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医是很好的人我們支持你祝你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可以幫助更多的人我們尊敬你謝謝
高法醫好久以前好像有說過,他沒有孩子,年紀也大了,對人生看淡豁達,也許是因為沒顧忌,是唯一切入重點開門見山的談案情,我相信高法醫判斷
希望這個案件能趕快破案並水落石出,好讓受害者安息。🙏🙏🙏
高法醫真的很專業~但真的透露太多資訊讓對方ㄧ再破梗真的太可惜了!加油💪💪💪辛苦啦~
相信事實ㄧ定會水落石出的!🙏🙏🙏
我們覺得是人為沒用,但法管只相信檢調,檢調只聽法醫,就像高大成說不是跳樓,但是這個案子法醫就是判定跳樓,事後也不會去承認自己的判斷有誤,那即便笨蛋都知道不是跳樓,法官只能相信是跳樓
菜律師沒做功課😂
夏男都不敢跟配偶上香
心裡有鬼啊!
反正,已經過退休年紀,為什麼高法醫還要那麼堅持,是有他的道理,加油!相信專業
那是什麼配偶,我呸,也沒哭,也不幫收屍,也成為觀看死者現場路人甲,也不去拜他,也沒幫辦後事。好假的婚姻。這樣假結婚,也能成為有效婚姻,好離譜。現在死無對證。當然夏男全講對他有利的話。
@陳國銓 沒有人會最重要時刻盡對父親最後孝道,送喪未了,還有與朋友約好要出去會面日前自殺,還有剛買機車不久,還跟媽媽說要戴媽媽出去玩,再來當天是臨時被找出去,說要辦房地產事,怎麼變成結婚,通常婚事是喜事是不會與喪事同時。最少也要百日後,況且人好好出門,結完婚就死,種種原因,更不可能自殺。電梯手沒傷,怎麼死後出現。太多疑點。人死夏男成為路人甲,更詭異。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會自殺。被騙婚可能性很高,因為他單純好騙。
檢查官應該是聽專業的辦案經驗,仔細查案,不要泯滅人性,枉顧人民
地政士一家認識賴翁20幾年,地政士家執業多年,是懂法務條文的,也相當了解賴翁家庭的背景。
就是有一種人的心理性格是自傲的覺得自己夠聰明,覺得不會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另一方面是不是本就打定欺負外人、欺負18歲社會經驗不足的人,說真的,台灣雖然法定成年是18歲,但有多少滿18歲的孩子是有足夠經驗識人?
以為一切可以計謀得逞、息事寧人。外籍配偶(高中生之母)本就不熟識當地法令依據、無依無靠也無處發聲)
素卿每一次講的故事,都很風趣和搞笑哦😻😻
真的給大家上了一課,很好的題材
蔡律師講的是法律人的偏頗,莫名其妙的理論,主持人說的才是真的,財殺怎麼會不可能,如果今天不是事情鬧大,這件事情早就過了,配偶早就拿到財產,也不會有人懷疑。只要有政商法律關係,警察不查案,或查無證據,根本不會有事,配偶為遺產殺人的案件可多了,這律師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這節目一定要繼續做下去,很有知性很好看!!!!!!!!!!!
謝謝貴節目連續兩集都有五億高中生命案相關討論跟分析,都有法醫 高大成跟其他同場來賓分享不同觀點討論交流
喜歡高醫師的分析
請報導一些對社會有益的事情。 🙏👍
A男的父親說兒子當中誰先結婚,我就給誰一棟房子。
於是A男用這個理由,找了一個見面幾次的「B男性」辦登記結婚,期待父親兌現承諾,今天如果你是A男父親,你會覺得A男瞭解自己說「誰先結婚」這句話的真意?
誰先結婚的真意難道不是「誰先成家立業,讓我有後」?難道是「我不管你跟誰結婚,不論男的女的,不論有沒有感情,只有登記就算,拿到我的房子後離婚也無所謂」?A男父親真的會因為A男隨便找人登記結婚就給他房子?
這個理由完全不合理。
連續兩天有高法醫☺️
願高法醫平安🙏🏻
最矛盾的是夏不是說他洗澡出來後看不見賴 所以逐個樓層去找嗎 那怎麼人家通報路倒後見到賴而不相認也無表明身份 怎麼說怎麼怪 這是我看過最爛的說法 最灑狗血的劇情 而目前居然還毫無頭緒放任他們在外任意串供銷毀證據 真的是……………
過去有帶人去看其他樓層,多久了,請他說出誰跟他去看房子,那位真有錢可以買嗎?找出來,問清楚。在核對通聯紀錄,那一天去看。如果很久卡灰塵會很多,沒在卡有很多灰塵,表示是脫罪之詞。看脚印去判斷,看房人腳印灰塵與他的灰塵是同厚度嗎?近日一定灰塵很少,還有,有無看樓要買房人指紋,還有他買的起樓房嗎?說不定是共犯。也一起追查。還有看鞋印方向,走位跑幾趟,上下樓。看房不座電梯虐待客戶嗎?講不出誰跟他看房就是騙子。還有那層樓房主真委託他賣房過嗎?賣家委任書拿出來看,賣家也出來說明一下。又再考我智商。買房那邊幾個人陪同來,全講清楚。
最喜歡高法醫,很專業也很親切!
而且,阿公(爸爸)都還沒出殯就急著去辦結婚!這點也很違反常理!!
這個證人的法律要改了,如果這樣都合理..那誰反對.??不就永遠沒人反對了..
夏男厲害都在注意我們在説什麼
他都能在後編理由!
賴粉~打起精神~挺下去~
相信ㄧ定會破案讓兇嫌審之已法!
兇嫌一定看的,我都看了幾遍,兇嫌一定看得更多遍,「牠們」不但看還做筆記。
然後串供,掩蓋真相。
現今社會十倍速時代,惡必有惡報,而且是現世報。
早早坦誠犯行吧!終須是要還的!
全台有幾個同婚者是在18歲登記結婚
這樣的狀況又是ㄧ個奇了
法醫真的很熱心~
高法醫來了趕緊來報到❤❤❤
純粹自己推理 要釐清賴姓高中生知不知道他繼承這麼大一筆財產 搞不好夏姓父子和媽媽都沒告知他 讓夏姓兒子騙賴性少年結婚幫他獲得夏父房產 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什麼賴姓少年不願給媽媽聖杯 卻告訴律師夏姓兇嫌害死他 若大樓監視器有調出時間 也可以查那段時間的水表 是否真的有長時間用水 又或許夏姓兒子只有把賴姓少年迷昏 真正退下樓的另有其人 畢竟要一個人把人推下樓還留下清晰鞋印手印 感覺實在不容易 為了獲得鉅額遺產 兇嫌們一定要確保每一個步驟都順利進行
賴男很聰明的小孩,媽媽就要他告過,自己非親生阿嬤,也是為了財產,媽媽也說要不回所有權狀,他自己一定知道他(爺爺爸爸),給多少財產一定死前,全交代好了。他會與他出去也是太相信人,才會與夏男出門。他書讀的好,不可能不知道,不懂,我國中就知道,我爺爺財產5甲地,被政府耕者有其田,徵收移轉到全不見了!到現在也要不回來。因為發現超過18年追訴時效以超過。目前價值超過500億。
像這種謀財害命的案件,剪掉還要讓牠得逞的話,全民會爆鍋去砸雞蛋
昨天今天都有看!很值得看!專業精彩!給讚🙂👍
這個結婚登記簽下去,就像親自簽下自己的死亡證書,不該去登記結婚的😢。
這個律師強詞奪理,夏男不是為了房產找賴男幫忙嗎?這怎麽算真心相愛結婚呢?
38:36 小武哥好壞😂
「法醫你也簽喔?」
高法醫還回答「對」
很誇張案到現在也一個月了沒有封鎖命案現場😊十樓房子又😂沒有測倣辦案者不是辦的很馬敷嗎?
很奇怪耶!?夏男有女朋友不是嗎?案情當中有提到:聽說夏男爸曾說誰先結婚就先拿房子遺產?那麼夏男為啥不找女朋友先結婚?又為什麼偏要找?只見三次面又是學生又是同婚的賴男結婚呢?有點不太合乎夏男家庭的處境之常理!?除非他們是一見傾心又夏男靈機一動下,促成雙方同意下的婚姻。但又夏男當時案發現場為何夏男沒認屍體呢?這是什麼心態呢?還是發生了超乎夏男的設計事件範圍?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嫌疑人的口供應該也是很關鍵的,他提起去洗澡出來後,往生者就失去踪影。也有可能是說當嫌疑人把受害人奮力強悶至奄奄一息或甚至死亡後還要抬到無住戶的低樓層去棄屍並故佈疑陣的過程中,此時定會滿身臭汗淋漓,那麼必定要去洗澡來冷靜激憤的情緒。要不然剛新婚又喝酒,獨自一人洗澡!?
素卿說得眉飛色舞
高法醫聽得津津有味😂
用脚想,也知道是謀財害命。
我感覺整個事情好像是夏父精心計劃~
孤兒寡母好欺負光天化日之下殺人謀財害命殘忍殘酷黑心黑心黑心黑心還是黑心
我們活在台灣的人,不相干的人如果不討論、不懷疑,
這件案子絕對早就以賴男自殺結案了,其實,幾天後可能也是夏男遺產得手加無罪。
但是,夏家父子、、,等著瞧。
台中市,繼慶記之都之後,又多了無能之都的美譽。
我們真的要養這樣的警察、檢察官?
冰斗!
高法醫萬歲🎉
聽完素卿的話,是真的分析到很正確哦👍
其實可以查夏男帶人去看的房子是足跡在每個房間還是只在客廳和陽台?那個房子的屋主是誰?有答應讓夏男進去嗎?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出於欺詐意圖或出於別有用心(例如金錢利益)而締結的婚姻可能會受到質疑,甚至可能會被宣告無效。這種類型的婚姻通常被稱為“假結婚”或“權宜婚姻”。這些術語通常描述這樣一種情況,即兩個人不是出於真愛和承諾而結婚,而是為了獲得某些利益或優勢,例如移民身份、經濟利益或其他法律特權。
婚姻無效的程序因司法管轄區而異,舉證責任可能由尋求無效的一方承擔。一般來說,質疑婚姻的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有欺詐意圖或沒有真正同意。
結婚兩小時 沒有愛愛,沒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實,就是假結婚,無效婚姻,夏不知道賴的內褲喜好和親密習性,還有結婚動機在提早拿到那房子,測謊,有女友等等,都能判定是假結婚的意圖。
蔡律師分析得也對啊😅而且好搞笑,幫我上烏鴉😂😂
賴姓弟弟確實死的太冤。
在未成年之前,所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能夠選擇的,我相信這十八年來他是爭扎並痛苦的....可是終於迎來了他的成年,可以自由規劃自己想過的日子,耐天不從人願遭人覬覦算計所有身家,還要弟弟付出命來,這所有一切也未免太過殘忍,究竟要讓弟弟情何以堪~弟弟只是單純想要幫祖父捧斗,盡他最後孝道,雖知自己家中地位茫然,但有一點是無雍至疑的,阿公給弟弟的愛是家中最深的一位。弟弟考上東海大學,他也打算在學校附近找租房,也為了重生的新大學生活,買了一輛新機車要上下課使用,實話說:我真的找不出任何一件事,會讓弟弟突然選擇死亡?除了被害!還能有什麼?....
弟弟這樣的身家,你不是他
怎知他一定有錢開心呢!
弟弟無非是不想阿公努力了一輩子,其成果確要拱手相讓他人,弟弟只想為阿公捧斗,弟弟只想開始自己自由人生,弟弟只想進入大學活躍的生活,弟弟究竟有什麼錯?在被算計的人生?終於自己成年了!生命卻再也無法延續下去了~我自己也是一個母親,我為弟弟感到悲傷也感受無常,誰能還給弟弟一個公道?至少找出奪走他生命的那一群貪念的惡人!
猜測夏男在勸高中生和他結婚時,一定有討論過那什麼時候離婚?夏男肯定說,等夏父把過戶手續辦完就馬上去辦離婚,雙方離婚是不會影響彼此財產分配,天真的高中生大概只是想說幫個忙又沒影響,卻沒想只要自己死亡對方是未亡人的身分就能繼承遺產。
我覺得判定婚姻是否有效這點很難,太多不是因為感情因素結合的婚姻,能說都無效?政治聯姻,為了取得家產的合謀婚姻,太多了,所以夏男很厲害,婚姻無效這點很難打。而且雙方都同意結婚,無論結婚目的為何,也無法去判無效,唯一的問題在於是否有犯罪(殺人)這點,只要抓不到他殺人的直接證據,他就可以申請繼承財產了。不愧是唸法律的。
這個案子,如果賴生,是沒錢人,背後沒龐大財產,它就不可能死啦,它死就是背後有龐大財產,這就很明顯了
高大成 拜託 !千萬不要放過小人 一定要替高中生申冤 要給世人警惕 一旦得逞 天理不容 社會可能有樣學樣 台中發生大事 台中人耍給世人做典箢
連接5 月24 的續集,5 億高中生之死,喜歡的嘉賓來咯,高法醫,素卿,蔡律師❤❤
查證,誰被夏男帶看過低樓層房子,夏舉證。
這下可察看電梯的監視器了,搞不好高法醫等的就是這句話……我一覺得:夏男【嫌疑犯】的自以為是會害到自己,律師一定教過夏男【嫌疑犯】要保持緘默,可他時不時都要賣弄一下自己的才智,真的應了那句話「聰明反被聰明誤」……
他一開始是把高中生用成無名屍不認,想僥倖,是媽媽堅持報警後來才知道,否則聽夏父反對報警,就真的是無名屍了
追
5/26今天自由時報登法界人士認為結婚真意非為未來共同生活…內政部可令戶政机關撤銷其結婚登記.
所以夏男無法繼承賴男遺產.
I really highly respected the expertise of Dr. Gao. 👍👍
總之,不管發生啥爭產事,殺人就是不對!兇手到底是誰?
長輩過逝百日內結婚是有的,但是,進塔日很重要,怎麼可能急到不管吉時去登記呢?偵查中不公開!
我甚至阿公死也不單純,阿公身亡接著小孩也走了,保險箱卻不肯開給死者家屬看,白明有問題,好讓夏姓在次動過手腳嗎,太多太多疑點不合理,結婚這問題,阿公所說的並沒有有效有公信力說服大眾的說詞,然道一切都夏家說的算嗎,那法官夏家做嗎,凡正從頭到尾都不合理,就是有共謀策畫的故事呀,
當然我們把這些交給法醫等各專業人士去判定死因,不要讓這些疑點不免讓人由疑慮,若司法勿判刑責或是.....會讓社會百姓對台灣法律產生很大的問號
更不要為這種人辯護賺這種錢,那不就跟他們一樣了嗎
光不測謊,就有鬼
那個夏姓叫做有錢嗎, 被殺那個男孩才是真真正正的有錢吧, 還敢說自己有房子就不會貪心喔, 這個已經不成立了, 多餘的, 希望殺人那2個人被制裁, 還死者一個公道
@@loyochien3261 對阿, 人家是巨富, 夏姓父子算是比一般人好而已, 比起中級以上的有錢人來說, 夏姓父子只是小菜一碟, 天無眼, 這夏姓父子如果無罪的話. 不知所謂
這個律師好像很菜,問題都不太會回答
快破案,把謀財害命全凌遲處死,把權狀取回,如不交出,全數做廢,發新權狀給家屬,讓兇手前功盡棄,大快人心,為家屬打氣加油,不要氣餒,,
個人覺得法醫很專業也很實在,但是現在在偵察當中,應該是不適合在節目中說出這麼多他的看法與意見。以免讓人改變說詞/串供(就像法醫在節目最後所說)
母子,18歲兒子已經死亡,母親活著,絕對不安全,騎機車台中市北屯區媽媽,非常不安全
最不安全是賴阿嬤,最安全是賴男母親。因為她是無國籍人士,沒有陸籍也沒有台灣籍,頂多200萬甚至沒有。既然有人要知法玩法,對賴家大小事瞭若指掌,不會連這麽簡單的法律知識都不知道吧?
試著查看係爭房地產的資訊,如太集中或位於都更區,或可試想房地產或開發商犯案可能性
律師說法有點失專業水準了~推論的方式邏輯有誤區 或許對案情不熟或是鮮少被委託社會案件
我就說這個律師真的是不讀書更不多收集多看新聞,這樣也能夠上節目,電視台瞎眼了嗎?媒體已經說了賴啊公多年以前已經徹底把賴啊婆這邊的關係都斷絕了,全部趕出去了,白癡律師,這些人跟賴姓高中生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夠清晰明白了,賴姓高中生法理上的親屬就是剩下賴啊公,媽媽,配偶,你還真能扯
我也覺得扯,不知道為什麼要帶風向說阿公有辦“收養”程序?所以又帶到阿嬤身上?後面看到他這集邏輯不對無法自圓其說,被小武哥盯的滿頭包,覺得他真的待磨練。
@@hjrytpozx5836 也就是說夏姓父子非常清楚這些龐大財產是完全賴姓高中生跟賴媽媽擁有,看這孤兒寡母好欺負才策劃這起案件,基本我是這樣認為的,應該比這個恐龍律師更有資格當律師
@@hjrytpozx5836 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和實際上趕不趕出去是沒關係的。報導說阿公爸爸有收養小孩,小武哥提到重點,收養要夫妻同意,也就是要阿嬤同意,所以阿嬤是法律名義上的媽媽,有繼承權。如果真如報導那樣。阿公的小孩也有法定特留分,不管夏代怎麼指導阿公黑塞。
@@中央山脈-c4i 阿公認領前就跟阿嬤離婚了耶。同意你說趕出去和有沒有親屬關係沒影響,但實際上高中生遺產跟阿嬤確實已經沒關係,除非第二繼承人(親生母親)無法繼承,才會跟第三繼承人(兄弟姊妹:指他名義上的叔伯阿姨,實際上同父異母)有關係。
結婚的過程太草率了!
高中生如今天没5億家境小康就不会發生這种謀財害命之事很容易判断很簡單不用想太複雜太多
請問訂閱要付費嗎?
我想到.第一.阿公(賴爸)的死因.還有快速火化為什麼?
第二.夏男選擇走樓梯下樓的動機.有可能是不想讓人知道自己在第幾樓下樓.
第三.為什麼夏男會選擇在自家的不動產犯案呢?
第四.外界說夏男家很有錢.沒必要.可是會不會是夏男爸爸有錢而不是夏男本身有錢
第五.賴生的媽媽聽說自己還要出去找工作賺錢.代表阿公沒有提供賴媽媽生活費.那麽他們的平常生活關係到底是不是合睦.是不是賴生真的心裏有無法說出的話
有些陰謀即便知道也不會想去重視這些問題,他們也在想拖延時間...因果都要自己累生世承擔,前世今生催眠療程排約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收養的關係是認領!
對,收養要夫妻共同為之,經法院許可且養親與被養者無血緣關係 , 假設收養有效,養父母一方死亡, 養子還是養子。阿公早已跟阿嬤離婚沒有婚姻關係了,並非已經終止收養關係,本案應是阿公單獨認領, 因阿公被判與媳婦通姦有罪 ,阿公與賴生有血緣關係,所以即使有辦收養,應是收養無效 ,小武哥沒做功課,
素卿你就只是八卦,賺錢要有良心,專業很重要。一個具有法律常識的惡地政士謀土地害命,希望司法還給這個無辜高中生公道!
推論:因為 要透過結婚才正式能取得財產 合於法律,並以另一個交易(婚後可以搬離那個家而獨立出來,因此賴男結婚方式是講好的,願意給出一棟房子 或是一筆財產 )。 這事,又被老奶奶知道,或是 媽媽在大陸親戚知道了。 到底 何方? 是哪個 在後面做的大盤算,而傷害了一個年輕人的生命?
有的有樣學樣
個人認為這是一种
假結婚,婚姻無效.如果可以成一種單位/小組可以調查双方是否真有婚姻生活一段時間,然後決定婚姻的存在性,真實性才有合法性.但是此案只生活二小時,是不能構成婚姻的存在性及合法性.
人不見不會著急!人死了像路人!不合邏輯!多方查証!求得真相!
高法醫智慧高,善行天地知,幫助人無數好品德受大衆敬重敬佩,名揚罒海,聞名喜悦,左看右看都很帥,大家都喜歡,大家很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