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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 2396檢驗標準1.加強型頭盔帽殼表面超過5mm之突起物(含帽簷)不得以任何材質螺絲或鉚釘固定2.撞擊後易脫落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你的行車紀錄器或藍芽耳機不是用螺絲鎖在安全帽上的話就屬於易脫落所以若遇到不懂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請不要傻傻被罰
如果警察敢開我不怕,申訴後我會投訴警政單位,請他們加強警政人員相關規定知識
@@魏大鈞-k6x 就怕警察是法盲⋯⋯反正我開單 你申訴花的是當事人的時間,他也是麻麻的!
看看不少四輪大爺準備檢舉兩輪的。
@@張特立 要檢舉安全帽行車紀錄器超過5mm,必須要能舉證行車紀錄器的支架是「鎖或釘」在安全帽上,並且畫面要明確清楚,因為用黏的和用綁的,只要撞擊後容易脫落,都不在此限制,基本上大部分的行車紀錄器都是使用3M膠黏在安全帽上,都是符合規定。
推一個正確觀念
階級歧視,看不起機車騎士
合法買的行車記錄器,卻不能合法使用,這政府是不是神經病啊!
自己裝就違法,給場商賺就合法
用黏的可以,標檢局有說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2)日表示,對於媒體有關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就違法,國家標準要求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但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支裝備則不在此限,例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不過為了話題性 先炒成改裝就違法 似乎比較多人看?
@@張特立 很多警察不懂法,容不容易脫落是警方決定,妳覺得警方為了業績,會不會開單呢?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會不會管太寬啊!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某高官獨家代理5釐米的行車記錄器要發大財了,政策永遠都是從錢出發。
因為機車加裝行車記錄器對只開車撞人的官員肇事很危險所以不給你裝
這就是要抽出藍牙耳機也要開罰政府死要錢
該抓的不抓,國庫缺錢要錢也不是直接搶!果然現在執政的都直接不演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2日表示,國家標準要求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但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例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包含魔鬼氈黏貼或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所以用黏的行車記錄器底座基本沒問題,不要是用釘子之類的鎖進帽體裡面去的就好
為什麼對機車的法規 就特別嚴格執行 對汽車˙的就常常輕輕放過?
官員不會騎機車,都開車
因為官員都開車阿!從不騎機車的!他們的認知開車比較安全!
因為官員被檢舉過啊!所以才想辦法改法規🤫
@@deepdrop7400 我相信 他們寧願全台塞爆也不願有半台機車擋在前面
因為官員被檢舉過。
違停,酒駕,逼車不抓,抓為了自身安全的?
坐在辦公室吹冷氣這群公務員!!
酒駕怎不加重刑罰 修這種鳥法 呵
早就該罰了現在看到就檢舉.如果你們那麼怕就買跟警察一樣的掛在胸前的行車記錄器.辦法就解決啦而不要一直在那邊叫
以權謀私,不花錢就吃罰單
標檢局的你講清楚啊!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什麼叫不鼓勵
政府有病去看醫生啦,真的很有事
唉….1、高速公路紅綠燈、2、區間測速不抓烏龜車、3、準備一年拒絕買疫苗,間接導致國民死亡、4、五倍卷要發不發拖來拖去?家境困難的都快餓死、5、3+11破口硬扯….現在要求安全帽有行車記錄器,不如不要演了,跟百姓說已經店家談好價錢跟回扣了,安全帽私人財產、政府在沒有國家維安前提下,不能強迫人民呀!真的是越來越獨裁統治,民共黨⋯⋯現在有
汽車加裝行車記錄器要不要開罰?公路總局!交通部!
又是要官逼民反嗎行車記錄器是中央標準局核定的現在又不准人家裝這種過時的法條是否請立委先生修一修吧
立法的人可能怕做壞事被拍到
同樣違規行為,抓機車比例大過汽車?然後現在連機車保障自己的加裝品也變違規?交通部你想表示什麼?長隧道會窒息禁機車!敞篷車?違規闖入的機車有哪台窒息?騎士加裝記錄器危險!全台人民裝幾年了?哪次事故是記錄器導致摔車的?真的有心想保障騎士安全,怎麼不去鼓勵全民戴全罩、穿防摔衣?改這些有的沒的,然後跟我們說保障我們安全?與其有時間在這邊假好心,真搶錢,還不如試著練習把馬路鋪平一點、交通規劃好一點、抓酒駕、提升駕駛素質...
不食人間煙火的標檢局
越管越多,巧立名目來逐步限縮人民各種自由,慢慢往專制獨裁國家邁進。
可能是科技公司跟政府高官有很好的關係吧?又是肥羊的一個案子?哈哈哈哈哈
可能準備出廠5mm的行車記錄器了。
那我應該建議政府執行這樣規定前!應該先發給國民裝汽機車前後錄像鏡頭行車記錄器補助金,才能正當執行這樣規定!什麼補助也沒有就想強制!這應該是搶錢!要政府補助什麼都能拖!要繳給政府的錢一分一秒都不能拖!國民如何接受呢?
很多大鴨尾小鴨尾的安全帽就超過5MM了…擾民政策
除非你能證明這樣加裝會造成增加額外的致死率,不然這樣的條文就是在擾民
為了安全所以不鼓勵?那遇到車禍糾紛怎麼辦?誰來保護自己?講這些話的官員們都沒帶腦袋嗎?
說個笑話:交通幫大家一起來玩放大鏡,我們來看看法規上路後哪些廠商馬上有5mm內的產品熱烈販售哪些廠商馬上準備好強調"撞擊易脫落"的新式扣具的看看這橋是鋪給誰過的
政府亂花錢 沒錢就拿老百姓要
當然啊,羊毛出在羊身上
平民百姓的悲哀 有錢的話我也想開車吹冷氣 誰想大熱天頂著安全帽等著中暑
只侷限釘螺絲完全固定的
也許是混淆視聽,準備圖利某廠商的產品了
請問標準局是用什麼根據做出來的
一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要拿放大鏡+顯微鏡無限放大 真正需要嚴格執行的東西都拿黑布直接蓋牌 呵呵
這些官腦袋都裝什麼阿 今天難道騎機車的都沒任何保障嗎 如這樣說警察車上安裝一堆物品是不是都要全拆光(違法加裝 變更車體)這樣麻煩警察所有車輛全部都先開罰
政府又想到新的搶錢方案了
合法販賣非法安裝
知法犯法的警察酒駕都罰不怕,談什麼保障騎車安全?
一些上古時代的與時代脫節的交通法規不修腦袋有洞的修這種法規 公務員跟恐龍法官都只是只會讀書的人?跟現實社會脫節的人?
這樣也要罰 太扯了吧 什麼鬼法規啊
所以汽車裝什麼都可以,機車什麼都不行,果然是領著納稅人的錢,拿納稅人的錢買汽車
為了保障行車安全不鼓勵加裝? 我就想問 裝行車紀錄器不就是確保自己行車安全嗎? 不然誰會平白無顧花錢加裝🙄 另外 一般全罩式安全帽哪來的所謂原廠行車紀錄器 都馬要額外花費安裝 傻眼欸...
製造安全帽場商有商機 製造設計一款攝像錄影鏡頭一體成型安全帽
制定新法規的人真的是頭殼壞去…
有什麼辦法可以找到新法規的人合理的解釋
先禁國家 台灣交通部總是走在時代的尖端~
又是官商勾結!原廠有配的就可以超過5mm,自己裝的就不行!?接下來是不是會跳出業配廣告?
@李孟哲 他說原廠有配就不在法規內了
只能用針孔
不食人間煙火的 … 長官們 下台
不是用螺絲固定的都是合法且安全的!標檢局有說明了
用卡準卡住的也不行因為也不能一撞就掉
車禍的時候,警察問你有沒有行車記錄器,有,那再多開一張罰單。
這不是廠商沒有送錢故意懲罰的,我們的政府官員都是萬分清廉,絕不會貪污的千古不遇的好官喔!
只能買針孔攝影機
神奇的台灣法規
我想知道自行組裝會影響到什麼騎車安全? 被雷劈到嗎?
可能怕裝在頭上,騎車會三倍速。
這個就要抗議到底了裝行車記錄器是要保護自己又小畫質又差的針孔是能起到什麼作用呢
應該要把這制定惡法的人抓出來..... 不知是否現在政府走專制路線嗎?
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壞人嗎?
不懂這有什麼好違規的,裝行車記錄器還不是為了給自己一個保障,還要管大小是在哈囉?都馬花錢買來的又沒犯法,哪來那麼多規定啦
改裝也一樣啊!買不犯法但裝了就違規了
就跟你們說鬼島的鬼都在公部門,看吧!唉⋯⋯
多一個相機會有安全問題?!到底是哪門子的邏輯
現在公務員素質這麼差喔,裝記錄器還不是你們廢弛職務
原廠就行,給其他人賺就不行?😨😨😨保護自己難道有罪嗎?
行車記錄器要不要一起禁止?什麼??沒安裝在車體外,不超過幾公分不違規??那安全帽安裝記錄器是超過左邊龍頭還是右邊龍頭??
要這樣玩 乾脆直接發部全國不能有汽車 機車在路上跑 上班 上課請走路好了 這樣夠安全嗎
這條規定是民國98年內部會議設置的,如今過了12年時代的演變,這條規章也該審視一下違規的範疇了,時代在變有些規章跟法規已經跟不上時代,只會導致更多民意衝突,發生工安事故就會修正工安條款,那法律上也應該如此才對啊
要裝無人機在頭上飛吧
抓這種就很認真,其他的就懶懶的🤭
意思是 騎士 戴安全帽 都不能加裝行車記錄器 ? 只能安裝在 機車上安裝在 安全帽上的 騎士 都笨蛋? 白買了? 還是 政府 要補助 騎士 行車記錄器?
裝機車上直接被罰非法改裝機車!要賺我們的錢通通都有理!
愚民政策又來了
當然找老百姓開刀.不然怎麼讓你們亂
我裝。我會負責
台灣到底是多歧視機車族啊?騎士連保護自己的權利都沒有……
雞蛋裏挑骨頭。
如果 監視器夠好夠密集我也不想裝之前有被撞兩次 監視器都故障的
三立不是民進黨?這樣點閱率厲害,都在想辦法賺錢
呵呵~那就請政府做0.5公分內的行車記錄器出來吧~而且沒有任何車禍傷亡會跟行車記錄器有關係的~
為了保障騎車安全 不鼓勵消費者安裝… 我到底聽了什麼??所以不加裝 行車記錄器比較安全囉? 副組長?
沒安全保障。出事了又要事主自己出示證明。安裝針孔到時又被提告偷拍?
不要用鉚釘或是螺絲鎖固的就沒事用雙面膠或是綁帶固定的不就是會脫落型的嗎
警察那理你開完自己申訴,他們在擾民啊
對,是怕警察又亂開單🙄
我比較怕一些小白裝的時候沒拿去漬油擦過,騎到一半飛掉砸到人或害人碾到摔車,這就很尷尬了
看來,柯南的針孔眼鏡 準備研發了👍
有點管太多,很多遠古時代的法規就是不改,與時俱進就禁止,亂搞嗎?
廠商表示 那我的產品銷不出去誰負責
以後檢舉人要證明對方是用螺絲釘固定才算有效 ?還是員警收件亂開 騎士申訴後員警被記過?
訂這法規的是不是只有0.5公分
腦嘛 🤣🤣🤣
制訂新規人別躲在後面你離人民太遠了
一定是有官員被拍到怕了,只好修改法案!!!
要不要先把酒駕搞好?裝個行車記錄器是差在哪裡?根本搞錯重點!
1:21鄭慶弘你跟我說哪裡不安全
注意這句(但經撞擊後容易脫落者就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說撞到後會掉落就不罰,那知道遇到警察要開單時知道怎麼說了吧,就市面加裝那一個撞到不會掉落,真不知道這條會有誰被開到
我就問 敢不敢 酒駕 也這樣無限放大的來執行 啦
政府又要圖利廠商了🤔!? 車子無線電天線是不是也該管?😂 尤其是大貨車 裝超長一支 車禍翻車 也會危害到其他用路人
想貪污就說,講這麼多廢話,有很多罰單你們就可以中飽私囊
我買的是裝在衣服上,平常也可以錄影
顯然是惡法
我沒用娤的 我用黏的一摳就掉不犯法吧!
行車記錄器為了保障自己安全措施裝現在被說違法 那這樣等於說 如被撞就是活該的意思
什麼都要管要不要管管我今天穿什麼乃褲
能不能請在這部份專業的人事來立法腦子是被撞過嗎?
我也沒辦法在接受1450執政
欸哦哦
CNS 2396檢驗標準
1.加強型頭盔帽殼表面超過5mm之突起物(含帽簷)不得以任何材質螺絲或鉚釘固定
2.撞擊後易脫落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你的行車紀錄器或藍芽耳機不是用螺絲鎖在安全帽上的話就屬於易脫落
所以若遇到不懂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請不要傻傻被罰
如果警察敢開我不怕,申訴後我會投訴警政單位,請他們加強警政人員相關規定知識
@@魏大鈞-k6x
就怕警察是法盲⋯⋯
反正我開單 你申訴
花的是當事人的時間,他也是麻麻的!
看看不少四輪大爺準備檢舉兩輪的。
@@張特立 要檢舉安全帽行車紀錄器超過5mm,必須要能舉證行車紀錄器的支架是「鎖或釘」在安全帽上,並且畫面要明確清楚,因為用黏的和用綁的,只要撞擊後容易脫落,都不在此限制,基本上大部分的行車紀錄器都是使用3M膠黏在安全帽上,都是符合規定。
推一個正確觀念
階級歧視,看不起機車騎士
合法買的行車記錄器,卻不能合法使用,這政府是不是神經病啊!
自己裝就違法,給場商賺就合法
用黏的可以,標檢局有說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2)日表示,對於媒體有關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就違法,國家標準要求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但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支裝備則不在此限,例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
不過為了話題性 先炒成改裝就違法 似乎比較多人看?
@@張特立 很多警察不懂法,容不容易脫落是警方決定,妳覺得警方為了業績,會不會開單呢?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某高官獨家代理5釐米的行車記錄器要發大財了,政策永遠都是從錢出發。
因為機車加裝行車記錄器
對只開車撞人的官員肇事很危險
所以不給你裝
這就是要抽出藍牙耳機
也要開罰
政府死要錢
該抓的不抓,國庫缺錢要錢也不是直接搶!果然現在執政的都直接不演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2日表示,國家標準要求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但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例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包含魔鬼氈黏貼或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
所以用黏的行車記錄器底座基本沒問題,不要是用釘子之類的鎖進帽體裡面去的就好
為什麼對機車的法規 就特別嚴格執行 對汽車˙的就常常輕輕放過?
官員不會騎機車,都開車
因為官員都開車阿!從不騎機車的!他們的認知開車比較安全!
因為官員被檢舉過啊!所以才想辦法改法規🤫
@@deepdrop7400 我相信 他們寧願全台塞爆也不願有半台機車擋在前面
因為官員被檢舉過。
違停,酒駕,逼車不抓,抓為了自身安全的?
坐在辦公室吹冷氣這群公務員!!
酒駕怎不加重刑罰 修這種鳥法 呵
早就該罰了現在看到就檢舉.如果你們那麼怕就買跟警察一樣的掛在胸前的行車記錄器.辦法就解決啦而不要一直在那邊叫
以權謀私,不花錢就吃罰單
標檢局的你講清楚啊!
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什麼叫不鼓勵
政府有病去看醫生啦,真的很有事
唉….
1、高速公路紅綠燈、
2、區間測速不抓烏龜車、
3、準備一年拒絕買疫苗,間接導致國民死亡、
4、五倍卷要發不發拖來拖去?家境困難的都快餓死、
5、3+11破口硬扯….
現在要求安全帽有行車記錄器,不如不要演了,跟百姓說已經店家談好價錢跟回扣了,安全帽私人財產、政府在沒有國家維安前提下,不能強迫人民呀!
真的是越來越獨裁統治,民共黨⋯⋯
現在有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汽車加裝行車記錄器要不要開罰?公路總局!交通部!
又是要官逼民反嗎行車記錄器是中央標準局核定的現在又不准人家裝這種過時的法條是否請立委先生修一修吧
立法的人可能怕做壞事被拍到
同樣違規行為,抓機車比例大過汽車?然後現在連機車保障自己的加裝品也變違規?交通部你想表示什麼?
長隧道會窒息禁機車!
敞篷車?違規闖入的機車有哪台窒息?
騎士加裝記錄器危險!
全台人民裝幾年了?哪次事故是記錄器導致摔車的?
真的有心想保障騎士安全,怎麼不去鼓勵全民戴全罩、穿防摔衣?改這些有的沒的,然後跟我們說保障我們安全?與其有時間在這邊假好心,真搶錢,還不如試著練習把馬路鋪平一點、交通規劃好一點、抓酒駕、提升駕駛素質...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不食人間煙火的標檢局
越管越多,巧立名目來逐步限縮人民各種自由,慢慢往專制獨裁國家邁進。
可能是科技公司跟政府高官有很好的關係吧?又是肥羊的一個案子?哈哈哈哈哈
可能準備出廠5mm的行車記錄器了。
那我應該建議政府執行這樣規定前!應該先發給國民裝汽機車前後錄像鏡頭行車記錄器補助金,才能正當執行這樣規定!什麼補助也沒有就想強制!這應該是搶錢!要政府補助什麼都能拖!要繳給政府的錢一分一秒都不能拖!國民如何接受呢?
很多大鴨尾小鴨尾的安全帽就超過5MM了…擾民政策
除非你能證明這樣加裝會造成增加額外的致死率,不然這樣的條文就是在擾民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為了安全所以不鼓勵?那遇到車禍糾紛怎麼辦?誰來保護自己?講這些話的官員們都沒帶腦袋嗎?
說個笑話:
交通幫
大家一起來玩放大鏡,我們來看看法規上路後
哪些廠商馬上有5mm內的產品熱烈販售
哪些廠商馬上準備好強調"撞擊易脫落"的新式扣具的
看看這橋是鋪給誰過的
政府亂花錢 沒錢就拿老百姓要
當然啊,羊毛出在羊身上
平民百姓的悲哀 有錢的話我也想開車吹冷氣 誰想大熱天頂著安全帽等著中暑
只侷限釘螺絲完全固定的
也許是混淆視聽,準備圖利某廠商的產品了
請問標準局是用什麼根據做出來的
一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要拿放大鏡+顯微鏡無限放大 真正需要嚴格執行的東西都拿黑布直接蓋牌 呵呵
這些官腦袋都裝什麼阿 今天難道騎機車的都沒任何保障嗎 如這樣說警察車上安裝一堆物品是不是都要全拆光(違法加裝 變更車體)這樣麻煩警察所有車輛全部都先開罰
政府又想到新的搶錢方案了
合法販賣非法安裝
知法犯法的警察酒駕都罰不怕,談什麼保障騎車安全?
一些上古時代的與時代脫節的交通法規不修
腦袋有洞的修這種法規 公務員跟恐龍法官都只是只會讀書的人?跟現實社會脫節的人?
這樣也要罰 太扯了吧 什麼鬼法規啊
所以汽車裝什麼都可以,機車什麼都不行,果然是領著納稅人的錢,拿納稅人的錢買汽車
為了保障行車安全不鼓勵加裝? 我就想問 裝行車紀錄器不就是確保自己行車安全嗎? 不然誰會平白無顧花錢加裝🙄
另外 一般全罩式安全帽哪來的所謂原廠行車紀錄器 都馬要額外花費安裝
傻眼欸...
製造安全帽場商有商機 製造設計一款攝像錄影鏡頭一體成型安全帽
制定新法規的人真的是頭殼壞去…
有什麼辦法
可以找到新法規的人
合理的解釋
先禁國家 台灣交通部總是走在時代的尖端~
又是官商勾結!原廠有配的就可以超過5mm,自己裝的就不行!?接下來是不是會跳出業配廣告?
@李孟哲 他說原廠有配就不在法規內了
只能用針孔
不食人間煙火的 … 長官們 下台
不是用螺絲固定的都是合法且安全的!
標檢局有說明了
用卡準卡住的也不行
因為也不能一撞就掉
車禍的時候,警察問你有沒有行車記錄器,有,那再多開一張罰單。
這不是廠商沒有送錢故意懲罰的,我們的政府官員都是萬分清廉,絕不會貪污的千古不遇的好官喔!
只能買針孔攝影機
神奇的台灣法規
我想知道自行組裝會影響到什麼騎車安全? 被雷劈到嗎?
可能怕裝在頭上,騎車會三倍速。
這個就要抗議到底了
裝行車記錄器是要保護自己
又小畫質又差的針孔是能起到什麼作用呢
應該要把這制定惡法的人抓出來..... 不知是否現在政府走專制路線嗎?
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壞人嗎?
不懂這有什麼好違規的,裝行車記錄器還不是為了給自己一個保障,還要管大小是在哈囉?都馬花錢買來的又沒犯法,哪來那麼多規定啦
改裝也一樣啊!買不犯法但裝了就違規了
就跟你們說鬼島的鬼都在公部門,看吧!
唉⋯⋯
多一個相機會有安全問題?!到底是哪門子的邏輯
現在公務員素質這麼差喔,裝記錄器還不是你們廢弛職務
原廠就行,給其他人賺就不行?😨😨😨保護自己難道有罪嗎?
行車記錄器要不要一起禁止?什麼??沒安裝在車體外,不超過幾公分不違規??那安全帽安裝記錄器是超過左邊龍頭還是右邊龍頭??
要這樣玩 乾脆直接發部全國不能有汽車 機車在路上跑 上班 上課請走路好了 這樣夠安全嗎
這條規定是民國98年內部會議設置的,如今過了12年時代的演變,這條規章也該審視一下違規的範疇了,時代在變有些規章跟法規已經跟不上時代,只會導致更多民意衝突,發生工安事故就會修正工安條款,那法律上也應該如此才對啊
要裝無人機在頭上飛吧
抓這種就很認真,其他的就懶懶的🤭
意思是 騎士 戴安全帽 都不能加裝行車記錄器 ? 只能安裝在 機車上
安裝在 安全帽上的 騎士 都笨蛋? 白買了? 還是 政府 要補助 騎士 行車記錄器?
裝機車上直接被罰非法改裝機車!要賺我們的錢通通都有理!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愚民政策又來了
當然找老百姓開刀.不然怎麼讓你們亂
我裝。我會負責
台灣到底是多歧視機車族啊?騎士連保護自己的權利都沒有……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雞蛋裏挑骨頭。
如果 監視器夠好夠密集我也不想裝
之前有被撞兩次 監視器都故障的
三立不是民進黨?這樣點閱率厲害,都在想辦法賺錢
呵呵~那就請政府做0.5公分內的行車記錄器出來吧~而且沒有任何車禍傷亡會跟行車記錄器有關係的~
為了保障騎車安全 不鼓勵消費者安裝… 我到底聽了什麼??
所以不加裝 行車記錄器比較安全囉? 副組長?
沒安全保障。出事了又要事主自己出示證明。安裝針孔到時又被提告偷拍?
不要用鉚釘或是螺絲鎖固的就沒事
用雙面膠或是綁帶固定的不就是會脫落型的嗎
警察那理你開完自己申訴,他們在擾民啊
對,是怕警察又亂開單🙄
我比較怕一些小白裝的時候沒拿去漬油擦過,騎到一半飛掉砸到人或害人碾到摔車,這就很尷尬了
看來,柯南的針孔眼鏡 準備研發了👍
有點管太多,很多遠古時代的法規就是不改,與時俱進就禁止,亂搞嗎?
就是一定要針對我們機車騎士就對了啦!
我們騎車在路上,也只是要有個安全、自保的依據,
假如真的路上發生事故,需要警察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經常都說:監視器剛好固障?
會不會管太寬啊!
乾脆共產主義統一台灣比較快啦!
廠商表示 那我的產品銷不出去誰負責
以後檢舉人要證明對方是用螺絲釘固定才算有效 ?
還是員警收件亂開 騎士申訴後員警被記過?
訂這法規的是不是只有0.5公分
腦嘛 🤣🤣🤣
制訂新規人
別躲在後面
你離人民太遠了
一定是有官員被拍到怕了,只好修改法案!!!
要不要先把酒駕搞好?裝個行車記錄器是差在哪裡?根本搞錯重點!
1:21鄭慶弘你跟我說哪裡不安全
注意這句(但經撞擊後容易脫落者就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說撞到後會掉落就不罰,那知道遇到警察要開單時知道怎麼說了吧,就市面加裝那一個撞到不會掉落,真不知道這條會有誰被開到
我就問 敢不敢 酒駕 也這樣無限放大的來執行 啦
政府又要圖利廠商了🤔!? 車子無線電天線是不是也該管?😂 尤其是大貨車 裝超長一支 車禍翻車 也會危害到其他用路人
想貪污就說,講這麼多廢話,有很多罰單你們就可以中飽私囊
我買的是裝在衣服上,平常也可以錄影
顯然是惡法
我沒用娤的 我用黏的一摳就掉不犯法吧!
行車記錄器為了保障自己安全措施裝現在被說違法 那這樣等於說 如被撞就是活該的意思
什麼都要管
要不要管管我今天穿什麼乃褲
能不能請在這部份專業的人事來立法
腦子是被撞過嗎?
我也沒辦法在接受1450執政
欸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