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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影片有任何想法 都可以在這裡蓋樓跟我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雖然廢死團體常說, "是要解決問題, 而不是解決這個人" 但沒有死刑對被害者家屬仍是心中的痛. 所有犯罪的人都要考慮到後果, 而不是事後反悔.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 而我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
二十一年,太久了我希望四大懸案都能夠破案不要沒辦法破案還死者公道,該死的就該判死刑,我記得這個是不是江國慶冤案?我忘記了~不過二十一年能找到兇手真好,我希望老Z可以說金門女童強暴案又稱江國慶冤案
這男的根本是戀童癖吧
這個案子跟之前基隆女國中生的案子有些相似的地方,就是兇手在當年犯案無論怎麼做就是抓不到人,等到若干年後再犯案抓到,DNA一比對出來就是之前的案子沒抓到的兇手,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沒抓到的性侵犯在趴趴走😱😱😱😱😱😱😱😱😱😱😡😡😡😡😡😡😡😡😡😡
@@陳彥豪-i7p 對呀!根本沒救了!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 而我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這句話一點也沒錯
超級認同
真的很想直接送他見上帝
不能送他去見上帝!還要保他長命百歲!因為每天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剝皮、抽筋、油炸少不了
可惡至極
完完全全贊同
可以對一個小六女童作這種喪心病狂的事而且還逃過20年,我只有兩個字-死刑
老天不公平,怎麼讓那個變態躲那麼久才被抓
而且還是累犯,為何無期徒刑真的是夠了
我認為殺人這種重大罪行, 法律追訴期不應該有終止日. 這種罪行, 並不會因為時間久了, 罪行就逐漸消失...
誰有資格爲罪犯取消死罪? 為什麼有免死罪? 對殺人罪、虐童罪..等等都該死刑!😡😡😡
該消失在世界的,就該讓這些渣子消失!🥶🥶🥶😡😡🔥🔥👎🏿👎🏿👎🏿
就算過了五十 八十年 永遠都得受刑!有沒天理啊!🥶🥶😡😡👎🏿👎🏿
需要用物理超度
如果法律不能追溯.相信很多人可以維持正義
因為被性侵殺害的,不是法官的女兒,他當然無法感同身受
這些法官真該有同樣遭遇!!
因為法官不好找啊,臉上又沒寫我是法官!建議公布法官名字跟上班時間地點!這應該沒有個資的問題,但可以讓心裡變態跟蹤她們的行蹤!😏
法誰立的?法官用考的 書怎麼讀怎麼考。條例怎麼訂他就怎麼判
@@蕎麥色 還不如管好自己手上的立委選票😂
雖然說跟法條有關,但是這中間有很多空間讓法官自己去解讀。 例如是否為故意殺人。 本案法官根本有事在為兇手著想。 站在兇手的角度。🙄
台灣法律真攪笑,竟然法官幫找借口不是謀殺🙄
當父母的心情 覺得好悲哀...這樣的法律到底要如何保護這些無還手能力的孩童安全 !
當年被抓到肯定馬上被槍斃時代不同
每次 看到 這種新聞心情都很難過 ....人家好好的一個小孩子 送到學校上課 居然不幸遇到這種扭曲人格的變態真希望別再發生這種憾事也希望學校在這方面好好正視 這個問題。
人都死了還沒有故意殺人!逃亡期間還陸續在犯案!這種人還要人民花納稅錢養他?無期徒刑還是有可能放出來!人民的安全在那裡???何況他所侵犯都是些小孩!
當時這個女孩子跟我是讀同年級不同班她的住家也離我家很近可以說這個案件影響我很多年感謝警方這麼多年還沒有把這些冷案忘記希望女童的家人因為總算破案了能夠有一個機會放下它
可以想像當年學校陷入多麼深的恐懼 應該一陣子禁止進入活動中心嗎?
21年….想必年齡也很大了
33歲了
我是覺得既然是二十幾年前的案件應該用二十幾年前的殺人償命來判比較公道⋯⋯一直在倒退至少以前還有在執行的死刑
對阿,他又可以拿以前的法律追速期來說
這樣隨便的陌生人就可以闖進校園,想起來覺得好可怕,什麼叫他沒前科不是故意殺人的🙄🙄,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才對的
刑法追訴期應該要永久性
台灣法律永遠在保護加害者,希望以後的受害者都是法官的家人,看你們還能不能這麼仁慈,認為可教化。
瘋子也知道,只要不殺法官的家人,都不會判死刑!殺了必判死刑,所以基本沒人敢殺!又不是傻!不然怎麼都沒聽過法官的家人受害! 這年頭要保護自己最愛的家人,就要當法官👨⚖️👩⚖️,不是的話基本都很危險!
説得有理,法官真可惡,加害者巳經是人渣了還可以教化個鬼,讓犯罪者一犯再犯,法官心裡都不會愧疚?
@@weich0411 可是法官本身不能審判自己的案件吧,一定會有公平性的問題
真的很喜歡主持人的風格口條 語速 內容 非常精彩支持優質好節目
謝謝 LEE YUAN-YUAN 如此地肯定我們!
每次台灣的判定都不會讓我失望,真是罪惡的天堂,未來亞洲版的墨西哥
亞洲版墨西哥 真的有酸
天哪不要,墨西哥真的很誇張當街殺人直接屍體丟大馬路上面跟警察挑釁
@@亦韋 相對於沒有法治的國家 台灣是不是好多了
法官反映的就是老百姓的質量,跟總統之於選民一樣,都是相輔相成的,只是大家不願意承認罷了...
作為女性每次看到這種性侵案件都感覺很憤怒又難過😭,校園真的必須嚴格設門禁,加強安全管理意識啊
請問法官判這樣 真的不怕報應嗎?
這樣判根本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概念
法官反映的就是廣大民眾的素質,哪來的報應.....
獸性大發是不會花錢買嗎?好心痛,這麼小的孩子,遭受這種對待。嫌犯逍遙21年,家屬這21年抓不到真兇有多折磨。
他就是有戀童習癖,他知道買不到,當然也不會花錢去買!
真的讓人很氣憤說甚麼也忍不住那口氣她還是個小孩子啊……
花錢買 跟獸性大發 導向不同 感受也提供
那些法官是怎麼回事??如果自己或自己的女兒也遇到類似的事情也這樣判決嗎??真的比扯鈴還扯
因為那個法官也是性侵犯~只是沒被人發現而已
@@喵寶-b4c 哈哈可能是
法官確實判決有問題,此人殺人後並沒有悔悟,「21年」來持續找女童犯案,有多少女童受害?應該不得假釋,台灣司法某些法官對於現實生活的推理或理解,人倫道德的感受與社會大眾有極大的落差,是否能夠重新培訓啊??
如果不是其中一個女童讓家長知道了,估計這又是一個懸案。所以性教育有必要進入小學,家長可以把關課程內容,但是不該阻止。如果不是台灣的性教育總是被歸類為小孩長大就會懂,受害者不會那麼多也不會拖上21年才發現兇手。
@@theresatsai2522 兩難啊,性教育提早教,肯定又會增加一堆的小爸爸小媽媽,現在的孩子也不是每個都乖寶寶....
以前的年代校園裡的門禁,非常鬆散,在校孩子的安全確實讓人擔憂,這起校園孩童被性侵死亡案件,過了21年的追訴期,還能破案,真的老天有眼
天地不容!最可恨的是對小孩子出手!法官還沒睡醒!如果是他身受其害他就會醒觉!
謝謝!
非常謝謝 劉秀足 您的肯定與支持!!
台灣法律執行者要加油啦~
法官的腦真的讓眾人搖頭像這種會一直犯案的人不應該給他生存的機會呀!難怪現在的人都不太敢生!問題人那麼多也得不到正義,怎麼敢生小孩讓人殘害呢
身為一個母親,看到真的很憤怒很傷心,怎麼會有這種垃圾?
這種戀童症是一種病態,不會因為有結婚就不會去找下手對象。
這事件真的在當時的我們心裡成了很害怕的事,我就是成德國小的學生,當年我小五早上一上課就聽到這件事。
學校當時應該做了不少後續措施吧
你那時候還不會烤秋琴嗎
@@吳小達-r3d ?
@@吳小達-r3d 供三小
聽說發現女童屍體那個老師差點被當成兇手嗎
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新加坡的話,我看案件主嫌的下場由想可知了,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敗,看看新加坡吧!
新加坡就別提了吧,前幾年不是三個還四個新加坡交換生來台輪姦一個女生,賠點錢回新加坡什麼事也沒有🤣🤣🤣
鞭到死
支持私刑,現在的法律根本保護不了被害人,加害人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太可笑,沒有前科?所有作案人的第一次都沒有前科,這算什麼可教化理由啊!不要再用這麼缺乏常識缺乏邏輯的說法來打發被害人家屬以及全國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大家都有唸書都有受教育都懂得倫理人常,不要再一直用這種可笑的理由來減輕犯人罪行,這些恐龍法官對得起你所任職的位子嗎?
最可笑的是这21年他还在不断的性侵女童,法官对这些都视而不见,按一年性侵一个的标准他残害了不止20个女生,也许她们一这一生都在努力去治愈这段童年被害经历带来的伤,而作恶的人居然被法官认定是没有前科的人,可教化
判决的法官可去死死接受閻王审判
@@zhongxiuchen5507 真的 持續再犯竟然可教化 不是受害人及其親友 所以可以事不關己的幫犯人開脫
第一次殺人,可能還不純熟,再給一次機會,下次殺人就要判重一點囉! 大概是這個概念!
感覺爛法官就跟犯人一樣可惡😡法律真的無法保護無辜的人民,根本是在保護壞人的😑
台灣法律早就讓民眾心灰意冷了
很痛苦.......又可悲
應該說是無法無天!司法已死!
校园应该禁止🚫家长进入,放学吋应在老师的陪同下等待家长的接送,等学生再三的确认是家长,才让学生离开,这样才可以避免不幸的发生
為人父母看到都要流淚了
淡水嗎
最惡劣的是那些法官跟幫罪犯辯解的律師
真的
我只問 哪2位
我個人認為...性侵尤其性侵女童致死,無疑應該判死,唯有如此,台灣才會減少性侵事件的發生!所以應該修法啦!
真的是非常可惡,居然沒有判死刑,感嘆,只能無語問蒼天。
法官為了判犯人免死,真的是什麼渣理由都可以說出來!司法上殺人償命,對岸判決強太多了,單論司法不論政治!勿噴~
我完全同意你的論點,今天司法能像對岸一樣嚴謹,台灣的治安至少穩定多了,再說行凶者在犯案時無論是否犯有精神疾病一旦抓到一律判死。
同意 有時候真的很羨慕對岸法律 販毒野不會死 你看toyz就知道
1990台北學校沒有監視器嗎?
看到這個心情好沈重,希望死者能安息,並且懇切呼籲政府將死刑恢復!!
殺人犯罪,點解要有追溯期?
希望他在監獄能受到獄友的好好「照顧」
照三餐用牙刷捅他的橘花的
以前比較有可能現在充滿攝影機但遇見比較有正義感的大哥們嘿嘿~盤這雜種……
喜歡看老Z. 可是每次看到最後聼到判決又會氣炸!
喜歡老z討厭判決
这集中提起的多起案件,老Z会分享吗?=)
如果法律不是用來保護好人,我們還需要它做甚麼?
不知道這樣的人在21年間傷害多少小孩,即便他最初沒有殺人的意圖,但過了多年還是再傷害其他無知女童,毫無悔改,這樣的人,槍決太便宜他
我納悶台灣法官考試是不是有問題,欠缺很多認知相關問題,因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抵觸。
家長要提醒孩子 保持警惕 不要跟陌生人說話
我超愛老z
謝謝分享😮😮😮廣告不略過
下集! 期待 !雖然在別的地方看過了
一句話:直接死刑
又一個恐龍法官鼓勵,殺人犯罪風氣,反正殺人只是進去吃免錢牢飯而已。
被告律師有良心嗎?希望律師都能稟持著正義和良心執業,法律不是你用來賺錢和規避責任的工具
道德理念都是個屁,在這些人眼裡只有錢,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真正人面獸心的就是那些人,他們沒傷害人,但他們縱容傷害他人
哇~這位提醒者厲害了!感恩
冷案加油
應該就是當年的老師
建議老師身上應該要有辨識的物品,例如穿制服或教師吊牌或別針等等來讓學生可以辨識到底是否為本學校的教師,盡量避免能讓歹徒謊稱是老師
那個東西都有可能是假的……
@@不露臉的夠思特 是阿
詛咒法官以後小孩不要遇到此遭遇記得要輕判喔不要判死千萬不要判死可教化
現在的法官判了一堆無期徒刑,讓我們的納稅錢就這樣耗費在這些人面獸心的傢伙身上,真可惡!
你搞錯了,納稅錢最大宗在財團政客手上
他們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還可以提出假釋,就可出獄了,大家知道嗎…
這位律師會不會良心不安???
從眼神看那隻也不是啥好東西
法扶律師只是做他們基本能做的
法律扶助律師有他的職責,今天他不打贏官司影響他的生涯表現,將來會接不到工作。
那法官抵命吧
這個頻道我就是看老Z一個講案件✌️👍💯
中天加油
最冷血的是輕判的法官
不認為殺人可以用超過追訴期免刑責,即然已改,舊的命案也要追才對,不然那些死者的冤要向誰追討
法官 真的爛透了
記者問犯人良心痛不痛,笑死。他這種人,若有良心,還會殺人後仍然反覆要犯性侵案?
小朋友耶!😨😨😨😱😱😱🙏🙏🙏
性侵的絕對沒有教化可言,除非切除他器官,否則根本就是放出來繼續害人
我願將全世界所有的悲禍降臨在惡人身上,哪怕它們早已死亡
王薇君理事長說得對。逃亡期間又再性侵女性 這樣的人 怎麼原諒?!怎麼可以輕判?!
太口怕了學校耶!
沒前科是因為沒有人報案,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換成是法官本身自己的孩子遭到此劫,還會這樣的判決嗎?為什麼這些恐龍法官不能將心比心來判決呢!?!
法律不改,悲劇只會重覆發生支持死形,判死才可以減少壞人
對未滿年齡施暴者因該要三陪以上的作法還以施暴者是最好解決方案
我一直很好奇為什麼這樣的人能當法官?
變態的人好像劣根性很難改,害死女童的變態,年輕時變態到老了還是變態,所以性侵害應該沒有追溯期
可怕,我也是成德國小
老師應該會特別提醒大家對於陌生人的應對吧
犯罪就犯罪還有追訴期真的是很有趣
又不可能追一辈子
性侵犯應該加一條不得假釋
陋習舊法本來就是要修改的!
這人在哪才是問題了
我至今仍不懂的是,現在為何還有人把「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當做聖經一般的傳頌?正義只要遲到,邪惡就一定得逞了,缺不缺席都只是亡羊補牢,我不是針對主持人,只是說出看法。
遲到的正義根本不叫正義好嗎!在它姍姍來遲的這段時間還有多少人受害?
我也這麼認為,這個人根本毫無悔過之心,所以才能安穩的過了21年,還自己有家庭有小孩,如果沒有DNA鑑識定罪,他根本還是過他的日子。唉!
因為是事實,基於這世界本來就充滿了不公平,正義受限於環境、條件、經濟、辦案能力,無法立即彰顯。不代表不為,只是不能而已。當然還是有那種不為的案例,可是這個標語顯示的是一種樂觀的期許,這也是標語之所以為標語。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也是一句安慰人的話而已,在那種杳無人煙的地方居住,被殺了也不會有人知道,更不會有人替他伸冤…世界本就是為了那些有權有勢的人運作,普通人只能自求多福,底層的人能有一口氣活著就是天恩了,生孩子也是不斷的複製階級,再會讀書再聰明沒點後門能走,出社會一樣是別人賺錢的工具,知足常樂也只是我們安慰自己的話
杀人就是要判死刑.怎么能判终身监禁..最好被害者就是爛法官的亲人..讓他感到失去亲人的痛苦一'
老Z帥哥晚上好,週末愉快😊
週末愉快~唷
補課
其實關於追朔期一事,曾聽過國外犯罪研究學者是這麼解釋的:很多受害者家屬,一開始是抱著一絲希望,久了後以轉為期望,再來就是失望...因為國外是採無罪論定原則,所以在找不到屍體或死無對證下,是無法對嫌犯論罪的!時間一久,受害家屬要的只剩交待,只奢望能明白實情或找到受害人的屍體...所以一旦取消追朔期,那麼有可能所有懸案、凶殺案,一輩子都找不到凶手了....
校園安全真的只能像科技公司那樣,安裝智慧辨識,不然真的很難防範。
裝也沒用,現在圍牆都拆掉或降低
由於校園安全 如果當年有像現在有出入管制 登記 或許就能避免!
這個我記得高二法律課有講過(老師講的案件太多有點忘了)😅話說彭婉如案件我老師有講到 最後被陳屍在鳥松的草叢裏頭 到現在還不知兇手是誰
現在高二就上法律課了? 我距離太遠了...
那個委任律師到底在笑什麼?!兇手之後還一直累犯,根本不知悔改!!!校園安全不容忽視,孩子要平安長大真是不容易……
我覺得他在笑的是因為 雖然惡狼犯罪是事實但已經過了追訴期還要上訴(我也覺得雖然他做錯但過追訴期因該要不起訴)
對台灣司法判刑的標準很無言,如果被害人是法官的親人,真不知道他們是否還會做出相同的判決。
為兇手辯護的律師就是幫兇,台灣法律還默認,可悲
看到這樣的判決,只能說草泥馬,既使非故意殺人,那後面的性侵案都不需判刑?
老Z哥,晚上好🙋🙋🙋,,辛苦了來不及上線快來補課,支持,老Z哥👍👍👍
追訴期不是在108年修法了嗎?只要是命案已沒有20年而是只要犯案者還沒有死都可以追訴的啊
太好看了! 給你一個讚
謝謝 Fg Yt給我一個讚!!
@@忤惡老Z-周寬展 不客氣!我叫東哥!
@@東東-b1i 東哥您好唷
@@忤惡老Z-周寬展 老Z好!
看完影片有任何想法 都可以在這裡蓋樓跟我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雖然廢死團體常說, "是要解決問題, 而不是解決這個人" 但沒有死刑對被害者家屬仍是心中的痛. 所有犯罪的人都要考慮到後果, 而不是事後反悔.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 而我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
二十一年,太久了我希望四大懸案都能夠破案不要沒辦法破案還死者公道,該死的就該判死刑,我記得這個是不是江國慶冤案?我忘記了~不過二十一年能找到兇手真好,我希望老Z可以說金門女童強暴案又稱江國慶冤案
這男的根本是戀童癖吧
這個案子跟之前基隆女國中生的案子有些相似的地方,就是兇手在當年犯案無論怎麼做就是抓不到人,等到若干年後再犯案抓到,DNA一比對出來就是之前的案子沒抓到的兇手,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沒抓到的性侵犯在趴趴走😱😱😱😱😱😱😱😱😱😱😡😡😡😡😡😡😡😡😡😡
@@陳彥豪-i7p
對呀!
根本沒救了!
“原諒他是上帝的事, 而我的任務是送他去見上帝"這句話一點也沒錯
超級認同
真的很想直接送他見上帝
不能送他去見上帝!還要保他長命百歲!
因為每天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剝皮、抽筋、油炸少不了
可惡至極
完完全全贊同
可以對一個小六女童作這種喪心病狂的事而且還逃過20年,我只有兩個字-死刑
老天不公平,怎麼讓那個變態躲那麼久才被抓
而且還是累犯,為何無期徒刑
真的是夠了
我認為殺人這種重大罪行, 法律追訴期不應該有終止日. 這種罪行, 並不會因為時間久了, 罪行就逐漸消失...
誰有資格爲罪犯取消死罪? 為什麼有免死罪? 對殺人罪、虐童罪..等等都該死刑!😡😡😡
該消失在世界的,就該讓這些渣子消失!🥶🥶🥶😡😡🔥🔥👎🏿👎🏿👎🏿
就算過了五十 八十年 永遠都得受刑!有沒天理啊!🥶🥶😡😡👎🏿👎🏿
需要用物理超度
如果法律不能追溯.相信很多人可以維持正義
因為被性侵殺害的,不是法官的女兒,他當然無法感同身受
這些法官真該有同樣遭遇!!
因為法官不好找啊,臉上又沒寫我是法官!建議公布法官名字跟上班時間地點!這應該沒有個資的問題,但可以讓心裡變態跟蹤她們的行蹤!😏
法誰立的?
法官用考的 書怎麼讀怎麼考。條例怎麼訂他就怎麼判
@@蕎麥色 還不如管好自己手上的立委選票😂
雖然說跟法條有關,但是這中間有很多空間讓法官自己去解讀。 例如是否為故意殺人。 本案法官根本有事在為兇手著想。 站在兇手的角度。🙄
台灣法律真攪笑,竟然法官幫找借口不是謀殺🙄
當父母的心情 覺得好悲哀...
這樣的法律到底要如何保護這些無還手能力的孩童安全 !
當年被抓到肯定馬上被槍斃
時代不同
每次 看到 這種新聞心情都很難過 ....
人家好好的一個小孩子 送到學校上課 居然不幸遇到這種扭曲人格的變態
真希望別再發生這種憾事
也希望學校在這方面好好正視 這個問題。
人都死了還沒有故意殺人!逃亡期間還陸續在犯案!這種人還要人民花納稅錢養他?無期徒刑還是有可能放出來!人民的安全在那裡???何況他所侵犯都是些小孩!
當時這個女孩子跟我是讀同年級不同班
她的住家也離我家很近
可以說這個案件影響我很多年
感謝警方這麼多年還沒有把這些冷案忘記
希望女童的家人因為總算破案了
能夠有一個機會放下它
可以想像當年學校陷入多麼深的恐懼 應該一陣子禁止進入活動中心嗎?
21年….想必年齡也很大了
33歲了
我是覺得既然是二十幾年前的案件應該用二十幾年前的殺人償命來判比較公道⋯⋯一直在倒退至少以前還有在執行的死刑
對阿,他又可以拿以前的法律追速期來說
這樣隨便的陌生人就可以闖進校園,想起來覺得好可怕,什麼叫他沒前科不是故意殺人的🙄🙄,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才對的
刑法追訴期應該要永久性
台灣法律永遠在保護加害者,希望以後的受害者都是法官的家人,看你們還能不能這麼仁慈,認為可教化。
瘋子也知道,只要不殺法官的家人,都不會判死刑!殺了必判死刑,所以基本沒人敢殺!又不是傻!不然怎麼都沒聽過法官的家人受害! 這年頭要保護自己最愛的家人,就要當法官👨⚖️👩⚖️,不是的話基本都很危險!
説得有理,法官真可惡,加害者巳經是人渣了還可以教化個鬼,讓犯罪者一犯再犯,法官心裡都不會愧疚?
@@weich0411 可是法官本身不能審判自己的案件吧,一定會有公平性的問題
真的很喜歡主持人的風格
口條 語速 內容 非常精彩
支持優質好節目
謝謝 LEE YUAN-YUAN 如此地肯定我們!
每次台灣的判定都不會讓我失望,真是罪惡的天堂,未來亞洲版的墨西哥
亞洲版墨西哥 真的有酸
天哪不要,墨西哥真的很誇張當街殺人直接屍體丟大馬路上面跟警察挑釁
@@亦韋 相對於沒有法治的國家 台灣是不是好多了
法官反映的就是老百姓的質量,跟總統之於選民一樣,都是相輔相成的,只是大家不願意承認罷了...
作為女性每次看到這種性侵案件都感覺很憤怒又難過😭,校園真的必須嚴格設門禁,加強安全管理意識啊
請問法官判這樣 真的不怕報應嗎?
這樣判根本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概念
法官反映的就是廣大民眾的素質,哪來的報應.....
獸性大發是不會花錢買嗎?
好心痛,這麼小的孩子,遭受這種對待。
嫌犯逍遙21年,家屬這21年抓不到真兇有多折磨。
他就是有戀童習癖,他知道買不到,當然也不會花錢去買!
真的讓人很氣憤
說甚麼也忍不住那口氣
她還是個小孩子啊……
花錢買 跟獸性大發 導向不同 感受也提供
那些法官是怎麼回事??
如果自己或自己的女兒也遇到類似的事情
也這樣判決嗎??
真的比扯鈴還扯
因為那個法官也是性侵犯~只是沒被人發現而已
@@喵寶-b4c 哈哈可能是
法官確實判決有問題,此人殺人後並沒有悔悟,「21年」來持續找女童犯案,有多少女童受害?應該不得假釋,台灣司法某些法官對於現實生活的推理或理解,人倫道德的感受與社會大眾有極大的落差,是否能夠重新培訓啊??
如果不是其中一個女童讓家長知道了,估計這又是一個懸案。
所以性教育有必要進入小學,家長可以把關課程內容,但是不該阻止。如果不是台灣的性教育總是被歸類為小孩長大就會懂,受害者不會那麼多也不會拖上21年才發現兇手。
@@theresatsai2522 兩難啊,性教育提早教,肯定又會增加一堆的小爸爸小媽媽,現在的孩子也不是每個都乖寶寶....
以前的年代校園裡的門禁,非常鬆散,在校孩子的安全確實讓人擔憂,這起校園孩童被性侵死亡案件,過了21年的追訴期,還能破案,真的老天有眼
天地不容!最可恨的是對小孩子出手!法官還沒睡醒!如果是他身受其害他就會醒觉!
謝謝!
非常謝謝 劉秀足 您的肯定與支持!!
台灣法律執行者要加油啦~
法官的腦真的讓眾人搖頭
像這種會一直犯案的人不應該給他生存的機會呀!難怪現在的人都不太敢生!問題人那麼多也得不到正義,怎麼敢生小孩讓人殘害呢
身為一個母親,看到真的很憤怒很傷心,怎麼會有這種垃圾?
這種戀童症是一種病態,不會因為有結婚就不會去找下手對象。
這事件真的在當時的我們心裡成了很害怕的事,我就是成德國小的學生,當年我小五早上一上課就聽到這件事。
學校當時應該做了不少後續措施吧
你那時候還不會烤秋琴嗎
@@吳小達-r3d ?
@@吳小達-r3d 供三小
聽說發現女童屍體那個老師差點被當成兇手嗎
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新加坡的話,我看案件主嫌的下場由想可知了,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敗,看看新加坡吧!
新加坡就別提了吧,前幾年不是三個還四個新加坡交換生來台輪姦一個女生,賠點錢回新加坡什麼事也沒有🤣🤣🤣
鞭到死
支持私刑,現在的法律根本保護不了被害人,加害人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太可笑,沒有前科?所有作案人的第一次都沒有前科,這算什麼可教化理由啊!不要再用這麼缺乏常識缺乏邏輯的說法來打發被害人家屬以及全國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大家都有唸書都有受教育都懂得倫理人常,不要再一直用這種可笑的理由來減輕犯人罪行,這些恐龍法官對得起你所任職的位子嗎?
最可笑的是这21年他还在不断的性侵女童,法官对这些都视而不见,按一年性侵一个的标准他残害了不止20个女生,也许她们一这一生都在努力去治愈这段童年被害经历带来的伤,而作恶的人居然被法官认定是没有前科的人,可教化
判决的法官可去死死接受閻王审判
@@zhongxiuchen5507 真的 持續再犯竟然可教化 不是受害人及其親友 所以可以事不關己的幫犯人開脫
第一次殺人,可能還不純熟,再給一次機會,下次殺人就要判重一點囉! 大概是這個概念!
感覺爛法官就跟犯人一樣可惡😡
法律真的無法保護無辜的人民,根本是在保護壞人的😑
台灣法律早就讓民眾心灰意冷了
很痛苦.......又可悲
應該說是無法無天!司法已死!
校园应该禁止🚫家长进入,放学吋应在老师的陪同下等待家长的接送,等学生再三的确认是家长,才让学生离开,这样才可以避免不幸的发生
為人父母看到都要流淚了
淡水嗎
最惡劣的是那些法官跟幫罪犯辯解的律師
真的
我只問 哪2位
我個人認為...
性侵尤其性侵女童致死,無疑應該判死,唯有如此,台灣才會減少性侵事件的發生!
所以應該修法啦!
真的是非常可惡,居然沒有判死刑,
感嘆,只能無語問蒼天。
法官為了判犯人免死,真的是什麼渣理由都可以說出來!司法上殺人償命,對岸判決強太多了,單論司法不論政治!勿噴~
我完全同意你的論點,今天司法能像對岸一樣嚴謹,台灣的治安至少穩定多了,再說行凶者在犯案時無論是否犯有精神疾病一旦抓到一律判死。
同意 有時候真的很羨慕對岸法律 販毒野不會死 你看toyz就知道
1990台北學校沒有監視器嗎?
看到這個心情好沈重,希望死者能安息,並且懇切呼籲政府將死刑恢復!!
殺人犯罪,點解要有追溯期?
希望他在監獄能受到獄友的好好「照顧」
照三餐用牙刷捅他的橘花的
以前比較有可能
現在充滿攝影機
但遇見比較有正義感的大哥們
嘿嘿~盤這雜種……
喜歡看老Z. 可是每次看到最後聼到判決又會氣炸!
喜歡老z討厭判決
这集中提起的多起案件,老Z会分享吗?=)
如果法律不是用來保護好人,我們還需要它做甚麼?
不知道這樣的人在21年間傷害多少小孩,即便他最初沒有殺人的意圖,但過了多年還是再傷害其他無知女童,毫無悔改,這樣的人,槍決太便宜他
我納悶台灣法官考試是不是有問題,欠缺很多認知相關問題,因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抵觸。
家長要提醒孩子 保持警惕 不要跟陌生人說話
我超愛老z
謝謝分享😮😮😮廣告不略過
下集! 期待 !雖然在別的地方看過了
一句話:直接死刑
又一個恐龍法官鼓勵,殺人犯罪風氣,反正殺人只是進去吃免錢牢飯而已。
被告律師有良心嗎?希望律師都能稟持著正義和良心執業,法律不是你用來賺錢和規避責任的工具
道德理念都是個屁,在這些人眼裡只有錢,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真正人面獸心的就是那些人,他們沒傷害人,但他們縱容傷害他人
哇~這位提醒者厲害了!感恩
冷案加油
應該就是當年的老師
建議老師身上應該要有辨識的物品,例如穿制服或教師吊牌或別針等等來讓學生可以辨識到底是否為本學校的教師,盡量避免能讓歹徒謊稱是老師
那個東西都有可能是假的……
@@不露臉的夠思特 是阿
詛咒法官以後小孩不要遇到此遭遇
記得要輕判喔不要判死千萬不要判死
可教化
現在的法官判了一堆無期徒刑,讓我們的納稅錢就這樣耗費在這些人面獸心的傢伙身上,真可惡!
你搞錯了,納稅錢最大宗在財團政客手上
他們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還可以提出假釋,就可出獄了,大家知道嗎…
這位律師會不會良心不安???
從眼神看那隻也不是啥好東西
法扶律師只是做他們基本能做的
法律扶助律師有他的職責,今天他不打贏官司影響他的生涯表現,將來會接不到工作。
那法官抵命吧
這個頻道我就是看老Z一個講案件✌️👍💯
中天加油
最冷血的是輕判的法官
不認為殺人可以用超過追訴期免刑責,即然已改,舊的命案也要追才對,不然那些死者的冤要向誰追討
法官 真的爛透了
記者問犯人良心痛不痛,笑死。他這種人,若有良心,還會殺人後仍然反覆要犯性侵案?
小朋友耶!😨😨😨😱😱😱🙏🙏🙏
性侵的絕對沒有教化可言,除非切除他器官,否則根本就是放出來繼續害人
我願將全世界所有的悲禍降臨在惡人身上,哪怕它們早已死亡
王薇君理事長說得對。
逃亡期間又再性侵女性
這樣的人 怎麼原諒?!
怎麼可以輕判?!
太口怕了學校耶!
沒前科是因為沒有人報案,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換成是法官本身自己的孩子遭到此劫,還會這樣的判決嗎?為什麼這些恐龍法官不能將心比心來判決呢!?!
法律不改,悲劇只會重覆發生
支持死形,判死才可以減少壞人
對未滿年齡施暴者因該要三陪以上的作法還以施暴者是最好解決方案
我一直很好奇為什麼這樣的人能當法官?
變態的人好像劣根性很難改,害死女童的變態,年輕時變態到老了還是變態,所以性侵害應該沒有追溯期
可怕,我也是成德國小
老師應該會特別提醒大家對於陌生人的應對吧
犯罪就犯罪
還有追訴期
真的是很有趣
又不可能追一辈子
性侵犯應該加一條不得假釋
陋習舊法本來就是要修改的!
這人在哪才是問題了
我至今仍不懂的是,現在為何還有人把「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當做聖經一般的傳頌?
正義只要遲到,邪惡就一定得逞了,缺不缺席都只是亡羊補牢,我不是針對主持人,只是說出看法。
遲到的正義根本不叫正義好嗎!在它姍姍來遲的這段時間還有多少人受害?
我也這麼認為,這個人根本毫無悔過之心,所以才能安穩的過了21年,還自己有家庭有小孩,如果沒有DNA鑑識定罪,他根本還是過他的日子。唉!
因為是事實,基於這世界本來就充滿了不公平,正義受限於環境、條件、經濟、辦案能力,無法立即彰顯。不代表不為,只是不能而已。
當然還是有那種不為的案例,可是這個標語顯示的是一種樂觀的期許,這也是標語之所以為標語。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也是一句安慰人的話而已,在那種杳無人煙的地方居住,被殺了也不會有人知道,更不會有人替他伸冤…
世界本就是為了那些有權有勢的人運作,普通人只能自求多福,底層的人能有一口氣活著就是天恩了,生孩子也是不斷的複製階級,再會讀書再聰明沒點後門能走,出社會一樣是別人賺錢的工具,知足常樂也只是我們安慰自己的話
杀人就是要判死刑.怎么能判终身监禁..最好被害者就是爛法官的亲人..讓他感到失去亲人的痛苦一'
老Z帥哥晚上好,週末愉快😊
週末愉快~唷
補課
其實關於追朔期一事,曾聽過國外犯罪研究學者是這麼解釋的:很多受害者家屬,一開始是抱著一絲希望,久了後以轉為期望,再來就是失望...
因為國外是採無罪論定原則,所以在找不到屍體或死無對證下,是無法對嫌犯論罪的!
時間一久,受害家屬要的只剩交待,只奢望能明白實情或找到受害人的屍體...
所以一旦取消追朔期,那麼有可能所有懸案、凶殺案,一輩子都找不到凶手了....
校園安全真的只能像科技公司那樣,安裝智慧辨識,不然真的很難防範。
裝也沒用,現在圍牆都拆掉或降低
由於校園安全 如果當年有像現在有出入管制 登記 或許就能避免!
這個我記得高二法律課有講過
(老師講的案件太多有點忘了)
😅
話說彭婉如案件我老師有講到 最後被陳屍在鳥松的草叢裏頭 到現在還不知兇手是誰
現在高二就上法律課了? 我距離太遠了...
那個委任律師到底在笑什麼?!
兇手之後還一直累犯,根本不知悔改!!!
校園安全不容忽視,孩子要平安長大真是不容易……
我覺得他在笑的是因為 雖然惡狼犯罪是事實但已經過了追訴期還要上訴(我也覺得雖然他做錯但過追訴期因該要不起訴)
對台灣司法判刑的標準很無言,如果被害人是法官的親人,真不知道他們是否還會做出相同的判決。
為兇手辯護的律師就是幫兇,台灣法律還默認,可悲
看到這樣的判決,只能說草泥馬,既使非故意殺人,那後面的性侵案都不需判刑?
老Z哥,晚上好🙋🙋🙋,,辛苦了來不及上線快來補課,支持,老Z哥👍👍👍
追訴期不是在108年修法了嗎?只要是命案已沒有20年而是只要犯案者還沒有死都可以追訴的啊
太好看了! 給你一個讚
謝謝 Fg Yt給我一個讚!!
@@忤惡老Z-周寬展 不客氣!我叫東哥!
@@東東-b1i 東哥您好唷
@@忤惡老Z-周寬展 老Z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