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再現!二十年清潔婦慘被離職,勞健保退休金都拿不到,為什麼博客來這麼做?【時事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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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2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593

  • @leowinsun
    @leowinsun Рік тому +673

    我想台灣90%的勞工都不懂法律上的承攬、僱傭、派遣、委任等4種法律關係與眉角,希望瑩真律師可以做一集

    • @125c
      @125c Рік тому +17

      敲碗,相關科系不太懂+1

    • @Aidolu2411
      @Aidolu2411 Рік тому +27

      我覺得我需要,而且對社會新鮮人這些知識也很重要,避免一出社會就被這些老害告

    • @鯉魚王-e5z
      @鯉魚王-e5z Рік тому +11

      給香蕉只請得起猴子 省成本請來的都是…

    • @c2co2co32-
      @c2co2co32- Рік тому

      @@鯉魚王-e5z 讀書每多負心人,你這樣拐著彎是會講到掃地阿姨的,下次請自行清潔,怕請到猴子

    • @茶米-x3s
      @茶米-x3s Рік тому

      敲碗喔

  • @ge2171
    @ge2171 Рік тому +274

    薄苛來也沒出來跟社會大眾道歉,以為跟清潔阿姨和解就沒事了?
    不用跟廣大讀者和解嗎? 欺壓20年被爆才處理 真是吃人夠夠
    跟身邊朋友都覺得像是買了幾10年的血鑽石...😡

    • @jimchiu6181
      @jimchiu6181 Рік тому +51

      結果阿姨家人覺得不用鬧那麼大,心裡只想說那是你們的家人欸。
      阿姨如果工作時受了傷還是退休後才發現承攬契約問題,看到醫療費或是退休金會不會更欲哭無淚。

    • @jimchiu6181
      @jimchiu6181 Рік тому +78

      今天不是博客來多大方仁慈,而是阿姨遇到好的人聲援把退休金拿回來,站在罪魁禍首那方說話真的會覺得幫這一切要幹嘛欸。

    • @lovelyanimal2352
      @lovelyanimal2352 Рік тому +18

      是啊我也決定不買了,而且好像也沒比金石堂便宜了

    • @ahhey3922
      @ahhey3922 Рік тому +10

      新書打個折,人潮就回來了

    • @bode0821
      @bode0821 Рік тому +13

      全館歡慶折扣,加碼積點還有配合刷卡現金回饋,消費腦立刻膨脹壓扁正義腦。

  • @NMSL-04
    @NMSL-04 Рік тому +243

    我的案件都是南部醫院的。
    在你進去醫院工作時,會要求你簽一份契約,裡面有規定你如果沒有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醫院會扣掉你一整個月的薪水。
    然後,有人摸摸鼻子快速逃離真的被扣了一個月薪水白工(找到回家鄉的工作飄回北方),我朋友就是屬於不爽的那一個,於是我寫了一份文書請他呈給對方行政。
    對方直接嗆,我們以前都是照這規定走的。
    談不攏後,我朋友就照我建議申訴勞工局,請對方幫忙處理。
    於是主任就過來拍拍我朋友的肩膀,說: 以後可以來找我談阿,不需要用這麼強硬的手段..... (我們翻白眼這是在當兵嗎)
    最後,錢一樣沒被扣,就順利離職回家鄉工作了。
    後來聽說有一個學弟也是遇到相同問題,用同樣的方式解決(因為院方違法),結果在職業年會上就聽到流言說,那個學弟一定有背景才拿的到錢...
    對,就連醫院裡面的專業人員,勞基法法律素養就這麼爛,更不用說大部分的台灣老百姓了,誰不是被老闆搞過、社會毒打過,才會對法律有興趣,想要學習更多法律學問的?
    所以之後有人想去南部工作,我都會拍拍對方的肩膀,勸他放棄南部沒有勞基法,那是擺好看的。你不懂法律不會去申訴,老闆就賺到了,你申訴了老闆也只是把你該拿的還給你,然後你滾他用下一個菜逼八,總會遇到一大群比你更不懂法律便宜的。他只要被申訴然後把東西還給你,那勞工局就不會對違法業主開罰喔~~~~
    照上面的台灣勞權日常,你是老闆你不鑽漏洞?? 要我就拼命搞拼命省,反正東窗事發再還回去就好,勞工沒那時間跟你五四三啦!!

    • @sayaanakmalaysia-gu9ie
      @sayaanakmalaysia-gu9ie Рік тому +2

      我好奇問啊⋯沒有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就拿不到薪水,不是簽約時就知道了嗎?甲方會設這條條約不是為了避免員工今天辭職明天就不來的狀況嗎?如果臨時離職,是要公司上哪找人承接工作,同事間也不是一團亂?加上是醫院,如果遇到不負責任的員工說不幹就不幹,病人要怎麼辦?

    • @NMSL-04
      @NMSL-04 Рік тому +50

      @@sayaanakmalaysia-gu9ie
      您的疑問我用這幾點去解答。
      1. 會南飄當然是家鄉找不到工作缺錢啊,一個不懂法律剛出社會的小朋友,找到工作什麼都簽下去,哪知道有這些坑? 約真的不能亂簽,如果沒違法妳就得遵守。
      2. 甲方設這條是違反勞基法的,也還好違法要不然真的GG。
      3. 找人是公司自己的責任,那如果我跟妳說我都找不到人,妳都不準離職,妳覺得合理嗎?又不是沒提離職,29天也是提30天也是提,用書面提才算還是口頭就算?
      那憑什麼要人家做白工一個月? 一個月ㄟ~ 我們先不論有沒有違法好了,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顯然沒有。
      4. 如果公司認為因為妳的離職造成損失,不是直接把薪水苛扣掉,而且應該循法律途徑針對損失部分舉證上法院求償才對。
      (能從妳薪水"預扣"的,只有勞健保跟勞退,這很重要請記住。)
      5. 妳對病人的擔心是多餘的,醫院排班會有職務代理人,要不然生病請假不就開天窗?
      真的有人臨時離職或出事,班表再排過就好,所以根本沒有臨時離職就會開天窗影響病人權利這件事喔,交接也是每一班別互相交接下去。

    • @sayaanakmalaysia-gu9ie
      @sayaanakmalaysia-gu9ie Рік тому +7

      @@NMSL-04 謝謝您的解釋🙏🏻不好意思,我會問是因為之前的公司,同事申請要在兩個星期後離職,搞得顧客們和同事間都需要焦頭爛額做交接工作。公司也答應她的申請,她也同意後面的薪水不拿。

    • @NMSL-04
      @NMSL-04 Рік тому +16

      @@sayaanakmalaysia-gu9ie 這就公司賺到了,因為妳同意了,其實妳這狀況是多數,要不然也不會在職業年會上被傳有"靠山",真的超扯。
      事實上薪水本來就該給,有問題請公司去告舉證責任在公司上,這就是資訊落差。

    • @tonyyoung1991
      @tonyyoung1991 Рік тому +4

      @kvavions
      我以為簽任何合約前
      先看清楚詳細條文內容
      是出社會的基本常識欸😹🙈

  • @white0320022
    @white0320022 Рік тому +53

    目前在政府單位工作,簽的契約是一年一簽的承攬契約,但是所有內容都符合雇用契約,每年年底都需要拿出績效才會續簽,雖然在政府單位是不用擔心沒有薪資拿,也有勞基法保障,但政府自己都掛羊頭賣狗肉,帶頭規避責任,不知道要如何改善這樣的風氣。😢

    • @TaiwaneseJerry
      @TaiwaneseJerry Рік тому +2

      報上新聞。再請一個律師。然後有心理準備走路資遣。
      你先拿一筆錢在走人

    • @coticu
      @coticu Рік тому +1

      啊,現在還有?不只是約聘僱?

    • @peterwu2844
      @peterwu2844 Рік тому +2

      可能很難改吧 今天只是柏克萊才會理你 畢竟比較在意賣書形象 不然就請勞動部判定處理?

    • @lisatung
      @lisatung Рік тому +5

      那是派遣吧!跟你簽約的對象是標到案件的承包商,並不是政府單位。

    • @tako-uo4rr
      @tako-uo4rr Рік тому +1

      政府要負責任有經濟走向
      而不是大企業的中小企業
      代工為主根本不是以技術
      像竹科台積聯發國營大企業
      是他們有技術自己發展的
      當初孫運璿請張忠謀來台灣
      中小企業私人且接單沒有什麼能力
      但是近幾年來
      西進中國又新南向
      根本就是節省人力成本為主
      政府沒有什麼用~

  • @Carbon_Wu56
    @Carbon_Wu56 Рік тому +130

    很多公司都是把清潔外包給清潔公司(承攬),譬如29000/月,服務人員實拿24000/月。
    服務人員合作久了,公司就想用同樣的合約,直接跟服務人員簽約,跳過人力公司,要跟他簽承攬契約,還說多給你錢讓你去工會投勞健保,27000/月。
    這在清潔服務業,運輸業最常見。

    • @peterwu2844
      @peterwu2844 Рік тому +6

      柏克萊如果沒跳過清潔公司的話應該就不會有問題 公司也會去幫他保勞健保之類

    • @whyl.9335
      @whyl.9335 Рік тому +5

      我在大賣場做事了十多年,負責清潔的阿伯,也是人力派遣公司來的,我還沒來,他就在店裡工作了
      整天被店裡的幹部呼來喚去的,儼然是店內工作人員,客服,也算是阿伯的工作之一
      哪一天,要精簡人事,阿伯搞不好跟這個案例一樣!😔

    • @whyl.9335
      @whyl.9335 Рік тому

      @@peterwu2844 難保不會少報,阿桑也不一定知道!

  • @norias3320
    @norias3320 Рік тому +289

    很多小公司完全都沒有按照勞基法...裡面的員工也因為怕換工作或要再找工作而不敢舉發
    越沒有門檻的工作就越常見,我有親戚長輩就是這樣,因為年齡高學歷低,所以在南部默默忍受了十幾年...

    • @瑪莉亞魚露
      @瑪莉亞魚露 Рік тому +39

      真的!北部這種有意無視勞基法小公司,也不勝枚舉,以前待過一間餐飲公司,老闆習慣用叫罵的方式,掩蓋不讓員工打卡、不給臨時工簽訂正式契約的事實,員工想爭取自己權益,都會被用威脅解僱、覺得你沒待多久根本沒實力跟老闆談條件的方式打槍回去。
      很多長輩確實因年紀大有再找工作的困難,只能選擇隱忍,我離職後也不忍心舉發前老闆,因怕害長輩們生活陷入困難😢
      雖能同理老闆創業的艱難,但表面上的事業成功若是建立在員工的血汗上,就真的很毋湯~ 每次看到客戶稱讚老闆服務品質好,心裡其實都在淌血。
      後來慶幸遇到大公司級別客戶,他們發揮委外監督管理責任,要求老闆改善一些不合法、漏報稅等舉動,這樣惡劣的勞工環境也很需要重視法律的合作公司伸出援手。

    • @user-cat_eat_my_food
      @user-cat_eat_my_food Рік тому +6

      某部分這類人,也是導致慣老闆越發囂張,老闆被員工受委屈不敢吭聲慣壞,惡劣至極,這類人的員工也不敢罷工,顧生計就來不及了,花一天去罷工說不定,當場工作也沒了,要上哪找工作和收入。

    • @user-cat_eat_my_food
      @user-cat_eat_my_food Рік тому +9

      @@瑪莉亞魚露 其實是全台灣大中小企業

    • @sellmarriage
      @sellmarriage Рік тому +14

      沒按勞基法的不只小公司,大公司也有。特別是工時的部分,你想要薪水多就得加班,而且你不配合加班,公司寧可換一個願意加班的來。

    • @user-cat_eat_my_food
      @user-cat_eat_my_food Рік тому +8

      @@sellmarriage 說到重點了~台灣老闆的員工免洗筷學

  • @TINA10000
    @TINA10000 Рік тому +140

    瑩真律師將問題講解得清楚明白,這一集真的超實用!

  • @jiashin5200
    @jiashin5200 Рік тому +56

    希望看到更多勞工議題 連博客來這種大公司都出這種事情 其他一定更多

  • @ineedyoungboy
    @ineedyoungboy Рік тому +32

    重點是很多長輩明明知道,但覺得不要做得太難看錢領到就好了,我真的是問號耶,契約一看擺明就是雇傭關係,勞健保都沒保還覺得OK,講不聽,我覺得慣老闆很多都是被寵出來的,而且如果社會氛圍一直都是如此,那先戰鬥的那個人反而會被當異端。

  • @林盈玉
    @林盈玉 Рік тому +15

    看完真的很有感觸,而且台灣很多年紀大一點的員工,真的都不敢跟公司爭取,都會說不想惹事或是不去跟他們計較,但他們是這樣越是養出慣老闆,甚至還遇到對他們不合理的要求他們都不敢說話,看了真的很氣憤。

    • @ru-fn6vt
      @ru-fn6vt Рік тому +1

      不管什麼事情,你跟對方論法理他跟你講情理就有問題了,法律是底線

  • @berylerin8137
    @berylerin8137 Рік тому +7

    謝謝瑩真律師!勞基法明明跟自己切身相關,卻常常被大家忽略,社會會出現慣老闆,其實也跟不在乎權利的自己有關係⋯

  • @coticu
    @coticu Рік тому +31

    話說,N年前,我就跟A公司簽勞務承攬約,在B公司上班(假承攬之名行派遣之實,但有勞健保、固定年終、些微其他獎金),直到離職幾年後,公部門進行改革,這類合約才在該單位逐漸消失。呃,對,那個B公司,其實是政府部門。曾經連政府部門都敢帶頭這麼在灰色地帶偷吃步,民間自然也會有各種對勞工更過分的剝削。慶幸,這幾年,相關勞權觀念越來越好,除了上述已經成為歷史,我在某家公司簽過的試用期合約(試用期工資打折,且可能被無條件解聘之類的),也在我離職幾年後廢除了。

    • @leowinsun
      @leowinsun Рік тому +5

      我之前去LG應徵工程師,上班之後才知道其實只有站長跟少數幾個人是屬於LG公司的員工,其他的都是菁英人力公司的派遣員工,但是每年都會參加兩邊的尾牙,但站長是沒有參加菁英公司的尾牙,薪水是LG發給人力公司再轉發到個人,但到了離職都沒看過兩邊的總公司,也不知道在那

  • @D560411
    @D560411 Рік тому +46

    這種問題很多的都是那種 人力公司 [個人見解] 很多公司也會拿出很多奇怪的規定要你簽 比方 一開始合約0800~1700 但是他會要求你0730到達 開始打掃
    很多人以為這是正常的.......下班1700 也會要求你那時候 打掃 也認為是合理的
    但你0801到達公司 他就會扣你獎金全勤 你幫公司多做一個小時 他也只會說 謝謝...

    • @whyl.9335
      @whyl.9335 Рік тому +3

      公司之前規定,加班不到一小時,不給加班費,被同事投訴到勞保局,罪證確鑿,罰錢了!
      公司改成,加班不到半小時,不給加班費!
      大家看時機歹歹,忍住不說了!😔

  • @wt1448
    @wt1448 Рік тому +13

    謝謝瑩真律師
    這集真的太重要了
    以前公司還常常用Part time還有約聘方式
    來招募剛出社會的員工
    做的事其實跟正職沒有兩樣
    但薪資福利差很遠 真的很欺負人
    當初我隱忍多年才好不容易轉正
    這期間早就一堆同事無法接受而自動離職了

    • @wiichien5924
      @wiichien5924 Рік тому

      感同身受~作正職的事領工讀薪水?(當時尚未畢業)
      畢業後:反應上去卻跟我說七月時已經調過一次薪了!依公司規定調薪為每年七月,所以無法再調薪~當下立馬提離職還說我在威脅牠?試問我一個小小工讀生是能威脅牠什麼?!

  • @北藍丸
    @北藍丸 Рік тому +20

    就算發現慣老闆不符合勞基法 ,但台灣人怕事最多就離職也不舉發
    如果舉發成功罰金一部分拿來當獎金,大家就會更願意去消滅慣老闆

  • @ZORA2046
    @ZORA2046 Рік тому +10

    好快這次…覺得才看到這個新聞沒有多久…超棒的

  • @beckyhuang8605
    @beckyhuang8605 Рік тому +8

    雖然我還是大學生,但這部影片我還是默默收藏了,希望未來變成新鮮人找工作的時候能幫助避開這些慣老闆,謝謝瑩真律師

  • @子翔-v5m
    @子翔-v5m Рік тому +40

    台灣不是也很多上市上櫃餐飲公司都給兩萬多快三萬的低薪嗎?疫情時同島一命的旅宿業解封後問政府說可不可以請外勞來做。
    對了,我是屏東人,屏東或南部很多都不照勞基法走的,像我上一個公司,想搞走我就讓我轉調其他部門

    • @s0987386266
      @s0987386266 Рік тому +13

      政府可以多做一些突襲式的勞檢,查到未改善就開罰並列入不定期稽查的名單,應該多少能改善

    • @PhysicsGeekTW
      @PhysicsGeekTW Рік тому +9

      @@s0987386266 勞檢員缺人

    • @lin2984
      @lin2984 Рік тому +6

      檢舉一定有用勞工局超想罰錢但公司行號那麼多怎麼可能每一家勞工局都自己去檢查 ,我是覺得薪水都那麼少了不要因為怕怎樣就不檢舉這樣工作環境永遠都一樣

    • @許志豪-z8u
      @許志豪-z8u Рік тому

      支持請外勞

  • @HIDEYOSHI4586
    @HIDEYOSHI4586 Рік тому +38

    我覺得 義務教育裡應該加入一些 基本的法律知識

    • @iiiiiiiiiieeeeeeee
      @iiiiiiiiiieeeeeeee Рік тому +2

      尤其是這種勞資合約的內容,真不敢相信那麼重要的東西我高中居然沒有學到(然後整天在學一些垃圾)
      ____ by 108課綱畢業生

    • @amnakiia
      @amnakiia Рік тому

      今年27歲 12年義務教育課綱以前的我 高中都學過⋯⋯我其實很驚訝大家都不知道⋯⋯可是不是有公民課嗎?

    • @syliva1312
      @syliva1312 Рік тому

      這東西 感覺要看老師願不願意多講

  • @evachen601
    @evachen601 Рік тому +12

    時事+滿滿的乾貨=瑩真律師
    謝謝瑩真律師的法普

  • @rita_4302
    @rita_4302 Рік тому +33

    感謝瑩真律師拍這麼實用的影片,來講解這兩者的差異。
    最後講到慣老闆這點其實在104找工作時特別有感,在勞基法規定的項目中,這些公司會視為員工福利,看到的時候就會想說這不就只是勞基法而已嗎🤷🤷🤷
    另外想問僱傭契約沒寫上每個月應發給多少工資,是正常的嗎?雖然當下覺得很奇怪,也跟人資反應,得到的答案是說,因為大家薪水都一樣,跟面試談的錢一樣,所以不特別列出來(?

  • @sunli6575
    @sunli6575 Рік тому +13

    我大學時期被班導推薦去的小公司也是非常惡劣,
    一開始就要我們這些去實習的學生簽承攬契約書,
    除此之外薪資更是常態拖欠 2 ~ 3 個月,
    甚至後來我同學收到兵單要準備去當兵了,
    還跟我抱怨他還有好幾個月的薪水還沒拿到。
    以上這些我都還能當作是剛出社會吃虧學經驗,
    我最不能接受的還是把我們推進火坑的班導,
    當初說這些實習資格要班上優秀的學生才能獲得,
    結果當這些學生遇到狀況並向你求助時,你什麼都沒做,
    最後還是我們自己找其他教授協助,
    我們才知道那承攬契約書根本不該簽,
    也因為該教授的介入,我們被拖欠的薪資才有希望拿到手。
    社會新鮮人還沒畢業,就先被教了自己四年的大學班導推入火坑,
    這經驗真是刻苦銘心呢,
    對吧?枉為人師的徐教授。

    • @beckyhuang8605
      @beckyhuang8605 Рік тому +1

      太慘了,我們系上之前原本也有公司想進來找實習生,但因為給的條件很差,直接被我們系主任婉拒掉
      你們那個教授也是真的很失職

  • @万乙槍
    @万乙槍 Рік тому +10

    這種狀況真的很常見,但為了有口飯吃,一般員工都不敢檢舉

  • @diabolkw
    @diabolkw Рік тому +8

    未看先讚👍👍👍養成好習慣👍👍👍

  • @八兩金-k3h
    @八兩金-k3h Рік тому +11

    謝謝瑩真律師的分享,希望可以減少這些無良雇主,讓員工有基本的保障

  • @woofong
    @woofong Рік тому +3

    11:59 哈,慣老闆金句

  • @rina8285
    @rina8285 Рік тому +5

    謝謝律師!更多人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損並且做出行動,台灣的勞工環境才會有所改變。

  • @rocanzhang
    @rocanzhang Рік тому +8

    律師講解得清楚又好懂。
    還有好多的勞權議題值得討論耶! 之前還聽到一個奇怪說法,法律沒有規定公司一定發年終,員工也沒義務了解公司年度的營收狀況,聽起來就很詭異。

  • @gregorysumuru1154
    @gregorysumuru1154 Рік тому +16

    謝謝瑩真律師!❤
    很多受雇者都不懂法律,真的讓很多人受益長知識了❤

  • @Ruls2635
    @Ruls2635 Рік тому +1

    調離現職...不降反升?!

  • @tim5758
    @tim5758 Рік тому +4

    我曾經和我父母(現6x歲)討論勞基法,
    他們也不是資方,
    但卻跟我說,
    勞基法是公司給的福利不是勞工的權利,
    這言論讓我大開眼界。

  • @b47249
    @b47249 Рік тому +1

    真的很感謝瑩真姐姐為我們解說勞工的法律知識,這部分對於我們這些小小老百姓實在更貼近生活實用,更能
    理解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瑩真律師著實良心,正義正向清流

  • @gary132
    @gary132 Рік тому

    這集講的很好,謝謝瑩真律師。

  • @yuchuan0521
    @yuchuan0521 Рік тому +11

    可惜最後阿姨還是賞了律師一巴掌

    • @lakeblue4300
      @lakeblue4300 Рік тому +3

      真的,好人沒好報。如果律師不先在FB寫出這次事件,讓輿論發酵,只靠打官司,那博客來也不會屈服,現在還在漫長官司中走程序。

  • @susantsai5437
    @susantsai5437 Рік тому +1

    很謝謝律師這集, 這集很棒, 並且還是希望有相關線上課程推出!
    (自己在公部門當助理, 發現公家機關真的也是假承攬真雇用ㄧ大慣老闆)

  • @fayechen1928
    @fayechen1928 Рік тому +6

    博客來太誇張😡真的欺負辛苦人耶!!!這樣大公司都趕這樣做何況那些小小公司😑😑😑

  • @stevenshih7880
    @stevenshih7880 Рік тому +2

    造福廣大勞工,提升勞動意識,這篇值得上熱門啊!👍

  • @Carbon_Wu56
    @Carbon_Wu56 Рік тому +10

    不過台灣政府看習慣違法了。
    勞基法算違法率低了,只有20%
    *動保法說要繫狗清狗便,違法率40%
    *規定紅線不能停,違法率90%(每件轉角店面,不斷上演。)交通無法無天是台灣特色。

  • @阿羲第
    @阿羲第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律師拍攝這一集
    真的太多台灣人缺乏危機意識,覺得這一些事情都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導致後面發現承攬和僱傭關係搞不清楚了,才發現問題早都在簽署到那一刻發生下去!

  • @YuYungSu
    @YuYungSu Рік тому +1

    律師您說的我大多都同意,但最後呼籲大家要注意自身權益才能避免?真正應該呼籲的是律師們不應該收錢替這些慣老闆"擦屁股"吧?如果小小勞工能自己掌控這些資源絕對不會被剝削。因為更多的情況是慣老闆們寧願沒人幫他上班、嘴巴喊缺工、罵說現在人都爛草莓,但實際上就是不願意給勞工更好的福利或薪資。

  • @MrHarima121
    @MrHarima121 Рік тому +1

    我以前當議員服務處專員也是,老闆兒子說我是議員額外聘的,是承攬關係,啊勞健保什麼的你得自己去外面工會保。

  • @ZoZo-ib6sd
    @ZoZo-ib6sd Рік тому +1

    我昨天看到新聞後,就希望律師可以講這個
    果然非常有效率,隔天就看到影片了!

  • @tomyxx94
    @tomyxx94 Рік тому +1

    很希望律師可以多分享一些台灣常發生的違反勞基法的現況以及我們自身權益如何去爭取!很棒的影片謝謝律師!

  • @林冠宇-v5h
    @林冠宇-v5h Рік тому +9

    慣老闆不怕原因是大多數是因為違反勞動相關法令的罰則太輕,違法賺的利益跟罰的額度相比下來根本不成比例!

    • @aabbc369
      @aabbc369 Рік тому

      罰的跟受害者也沒關係 檢舉就失業

  • @hongzangli8773
    @hongzangli8773 Рік тому +3

    上繳公基金....想到最近一個剛就職市長的前立委

  • @edenhuang6621
    @edenhuang6621 Рік тому +17

    律師不是幫人遊走法律,而是幫助委託人處理不懂的法學知識

  • @水彩筆-z3i
    @水彩筆-z3i Рік тому +11

    我以後再也不會去薄刻萊買書了 各位也要加油抵制這樣的商家

    • @violeti4952
      @violeti4952 Рік тому +2

      博客來的產品普遍也貴頗多,相同產品比較可得知。

  • @This_is_a_pig_farm
    @This_is_a_pig_farm Рік тому +14

    12:15 聽到上繳公積金
    我嘴角不自禁上揚XD

  • @LynnXSuper
    @LynnXSuper Рік тому +104

    符合勞基法已經是"福利"了🥲
    希望能看到更多勞基法的議題
    其實我更希望政府開罰能夠按受害員工人數計算,沒結清罰款還不能成立其他商業或公司。
    也不能當董事會成員。
    然後雇主姓名&公司統編還會公告。

    • @x雪星
      @x雪星 Рік тому

      說實在的勞基法本來就是"福利",難道不是嗎?
      是國家"強制"給勞工們的福利,難道不是福利嗎?
      這個"福利"年年喊漲,年年往上調都不是錢喔?
      然後再靠北老闆們都不調薪,資方的錯嗎?
      物價都沒在控管,一堆法爛得要死,千錯萬錯都是資方的錯嗎?
      不然把"勞健保跟勞退6%"通通給勞工讓他們自己繳,保證一堆企業雙受雙腳贊成
      不然憑啥"個人福利"要企業有義務幫繳?
      不要跟我說這不是"個人福利",不然企業有啥好處? 做公益喔?
      最後也是一句"國家法律規定"掩蓋不合理的行為而已

    • @x雪星
      @x雪星 Рік тому

      勞健保以及勞退通通給員工自繳保證薪資會爆高,最後沒人繳稅
      政府如果強制徵收保證被公幹說爆力徵稅搶錢,根本笑死

    • @billypan07
      @billypan07 Рік тому +8

      @@x雪星 這樣的“福利”不合理?
      顯然您對我國憲法的「社會國原則」是不認同的
      建議您移民喔^ ^

    • @Me4dog87
      @Me4dog87 Рік тому +7

      看來有人是慣老闆

    • @x雪星
      @x雪星 Рік тому

      @@billypan07 說實在的不合理的情況講出來就建議人移民,我是否也可以套用大家常講的一句話[奴性真重]解釋?
      勞方不合理抗議就是正義
      資方不合理就要滾出去?

  • @xx22xx13
    @xx22xx13 Рік тому +1

    這想到 每次修勞基法,就會有相關顧問公司發信來信箱,內容都是教公司如何合法躲避勞基法。

  • @ariel9855
    @ariel9855 Рік тому +4

    最愛瑩真律師 敢講敢說❤

  • @泡澡的太陽
    @泡澡的太陽 Рік тому +1

    我前公司簽訂契約的時候也有很多問題,改了兩次契約,後來沒做多久我就走了,問題太多

  • @Carbon_Wu56
    @Carbon_Wu56 Рік тому +5

    台灣30人以下小企業,多數未達到勞基法,勞基法算最高福利了。

  • @花若發
    @花若發 Рік тому +4

    以前一個同學的爸爸也是這樣
    在某物流公司工作很多年
    卻無預警被解僱
    他是單親家庭爸爸一個人養兩個小孩
    真的對那間物流從此毫無好感

  • @yichang-lin
    @yichang-lin Рік тому

    謝謝!

  • @sundrop_ordinary
    @sundrop_ordinary Рік тому +3

    12:07 ~ 12:33 是不是偷臭高虹安阿,上繳公積金,被告上法院了,等語句🤣🤣🤣

  • @a0928513095
    @a0928513095 Рік тому +5

    發生這麼大的事情,總經理才只有調離現職,而不是被開除??

    • @陳文相-m9b
      @陳文相-m9b Рік тому +1

      這麼會幫公司省錢的人怎麼能開除,調去別的單位繼續幫公司省錢,等風聲過了再調回來就好了,能當到總經理應該也不是什麼普通人

  • @WW-ct6mi
    @WW-ct6mi Рік тому +1

    現在健身業的某工廠也都要教練承攬 卻還是規定活動日上班時數

  • @raymond3700
    @raymond3700 Рік тому +4

    來給瑩真按讚支持加油。💞

  • @tlcchen1939
    @tlcchen1939 Рік тому +1

    這需要政府強力監督,要不懂了又能如何

  • @chichung0212
    @chichung0212 Рік тому +1

    所以這樣勞健保,原本雇傭方要負擔的部分,有讓它將20年沒負擔的部分,負擔回來嗎?
    給了退休金,勞健保該資方負擔的卻沒有給...

  • @user-gx6gb5xr9m
    @user-gx6gb5xr9m Рік тому +12

    博客來太狠了,有夠無良

  • @chienyinghuang751
    @chienyinghuang751 Рік тому +4

    我之前也在衛福部內擔任勞務承覽的行政助理...也是有規定表定出勤時間等等,合約內容和這個案件頗像的。
    但基本上有照勞基法走,只是沒有約聘人員以上的福利,就是政府想省錢的變向手段。

  • @williammy12
    @williammy12 Рік тому +3

    想聽理科太太的時事評判~~~~~

  • @黃昶閔-e4s
    @黃昶閔-e4s Рік тому +2

    這集太重要了,只能無情分享。

  • @張永正-z2v
    @張永正-z2v Рік тому +1

    為被告伸張程序正義我可以理解,但對弱勢不聞不問會讓我看不起!

  • @ianzhishin
    @ianzhishin Рік тому +2

    太好了!感謝瑩真律師這麼快就討論這件事!

  • @clarenceyu279
    @clarenceyu279 Рік тому +10

    只要博班簽下去,不管是承攬還是僱傭都沒差了,直接從勞工變奴工喔,啾咪‹3

  • @無無-r9e
    @無無-r9e Рік тому +1

    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的不作為~不告不理~勞動部轄下公部門只做做公文處理罷了

  • @becauseimbatman1516
    @becauseimbatman1516 Рік тому +3

    10:52 我腦中馬上就冒出來幾家物流公司的名字😅

  • @xin254
    @xin254 Рік тому

    謝謝瑩真律師分享法律知識,辛苦了,抵制慣老闆真的要從推廣法律知識開始。😢

  • @陳昭銘-k6g
    @陳昭銘-k6g Рік тому

    謝謝賴律師!
    只是,這種:「假承攬真僱傭」的契約應該依改為「不定期契約」了。
    《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所以,現階段簽承攬契約的勞工應該要另立新約了。
    其實,「假承攬真雇傭」也不只這一端,社會上做「多層次傳銷」的「直銷人員」也是這種形態…他們賺錢的方式是:幫忙賣貨,商品賣出了,再來抽成做為報酬,雖然看起來很像「承攬」,但有些主管大好喜功,搞起了「責任制」逼使「直銷人員」要隨時待命促銷…這也像是「雇傭」,應該也要分清勞雇關係。

  • @user-Steven6614
    @user-Steven6614 Рік тому +2

    但是一般人要想跟這些大公司鬥,若沒有工會撐腰...它們的法務室會讓你知道他們的存在價值在哪裡

  • @tom7258052
    @tom7258052 Рік тому +8

    台灣真的要加強(公民素養),這樣真的很沒道德~!!

  • @ginsyamu9819
    @ginsyamu9819 Рік тому +1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用承攬制來壓榨我們做超多不合理的事情

  • @sophia74642000
    @sophia74642000 Рік тому +1

    謝謝,超受用的!

  • @MrRichardJier
    @MrRichardJier Рік тому

    支持勞動普查

  • @太田功-z8p
    @太田功-z8p Рік тому

    超喜歡瑩真律師結合時事,把枯燥的法律解說地相當活潑,接地氣。

  • @mau2089
    @mau2089 Рік тому +3

    很希望瑩真律師能來談談海商法
    我們船員的工作其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像是我們要通過特考(高考三級)來取得證書才能執業但卻沒有公家單位可以求職
    我們的雇傭契約也是都是一年一簽 所有的加班時數的算法都是公司說了算(甚至還要偽造文書才能進港)
    甚至工會就像某些運動協會一樣大家分餅吃各自派各自的人進去一起瓜分

  • @BRoACm
    @BRoACm Рік тому

    謝謝律師這部科普!!

  • @yu-chenghsu3165
    @yu-chenghsu3165 Рік тому

    超實用!!!!推起來!!!分享起來!!!!

  • @tuchi4442
    @tuchi4442 Рік тому

    謝謝瑩真律師用心的講解,聽了很感動!

  • @chien5955
    @chien5955 Рік тому

    律師妳真的好棒,謝謝你

  • @user-rs3sx2bf2z
    @user-rs3sx2bf2z Рік тому

    說得清楚明白,謝謝分享

  • @Athena_L
    @Athena_L Рік тому +7

    中南部很多工作沒有勞健保,沒有符合最低薪資,只有週休一日

    • @edenhuang6621
      @edenhuang6621 Рік тому

      認同

    • @力挺台灣公民權但滯台
      @力挺台灣公民權但滯台 Рік тому

      這不是可以去投訴或申訴嗎??

    • @edenhuang6621
      @edenhuang6621 Рік тому

      @@力挺台灣公民權但滯台 我曾經在高雄做過某家上市公司的傳產,加班超時,然後連勞工局都來教公司如何修改內容規避審查,更別說其他服務業了。高雄根本就黑工大本營

  • @xul4j03jp6
    @xul4j03jp6 Рік тому

    保全業也有很多類似內容,尤其是非顧大樓或固定場所那種

  • @bloxycola567
    @bloxycola567 Рік тому

    真可惡!我從此拒絶博客來,我改到別的書店和網站買.

  • @Hdhndjdjjdjdkdkndndnd
    @Hdhndjdjjdjdkdkndndnd Рік тому +3

    我朋友公司一間100多人的公司薪資單沒有薪資明細結果全公司聽說似乎都無所謂...
    公司營運好幾年依然健在

  • @Chen-oh7qx
    @Chen-oh7qx Рік тому

    謝謝瑩真老師的講解~超清楚實用!

  • @metalgear858
    @metalgear858 Рік тому +4

    以後都不在博客來買東西了😢

  • @叫叔叔
    @叫叔叔 Рік тому +3

    假承攬真僱傭就是公營事業帶頭做的啦,民間企業跟風,也就是所謂的派遣工。

  • @wang6429
    @wang6429 Рік тому

    瑩珍律師就是敢說 真的讚

  • @sallyli971
    @sallyli971 Рік тому

    太實用了!!

  • @michae1119
    @michae1119 Рік тому +4

    真的,我爸是會計師,也很常被要求逃漏稅

  • @鄭任甫-s1y
    @鄭任甫-s1y Рік тому +4

    最好從國中的課程內容就開始教一些跟個人生活相關的基本法律
    不過上位者應該沒人敢這麼做,畢竟沒了資訊落差,是要怎麼賺大錢

  • @moonlightaffairs
    @moonlightaffairs Рік тому +1

    好恐怖。

  • @hannalin6856
    @hannalin6856 Рік тому

    謝謝瑩真律師做這集!!!

  • @user-lh1np8cm9k
    @user-lh1np8cm9k Рік тому +2

    謝謝瑩真律師❤

  • @張小姐-k5w
    @張小姐-k5w Рік тому +1

    這個問題老百姓必須知道,可是知道何用,被經濟壓的喘不過氣的人,連柬埔寨跟埔里都分不清楚了,他能有多大人生選擇?上樑不正下樑歪,成立一家公司政府只要它報稅而不督察勞工安全,也不鼓勵並保護民眾舉報,那等離職再來申訴求公平正義,為時已晚,還有多少竇娥在含冤做到死呢....

  • @saintdragon9
    @saintdragon9 Рік тому +6

    這集真的是看的心有戚戚焉 常常也是被問 會計師 如果我要繳那麼多稅 那我為什麼要請你 真的是不要污辱專業啊 專業不是用來走非法的

    •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Рік тому +2

      建築師不知道會不會這樣被要求🥲🥲

    • @saintdragon9
      @saintdragon9 Рік тому +1

      @@LawyerAngela 在台灣 專業只是大家期許可以用來做壞事而已

    • @ru-fn6vt
      @ru-fn6vt Рік тому

      也有神奇的「顧問公司」在教「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