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三秒..要不要開門! 龜速擋車 機車男砸破窗|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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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3 жов 2024
- 台南高鐵旁台39線發生恐怖砸車事件!14號下午兩點多,一名男子不明原因,擋住小客去路還把擋風玻璃砸碎,嚇得車主報警,等不了警察到現場,先自行開到派出所求救,雙方疑似行車糾紛,只是動手砸窗的機車騎士已經涉及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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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遇到這種的都砸我車窗了 一定會因為恐懼 緊急避難 誤踩油門往他撞過去
然後恭喜 吃 傷害罪 法院跑不完 金錢灰不完
@@詹翔宇-k5f 這就不是我們該管的啦,這種2486只能中午出門因為早晚會出事。
讓他們砸就好別無故吃官司,保險會代位求償,除非生命危險需要自保就趕快開走就好
@@詹翔宇-k5f 有本事撞 就要有本事處理 跑法院又怎樣 沒什麼大不了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法官面前只看證據 有利證據越多的就會判越輕
@@詹翔宇-k5f毀損罪以及妨害自由罪,無傷害罪
應該修法禁止對現行犯打碼賽克,違反就罰錢!
這社會到底怎了~遇到這種神經病
選對人了
其實還有很多只是新聞沒有報出來 這種都跟法律的約束有關係
景氣差瘋子多😂 可憐的台灣
犯罪成本低,幾乎緩刑罰鍰
台灣法律支持犯罪😂這就是原因😅保護加害者保護犯罪者是台灣價值!不愧是各黨修法後的規則!
遇到這種 我會心生恐懼 從而激起防衛本能
油門踩下去賭個正當防衛 就算防衛過當 過失傷害 過失致死又如何
他死總比我自己死好 他重傷總比我自己重傷好
我怎麼知道對方會不會取我性命還是把我打成殘廢?
他又沒站在車正前方,不要自己在那邊幻想
@@alanlin5478 你有沒有方向盤
@@alanlin5478啊不會等他站到正前方或後方喔 要不要動腦?
人都慌亂了 , 哪有可能抓好方向盤 , 都怕到不知所措亂開車了
沒有拿刀.槍 與任何會致人於死的武器 ! 千萬別衝動要去沖撞他,否則 你的刑責可能比他的嚴重…! (大家千萬要想清楚喔…!)
法律刑責太輕根本沒在怕,建議引進鞭刑
推荐鞭正面,效果更好一鸟二石
民進黨都挺廢死了,還鞭刑什麼?醒醒吧!
@@zonal69 你這二石砸一鳥,比鞭刑還可怕
不可能,政腐官員帶頭犯罪,不可能拿石頭砸自己腳
贊成 !!!!!!!
他已動手,就給他直接撞下去啊,不用跟他客氣
恐嚇+惡意逼車+毀損 記得告好告滿 可能這男子沒錢吃飯想去吃免費牢飯
外加一條強制罪(限制人身自由)
@@Zero78ee 勞動損失的民事賠償也附帶一起',先假扣押所有財產起來
雙方已和解
都和解了要告屁啊,現在在台灣讀書識字是違法的嗎? 新聞報導的那麼清楚……
就算告好告滿,這案件法官高概率會依想像競合從重,只會判其中重的...而且當下員警就會根據情況筆錄起訴
政府官員是不是應有所作為?不應放任等憾事發生,此類案件應加重刑責 增加犯罪者的成本 維護社會治安
不然你要投藍白喔😂
綠能,你不能!
官員不會被砸車,只會違停
三重新莊那邊的黑道勢力應該全台灣都知道的吧
啊這時韓粉就躲起來不敢罵侯友宜了
政府官員...你想太多
以暴制暴 才是王道
車主真是太溫和了 學學別人怎麼處理這種沒事找事的人吧XD
有問題,這條是機車道
而且路沒很大,更是有幾段旁邊是有高低差的農田
汽車道在高架橋下,有雙車道,
你們前面有糾紛吧
而且都這樣了 還只是私下和解?
這影片只有一小段沒有前面的 所以前面一定有行車糾紛才會這樣
現在很多人都先PO對自己有利的影片先上網讓網友鍵盤上討筏對方
把對自己不利的影片先刪除 讓網友罵對方
所以這枚完整一段影片 所以不評論誰對錯
不然為什麼已經去警局了 後面還私下和解
用暴力就是錯誤阿 不管前面怎樣糾紛 怎樣都不能使用暴力吧
不敢放前面影片就是自己也有問題~我就被逼車過我敲他車窗連拉下來對話都不敢
汽車駕駛應該是平時就很愛狂按喇叭挑釁,
@@0304chris 應該?哪來那麼多應該,不知道事件就先入為主,搞笑
有可能 後面和解真的沒看懂
89一律死刑
台南 人 真暖心
新北有毒駕撞s人也很厲害👍👍
@@ganbarla不用理牠啊 看牠的留言都是針對南部
智商堪憂
腦子不用可以捐了,才不會出來假鬼假怪
@@ABCDEFUCKU777啊 南部就長這樣 不然要說什麼?
@@ABCDEFUCKU777 自己不反省 整天只想酸回去 還自我感覺良好 可憐
有全程錄影畫面嗎? 現在媒體報導有點不可信
這種的直接油門催下去就對囉!
這個大眾會給過🎉🎉
沒有拿刀.槍,與任何會致人於死的武器! 千萬別衝動要去沖撞他,否則你的刑責可能比他的嚴重…!(大家千萬要想清楚喔)! 蒐證報警就對了。
庭上只需要會演戲😂
不虧是有滿滿的台灣價值的台南,一點都不意外。
不用嘴 到處都有
民主聖地砸車怎麼了?
@@犁田新北有毒駕撞S人欸,有什麼好嘴南北🤣🤣
你最好別來台南,不然可能會有尾險,因為台南會讓你一點都不意外
所有重大刑案都在台南?
遇到這種第一時間我一定嚇到踩油門~然後不小心打到倒車檔又踩到油門~
這種刑事案件 警方低調不願透漏???
對啊!聽到這句真令人傻眼…
受害者通常會自己po影片,會間接公布自己的社群帳號,加害者是被警察找到的,要保護個資
這就是現在法律的盲點
果真是 罪犯的天堂... 警察 都保護著它的隱私呢?... 真大尾😂😂😂 一人得道 雞犬升天...😇 這地方真好😅
I love Taiwan
修法應該要改,有一定程度的攻擊車子行為與開車門行為,接下來都應該視作自衛
如果車上坐著女人小孩,沒鎖車門瞬間被開,那出了事情才來保潔播三天,市長哀悼洗地嗎
警察不願說明 有內情?
像這樣的刑事案件....
怎麼都用通知的呢?
是發生了什麼問題?
非現行犯本來就是通知到案說明,期限內不來才是跟檢察官請拘票到家抓人,抗傳即拘有聽過嗎
@@wyes95176
所以應該在現場,
等警察來,
才算現行犯?
如果被害人還在現場的話,可以用準現行犯逮捕@@阿建-u5l
都已經做出攻擊他人的行為了😂警察還不能主動去逮捕
這樣還能和解~看來是有力人士~
都這樣子還雙方和解喔😢
這樣還和解,無言
事出必有因。
不和解 你以為˙法律會保護被害人喔 不要想太多喔 你在台灣
只是車損有賠償就好,不然要跑法院嗎?
經驗談 台灣法律被害人得不到多少賠償外還花了一堆時間 得不償失
有時搞得自己好像是加害人
算一算被害人搞不好還虧得比較多
你每天可以賺多少 猴子每天可以賺多少
你車子折損二手又虧了多少
猴子時間多又愛拖又愛閃
台灣就這法律才會盛產猴子
不和解以後家人安全就無解了。
為了自保可以直接撞機車前行嗎?
最後能和解再好不過。不然法院判賠的金額,別說精神賠償和跑法院的成本,只怕連修車都不夠。
以上是本人及朋友的親身經歷
和解很正常,都是怕事後報復,善良的人都只能這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國外有人為了保護自己和乘客尤其是小孩的安危 就直接把威脅撞開再說 尤其是神經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可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沒問題,領現金的,赤腳不怕穿鞋的
那就要看“當場禁止其駕駛”是指什麼了
個人通常都是物理形式處理
開車的被破窗打死⋯⋯⋯ 這條法律是肥了政府
舉起安全帽或敲第一下瞬間啟動正當防衛,才是正途!
和解也要等一審判決出來後再去談
一審你家地址對方就知道了,賭身家?
騎士這麼生氣,應該不是無冤無故,所以才會願意和解
@@憂鬱-z4v。其實有沒有可能 是按了決鬥邀請。
@@塵世迷途書童那是對老實人 否則誰找誰還不好說😂
車牌查全家,不用一審
和解也要留資料
報警也要
起碼有一審,知道對方是誰
為什麼要模糊加害人的臉,是要保護加害人嗎?😅
所以又能怎麼樣,對方停下來打破車窗,對方有受到什麼逞罰嗎?
影片前段呢?
黑黑髒髒的
這已經有人身危害了,大腳油門壓過去也是非常合理的吧...
倒車撞他 在跟法官說他恐嚇害我受驚嚇不小心踩到油門😂
還好有抓到這個人!
被攻擊的時候!踩油門離開!合理的自我防衛!保護自己很重要!
就這樣?台彎的法律怎么了?這種人應該判永遠與世人隔離吧?
車上有家人在為了安全直接開車撞就好了啦,家人的安全最重要,被砸車拿的到賠償嗎
被抓一定會說:心情不好
說真的很沒種,不敢用手肘來真的
非常沒種!! 被抓又沒錢 哭哭
這種就是標準的欺善怕惡啦!!
砸第一下就可以撞下去了,到底在等啥?人家都給你正當防衛的機會了😮
台灣不只是行人地獄,更是行車地獄,行人地獄有改善了,表示相關刑罰有效。行車地獄越來越嚴重,表示相關刑罰無效,無效就要加重刑罰,駕駛人也需要安心!
不會直接撞他喔😑 受到驚嚇油門踩成煞車 沒什麼責任的
記者沒有公正報導,事出有因,一開始發生什麼怎麼沒有播出來。
為什麼要和解?一般和解後法院就會判的很輕
台灣的法律根本上對受侵害之人很不公平,而立委與司法單位也不願意更正,修改,加重法條.....只能說,在台灣,善良的人活該倒楣,是嗎?
如果真的想改變,快修法吧!
和解? 縱容犯罪 每個犯罪的人 都會有這種心態 反正都能和解。
損壞是民事賠償可以和解 但是恐嚇 妨礙自由都是公訴罪由國家起訴 一個動作就犯了兩個罪名 犯罪前請三思~想想看打人沒有人會說你是英雄較小赫~只會說你世俗拉
民主聖地的自由是無上限也無下限的
8+9都法官在罩的,沒在怕
擋小客車去路及逼車已看透他們了,還有更扯的是還有的人不滿就一通電話,一大批8+9騎著好幾台機車及開好幾輛車來包圍小客車
這樣是告訴乃論??可以和解??
台灣的法律真的令人驚奇😂
如果是遇到我,可能他已經吃完我車子的鈑金和輪胎,吃飽躺板板了
嘩,原來台灣咁好玩.
再狠一點,在台灣不論殺死幾個人都不會判死刑!
直接報警就好 告強制罪 毀損
恐嚇個屁這已經朝被害人做出有危害生命危險之行為、叫做涉嫌故意殺人且在光頭化日有人潮的大馬路上執行此行為、涉嫌藐視法律
請以刑事案件嚴懲
一條爛命在世上苟延殘喘,用僅剩的一點時光耍點低能換個存在感,只能說真的是可悲😮💨
很開心你如此奉公守法
別碼這類人臉好方便大家規避風險
可能又是和家人或是女友吵架(分手)造成精神崩潰吧...🤔
這種人就是心中無法律
所以刑責必須加重到他害怕的程度
他才會知法並守法
別慌!台灣日常…習慣就好..
官員門沒空理這小事….
其實,如果沒打算跟他對決,沒有撞他或機車的準備
這傢伙走過來的時候,就該往前開或往後開(如果沒後車)
沒碰撞,怎麼會在那裡等他呢?
一堆人講 吿阿 吿阿 換成是你到時候看看你敢不敢告 去到警局看看警察會跟你說什麼
台南真和諧...
可能台中這樣子攔車駕駛和副駕會各掏出一把槍指著他(誤
為啥安全帽能雜掉玻璃
車上常備防狼噴霧一箱與電擊棒數把,遇到這種把你車窗砸開的就先往他臉潑一灌,萬一他抓著你的車不放,你可以考慮先電他再開走去警局報案,還是直接尖叫加速開走去警局報案,推薦同時,可讓他被電又犁田倒地最好
一看就故意的啊!還蛇行砸車別再又說他心情不好還怎樣,這個就是故意的
他暴力是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任,但是被砸車主你自己做了什麼行為也別不提
人家應該很有錢才砸車的 反正台灣付錢就能了事了 有錢真的很重要 所以大家每天賺錢有可能也是為了實現這種狀況吧
現行犯到底打什麼馬賽克啦
真倒楣遇到這種瘋子😅!故意找碴的,不知道有沒有錢賠償😅?
這種人活著沒用處,關一關吧!
關起來還要花納稅人的錢
不用関,罰3000元
機車騎士的皮膚很紅。酒駕成份很高。酒駕吸毒神智不清都該判謀殺罪。最終談和解真的太誇張。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如果說要修法直接關15天,那責權則是在那個單位,立法院還是警察單位?
不提告就是贊成他的行為
先罰24000再吊銷駕照
這種就是想要體驗被車撞, 但是自己又不敢去撞車, 當牠的安全帽砸下去的瞬間, 就可以方向左打到底踩油門, 為民除害人人有責
台南真是好地方.只有有關係上到下一條練包庇.犯罪好地方
原來「雙方已和解」?既然沒有要告到底,嫌犯當然可以繼續囂張惹事。
今天開車的是一個女駕駛會怎麼樣?
和解了? 被壓下來了嗎?
為什麼要和解?這種就是要讓他進去!
這很明顯犯罪了為什麼還要打碼啊?
我真的覺得這種人為何要馬賽克,對於暴力犯罪為何要保護?這個政府真是爛
告到底
傻傻的讓他為所欲為阿!遇到這種的有行車紀錄了 就油門崔下去了 到時候就是因生命財產收到威脅所以正當防衛 沒什麼啦
我以為他要用手肘敲 看來他看過那個迷因
遇到這種的會踩錯油門也是剛好,還和解咧...那就是你活該了
古都怎麼出現野蠻人,回到草莽時代嗎。
呼呼嘿嘿穿越到現代,遇事想用他們那個時代的解決方式
野蠻人怎麼這麼反智在這裡用古都二字評論些什麼鬼啊?
影片前半段呢?和解?如果汽車沒什麼原因應該告到底不是嗎?
法官這個帶去你家教化
私下和解?? 這樣也要和解~太誇張了~~是我就告死他~
事出必有因,前面影片沒有放出來,是不是先有逼車,長按喇吧等等行為才惹得人家不爽
所以就可以砸車???😂
我也這麼認為,不是先PO網就先贏,但砸車攔車就輸了
@@allenlin8431但如果真是三寶,那被砸我會覺得爽😂
@@allenlin8431他沒說就可以砸車啊
三寶被89砸是可以分不同的案件
何必腦補別人沒說的話呢
當時我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脅,在極度恐懼與自我防衛的前提下失去判斷力誤踩油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