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孩一屍兩命慘案,兇手卻差點鉆法律漏洞脫罪!?改變美國32個州法律!--懸案 刑事 調查 奇聞 檔案 迷案解讀 盡在光暗雜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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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3 жов 2024
  • 懸案 刑事 調查 奇聞 檔案 迷案解讀 盡在光暗雜學館
    一名卑劣的兇手被捕後毫無保留的坦誠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在之後的審判中,居然差點靠著一條極為荒謬的理由逃脫法律的制裁。
    大家好歡迎來到雜學館,我是Jason。今天讓我們來看一起改變了美國32個州的法律的真實案件故事。

КОМЕНТАРІ • 457

  • @nzcym
    @nzcym 2 роки тому +286

    如果醉酒就可以任意殺人,那麼受害者母親就應該當庭詢問法官與陪審團是否真的同意這條法律?同意的話那就嚴格按照法律來執行:受害者母親當庭喝酒,半醉之下處決殺女兇手,然後法官根據陪審團已經同意的投票結果,當庭宣佈受害者母親無罪釋放。

    • @f-s406
      @f-s406 2 роки тому +14

      妙!!!👍

    • @林美鳳-b3z
      @林美鳳-b3z 2 роки тому +26

      我也是想到這樣!
      多麼爛多麼不合理的法條啊!

    • @夜樱小七-f3r
      @夜樱小七-f3r 2 роки тому +1

      美國就是一個對邪惡無比寬容、對善良無比冷酷的國家😡😡😡

    • @susanyeh6961
      @susanyeh6961 2 роки тому +24

      同意醉酒殺人無罪論者 祝褔他們常遇到醉漢! 世界上不可思議的事真多

    • @我家羊排
      @我家羊排 2 роки тому

      台灣有案子是吸毒後神智不清殺了自己母親,然後還把母親的頭割下來丟下樓,最後法官因[吸毒造成神智不清,無法認知自己的行為] 判無罪唷,給你參考,搞不好一些法官會認為喝醉殺人[還好阿]

  • @李惠珍-j6e
    @李惠珍-j6e 2 роки тому +135

    真的心疼這個女孩!為了5斗米不得不折腰!但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上司無底線的要求(最後還是選擇在旅行途中嘗試把這種不正常的關係劃上句點)說真的⋯好危險!女孩們讓我們一起保護好自己!有些人真的不能讓步⋯⋯我們就選擇慢慢退出那個人的生活圈吧!

    • @johndone8045
      @johndone8045 2 роки тому

      女生就傻的, home depot這垃圾工, 不爽就不幹

    • @VideoLeon
      @VideoLeon 2 роки тому +14

      房間是同一間的時候,就應該堅持走了。

    • @馮袁媛
      @馮袁媛 2 роки тому +2

      不是慢慢退出而是義無反顧

    • @咿噢
      @咿噢 2 роки тому +12

      的确是,女孩子要聪明更要性格强势一些,否则只能让那些人渣得寸进尺。看到宾馆只订了一间房的时候,应该去问问包括周边宾馆有没有多余的房间,真的没有的话自己租车也可以开回家去。真是给其他有女孩的父母一个教训,养孩子不要只想着让他们听话,该拒绝的时候大声拒绝,不要到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 @叫什么呢不知道
      @叫什么呢不知道 Рік тому

      不是的 你看看我的评论。这个根本不是为了生活着要

  • @evilsudoku8084
    @evilsudoku8084 2 роки тому +93

    有些陪審員的想法真的匪夷所思⋯⋯我也曾當過12位陪審員之一,當時的案件是性侵案,受害者有三位。當時罪證確鑿,唯獨一位女性(也是女性)堅持認為性侵案從未發生,但她卻說不出為什麼這麼認為⋯⋯我們為了達成共識爭執了好幾個星期,最終還是無法說服她變成11:1只能讓案件重審。
    半年之後案件再次重審,聽當時的律師說那次的陪審團只用了45分鐘就決定他有罪。
    我們都在猜測那位女性應該是受賄絡

    • @HsuanYii8964
      @HsuanYii8964 2 роки тому +4

      不會也是愛上犯人的那種吧?

    • @evilsudoku8084
      @evilsudoku8084 2 роки тому +5

      @@HsuanYii8964 應該是不會啦⋯⋯😅犯罪者已經七十幾歲了

    • @fionattian
      @fionattian 2 роки тому

      林乙四 还有一种可能,参考德国某党魁首被3个中东难民强暴后,不仅没有主动报警,还在有人报警,警察前来调查时,对警察说谎,伪造了作案人的信息,她觉得“难民已经很可怜了,如果,我再因为这件事去告他们,他们就会被移民局驱逐出境,那他们就太可怜,我不能那么做,我得尽我所能保护他们”,这,和爱不爱没关系吧,这就是白左的信仰,不在乎法律法规,不在意是非对错。。

    • @fionattian
      @fionattian 2 роки тому +38

      Evilsudoku 还有一些人,对世界的理解和我们一般人不太一样,有时候,在旁人眼中很严重的行为,他们只会觉得,没什么呀,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人的道德感极低。。。

    • @Diva_JUL
      @Diva_JUL Рік тому +2

      或者單純那名女性腦結構跟別人不一樣

  • @6k226
    @6k226 2 роки тому +66

    不正常的關係真的要當斷及斷,不要遷就!

  • @王彥龍-o4x
    @王彥龍-o4x 2 роки тому +90

    怎麼看都是一個自以為是的男人不停用濫用職權施以性騷擾,而且公司內部完全沒有受理。一直利用人家的軟肋來施壓,更上級的部門還不當一回事。大家不斷說這個受害者就是賤,被打壓成這樣還幫人家遛狗、打掃。可是動腦想一想,誰沒有討厭過某個上司,卻因為需要工作而選擇委屈自己的?話說的那麼好聽,下次上司叫你跑腿買午餐時,你就試試看把午餐甩在自己上司臉上看看。與其要檢討她的行為,倒不如想想看,為什麼她向更上級求助卻沒有任何對加害者的職場處分。

    • @東土皮
      @東土皮 2 роки тому

      他在玩PUA想要別人捨棄自我跟自尊去服侍他

    • @甘皓雲-t2x
      @甘皓雲-t2x 9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

  • @bellejung0308
    @bellejung0308 2 роки тому +81

    很心疼Sherry........ 一遍遍地重複聽著女兒被害的過程,真的很煎熬........

    • @kellyliu6916
      @kellyliu6916 2 роки тому

      为什么不帮自己的孩子呢?

  • @tamagomaniac
    @tamagomaniac 2 роки тому +41

    男性被社會養的自信太滿了。女性在感情上受挫常常認為是自己條件不好或個性不好,男性卻常常覺得自己已經很好了,自信被傷害是對方的問題

    • @njc-px2kb
      @njc-px2kb Рік тому +3

      正確。確實不是偏執狂才會才不會自省,只要是男性,智商再高,「平時」多有同理心「的樣子」,只要受挫,尤其因「女性」而受挫,更尤其求愛受挫或失敗,儘管女性已經表達很清楚「不要什麼」,當時遭遇什麼樣的壓力和情況,「正常人」都能同理,但男性因為被社會父權遺毒與厭女主義縱容偏袒,不但不尊重女性,甚而故意很不入流的對女方製造麻煩、羞辱、污衊之類的圖一己之快,而非直面自己不被接受的「事實」,讓自己成為更受異性青睞的人。這個案件裡連同因Ava生父消失和兩名不正常女性陪審團員,都是厭女或男性正確主義者,女性常藉由挺男性攻擊女性以呈現「值得被男性擇偶」的假象,而一切根源就是你說的「社會」,「教育」。社會要健康,還得要從教育根治。Jason是不錯的up主,相信他可以在未來把移除厭女或男性正確主義的思維帶給廣大需要受教的男女觀眾👍

  • @花鹿慕辭
    @花鹿慕辭 2 роки тому +124

    這讓我想起我們這裡2018年發生的逆子弒母斷頭案,手段極為慘忍,但二審時法院卻以兇手犯案時是被毒品影響,欠缺辨識能力改判無罪。輿論一片譁然,真的是莫名其妙,吸毒+ 殺人居然無罪?!這樣是在變相鼓勵犯罪嗎?

    • @tinachang1435
      @tinachang1435 2 роки тому +1

      鼓勵吸毒之後可以弒母,因為無罪啊!

    • @millsonliu
      @millsonliu 2 роки тому +10

      也只能搖頭無奈!!!

    • @cocojimme
      @cocojimme 2 роки тому +15

      三審定讞是無期徒刑不得上訴囉,二審判決真的太扯了

    • @clairekuo3617
      @clairekuo3617 2 роки тому +14

      是那個把媽媽頭丟到中庭的案子嗎?超扯的欸!鼓勵大家要犯罪前先去喝茫或吸毒就可以輕判吧

    • @花鹿慕辭
      @花鹿慕辭 2 роки тому +2

      @@clairekuo3617 是的,就是那個案子!

  • @foeverleee
    @foeverleee 2 роки тому +64

    每次看到這種抓到凶手
    卻無法第一時間讓他接受懲罰的案件都讓我特別難受!!
    那調該死的法案到底是如何立的?
    第一次陪審團的兩個女性又是何種心態才認為BRIAN無罪(因為辯護律師的"自願中毒"??)
    死者的媽媽原本根本不需要出庭遭受二次傷害讓殺害自己女兒孫女的凶手遭到懲罰卻因
    凶手奇葩的心態(我犯案但我不認為我有罪??!)必須面對這樣的傷害
    第二次庭審SHERRY給檢查官的信讓人揪心~~~
    17:16 那該死的辯護律師到底是收了多少錢要幫BRIAN上訴
    希望我不是誤會 左上圖那位女律師(&其實她是記者 @@) 是否一直自願中毒才如此積極的想救BRIAN...

    • @6k226
      @6k226 2 роки тому +6

      起訴罪名是一級謀殺,酒醉作案的前提下有激情殺人或是過失殺人的空間,更別提有這麼一條法案的存在,於法理來講我覺得陪審團沒辦法達成一致沒什麼問題,於情,就不一樣了

    • @剣聖葦名一心初代目葦
      @剣聖葦名一心初代目葦 2 роки тому

      那律師是Saul Goodman 2.0吧...
      但又沒他那本事

  • @AA-tz2pb
    @AA-tz2pb 2 роки тому +90

    謝謝Jason 的視頻⚘️
    喜歡溫文儒雅的Jason
    貼近人心的用詞來解析案情👍
    無恥的變態男改應該判死刑的
    法律真是人類道德的最低底線
    可憐的死者啊~
    殺人者都說自己有神經病
    可惡!誰可惡?!

    • @tong7536
      @tong7536 2 роки тому

      我记得很多韩国电影的内容都是凶手钻了法律空档,

  • @wjleaf2802
    @wjleaf2802 2 роки тому +30

    虚与委蛇(yi二声)
    我也经受过职场性骚扰,快40岁的油腻男有女友还想和不同女同事暧昧。不知是自我感觉太好还是自卑得要更多女人在他周围来找自信,反正吧我恶心得很吃了苍蝇一样…好在他不是上司没有任何职权压制,稍微反抗就把他吓半死,之后这货每次在办公室见到我都绕着走…
    骚扰和家暴出轨一样,忍让只能换来变本加厉。不过同情受害者的经历,她的上司更常态,而且她的生存压力让她不能做出有效反抗…

  • @Wong8ful
    @Wong8ful 2 роки тому +46

    想起韓國素媛案,兇手殘忍侵害十幾歲的女孩,導致女孩終身殘疾,在法庭上聲稱因為喝醉酒神智不清,僅僅被判十幾年,兇手不僅沒有悔意,而且現在已經出獄了。。在這種權力不均的社會裡,法治真的能伸展正義嗎?

    • @因貝爾
      @因貝爾 2 роки тому

      拜託台灣是女權遠遠大於男性好嗎

    • @dericksmith740
      @dericksmith740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不然呢?靠人治,靠青天大老爷横空出世,跪拜包青天嘛?😢

  • @陳秀惠-v5b
    @陳秀惠-v5b 2 роки тому +10

    謝謝jason精闢清晰又不拖泥帶水的解說,不得不幫他按讚!

  • @millsonliu
    @millsonliu 2 роки тому +55

    那兩位女陪審員,我也沒甚麼好說的,
    只能祝福妳:
    過馬路的時候小心車,喝水時小心別噎著,
    穿衣服可別勒緊脖子,睡覺可別忘了呼吸,
    小心素未謀面的路人,游泳可別嗆到了蛤,
    吃飯千萬要細嚼慢嚥,電器用品小心漏電,
    走路小心可別骨折了,注意路上的小坑洞.

    • @karta529519
      @karta529519 2 роки тому

      人家是經過合法程序被選出來的陪審員,
      當然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
      你確實是沒什麼好說的。
      而依照美國的司法程序他們的確重審了阿,
      陪審團僵局(Hung Jury)可以多了解。

    • @millsonliu
      @millsonliu 2 роки тому +7

      @@karta529519 首先,同意你所說的.但我的想法是:
      任何法律制度都有其優點與缺點,有其完善與欠缺完善之處.
      即便是陪審團制度,國外對於陪審員的挑選,也是有部分學者呼籲需要做少部分修改.
      比如他們的學歷、閱歷、背景、當下狀態、對於刑法的態度等等.挺多複雜因素.
      既然你都提了Hung Jury,那Change of venue、
      CanadaEngland and Wales、ScotlandUnited States (U.S. military)
      Jury nullification
      你應該也不陌生
      況且合法不一定合理,法源即依據,有時違背順應民意輿論的廣泛性.

    • @花气袭人-q1q
      @花气袭人-q1q 2 роки тому +6

      估计是爱上这个恶魔了。

    • @millsonliu
      @millsonliu 2 роки тому +3

      另外一提:
      1.中古歐洲世紀的[初夜權]在當時以貴族、君王世襲制的年代,也是法庭的法律,而且在當時完全[合法]
        ,違背的平民可當下處死,可是占比80%以上的平民、佃農、奴隸完全沒有反抗的餘地,直至革命.
      2.視頻中也提到[自願中毒]亦是如此,這也是當時背景下訂立的法律,雖然怎麼看這都很不合情理,但是
        他卻是[法].
      3.更不提[尙失判斷能力][精神疾病抗辯],想想幾年前的某男子傷害並剁下母親頭顱,由高樓丟下的恐怖
        場景,判決結果是甚麼?無罪釋放!這也是在合乎法律的請況下造成判決,該說是恐龍法官的錯嗎?他也
        只是依法判決罷了.
      以上分享.

    • @ngms7733
      @ngms7733 2 роки тому +3

      連環殺人犯也有粉絲,也有人要跟他們結婚,世界就是那樣恐怖!

  • @lindseyxoxo
    @lindseyxoxo 2 роки тому +23

    好恶心的上司。刚进入公司我也遇到过一个这样恶心的上级,经常找我麻烦,还暗示说“只提携能让自己愉悦的人”。于是跟人事面谈时,我间接说想要换上司,我的生活才再次得到了平静。感谢上帝

  • @alinchen2181
    @alinchen2181 2 роки тому +17

    承認自己殺人卻不認為自己有罪,這樣也行?法律是讓惡魔玩的嗎?

  • @karta529519
    @karta529519 2 роки тому +39

    感覺上本案被定罪的最大原因就是兇手自白細節太過詳細,
    很難說服別人自己是無法控制的。
    如果今天他真的說自己是飲酒一時衝動,沒準就真的被他逃過一劫了。

    • @虎虎-t7r
      @虎虎-t7r 2 роки тому +11

      这是很大的漏洞,任何人杀了人,就可以即刻吸毒喝酒,或者杀人前故意吸毒喝酒,这样就可以把罪名推给毒与酒,这是不合理的。一个人一定有那种意图才会杀人。毒与酒只是给他壮胆。

  • @mw4628
    @mw4628 2 роки тому +16

    自願中毒條款讓我想到韓國之前那個qf小女孩素媛的案子,因為喝了酒犯罪,加害者只判了12年現也出獄了,持續帶給受害者家庭永不停止的恐懼。只是沒想到美國居然也有這種讓人想翻白眼的法律,還好美國修法改變,不知道韓國的法條是否有改變?
    還有一開始那2個認同無罪的女陪審員,我在猜,或許她們是奉行程序正義,所以依據法條認為有符合所以才投票無罪。

  • @林敏茱-k4y
    @林敏茱-k4y 2 роки тому +5

    在这里再一次非常非常感谢您~精彩的视频👏👏Jason 加油💪💪💪

  • @鹿目まどか-d5s
    @鹿目まどか-d5s 2 роки тому +85

    纠正一下,是虚与委蛇(yí),这里不能读shé

    • @alanlilili3751
      @alanlilili3751 2 роки тому +2

      唉,可能主播在澳洲学的中文

    • @唐良蕙-b1s
      @唐良蕙-b1s 2 роки тому +11

      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 @teshuteng2439
      @teshuteng2439 2 роки тому +7

      哦!學到了,以前都唸虛與尾蛇。

    • @lindaliu157
      @lindaliu157 2 роки тому +34

      @@唐良蕙-b1s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只要他人说得对,为什么不可以坦然接受?讳疾忌医有好处吗?

    • @dark-light-studio
      @dark-light-studio  2 роки тому +58

      感谢指正,原来读错了几十年 哈哈。之前还错把大喇喇读成大刺刺 多亏大家及时指出,以后才能少闹笑话。

  • @followtheflow1083
    @followtheflow1083 2 роки тому +24

    What's wrong those 2 female jury, let's see if their daughters died because the killer was drunk 🙄
    So glad 2nd group of jury gave Alisha the right justice!! And thanks Alisha mother and all those social workers together "kicking out" the wrong category off from 32 state's law💪
    Poor Alisha, praying you & your unborn baby girl peaceful & safe in heaven 😭🙏

  • @北野翔太-f8d
    @北野翔太-f8d 2 роки тому +5

    不能假釋關到死,這才是真正的無期徒刑

  • @馮袁媛
    @馮袁媛 2 роки тому +20

    根本不應虛與委蛇
    而且立刻離職

  • @nimch4hee
    @nimch4hee 2 роки тому +42

    想到這個惡魔還能“老死”
    就憤恨不平

    • @neartlawt3320
      @neartlawt3320 2 роки тому +2

      不必担心监狱里有很多菊花室友好好照顾他的

    • @夜樱小七-f3r
      @夜樱小七-f3r 2 роки тому

      是啊、吃喝拉撒甚至醫療養老一輩子不愁、好人死了就死了、壞人必須讓納稅人人頤養天年。

    • @ngms7733
      @ngms7733 2 роки тому +2

      這種物體浪費地球資源!

  • @敏娟楊
    @敏娟楊 2 роки тому +3

    萬幸第二次陪審團成員是正常人!往者安息~遇此惡魔生命隨時不保⋯⋯

  • @helenzhang7317
    @helenzhang7317 2 роки тому +6

    “终于找到12个正常人做陪审团了”,😁😁😁Jason的解说让人落泪。为什么通过法律伸张正义之路布满了让人心碎的漏洞!

  • @gloriatsau
    @gloriatsau 2 роки тому +6

    如果是我,我會跟旅館/酒店說清楚我立刻需要單獨一間房的原因和情況,我就不相信連一間空房也沒有;就算要自己多花錢,比起跟一個恐怖噁心的男上司睡在一張床上,就算是自己花錢想辦法連夜搭車回去我都願意😒

  • @夜樱小七-f3r
    @夜樱小七-f3r 2 роки тому +11

    女孩早就該下這個決心、而不是在這麼危險的時候才下定決心

  • @mirandam2257
    @mirandam2257 2 роки тому +4

    那个词叫虚与委蛇yí哦,不是蛇she

  • @YUMRA-hz8sn
    @YUMRA-hz8sn 2 роки тому +14

    我出社會以來曾遭受職場性騷擾被這個社會和職場無情的毒打太多了 我可以理解裡面懷孕女子職場上的苦衷 她也想在婚禮後離職 那知道這個變態當下把人殺了

  • @kathykuooo
    @kathykuooo 2 роки тому +18

    疑惑🤔 ……1 換一份和Home Depot一樣的工作並不難 2 .為何不自己去飯店櫃檯再開一個房間 (沒有一個飯店客房會因為一場婚禮而客滿 ) 3. 誰會答應一個自己反感的人 去參加一場三天兩夜+不認識任何人的婚禮 光是要獨處五個小時的車程 就夠讓人抓狂了 …..

    • @msc2608
      @msc2608 2 роки тому +13

      我也對他不辭掉home depot的工作感到超級疑惑,又不是什麼很難取代的工作被職場性騷擾還做了五年??? 改去walmart不好嗎...

    • @catangel0931
      @catangel0931 2 роки тому +4

      通常孕婦要再找工作,不太會有公司會聘用。我只是納悶,遇到這樣的上司,為何不直接辭職跟母親商量待產休息到產後,再出去找新的工作?只能說這其中還有很多考量因素,是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的,比如薪資高、人身或名譽被威脅、對父母的承諾、小孩給她的經濟壓力....等。但我總覺得,就算提早離職了,以兇手的個性還是會一直纏著她,偷錄影的東西可能會被拿來威逼利誘,演變到最後可能還是會變成另外一個版本的兇殺案吧?

    • @yilinglu1568
      @yilinglu1568 2 роки тому +3

      同意,总要有点安全意识,和自己害怕的人在一张床上度过一个夜晚,基本他不杀我,我也会害怕。 我宁愿坐在前台。

    • @chu-chianwang6063
      @chu-chianwang6063 2 роки тому +10

      @@catangel0931 她在懷孕前就已經被糾纏了,是有機會換工作環境⋯⋯,只能說她太年輕太善良了。

    • @Sabrinalim446
      @Sabrinalim446 2 роки тому +1

      我可以理解她为什么还在那边打工,孕妇不容易找到新工作和有产假。我是受害者的母亲绝不会同意她去这趟旅行。这上司的要求太过离谱了,真不明白为什么要一次一次接受他无理的要求。

  • @th50168
    @th50168 2 роки тому +5

    我每次看到這種案件就會很生氣!殺人償命,為什麼不判死刑?(我了解有些州沒有死刑)還要浪費我們這些納稅人的錢去養殺人犯?我住在美國,我所工作的公司是做工商業用的冷暖氣,我的同事的客戶就是 state prison, 他說這些犯人過得比我們還好!一熱犯人就可能會暴動,所以州監獄的冷氣預算很高,我們這些繳稅的小老百姓都捨不得一直開冷氣,怕電費太高或是不環保,但是這些犯人卻舒舒服服地在監獄裡24小時有冷氣吹!這個殺人犯 Brian 看來也是會一輩子在監獄裡舒服的過著,真的很想飆髒話!🤬🤬🤬

  • @dreamkite6439
    @dreamkite6439 2 роки тому +11

    這法律本來就很白癡 那酒駕甚麼的都不要算好了

  • @洪秀金-d8o
    @洪秀金-d8o 2 роки тому +3

    雜學館的選材真是上選、專業、成為網路的良心。

  • @FONGFONGLEE-e2h
    @FONGFONGLEE-e2h 6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支持Jason 😊❤

  • @MJ-vo5fi
    @MJ-vo5fi 2 роки тому +28

    噁心!連七個月的孕婦都侵犯!

  • @millsonliu
    @millsonliu 2 роки тому +3

    感謝Jason精彩的視頻,
    有的點幫忙更正:是[注意]不是[註意],感謝.

  • @qingliu5240
    @qingliu5240 2 роки тому +5

    "不出意外的话会老死在监狱中"...好害怕接着一个"但是"...还好,没有。

  • @ruiqunliu5807
    @ruiqunliu5807 2 роки тому +17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也該修一下,不用死刑,大逃殺法處理即可

  • @cheekuenlow9673
    @cheekuenlow9673 2 роки тому +22

    很想知道那些為殺人狂魔極力辯護的律師如果災難是發生在他們的女兒身上是不是還會賣力地幫惡魔打贏這場官司並為他脫罪?

    • @李仲堂-t6k
      @李仲堂-t6k 2 роки тому +5

      很多是公設律師,是替法院工作的,他們領的薪水還比一般律師低

    • @4420Fakir
      @4420Fakir 2 роки тому +2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律師挺令人感到佩服的,因為只能無視自己的道德幫犯罪方辯護……

  • @kevinf.6847
    @kevinf.6847 2 роки тому

    jason能不能做一下昨天那个水牛城枪击案?太可怕了

  • @mpchoo627
    @mpchoo627 2 роки тому +29

    17:03 终于找到12位正常的人来当陪审员了!😃😃😃

  • @meichia5190
    @meichia5190 2 роки тому +10

    真是令人悲傷的結局 😢😢😢

  • @yummybagely1447
    @yummybagely1447 2 роки тому +5

    Home Depot遇到职场性骚扰的指控不作为,也应该要把公司给告了~

  • @柚子胡椒-c6p
    @柚子胡椒-c6p 2 роки тому +8

    劝告所有的女孩,单独和一个你已经知道他不是良人的男人在一起时,不要说容易激怒他的话,先敷衍,等到安全时再彻底和他说清楚。

    • @評嘉蕭
      @評嘉蕭 2 роки тому +6

      別再說這種屁話了,除非妳答應讓他予取予求,否則有什麼話是不會激怒他的?別再誤導大家,妳會被殺,都是妳拒絕的不夠清楚,導致他以為跟妳還有可能,或妳拒絕的太清楚,導致激怒他。變態變態就是變態,殺人就是殺人。他是個成年人,就是得不到妳,就要殺了妳,不是妳隨便說了什麼,或不說什麼,就可以輕易改變他的決定的。

    • @SAAWA
      @SAAWA 2 роки тому +1

      敷衍是給他希望,後面他的傷害更深

    • @Charlotte-rx4nk
      @Charlotte-rx4nk 2 роки тому

      其實樓主說的確實也是美國跟蹤案專家建議的,針對偏執的人,若真的落到獨處的狀況下,千萬別回些容易激怒對方的話,一定要先安全離開再說

    • @dian277
      @dian277 2 роки тому

      呵呵,有人会说,你不说清楚就是给他机会呢。为什么你不劝告所有男孩不要犯罪呢?

  • @jjfr5016
    @jjfr5016 2 роки тому +6

    着急,女孩的父母是怎么想的,眼睁睁看着女儿被骚扰几年时间,为什么不建议她辞职?不至于找不到别的工作吧。

  • @沈天月
    @沈天月 2 роки тому +11

    這個自願中毒條款我就一直覺得跟神經病一樣,神經病殺人時也說自己沒有意識,酒醉時人也是沒有意識的,那為什麼神經病無罪可是酒駕有罪?我覺得酒醉跟精神病應該要一樣,都有罪,不能說我是神經病做了什麼事就不用負責

    • @karta529519
      @karta529519 2 роки тому

      ??你喝醉了吧,你是希望精神病有罪,還是希望酒醉有罪?
      我記得酒駕被定罪也不是蓄意殺人,而是公共危險相關。
      神經病當然也跟蓄意扯不上關係,本身自己就無法控制。
      合理的做法是做積極治療,但生活與一般社會大眾分離,
      不過政府顯然不會在這種東西上花資源。

    • @henrysuen9235
      @henrysuen9235 2 роки тому

      法理上因為精神病沒辦法決定自己是不是精神病,沒法選擇發布發作,但「自願中毒」是你自願喝酒,自願吸毒,所以要承擔之後的責任。同理,如果是強迫被注射毒品(通常是被強迫賣淫的女性傷害客人),就不用承擔。

  • @星空喵姐
    @星空喵姐 2 роки тому +4

    Alisha 應該在向高層主管反應狀況仍被忽視後. 趁休假先找好工作. 然後頭也不回的離開這個爛上司 ! 不是很懂工作那麼多. Alisha 為啥要繼續忍受這種爛主管 ? 而到最後甚至因為懷孕( 不易找到工作 )只能繼續忍耐變態的爛上司 ?
    這件事告訴我們. 當發現上司或同事是變態且愛找碴( 對你有非分之想 )的時候. 若非對這種人有意思. 應該快快換工作或轉調他處. 千萬別跟這種變態小人做表面朋友. 因為在這種人身邊( 很危險+毫無保障+處處是坑 )
    13:06 14:15 殺了人竟然不認為自己有錯 ? 腦袋秀逗比" 自願中毒 "還毒好嗎 ? ( 自願中毒 )這條法律. 到底是哪隻恐龍立法的呢 ? 👎👎

  • @nicole75912
    @nicole75912 2 роки тому +1

    很精闢的講解,但忍不住想說,虛以委蛇的蛇是念ㄧˊ

  • @yasminklein7927
    @yasminklein7927 Рік тому +1

    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受害者可以忍受这种程度的骚扰,这应该是一份有无可有的兼职吧。忍了几年,最后大着肚子了还要坐5小时的车一起参加婚礼,然后因为只开一间房生气但还是屈服了。假如我真的很讨厌一个人,怕是一分钟也忍受不了被骚扰。很同情她的遭遇,但是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可以忍到这种程度。

  • @HVorissi
    @HVorissi 2 роки тому +4

    17:00 12個“正常人” 🤣🤣🤣

    • @Jack-wn8dl
      @Jack-wn8dl 2 роки тому +1

      其實等一次的陪審團只有2個不正常

  • @jaycentineo6979
    @jaycentineo6979 2 роки тому +3

    Jason 你什麼時候要換髮型啊jason

  • @蘇羿
    @蘇羿 2 роки тому +1

    真的很恐怖,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 @xiaoyan4384
    @xiaoyan4384 2 роки тому

    谢谢上传分享!❤️❤️❤️

  • @貓貓茶-x3i
    @貓貓茶-x3i 2 роки тому +3

    法律不該給裝瘋賣傻任何空間
    會有這麼離譜的條文 這不是故意
    而是有意為之

  • @lisahan9005
    @lisahan9005 2 роки тому +34

    看完這集我覺得陪審團制度真的很好,12個正常人的意見達成一致,比一個恐龍法官的判決公正太多了,因為再怎麼說要同時賄賂12個人而且不被舉報,難度太高了,希望台灣未來也會有陪審團制度。

    • @森森-p6o
      @森森-p6o 2 роки тому +12

      臺灣公投-萊豬和藻礁等議題都可以被操作過關。
      臺灣人的公民的陪審團制度面對各種刑事案件會理性正義的判斷嗎?
      我很悲觀。

    • @weichenchang6693
      @weichenchang6693 2 роки тому +11

      @@森森-p6o 不一樣好嗎⋯⋯台灣政治就是什麼都要兩黨化,但陪審團制度不是欸,你這也能混為一談?
      把藻礁這種專業性問題拿來公投本身就是一件很荒謬的事。

    • @grishnakh
      @grishnakh 2 роки тому

      @@森森-p6o 不要輸了就在胡言亂語,萊豬反對幾乎都是反公知。甚至還有中國也禁止這種無知的理由,連中國有更更毒的克豬都不知道。很慶幸台灣多數民眾的判斷力都比你高。因為過於無知所以以為其他人都比自己無知的蠢蛋在台灣畢竟是少數。

    • @jk9876
      @jk9876 2 роки тому +9

      陪审团制度最大的问题是,非专业的普通人很容易被影响而无法做到公正。美国的很多制度都是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让公民行驶裁决权,政府反而可以不负责任。我不说当时这么设计有什么目的,但这的确给占有更多资源的利益个体和团体有更多操作空间。回到打官司上,如果你有钱,请得起好律师团队,结果可能会非常不一样。

    • @DL-idk
      @DL-idk Рік тому +2

      @@jk9876 任何制度都会有问题,只能是在一堆不完美的制度里挑个问题相对没那么大的。
      相比而言,陪审团制度已经算是比较能够伸张正义的了。每个利益集团肯定都会想方设法把事情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操作,这是人性,不可避免。所以重点是要把公民培养成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有思辨能力、没那么容易受权威影响的有尊严的个体。只有当每个人都有脑子会思考,公权力才没那么容易为所欲为。
      要完全摒除干扰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把独立思考的能力尽量提高,才能将外界影响降到最低。

  • @王品鈞-b4v
    @王品鈞-b4v 2 роки тому +2

    那個字念"一ˊ",虛與委蛇(一ˊ)

  • @sssneet1070
    @sssneet1070 2 роки тому +4

    纠正一下 虚与委蛇(yí) 😉

  • @xvanessa5924
    @xvanessa5924 2 роки тому +6

    一个小小的错误:虚与委蛇xūyǔwēiyí,蛇这里不念she😉

  • @toasty6393
    @toasty6393 2 роки тому

    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正义没有缺席

  • @Gao69
    @Gao69 2 роки тому +18

    奇怪,女主为什么不换工作?Home depot这样的工作到处都是。还与他同住一室,找死!

    • @astrala1725
      @astrala1725 2 роки тому +1

      我也觉得很奇怪

    • @niyu8402
      @niyu8402 2 роки тому +8

      有些漂亮的女生, 在職場上可以享有特殊待遇, 例如優先排班, 少些體力活..等等.她平常應該也得到某些優待, 這是別的地方没有的. 而男主平時應該也很會獻殷勤, 没有在肢體上強迫過她, 所以她儘管不喜歡, 也没想防犯他. 我猜男主用盡心機竟還是得不到, 心裡的挫敗轉為僨怒. 所以, 女生自己要會看情況, 否則得不償失 .

  • @burnburn5863
    @burnburn5863 2 роки тому +1

    唉實在不應該在那個時候跟他提
    遇到這種人應該要安靜的走遠
    不必跟他妥協

  • @Frankenstein208104
    @Frankenstein208104 2 роки тому +20

    堅強的母親

  • @yangli173
    @yangli173 2 роки тому

    纠正博主的一个发音,虚与委蛇(yi二声)。

  • @deniseqiao1201
    @deniseqiao1201 2 роки тому +3

    说实在的不太明白这位受害的女孩,明知道上司是这种人,就应该只有2种选择,躲避或者敷衍。她挺着大肚子还跑这么远去和人家参加婚礼,不是明智之举。这位可恶的上司真是有病,大把女人可以去追,欺负甚至杀害一个怀孕的女孩,真是邪恶,希望他永远不要被放出来。这个故事也警醒做妈妈的人,多和女儿沟通,尽量去帮助自己的孩子,不要掉以轻心。

    • @tamagomaniac
      @tamagomaniac 2 роки тому

      他就真的欺負受害者年輕涉世不深+職場霸凌+看她缺錢捏著她七寸啊,通常都覺得結婚是喜事,而且社會對孕婦有善意,誰知道有些男性真的家教爛成這樣

  • @peterrabbit3335
    @peterrabbit3335 2 роки тому +2

    我希望那兩個不認為Brian有罪的左B女人,有朝一日親身經歷同樣的悲痛。這種坐著說話不嫌腰痛的人,和罪犯本身同樣令人厭惡和憤怒。

  • @沈彤-z1w
    @沈彤-z1w 2 роки тому +3

    剛開始那兩個陪審員應該是迷上兇手了吧,還是誰派過來?

  • @雨林一陣雨落在森林上
    @雨林一陣雨落在森林上 2 роки тому +2

    持續幾年的騷擾、 欺壓, 沒人伸出緩手和阻止, 女孩向職場上級反映欺壓, 得不到處理, 友人亦知道情況, 估計父母亦知道吧!? 為何不能因職場欺凌報警求助!?!
    還有就是, 在2012年, 美國真的這樣。。。。。。困難找尋下一份賺職!?!
    對於懷著惡念、 劣心之人, 真的不能容忍、 忍讓, 給惡人任何近身機會。
    花季女孩 擁有學識、 上進心, 又是位負責任的年輕母親, 真的可惜、 可憐!
    願 她和孩子安息😇😇😇

  • @簡明慧
    @簡明慧 2 роки тому +1

    真的很讓人難過,修法的作用是為了預防下一個同樣犯下罪行的兇手,避免他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我最衷心盼望的是不再有相似的惡行再發生,至少處於危險的人能有警覺心去避免自己受害,第二舉報以避免別人受害,而第三直面危險時能逃脫,第四真的無法逃脫時留下證據,以指認兇手。
    期盼大家有危機意識,及保護自己的能力。(平時準備一些可以隨身攜帶的工具,如:警報器。另男生也要小心,有看過幾件男生受害的案件,提醒一下。)

  • @orangecelebrity
    @orangecelebrity 2 роки тому +1

    05:43虛與委(危)蛇(姨)

  • @synm6924
    @synm6924 2 роки тому +5

    有些法律真的是很荒谬。喝醉酒之后犯罪就不算犯罪了吗?那大家都喝醉酒去犯罪不就好了,都可以脱罪了。

  • @davidhasalittlelamb1862
    @davidhasalittlelamb1862 2 роки тому +1

    為什麼不能等結束回去了再攤牌?

  • @zhaoyangli5957
    @zhaoyangli5957 2 роки тому

    5:46, 曲与委啥?

  • @13WN1L
    @13WN1L 2 роки тому

    谢谢Jason的视频,顺便提个小小的错误,*虚与委蛇*的正确读法是xū yǔ wēi yí。

  • @kikiki98
    @kikiki98 2 роки тому

    那啥 那个虚与委蛇 的蛇 它读yí…..

  • @kkhh5098
    @kkhh5098 2 роки тому +6

    我 認為這不能算是最完美的結局🤯

  • @michellechow1820
    @michellechow1820 2 роки тому +13

    学业职业都没有建立起来 却幻想独自抚养孩子 把自己陷入困境 为了保住工作却不敢逃开。所以一定要教育女孩保持清醒 明白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该舍弃的一定要果断放弃🙄️

    • @ilovedilfsandkth
      @ilovedilfsandkth 2 роки тому

      shut up, you don't know her and don't even met her. don't judge others when you don't even have the right to, keep your bs opinion to yourself fr. Who are you to shame these single mothers?

  • @yilinglu1568
    @yilinglu1568 2 роки тому +2

    如果决定了不为五斗米折腰,她有一天的时间联系酒店,既然那天晚上和比自己强壮很多的男人在一张床上休息,又提前摊牌,,,如果女孩子有多一点点的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感知,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死亡?

  • @shootmachine
    @shootmachine 2 роки тому +1

    虚与委蛇,最后一个字读姨,yi第二声。

  • @KA-uy4hv
    @KA-uy4hv 2 роки тому +2

    『酒』跟『毒品』 都是個很神奇的東西
    酒駕、吸毒 沒傷人時 法官:加重懲罰! ; 傷人、殺人時 法官:減輕懲罰!
    還有『精神疾病』又名:有錢有權人專用脫罪工具 明明正常生活開趴都沒問題
    麻煩重病的強制收押 其餘輕症生活可以自理的 犯法就不要再拿心理疾病來脫罪

  • @馮袁媛
    @馮袁媛 2 роки тому +1

    對魔鬼妥協的後果,就是毫無退路,賠上姓命

  • @l0985016130
    @l0985016130 2 роки тому

    書寫法律的筆需要用人的骨頭製作嗎??書寫法律的墨水需要用被害人的血替代嗎??

  • @Jack-wn8dl
    @Jack-wn8dl 2 роки тому

    每次都是這樣,一定要等到鬧出人命了才要去修改法案

  • @uolouwvivw8787
    @uolouwvivw8787 2 роки тому +2

    這條法律在韓國仍然存在,很多兇手是利用這條法律逃過罪責

  • @ai8989889
    @ai8989889 2 роки тому +8

    问候那两个女陪审团全家安康

  • @r97943093
    @r97943093 2 роки тому

    Jason假日安安

  • @njc-px2kb
    @njc-px2kb Рік тому +1

    只要是男性而非偏執狂,都傾向不會自省,因為父權遺毒,社會已經把男性教成偏執狂。智商再高,「平時」多有同理心「的樣子」,只要受挫,尤其因「女性」而受挫,更尤其求愛受挫或失敗,儘管女性表達很清楚「不要什麼」,當前遭遇什麼樣的壓力和情況,「正常人」都能同理,但男性因被社會父權遺毒與厭女主義縱容偏袒,不但不尊重女性,甚而故意很不入流的對女方製造麻煩、羞辱、污衊之類的圖一己之快,而非直面自己不被接受的「事實」,讓自己成為更受異性青睞的人。這個案件裡連同因Ava生父消失和兩名不正常女性陪審團員,都是厭女或男性正確主義者,女性常藉由挺男性攻擊女性以呈現「值得被男性擇偶」的假象,而一切根源就是你說的「社會」,「教育」。社會要健康,還得要從教育根治。Jason是不錯的up主,相信他可以在未來把移除厭女或男性正確主義的思維帶給廣大需要受教的男女觀眾👍

  • @豬頭王-i9p
    @豬頭王-i9p 2 роки тому +1

    沒上電椅?? 唉.....

  • @kagaminelen0718
    @kagaminelen0718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什麼時候這些男人能有點自覺,你的付出是騷擾

  • @wohhhay6037
    @wohhhay6037 2 роки тому +1

    虚与委蛇 一个成语四个字能读错两个 希望博主提高下文化素养吧

  • @西吧阿西吧
    @西吧阿西吧 2 роки тому

    这就是法律啊!

  • @jinpingzhang5130
    @jinpingzhang5130 2 роки тому +1

    非常喜欢你精心制作的视频, 继续努力👍👍👍💪💪💪

  • @ChiNg-bq4ob
    @ChiNg-bq4ob 2 роки тому

    除咗感到心痛被害人也感到憤怒和平民要做被動的(被害人) 要納稅養隻惡魔好多年🤬🤬🤬

  • @威威啊
    @威威啊 Рік тому

    再怎麼喝也不可能會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只是一個藉口 我再怎麼喝 喝多了只會很想睡覺但是意志力還是很清楚的

  • @張夢望
    @張夢望 2 роки тому

    沒覺得自己做錯什麼=偏執狂 覺得自己做錯什麼=沒自信心

  • @4813612e
    @4813612e 2 роки тому

    是虛與委蛇ㄧˊ喔

  • @lyeeyong1983
    @lyeeyong1983 2 роки тому +1

    这些罪犯应该直接判死刑,而且还要用酷刑让他惨死。。还要立即执行的那种

  • @karinwu7777
    @karinwu7777 2 роки тому +4

    1、神給了五年的時間 讓人去做重新選擇的機會 一次次的困擾 都是提示
    但人類習慣拖延(無視痛苦)或者 誤會自己別無選擇⋯⋯
    2、用威權 去壓制他人
    早晚會被惡意的能量反噬。
    如果無法愛人如己
    就會在無盡的生命長河中輪迴。
    當一個人無法善待他人
    應該要去探詢自己的情緒破洞
    接納 處理 穿越

  • @clvkforessaycollege190
    @clvkforessaycollege190 2 роки тому

    惡魔的定義:利用別人的善良為自己謀利益 得寸就進尺

  • @小茵-v1c
    @小茵-v1c 2 роки тому

    我覺得法律要改一改,不然很多罪犯利用法律漏洞去逃避罪責,喝酒就不應該減輕罪行,最好就是加重罪行,為自己為他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