Рік тому +36

    很棒啊,台灣妞加油👏🏻

  • @dorishsu7054
    @dorishsu7054 Рік тому +15

    真的是廢物中的廢物

  • @pyb955
    @pyb955 Рік тому +4

    傻眼,18次前科,加上反社會人格,還減刑是甚麼狀況。法官判刑時也喝醉了齁

    • @pyb955
      @pyb955 Рік тому

      Officetel 這麼危險不要住了啦

  • @okbon
    @okbon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這種男人竟然也能交到女朋友?

  • @我愛叮噹
    @我愛叮噹 Рік тому +6

    那個法官是頭腦裝屎吧!都這麼多前科了,還幫他減少刑罰,反正他報復心這麼重。恐龍法官也等著他出來給你現世報吧!
    好可憐的受害者😭😭😭😭

  • @曾祐謙-n3c
    @曾祐謙-n3c Рік тому +10

    我有去過那棟大樓 在很熱鬧的地方 人潮超多 進出大樓的人也不少
    只能說他還敢這麼做 真的是不適合重回社會的人渣耶
    而且最近好像有出現模仿他犯罪的人

  • @miko7522
    @miko7522 Рік тому +11

    影片那個攻擊的力道根本殺人未遂,超可惡!!!

  • @yeh-ju-chun
    @yeh-ju-chun Рік тому +14

    最後那個受害者的回應,讓人好心疼,想哭😢

  • @vivi-l9s
    @vivi-l9s Рік тому +22

    真的很噁心!!!太誇張了!!看那個監視器畫面真的很狠!這真的很惡劣!都已經被踢昏了 怎麼可能知道那7分鐘怎麼了?後面看到那女生的影片陰影都是一輩子的...她只是要回家而已!

  • @Out5of5
    @Out5of5 Рік тому +5

    真的很生氣這種垃圾才關20年還可以假釋
    女生每天都要擔心這個垃圾會再度找上她
    每天都要活在陰影裡

  • @randemify
    @randemify Рік тому +3

    看完超生氣的
    他還是死在監獄吧 真是討人厭
    而且這種人很值得公開長相好不 犯下這種暴行還受法律保障 真是看到直接翻白眼真的
    他這種肯定出來會繼續作案的 還不公開長相
    是要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喔? 對法規表示無語
    而且真的,對被害者而言就是個痛苦
    還要擔心會不會出來以後被尋仇
    難怪會說出不如殺死自己的言論QQ

  • @jeremy77511
    @jeremy77511 Рік тому +19

    真心覺得法律可不可以改成陪審團制 不然恐龍法官判刑真的令人傻眼

    • @dorapark150
      @dorapark150 Рік тому +2

      陪審團制也不是陪審團想怎樣就怎樣呀,處刑的方面還是要看法官。
      以這個案子為例,陪審團經過討論後,最多也只能做出和法官一樣的決定,就是強姦殺人未遂罪,但最後如何定刑也是得由法官決定。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限制,也不是拿來復仇的工具。法律永遠不會有完美的,就像這世界一樣,就像所有人一樣。

  • @YuYu-kl9vq
    @YuYu-kl9vq Рік тому +5

    這麼誇張的犯罪+兩位同房受刑人的證詞+犯罪心理學家的分析+反社會人格,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20年?誰再說法律是保護被害人的,真的請他閉嘴🤬實在太生氣了!被害者一輩子活在陰影底下⋯真的不能把人放出來啊⋯

  • @簡育瑄
    @簡育瑄 Рік тому +13

    好狡猾又可惡的嫌犯!他是蓄意傷害並犯罪的😡。(希望被害人可以早日完全恢復身心靈的健康)

  • @tinasu1203
    @tinasu1203 Рік тому +7

    這種人希望不要再被放出來了😢
    那個女生太可憐😭😭😭😭

  • @林邵彤
    @林邵彤 Рік тому +4

    太恐怖了吧那個迴旋踢...而且他都有18個前科了 20年真的不夠!!! 傷害別人怎麼能這麼問心無愧....都是一條生命耶...

  • @juleelee732
    @juleelee732 Рік тому +3

    為甚麼要保護犯罪人的"權益"!收害者的誰來保護.太不公平

  • @bookiyoyobookiyoyo6629
    @bookiyoyobookiyoyo6629 Рік тому +7

    監獄裡也有一些正義的人 把牠處理一下吧🙏

  • @hmy4471
    @hmy4471 Рік тому +8

    在台灣也是 和解時雙方個資都清清楚楚 好恐怖😮

  • @usagikinomoto_sakura
    @usagikinomoto_sakura Рік тому +7

    看了好氣啊!誰知道他假釋出來後又要去禍害哪個人。真的很心疼那位女生 😢

  • @賴佳柔-n5k
    @賴佳柔-n5k Рік тому +7

    從台灣刑事案件看到韓國,一直沒辦法理解為何法官要參考加害者家庭背景.....

  • @林果-s2f
    @林果-s2f Рік тому +4

    參考他成長的背景減刑?
    應該是參考他已經有18次前科加重刑責吧?
    希望人權團體協助女孩移民….這樣才能重生啊…

  • @Tangcccc
    @Tangcccc Рік тому +5

    受害者那句「還不如直接殺了我」覺得好心痛⋯⋯

  • @francy0623
    @francy0623 Рік тому +13

    今天的妝感跟瀏海好美喔

  • @懸崖一線
    @懸崖一線 Рік тому +3

    都有男子DNA了證據還不足怎麼覺得韓國沒尊重女性過,被害者若是租房還是趁早換地方住吧讓他找不到妳,20年還能假釋?

  • @Amyliu0_0
    @Amyliu0_0 Рік тому +2

    為什麼這種垃圾還要馬賽克他的臉!應該公布他長相

  • @林映萱-s4f
    @林映萱-s4f Рік тому +6

    完全不敢想像那個女生的心情,未來永遠活在恐懼之中有夠恐怖。

  • @islalin4928
    @islalin4928 Рік тому +3

    性侵犯真的是會用任何方式去侵害被害者的(拿手邊任何物件)...用體液來判斷根本不準....非常可怕

  • @ann690628
    @ann690628 Рік тому +21

    真的很可怕😱😱😱

  • @yolenda_loves_to_sing
    @yolenda_loves_to_sing Рік тому +1

    下體跟肛門都查不到犯人的DNA嗎難道?為什麼不夠證據告強姦???

  • @luvannaandqq
    @luvannaandqq Рік тому +12

    好可惡的人,希望他不要出來了

  • @clara7789
    @clara7789 Рік тому +3

    他女友知道男友是這種人肯定更想吐,另外雖然韓國聽說很走之前警察有點鳥,但看韓劇跟聽妞說,韓國有犯罪側寫師,還有檢察官可以訴求法官判多少年,這點台灣希望能跟上呢,台灣目前好像沒有犯罪側寫師

  • @aimyonlin7878
    @aimyonlin7878 Рік тому +3

    看了真很心痛,明明錯的是那個人,卻一輩子要活在恐懼之下....
    說到資料,之前有個怪人跟著我後男友報警,警察也是很瞎的問我資料後沒翻頁要去問那個怪人,還好我直接遮起來==

  • @Sixuankong
    @Sixuankong Рік тому +7

    每次看片尾都覺得妞好可愛呀❤
    很喜歡你們的影片🥰繼續加油~

  • @ching-hsuhsieh8973
    @ching-hsuhsieh8973 Рік тому +7

    送他去柬埔寨吧⋯⋯⋯⋯

  • @yuhsiangyu7911
    @yuhsiangyu7911 Рік тому +3

    所有人都知道它提到小時候的事就是為了減刑, 法官還如他所願, 真的很扯~ 應該要因為它已經有那麼多前科所以賣慘不能當作理由, 而要更加重刑罰才對!

  • @acac2544
    @acac2544 Рік тому +53

    無差別攻擊真的比有原因的謀殺更恐怖

  • @哈哈陳
    @哈哈陳 Рік тому +5

    這個可以青瓦台請願嗎?

  • @fffishfffish
    @fffishfffish Рік тому +3

    喝醉才不可能有那麼大的力氣!! 如果加害者的反社會人格分數這麼高,完全不覺得自己做錯,出獄後是不是要加以管束...

  • @HiHi0.0
    @HiHi0.0 Рік тому +5

    感覺就是預謀,真的很噁心,應該公布長相
    妞臉好亮

  • @RINGAMEMAMY
    @RINGAMEMAMY Рік тому +7

    照加害者的說詞,到他死都會繼續犯啊

  • @foxlifeman
    @foxlifeman Рік тому +5

    也就是之前人渣被輕判輕放才會造成後續更糟糕的情況

  • @張婕怡
    @張婕怡 Рік тому +3

    成長背景不好為什麼可以成為減輕刑期的理由???

  • @dean7304
    @dean7304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法律應該奪走這些重大犯罪者的人權,強迫勞動、或是器官販售,用一生贖罪才是真正的贖罪!

  • @user-ho8xh6qy9z
    @user-ho8xh6qy9z Рік тому +4

    這樣的人也有女朋友......

  • @nana6280
    @nana6280 Рік тому +7

    超可怕😱 想到某黃姓藝人,也是一直強調都是小時候成長經歷害他長大變成加害者

  • @鄭鈳頻
    @鄭鈳頻 Рік тому +1

    前科都這麼多了 應該要判無期徒刑吧
    判20年是要出來嚇人嗎

  • @yo0401
    @yo0401 Рік тому +5

    不知道能不能對於傷害罪加一個限制住居之類的

  • @chips8059a3
    @chips8059a3 Рік тому +2

    隨機傷害不是更應該加重刑責嗎?最近韓國不是也因為隨機殺人在戰戰兢兢的嗎?
    不懂這廝到底有什麼好能減刑的😮

  • @jasoncaston6924
    @jasoncaston6924 Рік тому +3

    这应该是我看过让我最火大的一个案件,他也一直强调喝醉喝醉,喝醉这理由真的很万能。。。先不说他有两面,光cctv证明他在尾随女子的时候就已经很不简单了。害,果然人类真的恐怖

  • @A君-g6m
    @A君-g6m Рік тому +3

    18次前科有女朋友??女生真的擦亮眼睛啊不然也太可怕了😢伴侶是這種人,被隱瞞前科交往真的好可怕😢

    • @jkdman2007
      @jkdman2007 Рік тому +1

      物以類聚。很多壞人都有老婆女友。

  • @abc713efg
    @abc713efg Рік тому +3

    我覺得經專家評估後再犯率很高的應該要公開長相

  • @阿順-l6i
    @阿順-l6i Рік тому +3

    手段太凶殘了影片看起來就是預謀強姦犯案的

  • @TING-lr9kq
    @TING-lr9kq Рік тому +1

    下體出血不算證據嗎?而且喝酒的人可以迴旋踢?太離譜了吧😅

  • @高愛孜08
    @高愛孜08 Рік тому +2

    這個人是哪裡有問題?
    不然我也從他背後迴旋踢怎麼樣?笑死人,傷害就是傷害
    女生好可憐,一輩子要活在這個人恐懼之中😢😢😢

  • @hungsana1837
    @hungsana1837 Рік тому +2

    看了好氣🤯🤯
    關於個人資料遮隱的部分,不管被告或原告其實都應該要考慮到,台灣就有不少是為了知道對方的地址而故意提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