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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香港民怨太深。第二,香港政府太hea就算警察冇做過得事情,也很難申冤。
咩冤啊?
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围攻警察都是重罪
算是很客观不带个人情感的报道了
正義之師
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守吧曾經參與非法暴動人士,今天未被繩之於法,他日必定有天收,永遠支持香港警察嚴正執法👍💪💪💪🇭🇰🇨🇳🇭🇰🇨🇳🇭🇰🇨🇳
@Edward Yuen 第三,政府冇政治觸角,搞唔掂就更係搵差佬,如果局到軍營出解放軍,件事更加化國際。成個係設局嚟!但陳同佳依然喺香港,國際已經冇人想知同重提。
真係慘啊😢😭
?
我都明白點解佢地會咁嬲😢但真心唔建議太激進
還拖
比成龍拍好睇得多🤭😂😂😂加油💪
病毒多人人要带口罩😷
支持香港警察
警察做得非常好👍🏻莊總警司永遠最勇
吾覺得
消滅班黑記 暴動才停止
暴動根源系班黑記 消滅班黑記 暴動才停止!
他們是暴徒不是示威者,他們攻擊警察不是反抗。😇😇😇😇😇
暴徒攻擊警察
惡意破壞別人汽車,行為無法無天!
A Wong 私家車主擺撚到明想打人啦
D鄉黑抵撚死
用日本車的漢奸,抵打
1. 廖文健先生(一位高等法院的暫委法官/指定法官/欽差大臣):- 【沿用近日律政司 《其首長為律政司司長/僭建驊/漏報驊/秘撈驊/大話驊/墊底驊/潛水驊/避政驊/水餃驊》聲稱「感到受屈和不悅」而致函沈小民法官並大興問罪之師的格式/姿態/架勢; 根據報導,沈小民法官嚴守普通法的無罪假定,沈小民法官更加清楚指出,所有八宗暴動案件的警務人員在法庭上堆砌證詞等等荒謬行徑都完全不能接受和信納!沈小民法官並依法當庭釋放所有八位被《律政司》控告/濫告/誣告暴動罪的香港市民!沈小民法官伸張公義還小市民公道和清白!最後,沈小民法官言簡言賅、一針見血回應律政司(其首長為律政司司長/僭建驊/墊底驊/秘撈驊/漏報驊)的受屈和不悦!沈小民法官不卑不亢地維護/捍衞了司法機構的尊嚴和權威!!】 證物編號“附件一” 共1頁(律政司的不悅和受屈信函“該挑機信函”) 【831灣仔暴動罪名全部不成立】 判詞指出,各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第一和第七被告,法庭不依賴警員證供,因為警員指被告被捕前曾作出挑釁性行為,但沒有作出相關記錄,警員事後解釋記事簿只為簡單敘述的說法亦不令人滿意,法庭不肯定二人有逃跑。 至於第三被告,控方呈上的片段均看不見容貌,單憑衣著和裝束,法庭不認為這個組合屬於獨一無二,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另外第四被告,當警長和被告仍未在鏡頭出現的時候,行人路已出現一支與案中伸縮警棍極為相似的物品在地上滾動。警長亦未能就掉下電筒的說法作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描述的事情發生經過與錄影片段不符。 而第五被告,被告所講的說話,客觀上並非威嚇、侮辱、挑撥性的語言,被告看來視察一下環境多於一切。 針對第六被告,判詞指出不爭的事實是當晚被告遭警員拘捕後,頭破血流,地上還留下不少血跡。警員被問及傷勢由來時,表現迴避,面對不爭的錄影片段沒有講真話。片中所見,被告在花旗銀行外被至少六名警員圍住制服,多名警員屢次用警棍撃打被告。 有關警員沒有承認使用的非法武力,但市民看在眼內,因而產生對警察的恐懼,他日一旦遇上警察而逃跑,這可能性實在並非憑空臆測出來。 【8.31灣仔暴動案第五被告社工陳虹秀,上月29日獲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司長/僭建驊/墊底驊不服裁定,5日後致函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指因裁定的法律觀點有錯誤而「感到受屈和不悦」,要求法官列明裁定的事實和理由,以便提出上訴。沈官今日頒下的判詞,指出假如警方執法沒有按規則行事,因而有人站出來提醒他們按法例行事,這做法也許會令一些警員感到不悅,但若要控訴該人暴動罪,本席看不到該人如何會成為暴動的一份子。】 >>>>> 瘟疫肆虐、暴警橫行、奸官瘋狂、民不聊生……在香港法治烏雲蓋頂、雷電交加、風雨飄摇之際;要求廖文健先生向沈小民法官學習,確是强人所難! 通俗點來說,廖文健先生完全未夠班!要求廖文健先生向沈小民法官學習簡直就是侮辱了沈小民法官!! 倘若,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並及意圖千方百計、挖空心思、不擇手段設局重判原告人(「不識英文的法律上的技術性用詞兼無律師代表的小市民」)即時入獄十個月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仍然有良知和良心的話; 祈求廖文健先生能較為秉公地轉介律政司及有關部門嚴肅跟進並盡早處理!! 務請盡早刑事起訴代表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的祁嘉敏大律師(D9凌添貴先生(「Court Case 群組版主」的甥女)、張珩律師及其世界最頂級最龐大的金杜律師行(King & Wood Mallesons)的最精英的律師團隊涉嫌「蔑視法庭及肆虐踐踏黃一鳴聆案官頒下的法庭命令」! ( 1)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廖文健先生閣下仍然堅決拒絕把您聲稱已經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人等的《書面陳詞/2020.08.05》全部都要影印一份給原告人審閱並妥為收存!原告人承諾每張支付十元(HK$10.00)的影印費! 原告人(「不識英文的法律上的技術性的用詞兼無律師代表的小市民」)希望在死之前也可以見到廖文健法官已經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詞/2020.08.05》! 除非是禽獸!沒有任何人可以嚴厲禁制原告人仔細審閱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詞/2020.08.05》!!!!!!!必須知道,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竟然罔顧原告人的強烈反對而一定要命令這案件仍未提交完全/完備《抗辯書》的被告人等都必須立即向您單方提交《書面陳詞/2020.08.05》以支持您强行把原告人立即押解到區域法院!並由坐擁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親自設局重判原告人「辱罵「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罪名成立!即時入獄10個月!!!!!!!!!!!!!!!!!!請參閱廖文健於《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引述關於吳逸之與蔡炳榮的英文案例!!!!! 「卑鄙無耻下流賤格、喪心病狂喪盡天良」都不足以形容暫委法官(「指定法官」)廖文健!!! 用禽獸來形容「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簡直就是侮辱了禽獸! (***借用高等法院大法'官潘敏琦女仕的用詞,謹此鳴謝。) ( 2)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廖文健先生閣下仍然堅決拒絕把您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詳細列明裁定的事實和理由,以便原告人提出上訴。 稍有常識(一般常識、不是法律常識)的任何人都絕對不會命令仍未能向法庭提交完全/完備《抗辯書》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都必須向廖文健先生提交《書面陳詞/2020.08.05》以支持廖文健這名坐擁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立即把原告人押解到區域法院並重判原告人即時入獄10個月!!原告人認為廖文健先生是讀屎片!!原告人强烈建議廖文健先生立即重讀YearOne YearTwo……唯有這樣,他日學成之後,廖文健先生才或許有能力返回高等法院做一些次要的工作!( 3)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仍然拒絕把這案件 "HCA851/2013"及該案件 "HCA949/2012"的所有聆訊錄音CD光碟 都完整地發放給原告人;原告人承諾即時支付一切有關費用。 必須知道,法庭的聆訊錄音是最有力的證據!!
一定要捉到喱啲刑事毁坏嘅坏人。
1:20 lol ,, sweet
727pp
WYSI
为自由而战,加油
自!由!
武装起义唯一出路
马来猴戏看的好刺激
世界會記住香港人嘅反抗💪 只可惜沒有似烏克蘭人民用槍保護家園。
保你老母
我淨係記得呢班蘭坦到處破壞殺人放火私了市民襲擊警察壞事做盡
你们香港右翼只是乌克兰的顿卢分离主义,乌克兰(中国)打击你们卢顿亲俄者(香港亲西方)合情合理😂
妳只係被導向偏妥的新聞朦騙的可憐蟲, 那時只有香港警察才能平息破壞香港動亂,用槍, 死嘅只會是香港人, 看出妳在引流了, 你所說的話表露妳內心非常黑暗, 喜歡看別人國家發生戰爭, 醜惡的人
@@mrchow5366我問你佢哋殺咗邊個你講啦講唔出就收嗲啦仆街
😂😂
第一,香港民怨太深。
第二,香港政府太hea
就算警察冇做過得事情,也很難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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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師
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守吧曾經參與非法暴動人士,今天未被繩之於法,他日必定有天收,永遠支持香港警察嚴正執法👍💪💪💪🇭🇰🇨🇳🇭🇰🇨🇳🇭🇰🇨🇳
@Edward Yuen 第三,政府冇政治觸角,搞唔掂就更係搵差佬,如果局到軍營出解放軍,件事更加化國際。成個係設局嚟!但陳同佳依然喺香港,國際已經冇人想知同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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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明白點解佢地會咁嬲😢但真心唔建議太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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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根源系班黑記 消滅班黑記 暴動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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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破壞別人汽車,行為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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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廖文健先生(一位高等法院的暫委法官/指定法官/欽差大臣):-
【沿用近日律政司
《其首長為律政司司長/僭建驊/漏報驊/秘撈驊/大話驊/墊底驊/潛水驊/避政驊/水餃驊》聲稱「感到受屈和不悅」而致函沈小民法官並大興問罪之師的格式/姿態/架勢;
根據報導,沈小民法官嚴守普通法的無罪假定,沈小民法官更加清楚指出,所有八宗暴動案件的警務人員在法庭上堆砌證詞等等荒謬行徑都完全不能接受和信納!
沈小民法官並依法當庭釋放所有八位被《律政司》控告/濫告/誣告暴動罪的香港市民!沈小民法官伸張公義還小市民公道和清白!
最後,沈小民法官言簡言賅、一針見血回應律政司(其首長為律政司司長/僭建驊/墊底驊/秘撈驊/漏報驊)的受屈和不悦!沈小民法官不卑不亢地維護/捍衞了司法機構的尊嚴和權威!!】
證物編號“附件一” 共1頁(律政司的不悅和受屈信函“該挑機信函”)
【831灣仔暴動罪名全部不成立】
判詞指出,各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第一和第七被告,法庭不依賴警員證供,因為警員指被告被捕前曾作出挑釁性行為,但沒有作出相關記錄,警員事後解釋記事簿只為簡單敘述的說法亦不令人滿意,法庭不肯定二人有逃跑。
至於第三被告,控方呈上的片段均看不見容貌,單憑衣著和裝束,法庭不認為這個組合屬於獨一無二,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另外第四被告,當警長和被告仍未在鏡頭出現的時候,行人路已出現一支與案中伸縮警棍極為相似的物品在地上滾動。警長亦未能就掉下電筒的說法作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描述的事情發生經過與錄影片段不符。
而第五被告,被告所講的說話,客觀上並非威嚇、侮辱、挑撥性的語言,被告看來視察一下環境多於一切。
針對第六被告,判詞指出不爭的事實是當晚被告遭警員拘捕後,頭破血流,地上還留下不少血跡。警員被問及傷勢由來時,表現迴避,面對不爭的錄影片段沒有講真話。片中所見,被告在花旗銀行外被至少六名警員圍住制服,多名警員屢次用警棍撃打被告。
有關警員沒有承認使用的非法武力,但市民看在眼內,因而產生對警察的恐懼,他日一旦遇上警察而逃跑,這可能性實在並非憑空臆測出來。
【8.31灣仔暴動案第五被告社工陳虹秀,上月29日獲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司長/僭建驊/墊底驊不服裁定,5日後致函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指因裁定的法律觀點有錯誤而「感到受屈和不悦」,要求法官列明裁定的事實和理由,以便提出上訴。沈官今日頒下的判詞,指出假如警方執法沒有按規則行事,因而有人站出來提醒他們按法例行事,這做法也許會令一些警員感到不悅,但若要控訴該人暴動罪,本席看不到該人如何會成為暴動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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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肆虐、暴警橫行、奸官瘋狂、民不聊生……
在香港法治烏雲蓋頂、雷電交加、風雨飄摇之際;要求廖文健先生向沈小民法官學習,確是强人所難! 通俗點來說,廖文健先生完全未夠班!要求廖文健先生向沈小民法官學習簡直就是侮辱了沈小民法官!!
倘若,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並及意圖千方百計、挖空心思、不擇手段設局重判原告人(「不識英文的法律上的技術性用詞兼無律師代表的小市民」)即時入獄十個月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仍然有良知和良心的話;
祈求廖文健先生能較為秉公地轉介律政司及有關部門嚴肅跟進並盡早處理!!
務請盡早刑事起訴代表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的祁嘉敏大律師(D9凌添貴先生(「Court Case 群組版主」的甥女)、張珩律師及其世界最頂級最龐大的金杜律師行(King & Wood Mallesons)的最精英的律師團隊涉嫌「蔑視法庭及肆虐踐踏黃一鳴聆案官頒下的法庭命令」!
( 1)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廖文健先生閣下仍然堅決拒絕把您聲稱已經仔細審閱的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人等的《書面陳詞/2020.08.05》全部都要影印一份給原告人審閱並妥為收存!
原告人承諾每張支付十元(HK$10.00)的影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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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禽獸!沒有任何人可以嚴厲禁制原告人仔細審閱第一、二、二十、二十一被告的《書面陳詞/2020.08.05》!!!!!!!
必須知道,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竟然罔顧原告人的強烈反對而一定要命令這案件仍未提交完全/完備《抗辯書》的被告人等都必須立即向您單方提交《書面陳詞/2020.08.05》以支持您强行把原告人立即押解到區域法院!並由坐擁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親自設局重判原告人「辱罵「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罪名成立!即時入獄10個月!!!!!!!!!!!!!!!!!!
請參閱廖文健於《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引述關於吳逸之與蔡炳榮的英文案例!!!!!
「卑鄙無耻下流賤格、喪心病狂喪盡天良」都不足以形容暫委法官(「指定法官」)廖文健!!!
用禽獸來形容「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簡直就是侮辱了禽獸!
(***借用高等法院大法'官潘敏琦女仕的用詞,謹此鳴謝。)
( 2)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廖文健先生閣下仍然堅決拒絕把您的《判決書(書面處理)/2020.08.05》詳細列明裁定的事實和理由,以便原告人提出上訴。
稍有常識(一般常識、不是法律常識)的任何人都絕對不會命令仍未能向法庭提交完全/完備《抗辯書》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都必須向廖文健先生提交《書面陳詞/2020.08.05》以支持廖文健這名坐擁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立即把原告人押解到區域法院並重判原告人即時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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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强烈建議廖文健先生立即重讀YearOne YearTwo……
唯有這樣,他日學成之後,廖文健先生才或許有能力返回高等法院做一些次要的工作!
( 3) 直至此刻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先生仍然拒絕把這案件 "HCA851/2013"及該案件 "HCA949/2012"的所有聆訊錄音CD光碟
都完整地發放給原告人;原告人承諾即時支付一切有關費用。
必須知道,法庭的聆訊錄音是最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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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香港右翼只是乌克兰的顿卢分离主义,乌克兰(中国)打击你们卢顿亲俄者(香港亲西方)合情合理😂
妳只係被導向偏妥的新聞朦騙的可憐蟲, 那時只有香港警察才能平息破壞香港動亂,用槍, 死嘅只會是香港人, 看出妳在引流了, 你所說的話表露妳內心非常黑暗, 喜歡看別人國家發生戰爭, 醜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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