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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7 жов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34

  • @曾自在-o6v
    @曾自在-o6v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14

    父母親都反對婚嫁對象了 還嫁....... 那這個原罪就是妳

  • @tb9377
    @tb9377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9

    感謝法官告訴我們,被刺激就可以殺人是被允許的! 真棒 !

  • @miaolinkuo
    @miaolinkuo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12

    願所有恐龍法官都親身體驗所有被害者曾受過的痛和災難和殘酷的肉身之痛

  • @郭明蓉
    @郭明蓉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14

    被刺激可以殺人是法官說的太可怕了。法官需要身心鑑定一下吧😢

  • @童恩-l6v
    @童恩-l6v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9

    爸媽說能嫁的人
    不一定能嫁
    爸媽說不能嫁的人
    絕對不能嫁

  • @張文薇-k7u
    @張文薇-k7u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9

    恐龍法官

  • @wailingkwok-u2j
    @wailingkwok-u2j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老Z你好,講得很好。

  • @蕭任婕
    @蕭任婕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5

    老z,最後結尾說的對,非常認同

  • @楊小羽-y8o
    @楊小羽-y8o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4

    老Z 晚安 來回看

  • @錢欣海
    @錢欣海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4

    真的很問號 曾罹患憂鬱症但行兇時精神正常 就認為是被刺激導致激情殺人 真的很會替加害者想

  • @賴妮妮-g6g
    @賴妮妮-g6g Місяць тому

    謝謝你辛苦了❤❤❤廣告不略過

  • @林密趙
    @林密趙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這男的惡劣。若是找到我家。我們就先動武

  • @ya19991
    @ya19991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3:31 簡直有夠心酸 很可惡
    法官不判死刑 也別再給受害者二度傷害嘛

  • @小敏-v7s
    @小敏-v7s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這個法官看得我頭好痛

  • @陳昆延-v3e
    @陳昆延-v3e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妳家人叫妳不要嫁,不聽,兇手是誰造成的~

  • @吳昆霖-q9f
    @吳昆霖-q9f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社會的不安,全是因為法官的判決,該判重刑而不判,國家的不執行,判了死刑又不執行

  • @clairehuang3644
    @clairehuang3644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有時父母親講的話要聽!!! 當局者迷,爸爸真的很可憐

  • @鼠寧
    @鼠寧 2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六個月就敢嫁😮

  • @roseyeh2787
    @roseyeh2787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精神患者已是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
    請廢除 對精神患者的特殊量判,應予一視同仁,該重判就要重判,不能姑息。
    死刑絕對不可廢,司法會形同虛設。

  • @yishouli
    @yishouli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好奇怎麼我都沒遇過這種人
    遇到一次就好了
    沒有第二次~

  • @王水瑄
    @王水瑄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7

    台灣沒有死刑

  • @tsuyoshi114183
    @tsuyoshi114183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3

    最有問題是女兒...

  • @awe7544
    @awe7544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其實岳父膽子很大 滿滿挑釁 應該先報警了

  • @user-chen34417
    @user-chen34417 6 днів тому

    所以你爸媽都跟你說不要嫁了 死不聽 導致事情發生你自己也有責任

  • @黃意媗-t9p
    @黃意媗-t9p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領人民稅金卻維護加害者的法官'你們有良心嗎?

  • @洛克人-b3l
    @洛克人-b3l 7 днів тому

    這女兒也是夠蠢了

  • @c0936089571
    @c0936089571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6

    所以上法庭
    不見得有用
    有時候
    被害人所提出的證據
    法官一律不接受
    加害人所提供的證據(詞)
    法官卻照單全收
    兇殘殺人
    刀刀命中要害
    法官又以非故意行兇
    什麼被被害人言語激怒
    情緒失控,服用藥物…等等
    來減輕刑責
    如此這般
    要法官何用
    如此
    法院的目的只是
    協助加害人
    來修理被害人及其家屬
    這樣一來
    臺灣將走向
    兇殘有理
    唯我獨大
    血腥暴力
    强者為王的天下

    • @錢欣海
      @錢欣海 5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法官認為只有活人才有人權 不要太不滿

    • @家財萬貫淑惠
      @家財萬貫淑惠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1

      非常可惡的輕判

  • @彩虹小馬-傳教士
    @彩虹小馬-傳教士 Місяць тому

    感謝法官告訴我們,被刺激就可以殺人是被允許的! 真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