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Вставка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2 бер 2024
- 台中一名30歲陳姓騎士,12號一早騎車到矽品上班,停等紅燈時卻突然被一輛轎車從後方追撞,陳姓騎士被推撞到對街,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宣告腦死,家屬相當悲痛,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莫名其妙被撞,警方表示,肇事者供稱是恍神分心,沒看到陳姓騎士。
#台中#騎士#矽品#追撞
#TVBS新聞 #TVBS直播 #TVBS新聞網
●TVBS新聞APP全新改版登場! 快來下載再抽免費咖啡👉bit.ly/47n6SOm
●加入【TVBS娛樂頭條】給你娛樂最大條👉 reurl.cc/pr6b7b
●訂閱【TVBS選新聞】您在乎的事 TVBS幫您選👉tvbs.pse.is/4qxn2r
●訂閱【TVBSNEWS】最新資訊馬上接收👉tvbs.pse.is/4q7gu2
●按讚【TVBS新聞FB】帶您掌握即時新資訊👉tvbs.pse.is/43gl4x
●按讚【TVBS國際+FB】帶您掌握最新國際消息👉tvbs.pse.is/44dj55
●追蹤【TVBS新聞IG】與您討論「您該在乎的事」👉tvbs.pse.is/433j4g
●【TVBS新聞網】👉tvbs.pse.is/4r422h
聲稱看不到紅燈、看不到騎士
那你乾脆把眼睛捐出去吧!
反正對肇事者來說,眼睛沒有功能,只是個裝飾品
有問題的眼睛怎麼捐?
@@jiji-sc5ui說什麽鬼
不懂不要裝懂 本來就要注意的
@@jiji-sc5ui 檢討受害者最會
@@jiji-sc5ui假帳號就閉嘴
@@jshoun273角膜拿出來捐給能更好使用的人其他部分留給他當裝飾品
看不到眼睛就捐出去
+心、腎、肝🤬
捐出去會有人敢用嗎?
@@jrq09838 還是會有
@@jrq09838 怎麼可能沒人要用 ,搶著勒
沒人想用
每次聽到正在釐清就不爽 這麼明顯就是殺人是還要查什麼
我也認同 如同殺人一樣!
行車紀錄器調出來看就一清二楚了還要釐清什麼真服了...
不懂法律就不要談法,顯的你無知。
我覺得釐清滿重要的,一些知名案子檢察官打輸就是覺得明顯是XXX就在法庭攻防輸掉。
聽到這裡你可能覺得制度出問題,可是這些制度會存在也是有它背後的故事和理由,像是毒樹果理論就是為了防止警察等執法機構會為了破案而去侵犯人民權益。雖然這些制度不見得完美,但不能因為明顯XXX就通通跳過。
不釐清如何判輕
這種人根本不能給駕照...殺人武器亂開車,換他騎車停紅綠燈在前面,讓受害者家屬開車高速撞他看看!他根本沒有懺悔的感覺...只有一句話'沒看到"就打算給他過去了...台灣應該要像新加坡一樣,要引進"裸體鞭刑"!
法盲你好
彎彎政府沒膽拉 利益 回扣大國呢 哈哈 (習為您笑開懷)
這種人就是終生不得駕駛交通工具,偷開就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出獄。
應該要直接判死刑,不然沒天理!
可悲的是就算再發生一樣的事情 他也不會被判死刑
在台灣半年就假釋出獄嚕
過失至死應該有關十年以上
這種人為什麼不用死刑呢?
這種人就別讓他開車了。
怎麼不用死刑😮
阿不是撞死人就要死刑嗎?😮
別讓他開車(X)
別讓他活(O)
駕照隨便給的結果
以後尋仇都不用帶傢伙,只要恍神就好了!
@@user-hm9tk5ix1h然後撞了就說撞錯人了
不止司法偏袒車禍肇事者記者也是 不公布長相 顯得那一句沒看到更讓人痛恨
死者大哥的臉清晰到能見毛細孔
反觀____
在幸福鬼島只有加害者能享有人權,其他無辜受害者通通要被曝光個資
這種汽車駕駛沒有帶腦出門,撞死人,枉顧人命,除了要判刑及賠償,終身吊銷駕照不得從考。
其實你沒坐過三寶的車,你坐過就會明白一件事,這年代還有人他媽的這樣開車
臺灣無照表示
無照上路的也一堆!上個月不就發生了.........
車主還是一名無照累犯,而且他不是駕照吊銷而是不想去考............
前面我都贊同...最後那個吊銷駕照......呵呵...
還是算了吧, 台灣.....呵呵......
台灣只剩下死刑能徹底解決問題
還敢說沒看到眼睛是瞎了哦,遠遠看就知道紅燈了還敢說沒看到
開車是沒在看號誌的嗎
看手機啊
一定有看到啦 撞下去前2秒改打遠燈閃受害者 怎麼可能沒看到 就故意殺人的
先不說有沒有看號誌 前面有人有在看前方的話根本不會撞上去==
以後看到紅燈 直接闖 被警察攔 就說 我怕被後面撞..
我覺得汽車駕駛是故意的,反正開車殺人是微罪,心情差就在路上無差別殺人。
像大陸發生在大連的那個是恐怖殺人車禍😢 完全就是惡意殺人
不修法永遠都是這樣,撞死人不用判死也不用判無期徒刑,幾年後又繼續出來撞一下去,好爽喔,司法萬歲
😂😂😂😂😂😂
犯罪天堂不是開玩笑的
修法他就不會撞嗎?
重點是對方或許已脫產 若是這種結果 建議受害家屬雇用黑道追殺 買他性命...
紅燈不看就算了,機車也沒看到,不長眼睛就挖掉啊!
一堆開車不看路的,要不要平面道路也擺防撞車?
應該是女性友人正在幫他吹喇叭所以興奮加速闖紅燈,故意撞人致死,應當判重刑
有的男人呈坐姿X出來的時候,腹部會抽筋,這時候很可能會造成右腳大力踩油門
這樣的話確實該重判,絕對的危險駕駛
!
!
在台灣,守規則的容易成為受害者,而加害者通常都是不守規則的人,法律不是應該保障守法的人不受到傷害嗎?
錯,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國內外皆然
你錯了台灣是會保護罪犯的國家看看虐童的在裡面吃多好
難道您沒有發現~
在我國
當個守法的好公民
基本上都只能活得像隻狗。
反倒是那些成天不守法、搞黑道、
做黑心的~生活都過的爽爽的。
現在停紅燈
不敢發呆
一定注意後照鏡 後面的車速度 有放慢 就沒事
如果沒放慢 就要準備躲了
如果後面有停一台車
才會把心思放在前面
兩秒妳確定躲的及😂
說真的注意也很難躲,這種要從拿到駕照的資格就開始審核掉三寶,然後道路設計要做好
這種車速,看到也來不及了躲了,只能認命,乖乖去報到了
躲了等等後面別的車衝了汽車後面過來撞了說你突然變位置你更雖 汽車後面還可以說前面車擋住了視線跟紅綠燈更沒的找 😂
很難躲拉~而且你有辦法每次都很注意後方嗎?前方也有可能有這狀況耶
不合理、推託之詞,看行車記錄器、有無錄到車內談話、還是你們在69?
他可以不提交自己的不利證據....所以不可能
可能整個人還很虛就開車出來,才會出事。
@@user-qw4fg6nk8i 該修法了 發生事故一律扣留紀錄器畫面
@@user-qw4fg6nk8i車是租的又不是他的
他在學婚後二小時事件 看不到 就無罪了
判死刑是最好的賠償!
法官 : 會道歉! 態度良好 重判1年 緩刑3年
老一輩的常說車子不要買黑色的,怕別人晚上看不到容易被撞
事實證明,目小的人不管是白天晚上,什麼顏色的車都照樣撞下去
闖紅燈撞死人是故意殺人罪好嗎
哥別傻了,是過失致死
相信台灣司法,這種殺人方式妥妥可以關半年,一年就別想了
殺人償命
過失致死,5年以下有期徒刑,把近幾年判例調出來看,一審判1年左右,二審沒和解無悔意判不到3年,含假釋關不到2年。開車殺人跟拿刀殺人刑度天差地遠。
@@user-hy1th9wh8i難怪這麼多敵對幫派大家都是開車撞人😂
@@user-hy1th9wh8i台灣的法律對車輛真的很寬容😢
動斯刑
殺了人然後呢 你們也是自己口中沒殺人的殺人犯
我建議對肇事者直接判死刑
說的好 +1
讓這種人得到教訓,除非私刑正義,台灣司法別指望
我聽你在唬爛,甚麼沒看到,就只是想搶快嘛!
拜託這種人一律永久禁止駕駛
絞通部:微罪不罰,不記點
其實是在追劇
或是玩手機
現代人 太多人 手機中毒太深
停個紅綠燈 剩10秒 也要滑一下
女的在幫他啦
應該不是搶快,而是在飆車。或是女友69在幫他~
一句沒看到就沒事了?把他家人搜出來撞一撞
這個就有點過份了吧?關他家人屁事
賠償受害者家屬,直到受害人的生命平均年齡為止,這樣的賠償才是最公平的,也不會再有駕駛人敢這樣的撞死人!
沒用的,大不了申請破產而已,到時候受害者一樣拿不到賠償,加上台灣賠償金額也不高,如果不修法,你做什麼都白搭,新聞都報過好幾次相關的受害新聞了,例如肇事者拒絕賠償,強制執行就脫產,加上法律又判不重,你毫無辦法。
有人說待轉區=待撞區,現在連停等區也要變成待撞區了嗎?
不用解釋了,拿命來陪就是!
類似這種事情,台灣人還要忍多久???
有什麼不能忍的!不能忍了就會改變!你覺得有起來改變什麼嗎!
看起來大家都還忍得住每年三千人
這不可能改變的
政府已經證明他們再怎樣無作為,
人民還不是乖乖的吞下去,
所以放棄是好事
不但沒有想改 還要限縮檢舉 放任違規 變本加厲
吸毒的嗎
那位肇事者劈腿被女友活活燒死了
🎉
馬的那麼長的距離,說沒看到紅燈也太扯了吧,而且車速那麼快,這種人不死刑也要終身監禁不要放出來害人,吊銷駕照對他沒屁用,一定照樣無照駕車。
我相信他真的沒看到,因為在滑手機
旁邊有女的打情罵俏也可能。
早上六點這種時間不是邊開邊看手機就是壓根在睡覺。
這也有可能 我看太多了
在舔舔所以沒看到😂
調查有沒有跟人結怨 出事地點又是家附近 可能被埋伏了
這就是我停車會多看兩眼後視鏡的原因
附近也有鄰居遇到一樣的事,小孩撞到進加護病房了
我也是,非常注意看後照鏡,上次有對父子也是停紅燈被撞,爸爸又被輾過,當場死亡😢
我停車也會看後視鏡,但像影片中這種案例,對方車速這麼快,誰能保證看了後視鏡就能逃過?
@@user-hy1th9wh8i 我是會不時看後視鏡直到後面至少有台汽車停下來
就是因為看到了真實案例,所以我會特別小心,隨時做好催油門或跳車準備
騎開車本來就要看後面 駕駛有義務注意後方狀況 要看後面有沒有車 前面沒車 自己又在內線就要禮讓
只不過台灣是因為怕被撞才看得 國外是怕擋到公務車跟開快車的
遇到這種真的有夠衰,因為真的發生太多次了,建議機車族不只停紅燈要看後照鏡,還是停最旁邊比較安全,要閃也比較快!!
如果是同一人的話也不用判死刑也不用被關了因為現世報劈腿被女友潑汽油68趴二度燒傷,這個絕對會永記在心
罪人永遠都有藉口,我們寧可聽到犯罪之人勇敢承認自己的錯,也不願聽到他們的推託之詞。
白轎車要死刑,蓄意撞死人
殺人法官都不太可能判死刑更何況是車禍過失致死 且台灣死刑不會執行 幾乎等於廢死了
不是沒看到 是習慣闖紅燈想直接闖啦
這就跟前幾天的阿伯闖紅燈差點撞到行人一樣都說是恍神,這藉口真好用
這種人不死刑,說不過去
恍神?蓄意隨機攻擊吧?怎麼可能沒看到紅燈也沒看到騎士
幾年前我停在路口要禮讓巷子出來的車,後面一台機車遠遠過來沒有煞車直接撞車尾,他自己也說他沒注意前方.....一堆雞腿駕照
說不定吸毒
其實是看電影正看到精彩的部分啦
@@user-zo3cn4tq3v 可能正在看迷片
這種人也能拿駕照?交通部真的腦有洞
不是腦有洞,是根本沒腦
腸子腦子都長差不多啦
肉搜出來,讓社會大眾審判他,
死刑!紅燈不減速,不是蓄意殺人??
像這種肇事要判死刑
你不知道台灣滿街
過失致死 業務過失
日子過得好好的
有的還再犯
還又過得好好的
就算判死刑,也不會執行
蓄意殺人都不會死刑了....
至少也要無期吧
一命抵一命
很明顯是蓄意殺人,開車上路本應為自己的行為付完全責任,犯了最基本最不應該的錯誤,完全就是故意殺人。
交通部 :“微罪範圍需要放寬,各位肇事駕駛請放心”
直接人命傷亡加倍,真是殺人不眨眼的政府!
殺人的兇手都不會被判死刑,開車沒看見紅燈撞死人的駕駛更是不會被處罰,因為相較之下這是「微罪」!
就算有肇責,過失致死罪只能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新台幣!
請個好律師,律師費再加上30萬元新台幣,就是一條人命的價值!
現在撞死人的刑責就是這麼輕,民事方面又有保險可以賠,所以一堆人開車都不會戒慎小心,反正撞死人也沒大事
後腦直接撞擋風玻璃…碎成那樣…腦漿大概也變成泡沫了
繼續保障這些人吧~偉大的法院,只要說自己恍神沒注意,從新年到現在,已經多少恍神沒注意了?
越守規矩就越會出事,這些肇事致死者,就好好的養受害者的家人一輩子吧!你賺的錢,一部分就是要賠出來,一輩子為自己的錯贖罪
一直有
犯罪天堂
紅燈是這樣闖的嗎?都兩秒了
不只兩秒
租贷車就是做這種任務的
先猜法官判決,無看見要體諒,無罪,下班
和解結束受害家屬開車也看不到一下,讓那位駕駛送去天堂吧。
太誇張了
這什麼鬼東西啦 😡
真的真的太可惡了!惡劣!
過失殺人 !
死刑!!! 氣死!!!😡🔥
很怕這種事會再你我身邊出現
有很深的陰影
拿刀殺人跟開車殺人……似乎都……
這就是台灣的交通,只能各自小心。
趕凌羊...!!!
瞎了,紅燈沒停車撞人,應視同殺人,不然大家都不遵守規則,以後誰會出事?
對啊,我就想說就算眼脫沒看到騎士也有看到紅燈吧?都不減速的?如有減速事情就不會那麼悲劇,最輕也只是賠修車費而已,搞成這樣真氣人😡
交通意外真的是台灣人民家庭破裂最大的夢魘😢
機車地獄。
我曾經就在眼前看過,停紅燈停好好的被撞(而且很像保齡球全倒),所以那次之後,我停紅燈都會不停地看後面來車,如果後面有台轎車停著,我才會稍微安心。
眼中無紅燈,心中亦無紅燈
看起來這輛轎車接近路口時,完全沒減速沒煞車...
如果你想讓誰死,只要這樣撞上去,然後一句沒看到,大概五萬塊就可以交保回家了
然後讓對方 先個😅領200萬
交保不是判刑,你還蠻可悲
看他被撞滑過整個路口就知道這個撞擊力道有多猛烈,後方行車記錄器看起來就沒有煞車的樣子
肇事者的女友讓他變得更成熟了
"帶小三回家"嗆女友 富二代反被潑油狂燒"慘叫15秒"│中視新聞
原來是牠哦!報應來的還真快😢
白目就白目,藉口那麼多
這豈是白目這麼輕的形容?
算是他的基本配備了
拜託引進鞭刑吧 不然沒人會怕
哈哈,鞭刑好呀,以後換女生開車就不會鞭刑了
鞭型的人 一定要家屬來打 比較有感
不不死刑比較有感覺😂
希望家人去處理不然靠法律喔犯人死不了
最新新聞 被女友潑汽油燒 是這個撞死人的駕駛嗎?
是
死刑了啦!一命還一命
台灣司法做不到!!!
對!!
最多50萬交保
開租賃車?那應該是某個企業小開吧?難怪新聞不敢報出名字
我一樣是停紅燈被撞,對方一樣說沒看到,然後骨骼位移擦傷,車子報廢,對方說他最多賠兩萬,然後車子還是借別人的。
世界上這種人真的太多了。
他當然這麼說,我還遇過說自己清困家庭的,SO WHAT?
很簡單
榦
帶種點,一輩子名下無財產一毛都不要賠
要不就給我乖乖賠,別再那裝可憐什麼東西的
他可憐,馬的我就不可憐?
他沒錢,馬的我就有錢?
哪來這麼多屁話
我醫院證明拿得出來,我就敢要錢,沒錢他家的事
看不到眼睛就挖出來
真的是很可惡,這種爛人一定要重判.......
交通地獄大家還是別生小孩了,撫養這麼大,隨隨便便就會被帶走了😢
這就是善良的台灣人使用交通工具的結果 每天都有這種風景出現
請把雙眼挖出來以示證明你沒看到
坦蕩蕩地承受自己的過錯跟罪刑吧 不要逃避該負的責任 不然對死者也太不公平了
路口燈號,從黃燈要轉紅燈都要有人硬要搶,變得你停下來也不是,往旁邊閃也不是。
臺灣道路上真的越來越危險了啊,連守法停等紅綠燈也會被人撞擊到,看來臺灣人果然是完全沒有交通安全概念啊
若我是法官,就判肇事駕駛負責捐出雙眼雙手與雙腳,給需要的人去好好利用.
考慮到受害者已經腦死,我自認這是非常仁慈的判決.
這是殺人!!不是看不到吧。太離譜了,沒資格開車。紅燈還開那麼快。
人命無法挽回,讓肇事者死太便宜牠,只能判終身牢獄度過,並工作一輩子償還
把所有駕照收回去重驗考吧, 嚴格審核.
現在機車停紅燈本來就是要注意後方來車,應注意而未注意!駕駛無罪!
馬上禁止肇事人2等親內財產出脫全部凍結直到達成和解為止.闖紅燈肇事視同蓄意殺人
這種人居然還能上路
交通部一天不嚴格修改考照制度,人人都可以有駕照的時代,基本上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這個國家人民隨時都有人會喪命。
載了女性友人? 合理懷疑兩人在車上吹奏樂器
問題出在租賃車。
此人多項前科還吸毒但沒關係,他已經被他女友燒死了😊
這就是交通部長最愛的駕駛~
並沒有
女性友人也沒看見? 是在幫駕駛X喇叭嗎?!
一句沒看到真的很不負責任,不管騎車還是開車上路就要有義務專心不要波及其他用路人尤其是開的車種越大速度要越慢但是台灣卻相反一堆卡車開的像競速一樣完全沒把人命看在眼裡,開的車越大講話越大聲,行人機車完全沒路權
判死刑剛好
一命換一命
別讓這種毒瘤殘害無辜的人
蓄意殺人罪起訴!
台灣就是罰太輕才有這些亂象
這種聲稱沒看到直接歸類蓄意殺人,判死刑就沒這麼多事
這個駕駛似乎被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