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鏘集:最珍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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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7 вер 2024
  • 近年等候器官移植病人數目有所增加,事實上即使市民已在登記名冊表明捐出器官的意願,家人仍然有權作最終決定,每年真正能夠成功配對的個案不多。有建議將現行的「自願捐贈」機制,改為「預計默許捐贈」(opt-out),此機制是否適合在香港推行?正在等待適合器官的病人,每日要承受的,是怎樣的生活?有幸接受器官捐贈的病人,復康之路又需要怎樣的支援?

КОМЕНТАРІ • 11

  • @user-jk3go8mt1z
    @user-jk3go8mt1z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捐贈者讓病人重生。愛、生命的延續❤

  • @chelsiekwok5617
    @chelsiekwok5617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其實會否考慮政府给予器官捐贈者一些表揚,例如赠予其家人水晶立牌,刻上感謝字句,表揚捐贈者的無私大愛,好讓其家人感到欣慰。

  • @sunnyboyJJ
    @sunnyboyJJ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無分國籍無分身分,希望多D人參與,就能有多D人受惠❤❤❤

  • @auntiezero5632
    @auntiezero5632 8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捐贈器官是為每人平均享用,但捐贈被用作謀利,或受用者為特權先用,這捐贈是虚名,中國器官移植外國是-個大生意,你的器官是價有市,但價不入你袋,你的心意也只為權貴所用,捐贈只有權貴可用,三思😢

  • @angelcheong2792
    @angelcheong2792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

    希望多啲人可以改變諗發令梗多人可以得到重生嘅機會🙏🙏

  • @juneli7419
    @juneli7419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我都填左👍

  • @vicky25154
    @vicky25154 11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為何我覺得這集被訪的姑娘/ 醫生,所舉例子,有點假? 定係講野方式問題

  • @KAKALOU2000
    @KAKALOU2000 7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其實社會教育好重要,受助家庭嘅其他家人自己有冇簽署捐贈?我老早已經簽署左,人死左,身體已經冇用,岩用就拎去

  • @user-wr7qy6uu8u
    @user-wr7qy6uu8u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寧賣不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