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亡判賠1400萬 婦科醫訴苦衷「3人母發聲惹鼻酸」
Вставка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 жов 2024
- 台中一名孕婦2019年生產時,因院所醫療疏失,不幸導致新生兒離開。刑事部分雖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醫師和院方需連帶賠償超過1400萬元。新聞一出,許多民眾紛紛認為賠償金額實在不合理,但站在為人母的角度,心情又是如何?我們來聽聽媽媽們怎麼說。
00:51 3位母親都認為賠償金額關於龐大
02:35 婦產科醫師訴醫界苦衷
支持小編剪片剪到天亮❤️ :
bit.ly/3DXfVYY
【相關新聞】
【相關影音】
#中時新聞網 #婦產科 #醫生 #懷孕
中時新聞網FB粉絲專頁👉bit.ly/2FIAjBe
中時新聞網官網👉bit.ly/2FGK7vO
加入【中時新聞網LINE】好友 👉lin.ee/s3kGEaD
追蹤【中時新聞網IG】👉bit.ly/314iSBQ
對醫生打擊會很大,判賠太高了
不知砍小燈泡的嫌犯要賠多少?畢竟小燈泡長大也要養父母啊!
提到小燈泡事件合理,法官真的很無腦,那冤案,是不是法官也應該要賠償。
能饒人處且饒人❤
所以在歐美,醫生都會投保高額的職業疏失險,真的遇上醫療糾紛的時候就出保,但目前台灣好像沒有...
醫生是在救人的,明明依照正常處置處理,最後發生不幸的事,卻要賠那麼多?
殺人犯、酒駕都沒有賠那麼多?
以後真的會找不到產科醫生了!
怎麼可以預設立場!簡直鬼話,恐龍法官,那如果小弟弟未滿18就不幸車禍身亡,那到底關醫生什麼屁事!有人活到百歲,有人出生夭折,到底關醫生什麼屁事。那位醫生過去接生的寶寶不都好好還在,萬一有一天長大死掉難道要來怪醫生是他當初接生的!? 可笑
生產本來就是鬼門關前走一遭,醫師幫助產婦降低風險,但風險還是存在,風險的承擔應該是家屬要去接受,而不是硬要一個幫助產婦的醫者去承擔,除非他有明確的錯責,但這個醫療疏失的判決實在太超乎專業了。所以今天不是判賠高低的問題,而是在於這樣的責任歸屬承擔不起,本就是風險問題,卻硬要有人為此負責。
醫師是一門職業,仍應負醫療過失責任,而非一般台灣醫界認知,可以免責.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任何疏失,應善為舉證責任.醫療風險很高,這些風險全由受害者概括承擔合理嗎?醫師一個小小失誤,往往是以病人生命作為代價.而台灣醫界認知有一個誤區,認為面臨這樣的風險情況,醫師應予免責;實則台灣醫糾處理應速朝保險化方向走.
問題是你不這樣子做,根本沒有醫師敢執行醫療行為,你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對麻醉藥過敏嗎?但是他們第一次打麻藥,卻只是因為拔牙怕痛,結果打個麻藥就死了,那你該怪醫師還是怪患者呢?動手術可不如打電玩,會遇上的突發狀況太多了,如果每個醫師每次動手術都要承受極大壓力,他們最後都選擇不開刀,把風險降到最低,所有初期癌症都將不再有醫生願意動刀,然後患者只能眼睜看見自己逐漸邁向死亡,這樣有比較快樂嗎?另外建議標點符號要打正確,不要句號跟英文的句點分不清。
如果孕婦2019年選擇不追究醫師,2020年養好身體,2021年懷孕,2022年生產,現在小孩可能都三歲大了,而2019到2025,這醫生是不是可以更專注的在其他孕婦跟孩子身上呢?家屬到底要沉浸在悲傷什麼時候,好啦,賠給你1404萬,日後你每花1塊錢,都要告訴未出生的寶寶說,這個是拿你的命換來的喔,這樣你會覺得比較好受嗎?讓祂好好地走,讓他的弟弟妹妹早點來人世間接受你們的疼愛,不是更好?
[平心靜氣講道理]
這樣的判決顯然不太對,如果1400萬全是精神賠償,那還可以理解,畢竟每個人對死亡的耐受力不同,可是要講到錢,那就得符合進銷存損益利差原則才對,你這個孩子,即便能正常出生,到底能順利長大的機率有多少?是不是也該算一下,長大竟
沒養廢的機率有多少?或是乾脆躺平不工作,甚至只想啃老或逼爸媽賣祖厝的機率有多少?或是熱心研究武器,十幾歲就會跟學校嗆聲說要燒學校,拿火槍燒同學,被警察逮捕,被同學要求賠償,被學校開除,這些機率都不算嗎?憑什麼就直接認定這個孩子一定是可以順利長大,不會有任何挫折,功成名就,還有能力賺1400萬來奉養父母親?
有科學根據嗎?
判決要讓人服氣,至少要有些科學根據吧!要不然,每個人只要買彩券,都不用兌獎,就可以直接去兌換1400萬的獎金了。
根據經驗統計,一個孩子,沒養廢,又能免災免難順利名牌大學畢業,又能找到好工作,找到好老婆,願意讓老公花1400萬來奉養父母,而且孩子和父母,還真的夠長壽,沒有遇到任何意外,沒有天災,沒有人禍,沒有遇到戰爭,也沒有遇到新冠病毒,或是其他病毒,其他病痛,真的拿到1400萬,.....按照統計學的原理,這樣美好的事情,在人世間,發生的機率,即是以最寬鬆的認定標準,最大的可能性,大約是1/1000,(一千分之一),所以1400萬乘上1/1000,得到1萬4000元,這才是合理的求償金額。
咱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內行人,所以還是要照例謙虛一下,說:如果有誤,歡迎斧正...
現在媒體的報導都是没緣由的?還是別台都有報,就不用完整報導了?
那位法官仇視醫生吧?!
笑笑,如果要如此計算的金額來賠償、那麽有誰能預算一個人的壽命何時能死亡,如果不能為何是以1400萬來賠償標準,那不就把孩子天災人禍排除,要不要把小孩未來無可限量的王永慶、郭台銘、張忠謀、馬雲的家產10個億算進去,相反這孩子事實就是短命相一文不值別說未來市值死人又有何市值可言,孩子應該讓他低調安葬、不是拿著孩子的死到處高調辦理後事,死人也花不到錢,那麽就會連累活著的父母,醫生該賠償合理的金額,不應該鼓勵死人拿來斂財的工具,造成院方人員承受經濟上的壓力,還是未來生小孩由自己接生風險自負,而醫療程序都符合流程家屬要接受新生兒的死亡的事實、院方則要接受合理的賠償與安葬的費用,如果家屬還是因為賠償金額太低不能接受金額、那麽後續請自行接生可能要面對的是母子感染的風險與難產的風險這樣的結果並沒有比較好
高風險 沒有高報酬 快逃阿
法官不懂醫學 卻能審判醫學案件
立法委員 不懂法律 卻能立法律
台灣的司法院及立法院 真是天大的笑話
〔自閉症〕!? 🙏 俺記得, 「古典醫學」、游朱義老師有自「皇帝內經」得出、可以參酌的{見解}🙏🙏
醫療疏失是判假的?帶啥風向?
醫生職業就要有風險認知
而且醫生的收入根本不缺1400萬$
不好意思,人家醫生不是做醫美而且還是在國立醫院。
假設醫院願意支出400萬,剩餘的賠償用月薪10萬來算醫生不吃不喝至少要花8年才能還清。
你要這樣講,你以後自己病自己看吧
內外婦急兒 以後等著沒人唄
生小孩就要有風險認知
而且這種爛家長教出來的多半給不起1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