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37名死囚向大法官討活路!律師分析3種可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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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9 лис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62

  • @ChimayWhite
    @ChimayWhite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嫌犯死刑定讞,受害家屬能否申請釋憲,要求一個月內執行槍決!

  • @黃釆絹
    @黃釆絹 Місяць тому +24

    罪大惡極,就該伏法,才公平,才有嚇阻作用😊

  • @sahsafg2501
    @sahsafg25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37名死囚討活路?.....那>>37條冤魂要向誰討公道?

    • @李欣儒-w7r
      @李欣儒-w7r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不是37死者,他們都不只殺死了一人。

    • @sahsafg2501
      @sahsafg25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李欣儒-w7r 那個我說的是 >> 37...

    • @陳美美-i4w
      @陳美美-i4w Місяць тому

      去找綠綠

  • @sarahhsieh2764
    @sarahhsieh2764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美國有終身監禁,台灣沒有

  • @aa561122
    @aa561122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社會已經夠亂了不要再廢除死刑

  • @Wuwillwu
    @Wuwillwu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死刑就對了

  • @rlin4212
    @rlin4212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同性婚姻」都可用「公投」決定,為什麼「死刑」不辦「公投」決定?

  • @point0008
    @point0008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現在已經判死刑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為什麼不執行槍決?台灣司法判死刑難道是判假的?殺人犯有人權問題考量;被害人家屬整個家庭都破碎的冤屈,除了靠法律懲處外,誰來考量?又有誰能扛下生命中如此無法承擔之重?法治社會更要考量此點,反對廢死!

  • @李宜軒-p4i
    @李宜軒-p4i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如此私下復仇都不再信司法人員了

  • @夕陽下的男人
    @夕陽下的男人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不要死刑可以 必須要有鞭刑 殺人犯只殺一人 必須50下鞭刑如果超過一人就必須翻倍加上去
    不然就不要廢死

  • @鄭玉蓮-f3z
    @鄭玉蓮-f3z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若廢死這個帳要記在民進黨的身上

    • @巧克力-z7s
      @巧克力-z7s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還有當年支持蔡英文的人啊, 尤其是25~30歲, 當年看到蔡英文當選多猖狂阿, 現在都在假裝自己很中立

  • @楊菲榮
    @楊菲榮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在殺人案裡面如果有2-3個大法官!相信死刑執行肯定將立馬執行🎉

  • @莊文珍-x3i
    @莊文珍-x3i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沒有死刑,那就支持私刑

  • @肯尼士-c3x
    @肯尼士-c3x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而且我研究過很多神經病,他們不會殺人,他們都很善良耶,不要講什麼疾病的話,殺人就無罪好嗎,殺人償命啦

  • @陳玉山-c4i
    @陳玉山-c4i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殺人償命,沒什麼好說的!百姓生活夠苦了,沒必要再浪費稅金養殺人犯。如果過了真的天理難容……………………

  • @吳永松-y7c
    @吳永松-y7c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意思是說以後殺人不用死喔?還要全民養殺人犯一生?這樣是在鼓勵殺人了嗎?

  • @文君樊
    @文君樊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惡魔們要復活了嗎

  • @hauwin7
    @hauwin7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為什麼不學新加坡 加上"鞭刑" ? 鞭刑 20下出獄 類犯加倍

  • @szngh165
    @szngh1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惡魔不只那些被判死刑之人

  • @塵埃-s5k
    @塵埃-s5k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給支持廢死的人們!請不要踩著被害人的屍體來展現你的慈悲,那令人作嘔!

    • @haynainkenya
      @haynainkenya Місяць тому

      你家人受害了嗎

    • @塵埃-s5k
      @塵埃-s5k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haynainkenya 你家人呢?

  • @hui-wensu3117
    @hui-wensu311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真的生氣無言,幾位法官決定一切,差勁極了。

  • @民主言論自由
    @民主言論自由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國家法律不是殺人的利器, 如果沒有廢除死刑那麼國家跟殺人犯沒有兩樣, 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是不會有死刑的, 大法官有他們的專業要尊重大法官們的決定, 被害者家屬雖然很痛哭但有沒有想過加害者會無緣無故殺人嗎! 還不是被害者心裡不健康想要加害者被槍斃才會開心 , 雲林相報何時了 希望被害者家屬人看開一點好好的過生活才有健康的心理。

    • @woori1101
      @woori11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講什麼幹話
      所以鄭捷砍人是因為捷運的乘客讓他心裡不健康?
      看看在打什麼吧 完全沒說服力

  • @正在睡午覺的水獺
    @正在睡午覺的水獺 Місяць тому

    劉律師屁股被ㄍㄢˋ過才能說出這種話吧😂❤

  • @MinaHilton
    @MinaHilto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如果死刑有違人權 那麼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

  • @張唐豪
    @張唐豪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大法官那些人生勝利組那會知道受害者的安夜哭泣

  • @duanchen-sm3ts
    @duanchen-sm3ts Місяць тому

    奪人生命權者;無權論人權。 若以精神喪失避死刑,請政府設置專區關到死,別放出來危害他人。

  • @傻鈺
    @傻鈺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明明證據都擺在眼前了,到底憑什麼去說誤判?
    DNA、監視器、生物機證、被害者口供、不凡密切關係等等…全都有,哪裡會誤判?
    真正的冤案不查清楚就判刑;而這種確定犯案的反而就是不判,判了也不執行

  • @和尚-o3x
    @和尚-o3x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苟活不如早S!

  • @WuHanChia
    @WuHanChia Місяць тому

    不同意死刑是因為執行者處決被執行者關係,執行者並不是自願而是因為工作而工作,違反民主社會可自願選擇之權利
    可以同意使用無人方式執行死刑。被害者家屬有絕對權力可以決定,相對上被害人家屬也要願意親手對被執行人執行,或是委託執行。
    請問殺掉死刑犯的警員為第三人,為什麼要代替背負被害人及加害人之間的因果?
    還是普遍的人認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 @肯尼士-c3x
    @肯尼士-c3x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林于如長的怎麼那麼像柯文哲的某個發言人😮當過記者也飆過東森記者那個😮

  • @吳正義-r8w
    @吳正義-r8w Місяць тому

    請問廢死是現今最重要的事嗎!不是該背點主文嗎?喔!已經背好了。那不是要廢除圖利罪嗎?喔!找不到金流不能廢。

  • @肯尼士-c3x
    @肯尼士-c3x Місяць тому

    販賣毒品的還有毒蟲的壞人,在我懵懂無知的時候,我被下藥被強暴的時候,我醒來後,我也只能啞巴吃黃蓮,這樣販毒的毒蟲就沒罪了嗎,希望毒蟲強暴過我的壞人下地獄去

  • @tohhwee5662
    @tohhwee5662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万万不可废死行

  • @吳崇玲
    @吳崇玲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如果沒有死刑,那麼我考慮要不要犯法殺人了

  • @W93c
    @W93c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民進黨阿

  • @cp3253
    @cp3253 Місяць тому

    殺人償命,沒什麼好說的!😡😡😡😡😡😡😡😡

  • @本田-j1g
    @本田-j1g 24 дні тому

    死到關頭還要爭取生存權 這合里嗎 被你殺害的人也要生存權你為何不給他

  • @張吉好
    @張吉好 26 днів тому

    一推恐龍法官

  • @kingworld7747
    @kingworld774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那就發起違憲決策,誰淮大x官有權在一樣的憲法下,否決以前大法官的釋憲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