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生咩事】EP.16 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失敗 懲教署一方如何極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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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4 жов 2024
-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今年 9 月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獄中行為良好應獲減刑並提早釋放,但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與國安委接連介入後,高院駁回張敬生的申請。
懲教署一方代表律師極力反對張敬生的申請,多次指政府部門不信納提早釋放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一度稱,傾向讓張保釋。庭上實況為何?「人身保護令」又是甚麼?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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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生 #人身保護令 #港大評議會
兩位報導此案,聽來是比較中肯,不偏不倚不強加自己立場作評論,是作為傳媒工作者基本守則,在此給兩位一個讚👍👍,加油!🎉
專業嘅記者報導應該係咁。如果只係講啲唔講啲, 淨係講一啲同自己立場有關(有利)嘅嘢, 咁就唔係報到事實嘅全部, 而係變咗"作故事"了。
非常感謝信熙同Kaitlyn嘅分享,非常感謝法庭線一直堅持報道真相🙏🏻🙏🏻🙏🏻💛🍎
感謝法庭線報導🎉🎉🎉
感謝法庭線🙏🙏💪💪
多謝 2 位詳細解釋及報導👍👍👍💪💪💪
深切反省、真誠悔改是關鍵因素。
辛苦晒
👍🙏法庭線加油
👍💪⛽✌️🗽🌻
感謝法庭線團隊付出👍🏻辛苦晒🙏🏻加油💪🏻
多謝報導,堅守中立客觀的新聞原則。
多謝信、Kaitlyn 講解,讓大家知道發生咩事。
多謝分享🙏
感謝報導
生不逢時的香港年輕人們😢
自作自受😂
@@simonsez9776 中國人来做咩?
感謝報導,讓我更清晰發生咩事👍🏻
🙏🙏🙏❤️❤️❤️👍👍👍
🙏🙏🙏
感謝你們
🙏thanks for info and support you. God bless HK
感謝解釋
Thanks
有勞兩位記者
無奈
国安委可以淩驾所有法律?
Once in a limelight, and finally got a severe punishment. Blame yourself
判決顯示,特首的個人意志,凌駕所有人的案件,都可以被指是涉及國安法,橫行霸道如此,警察城市,何來前路?
問題是,國安法是否有付權特首有這個權力呢?
分兩個point睇。point1, 問特首意見, 咁當然係國家安全行先。如果美國/英國/意大利/etc 問到關於國家安全既意見, 都會企國家一邊, 寧願殺錯唔放過吧。point2, 法庭所有判案, 都會問專家證人意見, 例如醫生/工程師/etc, 佢對被告既判斷, 其實都係個人見解(因為唔同醫生/工程師/etc可以有相反睇法), 完全影響單案件嘅結果, 咁可唔可以話佢地非常霸道, 凌駕法律之上?
@@ks3333 文明的法律,講求客觀與權力的制衡。
問雙方專家的意見,亦是基於此。
國安法,懲教署的權力表現,是一種權力的循環論證,權力不受制約,只按政治目的的需要增加,不受憲法限制,不受客觀事實決定,不受一般人與陪審團的常理判斷。
國安法本身亦沒有經由人民議會的背書。
如果是特首的意志說了算,又何來程序公義呢?
首先,特首是否有權定性一件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是一個國安的問題,權力來源是否有據?理據又是什麼?
行為是否良好,本來就應該只是有沒有在監獄生事的問題。
跟悔意有什麼關系呢?
權力只可以用作赦免,不能用作案件的定性。
玩法!
可唔可以加重刑罰呀加監
你想坐城隍個位?
國安法案件,可以付權特首條7轆, 可以無限加監? 你條7轆。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