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下集】合議庭一致決判死魔王級關卡 判處死刑難上加難已實質廢死? TVBS戰情室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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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0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357

  • @jonathanliu7999
    @jonathanliu7999 Місяць тому +51

    希望廢死的都會遇到小燈泡遇到的事
    真心祝福

    • @正青-n2g
      @正青-n2g Місяць тому

      賴皇極權 人民無奈😢

  • @黃永義-r2x
    @黃永義-r2x Місяць тому +36

    台灣老百姓自作自受誰叫你們要選民進黨

  • @汪汪喵喵-n2q
    @汪汪喵喵-n2q Місяць тому +34

    這些死囚放出來和大法官同住好了

  • @weiminglan9939
    @weiminglan9939 Місяць тому +45

    曾經我覺得動手打女人者豬狗不如 可聽完高小姐所言後...被打真的剛好而已
    任何人不能奪走他人性命 殺人者犯行前都這樣想?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 @day-kr5zi
      @day-kr5zi Місяць тому

      你終於發現了~~對綠黨他們善良,就是殘害自己而已。

  • @伊斯巧雅
    @伊斯巧雅 Місяць тому +33

    姦殺幼童,絕對是精神有問題或是性格有缺陷才會做這種事,所以以法官的想法就是越變態的殺人犯,越不該判死,因為變態也是精神有問題。
    越殘忍的虐殺,反而越不會被判死刑,真是什麼律法啊!

    • @Tube-bh5ud
      @Tube-bh5ud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以前約法三章就是不殺人、不搶不侵犯
      歷史很久了
      法律就是恫嚇啊這樣有跟沒有一樣

  • @u8921013
    @u8921013 Місяць тому +51

    大法官變成太上立法院....這應該違反五權分立了吧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大法官罔顧憲法,在國人面前自立新法,法官素質堪慮。

  • @william8815
    @william88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6

    大法官是甚麼東西呢?應該可以廢了吧?

  • @Tomchou-gr8cm
    @Tomchou-gr8cm Місяць тому +27

    大法官違憲 大法官只能解釋法律卻不能創造法律

    • @erichuang686
      @erichuang686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一堆精英,怎麼沒人討論這個,大法官又不是立法人員。

    • @Bierewo-h3l
      @Bierewo-h3l Місяць тому

      廢除大法官,違法台灣憲法,把不承認你是國家的聯合國公約拿來當擋箭牌,看不起你,無良

  • @yakofhsu8177
    @yakofhsu8177 Місяць тому +29

    死刑應該永遠被封印,說的好,等他自己成為被害者家屬的時候再來說給我們聽

  • @信-c8w
    @信-c8w Місяць тому +24

    大法官只要釋憲不能立法, 越權!違憲亂政!

  • @kellylin9535
    @kellylin953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執意要廢死就需要承擔相對的代價!希望大法官和民進黨高官的家人們都能平平安安的,永遠都不會枉死!

    • @陳慧琪-p3c
      @陳慧琪-p3c Місяць тому

      政府高官有國家派在身旁的保安人員,不易枉死吧!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Місяць тому

      ​@@陳慧琪-p3c傻了才替他們擋子彈。

  • @twyrchdn
    @twyrchd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民進黨執政就會這樣,誰叫你們會選民進黨

  • @user-go9bi4wq1y
    @user-go9bi4wq1y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敢殺死警察的犯人,當給死罪;傷警察者也應判重罪。這是基本原則!

  • @jimmyhsiao1977
    @jimmyhsiao197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謀殺大法官,是否會判死刑?

  • @俠大-i5w
    @俠大-i5w Місяць тому +29

    請問狗可以當大法官嗎?😮😅

    • @Jan-FangCheng
      @Jan-FangChe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不可以,可是狗咬死大法官也不會死了😂

    • @楊小菜-v4x
      @楊小菜-v4x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他們可是很會讀書的🐶

    • @李棋麟
      @李棋麟 Місяць тому

      已經當了啊~

  • @張震-e1i
    @張震-e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41

    大法官的薪水,應提供死刑犯的開銷。

    • @chialohuang9955
      @chialohuang99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哈哈!另類建議!~ 好聰明!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司法院不要聽大法官胡扯,立法院沒有立一票否決權這種法律。

    • @Bierewo-h3l
      @Bierewo-h3l Місяць тому

      可以喔!

  • @changduncan9540
    @changduncan9540 Місяць тому +40

    所以如果有人去殺了大法官的家人或者總統家人時,也不會死刑!
    如果要遊行,我要參加

    • @jackwan1754
      @jackwan175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呵呵这是个好的题目😂😂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這些判決以後將會成為慣例,禍害深遠。

    • @shiaulangtsai9965
      @shiaulangtsai99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應該給大法官有機會原諒殺死他家人兇手的機會

  • @LLDDB
    @LLDDB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杀人犯如果被释放,受害者家属可以私刑报仇,别怕,因为自己不想死就不会被判死刑。

  • @janelu-wang1960
    @janelu-wang1960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高嘉瑜也曾經是受害人,難道不能將心比心,講點公道話嗎?如果當年林XX對妳的凌虐包括毀容,甚至殺害,卸成八大塊....然後他喊冤,掛號精神科,賄賂某一法官不同意判死,聲稱他有教化可能,那麼妳做何感想???別再選顏色靠邊站了,摸摸良心,為全民的人身安全和保障講公道話吧!

    • @楊小菜-v4x
      @楊小菜-v4x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之前還同情她,自從她連立委都不能選,講話風向就變了,越來越吾皇萬歲萬萬歲

  • @張震-e1i
    @張震-e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大法官對這些受害家屬作了二度冷血宣判。

  • @張震-e1i
    @張震-e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大法官活在天上人閒,智商高於柯P157,是487。

    • @dlkm101
      @dlkm1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

  • @josephinechang5597
    @josephinechang55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大家上街頭 把司法院 監察院 下架

  • @黃龍文-i6j
    @黃龍文-i6j Місяць тому +33

    如果我是受害家屬,我會贊成把加害者釋放,我會一時精神分裂、失常【政府不處理,我自己來】

  • @mariasheu203
    @mariasheu20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高甲魚閉嘴!

    • @shanlin-ip8yo
      @shanlin-ip8yo Місяць тому

      睾驾驭:怎么闭嘴 民主在哪

  • @郭文德-h1t
    @郭文德-h1t Місяць тому +24

    殺人償命天經地意,筆尖殺人也該償命。

  • @anna-it9xc
    @anna-it9xc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殺了警員是瞎了眼不殘忍嗎?當場逮捕⋯還真的是

  • @廢物-z4q
    @廢物-z4q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欠債還錢 殺人償命

  • @大宇宙-n7b
    @大宇宙-n7b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大法官 - 今天您是被害人家屬 - 會這樣判決嗎!

  • @why77771
    @why77771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死囚開銷請全數扣在大法官薪水上

  • @何郭沐
    @何郭沐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如果犯罪屬於事實壞人也同意他有犯,執行死刑以前每個月鞭刑一次給受害的家屬交代

  • @simonlee7866
    @simonlee78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大法官給殺人犯生命權😅對死者家屬給國賠嗎?😅😅

    • @xhhugh6067
      @xhhugh606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加害者政府养,被害者政府赔,

  • @jonathanliu7999
    @jonathanliu7999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台灣的司法真的是樂色

  • @tatabai2005tw
    @tatabai2005tw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受害者可以申請國家精神賠償,公務員怠惰

  • @莊孟斌
    @莊孟斌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大法官侵犯立法權!宣告違憲!廢止大法官憲法法庭宣判!

  • @曾國政-x3m
    @曾國政-x3m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主張廢死的人,不要自己成為被害者時,就要求重判加害者,請將心比心吧!!!會讓人民唾棄🔥🔥🔥

  • @蘇正哲
    @蘇正哲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國民黨應該是要民眾上街抗爭

  • @by086586
    @by086586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王信福,媒體拍起來很開心很快樂,笑得噁心愉快,若1、2、3審有一法官不同意,羈押超過25就可以直接放出來?? 他已經超過30年,看來沒多久就可以開開心心出來繼續犯案了

  • @胡永國
    @胡永國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高嘉瑜真的是講究人權,真的是貫徹綠綠執政黨廢死的意念,憑什麼這些罪大惡極死刑犯講人權,你高嘉瑜可代表多數民意嗎?多數民意是贊成執行死刑槍決罪大惡極死刑犯而且是速速進行,不是龜步前進,麻煩高嘉瑜有感同身受時再談這議題吧!

  • @shensiguan
    @shensiguan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台灣憲法中,那一條法律寫要這樣那樣才可以執行死刑?為什麼憲法有了這麼多年,現在才知道死刑要這樣才合憲?

  • @pinglinglei5584
    @pinglinglei5584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這些死刑犯說違反生存權。那些被你們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存權被你們奪取,他們的生存權又能向誰討公義?😮

  • @孫詩寧-s1i
    @孫詩寧-s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死者的親人會安心嗎

  • @kaka-qy1cy
    @kaka-qy1cy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高高忘記自己被打de time了😂😂

  • @Kevin-ix6ce
    @Kevin-ix6ce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被害人及家属情何以堪,被害人也有人權啊!在野黨砍預算啦!殺人犯去大法官家裡教養

    • @Bierewo-h3l
      @Bierewo-h3l Місяць тому

      吳崢說砍預算受害的是人民,是怎樣,沒錢就要從人民這裡勒索嗎?

  • @sawyerliu5226
    @sawyerliu522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鼓勵執法人員依法緝捕罪証確著之罪大惡極殺人犯時,當場予以格殺,這招比大法官解釋有效多了!

    • @汪汪喵喵-n2q
      @汪汪喵喵-n2q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警察當場革殺罪犯,麻煩也大了,還要罰錢坐牢。

    • @goblinterminator
      @goblinterminator Місяць тому

      民进党会说侵犯人权的,哈哈哈哈

  • @shiaulangtsai9965
    @shiaulangtsai99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請立法委員研究一下,可不可以立法,法官不判死刑必須經受害者家屬同意。

  • @yt-brighter
    @yt-brighter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法官只要按證據判案,證據勝於辯詞,判死刑仍是相當容易的,只怕昧著良心不執法!

  • @Islandsable
    @Islandsabl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沒關係啦,反正我已經開始在製作精神科的就診記錄了。善良的大法官們等我!

  • @simonlee7866
    @simonlee78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勇敢的台灣人讓大法官也有失去親人的痛苦😅看看他們對的死刑態度如何解釋😅

  • @tompan3416
    @tompan34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無所謂啊,放出來後,被害人的家屬直接在外面殺掉兇手就可以了啊,一來可以親手報仇,二來也沒死刑。

  • @angelahsueh1356
    @angelahsueh1356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高甲魚如果你被男友打死、你家人會原諒它、不用死刑嗎?

  • @李思聰-q7p
    @李思聰-q7p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法律變成保護加害者,霸凌被害者,可悲啊!記得哦看到人不爽,要先去精神科拿證明喔!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蔡英文任用的大法官,總檢察長離罪的距離太近,縱容罪犯到如此地步。

  • @rosschang5591
    @rosschang5591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台灣的大法官,會有多少人相信他們的公正性?😂😂

  • @張震-e1i
    @張震-e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酒駕致死零容忍,同樣的民眾對你們這些大法官同樣是零容忍。

  • @johnyeh8560
    @johnyeh8560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荒謬!毫無章法体制!
    大法官僅有解釋权/但其(無限上綱之闡述)已实質逾越权限而(侵权),變質成為立法权了嗎?!

  • @雪月-q4j
    @雪月-q4j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大法官這個判決可以作廢吧,大法官只能決定合憲,或是違憲。大法官不能立法例規矩,大法官淪為綠共打手就算了,現在還違法越權立法,應該對這些大法官設下幾到枷鎖,才能夠遏止濫權。

  • @張月英-h8f
    @張月英-h8f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上街頭😂不如拉下冥進黨😂

  • @LLDDB
    @LLDDB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又听懂了,凝聚社会共识就是民进党价值等于社会共识。

  • @lionsherkh
    @lionsherkh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既然台灣市民裡有大部人支持有死刑, 那麼順理成章, 但凡會有人會被判死刑的案件, 一律設有陪審員制度, 陪審員要一致判罪名成立, 法官就依例判罪犯死刑。

  • @yinliohsu6332
    @yinliohsu6332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怎麼讓死刑變得不清楚?可見民進党對法律沒讀清楚。

  • @ro2008to2010
    @ro2008to2010 Місяць тому +16

    悲哀至極 無能至極

  • @minchaomei4434
    @minchaomei4434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专杀大法官的親人'看它們是否會廢除死刑。

  • @josephinechang5597
    @josephinechang55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可以不要再剝奪 真正無殼蝸牛 無屋族的權利嗎?

  • @chingwunbun2028
    @chingwunbun202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殺人不用償命,欠債欠稅不用還錢

  • @李Kenny
    @李Kenny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殺人的有權;被殺的沒權;出來說清楚,要是家的人被殺是如何?還要高唱人權嗎?
    下次再選時先表明是廢死,還是不廢死。
    購房央行連續改了7次,表示什麼?真的請了一些不懂的當政

  • @民主言論自由
    @民主言論自由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受害者家屬都已經老死了 加害者在監獄裡面爽歪歪 還沒有被槍決, 受害者家屬你們慢慢等吧😅😅😅😅😅

  • @mariasheu203
    @mariasheu203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看不下去了,我住在美國,但是比在台灣安全多了,維護生命安全,食安,各種安全。

  • @tonychien6176
    @tonychien6176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三個決定2300万他媽的

  • @Grace-s3e
    @Grace-s3e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2028下架賴清德

    • @day-kr5zi
      @day-kr5zi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他更適合當乩公!你看過他念經那一個視頻嗎?太好笑了

  • @chrisforjesus
    @chrisforjesus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冤獄遠遠少於被殺死的受害者。惡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人有權力維護自己的生命權?

  • @杉山閒人
    @杉山閒人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沒辦法,台灣純樸甲世界,台南純樸甲台灣;台灣問題本質在民進黨及民智!人民智慧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

    • @dlkm101
      @dlkm1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最缺的就是智慧咯!

    • @lynnlang1405
      @lynnlang140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智慧低就容易被洗腦

  • @楊進忠-l6r
    @楊進忠-l6r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對等假如法官的親人不幸產生了意外被殺後能接受了凶手免死相信會接受了

  • @marianfu1964
    @marianfu19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高嘉瑜胡說八道🤬⋯⋯怪不得沒人支持她,下台是對的!

  • @刘阳-r6q
    @刘阳-r6q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這不對吧?大法官有資格告訴你怎樣可以死刑,怎樣不可以死刑嗎?大法官應該只有宣佈法律是否合憲與否吧…在野黨應該就大法官的這次釋憲提出大法官違憲!

  • @XxX-uu7dh
    @XxX-uu7dh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不然就上街號昭群眾被害人家屬可以直接捅死關出來的加害人
    因為殺人不會判死刑???!!

  • @李华-g7t
    @李华-g7t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死刑這事為什麼一定要非黑即白呢,搞個系統登記一下嘛,不支持廢死的如果被殺,就對加害者判死刑,支持廢死的如果被殺,加害者就不判死刑,廢死者總是給壞人找各種人權,卻沒想過被殺者已成一縷青煙,支持廢死的人純是崽賣爺田心不疼。

    • @shiaulangtsai9965
      @shiaulangtsai99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應該立法,不判處死刑應該經受害者家屬同意。

  • @YakultSmoothie
    @YakultSmoothie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因為民進黨的高官與家屬有國家機器花公費在保護他們,他們才敢如此是無忌憚的費死

  • @陳泰魁-d1y
    @陳泰魁-d1y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大法官說法 根本違背了民意。高 還是努力的 為錢圖 違背天理!

  • @zhanwb1814
    @zhanwb18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如果杀的对象是民丼党的高官呢?

  • @weichuang5858
    @weichuang5858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黃暐瀚可不可以不要再為執政黨違反民意的行為護航⋯

  • @大太陽-d6g
    @大太陽-d6g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選了民進黨,真的是咎由自取

  • @OsakaNaomi98
    @OsakaNaomi9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聽黃暐瀚一席話,如聽黃暐瀚一席話

  • @Rtyu3456
    @Rtyu345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大法官無權干涉立法權這次解釋無效?

  • @陳文銀
    @陳文銀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原來高小姐是這麼冷酷無情的

  • @鹏卫
    @鹏卫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废死是绝对不可以的

  • @pingpingou
    @pingpingou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當犯罪者剝奪無辜者的生命權的時候
    就等於間接的同意法律剝奪那位犯罪者的生命權了!!
    難道都抱持著僥倖的心態就可以隨意的剝奪他人的生命嗎??
    包含那些酒駕、毒駕等故意造成他人生命危害的人
    真的要有一種罰了就讓他這輩子不敢再犯的刑罰才對。

  • @張震-e1i
    @張震-e1i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大法官爾後應出席致死受害人的法事。

    • @shiaulangtsai9965
      @shiaulangtsai99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讓大法官參加他自己的法事,他們才會知道痛。

  • @wahaha0857
    @wahaha085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殺人者在殺人時有經過被害者的同意嗎?

  • @LinLin-zx4eb
    @LinLin-zx4eb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可不可以不要再看到這位穿黃衣的 每次都亂講 影響節目品質

    • @dlkm101
      @dlkm1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那人真失败!

    • @福港-f1u
      @福港-f1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甲鱼,现在还没人要,都感觉她恶心!

    • @立戰書
      @立戰書 Місяць тому

      ​@@福港-f1u高甲魚臭鮑魚

  • @曾泰源-n8u
    @曾泰源-n8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85%死

  • @josephinechang5597
    @josephinechang5597 Місяць тому

    讓她們知道什麼叫感同身受

  • @Herrliu-mp9fg
    @Herrliu-mp9fg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殺人償命,不殺人就不用償命,這是刑期無刑的精神。

  • @rubylaser8601
    @rubylaser86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對廣大公共危害的,如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案還是會判死。

  • @joew4106
    @joew4106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廢除大法官提名制!

  • @Justinisdog
    @Justinisdog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大法官变立法者,笑死

  • @王元生-p5p
    @王元生-p5p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社會進步的條件是要有利於大部份人民,廢死是反人類行為不分好壞,為了某些個案司法做出自殘的行為,以後法院可以廢了,龍發堂高級學院直接替代,未來只要跟醫院好一點的直接保送龍發堂高級學院專門教授犯罪,以後犯罪會變成一種光榮的行為……

  • @rich9213
    @rich921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刑法不惩死,杀仇各自报。

  • @effies671
    @effies671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我非常贊同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但既然“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那麼故意殺人者就不可以算是“人”了。
    所以對故意殺人者執行死刑就不算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有何問題

  • @趙原賜
    @趙原賜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罷免總統阿

  • @XxX-uu7dh
    @XxX-uu7dh Місяць тому

    詐欺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chinyunwu7077
    @chinyunwu707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徐宏庭論述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