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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C(賠償家屬的部分)但我認為以少年A的狡詐程度,洗白未來人生的可能很高,他的人生可以重新來過,但那些失去生命或是有著重大創傷的受害者以及其家人,卻再也回不到當初了。
我也選c如果沒有任何賠償或者撫慰受害者家屬的行為的話那這的確就是在洗白美化自己而已因為連這一點點小小的賠償都不願意怎麼可能會是有悔意在反省的人呢?這太讓人不能信任了反而感覺全部還是以他自己為中心在行動世界以他為中心轉著的
如果可以的話,比起少年A的書,希望大家也能看看《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這本書,是被害者土師淳的父親寫的書。
两本都看吧
還有【最後的生命力量】這本,被害者山下彩花的媽媽寫的
@@jaxkk1119 你想給一個殺人犯錢嗎?還是他把錢捐出或者給受害家屬更好吧
兩本我都有買,不過絕歌是買二手的,因為廣義上,買賣二手書,作者是沒獲利的😂另外推薦「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一樣是被害家屬寫的。
@@Logan0324_ 我卖书是因为我对这本书感兴趣,不是因为我想帮助作者。
這本書我有買,嚴格來講他並沒有真的感到懺悔,他只是長大後透過社會的教化以及了解道德觀以後理解到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不能做的,進而可以完全抑制他的衝動,但這些事件追根究柢是建立在他的本能上,他的懺悔仔細分析的話,是後悔做了這件事不合人類的道德觀讓他感到罪惡,但殘殺對他帶來性衝動這件事的本質到現在是沒有變的,只是隨著心智成熟他變得可以能夠完全壓抑住,用很白話的說法就像是有些男性特別喜歡強暴的片子,這類型的片特別容易刺激他的性慾,但實際上絕大多數並不會去做只會在腦內幻想而已,只是換做他是極端的口味,書裡面描述這種極端已經到了現在的他根本沒辦法有正常男性生理反應的程度。況且這本書也不是為了這些家屬寫的,是他對自己透徹剖析過後的自白。其實他文筆挺不錯的
能理解你說的論述 不是認同😂怕被噴
這玩意都是有編輯的,不一定是他的文筆
@@mick00614 編輯那是當然的,但作者本身文筆不好的話編輯也沒用,編輯只是能讓原本就不錯的文章變得更為流暢通順。
他真的有認知到沒辦法完全控制,所以一個工作都不會做太久,固定時間換工作,怕自己跟同事變朋友或許哪天又下手之類的
忽然想到 「荀子」的【人性本惡,所以才需要教育】
就影片轉述的內容來說,我傾向作者本身並沒有真正的悔改,而是想透過人的獵奇心態來販賣自己獨特的人生經歷因為這本書的內容太討好讀者了,不論是小時候的挫折、性、死亡等的特殊連結,還是其不擅社交的設定,都非常的符合過去多數人對"一個人為什麼會成為連續殺人犯"的認知,讓人看了馬上就覺得"阿,果然就是因為OOO才會成為連續殺人犯呢"藉此得到一種疑惑被如預期的方式解除了的滿足(這其實也是規劃劇本的技巧之一);當然,如果作者是一般人的話,這種想法非常的陰謀論。但是,對一個連續殺人的愉悅犯來說,兇手會對殺人這件事情感到懺悔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連續殺人犯在心理上能夠連續的殺人並對過程感到愉悅是因為兇手不把人視作為跟自己同等級的生物,而是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當作次一等的生物,就像過去兇手解剖、殺害過的青蛙貓狗那樣,也因此他們才會刻意地留下證據與挑釁的線索,賭其他人絕對抓不到自己,這一連串的行為就像在玩一場遊戲,畢竟自己是更優秀的生物,怎麼可能在這場遊戲上輸掉呢。不幸的是,根據過去的紀錄與研究,這種視自己比其他人類更優秀的想法似乎是天生且無法被改變的天性。這也間接導致有些相關的研究人員提出與其研究為什麼成為連續殺人犯的成因,不如研究如何避免陷入連續殺人犯可以動手的環境,才會更加的重要且實際。以上,是根據自身在大學做過的研究寫出的心得,可能也有不少錯誤的地方,就這樣吧
我也感覺是出於獵奇心態出書而已,想像一下受害者家屬看到這人靠著殺人經歷大紅大紫是什麼滋味?真正的愧疚不是這樣子
精闢...
雖然不多 但很高興有一樓有正常人
你的留言真的很精闢!!我也覺得只是故意讓大家好奇然後販賣自己經驗,對被害者家屬根本沒有作補償,哪裡叫懺悔了。作者還是沒有在尊重人跟考慮他人的心情。最後,終於看到跟自己想法符合的留言覺得很開心🤣
我聽著也覺得他在傷害貓咪之後會「想試試*人」是因為他的思想以自己的感受為最優先,並且將其他的人也作為他的客體,而不視為其他與自己同樣的獨立且重要的個體。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才會出現這樣的人,我們的教育是否有著相同的問題,我很感興趣,只是這本書本身就...聽完覺得沒有很想看了哈哈
這支影片不意外地被黃標了!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或是你想讓這個內容被更多人看到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和我們一起協助 UA-cam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根據 UA-cam 官方表示,大家的hashtag是有幫助的!)
YT審查員心理有問題
完完全全不意外,有關殺人這種事件的通常都會被黃標
應該綠標,有警世意義
#這應該綠標
C 應該對被害家屬尊重跟負責,未經同意出書感覺他還是很自私,應該一輩子都抱著感恩懺悔的心度過並且回饋社會,基本上奪取他人性命還能自由的活著實在對他太仁慈了
C:我認為少年A只是更會偽裝了而已,出版這本書前,聽說出版社有要求少年A向受害者家屬真誠的道歉,並將出版收入的一部分給受害者家屬,才願意出版,但都被少年A拒絕了!最後是找到其他沒有下限的出版社才出版,所以我才不相信少年A有真心悔改😡但做出這樣可怕事情的人,卻若無其事、好好的還活在世上,用著他人的鮮血染紅的金錢,據說還結婚生子,這世界真的太不公平了!
這種東西時間久了之後人們就會慶幸當初有留下這些作品 畢竟如果現在發現開膛手傑克的自白 一定會更受歡迎 而且更不會有人在乎當時的受害者
那個跟他結婚的女性知道她的老公是垃圾嗎?
um... 聽說 好喔
「聽說」是聽誰說?「據說」又是據誰說?用「聽說」、「據說」云云來斷定一個人的本質,何嘗不也是一種惡。何況他沒悔改又怎樣,他已經不再犯案,這就夠了。他悔改了這個世界難道就會原諒他嗎?不,這個世界只會像你一樣尖酸刻薄的否定他的悔改。
這世界本來就是如此,是否反悔沒人能知道,而且服完刑後他就不再對任何人有所虧欠了。
我覺得這個文本很有意義,但是受害者家屬的傷痛也非常真實,像那種犯人自己默默寫好多年之後才發現手稿的完美流程很難存在吧⋯⋯
任何殺人暴行都不應該被合理化但是我不認同志祺說「無法從書裡獲得客觀的判斷」或許很多人會認為犯下殺人暴行的人不能用一句「童年陰影」帶過,但反之,這更代表著我們應該注重孩子成長過程中心靈的養成同樣一件事發生在不同人身上的確不一定會有同樣的反應,但就因為如此,才更應該去觀察關心有些人遇到傷痛能激發他的正面力量,有人會痛苦不堪甚至自殺,也有人會像這個少年A一樣心態扭曲在聽這些內容的過程,可以發現家裡似乎沒有人關心外婆的過世對他的影響,他開始會去解剖青蛙與殺貓時,也沒有大人曾經關心過其實人要墮落是很容易的,你我能夠心理健康的長大成人,或許是我們人生中曾經有過幾個過路客拉了我們一把,只是你沒發現而已,當一個孩子從未有人指引他正確的方向,心智不成熟的人朝著錯誤方向前進,如何能自己突然覺醒走上正軌呢?以上的話語並非想為這類殺人犯脫罪洗白,而是期望大家都能更關心身邊的人,特別是你自己的孩子有句話說得好:「有些人用童年治癒一生,有些人用一生治癒童年」一個人的成長歷程對人格的養成,比你以為的更重要期望這種不幸能夠不再發生
對,有點像憂鬱症患者一直沒有遇見能分享心情或開導心理的人,最後用最極端的手段結束痛苦(自殺)。這裡補充一下:憂鬱症不僅僅是心理疾病,也是生理疾病患者的腦中與情緒有關的神經傳導物質系統失去平衡,所以他們無法適時的分泌開心感受、調控難過的感受。因此患者難以主動脫離負面情緒,無法靠自己打消負面的念頭。
最近剛好在看這本,我覺得雖然提供了一個特殊的視角,但誠如他所說他在精神鑑定時努力將自己塑造成一名愉悅犯,我總覺得搞不好他在寫這本書的時候也會試著展現某些他想展現的,並非事實的情節。另外他的文筆其實沒有很好,單純只是他會用大量的比喻和形容來描述一個場景,讀的時候看得很累。
就中二寫網路小說的那種文筆
日本的出版業蠻嗜血的,記得也有其他殺人魔還是食人魔出書的,然後走投無路的藝人通常也會出書或是下海,有一部分群眾很愛看別人這種人格崩壞的獵奇感。只能說日本是一個檯面上超高道德標準,但是標準之下又是另一套審世方式的民族。
日本人標準的有禮無體
那台灣人的殺人魔還能出來選舉怎辦
日本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太過壓抑、太過表面功夫,產生出需要宣洩的另一面反噬更大
看看動漫的選材,壓抑,霸凌,變態等等題材,就大概能知道這些的原因了吧
1、第一手資料2、對犯人/病人有意義3、對受害者有傷害4、這件事盈利了大概是這樣吧~整體來說我認為留下記錄本身有其價值,但應該避免再次傷害。盈利部分可以說是資本社會的運作,資本本身就是無情的,純粹的有人要就能賣,而事情引起了人的興趣,無論研究者或普通人。A自療是真的,順便賺錢也是真的,至少在做出版這個決定的時候忽略了受害者也是真的。出版商眼見暢銷略過了受害者是真的。如果有知情的專業人士,當下將研究資料凌駕於受害者也是真的。日本是個制式的社會,所以每次的失常才都這麼突然並感覺無理,對於失常的好奇心在資本的無情也就無善惡評判的運作下更容易爆發。#這應該綠標
這本書雖然說本來就應該經過一定程度的修飾,但若加入我們期待的道歉跟悔意,或許更難了解犯罪者在想什麼或許也不太好不過還是希望他收入可以全部捐給受害者家屬
說實在的他已付出了犯罪的代價,現在的他可說是不欠受害者任何東西了。而且作者本來就該拿到版稅,更何況這也不是受害者家屬寫的。
@@萊姆-r1x 其實因為他太年輕,所以也只是待在少年收容所,就算是成年人服完刑,我認為也很難說沒欠家屬啦,命也很難這樣算
@@萊姆-r1x 說實在的他就算死了都不等於還清了受害者任何東西。殺了人,欠的不只是一條生命,還有受害者身邊的人。你可以給他機會改過,融入社會。你可以說他已經坐牢了,反省了,無謂再苦苦相迫,因為在另一種角度去看,他是加害者的同時亦是個受害者。但是他做過的事是事實,無論你怎付出代價它都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
@@萊姆-r1x 說實在的他即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服刑完畢,仍舊欠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一切,因為生命逝去無法逆轉,無論他受到什麼樣的懲罰都無法負責
有另一個問題是,受害者會樂意收下這錢嗎
我覺得殺人犯總是有被美化的感覺....無論是出現在電影、影集、傳記、書本...那種不被社會接受的處境,悲慘的童年,心裡的創傷...等等,有時再加上帥氣美麗的外表,添加點聰慧的智商,簡直是再造偶像。為這些嗜血的人魔添加粉絲....然後受害者與其家屬,還要不斷被當成流量、金錢,而面對被搬到螢幕上、書本中、網路上,成為那些殺人魔故事裡的配角。在這洪流中,嗜血的人們扒開受害者結痂的傷口,人魔賺了人氣,商人賺了錢,人們在死者的墳上狂歡,瘋狂後留下被撕開傷口的屍體與家人,在影子裡哭泣。
你這文筆nb
不需要特別美化,任何長期被醜化的東西看到它的本質就會有反彈的美感,像視覺暫留看到的負片一樣,越大力特意地醜化就會有越多人感到美
前陣子Netflix 才上了一個影集叫食人魔達默,裡面講的跟這影片幾乎一樣。這讓我覺得死刑真的有存在的必要,不是為了懲罰誰,而是讓受害者家屬和加害者雙方都能夠解脫。不過越是了解這種病態連環殺手,越會發現他們居然沒有跟我們差到很多,就是心裡的慾望比別人更偏激,同時身為人的道德底線的抑制完全失效。被逮捕後終於讓自己的抑制裝置再度啟動,突然間又回歸到“一般人”。這樣看來這種病態殺手與一般人之間的差距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大......
他們靠殺害別人滿足自己慾望或好奇 讓自己生活偏離常軌一下下 之後又能回歸日常但別人的家庭是永遠受到影響甚至失去生命濫殺無辜真的沒有任何藉口
光是“心裡慾望比別人偏激+道德抑制失效”就該永久和人類社會隔離了,畢竟這東西是改不掉的
@@pzgsbde791 但心理慾望比別人偏激+道德抑制失效一直都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只是每個人的原因跟觸發的可能不同 絕大多數人一輩子可能都不會觸發 或者用其他方式回歸正常但那就只是一個念頭的事情 可能一下就結束也可能直接半永久抑制失效所以才要讓社會大眾更加關注在這塊上 預防勝於治療
聽說早療的效果很好,心理學也有很多提升認知的練習,所以說所有人都不可教化真的太過頭不過也沒辦法否認有些人就是天生反社會
很不幸的是這位少年在心理出現問題時卻沒有心理學專家的輔導,才導致很多不幸的事件發生,幸運的是他現在能透過寫作來審視自己人生的意義,重新正視生命的價值,我覺得這本書是在提醒亞洲國家對於心理輔導師的重視,每個人都有潛在心理問題,而心理輔導師是協助我們正視自己心理問題的醫生
1.小孩自己不知道父母也不一定知道更何況老師,這樣要怎麼心理師輔導?2.就算家長有察覺異樣,但當時的社會風氣會怎麼看待看精神科的人?有可能為了保護小孩不被汙名化而沒選擇就醫,那這樣要怎麼介入?除非自願不然很多時候要強制介入只能在發生事情後才有辦法強制介入。
@@周育群-n6v 那其實就直接讓它發生,拿2022年的方法到1997年,就像在工業革命時期在提倡節能省碳那樣,沒什麼好說的認真說,我相信有些人或許生理上虐待和殺人會比較舒適,但是社會沒給他們這些空間,也沒沒必要給他們空間,不如在最低道德線下的刑法至少勸阻了大部分的人,這已經是人類判斷上算最好的了
@@TopNetCom社會的改革通常都是重大刑案的發生後被民意所推上去的
噁心,能夠控制自己殺戮的本能,努力融入社會又如何?對被害人家屬始終都沒有表示,還藉由出書賺錢二度傷害被害人家屬,這種人沒有活著的資格🤮
也許 這書不是懺悔 也不是洗白 而是一個很好的社會教材
當然我不是贊同這位少年A的行為,但聽完志祺簡單的描述之後我反而有種「啊原來這樣跟我很像的人是存在的啊」,反而覺得很能理解這樣的人是怎麼想的。不能因為自己感性就覺得理性的人冷血,不能因為理性就覺得感性的人矯情;有一種人真的是這樣生活的,我自己本身也體會這些心路歷程,不過不同於兇手是去殘害別人,我選擇傷害自己。至於他有沒有反省,被害者家屬又怎麼想,這都太遙遠了。一個對於情感有認知障礙,對於社會沒有融入感的人是不會想那麼多的,他心裡唯一而且重要的只有自己跟自己還有自己而已。正是因為我們『正常』,才會去遵守法律,跟一個不在乎法律的人講法律,不過是對牛彈琴。人之惡,差別只在於大小,檢討兇手的大惡之前,先低頭看看自己的小惡如何呢。
我覺得可以出版, 但是不應該是作者本人出版, 這樣對受海者家屬的傷害太大, 最好是由採訪的方式撰寫這類故事, 然後把一部份的錢捐給家屬...
據說他當初找的出版社有要他 向被害者家屬真誠道歉 外加一部份出版收入給被害家屬 他拒絕了 找了另一家沒條件的出版了 可見他只是想出名發大財
不去理解加害者是如何產生的,不去防範悲劇重演,遇到事情只想到死刑台灣社會就是如此沒有遠見
他只是個膽小鬼 只會挑比自己弱小的出手
自己愛寫沒問題,不顧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出版 就很有問題,顯然它仍對傷口抹鹽樂此不疲。那些小小年紀受害者 在恐懼中死去,那些痛失愛子的被害家人 孩子養到10幾歲 而這個罪犯7年就出來“嘗試融入社會”;在校門口看到同學S人頭哪些無辜中學生 一生的陰影.. 他們 有什麼錯?要再次因“少年S人犯作家”收入版費 再炒一波知名度的事情噁心他們
但法律可沒管那麼多。
@@ursowrongwrongisaid 由監獄的心理輔導師把跟他的問話寫出來,跟作為作者的身份 把這樁慘案拿出來發表接受光環 還是不同的。那就看是獵奇多一點,還是人性多一點。不是沒有人,身為社會的一員 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 你希望這個社會怎麼對你?
@@萊姆-r1x 法律管的事情他也做了啊
@@wing2262 但這就是事實 而且如果我是倖存者 我寧願被後人遺忘 也不願被當作受害者
@@wing2262 您說不是沒有人 那們我必須問問 有人現在還在弔念開膛手傑克的受害者嗎?並沒有 大家都只記得犯案者 而不是受害者自然就只會在乎犯案者的自白 而不是當年的受害者
聽完故事下來,他在虐待動物的時候,家人都沒發現或教育嗎?有點難想像,開始傷人的時期,家庭的相處關係是怎樣的變化,沒有其他人協助介入。
真的,所以他的父母呢?還是他就是隔代教養?
典型的家庭失能 社會冷漠。不論兇手是不是真的改過 都變成了一個用鮮血鋪就的教材 但絕對不能合理化他的暴行。用生命造就的遺憾 一次就太多了
受害者家屬已經明確表示不希望出版,少年A卻依然堅持己見,可想而知本質沒有改變,依然自私自利
說真的其實不應該讓未成年人知道他們犯罪刑罰比較輕或甚至無罪,當知道了這些反而會讓他們覺得其實他們不管做了什麼事都能夠被原諒
我選擇C-至少要經過受害者的同意,並將版稅收入賠償給受害家屬吧。以前上高中公民課時,老師有給全班看關於死刑存廢之類的案件紀錄片。記得公民老師說過一句公平的話-:「紀錄片通篇討論加害嫌疑人,而忽略受害者及其家屬,這一點有帶改進。」
兩年前看了一部老動畫「X戰記」 ( 庫洛魔法使的作者的作品 )當時看完去維基查才發現原作無限期停止連載原因是當時日本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 與漫畫中的情節雷同這起事件就是酒鬼薔薇聖斗事件我也因此去看了這起事件的脈絡當時只覺得有夠變態好意外志祺居然講了這件事可惜了X戰記從上個世紀停止連載到現在可能再也不會完結了吧(雖然我也沒看原作就是了)
講一下當時出書的情況其實出版社是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不過出版的書都很驚人,像當年的完全自殺手冊就是...當時因為少年A這本書,出版社每天都會接到抗議電話或是死亡恐嚇...可是我更看到社長向記者說的,他經常和獄中的受刑人通信,很多很多事,他覺得應該要讓世人知道。當然,不見得每個和他通信的人都會想出版自己的故事。這本書我沒看過,日本很多殺人事件都很離奇與殘忍,越在當時看過新聞,我越不想去理解,所有的悲劇都不會是單一原因造成的。殺人成魔者的書多看幾本也不會就讓每個人都能理解他們犯罪的理由。如果少年A的人生還能繼續下去,希望他能找出贖罪的方式。
受害者家属太惨了
真的可憐!他們的正義誰來主持😭
@@Sydney-wh8gq 法律不是已經主持了嗎==
@@clc3518法律維持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失去的生命是無法衡平的
@@clarissaq1994 衡平 跟 主持正義 是兩件事 法律已經在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上主持好了正義
@@clc3518 個人認為法律無法完全主持正義,更不能說主持好了正義😊法律決定只是在現實下不得不為的價值衡量你說「主持好了正義」?對象是社會大眾、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已經實質上主持了嗎?「好了」是到什麼程度?連法官都無法確定他做的利益衡量是最好的判斷,甚至各個法體系上現今仍有諸多漏洞或不平。怎能武斷地說正義已被法律主持好了?😅
C吧老實說我想起一句話:「所有藝術家或作家都是精神病患,其與瘋子的差別是他可以發現一條回家的路」像少年A這樣寫自傳,也是一種回到健全心智、回到社會的方法吧
夭壽今天上課正好在看《告白》老師有提到這本書劇中的劇情真的很震撼啊……一整天的心情都無法平復
想要了解死亡很簡單啊,自己死一次就知道了拿這個當藉口掩蓋不了他憑著未成年脫逃死刑,還有想藉著殺人來成名的自我滿足
对少年的仁慈,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残忍
我们可以解剖恶的来源,但我们一定要明白恶既是恶,无法抹除,无法洗白,不能原谅。
證明了這種人無法教化,只要給予過多的寬容就會開始從社會吸血
有一部漫畫的第一章就是在諷刺這個事件,將犯人長大後塑造成一種:「ㄏㄏ亂掰幾個字版稅就轉好賺滿」的人漫畫名:慘絕人寰,殺手警察的獨白
死亡絕不是殺人的籍口,年齡也不該是輕判的理由
那你希望怎麼判呢
我的判決是 讓死人復活 如果沒辦法復活 就判死亡這個東西死刑畢竟如果這世界沒有死亡 就不會有這種悲劇了
@@ursowrongwrongisaid +1
年齡不該是輕判的理由,但卻可以是限制權利的理由嗎?嚷嚷著要少年犯負起完全責任的同時卻又認為少年「不夠成熟、不足以擁有權利」,大家到底還要雙標到什麼時候呢?
那他只死一次 也太划算他了吧
我有買這本書,每當想自殺的時候都會拿起來看看,提醒自己要活著文筆的確是非常之好,值得一讀,在描繪死亡、性慾和貓咪那邊寫著很不錯但這種殺人犯出書的確是對受害者家屬不妥
我覺得文筆可能來自翻譯的人
譯者影響甚大喔!
我有特別去找譯者的資料,可惜沒什麼收穫
我覺得倒也沒有不妥啦,因為在服刑完後,人就不應該再因為原本的罪行被限制自由了,換句話說,他有完全的自由去做出書這件事,不如說,如果大家都同意犯罪者不該把自己犯罪行為拿去出書,或是應當賠償部分金額給家屬,那一開始就該要立法推行啊
@@du_san 真的,法律才是最重要的標準。
我覺得無論我們利用再多細微的證據去推斷作者的心情,可能最後都是錯的,他有沒有真的慚悔真的想改過自新只有他自己是最清楚的。但即便如此我覺得尊重被害者家屬的意願才是最重要的,就算作者今天是想要藉由自己的經驗去避免更多憾事發生,也應該考慮過被害者家屬的心情,畢竟你已經傷害過他們一次了,真心覺得自己做錯的話就不應該再傷害他們一次。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是真的
辭職→沒工作→缺錢→出版→維持生計?
b:這種事情自己寫一寫就好了吧,說是發洩,那幹嘛要給全世界看?是想要得到什麼?14歲國三,「感化」7年,出來其實才21歲欸...現在又有1500萬日元給他快樂下去...被害者家屬痛苦了7年,現在這些痛又要因為大眾討論的討論而持續下去,我相信沒有任何被害者會想得到加害者美化之後的文字,甚至還出版?我自己絕對不能接受,這已經不是小孩不懂事,而是即使有一定的教育水準的人依舊任意的將生命奪走並建築在自己的快樂上(就是因為感到愧疚之後並沒有思考,而是覺得既然沒被發現那就再口吧的概念)7年的感化時間,被傷的小孩都可以國中甚至大學生也說不定不管怎麼說,我的想法就是不能接受口人犯將自己的經歷像是發表會一樣公諸於世
這種人就自私,什麼叫沒感覺,阿他自己不是很痛自私的人不會同情別人,純粹就是不想被人發現又想找刺激,不然幹嘛留言叫警察來抓,如果去毆打這種人,放心,他絕對不會來報復你,因為他會去虐待比自己弱小的人因為這種人本質就是個俗辣,改過自新是很難的事,不是有句話,外遇只有0次跟無數次,如果有人覺得可以改過自新,那請你小孩跟他相處
這社會更多的是忍住不去傷害他人的普通人,這些普通人就像你我他一樣,無時無刻都忍住衝動和幻想,為融入社會而努力,為社會和平做出貢獻。結果現在出現一位忍不住慾望,去傷害甚至奪走他人性命的少年A,因為他未成年所以不用擔心死刑,而且還能進少年院接受治療,出院後「不顧受害者的感受」堅持出書,還因此賺了 300 多萬台幣,甚至會被誇講這是他嘗試融入社會的努力?看完只覺得「阿我們未成年時到底在忍什麼?」很多人求學階段都被霸凌過,如果在南投可能還會被迫幫警察的兒子口交,被霸凌的每一天都希望加害者出意外死亡,甚至學校因為地震倒塌,如果人生能重來,而且你知道未成年不會被判死,甚至媒體都只能用代號稱呼你不能用本名,那你會不會考慮「不忍了?」如果開放匿名投票,我相信比例不會低於 2 成。這社會真的很包容很友善,尤其是對少年A。
草東沒有派對 草屯沒有犯罪
殺人犯還可以人權打馬賽克真是這世界的奇葩規定
包括影劇遊戲等等反派的故事會覺得洗白而不適的話,只要不是手法真的太糟,那就代表你被說服但又不願意承認而已。而對他自己來說他所做的不過就只是書寫下來抒發自己而已,就像是一般人在社群媒體發一些日常瑣事一樣
C吧 恶法也是法,所以他那时候避免了更惨重的罚 但是如果他真的像他说的在努力融入社会,那出版费他其实不该拿,因为他最应该做的是赎罪
@in L 我并不是不理解你的看法,我说要赎罪比较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要是我重要的人被他残害了,结果他还能把心路历程写成书然后赚大钱达到财富自由,说实在的我真的会很忧郁虽然我也认为可能有受害者不会想收那笔钱,至少要释出善意,或者真的把那笔钱拿去做好事吧
@@jiazheng3431 對他來說,為何要站在受害者立場?
@@ericke7979 要是他没有理解到他犯的罪有多严重,不就代表他还是个危险人物吗?他还是个危险人物的话就应该继续关起来了吧?那个时候谁管他的人权阿
@@jiazheng3431 所以你認為他犯的罪是“法律上”很嚴重嗎?如果第一句不成立,後面就不成立了
@@ericke7979 在哪一个民主国家法律上杀人不算严重。。?何况还是个会致敬拿破仑的杀人犯。。为什么会有这种问题。。?监狱的作用本来就是把这些罪犯重塑、重新有办法融入社会阿你确定你放他出来之前你不会想要避免他有重犯的倾向?
看看這支影片底下的留言,我覺得這議題值得另外找心理與法律專業的人來討論,甚至是司法心理學專家,普及這方面的常識。
殺人犯在日本出書都好像挺暢銷的,特別是在海外吃人的那位
八零年代初去法國留學的那位!那個也超級獵奇的,剛才一查發現他才剛肺炎過世不到兩週....
說大腿肉最好吃的那位?
殺人犯出書我相信在那裡都很暢銷
他剛過世沒多久
這讓我想到之前我去買書看到的一本書,書名是《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是一位名叫宮口幸治的教授寫的,主要是教授去少年院訪問,才發現他們有智能障礙等因素導致他們犯罪。我很推薦這本書的 也希望志棋能介紹一下
c 。 雖然自傳是沒有直接提到殘殺細節 但無論如何都不可能不再次傷害到受害者家屬 人都死了 如果只靠犯人本身厚不厚道 來取得出版 進行部份賠嘗 這樣非常不正義 米國某條款就是有禁止犯人出書獲利 但不知道犯人出獄後是不是也依然適用 。。。 這種人沒被判極刑真的很機掰 聽出塊提過一則少女槍殺孩童 是直接判終生監禁 假釋機會也要25年後 這日本真的判太輕 超莫名奇妙
有些事情一旦做了之後加害者有沒有悔過或懺悔早就已經不重要了有些錯誤可以被原諒有些則不行
我覺得利用這種事來賺錢太可惡了,無可否認,社會應該留給犯罪者出獄後改過自新的空間,一是礙於少年保護獲得的處罰太輕,但他有重新生活融入生活的權利,死掉的人有嗎?在與惡裡面談到加害者家屬的問題,我覺得禍及家屬太過,但本人,做了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後我是不認為有繼續活下去的權利啦,錯了就是錯了
C 雖然再多的金錢都無力彌補,但少年A將破碎他人家庭的故事拿來轉變為自己的收入,怎麼說都不符合普世道德,無奈從法律的角度他確實擁有言論自由。無法真正了解他是否有悔意,但單看他的行為我覺得他還是缺乏同理心。
童年真的會影響一個人終生。至於出版自傳這件事,我比較怕書的內容是為了商業化出版而修飾、不真實等情況
我覺得大眾把焦點搞錯了 明顯如果有一個人 家人朋友學校老師社工等 可以在兩次死亡事件給這個小朋友適當的討論和引導 他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這在亞洲人都還沒有很好的文化 希望大家可以對身邊人多一分關懷 社會未來就可能少一個走迷途的罪犯
我認爲少年A可以捐出收入的1/2或部份,不一定要全部。既然受害者家屬反對出版,認爲是一種消費行爲,都不回饋給受害者家屬對社會觀感確實不太好
那位日本食人魔 佐川一政也是 逃死就算了 還完全沒被關過 嘖嘖
如果这本书的出版目的真的如同他本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让大众更了解少年犯以及自我反省过往的目的,那么他其实应该要免费出售才对,尤其是在被害者家属反对被二次伤害甚至可能变成长期连续不断伤害的前提下。所以他那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想明白他目的后,听着就为了挣钱而在纯忽悠而已,因此书本内容所描绘的那个被粉饰过的他,自然不存在什么可信度可言。
我覺得殺人犯出版自傳的行為,像是一對吵架中的情侶,其中一方不停在向旁人闡述他們為什麼吵架,自己當時如何委屈,一邊美化自己一邊醜化別人,對旁人來說是非常片面、主觀的資訊,對他自己來說則是宣洩情緒。我不反感他的自我宣洩,以及想跟外界大眾說些什麼的心情,作為一個無關的人,我只希望他低調行事,因為在看到一個殺人犯隱姓埋名走回社會時,很難不去想起那些小小年紀就再也無法邁向未來的受害者,以及往後人生也可能走不出傷痛的被害者家屬們。
D,我認為前面的B、C是不合理的,但不是因為A的言論自由,而是因為出版自由和著作權精神。出版自由保證任何意識形態的作品都可以被出版,當然社會也可以討論某種程度上的限制,像是針對兒童性剝削的文物限制。著作權精神保護他的這本書所獲得的版稅應該歸他所有。把版稅捐給當年的受害者,或甚至不該出版這本書,就會變成道德強迫,因為在法律層面上他已經受刑出獄,那就是一般人了。這和台灣選舉會有的前科議員、黑道縣長是相同的邏輯。更甚至,如果殺人事件中的受害者可以將受害者情緒當作枷鎖,加諸在加害者的行為上,對於傷害事件是不是也可以如此,再對於企業責任缺失造成的事故事件、商業金融詐欺是不是也都應該如此,而且在實際上,企業的責任缺失或是商業金融詐欺一次就能夠殺死更多人,但是罪責卻總是比連環殺人魔還要輕。雖然我們絕對不應該嘲笑受害者,也絕對應該譴責犯罪者,但是「可辨識受害者效應」同時也是作為旁人的我們必須多多留意的,實際上日本特別為他修法,也已經是IVE效應的結果了。當大眾對一個事件反應過度的時候,我們就只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對另一個人施予民粹主義的鐵拳而已。舉最接近的例子,就是唐氏症媽媽在事件的後續,到處去廣發傳單撻伐老闆的行為,久遠一點的,像是鄉民在看到新聞後,跑去攻擊肉圓爸的行為也是一個例子,KOL爭議中雙方粉絲一來一往的網路暴力更是如此。
我認為出書後,這本的「銷售額」應該要付出一定比例給受害者家屬或是政府輔導機構,否則實在難以接受。光是沒跟對方溝通,感覺到他的自私,且不願真正面對「過去」⋯⋯當然,極少數會寫出『第一視角做下犯罪行為』的書,不論文學及犯罪學等等的角度,都是極其重要的作品,而且站在出版社的角度,這話題性十足,以資本市場來看,沒理由不出版⋯⋯只是倫理道德上,這實在太超乎一般人想像了。
在經歷職場文化多年後,對這種事件已經見怪不怪,如果書店有這本書,我會在書店看完不買。
所以因為他14歲,當年受害者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賠償嗎?如果甚麼都沒有,那這本書的收入確實應該有部份需要捐出來 而不論是否捐給受害者家屬還是其他相關單位。因為這也是他應該要承擔的,如果他認為之前做的是錯誤的話...未必需要經過家屬同意,但書內的受害者名字應該O掉但一個O人犯,已經沒有繼續O人了,我們還能奢求他甚麼呢?再講下去,他又瘋了怎麼辦...
我覺得,正因為每個人都認為每個少年犯都問題都是個案,所以這本書有出版的價值。當然我覺得以受害者家屬的角度來看,這本書的出版無疑是二次傷害。
撇开给受害者伤口撒盐的行为不谈,单独谈试图融入社会的举动?可是他所谓融入社会的举动不就是通过给受害者撒盐获利🙄
個人認為死刑不須年齡限制
我的想法很簡單,殺人償命,你因為年紀小靠躲過一劫,受害者不去找你麻煩算你好運。今天你既然又敢跳出來,那麼理因公布這位少年A的姓名,讓他承受社會與物理的死亡,一報還一報。
所以是誰有資格傷害甚至殺死他(或所謂的"牠")呢,還是以後應該修法讓重刑犯"褫奪人權"?
@@yu-zhenhuang4456 法治社會中的死刑不就是強制犯人死亡嗎?所以答案就是法律賦予了法官扣動板機的權力。
@@貞像浩 但你說"讓他承受社會與物理的死亡",所以是應該修法讓殺過人但沒辦判死刑的能重新判死刑嗎?還是真應該直接"褫奪人權",做到如害蟲一樣"人人得而誅之"(先不吐嘲法律該不該這樣溯及既往,以及目前所謂人權的概念)
雖然我不是受害者家屬,但我覺得不管兇手到底幾歲,有沒有真心懺悔,不管他內心有多少問題,他人生多悽慘還是多坎坷,他永遠不值得被原諒。至少如果我是當事人,就算他有精神問題我也絕對不可能會原諒。他書寫的內容也不是只有他一個,含有其他受害者,他也完全不顧其他人感受。不管他是為了什麼出版我覺得都很有問題真要說想要給心裡學家和社會貢獻,多的是不會賺錢可以無私給予的方法,這樣他還自行出版他這樣做給人的感官真的是有夠差的。我也不會去買來看,我不想給兇手賺我的錢..
人那麼多 有必要給這樣的垃圾機會嗎?
我們高中的犯罪心理學多元選修請來的老師有講過這個案例欸
也許是社會不敢對青少年對於死做過多解釋以及正確的觀念,導致對於死抱持好奇的人越走越遠
說實在的 運氣真不錯 放出來沒再犯
他完全沒有想悔改的意思啊,出版就只是想發大財而已,出版這書就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不管他內心有什麼病,殺人就是不對。文字宣洩可以,但為什麼一定要出版,自己寫出來發洩自己看就好啊
人為何會有這種犯罪行為,一直是一個謎題,殺人罪的內在犯意很多人偶爾會有,只是一般人通常不會去實施,真正實施者為何敢,又是謎題?
所以這本書才有價值
釋字799號 黃昭元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最後提到,就像我們要學習與病毒、細菌在地球上共存一樣,我們恐怕也要學習與犯罪並存。刑事政策或法律制裁不可能以追求無犯罪社會為其目的。也就是世上總有這種人存在,除也除不完,大家應注意的是如何防範跟防疫一樣。
其实不是迷,只是我们人类不愿意承认我们自己有多脆弱
@@jaxkk1119 以前聽過一個退休法官說某個案子,幾個青少年去KTV唱歌,出來時其中一個國外混血的少年可能看了對面路口機車上的少年,那個機車上的少年隨即騎車到混血少年面前,問:看什麼? 他用英文回sorry, not thing。然後機車上少年從機車上抽出生魚片刀朝他的腹部捅去。混血少年最後失血過多身亡。人真的很脆弱,殺人行為真的很謎。
@@Kevin-oi9tl 沒救了,連大法官都在講這種幹話,今天有人要拿刀從背後捅你,你最好是背後有長眼睛,防範個毛 !
C. 雖然不需要全部收益都給受害者家屬,但至少要部份收益以及取得同意
長大之後回憶自己小時候,有美化跟修飾的嫌疑。
如果殺人償命能解決殺人的問題,那世界早就沒有殺人犯了,古代那個朝代沒有這條,人類很複雜,有些方法可以解決短時間問題,長時間沒用的。
死刑不是為了處罰 而是避免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能不能解決問題可能反而不是重點?死刑犯相當於祭品的概念,畢竟不可能根除,就算只是要減少犯罪率成本也太高,乾脆把死刑犯當西瓜來殺讓大家開心比較有感(?)
第一條,永遠都不要相信這種殺人犯, 第二條, 永遠都不要相非常平凡的人, 第三條, 永遠都不要充滿自信的可以相信別人
第四條,我不是警告過你別信任我(冰與火之歌名言)?
兇手出版這本書,不是在融入社會,而只是在傷害受害者家屬吧...
問,〇在這部影片中用來代稱什麼字?
最好的方式:由心理醫生帶領被害人與加害人,一起進入群體心理治療。介意這次事件生者釋懷重生。亡者安息。
我真的接受不了哩,尝试代入受害者家属的角度去想的话,我会崩溃,自己的孩子被如此残忍杀害,我真的会不死不休,感觉他好像在挑战人性那样,
好喜歡這本書 沒想到77會做關於絕歌的影片
我認為這一案件最主要還是給出 預防勝於治療 事前包容控制大於事後犯錯檢討少年A的確是個殺人犯 無可厚非也無法被抹除的事實但同時 心理上的問題也在本影片中成為重要的因素如果 在少年作案前有適時疏導 興許就不會發生這些慘案我們現在無法干涉已經發生的事實 但不代表不能對尚未發生的未來做出改變就從個人來說 一旦認知到自己精神狀況不太對勁 就可以嘗試去尋找幫助除了大多數人認知的精神諮商診所外 其實目前政府也有提供很多健保給付的精神諮商服務大部分縣市只需要掛號費200-250台 部分縣市僅需支付掛號費(還有部分特殊身分民眾也有優待)我只提供一個我看過的網站 其實真的有很多精神治療跟支援有慢慢出來希望大家都能善加利用 保持精神健康heho.com.tw/archives/163223
我同意志祺七七的看法!
對受害者家屬是二次傷害看著殺害自己親人的魔鬼出書還大賣少年A可能不是想洗白也不是要懺悔但讓人覺得很做作
希望他的書可以制止一些跟他一樣的人
公平公正,在哪?挺無奈,挺生氣啊!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我則送他送到地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為啥影片不見了
至少而言,他願意出來說明一些部分,哪怕是他自己認定覺得的主觀看法,也是有一點點小小的參考價值。除非他對於當時的事情只想遺忘或者為了能讓世人原諒而選擇說謊之類。重點在於這至少是活著的狀態出版的書籍,比起開膛手傑克的那本自傳來說,就比較能讓世人接受(單就主事者出面說明事件來說),但說穿了就是,單就還沒看過書籍只以介紹部分來說,他應該是個缺乏被關愛關心關注的小朋友,然後社交能力不夠高,又不太會跟能夠交流以外的對象(他的奶奶跟愛犬)多互動,所以就導致偏差。儘管不是每個這樣活過來的孩子都會產生那樣的結果,這算在一部分的可能,另一部分就是他的思考沒辦法轉換位置,單方面的困在自己思考的小空間內,所以才會到那樣的結果。至於感想的話是C的部分比較能接受,雖然有些受害者家屬未必會接受這筆錢,但總比說,就這樣讓他賺很多錢來得正確點。除非他就是走投無路了需要這筆錢,那就能夠接受所謂的A的部分。畢竟,雖然說經過幾年的治療有可能能讓他的思考比較正面一點,但是要是又因為什麼事情導致他又再犯就不行的。
*底下幫77補充這事件有出版的書,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開看完我全部的內容(我前面廢話太多了😅很久之前就知道這個事件了沒想到還有這麼多後續,今天看完介紹後,猶豫了很久要不要買二手絕歌來看,看了書籍簡介想說靠北到底哪裡文筆好,怎麼還是跟寫給新聞社的威脅信一樣這麼中二= =(我是直接看原文)後來剛好看到有「酒鬼薔薇後續的記事」,作者裡面也有揀選一些絕歌的內容,真的真的真的很噁心,字裏行間是完全看不出來他有什麼悔意的!還開網路配信想賺錢呢😡看完這篇記事之後就完全不想買「絕歌」!另外我補充一下關於這個事件,有兩位受害者有出書《淳》、《彩花へ生きる力をありがとう》,還有加害者的爸媽也有出書!但這個是有經過被害者同意的而且版稅會用於賠償被害者家屬!叫做《父と母悔恨の手記少年Aこの子を生んで》他爸媽弟弟被他害很慘= =改名且破產能看懂日文的可以點進去直接看看這篇記事xn--u9j5h1btf1ez99qnszei5c8ws.com/sakakibara-seito/
另外再補充為什麼說我覺得他沒悔意。因為我還看了淳的爸爸的採訪影片,他有說道少年A補償被害者家屬的態度並不積極,‘希望’可以看到他更積極的回應被害者。用’希望‘耶…真的好有教養😢
終於看到有腦的回覆了
A他天生就有可以將自己的經歷寫成書出版的權利,他如果經歷過相關流程後在法律上他就是一個普通的人,寫的書會有爭議只是因為牽涉到別人而已,受害者家屬要不要選擇原諒是另一個問題。
C一部分要賠家屬,另一部分要捐贈出去,這樣會比較好,畢竟有做出反饋的事才能改變社會對少年A的觀感。
社會道德悖論:犯案後當下加、被害人打碼保護隱私,刑滿後加害人自行出書敘述心路歷程,還大賣。那跟他當下戴著面具,開直播紀錄犯下罪刑,等看的人數夠多,再脫下面具說感謝斗內有什麼差別。我認為兇手出書根本是「號召」。
我的注意都停在那個 按摩 跟 佐助
前幾年同時看完 Life2 giver taker(好像最近也要出日劇了),還有 我的名字是少年A,這兩部都是探討少年犯罪的漫畫,但是是以不同的立場事件跟犯罪者立場,以及犯罪者在案件後面對大眾的處境,我覺得還蠻值得搭配一起看的
他後來工作都不會待太久,怕跟同事有感情友情,固定一個時間就會換工作,因為怕自己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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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C(賠償家屬的部分)
但我認為以少年A的狡詐程度,洗白未來人生的可能很高,他的人生可以重新來過,但那些失去生命或是有著重大創傷的受害者以及其家人,卻再也回不到當初了。
我也選c
如果沒有任何賠償或者撫慰受害者家屬的行為的話
那這的確就是在洗白美化自己而已
因為連這一點點小小的賠償都不願意
怎麼可能會是有悔意在反省的人呢?
這太讓人不能信任了
反而感覺全部還是以他自己為中心在行動
世界以他為中心轉著的
如果可以的話,比起少年A的書,希望大家也能看看《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這本書,是被害者土師淳的父親寫的書。
两本都看吧
還有【最後的生命力量】這本,被害者山下彩花的媽媽寫的
@@jaxkk1119 你想給一個殺人犯錢嗎?還是他把錢捐出或者給受害家屬更好吧
兩本我都有買,不過絕歌是買二手的,因為廣義上,買賣二手書,作者是沒獲利的😂另外推薦「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一樣是被害家屬寫的。
@@Logan0324_ 我卖书是因为我对这本书感兴趣,不是因为我想帮助作者。
這本書我有買,嚴格來講他並沒有真的感到懺悔,他只是長大後透過社會的教化以及了解道德觀以後理解到這件事情是錯誤的不能做的,進而可以完全抑制他的衝動,但這些事件追根究柢是建立在他的本能上,他的懺悔仔細分析的話,是後悔做了這件事不合人類的道德觀讓他感到罪惡,但殘殺對他帶來性衝動這件事的本質到現在是沒有變的,只是隨著心智成熟他變得可以能夠完全壓抑住,用很白話的說法就像是有些男性特別喜歡強暴的片子,這類型的片特別容易刺激他的性慾,但實際上絕大多數並不會去做只會在腦內幻想而已,只是換做他是極端的口味,書裡面描述這種極端已經到了現在的他根本沒辦法有正常男性生理反應的程度。況且這本書也不是為了這些家屬寫的,是他對自己透徹剖析過後的自白。其實他文筆挺不錯的
能理解你說的論述 不是認同😂怕被噴
這玩意都是有編輯的,不一定是他的文筆
@@mick00614 編輯那是當然的,但作者本身文筆不好的話編輯也沒用,編輯只是能讓原本就不錯的文章變得更為流暢通順。
他真的有認知到沒辦法完全控制,所以一個工作都不會做太久,固定時間換工作,怕自己跟同事變朋友或許哪天又下手之類的
忽然想到 「荀子」的【人性本惡,所以才需要教育】
就影片轉述的內容來說,我傾向作者本身並沒有真正的悔改,而是想透過人的獵奇心態來販賣自己獨特的人生經歷
因為這本書的內容太討好讀者了,不論是小時候的挫折、性、死亡等的特殊連結,還是其不擅社交的設定,都非常的符合過去多數人對"一個人為什麼會成為連續殺人犯"的認知,讓人看了馬上就覺得"阿,果然就是因為OOO才會成為連續殺人犯呢"藉此得到一種疑惑被如預期的方式解除了的滿足(這其實也是規劃劇本的技巧之一);當然,如果作者是一般人的話,這種想法非常的陰謀論。但是,對一個連續殺人的愉悅犯來說,兇手會對殺人這件事情感到懺悔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連續殺人犯在心理上能夠連續的殺人並對過程感到愉悅是因為兇手不把人視作為跟自己同等級的生物,而是把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當作次一等的生物,就像過去兇手解剖、殺害過的青蛙貓狗那樣,也因此他們才會刻意地留下證據與挑釁的線索,賭其他人絕對抓不到自己,這一連串的行為就像在玩一場遊戲,畢竟自己是更優秀的生物,怎麼可能在這場遊戲上輸掉呢。不幸的是,根據過去的紀錄與研究,這種視自己比其他人類更優秀的想法似乎是天生且無法被改變的天性。
這也間接導致有些相關的研究人員提出與其研究為什麼成為連續殺人犯的成因,不如研究如何避免陷入連續殺人犯可以動手的環境,才會更加的重要且實際。
以上,是根據自身在大學做過的研究寫出的心得,可能也有不少錯誤的地方,就這樣吧
我也感覺是出於獵奇心態出書而已,想像一下受害者家屬看到這人靠著殺人經歷大紅大紫是什麼滋味?真正的愧疚不是這樣子
精闢...
雖然不多 但很高興有一樓有正常人
你的留言真的很精闢!!我也覺得只是故意讓大家好奇然後販賣自己經驗,對被害者家屬根本沒有作補償,哪裡叫懺悔了。作者還是沒有在尊重人跟考慮他人的心情。最後,終於看到跟自己想法符合的留言覺得很開心🤣
我聽著也覺得他在傷害貓咪之後會「想試試*人」是因為他的思想以自己的感受為最優先,並且將其他的人也作為他的客體,而不視為其他與自己同樣的獨立且重要的個體。
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才會出現這樣的人,我們的教育是否有著相同的問題,我很感興趣,只是這本書本身就...聽完覺得沒有很想看了哈哈
這支影片不意外地被黃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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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審查員心理有問題
完完全全不意外,有關殺人這種事件的通常都會被黃標
應該綠標,有警世意義
#這應該綠標
C 應該對被害家屬尊重跟負責,未經同意出書感覺他還是很自私,應該一輩子都抱著感恩懺悔的心度過並且回饋社會,基本上奪取他人性命還能自由的活著實在對他太仁慈了
C:我認為少年A只是更會偽裝了而已,出版這本書前,聽說出版社有要求少年A向受害者家屬真誠的道歉,並將出版收入的一部分給受害者家屬,才願意出版,但都被少年A拒絕了!最後是找到其他沒有下限的出版社才出版,所以我才不相信少年A有真心悔改😡
但做出這樣可怕事情的人,卻若無其事、好好的還活在世上,用著他人的鮮血染紅的金錢,據說還結婚生子,這世界真的太不公平了!
這種東西時間久了之後人們就會慶幸當初有留下這些作品
畢竟如果現在發現開膛手傑克的自白 一定會更受歡迎 而且更不會有人在乎當時的受害者
那個跟他結婚的女性知道她的老公是垃圾嗎?
um... 聽說 好喔
「聽說」是聽誰說?「據說」又是據誰說?用「聽說」、「據說」云云來斷定一個人的本質,何嘗不也是一種惡。
何況他沒悔改又怎樣,他已經不再犯案,這就夠了。他悔改了這個世界難道就會原諒他嗎?不,這個世界只會像你一樣尖酸刻薄的否定他的悔改。
這世界本來就是如此,是否反悔沒人能知道,而且服完刑後他就不再對任何人有所虧欠了。
我覺得這個文本很有意義,但是受害者家屬的傷痛也非常真實,像那種犯人自己默默寫好多年之後才發現手稿的完美流程很難存在吧⋯⋯
任何殺人暴行都不應該被合理化
但是我不認同志祺說「無法從書裡獲得客觀的判斷」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犯下殺人暴行的人不能用一句「童年陰影」帶過,但反之,這更代表著我們應該注重孩子成長過程中心靈的養成
同樣一件事發生在不同人身上的確不一定會有同樣的反應,但就因為如此,才更應該去觀察關心
有些人遇到傷痛能激發他的正面力量,有人會痛苦不堪甚至自殺,也有人會像這個少年A一樣心態扭曲
在聽這些內容的過程,可以發現家裡似乎沒有人關心外婆的過世對他的影響,他開始會去解剖青蛙與殺貓時,也沒有大人曾經關心過
其實人要墮落是很容易的,你我能夠心理健康的長大成人,或許是我們人生中曾經有過幾個過路客拉了我們一把,只是你沒發現而已,當一個孩子從未有人指引他正確的方向,心智不成熟的人朝著錯誤方向前進,如何能自己突然覺醒走上正軌呢?
以上的話語並非想為這類殺人犯脫罪洗白,而是期望大家都能更關心身邊的人,特別是你自己的孩子
有句話說得好:「有些人用童年治癒一生,有些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一個人的成長歷程對人格的養成,比你以為的更重要
期望這種不幸能夠不再發生
對,有點像憂鬱症患者一直沒有遇見能分享心情或開導心理的人,最後用最極端的手段結束痛苦(自殺)。
這裡補充一下:
憂鬱症不僅僅是心理疾病,也是生理疾病
患者的腦中與情緒有關的神經傳導物質系統失去平衡,所以他們無法適時的分泌開心感受、調控難過的感受。
因此患者難以主動脫離負面情緒,無法靠自己打消負面的念頭。
最近剛好在看這本,我覺得雖然提供了一個特殊的視角,但誠如他所說他在精神鑑定時努力將自己塑造成一名愉悅犯,我總覺得搞不好他在寫這本書的時候也會試著展現某些他想展現的,並非事實的情節。另外他的文筆其實沒有很好,單純只是他會用大量的比喻和形容來描述一個場景,讀的時候看得很累。
就中二寫網路小說的那種文筆
日本的出版業蠻嗜血的,記得也有其他殺人魔還是食人魔出書的,然後走投無路的藝人通常也會出書或是下海,有一部分群眾很愛看別人這種人格崩壞的獵奇感。只能說日本是一個檯面上超高道德標準,但是標準之下又是另一套審世方式的民族。
日本人標準的有禮無體
那台灣人的殺人魔還能出來選舉怎辦
日本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太過壓抑、太過表面功夫,產生出需要宣洩的另一面反噬更大
看看動漫的選材,壓抑,霸凌,變態等等題材,就大概能知道這些的原因了吧
1、第一手資料
2、對犯人/病人有意義
3、對受害者有傷害
4、這件事盈利了
大概是這樣吧~
整體來說我認為留下記錄本身有其價值,但應該避免再次傷害。盈利部分可以說是資本社會的運作,資本本身就是無情的,純粹的有人要就能賣,而事情引起了人的興趣,無論研究者或普通人。
A自療是真的,順便賺錢也是真的,至少在做出版這個決定的時候忽略了受害者也是真的。出版商眼見暢銷略過了受害者是真的。如果有知情的專業人士,當下將研究資料凌駕於受害者也是真的。
日本是個制式的社會,所以每次的失常才都這麼突然並感覺無理,對於失常的好奇心在資本的無情也就無善惡評判的運作下更容易爆發。
#這應該綠標
這本書雖然說本來就應該經過一定程度的修飾,但若加入我們期待的道歉跟悔意,或許更難了解犯罪者在想什麼
或許也不太好
不過還是希望他收入可以全部捐給受害者家屬
說實在的他已付出了犯罪的代價,現在的他可說是不欠受害者任何東西了。而且作者本來就該拿到版稅,更何況這也不是受害者家屬寫的。
@@萊姆-r1x 其實因為他太年輕,所以也只是待在少年收容所,就算是成年人服完刑,我認為也很難說沒欠家屬啦,命也很難這樣算
@@萊姆-r1x 說實在的他就算死了都不等於還清了受害者任何東西。殺了人,欠的不只是一條生命,還有受害者身邊的人。你可以給他機會改過,融入社會。你可以說他已經坐牢了,反省了,無謂再苦苦相迫,因為在另一種角度去看,他是加害者的同時亦是個受害者。但是他做過的事是事實,無論你怎付出代價它都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
@@萊姆-r1x 說實在的他即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服刑完畢,仍舊欠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一切,因為生命逝去無法逆轉,無論他受到什麼樣的懲罰都無法負責
有另一個問題是,受害者會樂意收下這錢嗎
我覺得殺人犯總是有被美化的感覺....
無論是出現在電影、影集、傳記、書本...
那種不被社會接受的處境,悲慘的童年,心裡的創傷...等等,有時再加上帥氣美麗的外表,添加點聰慧的智商,簡直是再造偶像。
為這些嗜血的人魔添加粉絲....
然後受害者與其家屬,還要不斷被當成流量、金錢,而面對被搬到螢幕上、書本中、網路上,成為那些殺人魔故事裡的配角。
在這洪流中,嗜血的人們扒開受害者結痂的傷口,人魔賺了人氣,商人賺了錢,人們在死者的墳上狂歡,瘋狂後留下被撕開傷口的屍體與家人,在影子裡哭泣。
你這文筆nb
不需要特別美化,任何長期被醜化的東西看到它的本質就會有反彈的美感,像視覺暫留看到的負片一樣,越大力特意地醜化就會有越多人感到美
前陣子Netflix 才上了一個影集叫食人魔達默,裡面講的跟這影片幾乎一樣。這讓我覺得死刑真的有存在的必要,不是為了懲罰誰,而是讓受害者家屬和加害者雙方都能夠解脫。
不過越是了解這種病態連環殺手,越會發現他們居然沒有跟我們差到很多,就是心裡的慾望比別人更偏激,同時身為人的道德底線的抑制完全失效。被逮捕後終於讓自己的抑制裝置再度啟動,突然間又回歸到“一般人”。這樣看來這種病態殺手與一般人之間的差距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大......
他們靠殺害別人滿足自己慾望或好奇 讓自己生活偏離常軌一下下 之後又能回歸日常
但別人的家庭是永遠受到影響甚至失去生命
濫殺無辜真的沒有任何藉口
光是“心裡慾望比別人偏激+道德抑制失效”就該永久和人類社會隔離了,畢竟這東西是改不掉的
@@pzgsbde791
但心理慾望比別人偏激+道德抑制失效一直都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只是每個人的原因跟觸發的可能不同
絕大多數人一輩子可能都不會觸發 或者用其他方式回歸正常
但那就只是一個念頭的事情 可能一下就結束
也可能直接半永久抑制失效
所以才要讓社會大眾更加關注在這塊上 預防勝於治療
聽說早療的效果很好,心理學也有很多提升認知的練習,所以說所有人都不可教化真的太過頭
不過也沒辦法否認有些人就是天生反社會
很不幸的是這位少年在心理出現問題時卻沒有心理學專家的輔導,才導致很多不幸的事件發生,幸運的是他現在能透過寫作來審視自己人生的意義,重新正視生命的價值,我覺得這本書是在提醒亞洲國家對於心理輔導師的重視,每個人都有潛在心理問題,而心理輔導師是協助我們正視自己心理問題的醫生
1.小孩自己不知道父母也不一定知道更何況老師,這樣要怎麼心理師輔導?
2.就算家長有察覺異樣,但當時的社會風氣會怎麼看待看精神科的人?有可能為了保護小孩不被汙名化而沒選擇就醫,那這樣要怎麼介入?除非自願不然很多時候要強制介入只能在發生事情後才有辦法強制介入。
@@周育群-n6v 那其實就直接讓它發生,拿2022年的方法到1997年,就像在工業革命時期在提倡節能省碳那樣,沒什麼好說的
認真說,我相信有些人或許生理上虐待和殺人會比較舒適,但是社會沒給他們這些空間,也沒沒必要給他們空間,不如在最低道德線下的刑法至少勸阻了大部分的人,這已經是人類判斷上算最好的了
@@TopNetCom社會的改革通常都是重大刑案的發生後被民意所推上去的
噁心,能夠控制自己殺戮的本能,努力融入社會又如何?對被害人家屬始終都沒有表示,還藉由出書賺錢二度傷害被害人家屬,這種人沒有活著的資格🤮
也許 這書不是懺悔 也不是洗白 而是一個很好的社會教材
當然我不是贊同這位少年A的行為,但聽完志祺簡單的描述之後我反而有種「啊原來這樣跟我很像的人是存在的啊」,反而覺得很能理解這樣的人是怎麼想的。
不能因為自己感性就覺得理性的人冷血,不能因為理性就覺得感性的人矯情;有一種人真的是這樣生活的,我自己本身也體會這些心路歷程,不過不同於兇手是去殘害別人,我選擇傷害自己。
至於他有沒有反省,被害者家屬又怎麼想,這都太遙遠了。
一個對於情感有認知障礙,對於社會沒有融入感的人是不會想那麼多的,他心裡唯一而且重要的只有自己跟自己還有自己而已。
正是因為我們『正常』,才會去遵守法律,跟一個不在乎法律的人講法律,不過是對牛彈琴。人之惡,差別只在於大小,檢討兇手的大惡之前,先低頭看看自己的小惡如何呢。
我覺得可以出版, 但是不應該是作者本人出版, 這樣對受海者家屬的傷害太大, 最好是由採訪的方式撰寫這類故事, 然後把一部份的錢捐給家屬...
據說他當初找的出版社有要他 向被害者家屬真誠道歉 外加一部份出版收入給被害家屬 他拒絕了 找了另一家沒條件的出版了 可見他只是想出名發大財
不去理解加害者是如何產生的,不去防範悲劇重演,遇到事情只想到死刑
台灣社會就是如此沒有遠見
他只是個膽小鬼 只會挑比自己弱小的出手
自己愛寫沒問題,不顧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出版 就很有問題,顯然它仍對傷口抹鹽樂此不疲。那些小小年紀受害者 在恐懼中死去,那些痛失愛子的被害家人 孩子養到10幾歲 而這個罪犯7年就出來“嘗試融入社會”;在校門口看到同學S人頭哪些無辜中學生 一生的陰影.. 他們 有什麼錯?要再次因“少年S人犯作家”收入版費 再炒一波知名度的事情噁心他們
但法律可沒管那麼多。
@@ursowrongwrongisaid 由監獄的心理輔導師把跟他的問話寫出來,跟作為作者的身份 把這樁慘案拿出來發表接受光環 還是不同的。
那就看是獵奇多一點,還是人性多一點。不是沒有人,身為社會的一員 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 你希望這個社會怎麼對你?
@@萊姆-r1x 法律管的事情他也做了啊
@@wing2262 但這就是事實 而且如果我是倖存者 我寧願被後人遺忘 也不願被當作受害者
@@wing2262 您說不是沒有人 那們我必須問問 有人現在還在弔念開膛手傑克的受害者嗎?
並沒有 大家都只記得犯案者 而不是受害者
自然就只會在乎犯案者的自白 而不是當年的受害者
聽完故事下來,他在虐待動物的時候,家人都沒發現或教育嗎?
有點難想像,開始傷人的時期,家庭的相處關係是怎樣的變化,沒有其他人協助介入。
真的,所以他的父母呢?還是他就是隔代教養?
典型的家庭失能 社會冷漠。不論兇手是不是真的改過 都變成了一個用鮮血鋪就的教材 但絕對不能合理化他的暴行。用生命造就的遺憾 一次就太多了
受害者家屬已經明確表示不希望出版,少年A卻依然堅持己見,
可想而知本質沒有改變,依然自私自利
說真的其實不應該讓未成年人知道他們犯罪刑罰比較輕或甚至無罪,當知道了這些反而會讓他們覺得其實他們不管做了什麼事都能夠被原諒
我選擇C-至少要經過受害者的同意,並將版稅收入賠償給受害家屬吧。以前上高中公民課時,老師有給全班看關於死刑存廢之類的案件紀錄片。記得公民老師說過一句公平的話-:「紀錄片通篇討論加害嫌疑人,而忽略受害者及其家屬,這一點有帶改進。」
兩年前看了一部老動畫「X戰記」 ( 庫洛魔法使的作者的作品 )
當時看完去維基查才發現原作無限期停止連載
原因是當時日本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 與漫畫中的情節雷同
這起事件就是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我也因此去看了這起事件的脈絡
當時只覺得有夠變態
好意外志祺居然講了這件事
可惜了X戰記從上個世紀停止連載到現在
可能再也不會完結了吧
(雖然我也沒看原作就是了)
講一下當時出書的情況
其實出版社是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不過出版的書都很驚人,像當年的完全自殺手冊就是...
當時因為少年A這本書,出版社每天都會接到抗議電話或是死亡恐嚇...
可是我更看到社長向記者說的,他經常和獄中的受刑人通信,很多很多事,他覺得應該要讓世人知道。
當然,不見得每個和他通信的人都會想出版自己的故事。
這本書我沒看過,日本很多殺人事件都很離奇與殘忍,越在當時看過新聞,我越不想去理解,所有的悲劇都不會是單一原因造成的。
殺人成魔者的書多看幾本也不會就讓每個人都能理解他們犯罪的理由。
如果少年A的人生還能繼續下去,希望他能找出贖罪的方式。
受害者家属太惨了
真的可憐!他們的正義誰來主持😭
@@Sydney-wh8gq 法律不是已經主持了嗎==
@@clc3518法律維持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失去的生命是無法衡平的
@@clarissaq1994
衡平 跟 主持正義 是兩件事
法律已經在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上主持好了正義
@@clc3518
個人認為法律無法完全主持正義,更不能說主持好了正義😊
法律決定只是在現實下不得不為的價值衡量
你說「主持好了正義」?
對象是社會大眾、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已經實質上主持了嗎?「好了」是到什麼程度?
連法官都無法確定他做的利益衡量是最好的判斷,甚至各個法體系上現今仍有諸多漏洞或不平。怎能武斷地說正義已被法律主持好了?😅
C吧
老實說我想起一句話:「所有藝術家或作家都是精神病患,其與瘋子的差別是他可以發現一條回家的路」
像少年A這樣寫自傳,也是一種回到健全心智、回到社會的方法吧
夭壽今天上課正好在看《告白》
老師有提到這本書
劇中的劇情真的很震撼啊……一整天的心情都無法平復
想要了解死亡很簡單啊,自己死一次就知道了
拿這個當藉口掩蓋不了他憑著未成年脫逃死刑,還有想藉著殺人來成名的自我滿足
对少年的仁慈,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残忍
我们可以解剖恶的来源,但我们一定要明白恶既是恶,无法抹除,无法洗白,不能原谅。
證明了這種人無法教化,只要給予過多的寬容就會開始從社會吸血
有一部漫畫的第一章就是在諷刺這個事件,將犯人長大後塑造成一種:「ㄏㄏ亂掰幾個字版稅就轉好賺滿」的人
漫畫名:慘絕人寰,殺手警察的獨白
死亡絕不是殺人的籍口,年齡也不該是輕判的理由
那你希望怎麼判呢
我的判決是 讓死人復活 如果沒辦法復活 就判死亡這個東西死刑
畢竟如果這世界沒有死亡 就不會有這種悲劇了
@@ursowrongwrongisaid +1
年齡不該是輕判的理由,但卻可以是限制權利的理由嗎?
嚷嚷著要少年犯負起完全責任的同時卻又認為少年「不夠成熟、不足以擁有權利」,大家到底還要雙標到什麼時候呢?
那他只死一次 也太划算他了吧
我有買這本書,每當想自殺的時候都會拿起來看看,提醒自己要活著
文筆的確是非常之好,值得一讀,在描繪死亡、性慾和貓咪那邊寫著很不錯
但這種殺人犯出書的確是對受害者家屬不妥
我覺得文筆可能來自翻譯的人
譯者影響甚大喔!
我有特別去找譯者的資料,可惜沒什麼收穫
我覺得倒也沒有不妥啦,因為在服刑完後,人就不應該再因為原本的罪行被限制自由了,換句話說,他有完全的自由去做出書這件事,不如說,如果大家都同意犯罪者不該把自己犯罪行為拿去出書,或是應當賠償部分金額給家屬,那一開始就該要立法推行啊
@@du_san 真的,法律才是最重要的標準。
我覺得無論我們利用再多細微的證據去推斷作者的心情,可能最後都是錯的,他有沒有真的慚悔真的想改過自新只有他自己是最清楚的。
但即便如此我覺得尊重被害者家屬的意願才是最重要的,就算作者今天是想要藉由自己的經驗去避免更多憾事發生,也應該考慮過被害者家屬的心情,畢竟你已經傷害過他們一次了,真心覺得自己做錯的話就不應該再傷害他們一次。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是真的
辭職→沒工作→缺錢→出版→維持生計?
b:這種事情自己寫一寫就好了吧,說是發洩,那幹嘛要給全世界看?是想要得到什麼?
14歲國三,「感化」7年,出來其實才21歲欸...現在又有1500萬日元給他快樂下去...
被害者家屬痛苦了7年,現在這些痛又要因為大眾討論的討論而持續下去,我相信沒有任何被害者會想得到加害者美化之後的文字,甚至還出版?
我自己絕對不能接受,這已經不是小孩不懂事,而是即使有一定的教育水準的人依舊任意的將生命奪走並建築在自己的快樂上(就是因為感到愧疚之後並沒有思考,而是覺得既然沒被發現那就再口吧的概念)
7年的感化時間,被傷的小孩都可以國中甚至大學生也說不定
不管怎麼說,我的想法就是不能接受口人犯將自己的經歷像是發表會一樣公諸於世
這種人就自私,什麼叫沒感覺,阿他自己不是很痛
自私的人不會同情別人,純粹就是不想被人發現又想找刺激,不然幹嘛留言叫警察來抓,如果去毆打這種人,放心,他絕對不會來報復你,因為他會去虐待比自己弱小的人
因為這種人本質就是個俗辣,改過自新是很難的事,不是有句話,外遇只有0次跟無數次,如果有人覺得可以改過自新,
那請你小孩跟他相處
這社會更多的是忍住不去傷害他人的普通人,
這些普通人就像你我他一樣,無時無刻都忍住衝動和幻想,
為融入社會而努力,為社會和平做出貢獻。
結果現在出現一位忍不住慾望,去傷害甚至奪走他人性命的少年A,
因為他未成年所以不用擔心死刑,而且還能進少年院接受治療,
出院後「不顧受害者的感受」堅持出書,
還因此賺了 300 多萬台幣,
甚至會被誇講這是他嘗試融入社會的努力?
看完只覺得「阿我們未成年時到底在忍什麼?」
很多人求學階段都被霸凌過,如果在南投可能還會被迫幫警察的兒子口交,
被霸凌的每一天都希望加害者出意外死亡,甚至學校因為地震倒塌,
如果人生能重來,而且你知道未成年不會被判死,甚至媒體都只能用代號稱呼你不能用本名,
那你會不會考慮「不忍了?」
如果開放匿名投票,我相信比例不會低於 2 成。
這社會真的很包容很友善,尤其是對少年A。
草東沒有派對 草屯沒有犯罪
殺人犯還可以人權打馬賽克真是這世界的奇葩規定
包括影劇遊戲等等反派的故事會覺得洗白而不適的話,只要不是手法真的太糟,那就代表你被說服但又不願意承認而已。而對他自己來說他所做的不過就只是書寫下來抒發自己而已,就像是一般人在社群媒體發一些日常瑣事一樣
C吧 恶法也是法,所以他那时候避免了更惨重的罚 但是如果他真的像他说的在努力融入社会,那出版费他其实不该拿,因为他最应该做的是赎罪
@in L 我并不是不理解你的看法,我说要赎罪比较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要是我重要的人被他残害了,结果他还能把心路历程写成书然后赚大钱达到财富自由,说实在的我真的会很忧郁
虽然我也认为可能有受害者不会想收那笔钱,至少要释出善意,或者真的把那笔钱拿去做好事吧
@@jiazheng3431 對他來說,為何要站在受害者立場?
@@ericke7979 要是他没有理解到他犯的罪有多严重,不就代表他还是个危险人物吗?
他还是个危险人物的话就应该继续关起来了吧?那个时候谁管他的人权阿
@@jiazheng3431 所以你認為他犯的罪是“法律上”很嚴重嗎?
如果第一句不成立,後面就不成立了
@@ericke7979 在哪一个民主国家法律上杀人不算严重。。?何况还是个会致敬拿破仑的杀人犯。。为什么会有这种问题。。?
监狱的作用本来就是把这些罪犯重塑、重新有办法融入社会阿
你确定你放他出来之前你不会想要避免他有重犯的倾向?
看看這支影片底下的留言,我覺得這議題值得另外找心理與法律專業的人來討論,甚至是司法心理學專家,普及這方面的常識。
殺人犯在日本出書都好像挺暢銷的,特別是在海外吃人的那位
八零年代初去法國留學的那位!那個也超級獵奇的,剛才一查發現他才剛肺炎過世不到兩週....
說大腿肉最好吃的那位?
殺人犯出書我相信在那裡都很暢銷
他剛過世沒多久
這讓我想到之前我去買書看到的一本書,書名是《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是一位名叫宮口幸治的教授寫的,主要是教授去少年院訪問,才發現他們有智能障礙等因素導致他們犯罪。
我很推薦這本書的 也希望志棋能介紹一下
c 。 雖然自傳是沒有直接提到殘殺細節 但無論如何都不可能不再次傷害到受害者家屬 人都死了 如果只靠犯人本身厚不厚道 來取得出版 進行部份賠嘗 這樣非常不正義 米國某條款就是有禁止犯人出書獲利 但不知道犯人出獄後是不是也依然適用 。。。 這種人沒被判極刑真的很機掰 聽出塊提過一則少女槍殺孩童 是直接判終生監禁 假釋機會也要25年後 這日本真的判太輕 超莫名奇妙
有些事情一旦做了之後
加害者有沒有悔過或懺悔
早就已經不重要了
有些錯誤可以被原諒
有些則不行
我覺得利用這種事來賺錢太可惡了,無可否認,社會應該留給犯罪者出獄後改過自新的空間,一是礙於少年保護獲得的處罰太輕,但他有重新生活融入生活的權利,死掉的人有嗎?
在與惡裡面談到加害者家屬的問題,我覺得禍及家屬太過,但本人,做了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後我是不認為有繼續活下去的權利啦,錯了就是錯了
C 雖然再多的金錢都無力彌補,但少年A將破碎他人家庭的故事拿來轉變為自己的收入,怎麼說都不符合普世道德,無奈從法律的角度他確實擁有言論自由。
無法真正了解他是否有悔意,但單看他的行為我覺得他還是缺乏同理心。
童年真的會影響一個人終生。至於出版自傳這件事,我比較怕書的內容是為了商業化出版而修飾、不真實等情況
我覺得大眾把焦點搞錯了 明顯如果有一個人 家人朋友學校老師社工等 可以在兩次死亡事件給這個小朋友適當的討論和引導 他就可以健康的成長 這在亞洲人都還沒有很好的文化 希望大家可以對身邊人多一分關懷 社會未來就可能少一個走迷途的罪犯
我認爲少年A可以捐出收入的1/2或部份,不一定要全部。既然受害者家屬反對出版,認爲是一種消費行爲,都不回饋給受害者家屬對社會觀感確實不太好
那位日本食人魔 佐川一政也是 逃死就算了 還完全沒被關過 嘖嘖
如果这本书的出版目的真的如同他本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让大众更了解少年犯以及自我反省过往的目的,那么他其实应该要免费出售才对,尤其是在被害者家属反对被二次伤害甚至可能变成长期连续不断伤害的前提下。所以他那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想明白他目的后,听着就为了挣钱而在纯忽悠而已,因此书本内容所描绘的那个被粉饰过的他,自然不存在什么可信度可言。
我覺得殺人犯出版自傳的行為,像是一對吵架中的情侶,其中一方不停在向旁人闡述他們為什麼吵架,自己當時如何委屈,一邊美化自己一邊醜化別人,對旁人來說是非常片面、主觀的資訊,對他自己來說則是宣洩情緒。
我不反感他的自我宣洩,以及想跟外界大眾說些什麼的心情,作為一個無關的人,我只希望他低調行事,因為在看到一個殺人犯隱姓埋名走回社會時,很難不去想起那些小小年紀就再也無法邁向未來的受害者,以及往後人生也可能走不出傷痛的被害者家屬們。
D,我認為前面的B、C是不合理的,但不是因為A的言論自由,而是因為出版自由和著作權精神。出版自由保證任何意識形態的作品都可以被出版,當然社會也可以討論某種程度上的限制,像是針對兒童性剝削的文物限制。著作權精神保護他的這本書所獲得的版稅應該歸他所有。
把版稅捐給當年的受害者,或甚至不該出版這本書,就會變成道德強迫,因為在法律層面上他已經受刑出獄,那就是一般人了。這和台灣選舉會有的前科議員、黑道縣長是相同的邏輯。
更甚至,如果殺人事件中的受害者可以將受害者情緒當作枷鎖,加諸在加害者的行為上,對於傷害事件是不是也可以如此,再對於企業責任缺失造成的事故事件、商業金融詐欺是不是也都應該如此,而且在實際上,企業的責任缺失或是商業金融詐欺一次就能夠殺死更多人,但是罪責卻總是比連環殺人魔還要輕。
雖然我們絕對不應該嘲笑受害者,也絕對應該譴責犯罪者,但是「可辨識受害者效應」同時也是作為旁人的我們必須多多留意的,實際上日本特別為他修法,也已經是IVE效應的結果了。當大眾對一個事件反應過度的時候,我們就只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對另一個人施予民粹主義的鐵拳而已。舉最接近的例子,就是唐氏症媽媽在事件的後續,到處去廣發傳單撻伐老闆的行為,久遠一點的,像是鄉民在看到新聞後,跑去攻擊肉圓爸的行為也是一個例子,KOL爭議中雙方粉絲一來一往的網路暴力更是如此。
我認為出書後,這本的「銷售額」應該要付出一定比例給受害者家屬或是政府輔導機構,否則實在難以接受。光是沒跟對方溝通,感覺到他的自私,且不願真正面對「過去」⋯⋯
當然,極少數會寫出『第一視角做下犯罪行為』的書,
不論文學及犯罪學等等的角度,都是極其重要的作品,
而且站在出版社的角度,這話題性十足,
以資本市場來看,沒理由不出版⋯⋯
只是倫理道德上,這實在太超乎一般人想像了。
在經歷職場文化多年後,對這種事件已經見怪不怪,如果書店有這本書,我會在書店看完不買。
所以因為他14歲,當年受害者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賠償嗎?
如果甚麼都沒有,那這本書的收入確實應該有部份需要捐出來 而不論是否捐給受害者家屬還是其他相關單位。
因為這也是他應該要承擔的,如果他認為之前做的是錯誤的話...
未必需要經過家屬同意,但書內的受害者名字應該O掉
但一個O人犯,已經沒有繼續O人了,我們還能奢求他甚麼呢?
再講下去,他又瘋了怎麼辦...
我覺得,正因為每個人都認為每個少年犯都問題都是個案,所以這本書有出版的價值。
當然我覺得以受害者家屬的角度來看,這本書的出版無疑是二次傷害。
撇开给受害者伤口撒盐的行为不谈,单独谈试图融入社会的举动?可是他所谓融入社会的举动不就是通过给受害者撒盐获利🙄
個人認為死刑不須年齡限制
我的想法很簡單,殺人償命,你因為年紀小靠躲過一劫,受害者不去找你麻煩算你好運。
今天你既然又敢跳出來,那麼理因公布這位少年A的姓名,讓他承受社會與物理的死亡,一報還一報。
所以是誰有資格傷害甚至殺死他(或所謂的"牠")呢,還是以後應該修法讓重刑犯"褫奪人權"?
@@yu-zhenhuang4456 法治社會中的死刑不就是強制犯人死亡嗎?所以答案就是法律賦予了法官扣動板機的權力。
@@貞像浩 但你說"讓他承受社會與物理的死亡",所以是應該修法讓殺過人但沒辦判死刑的能重新判死刑嗎?還是真應該直接"褫奪人權",做到如害蟲一樣"人人得而誅之"
(先不吐嘲法律該不該這樣溯及既往,以及目前所謂人權的概念)
雖然我不是受害者家屬,但我覺得不管兇手到底幾歲,有沒有真心懺悔,不管他內心有多少問題,他人生多悽慘還是多坎坷,他永遠不值得被原諒。
至少如果我是當事人,就算他有精神問題我也絕對不可能會原諒。
他書寫的內容也不是只有他一個,含有其他受害者,他也完全不顧其他人感受。不管他是為了什麼出版我覺得都很有問題
真要說想要給心裡學家和社會貢獻,多的是不會賺錢可以無私給予的方法,這樣他還自行出版
他這樣做給人的感官真的是有夠差的。
我也不會去買來看,我不想給兇手賺我的錢..
人那麼多 有必要給這樣的垃圾機會嗎?
我們高中的犯罪心理學多元選修請來的老師有講過這個案例欸
也許是社會不敢對青少年對於死做過多解釋以及正確的觀念,導致對於死抱持好奇的人越走越遠
說實在的 運氣真不錯 放出來沒再犯
他完全沒有想悔改的意思啊,出版就只是想發大財而已,出版這書就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不管他內心有什麼病,殺人就是不對。
文字宣洩可以,但為什麼一定要出版,自己寫出來發洩自己看就好啊
人為何會有這種犯罪行為,一直是一個謎題,殺人罪的內在犯意很多人偶爾會有,只是一般人通常不會去實施,真正實施者為何敢,又是謎題?
所以這本書才有價值
釋字799號 黃昭元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最後提到,就像我們要學習與病毒、細菌在地球上共存一樣,我們恐怕也要學習與犯罪並存。刑事政策或法律制裁不可能以追求無犯罪社會為其目的。也就是世上總有這種人存在,除也除不完,大家應注意的是如何防範跟防疫一樣。
其实不是迷,只是我们人类不愿意承认我们自己有多脆弱
@@jaxkk1119 以前聽過一個退休法官說某個案子,幾個青少年去KTV唱歌,出來時其中一個國外混血的少年可能看了對面路口機車上的少年,那個機車上的少年隨即騎車到混血少年面前,問:看什麼?
他用英文回sorry, not thing。然後機車上少年從機車上抽出生魚片刀朝他的腹部捅去。
混血少年最後失血過多身亡。
人真的很脆弱,殺人行為真的很謎。
@@Kevin-oi9tl 沒救了,連大法官都在講這種幹話,今天有人要拿刀從背後捅你,你最好是背後有長眼睛,防範個毛 !
C. 雖然不需要全部收益都給受害者家屬,但至少要部份收益以及取得同意
長大之後回憶自己小時候,有美化跟修飾的嫌疑。
如果殺人償命能解決殺人的問題,那世界早就沒有殺人犯了,古代那個朝代沒有這條,人類很複雜,有些方法可以解決短時間問題,長時間沒用的。
死刑不是為了處罰 而是避免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能不能解決問題可能反而不是重點?
死刑犯相當於祭品的概念,
畢竟不可能根除,就算只是要減少犯罪率成本也太高,
乾脆把死刑犯當西瓜來殺讓大家開心比較有感(?)
第一條,永遠都不要相信這種殺人犯, 第二條, 永遠都不要相非常平凡的人, 第三條, 永遠都不要充滿自信的可以相信別人
第四條,我不是警告過你別信任我(冰與火之歌名言)?
兇手出版這本書,不是在融入社會,而只是在傷害受害者家屬吧...
問,〇在這部影片中用來代稱什麼字?
最好的方式:
由心理醫生帶領被害人與加害人,
一起進入群體心理治療。
介意這次事件
生者釋懷重生。
亡者安息。
我真的接受不了哩,尝试代入受害者家属的角度去想的话,我会崩溃,自己的孩子被如此残忍杀害,我真的会不死不休,感觉他好像在挑战人性那样,
好喜歡這本書 沒想到77會做關於絕歌的影片
我認為這一案件最主要還是給出
預防勝於治療 事前包容控制大於事後犯錯檢討
少年A的確是個殺人犯 無可厚非也無法被抹除的事實
但同時 心理上的問題也在本影片中成為重要的因素
如果 在少年作案前有適時疏導 興許就不會發生這些慘案
我們現在無法干涉已經發生的事實 但不代表不能對尚未發生的未來做出改變
就從個人來說 一旦認知到自己精神狀況不太對勁 就可以嘗試去尋找幫助
除了大多數人認知的精神諮商診所外 其實目前政府也有提供很多健保給付的精神諮商服務
大部分縣市只需要掛號費200-250台 部分縣市僅需支付掛號費(還有部分特殊身分民眾也有優待)
我只提供一個我看過的網站 其實真的有很多精神治療跟支援有慢慢出來
希望大家都能善加利用 保持精神健康
heho.com.tw/archives/163223
我同意志祺七七的看法!
對受害者家屬是二次傷害
看著殺害自己親人的魔鬼
出書還大賣
少年A可能不是想洗白也不是要懺悔
但讓人覺得很做作
希望他的書可以制止一些跟他一樣的人
公平公正,在哪?挺無奈,挺生氣啊!原諒他是上帝的事,我則送他送到地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為啥影片不見了
至少而言,他願意出來說明一些部分,哪怕是他自己認定覺得的主觀看法,也是有一點點小小的參考價值。除非他對於當時的事情只想遺忘或者為了能讓世人原諒而選擇說謊之類。重點在於這至少是活著的狀態出版的書籍,比起開膛手傑克的那本自傳來說,就比較能讓世人接受(單就主事者出面說明事件來說),但說穿了就是,單就還沒看過書籍只以介紹部分來說,他應該是個缺乏被關愛關心關注的小朋友,然後社交能力不夠高,又不太會跟能夠交流以外的對象(他的奶奶跟愛犬)多互動,所以就導致偏差。儘管不是每個這樣活過來的孩子都會產生那樣的結果,這算在一部分的可能,另一部分就是他的思考沒辦法轉換位置,單方面的困在自己思考的小空間內,所以才會到那樣的結果。
至於感想的話是C的部分比較能接受,雖然有些受害者家屬未必會接受這筆錢,但總比說,就這樣讓他賺很多錢來得正確點。除非他就是走投無路了需要這筆錢,那就能夠接受所謂的A的部分。畢竟,雖然說經過幾年的治療有可能能讓他的思考比較正面一點,但是要是又因為什麼事情導致他又再犯就不行的。
*底下幫77補充這事件有出版的書,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開看完我全部的內容(我前面廢話太多了😅
很久之前就知道這個事件了沒想到還有這麼多後續,今天看完介紹後,猶豫了很久要不要買二手絕歌來看,看了書籍簡介想說靠北到底哪裡文筆好,怎麼還是跟寫給新聞社的威脅信一樣這麼中二= =(我是直接看原文)
後來剛好看到有「酒鬼薔薇後續的記事」,作者裡面也有揀選一些絕歌的內容,真的真的真的很噁心,字裏行間是完全看不出來他有什麼悔意的!還開網路配信想賺錢呢😡看完這篇記事之後就完全不想買「絕歌」!
另外我補充一下關於這個事件,有兩位受害者有出書《淳》、《彩花へ生きる力をありがとう》,還有加害者的爸媽也有出書!但這個是有經過被害者同意的而且版稅會用於賠償被害者家屬!叫做《父と母悔恨の手記少年Aこの子を生んで》他爸媽弟弟被他害很慘= =改名且破產
能看懂日文的可以點進去直接看看這篇記事
xn--u9j5h1btf1ez99qnszei5c8ws.com/sakakibara-seito/
另外再補充
為什麼說我覺得他沒悔意。因為我還看了淳的爸爸的採訪影片,他有說道少年A補償被害者家屬的態度並不積極,‘希望’可以看到他更積極的回應被害者。用’希望‘耶…真的好有教養😢
終於看到有腦的回覆了
A他天生就有可以將自己的經歷寫成書出版的權利,他如果經歷過相關流程後在法律上他就是一個普通的人,寫的書會有爭議只是因為牽涉到別人而已,受害者家屬要不要選擇原諒是另一個問題。
C
一部分要賠家屬,另一部分要捐贈出去,這樣會比較好,畢竟有做出反饋的事才能改變社會對少年A的觀感。
社會道德悖論:
犯案後當下加、被害人打碼保護隱私,刑滿後加害人自行出書敘述心路歷程,還大賣。
那跟他當下戴著面具,開直播紀錄犯下罪刑,等看的人數夠多,再脫下面具說感謝斗內有什麼差別。
我認為兇手出書根本是「號召」。
我的注意都停在那個 按摩 跟 佐助
前幾年同時看完 Life2 giver taker(好像最近也要出日劇了),還有 我的名字是少年A,這兩部都是探討少年犯罪的漫畫,但是是以不同的立場事件跟犯罪者立場,以及犯罪者在案件後面對大眾的處境,我覺得還蠻值得搭配一起看的
他後來工作都不會待太久,怕跟同事有感情友情,固定一個時間就會換工作,因為怕自己又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