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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憲法對比(上):ua-cam.com/video/je8NIJYRgLw/v-deo.html
說的無腦的話:李世民貞觀和唐高祖武德相比?
在大陸統治階段前朝民國根本就沒有《憲法》!只有中山先生起草的《臨時約法》,等有了所謂“憲法”的時候已是國民黨潰逃上島的五年後即1954年,彼時民國已亡國5年,只能算是一個割據示例的地方性約定而已,博主用一個地方約定與中央的憲法比較的意義是什麼?
@@lingjia-kk6ls你知道什么叫法统?像饿死几千万人的政权,他们哪里来的资格被你这种生物称作“当朝”?
憲法中有民主憲政的基因,民主轉型的進程就要輕鬆很多
因为你们台湾发展早,人口基数小,发展指数高,蒋经国时期经济腾飞、民众受教育程度高,加之国民党这个百年烂党实在不会斗争,民主化顺水推舟进行了。不能说你们宪法里有民主基因,你们结束训政、开放党禁还不足60年呢
孫文的三民主義、天下為公核心就是民權,而毛的社會主義,核心就是蘇聯斯大林那套,一個目標就是民主共和,一個目標就是專制,老蔣搞專制,因為憲法,還要用個戒嚴的藉口,而毛直接把專制寫在憲法,甚麼為人民服務,挺虛偽的!其實他們眼裡就是打天下坐天下,那是推翻一個朝代,建立一個新朝的概念,不是甚麼革命。
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没什么区别,全都是幻想。因为大陆人台湾人也没什么区别,都没有诞生出公民意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所以要他们才要打江山。😂
憲法第10條到第22條,是各種明文列出的基本權,搭配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發揮對立法權制定、修改法律的限制,進而影響行政權的運作幾乎各基本權都有好幾個大法官解釋要搭配著看,才能明白實際運作方式這也是無法修憲的現狀下,被迫透過釋憲使憲法能跟得上時代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中中國大陸也屬於領土的一部分這點,有個小知識:1.中華民國現在實際首都-台北的電話開頭是(02)而(01)開頭的電話是留給憲法訂定的首都-南京的2.原憲法中所說的“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有包括到外蒙古,因為本來蔣中正承認了外蒙古獨立,但在憲法訂定前和蘇聯鬧翻了,之後就撤回了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所以關於領土的部分寫的很模糊
@@喬克joker_147 好像零幾年的時候行政院有以新聞稿的形式再度闡明對外蒙獨立的承認,但一紙新聞稿有多少法律效力就不好說了
@JuliaChan-k9w 所以我是打“原憲法”
外蒙古的問題也是被蘇俄搞的
好喜欢你视频的风格!这样的对比视频实在太有意思了😂
目前中国大陆是欠缺一个李光耀式领导人,李光耀本人大学也是读法律,他执政下的新加坡能够做到以法律治国中国大陆宪法早就被周伟明一番话践踏,并且被“扔入下水道”,只有在强拆底层百姓房子的时候才会灵验当然李光耀式领导人并非要一直在中国大陆运行,也要出现一个蒋经国式领导人愿意放弃权力,把政治权力和民主自由还给底层人民
你这不是扯淡吗 有不同的声音 不是被打压就是被消失
既得利益集團永遠是阻礙民主自由的最大障礙
缺的是revolution
缺的是华盛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由相應省級人大間接選舉產生。候選人由政黨、人民團體,或十人以上聯名推薦。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國人大代表由各大單位分別召開軍人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非常好的对比,博主视频的质量挺不错
我也觉得,很喜欢他的视频风格
我倒觉得牵强附会,不能因为结论差不多,就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最明显的错误是,这期视频里说,强拆是因为土地所有制。如果真是因为土地所有制那强拆就是合法的了。强拆是官僚主义的后果,不是因为土地所有制,就算是土地私有,官僚阶层想要强制也是要干的。所以他的视频很多都是这种浮于表面的穿凿。
11:00不修改憲法而使用增修條文在國際上很多。例如美國著名的第二第五修正案。
最著名的应该是第十八修正案和第二十一修正案。
18 和 21 不是美國人應該不知道。
作為學法律的,覺得中國憲法制定的很糟,並沒有覺得憲法本身很好,太龐雜了,很多細項應該放到法律位階制定,而不是把那麽多細項和但書放到憲法裡,這樣很容易讓獨裁政府從但書或細項作為定罪依據,更不用說很多條文都是一些主觀心證判斷的東西
如果能将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回到大陆。然后台澎实现公投自决,是对两岸都最有利
就怕中華民國回到大陸地區後,就想統一台灣地區了,在我看來這兩岸兩國一起滅了算了
你要知道,這個方式你打算中國大陸掉多少頭?臺澎公投自覺早已經第一任總統選舉實現,你們缺的不是孫中山是李登輝
@@roychiu32 颜色革命而已,没有改朝换代的韩国光州无限制格斗大赛也打死了不少人,波罗的海三国脱离苏联有没有流血
@@roychiu32 李登辉不过是顺应时代潮流顺便借用民意打击外省人的政敌罢了,曾经的党国和中共九千万人以及红色权贵来说差了十万八千里,指望共产党革自己的民几乎不可能
只有把宪法上写的东西 给人民实现了就行了 不过不可能
討論人治國家的法律甚至到憲法真是浪費生命,反正說改就改,也不必遵守,更是歷史文件😛
事實就是沒咋改過,不用改啊,不遵守就是了
改了的,原本规定国家主席最多连任两届,习近平当到第二届以后,就把宪法改了,改成不限制连任次数,现在就当到第三届了@@Arston-p8r
😂无法理解你所谓人治是指的什么?法治的落实靠人,有人参与的法律过程叫人治吗?中国在推进法治建设,以法律加上判例的补充构建起法治的框架。判刑定量的根据和标准都是法律规定的。法律本身也是全国人大 代表全国人民通过的,草案也会公开出来讨论。😂不明白不明白
橡皮图章通过的法律也好意思拿出来说…真的是,同样很多翻墙出来的人,这个理解和思维差异蛮大的~~有些人不会翻墙但对历史和土共的理解清晰而深刻,有些翻墙出来的人依旧剪不掉心中的辫子…
中共憲法講的也沒錯,憲法是保障國民權益,但是只有共產黨員是國民,其餘的都是居民是借住在神洲大地上
😅你真的张口就来啊。如果西南 西北地区的居民不算国民,中共需要花那么大力气带他们脱贫?😅你懂不懂从一年家庭收入不足千元到人均收入千元的含金量?那是几亿人的体量的脱贫,靠的就是中共的政策,把富裕地区的钱补贴给欠发达地区。政策换税收😅先富带动后富,是依靠中共政府联动起来的。😅换成刮民党或者泯尽党,关你那些人死活
兩岸和平解決方案,就是中國人民要覺醒並追求自由民主,中國有經濟及政治這2大改革,鄧小平的經濟改革開放即是,另外是努力完成政治改革,中國應制定一套中國式的階段性可控制的自由民主進程,中共應轉為民主政黨,並開放黨禁及言論自由,中國人民應有自由民主的生活價值,當建立一個自由民主新中國之後,自然完成心靈契合的統一。
要人民覺醒?光看中共國每年有超過2000億人民幣的維穩費用,覺醒的了?當要清醒,鐵拳就來了。
国家,政府终究是人建立,人运行的,做不到像计算机程序一样完全按规则运作但与之相对的,正因为这些都是人所建立的,那么权力也是人所想象出来的,要实现法治,首先是要转变人的思想
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大背景,是建構在整個八零年代末的東歐共產政權解體與蘇聯垮台為基礎的。要知道在二十世紀前葉,共產主義在知識圈裡成為蠱惑人心的魔咒。知青不分各地,不談左翼、馬克思甚至是毛思想,不講人民意識解放,根本算是不入流的知識份子。這是共產主義在全世界橫行的大背景。所以蔣介石與蔣經國的戒嚴、黨禁報禁與人民集會結社權的取消,都是在世界範圍內防共體系下極為正常的事。沒有受到共產黨分裂國土的美國,不也出現麥卡錫主義來迫害親共左翼官員?逼其不自願跳樓?大批文藝界人士、教授老師作家,都因為左翼或是親共甚至是共產黨員而受迫害。輕者丟工作、失業,名譽掃地。重者以叛國罪、逼共、刑求相逼。日本就更不惶多讓。除了盟軍佔領時期的栽贓左翼親共三大案外,到八零年代日本經濟鵬飛為止,大小各種左翼社運學運層出不窮。手捧毛語錄進行工農革命、反對天皇制、否定日本政府合法性、批判二戰時期軍國日本等等為由,從東大安田講堂事件到淺間山莊事件,甚至多次劫機,日本赤軍還一舉登上世界各國的恐怖份子榜首,跟中東恐攻齊名。而在日本國內只要參加過學運社運,全都被警視廳公安部登記在案。日後就業就職,大公司一律不錄用。錄用的中小企業會被警察派人登門拜訪,甚至查稅。就是要逼迫這些左翼份子失去在社會正常謀生的條件。最後這些人只能被迫打日領工,從事一些極為辛苦、危險的工作來換取極微薄的工資。露宿橋下或是路邊還要等著被警察驅趕。死後區役所也會認為屍體麻煩,要求家屬快來領回。要是不領就只能丟到亂葬岡隨便掩埋。所以日美兩國縱使不取締集會結社自由,以暗中迫害的方式會比較好嗎?更何況我們談到的,都是沒有實際受到共黨領土、主權侵害的美日兩國。二戰後德國直接在憲法裡明文規定不准任何具有煽動性、顛覆性的政黨、政治人物參政。請問這種前西德自稱的“防衛性民主”符合民主國家人人自由的民主原則嗎?有沒有剝奪人民的參政權?相較來說,只要不主張跟中共統一,不宣揚共產主義、顛覆民國體制、分離國土,蔣家可從未干涉過人民參政權。地方選舉定期舉辦,非國民黨人士當選一樣執政。說白點,與其拿中共政權相比,台灣在戒嚴時期體制幾乎跟現在的新加坡是一個樣。只能說是限制部分憲法規定的人民自由,背景還是因為中共叛亂分裂國土。那新加坡人不就更有理由起來造反?畢竟沒人搞分離主義,吐個口香糖都有可能被鞭刑,拿新加坡跟中共政權相比不是更像嗎?討論歷史必須把時空背景一並討論進去。台灣的民主化從來不是一個人或是一群人、一個黨的努力就可以辦到。在一黨獨大的環境裡,只要一個強人把軍隊派上街、機關槍一架。六四天安門的事情換個場景地點,要發生幾次都行。管你什麼憲法民國的,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放縱人民無底線上街造反。德獨從南北戰爭後一百多年,沒有一天不想著要建立德克薩斯共和國,從美利堅合眾國裡分離出去。聯邦調查局何時停止過對德州境內大小民兵團體、個人還有槍枝協會的各種監控調查?那麼以民主自由著稱的美國,這有沒有妨礙人權?不能搞共產主義還不讓人獨立,說得過去嗎?那放在台灣的民國身上,為什麼就言之成理了呢?
1912~1996年,中華民國是(中國主權)的(第一共和國及第二共和國) 的(國號及政府)。1996年以後,中華民國是(治理台灣主權)的(接替治理當局)的(國號)。這樣有搞清楚嗎?
中华民国的意义不仅是现代中国的开端,也代表了中国迈向现代化、宪政、以及国家主权的关键阶段。自1912年成立后,它成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的终结。在孙中山领导下,中华民国的建立宣示了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理想。在国际上,中华民国也作为中国在20世纪上半叶的合法政府,代表了中国的国家形象。尤其在抗日战争和二战中,它为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争取尊重和地位奠定了基础。从思想上看,中华民国立足于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倡导宪政与法治。尽管后来因内战导致了政府转移到台湾,中华民国仍在台湾延续,保留着宪政体系和法治精神,被认为是现代中国宪政实践的延续。
我想問一下,你這個海外播主只提文林苑,要不要來說說賴清德的南鐵東移案強拆時怎麼沒有名人、社運跟學生前來支持抗議、支持被強拆的市民?媒體怎麼沒有大幅報導呢?台灣的社運,往往都有指標性跟針對性。通常是針對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對於民進黨執政縣市的強拆案,社運學運基本上就裝聾作啞。有沒有人會到場聲援民眾?有,但是極少數。這些會在民進黨縣市聲援民眾的社學運份子,才是真正關心民眾權益、反抗政治霸權國家機器的社會運動者。至於你看到的文林苑,就是一場政治運動者多於社運的秀,跟維權運動無關。台灣的民間團體,很多是台獨跟民進黨的側翼。背後存在著供養關係。以後做視頻舉例,不要先去問過你認為的台灣社運學運份子跟“民主運動好朋友”們。自己上網搜一下,就可以發現民進黨縣市一樣有強拆。像高雄果菜市場強拆案,台南的南鐵東移案,甚至是無關強拆,但有關食安的屏東老農指控地方惡霸提煉地溝油案,得要千里迢迢跑到國民黨執政縣市的台中去尋求司法協助,案情才得以曝光媒體。就知道台灣學社運跟地方政治、媒體幾乎被執政黨一手掌握。只要對自己有利的全都爆料,對自己不利的全都隱瞞。髒活累活以“民間人士”、“學運老師”、“律師醫生”看不下去,站上街頭為起點哄騙百姓,跟民進黨一點無關的手法,跟中共當年在大陸鬥垮鬥臭國民黨毫無軒輊。如果你的視頻是真心鼓吹自由民主,就應該徹底擺脫被台灣某些政治團體與勢力的掌握。蒐集真正的對比資料然後再來跟大陸中共政權的惡形惡狀做出對比。像民進黨各地強拆案、食安案,還有一堆黑道跟黨中央掛勾、包攬地方工程,威脅他黨政客,甚至動手用槍達到目的,這些資料在網路上隨邊都可以找到。真的不需要被台派人士豢養餵食的。
现在就算重塑宪政,重建宪法,也已经晚了。
民主的重點,是人民選舉授權,換黨輪流執政,中國9億選民能自由參加競選村委會、居委會的人大代表嗎?能自由投票選舉村委會、居委會的人大代表嗎?市.省人大代表 等等,為何不能由人民來投票選舉?為何不能由人民行使自己的意志?憲法是民主制,這個中國大陸所實行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是民主,而是獨裁。中國沒有民主,人民才是主人,怎會主人的上面還有一個集權的主人?民主集中制是將主人變成奴才的制度。
请问账号是重建了吗,记得两年前刷到过你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以上兩條才是真正的自由/權利與義務的真義。22條說的是,不管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的人民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護,意思是隨地大小便之自由及權利受憲法保護,甚至因報仇而導致的殺人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護,危言聳聽?任何的權利及自由不需要言明均受憲法保護,釋憲不是在解釋人民是否擁有"任何"的權利及自由,而是要透過釋憲修改法律落實人民的權利及自由,其實22條中"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是贅言,因為23條說得更清楚。23條說的是法律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因此,22條實質內容就變成,在法律範圍內,人民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障,所以不能隨地大小便,不能因報仇殺人。看PRC憲法不要摳文字因為處處陷阱,要去找與中華民國憲法23條類似效力的條文,你會發現任何批評政權/社會之言論都受到限制,有趣的是"集體"是啥?其實就是中共。因為PRC憲法沒有與中華民國憲法22條類似的條文,結果就是你摳文字得來的權利及自由都是受到限制的。義務,任何沒有依據的義務都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例如偽證算不算言論自由?因為22條算,因為23條所以言論自由受限制,但,你有沒有一定要說實話的義務?因為22條沒有義務,但因23條不能偽證所以你有不說的權利與自由。文林苑的事件也是一樣,因為15條財產權應予保障,因為23條"增進公共利益"所以當時是依法拆除,最終沒拆的結果不是因為15條而是引發社會爭議後是否仍符合23條意旨。最後,看似廢話的22條非常重要,沒有22條只有23條等於沒有自由與權利,舉例,同婚是否合憲?因為22條當然合憲,如果在30年前的台灣是否仍然合憲?因為"維持社會秩序"是一種人民的感受問題,30年前的感受與今日之感受不同,人民得到的權利及自由程度就不同,30年前的大法官當然知道同婚合憲受限於當時社會感受因此根本不會受理釋憲案。憲法是活的!摳文字的死憲法不要也罷。
很諷刺的是,現在中華民國運行政治的制度,超過一半是當時民國46年,當時共產黨提出的方案,上一集有個一閃即過的維基百科比較表。
跟抗中保台這個概念,從國民黨的牌用到變成民進黨的牌一樣諷刺.....,提出的人說著說著就自己忘記了
@@tanks-8964 國民黨的「動員戡亂」和民進黨的「抗中保台」,這兩個概念根本完全不同,兩集的憲法內容你算是白看了
@@winston100欸,他應該不是指動員戡亂,應該是指反共的立場上
中共一开始是真打算搞联合政府。军队都开始裁剪了,然后😅国民党全面内战就开打了。那咋办?
咋連著發了
那邊憲法有用????
@@Kevin-oi1sh那肯定还是比不上你家赖蛤蟆大皇帝
如果没有用😅中国就不会是第二大经济体了。中国也不会全面脱贫了😅
强调老百姓违法、责任、义务部分是有效的,强调老百姓权利部分是放屁
中華民國憲法官大於民,民的部分只有26條,其餘都是屬官的。
@@林智喜 請問你所認定的孰輕孰重取決於法律條文佔的多寡嗎?所以數量越多代表越受保障?我國憲法作為一部法治國家的憲法,繼受自德國威瑪憲法甚多,重點在於保障人權、限制國家權力。今天你看到屬官(準確說法是憲政基本原則、基本國策、中央-地方權限區分)的部份多,是因為憲法盡可能的在幫國家權力搭建框架,越多條法條代表越多原理原則作為界線。而屬於人的部份,重點在列舉出基本人權,外加§22概括人權、§23比例原則。政府跟人民不一樣,今天法律只說人民不能做什麼或是做什麼法律行為會無效。(例如違反刑法之事、違反民法上善良風俗之事),其他情況一概會以憲法或是其他法律原則來保障。反之,政府權力也是因為憲法的存在才有辦法得到限縮與收斂。與普通民眾相反,法律條文沒說的,政府就不能做。所以站在一個法學討論重視「質」,而非「量」的角度,我國憲法只要運作得宜,完全是一個現代國家應該具備的成熟成文憲法
中国的所谓“法律”都是模糊概念的,模棱两可的,给“人治”提供了很大空间
《尚書‧秦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兩岸自1949以後,在政治上已無共同語言等待中國大陸政治上發生根本性變動欲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回復「民國」也許是個辦法民國有繼承前清法統依據,更有民意基礎此後「民國」,無異於「人民共和國」已非軍閥,更非黨國不必遵從國父遺教,或任何形式的主義臺灣將中國法統奉還,中國也能承認臺灣獨立自主的狀態新民國,理想中的兩岸名稱民國中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民國臺灣Republic of Taiwan aka Formosa天同覆地同載,四海同胞既統一又獨立,神州寶島不消反攻,何勞解放,一邊一國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同事民國謹附《臺灣文化協會會歌》1921我等都是亞細亞,黃色的人種,介在漢族一血脈,日本的百姓。所以天降大使命,囑咱緊實行,發達文化振道德,造就此才能。欲謀東洋永和平,中日要親善,我等須當作連鎖,和睦此弟兄。糾合東亞諸民族,締結大同盟,啟發文明比西洋,兩兩得並行。可免黃白起戰爭,世界就和平,我等一舉天下利,豈可自暴棄。但願最後完使命,樂為世界人,世界人類萬萬歲,台灣名譽馨。
PRC的憲法真的有施行嗎?
😮PRC宪法没有施行吗?
@@Transient0966新疆人的人權在哪裡了?
@Longsonpooh have u ever been to Xinjiang?
@@Transient0966麻煩你拿張白紙到天安門廣場舉一下,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到底有沒有執行憲法。
@@張芥源-t1g 我才不要,一看你就在给我挖坑跳。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只有選舉、罷免過,創制複決跑哪去了?
你生活在台灣嗎?那個專制遺毒的國民大會你跟我說是屬於民的??中華民國最近才創制過748施行法也複決過18歲投票權然後你問創制複決跑哪去了???
@@林智喜 你漏了應考試、服公職
@@Longsonpooh 林佳龍選不上台中,升遷到交通部,請問有考試嗎?
@@ell2690 zh.m.wikipedia.org/zh-tw/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748施行法是創制複決權??憲法第25-34條就已經沒國民大會了,就是空談,請加註「暫停」或「廢止」
@@林智喜 欸 內閣不用考試不是嗎?
大陸憲法的33、35、41,我笑出來🤣🤣🤣憲法打臉打的超大力🤣🤣🤣你們有辦法提釋憲嗎?🤣🤣🤣
别骂了别骂了…我们是奴隶制国家😭😭😭
@foxflyGk 基本上對方沒有主動先不禮貌我不會罵人只是覺得被這樣的政府治理真的會覺得這個政府的人民很可憐雖然在這個政府這樣的統治下還是有一部分人不覺得很糟也不覺得自己可憐還會覺得自己很光榮到處對別人不禮貌我也很無言就是了
国内不允许法院释宪
是老视频吗,感觉看过
有中國的朋友能否告知一下,現在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的人,到底是居民還是公民?身分證上寫著居民,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卻寫著一堆只有公民才能行使的權力因為公民是可以行使政治權力的人民,而居民僅是生活在塊區域的人民,因此居民的身分不僅包括本國人,也包含外國人但外國人是不可能行使該國的政治權力(例如參選),所以是居民很正常。像我們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上面寫的是國民,而年滿18歲之後就可以行使政治權利而成為公民能否請知道的中國朋友說明一下,為何你們身分證上面寫的是居民?
中国人早就习惯了这种“麻木”状态,自然不需要政治权利
既是公民又是居民,居民身份證主要證明居住在大陸的信息,而身份編碼是明確了標明公民身份證號,是能實行公民權利,外國人加入中國籍,是派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永居證)這衹能實行居民權利,如果他們後代出生在中國,要的是中國身份就是身份證不是永居證,他們的後代可以實行公民權利
居民是居住状态, 是个民事法律概念;公民是权利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在美國憲法裏,一個”女“字都沒有”🤣
對,畢竟是用英文寫的(?
当然,美国宪法充分吸取了古罗马盲目扩大公民权,进而导致国家衰亡的教训,建国初期,只有白人精英男性才有投票,然后扩大到全体白人男性,再到白人女性,再到非裔,拉丁裔,原住民等等,这个过程看起来不那么政治正确,但却是最稳妥,最保险的办法,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台湾今日的政治乱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年迫于国内外压力,政治改革过快,在全国范围一步到位普及公民权,这种时候,打着民主进步的旗号,很轻易地就可以收割愚昧群众的选票
He在這應該不限性別就如同日語中“先生”也不分性別
11:37 明明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就寫了整章的人民權利(人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9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你連中國憲法都搞不清楚啊?軍隊及武警是(公僕)不是人民,黨派及政治團體是(公僕)不是人民 ,人民才是主人,怎會主人的上面還有一個人大代表這個主人呢?全國人大代表當然不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所以怎會是再由人大代表間接選舉選出國家主席?那你說說主席是不是(真正)民選的?
他也沒說是啊🤔
給我一支筆,一部中共國憲法,我想要什麼我寫上去,我是給人看的又不是一定做的,意義何在?😂
你的站位还是有点低!
民国并没亡。中华苏维埃国当年也只有一小块地。
@@sixfriends1008 中共的控制區十月越打越大,治下人口是隨著控制區擴展越打越多,身份越來越高,北京在手裏、南京在手裏、陪都重慶在手裏,全國96%的土地在手裏,全國98%人口在手裏;98%以上的正統認同在手裏,國際法人身份在手裏。反觀臺灣島上的叛軍:全國96%的土地丟了,全國98%人口丟了,首都、陪都全丟了,國際法人身份被剝奪了,地方越打越小、人口越打越少、地位越打越低都跌破發行價幾十年了,98%以上的正統認同丟了,完全符合歷朝歷代朝代滅亡的全部指標,亡了就是亡了你自欺欺人沒用。
@@lingjia-kk6ls 中华苏维埃、延安,当时都灭亡了吗?
@@lingjia-kk6ls 叛軍-----------这一词让我怀疑你的中文是怎么学的。所谓正统认同恰恰是中共害怕的问题,因为ROC政府认定政府由人民授权,有过法律程序,而中共从未获得人民授权,只是流氓拳头大,欺压人民而已。
@@sixfriends1008 延安時期中共建國了嗎?前朝民國可是1911年昭告天下建國了且有名有號的。要舉例好歹也舉個對等的例子吧。
在我看来,两岸没什么困境。只有,矛盾会不会激化,会怎么激化的问题。
兩岸憲法對比(上):ua-cam.com/video/je8NIJYRgLw/v-deo.html
說的無腦的話:李世民貞觀和唐高祖武德相比?
在大陸統治階段前朝民國根本就沒有《憲法》!只有中山先生起草的《臨時約法》,等有了所謂“憲法”的時候已是國民黨潰逃上島的五年後即1954年,彼時民國已亡國5年,只能算是一個割據示例的地方性約定而已,博主用一個地方約定與中央的憲法比較的意義是什麼?
@@lingjia-kk6ls你知道什么叫法统?像饿死几千万人的政权,他们哪里来的资格被你这种生物称作“当朝”?
憲法中有民主憲政的基因,民主轉型的進程就要輕鬆很多
因为你们台湾发展早,人口基数小,发展指数高,蒋经国时期经济腾飞、民众受教育程度高,加之国民党这个百年烂党实在不会斗争,民主化顺水推舟进行了。不能说你们宪法里有民主基因,你们结束训政、开放党禁还不足60年呢
孫文的三民主義、天下為公核心就是民權,
而毛的社會主義,核心就是蘇聯斯大林那套,
一個目標就是民主共和,一個目標就是專制,
老蔣搞專制,因為憲法,還要用個戒嚴的藉口,
而毛直接把專制寫在憲法,
甚麼為人民服務,挺虛偽的!其實他們眼裡就是打天下坐天下,
那是推翻一個朝代,建立一個新朝的概念,不是甚麼革命。
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没什么区别,全都是幻想。因为大陆人台湾人也没什么区别,都没有诞生出公民意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所以要他们才要打江山。😂
憲法第10條到第22條,是各種明文列出的基本權,搭配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發揮對立法權制定、修改法律的限制,進而影響行政權的運作
幾乎各基本權都有好幾個大法官解釋要搭配著看,才能明白實際運作方式
這也是無法修憲的現狀下,被迫透過釋憲使憲法能跟得上時代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中中國大陸也屬於領土的一部分這點,有個小知識:
1.中華民國現在實際首都-台北的電話開頭是(02)
而(01)開頭的電話是留給憲法訂定的首都-南京的
2.原憲法中所說的“中華民國固有之領土”有包括到外蒙古,因為本來蔣中正承認了外蒙古獨立,但在憲法訂定前和蘇聯鬧翻了,之後就撤回了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所以關於領土的部分寫的很模糊
@@喬克joker_147 好像零幾年的時候行政院有以新聞稿的形式再度闡明對外蒙獨立的承認,但一紙新聞稿有多少法律效力就不好說了
@JuliaChan-k9w 所以我是打“原憲法”
外蒙古的問題也是被蘇俄搞的
好喜欢你视频的风格!这样的对比视频实在太有意思了😂
目前中国大陆是欠缺一个李光耀式领导人,李光耀本人大学也是读法律,他执政下的新加坡能够做到以法律治国
中国大陆宪法早就被周伟明一番话践踏,并且被“扔入下水道”,只有在强拆底层百姓房子的时候才会灵验
当然李光耀式领导人并非要一直在中国大陆运行,也要出现一个蒋经国式领导人愿意放弃权力,把政治权力和民主自由还给底层人民
你这不是扯淡吗 有不同的声音 不是被打压就是被消失
既得利益集團永遠是阻礙民主自由的最大障礙
缺的是revolution
缺的是华盛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由相應省級人大間接選舉產生。候選人由政黨、人民團體,或十人以上聯名推薦。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國人大代表由各大單位分別召開軍人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非常好的对比,博主视频的质量挺不错
我也觉得,很喜欢他的视频风格
我倒觉得牵强附会,不能因为结论差不多,就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最明显的错误是,这期视频里说,强拆是因为土地所有制。如果真是因为土地所有制那强拆就是合法的了。强拆是官僚主义的后果,不是因为土地所有制,就算是土地私有,官僚阶层想要强制也是要干的。所以他的视频很多都是这种浮于表面的穿凿。
11:00不修改憲法而使用增修條文在國際上很多。
例如美國著名的第二第五修正案。
最著名的应该是第十八修正案和第二十一修正案。
18 和 21 不是美國人應該不知道。
作為學法律的,覺得中國憲法制定的很糟,並沒有覺得憲法本身很好,太龐雜了,很多細項應該放到法律位階制定,而不是把那麽多細項和但書放到憲法裡,這樣很容易讓獨裁政府從但書或細項作為定罪依據,更不用說很多條文都是一些主觀心證判斷的東西
如果能将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回到大陆。然后台澎实现公投自决,是对两岸都最有利
就怕中華民國回到大陸地區後,就想統一台灣地區了,在我看來這兩岸兩國一起滅了算了
你要知道,這個方式你打算中國大陸掉多少頭?臺澎公投自覺早已經第一任總統選舉實現,你們缺的不是孫中山是李登輝
@@roychiu32 颜色革命而已,没有改朝换代的韩国光州无限制格斗大赛也打死了不少人,波罗的海三国脱离苏联有没有流血
@@roychiu32 李登辉不过是顺应时代潮流顺便借用民意打击外省人的政敌罢了,曾经的党国和中共九千万人以及红色权贵来说差了十万八千里,指望共产党革自己的民几乎不可能
只有把宪法上写的东西 给人民实现了就行了 不过不可能
討論人治國家的法律甚至到憲法真是浪費生命,反正說改就改,也不必遵守,更是歷史文件😛
事實就是沒咋改過,不用改啊,不遵守就是了
改了的,原本规定国家主席最多连任两届,习近平当到第二届以后,就把宪法改了,改成不限制连任次数,现在就当到第三届了@@Arston-p8r
😂无法理解你所谓人治是指的什么?法治的落实靠人,有人参与的法律过程叫人治吗?
中国在推进法治建设,以法律加上判例的补充构建起法治的框架。判刑定量的根据和标准都是法律规定的。
法律本身也是全国人大 代表全国人民通过的,草案也会公开出来讨论。
😂不明白不明白
😂无法理解你所谓人治是指的什么?法治的落实靠人,有人参与的法律过程叫人治吗?
中国在推进法治建设,以法律加上判例的补充构建起法治的框架。判刑定量的根据和标准都是法律规定的。
法律本身也是全国人大 代表全国人民通过的,草案也会公开出来讨论。
😂不明白不明白
橡皮图章通过的法律也好意思拿出来说…
真的是,同样很多翻墙出来的人,这个理解和思维差异蛮大的~~
有些人不会翻墙但对历史和土共的理解清晰而深刻,有些翻墙出来的人依旧剪不掉心中的辫子…
中共憲法講的也沒錯,憲法是保障國民權益,但是只有共產黨員是國民,其餘的都是居民是借住在神洲大地上
😅你真的张口就来啊。如果西南 西北地区的居民不算国民,中共需要花那么大力气带他们脱贫?😅你懂不懂从一年家庭收入不足千元到人均收入千元的含金量?那是几亿人的体量的脱贫,靠的就是中共的政策,把富裕地区的钱补贴给欠发达地区。政策换税收😅先富带动后富,是依靠中共政府联动起来的。😅换成刮民党或者泯尽党,关你那些人死活
兩岸和平解決方案,就是中國人民要覺醒並追求自由民主,中國有經濟及政治這2大改革,鄧小平的經濟改革開放即是,另外是努力完成政治改革,中國應制定一套中國式的階段性可控制的自由民主進程,中共應轉為民主政黨,並開放黨禁及言論自由,中國人民應有自由民主的生活價值,當建立一個自由民主新中國之後,自然完成心靈契合的統一。
要人民覺醒?光看中共國每年有超過2000億人民幣的維穩費用,覺醒的了?當要清醒,鐵拳就來了。
国家,政府终究是人建立,人运行的,做不到像计算机程序一样完全按规则运作
但与之相对的,正因为这些都是人所建立的,那么权力也是人所想象出来的,要实现法治,首先是要转变人的思想
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大背景,是建構在整個八零年代末的東歐共產政權解體與蘇聯垮台為基礎的。要知道在二十世紀前葉,共產主義在知識圈裡成為蠱惑人心的魔咒。知青不分各地,不談左翼、馬克思甚至是毛思想,不講人民意識解放,根本算是不入流的知識份子。這是共產主義在全世界橫行的大背景。
所以蔣介石與蔣經國的戒嚴、黨禁報禁與人民集會結社權的取消,都是在世界範圍內防共體系下極為正常的事。沒有受到共產黨分裂國土的美國,不也出現麥卡錫主義來迫害親共左翼官員?逼其不自願跳樓?大批文藝界人士、教授老師作家,都因為左翼或是親共甚至是共產黨員而受迫害。輕者丟工作、失業,名譽掃地。重者以叛國罪、逼共、刑求相逼。
日本就更不惶多讓。除了盟軍佔領時期的栽贓左翼親共三大案外,到八零年代日本經濟鵬飛為止,大小各種左翼社運學運層出不窮。手捧毛語錄進行工農革命、反對天皇制、否定日本政府合法性、批判二戰時期軍國日本等等為由,從東大安田講堂事件到淺間山莊事件,甚至多次劫機,日本赤軍還一舉登上世界各國的恐怖份子榜首,跟中東恐攻齊名。而在日本國內只要參加過學運社運,全都被警視廳公安部登記在案。日後就業就職,大公司一律不錄用。錄用的中小企業會被警察派人登門拜訪,甚至查稅。就是要逼迫這些左翼份子失去在社會正常謀生的條件。最後這些人只能被迫打日領工,從事一些極為辛苦、危險的工作來換取極微薄的工資。露宿橋下或是路邊還要等著被警察驅趕。死後區役所也會認為屍體麻煩,要求家屬快來領回。要是不領就只能丟到亂葬岡隨便掩埋。所以日美兩國縱使不取締集會結社自由,以暗中迫害的方式會比較好嗎?
更何況我們談到的,都是沒有實際受到共黨領土、主權侵害的美日兩國。二戰後德國直接在憲法裡明文規定不准任何具有煽動性、顛覆性的政黨、政治人物參政。請問這種前西德自稱的“防衛性民主”符合民主國家人人自由的民主原則嗎?有沒有剝奪人民的參政權?相較來說,只要不主張跟中共統一,不宣揚共產主義、顛覆民國體制、分離國土,蔣家可從未干涉過人民參政權。地方選舉定期舉辦,非國民黨人士當選一樣執政。說白點,與其拿中共政權相比,台灣在戒嚴時期體制幾乎跟現在的新加坡是一個樣。只能說是限制部分憲法規定的人民自由,背景還是因為中共叛亂分裂國土。那新加坡人不就更有理由起來造反?畢竟沒人搞分離主義,吐個口香糖都有可能被鞭刑,拿新加坡跟中共政權相比不是更像嗎?
討論歷史必須把時空背景一並討論進去。台灣的民主化從來不是一個人或是一群人、一個黨的努力就可以辦到。在一黨獨大的環境裡,只要一個強人把軍隊派上街、機關槍一架。六四天安門的事情換個場景地點,要發生幾次都行。管你什麼憲法民國的,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放縱人民無底線上街造反。德獨從南北戰爭後一百多年,沒有一天不想著要建立德克薩斯共和國,從美利堅合眾國裡分離出去。聯邦調查局何時停止過對德州境內大小民兵團體、個人還有槍枝協會的各種監控調查?那麼以民主自由著稱的美國,這有沒有妨礙人權?不能搞共產主義還不讓人獨立,說得過去嗎?那放在台灣的民國身上,為什麼就言之成理了呢?
1912~1996年,中華民國是(中國主權)的(第一共和國及第二共和國) 的(國號及政府)。
1996年以後,中華民國是(治理台灣主權)的(接替治理當局)的(國號)。這樣有搞清楚嗎?
中华民国的意义不仅是现代中国的开端,也代表了中国迈向现代化、宪政、以及国家主权的关键阶段。自1912年成立后,它成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的终结。在孙中山领导下,中华民国的建立宣示了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理想。
在国际上,中华民国也作为中国在20世纪上半叶的合法政府,代表了中国的国家形象。尤其在抗日战争和二战中,它为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争取尊重和地位奠定了基础。
从思想上看,中华民国立足于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倡导宪政与法治。尽管后来因内战导致了政府转移到台湾,中华民国仍在台湾延续,保留着宪政体系和法治精神,被认为是现代中国宪政实践的延续。
我想問一下,你這個海外播主只提文林苑,要不要來說說賴清德的南鐵東移案強拆時怎麼沒有名人、社運跟學生前來支持抗議、支持被強拆的市民?媒體怎麼沒有大幅報導呢?
台灣的社運,往往都有指標性跟針對性。通常是針對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對於民進黨執政縣市的強拆案,社運學運基本上就裝聾作啞。有沒有人會到場聲援民眾?有,但是極少數。這些會在民進黨縣市聲援民眾的社學運份子,才是真正關心民眾權益、反抗政治霸權國家機器的社會運動者。至於你看到的文林苑,就是一場政治運動者多於社運的秀,跟維權運動無關。
台灣的民間團體,很多是台獨跟民進黨的側翼。背後存在著供養關係。以後做視頻舉例,不要先去問過你認為的台灣社運學運份子跟“民主運動好朋友”們。自己上網搜一下,就可以發現民進黨縣市一樣有強拆。像高雄果菜市場強拆案,台南的南鐵東移案,甚至是無關強拆,但有關食安的屏東老農指控地方惡霸提煉地溝油案,得要千里迢迢跑到國民黨執政縣市的台中去尋求司法協助,案情才得以曝光媒體。就知道台灣學社運跟地方政治、媒體幾乎被執政黨一手掌握。只要對自己有利的全都爆料,對自己不利的全都隱瞞。髒活累活以“民間人士”、“學運老師”、“律師醫生”看不下去,站上街頭為起點哄騙百姓,跟民進黨一點無關的手法,跟中共當年在大陸鬥垮鬥臭國民黨毫無軒輊。
如果你的視頻是真心鼓吹自由民主,就應該徹底擺脫被台灣某些政治團體與勢力的掌握。蒐集真正的對比資料然後再來跟大陸中共政權的惡形惡狀做出對比。像民進黨各地強拆案、食安案,還有一堆黑道跟黨中央掛勾、包攬地方工程,威脅他黨政客,甚至動手用槍達到目的,這些資料在網路上隨邊都可以找到。真的不需要被台派人士豢養餵食的。
现在就算重塑宪政,重建宪法,也已经晚了。
民主的重點,是人民選舉授權,換黨輪流執政,中國9億選民能自由參加競選村委會、居委會的人大代表嗎?能自由投票選舉村委會、居委會的人大代表嗎?市.省人大代表 等等,為何不能由人民來投票選舉?為何不能由人民行使自己的意志?憲法是民主制,這個中國大陸所實行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是民主,而是獨裁。中國沒有民主,人民才是主人,怎會主人的上面還有一個集權的主人?民主集中制是將主人變成奴才的制度。
请问账号是重建了吗,记得两年前刷到过你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以上兩條才是真正的自由/權利與義務的真義。
22條說的是,不管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的人民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護,意思是隨地大小便之自由及權利受憲法保護,甚至因報仇而導致的殺人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護,危言聳聽?任何的權利及自由不需要言明均受憲法保護,釋憲不是在解釋人民是否擁有"任何"的權利及自由,而是要透過釋憲修改法律落實人民的權利及自由,其實22條中"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是贅言,因為23條說得更清楚。
23條說的是法律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因此,22條實質內容就變成,在法律範圍內,人民自由及權利均受憲法保障,所以不能隨地大小便,不能因報仇殺人。
看PRC憲法不要摳文字因為處處陷阱,要去找與中華民國憲法23條類似效力的條文,你會發現任何批評政權/社會之言論都受到限制,有趣的是"集體"是啥?其實就是中共。因為PRC憲法沒有與中華民國憲法22條類似的條文,結果就是你摳文字得來的權利及自由都是受到限制的。
義務,任何沒有依據的義務都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例如偽證算不算言論自由?因為22條算,因為23條所以言論自由受限制,但,你有沒有一定要說實話的義務?因為22條沒有義務,但因23條不能偽證所以你有不說的權利與自由。文林苑的事件也是一樣,因為15條財產權應予保障,因為23條"增進公共利益"所以當時是依法拆除,最終沒拆的結果不是因為15條而是引發社會爭議後是否仍符合23條意旨。
最後,看似廢話的22條非常重要,沒有22條只有23條等於沒有自由與權利,舉例,同婚是否合憲?因為22條當然合憲,如果在30年前的台灣是否仍然合憲?因為"維持社會秩序"是一種人民的感受問題,30年前的感受與今日之感受不同,人民得到的權利及自由程度就不同,30年前的大法官當然知道同婚合憲受限於當時社會感受因此根本不會受理釋憲案。憲法是活的!摳文字的死憲法不要也罷。
很諷刺的是,現在中華民國運行政治的制度,超過一半是當時民國46年,當時共產黨提出的方案,上一集有個一閃即過的維基百科比較表。
跟抗中保台這個概念,從國民黨的牌用到變成民進黨的牌一樣諷刺.....,提出的人說著說著就自己忘記了
@@tanks-8964 國民黨的「動員戡亂」和民進黨的「抗中保台」,這兩個概念根本完全不同,兩集的憲法內容你算是白看了
@@winston100欸,他應該不是指動員戡亂,應該是指反共的立場上
中共一开始是真打算搞联合政府。军队都开始裁剪了,然后😅国民党全面内战就开打了。那咋办?
咋連著發了
那邊憲法有用????
@@Kevin-oi1sh那肯定还是比不上你家赖蛤蟆大皇帝
如果没有用😅中国就不会是第二大经济体了。中国也不会全面脱贫了😅
强调老百姓违法、责任、义务部分是有效的,强调老百姓权利部分是放屁
中華民國憲法官大於民,民的部分只有26條,其餘都是屬官的。
@@林智喜 請問你所認定的孰輕孰重取決於法律條文佔的多寡嗎?所以數量越多代表越受保障?
我國憲法作為一部法治國家的憲法,繼受自德國威瑪憲法甚多,重點在於保障人權、限制國家權力。
今天你看到屬官(準確說法是憲政基本原則、基本國策、中央-地方權限區分)的部份多,是因為憲法盡可能的在幫國家權力搭建框架,越多條法條代表越多原理原則作為界線。
而屬於人的部份,重點在列舉出基本人權,外加§22概括人權、§23比例原則。
政府跟人民不一樣,今天法律只說人民不能做什麼或是做什麼法律行為會無效。(例如違反刑法之事、違反民法上善良風俗之事),其他情況一概會以憲法或是其他法律原則來保障。
反之,政府權力也是因為憲法的存在才有辦法得到限縮與收斂。
與普通民眾相反,法律條文沒說的,政府就不能做。所以站在一個法學討論重視「質」,而非「量」的角度,我國憲法只要運作得宜,完全是一個現代國家應該具備的成熟成文憲法
中国的所谓“法律”都是模糊概念的,模棱两可的,给“人治”提供了很大空间
《尚書‧秦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
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兩岸自1949以後,在政治上已無共同語言
等待中國大陸政治上發生根本性變動
欲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回復「民國」也許是個辦法
民國有繼承前清法統依據,更有民意基礎
此後「民國」,無異於「人民共和國」
已非軍閥,更非黨國
不必遵從國父遺教,或任何形式的主義
臺灣將中國法統奉還,中國也能承認臺灣獨立自主的狀態
新民國,理想中的兩岸名稱
民國中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民國臺灣Republic of Taiwan aka Formosa
天同覆地同載,四海同胞
既統一又獨立,神州寶島
不消反攻,何勞解放,一邊一國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同事民國
謹附《臺灣文化協會會歌》1921
我等都是亞細亞,黃色的人種,介在漢族一血脈,日本的百姓。
所以天降大使命,囑咱緊實行,發達文化振道德,造就此才能。
欲謀東洋永和平,中日要親善,我等須當作連鎖,和睦此弟兄。
糾合東亞諸民族,締結大同盟,啟發文明比西洋,兩兩得並行。
可免黃白起戰爭,世界就和平,我等一舉天下利,豈可自暴棄。
但願最後完使命,樂為世界人,世界人類萬萬歲,台灣名譽馨。
PRC的憲法真的有施行嗎?
😮PRC宪法没有施行吗?
@@Transient0966新疆人的人權在哪裡了?
@Longsonpooh have u ever been to Xinjiang?
@@Transient0966麻煩你拿張白紙到天安門廣場舉一下,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到底有沒有執行憲法。
@@張芥源-t1g 我才不要,一看你就在给我挖坑跳。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只有選舉、罷免過,創制複決跑哪去了?
你生活在台灣嗎?那個專制遺毒的國民大會你跟我說是屬於民的??中華民國最近才創制過748施行法也複決過18歲投票權然後你問創制複決跑哪去了???
@@林智喜 你漏了應考試、服公職
@@Longsonpooh 林佳龍選不上台中,升遷到交通部,請問有考試嗎?
@@ell2690 zh.m.wikipedia.org/zh-tw/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748施行法是創制複決權??
憲法第25-34條就已經沒國民大會了,就是空談,請加註「暫停」或「廢止」
@@林智喜 欸 內閣不用考試不是嗎?
大陸憲法的33、35、41,我笑出來🤣🤣🤣
憲法打臉打的超大力🤣🤣🤣
你們有辦法提釋憲嗎?🤣🤣🤣
别骂了别骂了…我们是奴隶制国家😭😭😭
@foxflyGk 基本上對方沒有主動先不禮貌
我不會罵人
只是覺得被這樣的政府治理
真的會覺得這個政府的人民很可憐
雖然在這個政府這樣的統治下
還是有一部分人不覺得很糟
也不覺得自己可憐
還會覺得自己很光榮
到處對別人不禮貌
我也很無言就是了
国内不允许法院释宪
是老视频吗,感觉看过
有中國的朋友能否告知一下,現在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的人,到底是居民還是公民?身分證上寫著居民,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卻寫著一堆只有公民才能行使的權力
因為公民是可以行使政治權力的人民,而居民僅是生活在塊區域的人民,因此居民的身分不僅包括本國人,也包含外國人
但外國人是不可能行使該國的政治權力(例如參選),所以是居民很正常。
像我們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上面寫的是國民,而年滿18歲之後就可以行使政治權利而成為公民
能否請知道的中國朋友說明一下,為何你們身分證上面寫的是居民?
中国人早就习惯了这种“麻木”状态,自然不需要政治权利
既是公民又是居民,居民身份證主要證明居住在大陸的信息,而身份編碼是明確了標明公民身份證號,是能實行公民權利,外國人加入中國籍,是派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永居證)這衹能實行居民權利,如果他們後代出生在中國,要的是中國身份就是身份證不是永居證,他們的後代可以實行公民權利
居民是居住状态, 是个民事法律概念;公民是权利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在美國憲法裏,一個”女“字都沒有”🤣
對,畢竟是用英文寫的(?
当然,美国宪法充分吸取了古罗马盲目扩大公民权,进而导致国家衰亡的教训,建国初期,只有白人精英男性才有投票,然后扩大到全体白人男性,再到白人女性,再到非裔,拉丁裔,原住民等等,这个过程看起来不那么政治正确,但却是最稳妥,最保险的办法,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台湾今日的政治乱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年迫于国内外压力,政治改革过快,在全国范围一步到位普及公民权,这种时候,打着民主进步的旗号,很轻易地就可以收割愚昧群众的选票
He在這應該不限性別
就如同日語中“先生”也不分性別
11:37 明明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就寫了整章的人民權利(人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9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你連中國憲法都搞不清楚啊?軍隊及武警是(公僕)不是人民,黨派及政治團體是(公僕)不是人民 ,人民才是主人,怎會主人的上面還有一個人大代表這個主人呢?全國人大代表當然不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所以怎會是再由人大代表間接選舉選出國家主席?那你說說主席是不是(真正)民選的?
他也沒說是啊🤔
給我一支筆,一部中共國憲法,我想要什麼我寫上去,我是給人看的又不是一定做的,意義何在?😂
你的站位还是有点低!
在大陸統治階段前朝民國根本就沒有《憲法》!只有中山先生起草的《臨時約法》,等有了所謂“憲法”的時候已是國民黨潰逃上島的五年後即1954年,彼時民國已亡國5年,只能算是一個割據示例的地方性約定而已,博主用一個地方約定與中央的憲法比較的意義是什麼?
民国并没亡。中华苏维埃国当年也只有一小块地。
@@sixfriends1008 中共的控制區十月越打越大,治下人口是隨著控制區擴展越打越多,身份越來越高,北京在手裏、南京在手裏、陪都重慶在手裏,全國96%的土地在手裏,全國98%人口在手裏;98%以上的正統認同在手裏,國際法人身份在手裏。
反觀臺灣島上的叛軍:全國96%的土地丟了,全國98%人口丟了,首都、陪都全丟了,國際法人身份被剝奪了,地方越打越小、人口越打越少、地位越打越低都跌破發行價幾十年了,98%以上的正統認同丟了,完全符合歷朝歷代朝代滅亡的全部指標,亡了就是亡了你自欺欺人沒用。
@@lingjia-kk6ls 中华苏维埃、延安,当时都灭亡了吗?
@@lingjia-kk6ls 叛軍-----------这一词让我怀疑你的中文是怎么学的。所谓正统认同恰恰是中共害怕的问题,因为ROC政府认定政府由人民授权,有过法律程序,而中共从未获得人民授权,只是流氓拳头大,欺压人民而已。
@@sixfriends1008 延安時期中共建國了嗎?前朝民國可是1911年昭告天下建國了且有名有號的。要舉例好歹也舉個對等的例子吧。
在我看来,两岸没什么困境。只有,矛盾会不会激化,会怎么激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