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近日以下二例,看看本港仲有冇法治。第一,十多天前,十二港人案中二人,兼家有汽油彈,正在服刑,但有法官教二人上訴刑期,二人照做並得值,當庭釋放!例二,肥黎已審了五十多天,看來仲有排玩,因有大量下屬篤灰,本港仍用普通法大框架,無罪推定及疑點利益歸被告仍一定要用,因此控辯相方要逐一人盤問,大量花費納稅人即你我之金錢,但一定要做,司法獨立公正!否則單憑黎幾年前在美游說時公開大叫我地係為美國利益而戰,並以命令式叫美用核武摧毀中國,America should Nuke China, 已可判佢終生監禁😅😅😅
有有心人提及,如出租金中單位比人,租客影左添馬基地之相片,業主可能犯了洩密罪否?首先,如以上之疑慮出自市井之徒,吾出奇,因零法律認知,但出自專業人仕之口,令在下噴飯。從二方面去分析,金中基地係人都乜也看清,不時泊了一艔056型小艦,而那型艦亦多次向市民開放,有何機密可言???!!!第二從法理上去分折,刑事罪行有以下原基準。must prove actus rea(犯罪行為) and mens rea(犯罪意圖)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prosecution(舉正責任在控方)standard of proof is that of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舉正要達毫無合理疑點。以全中業主為例,能入罪嗎???香港仍有言論自由,歡迎理性分折!但斷章取義,扭曲事實,無限擴大,可能自失公信力!!!😅😅😅
感謝陳文敏先生、陳廣慧小姐。
多謝綠豆團隊制作、陳教授的專業講解及關心香港人❤
謝謝你地對香港嘅關心
感謝綠豆的專業分析。加深了解23條以後, 香港人的唯出路就是躺平, 只談論旅行,吃飯。一世阿Q
海內外既香港人都要撐住
多謝陳廣慧主持,多謝陳文敏教授清晰講解。
感謝綠豆團隊
不是市民護國安,反過來應該是國安守護市民,可惜目前.....
非常感謝兩位分享,非常感謝綠豆團隊一直製作高質素嘅節目🙏🏻🙏🏻🙏🏻💛🍎
謝謝兩位詳盡解釋惡法的利害關係🙏🙏
聽咗好多從法律角度解釋23條嘅片, 陳教授嘅講解兼備條文解讀, 法理, 實例, 影響, 係最全面清晰易明
多謝陳教授同埋綠豆團隊
PS 今日嘅片成功咁洗走尋日條片嘅歪理
Thank you Green Bean Media.
支持綠豆團隊👍陳教授的詳細解說💯✅🙏🙏
多謝陳主持/陳教授/綠豆.無限感激 🙏
😊 good
Thank you Green Bean Media .
Thank you both.
廿三條=佢話你係就係
多謝陳大狀之深入淺出之闡述!
頭腦清晰!👍
多謝陳教授同緣豆多謝🙏
陳教授的解釋聽得明明白白... 道理之所在...
好彩上集冇掟爛個手機😌
謝謝主持、教授&綠豆🙏🏻
多謝,多謝陳教授,多謝多謝綠豆🙏🙏🙏🙏🙏🙏🙏
感謝 2 位精簡講解模糊不清的法例👍👍👍🙏🙏🙏
多謝綠豆優質製作💪💪💪🙏🙏🙏
多年前觀看的「動物農莊」,正出現在生活中😡😡😡
法律界的權威... 值得仔細聆聽
而家更明白
什麼是歪理專家
感謝綠豆團隊付出❤辛苦晒,加油。
❤
綠豆 Green Bean Media 這類很好的媒體節目的價值,並不止於由陳教授來詳盡解析。他說的其實淺顯亦很多人都已明白暸解。然而邀得他這份量人物來道出就有千鈞力度教遜茄蛋散們無話可說。不自量力來挑機的總還有,但蒼白鄙陋只淪為笑點可以。
感謝陳教授的深入淺出講解,感到我們的空間愈來愈窄😮💨
Thanks green beans 🙏🙏🙏👍👍👍❤️❤️❤️
多謝教授和綠豆
樓上有人講,不犯法有咩好怕,真係好可笑,😂😂😂
咁易比你知犯唔犯法就唔係二三條啦🤷🏻♂️
謝謝兩位主持人給我們長知識🙏🙏🙏🙏🙏🫡🫡🫡
我想搵陳教授同葉劉辯論下。
Thx 🙏🏻
陳文敏教授🧑🏻🏫 x
陳廣慧
Green Bean Media
總之現在就係要禁聲
Thanks!
多謝你
紅線帶來香港衝擊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唔會來香港投資設置加移民大陸人黎香港更加移民出國哩嗰理想喺必然紅線呀媽😅 一塌糊塗模糊
躺平的留下或瀟灑的離開
要倒退法
是因為 容易管治?
以上解釋,絕對已是煽動意圖了,係咁架拉,惡曬。
支持
專家點講有道理,有羅輯,有案例,都冇用。它說太陽在西邊升起,就是西邊升起。
什麼專家
歪論學術系
十分感謝陳教授的分析,深感我們的言論自由的空間愈來愈狹窄。
一句講晒,香港已死。😢
繼續對一個已經沒有法治嘅香港談論佢嘅法例,陳先生真係一個住在木星上天真無邪等住上小學嘅小孩子。
先看近日以下二例,看看本港仲有冇法治。第一,十多天前,十二港人案中二人,兼家有汽油彈,正在服刑,但有法官教二人上訴刑期,二人照做並得值,當庭釋放!例二,肥黎已審了五十多天,看來仲有排玩,因有大量下屬篤灰,本港仍用普通法大框架,無罪推定及疑點利益歸被告仍一定要用,因此控辯相方要逐一人盤問,大量花費納稅人即你我之金錢,但一定要做,司法獨立公正!否則單憑黎幾年前在美游說時公開大叫我地係為美國利益而戰,並以命令式叫美用核武摧毀中國,America should Nuke China, 已可判佢終生監禁😅😅😅
Keep on doing your right green beans
谢谢介绍23條例Th
片面的立法... 替這片地方可惜...
👍👍👍👍👍👍👍👍👍👍👍👍👍👍👍👍
人治嘛!故意迷糊,可隨意砌人生豬肉囉!
多謝陳教授嘅解釋😊
Thanks and support
美國對中國的製造,產品都說:對美國國家有安全問題?😮😮😮😮😂😂😂😂😂
“ 河蟹”這個名詞你還記得嗎?23條下的香港, 整個社會都被河蟹了。穩定的先決條件是“河蟹”, 你們明白的!
河蟹同老屈
🙏
請考慮加上中英文字幕以便廣傳。沒有比陳教授更好更適合的權威人選來解析這課題,最好給世界上其他不諳粵語的人仕也可以分享暸解。
感謝討論。🙏
💪💪💪
The fuzzy red line...
擔心本來不用擔心的擔心... 可悲...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極力支持香港政府用23條控告Bloomberg發布關於23條的虛假信息。
👍👍👍👍👏👏👏👏✌️✌️✌️✌️🙏🙏🙏🙏😊😊😊😊
Thank you 😊😊
咁快必案 會唔會判終身呀
馮偉光沒了個正字,猶如夏秋冬缺了春一樣。光光不是自稱做了白宮代言人嗎?怎麽被切割了下面那一條,又黏回來,白字又成了個自字啦?
法律條文如何演繹,是中共掌權者決定。
Thx
Support
叫人不要再播毒的,好像是神經病,因為神經病的人自己說自己沒有神經病😂😂
邊有得注意吖
政權比人權大
❤❤
已經有了,佢罰幾耐都冇分別
👍👍💪💪
😢
Support class
咁多管制,冇經濟?
👍🏻
不懂做聾的傳人便要做籠的傳人,明白未……,
只要有long long的根就走唔甩
中共化....
✌️👍💪🏻🙏👌🏼🤝👍🏻😲🤣😂
綠豆 : 請立即删除叛亂罪的內容,23條可能有追溯權。
23條後學羊村繪本咁暗度陳倉冇機會喇,只剩下真刀明槍的道路喇。😂
只係聽咗一半
心情好沈重
其實有案底要坐監。是否自己人生更加精彩 更充實啊
23+辣椒=24
另外的解說卻是勉強和立不住腳... 越聽越不明白...
💪⛽👍🧧✌️🙏🌻
Rwanda duck
才子 教授 統統都係 14 killer
中國香港是全球唯一一個曾經允許在本國建立反華團體和黨派的地方香港是全球唯一有過允許反本國媒體的國家,香港媒體反華,香港政黨反華屬於特例,你在美國英國任何西方國家不會看到美國政黨反美,美國媒體反美,英國媒體反英英國政黨反英都不會存在,美英任何國家不會存在過讓本國政黨團體建立親敵對國家政黨和媒體,美國英國從未存在過親中親俄親伊朗敘利亞媒體,中國香港卻成為全球唯一允許過🉐地方。 西方國家本來就沒有以前香港自由,現在西方國家做不到自由,就指責別人跟自己一樣了,就是沒自由,可笑‘
外國沒有「自由」❓️❓️❓️為何中港共官員權貴子女及其家屬親友也紛紛移居西方民主國家,而並非北韓、俄羅斯、伊朗🤣🤣🤣
第一個反華政黨就係共產國際中國支部
香港點會係唯一
英美似乎沒有將「愛國」立法定為成立政黨或團體的必要綱領,人哋嘅政權會定期更替,政黨間互相監督,掌權者本質上唔會用「反」乜「反」物嚟指控自己唔喜歡嘅人和團體。
我英文唔好,無法閱讀英美媒體,但我有睇美劇,大把美劇嘅終極壞蛋都係美國總統,ClA同美軍更加九成都唔係好人,我唔知寫呢種劇嘅算唔算「反美」媒體,但我知香港電視台唔會(敢)將總書記或者特首描寫成普通人囉。
任何人(包括英美)都可以將星條旗和米字旗攞嚟做底褲,基本上係人都可以「反」英「反」美,掌權者根本唔會無限放大呢類行為然後施幾重刑…
有无人試下企香港触及23條同樣情況再在大英試試會不會有事?
共慘折墮冇眼睇
陈文敏可以分析下英美国安法有几清晰几民主
你自己心知肚明啦🤭
点解一定要触及23条?唔触食唔落饭?
直接叫維護中國共產黨安全法咪算囉!🙄💩🇨🇳🤡
正是。
陳文敏更模糊。他說歐美已經廢除Inciting laws. 請參看Michigan Legislature 752.542! (And many other!) 綠豆台係一個愚人電台!
咁唔知點解某地嘅人搏命都要去美國
不犯法,有咩好怕!
不要再播毒!
明明無害國殃民都可以因為令當權者不悦,借故將你處分。歷代霸權都屢屢出現過。曹操點樣處孔融,你只要睇過張藝謀《赤壁》電影開場都已經知道。
咁嘅教授要不得,冇D专业
大可以放反駁隊嚟反駁佢如何冇D專業。
陳文敏不學無術,內地書店也有《1984》這本書公開發售。做下功課先,唔該
佢只係打個譬喻,因為《1984》書名同性質都廣為人知。你竟然曲解佢話係禁書。到底係你聽錯,定係你無料到都要夾硬抹黑詆譭,只有你先知道。
馮偉光沒了個正字,猶如夏秋冬缺了春一樣。光光不是自稱做了白宮代言人嗎?怎麽被切割了下面那一條,又黏回來,白字又成了個自字啦?
英美有民主,香港無
有有心人提及,如出租金中單位比人,租客影左添馬基地之相片,業主可能犯了洩密罪否?首先,如以上之疑慮出自市井之徒,吾出奇,因零法律認知,但出自專業人仕之口,令在下噴飯。從二方面去分析,金中基地係人都乜也看清,不時泊了一艔056型小艦,而那型艦亦多次向市民開放,有何機密可言???!!!第二從法理上去分折,刑事罪行有以下原基準。must prove actus rea(犯罪行為) and mens rea(犯罪意圖)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prosecution(舉正責任在控方)standard of proof is that of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舉正要達毫無合理疑點。以全中業主為例,能入罪嗎???香港仍有言論自由,歡迎理性分折!但斷章取義,扭曲事實,無限擴大,可能自失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