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遭网暴轻生 | “做错事逍遥法外做对事被埋葬” 艾莎母亲:被告笑着离开我心碎 | 新闻报报看 18/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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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7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17

  • @ccwchong5531
    @ccwchong5531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9

    比停車沒給停車費,最高罰150 還來得便宜,是罰款便宜還是人命便宜。

  • @nightowl8783
    @nightowl878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9

    马来西亚执法方面真的有很大问题.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4

      這是法律的問題,以前沒有網絡就沒有網絡霸凌的問題。警方也只能依法處理,法官也要依法辦理。需要國會修法才能嚴懲這些“鍵盤俠”。

    • @caeserwong5139
      @caeserwong513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1955年法令要改

    • @keesingcheong
      @keesingch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如果网络霸凌柔佛州某个喜欢打人又霸占公共土地后专卖外国财团的家族成员、或者是某种像黑社会一样能进不能出的邪教组织是否也算轻微罪行?罚款一百令吉就可以了?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keesingcheong 那就要看你用什麼方式和警方得到什麼證據,然後用什麼法律來提控你。最後看法官依據該法令的權限要判多少。

    • @keesingcheong
      @keesingch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BSIIOZ 简单来说就是绝对不可能罚款一百令吉。

  • @ngruohfern3574
    @ngruohfern357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0

    今天有电台DJ说那个霸凌的人应该心理很后悔,很内疚,他都没有跟这宗案件,那个女的根本是非常轻佻非常拽的笑着,然后大摇大摆的从法庭走出来的

  • @Covid-wi5tq
    @Covid-wi5tq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2

    新加坡近来有一宗案件,就是日本人在新加坡拍床照和散播床照在网络。被控打17鞭和监禁22年。

  • @frezing87
    @frezing8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4

    这么串的黑皮很少见,但她串得起,她真的很有米(要知道没有多少黑皮有机会这么富裕),走出法庭还有一辆C Class等着他,隔壁那个光头还对着记者展示限量版LV名牌包包~
    show off他们真的很淋有

    • @AvrenSong
      @AvrenS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show off这些有什么意义?这些人真的很肤浅

    • @蘇嵘
      @蘇嵘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外劳的钱全部给中介赚,他们没有钱才有问题

    • @frezing87
      @frezing8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AvrenSong 😂基因问题,我发现他们大部分都是这种个性的。加上它们都曾贫困过,如今富起来了(不确定是靠正当还是犯法的方式)就开始飘飘然了,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 @zhiqivv4640
    @zhiqivv464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6

    就是嘛?薪水和物价都可以随时起价。为什么坐在高职位的人以其拿着高薪坐在办公室里,而不拿出1955-2024年之久的“旧”法律来参考和再通过国会更改呢?而这宗案件是丢失人命的。区区一百零吉太便宜那些犯了。

    • @jackdaniel723
      @jackdaniel72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因为法律就是世纪的笑话😂🤣
      用来保护加害者,适用于有钱有权的人的,不适用于受害者和平民的。全世界都是如此。只能让自己变强因为这世上没人在乎你除了你自己。。。。

  • @johnchong16
    @johnchong1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3

    有人死了女儿,那个小丑好像特别开心🤡........?!🤔

  • @chancheeseng6892
    @chancheeseng6892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7

    用当时的房价,RM100在1955相当于今天的RM10000。

    • @caeserwong5139
      @caeserwong513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需要改 ,政府需要做东西

  • @belle2046
    @belle204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8

    1955年的nasi lemak 才几分钱。通货膨胀,该改改了!

  • @ronsneyron717
    @ronsneyron71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为何不能加社会服务令?法律写的的却是RM100,可是当一件事情带有社会性质时,那为何不以同等的社会性惩罚,如扫大街,减草的体罚来代替呢?

  • @teksheng90
    @teksheng9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Why no one takes action against the company?btw, anyone have idea what comp is that?

  • @Bitheluck
    @Bitheluck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這就是民主真自由,只要合法一切平安。

    • @lunn9709
      @lunn970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比起独裁被说两句话就被送去新疆劳改来的好

  • @yongwei3866
    @yongwei386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好美的女网红。好可惜呀。被嫉妒他的人逼到崩溃到轻生。

  • @kokchorwai3177
    @kokchorwai317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4

    Righteousness will not be late

    • @bluemarlin2u
      @bluemarlin2u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Maybe late but never absent. It's the waiting that's the frustration.

  • @tedking9564
    @tedking956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0

    她也只是那众多水军之一。她语言霸凌多严重?其它的水军呢? 有人说该判她死刑,不也人言可畏?但罚款rm100太无语了。我们国家执法太差。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目前沒有網絡霸凌導致他人死亡這一條法律,你再怎麼執法,怎麼告,還是罰款賠償而已。需要國會修法才能嚴懲這些網絡水軍。

    • @tedking9564
      @tedking956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BSIIOZ 的确是。。但应该很难清楚判断哪个网络霸凌者导致什么直接结果。线很难劃。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tedking9564 這個就交給警方去偵查了,一般是看帶頭的人,還有寫最多罵最兇,再來就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 @kangpau5669
    @kangpau566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这个法律真的有问题..... 只罚RM100 ???

  • @yolia9469
    @yolia946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4

    才罚RM100 😂 那位被告黑皮真的可以不当一回事

  • @melvinlee3956
    @melvinlee395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6

    对,执法问题,讲kastam就好,新加坡机场的海关全部专注工作,回到malaysia,他们聊天翘脚....唉

    • @siewkinlim2550
      @siewkinlim255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对,你讲得真沒錯我有同感,新加坡的海关每一个都非常的專注每个旅客的行李,回到马来西亞就免谈……就像你所说的

    • @keesingcheong
      @keesingch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如果网络霸凌柔佛州某个喜欢打人又霸占公共土地后专卖外国财团的家族成员、或者是某种像黑社会一样能进不能出的邪教组织是否也算轻微罪行?罚款一百令吉就可以了?

  • @drnc456
    @drnc45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原来网曝只罚100,那好吧,我就先网曝那些爱网曝的垃圾。

  • @lisalee2655
    @lisalee2655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无药可救;bullying takes many forms

  • @williamchoo1221
    @williamchoo1221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法律不就是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嗎? 當局愛理不理。。那為什麼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呢? 我國是否有認真的從新考慮而檢討更加完善完整的法律制度呢?

  • @義关羽的崇拜者
    @義关羽的崇拜者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我国有很多正义之人!我希望前几天(吊)我的人去帮她母亲伸张正义!别只为了政治才帮人…………🙏🏻🙏🏻🙏🏻🙏🏻求求你们!

  • @rayson0101
    @rayson0101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立法是好事,但就怕未来被政治滥用。

  • @bennyho5972
    @bennyho5972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修改法律吧不然会让他们逍遥法外😢

  • @seeeeleong
    @seeeel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人民应该反思,无形的伤害可能比有形的更可怕。
    政府更应该与时俱进,探讨修改法令。

  • @yongwei3866
    @yongwei386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难道要找adeline?那个不要脸都能继续生活的人?

  • @陈子健-j5w
    @陈子健-j5w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律师最后说到重点。。。

  • @CCY68
    @CCY68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需要修改法律,把网络霸凌抓进监狱

  • @kongyeah214
    @kongyeah21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警察10點下班你們就不要去煩他們了

  • @肥猫-q4q
    @肥猫-q4q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一切都是教育出了问题导致的

  • @jeanjean6234
    @jeanjean6234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发米 重新研究? 证明 它之前完全不懂!

  • @kimsing8748
    @kimsing8748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有人澈夜痛苦难眠
    有人梦里也会笑😮

  • @sohheipeng9156
    @sohheipeng915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起碼要霸凌者看心理醫生吧⋯⋯

  • @keesingcheong
    @keesingch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如果网络霸凌柔佛州某个喜欢打人又霸占公共土地后专卖外国财团的家族成员、或者是某种像黑社会一样能进不能出的邪教组织是否也算轻微罪行?罚款一百令吉就可以了?

  • @kumming5243
    @kumming524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因为印度人很喜欢水银美容品,所以才发生这件事

  • @DaXiong23
    @DaXiong2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3

    为什么不是死刑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不至於死刑,要知道霸凌者不是一個人。她只是帶頭的,後面跟著很多“鍵盤俠”的。

    • @DaXiong23
      @DaXiong2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BSIIOZ 带頭者就是网络杀手,如果没有他带頭,那个人就不会自杀,这就是被网络隐形杀手杀死的,这也可以说是死在他手上.

  • @changyewwong
    @changyewwong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955年有网络霸凌?他们ok吗?

  • @SuddenFelen
    @SuddenFelen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我喝两杯被抓没噶谁,都要座下三千,她简介噶人只要罚一百
    不是道德沦丧,只是私法没进步

  • @BillChieng
    @BillChie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黑皮是这样的

  • @kuantanlee4684
    @kuantanlee468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没毛病啊,法律就是保护有钱人有权人,有靠山背景的人...

  • @changeforworld
    @changeforworld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我有问过,警方说没办法找到

    • @cheemenglew1637
      @cheemenglew163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请问,你是不是想问警方可不可以找到网络霸凌人?

    • @changeforworld
      @changeforworld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cheemenglew1637 是要警方锁定对方地理位置,按理说只有好几个国家有这种能力

    • @changeforworld
      @changeforworld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Summer-j6d 反正当时就就说找不到,甚至例如有人被囚禁,警方说如果在本州知道地址还可以找,如果不知道地址,甚至在外州,他们说他们没办法找到,答复的也是位阶类似督察阶级的警官,所以更不要说找IP什么的,现在如果和各个企业达成合作,FB,yt等也是看对方要不要给,毕竟马来西亚不是美国政府,他们可以拒绝,如果是美国政府要求,他们要拒绝会考虑很多

  • @awanbiru9155
    @awanbiru9155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教育界也不是一样, 中六全国top10的成绩都进不到热门科系,反而是那些中等的预科班生因为肤色都得到了热门科系,最后出来仅仅成为送货员,这种不公根本就是浪费资源埋没人才,被其他东南亚国超越也只是时间问题,这个国家的没落在一切不公下已经是必然

  • @AvrenSong
    @AvrenS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真人跟她在社交媒体上呈现的自己真的...天差地别🤣

  • @Evolionz
    @Evolion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955年谁做政府?

  • @FoongCheeKwong
    @FoongCheeKw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So what???🤔🤔

  • @CHEESE42680
    @CHEESE4268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这辆被告笑的好拽啊

  • @Kolnaes
    @Kolnaes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我们能找到你,然后罚你100

  • @MalaysiaShaHaiBee
    @MalaysiaShaHaiBee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不安全的国度。

  • @albertstc
    @albertstc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无力ha ha😂

  • @theinazmie2472
    @theinazmie2472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

  • @vincenttang-w9l
    @vincenttang-w9l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调高罚款,以后也就是有钱人可以霸凌穷人,警方选择性执法才是问题所在。

    • @keesingcheong
      @keesingch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如果网络霸凌柔佛州某个喜欢打人又霸占公共土地后专卖外国财团的家族成员、或者是某种像黑社会一样能进不能出的邪教组织是否也算轻微罪行?罚款一百令吉就可以了?

    • @vincenttang-w9l
      @vincenttang-w9l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keesingcheong 所以没用,就算罚他1亿,他也有的是钱。问题是在执法,其实只要禁言或封账号就可以了,受害者也可以选择拉黑加害者,就像我经常也被傻逼们霸凌,直接拉黑这些傻逼就好。

  • @johnnywcw123
    @johnnywcw12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怎么听起来最后是我们警察不行了?! 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服务政府高官们而已。。。

  • @Wunleong
    @Wunleong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马来西亞的犯罪的人真幸福!

  • @GohTienchin
    @GohTienchin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神奇國家

  • @yohotomi540
    @yohotomi54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罰12k和坐牢半年那個是什麼意思呢

    • @niko7676able
      @niko7676able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冒犯3R!

    • @yohotomi540
      @yohotomi540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niko7676able 踢拿督公那個馬來仔咧?

    • @niko7676able
      @niko7676able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yohotomi540 都不知道有沒有新聞!

  • @YouTube_Highly_Protected_User
    @YouTube_Highly_Protected_User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在茶室里抽烟都不只100,抽烟比网络霸凌还贵,哈哈哈

  • @myhtsmyths2056
    @myhtsmyths2056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English law 吗 犯罪者可以演变受害者。受害者可以演变犯罪者😂那些律师😂你们赚这类钱 睡的香吗

  • @kvingoh6165
    @kvingoh6165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问上苍

  • @kokliang47
    @kokliang4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馬上來西亞😂😂😂以腦執法沒有幾個,行情就是這樣😂下界國盟變天了!跟不敢想像 6:27

  • @problemisme
    @problemisme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自己自杀也不能怪别人!😊

    • @jackdaniel723
      @jackdaniel723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6

      讲话小心一点。确保你儿女不要有手机,不然小小年纪被网络霸凌真希望他们不会做傻事

    • @BSIIOZ
      @BSIIOZ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霸凌是一種無形的摧殘對方心理的行為,只要超過臨界點,內心就會崩潰而走上絕路。千萬不要小看它的威力,網絡只是其中一個方式,校園霸凌,辦公室杯葛等都是手段之一。

  • @nexuslee2652
    @nexuslee2652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明是100,后面是20k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