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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的陳述令人生疑,但查簽到簿就可知真偽!但總覺得明明當時蘇貞昌院長和薛瑞元部長都已承諾不執行波嗎賴惠員為護航其女所提的附帶決議,但至今公11/25日布的施行細則仍然復闢了附帶決議內容,放寬學歷審查的標準還回溯既往,就是讓波波們就地合法,衛福部嚴重失職了,需要立刻撤回施行細則以維護民眾口腔權益和教育的公平正義!
目前衛福部最新修改的細則中已放寬了“學歷採認原則”及“國外學歷甄試”,用朔及既往大放送,九大地區的海龜生通通認可、全盤皆收,且一律免學歷甄試,衛福部將是台灣醫療史上的罪魁禍首~
衛福部、某些立委和考選部擬定通過政策如此草率,波波也承認這是為他們開的後門、少等十年,這是權貴勾結嗎?衛福部和考選部都該被嚴懲檢討!以後才能擬定公正的醫療政策,讓大家有安心的醫療品質!生病已經很難過了,拒絕讓愛走後門能力不足的波波看病!
衛福部跟考選部, 一定至少有一個是必須為違法放水負責的
劉副司長顯然是想逃避責任,打的是唬弄戰術,實在很糟糕.這麼嚴重的問題不好好正視,誠實以對,該下台了.
10:19 劉玉菁副司長說機關沒有獲邀出席,所以不清楚會議討論情形。但是考選部的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是「衛生福利部代表」。衛福部於113.01.26回函監察院的公文中指出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而且應考資格尊重考選部審議。考選部於112.09.28回函監察院的公文中寫道:1. 「與會所有委員(包含衛生福利部代表)及列席機關(衛生福利部、教育部)代表詳細討論審議結果」2. 111.06.30第43次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為衛生福利部代表,於會議開始後,補充說明該部同意不再適用「國外大學或學院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之書面意見,醫事司亦派員列席。當次會議即以教育部訂定發布之「大學辦理國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作為審議標準。3. 111.12.01第44次審議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代表未參加,亦未派員列席。4. 112.06.07第45次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即衛生福利部代表參加,會中並未對本審議委員會地43次會議以來之審議標準,表達任何意見。當初 111.06.22 附帶決議一公告,衛福部代表立刻就提出「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不再適用。111.11.23 附帶決議確定不執行後,衛生福利部也明確了解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為何沒有於44、45次審議委員會提出意見?考選部又為何沒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進行考生資格審議?僅因為衛福部沒有提出意見?考選部是附屬於衛福部的次級機關嗎?
放水就放水 所以到底誰要負責?
人家考選部司長都指名是衛福部參加111年6月30日國考資格審議會的代表,在會中發言的法令解釋,來辦理資格審查的,也就是說國考資格為何放水,都是衛福部代表所下的指導。結果影片中衛福部那位女副司長真的是說謊不臉紅,居然還說會議召開機關都沒有獲邀參加,不知道專家學者審議會的實際討論情形?這種推責任的功力,也太強了吧?
衛福部到目前為止還在撇清責任,衛福部要有官員為波波事件下臺
我的媽呀本土醫生加油
出生在台灣很多醫生啊波波醫生沒聽過
新聞有報導很多 你可以Google搜尋 關鍵字:波波醫師
波波我怕怕
科科2004引進
監察院快來查,偷跑的要追究
怎麼可能... 緣木求魚😅
劉副司長的陳述令人生疑,但查簽到簿就可知真偽!但總覺得明明當時蘇貞昌院長和薛瑞元部長都已承諾不執行波嗎賴惠員為護航其女所提的附帶決議,但至今公11/25日布的施行細則仍然復闢了附帶決議內容,放寬學歷審查的標準還回溯既往,就是讓波波們就地合法,衛福部嚴重失職了,需要立刻撤回施行細則以維護民眾口腔權益和教育的公平正義!
目前衛福部最新修改的細則中已放寬了“學歷採認原則”及“國外學歷甄試”,用朔及既往大放送,九大地區的海龜生通通認可、全盤皆收,且一律免學歷甄試,衛福部將是台灣醫療史上的罪魁禍首~
衛福部、某些立委和考選部擬定通過政策如此草率,波波也承認這是為他們開的後門、少等十年,這是權貴勾結嗎?
衛福部和考選部都該被嚴懲檢討!以後才能擬定公正的醫療政策,讓大家有安心的醫療品質!生病已經很難過了,拒絕讓愛走後門能力不足的波波看病!
衛福部跟考選部, 一定至少有一個是必須為違法放水負責的
劉副司長顯然是想逃避責任,打的是唬弄戰術,實在很糟糕.這麼嚴重的問題不好好正視,誠實以對,該下台了.
10:19 劉玉菁副司長說機關沒有獲邀出席,所以不清楚會議討論情形。但是考選部的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是「衛生福利部代表」。
衛福部於113.01.26回函監察院的公文中指出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而且應考資格尊重考選部審議。
考選部於112.09.28回函監察院的公文中寫道:
1. 「與會所有委員(包含衛生福利部代表)及列席機關(衛生福利部、教育部)代表詳細討論審議結果」
2. 111.06.30第43次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為衛生福利部代表,於會議開始後,補充說明該部同意不再適用「國外大學或學院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之書面意見,醫事司亦派員列席。當次會議即以教育部訂定發布之「大學辦理國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作為審議標準。
3. 111.12.01第44次審議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代表未參加,亦未派員列席。
4. 112.06.07第45次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即衛生福利部代表參加,會中並未對本審議委員會地43次會議以來之審議標準,表達任何意見。
當初 111.06.22 附帶決議一公告,衛福部代表立刻就提出「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不再適用。
111.11.23 附帶決議確定不執行後,衛生福利部也明確了解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為何沒有於44、45次審議委員會提出意見?
考選部又為何沒有遵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進行考生資格審議?僅因為衛福部沒有提出意見?考選部是附屬於衛福部的次級機關嗎?
放水就放水 所以到底誰要負責?
人家考選部司長都指名是衛福部參加111年6月30日國考資格審議會的代表,在會中發言的法令解釋,來辦理資格審查的,也就是說國考資格為何放水,都是衛福部代表所下的指導。
結果影片中衛福部那位女副司長真的是說謊不臉紅,居然還說會議召開機關都沒有獲邀參加,不知道專家學者審議會的實際討論情形?
這種推責任的功力,也太強了吧?
衛福部到目前為止還在撇清責任,衛福部要有官員為波波事件下臺
我的媽呀本土醫生加油
出生在台灣很多醫生啊波波醫生沒聽過
新聞有報導很多 你可以Google搜尋 關鍵字:波波醫師
波波我怕怕
科科2004引進
監察院快來查,偷跑的要追究
怎麼可能... 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