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述與書狀寫作之技巧─法庭陳述技巧 陳緯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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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 гру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2

  • @dongli1830
    @dongli1830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6

    事實是只有一個,但是站在不同立場會有不同的解釋,客觀的事實不會產生意義,只有當人有看法了才會產生歧義,捏造故事固不可取,但更多時候是對事情的看法以及所在利益不同而產生爭執,有時並不明確存在所謂正義的一方,更重要的是,法院只是一個工具,而且不是好用的工具,事實上也沒那麼神聖,能解決的事情有限,更多的時候是一方的妥協換來最後的平靜或永遠不平靜。當你對法律期待太高才會產生憤怒,就像對民主憲政美化太過,卻發現所謂的民主最後還是由權貴掌權,期待的平等和全民共治根本不存在,政治人物謊話連篇,為的都是政權,法律所保護的,最終也是熟悉法律的人,而不是應當受法律保護的人,所以我們才更要去了解法院是怎麼運作,從而找到保護自己權利的方法。情緒不能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永遠是智慧,或者是運氣。

  • @flytosky815
    @flytosky815 3 роки тому +17

    當受害者還要努力花精力去搜集證據,更是折磨人⋯

  • @bladevincent
    @bladevincent 2 роки тому +12

    律師跟法官已經壟斷正義的道路

  • @oscartan7750
    @oscartan7750 5 років тому +5

    講話還是太委婉了

  • @LinHaw8
    @LinHaw8 3 роки тому +2

    (請把寫狀子,從起首如何寫如何結尾,.請把窵好的狀孑張貼在網上.理律法律文教基金會,是收費用?請寫一份狀子,需費多少美金?

  • @多多-e4t
    @多多-e4t Рік тому +3

    事實只有一個..很多律師是無良的.造假攻擊正義方不擇手段..捏造故事欺侮善良.實在可惡

    • @沈飛昶
      @沈飛昶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嚇到吃手手

  • @蘇西-w7w
    @蘇西-w7w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4

    法官根本不會聽你陳述那麽多

  • @林芳岑-f1c
    @林芳岑-f1c 3 роки тому +5

    告人的故事都是騙人的!被告的一直 找事實的證據!對被告的人不公平!

    • @dongli1830
      @dongli1830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是告人的要找證據,有不證已罪原則,告人不輕鬆,不然為什麼很多受害者寧願息事寧人也不願上法院,太累了,除非損失真的太大,或者真的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