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學術橋】《我們都被貼滿了標籤》:社工服務與發聲的多元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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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8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2

  • @komica1
    @komica1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我有個問題,如果為身心障礙者(跟其他的弱勢族群)撕下標籤,但又因為他們的身份才能領取社會福利,這樣子,這樣不就又貼上標籤?

    • @maktubyu04
      @maktubyu04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兩個層面。領取社會福利就代表應該貼上特定標籤嗎?確實應該貼上「標籤」,這是政府端的標籤,註記這個家庭除了福利外應該還需要減免,享有其他優惠,好比健保費、學費減免等。但,應該留存這種客觀標籤,而不是貼上其他具有主觀偏誤的標籤,如「他們是因為懶散不工作才能拿到補助」。標籤不是不能存在,而是儘量留存客觀的,而減少具有主觀偏誤,而且具有明確「評價」的標籤。
      再者,其實正常多數身障或弱勢家庭都有可能脫貧,例如身障家庭的子女長大就學,又或者一般低收弱勢單親家庭,等待度過亟待協助的階段,都有機會離開福利身分。其實就像您說的,享有福利資源,雖然有些家庭不免產生福利依賴,但同樣也有家庭希望擺脫這種「領取補助」的特定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