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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真的是真愛,又有好的律師,要成為0.1%的人不容易啊~
津山太太,你也不想津山先生被判有罪吧?
@@Tokyohot801 這部我沒看過欸
@@Tokyohot801 這個劇情感覺不少喔...
@@Tokyohot801 哈哈哈 你們髒髒
@@Tokyohot801 給個50萬日元和解再道個歉就得了(X
不是律師費什麼而是毀了一個人的聲譽和未來男士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想到阿偉
律師費也是阿 沒個幾百萬怎麼打官司?輸了就要全額賠償 窮人小子怎麼可能賠得起!所以那些大公司、政治官員才會動不動就說 不然你告我阿!阿不 然我告你阿!這世界沒錢就是罪!
百口莫辯,跳到黃和都洗不清了!
想到可憐的翁立友
@@kawasaki2214 不過是長的醜而已,這就被某塊肉當成政治秀的祭品了。
太太的不離不棄令人感動而律師更是戰神
他真的很幸福
聽了一整集的代名詞,最後聽到你說你是叉雞,心情很複雜呀
叉雞竟然是叉雞 真的太令人震驚了😂
原本想按讚的,但看到600我還是算了
笑死
🌟🌟🌟自嘲的最高境界🏆🏆🏆
哈哈你不说我都没发现
叉雞太犧牲了🤣
说一次 笑一次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
他現實也有做過
叉雞去叉雞了不應該叉雞的叉雞,我覺得叉雞去叉雞真的很叉雞。
自嘲的最高境界?!
有一種解決辦法在日本猥褻判15年但是街頭鬥毆只用關1~15天所以只要遇到想碰瓷的女生就可以(大喊)"甚麼你要跟我來一場武士的決鬥!?""那就來吧!我會以最高的武士規格對付妳的"然後就是對著那個女生一頓毒打 往死裡打不打頭只打肚子跟大腿這種地方判定不了傷殘 只能以鬥毆處理而且監控顯示是女生先靠過去的所以男方律師會說是女方要求的武士對決日本男性把這招用在那些碰瓷女性身上對著那些女生一頓毒打然後說女生是準備用猥褻來碰瓷他他只是用網友的方法來反制發到網上一群男的為他抱不平法院外面一大群男的舉著牌子抗議說是女方先挑的事不能怪罪男方然後女權組織出來跟著抗議被一群男人暴打了一頓然後一樣的套路說這群女的直接朝他們衝過來試圖向他們發起武士挑戰只要大家都用這個方法以後日本女性看到男生擺出攻擊起手式就怕得要死以暴治惡唯一解答
超好笑
感覺很智障 但又為男性默默流下眼淚 是99.9%的有罪猥褻案逼日本男性這麼做的😢
要用法律漏洞打败法律漏洞
選你正解
这真的可行的?
叉雞真的是又偉大又好笑😂😂
講正經事的叉雞果然帥氣。不過為什麼我一直笑?
ua-cam.com/video/7Lryy8-Y-Wk/v-deo.html
記得以前上日文課時,Iku老師就有講過在日本很多男生搭電車會將兩手握著欄杆,以免被冤枉是癡漢。好像是當時有些案例是誣告對方為癡漢來索取和解金。
寧做鐵柱男 不做肥皂鬼
日本對痴漢是有罪推定,有個綜藝節目找了四個律師三男一女問他們被質疑是痴漢怎麼辦,三男律師都回答直接逃跑
@@garlic5558 請問有連結嗎?想看看。。。
@@garlic5558 好奇女律師的回答是什麼?
別忘了 還有第三隻手
有罪推定才是真的恐龍法官, 錯放犯人正義固然沒有伸張 , 但是只要有一人被冤枉入獄 , 法院所有的判決都不具正義
是啊,恐龍法官不算最可怕的,因為他真的只是伸張正義,但他會有明確的證據去判,最可怕的是有罪推定的法官,這兩個又不一樣。
主要是法律很白痴,要改的是法,不是人
因为这些法官不需要搭电车
@@junyou6714笑死,但確實是真的😂
@@neochen3322多米多羅遇到恐龍法官還不是輸了
我本来计划想把这集当作睡前听古那样边听着边睡着的,直到叉鸡无私奉献得把自己名字奉献给叉鸡。笑得我睡不着😹
我也笑了
這個世界太多叉雞了,這算是個好現象嗎?
叉雞無私的效法地藏王菩薩誓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著實令人敬佩.
聽過一個笑話,在日本坐電車的時候如果有個女生喊了一句:「有叉雞!」那麼瞬間整車廂的男人全部往車外跑,深怕一個誣告人生就毀了定罪率99.9%的情況下每個男的都是人人自危
笑屎😂
太慘了
直接变成女性特权~
女權自助餐
如果覺得人太多太擠,可以用這招清人
之前有日本的律師說 如果你突然被女生抓住手說你試癡漢 你該做的事不是等警察來 而是拔腿就跑 原因很簡單 因為如果被你跑掉算你幸運 如果你沒成功逃跑 警察為了給你定罪才會認真執行所有必要的手續 之後你要翻案上訴才有足夠的證據 如果你一開始就配合的話 警察只會當你默認了 很多手續就草草了事 這就導致很多能幫你自證清白的證據反而被警察給毀掉了
可是如果电车还在跑,你怎么逃跑。。
@@ChibiNaruto 清者自清?既然都被冤枉不如干票大的,當場把那女的剝光,我死也要拉她這墊背的,看誰狠!
@@ChibiNaruto 基本上女騙子很少會趁電車還在跑的時候發難 原因有兩個 第一 車上證人都還在 當事人在做什麼 有眼睛的都看的到(假癡漢事件之所以很難翻案 原因就在於大家都只是陌生人 根本不會記的誰是誰 就算有人看到真相 但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認錯人) 第二 女騙子畢竟是在敲詐 她也怕自己被抓 所以相比密閉車廂 他們更常在逃跑或叫人都比較方便的車站動手
@@十六夜-f4e 有时候不是骗不骗的问题,而是女方有时候真的打从心底误以为自己被叉鸡了,这种情况下的话跑或者不跑都完蛋,除非脸没有被记住。。
@@ChibiNaruto 如果你手握了手環,警察不能驗指紋?
叉雞好偉大,最後還自己承認自己是叉雞,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聽過更可惡的新聞,是兩個女生故意裝不認識,一個栽贓男性,一個假裝路人幫她做證,讓男生無力辯解,好對他勒索賺零用錢。除了氣憤與感慨,覺得日本電車以後要多分一個男用車箱,保護男性了…
是的,无论设立女性专用车厢还是男性其实都是在避免这种令人厌恶的事情发生,无论真的干坏事还是被冤枉碰瓷都可以避免
@@horsewhite7560問題是那些女性不坐女性專車說真的如果真怕被叉雞那就全專車好了
@@hingmantsang這種情況需要男性專車了畢竟沒辦法限制女方只好自己躲遠一點
内地有个直播主在日本路上直播,两个高中女生就这样搞的 一个加速走男人前面,一个在男人后面拿手机拍,然后走前面的突然回头,还好男的在直播,很多人看着,她们才没成功
我在美国当兵的时候认识个朋友,他曾经被一个女的诬陷他强奸,送进监狱。坐了六个月的牢之后,有一天那个女的跟她闺蜜说那个人当初并没有强奸她,她闺蜜这个人还挺正直,把这事跟有关部门说了,才把他放出来。他白坐了六个月的牢不说,那个诬陷他的女的一点儿事都没有。由于这个经历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生活,所以他才去当兵。他给我说过这件事,但具体的细节我不知道,怎么在法院上判的我也不清楚。
难道没有赔偿😢
那就讓他變成事實往那女的下面塞各種物品 塞爛
太恐怖了吧 危險誣陷阿阿阿
誣陷他的女生沒事?我的天
@@Wooofour 因为女性一直都被保护着
原本覺得古美門身為律師的手段很誇張 但看完這次介紹就覺得 不做的絕一點 高機率自己的人生就毀於一旦
這恐怕也是日本首相很少簽令執行死刑的原因之一
他說的沒錯呀 律師本來就是這樣的行業 當事人真的有做沒做跟法律能不能判他有無罪是兩回事 想要真正的正義那種東西是不存在的 正義是相對的存在 每個人都有而且不可能一樣
叉雞好犧牲w,影片開頭一直狂笑
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刑法的帝王條款,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相對於被告立於壓倒性優勢的地位,卻要被告舉證自己無罪很離譜
因為這樣的狀況,日本有獨特的“癡漢冤罪保險”,買了若日後因為被冤枉為癡漢判罪,可以獲得理賠XD非常特別的一個保險。
完了我在讀的時候已經自動把癡漢說成叉雞了
看起來像我這樣的肥宅,在日本這保險肯定要買好買滿!(基本上大概就是什麼都不做光看到就構成癡漢和性騷擾行為了~)
那要怎麼證明自己是冤枉的…?還是直接理賠
定罪率這麼高,這保險主要還是買心安的
@@wei770702 應該還是要想辦法證明吧證明自己真的是被冤枉被判無罪後才會賠吧
叉雞有這未婚妻真好,太有愛了
@@Tokyohot801 都是未婚了 應該還沒改姓吧
@@Tokyohot801 哞?
@@周黽琴 現在還有人改姓嗎?一個稱呼而已,純抬槓?
我以前曾經參加學校的出國旅遊去日本做過電車,記得當時車廂內其實沒有幾個人甚至空座位也有不少,但我看到幾個後來進車廂的日本男生上車有位子不座,站著雙手緊握扶手用雙腳夾緊放在雙腳下的包包都帶耳機頭一律往上看天花板,我還在想這是什麼日本風俗還是上車的規定,我就看到下一站進來了幾個JK有說有笑的找位子坐,其中一兩個站在JK附近的男生迅速拿起包包雙手環抱的離開這個車廂或到後半的位置來開距離,那瞬間我才明白他們是在預防被當癡漢⋯⋯看到JK進車廂自在的像是進自己房間再對比男生們搭車像是踩在地雷區一樣神經緊繃的樣子,那畫面真有點感到難受。後來我看記得關於問遇到被冤枉癡漢的話該怎麼做的律師問答影片也是回答,立馬逃離現場!不要猶豫,一旦被車長等下抓住的話幾乎=100%定罪是癡漢,最好的辦法是逃離現場後聯絡律師交代情況後交給律師去處理自己則像往常一樣去上班,這好像已經是最優解了。之前也有看到日本有男生連署希望不只有女子專用車廂也希望有男子專用車廂甚至是希望以後電車,公車等公共交通都能男女分別 ,雖然好像沒成功但是那份聯署好像有不少人簽署支持
有個不離不棄既老婆的確好嘢~~~
黑人問號
幾好野, 少林共夫勁
真,有幾多真係信另一半重幫手搵證據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看到陌生女生躲遠一點。
日本的法律其实大部分还都是作无罪推定的。但是包含电车痴汉在内的性骚扰,特别是针对的女性的性骚扰是例外。因为,如果做无罪推定,或者需要提供切实额证据,那么反过来会有大量被骚扰的女生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被骚扰的。所以日本的一个惯例就是,基本上主要依据被骚扰人的口供作为最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人作证,那么只要对方坚持你有了痴汉行为,那么绝对会被判有罪。其实这个罪名可怕的不是刑期和罚款,而是宣告一个想正常的省会在日本社会的人的社会性死亡。可悲的是,真的流氓反而不怕这些。
每次看到叉雞的片都忍不住看一下😎
我也是😂
看一下什麼?
@@蛤-s5p 看叉雞呀😎
日本已經有這種叉雞保險了,就是一但碰上,保險公司就會出動律師協助你打官司
绝对要买
奇怪的gdp增加了
這種事情最可怕的根本也不是賠償 而是被爆出你做這種事被告了你身邊的人怎麼看你?你會不會被開除、被身邊的朋友疏遠、被分手甚至離婚?誣陷的人敗訴也沒什麼損失 但你只要被告就名聲掃地了 保這個險感覺也沒什麼用
有一個本子就是在講那些被冤枉的男性把那些冤枉他們害他們社會死亡的女性包圍在一個車廂裡的故事,太感人了
那个很好看
純愛大師
求本子名
哈,我好像看到过这个的
不过我记得剧情里男主虽然是被引诱的的真的叉鸡了的
去年看到日本有個熱賣商品,是個有攝像機的手環。拍攝影像上傳到廠商數據庫客戶無法取得,但萬一被控叉雞廠商可以將手環拍攝影像提供證明。從這個產品就能看出日本通勤族男性壓力山大。
有名字嗎
去日本前得買一套www
其實還有一點才促成這種叉雞冤案到處都是"誣告不用負責"提告方佔據完全司法優勢,一點都不公平
本影片的叉雞冤案不是誣告
@@f126384758 是误解导致的
這樣會不會令人真的被侵犯的人因為怕被認為誣告而不敢報案,雖然癡漢案定罪率是99.9%,但這樣的原則只用於癡漢案上的話,又會不會有人要求把這個原則放在所有案件上?
@@syut6541 比起這種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辦法 還不如去好好的教育女性如何反擊跟留下證據
@@野兔子n4君 我怎麼覺得你們比較清流 你們如果在一些社會新聞下方看到的留言 幾乎都是那種的...超可怕 台灣民眾的法治水準真的奇差無比
自救方法不是“武士的对决”吗?
對,打她,棒棒堂 !
男女憑拳
這時候就要夏威夷戰神附體直接給對方一頓爆捶 之後在說自己是LGBTQ群體
抛开事实不谈,你我来一场武士之间的对决!
這讓我想到好幾年前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裡面主角也是沒碰到女生,但被誤會後來用了很多方法證明自己沒碰觸但電影裡面,到最後還是沒證明主角的清白
那叫叉鸡事件薄
直接翻譯是「即使那樣,我也沒有做」
律師做的背包vs手的實驗,已經說明了人分不出是手還是包包碰的,因為成功率52%基本上跟瞎猜差不多。
我小學時也被誤認性騷擾,但當年內向的我沒有講出事實,因此同學們在畢業後都繼續歧視我唯一不會被誤認為「叉雞」的方法,就是要遠離與你關係不大的女生
若你有理解过在日本的公交上日常通勤的离谱实际状况,你就该明白你所说的这种"远离",在日本公交上,甭管是电车还是巴士,都是不现实的。
女權可怕 😱 但請振作
這不是你想遠離就能遠離的,不然為什麼稱為意外
盡量吧
台灣的法律也是很可怕 只要女方不高興就可以告性騷擾。
法律上的缺陷既然無法控制,那一旦成功脱罪必須要女方負起責任,例如這些年的官司及律司費用、精伸上的賠償等,否則那些為騙錢隨意冤枉別人的無所顧忌,因為這生意只賺不賠!
的確這樣會比較好或者說要求女性坐女性專車那如果她不坐就不能說別人叉雞就好了
在日本住過一陣子,認識一位律師有教過一個撇步,遇到女瘋子在車上隨意誣陷自己叉機時,當下必須要堅持反控女子先對自己叉機,因為在第一時間,路人人證會對被誣陷人的反應當作為犯罪第一印象,這會成為第一次開庭時比直接證據占比還要重的間接證據,縱使不會有人相信會有女子對男子叉雞,至少在後續筆錄及佐證時,對方也無法完全舉證你對女子有叉雞的事實,但如果當下沒有進行反控動作,那幾乎等同於讓自己走進監獄..因為在日本這種有罪推定跟自由心證的畸形法律下,要證明自己清白的不是檢察官或警察,反而是自己得要拿出證據(日本法律人員有夠懶,為了避免警方跟庭方被證據打臉,被告人不想坐牢就得自己提出證據)再者,雖然被害人有被叉雞的陰影,但影響最深的卻是被誣告者,被誣告者幾乎社會性死亡造成生活困難,而被害人僅有上法庭闡述事發過程,解釋那對案情根本不對稱的證據,完全對被誣告者的痛苦與麻煩置身事外,甚至沒有法律責任日劇那種法律戲大都只是演演的,真實案件冤枉成分真的很高...與其讓自己陷入法律陷阱然後自己被社會死,不如拉著對方跟著一起死「必須得讓誣告者了解她沒證據的提告是雙面刃」
竟然有這招!!!
這倒是以前不知道的 的確 就跟碰瓷一樣 當事人因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太低 就會肆無忌憚的冤枉人 但如果讓他們背負根被冤枉者同樣的法律責任 他們才會投鼠忌器
無法理解日本性產業那麽多還對這方面處理的過於重,感覺有點既當表子又立牌坊😂
@@inbottleintop 因為對大多數日本人來說 即便是性產業 那也只是工作 跟當事人的性格或生活態度無關 就好比電影裡演壞人的演員 現實生活中並不代表現實生活中也是壞人 就跟荷蘭紅燈區雖然盛行 但你在路上隨意對人搭訕可能就會挨告了
@@inbottleintop 性產業發達不代表可以隨意侵犯他人身體隱私啊 各國法律皆如此
在香港也有朋友被冤枉偷拍女生、 被警察拿了手機查了九個月、 才告知什麼也沒有………警察起初也是告訴他認罪了事(明顯是不想做結案了事) 也很多妄想被迫害的人
咁但係香港都真係又有很多呢啲人係地鐵犯案既女士如果感到被人侵犯的確係需要出聲同報警既只係警察做事唔好咁草率,認真辦案先係重點
看来你说 手机被查九个月的人可能已经社死了。
我想香港不會去到刑事罪成率99.9%這麼可怕嘛,以前
@@as14j 不涉及國安法的案件,香港暫時還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不過要證明自己沒有做比證明做了難
@@siulun611 唔止地鐵犯案,巴士都有唔少,之前我識得有朋友喺巴士見到中年男士偷拍瞓咗覺嘅少女嘅裙底,所以大大聲同個女仔講,然後個犯案者一支箭逃離車廂
曾經系上有日本學生留學我們一群男生一起搭公車就在那開玩笑問他我是癡漢,你是不是癡漢他反應超大說,我不是、我真的不是,還快要哭了
莫須有,不要亂開那種玩笑🤔😑🤫
這種沒建設性的無聊話,根本不好笑,不說也罷
無聊當有趣
自嘲叉雞真的太好笑了WWW超犧牲~~~替換掉文字真的變得可愛很多(?看過一部冤案的電影真的很難過QQ
讓我想到之前有部影片,日本電車上女生和大叔坐在一起,女生在車上睡超熟,睡到身體一直偏向大叔,結果大叔就從包包拿出好像是手機的東西直接敲女生頭,女生直接嚇醒。那部影片下面還有人留言大叔太超過,幹嘛打女生。但其他人有留言說女生已經很多次靠到大叔身上,他真的是受不了,也怕被誤以為是叉雞。真的被誤認叉雞這件事真的令人毛骨悚然,彷彿得到免死金牌。
是社會的病態讓大叔這麼做的,這真的太可怕了
bonk
@mmy 女性反而受到更大傷害
@mmy 原來如此,所以下次被叫叉雞時應該原地送她一發友情破顏拳
怕手機受損可不以可以用暖水壺😂
日本其實好怪,強姦這類嚴重的性罪行很難告得入,反而這些較輕微的性罪行就不由分說定罪每每令真正的受害者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和社會支持
整段片叉雞不停用「叉雞」說完這個故事,好想知道叉雞的感受😂😂😂
叉雞為事業而犧牲自己, 行為值得敬佩
叉雞很叉雞
这很叉鸡
說的我都餓了,來去買桶炸雞吃
你真的很叉雞
因為「無罪」等同打臉檢察官的舉證能力,為維持檢察機關權威性,所以基本上法官都會判有罪
調查後說證據不足就好,能力不足便提高。以冤案來維持權威,那所謂的權威只存在他自己的幻想。
@@SongOfSilent 可惜日本就是這種地方
仔細想想這種有罪推論也蠻可怕的想告就告,也不需要準備什麼証据,有一套說詞就好反正告就完事,他自己去負責証明自己無罪就好了
@@HeiMiBR 還有很多明顯有瑕疵,但是知道法官會偏袒這裡還要硬幹的刑案...
那日本法官明顯違反罪疑惟輕的法律原則,好可怕
只要當場發起武士決鬥就只會被判居留男女憑拳 生死勿論
2:33 “你是不是该给我道歉呢?”“对不起”“好的,我去报警。”这逻辑...
釣魚啊
說道這就讓我想到24歲的我,那時捷運剛開通到南港 ,我當時上班兩手都提滿東西(公事包 企劃檔案)搭捷運,結果當時有個年過40的歐巴桑大聲說我非禮她!!只因當時捷運減速系統還不是很穩定,在減速進站時我沒站好而不小心碰撞周邊的人(有搭南港線都知道早上南港線根本是惡夢)>。後來是有個老先生幫我解圍,也用同量音量用台語斥責那歐巴喪也不想想她幾歲了,哪個年輕人想對一個能當媽的人非禮。我才幸運躲過一劫(真的很感謝當時的老先生)我只想說~ 怕擠怕非禮是人之常情,但指控別人前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倒底是誤會人還是真的是受害者。
辛苦你了
@@徐旭-y2u 謝謝。那時我才剛出社會 確實有很長的時間對捷運有陰影
老先生幫忙聲援正義,好人一生平安!
@@fong00001 應該是不太會,臺灣的法庭不會像日本一樣用有罪推定,要告你的話檢察官一定要找到你非禮大媽的錄影或是其他證據才能起訴你,不然基本都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張博淵-y3z看了你的留言只能說你太年輕, 先別說告不告,試想你剛出社會,上班路上無故被人喊說你非禮,你當下要面對的不是法庭而是一整個車廂的人看著你。也許你覺得沒什麼,但對剛出社會的我心理只覺得尷尬跟不舒服。如果沒人站出來幫忙講話,一個可以當你媽的無的放矢的說你非禮,雖說台灣無罪定論,但剛出社會的我要是面對警察,我一定會挫。我們在進一步假設,如果這種無聊的誤會傳到公司,你覺得我會不會一直被調侃?(我24歲時法律知識還不普及)別人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真的發生,我情願辭掉我的工作也不願意讓我的自尊被別人踐踏。抱歉,可能回文有點長,但當時的陰影到現在還在,所以捷運我能不搭就盡量不搭,那怕都當孩子的爸也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搭大眾運輸工具時,遇見人滿我寧可搭下一班也不上去擠的原因,哪怕有得坐或還有站位,這種事情在台灣其實也經常發生
所以之前修刑法學分,刑法老師在那邊吹日本定罪率,我直接嗆日本癡漢案例還被罵跟當掉 笑死,法律人
所以摄像头是有必要的,但过多的摄像头又会对隐私造成影响,但没有的话在发生犯罪时又会很被动,好难处理
英雄
我讀刑法時老師倒是說日本的定罪率99.9%顯然有問題的,當中很大機會有冤假錯案的情況
幹嘛跟學分過不去呢😢
@@cloudl.2687 感覺比較老派的刑訴教授會很稱讚這個有有罪判決率!我當年就問過99.9等於起訴就有罪那這和糾問制度有什麼不同
跟大家推薦一部電影《即使這樣也不是我做的》, 故事內容就是改編自這起案件, 當時用來諷刺日本法律及審判的黑暗和僵化
台灣翻譯作「鹹豬手事件簿」,還有這事件的結果仍然是那99.9%
@@sigma123321 我是覺得這翻譯很爛,比較喜歡那個比較長的翻譯,畢竟這句話貫穿了整個電影
@@yutong002 因為那個長的是日文直譯。反正沒有任何一個翻譯比刺激1995還爛了吧XD
@@sigma123321 哈!我到現在還是不懂翻譯成那樣是什麼意思
@@yutong002 刺激1995的電影內容跟另一部名叫刺激的1979年電影相似,但是年份不同,名字就是這麼來的
以前很想去日本,現在開始害怕了。越看你的影片越覺得人心險惡
我也一样
S了南京30萬人的國度有啥好去的?
怎麼不說你還活在殺了自己國家幾千萬至億的人的國度
@@f77012904 總好過殺自己同胞200萬人的中國
贵党也杀了不少自己人啊@@f77012904
叉雞每周都出片出好快!辛苦了💙下次可以出片說一下各國的刺殺官員/前官員事件嗎?Btw 原來叉雞係咁嘅人!!
英國首相辭職日本前首相被刺歐洲正在打仗所以下一步就是…「路過波蘭」了嗎?
小粉紅的留言才是最恐怖,想想看大陸的洗腦教育有多成功
@@cyruswong205 how about winne
月川是你!?
安倍XX?
應該把男女車廂分開,男的只能進入男性車廂,女的只能進入女性車廂,這樣應該就可以解決大部份的吃漢冤罪和吃漢問題
男的也可以啊(咦
然後就會出現某單女誤入被人群的事件
然後出現同性戀說你是叉雞(應該是不會啦 只有女人會這樣)
謎之音:那LGBTQ+怎麼辦
大眾運輸設立的用意就是盡可能運送多一點人,藉以疏通交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犧牲運輸的本質有點本末倒置了,要解決也不是這樣搞
看到多米多羅最新判決,馬上回來複習,沒想到在台灣的民事庭,也有類似的結果。
女性專用車廂用來:保護女性(❌)保護男性(⭕️)
但專門打算坑人的女性根本不會去搭欸...
看完最後,叉雞說:我是叉雞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真的 笑死了😂😂😂
連原告自己都說左手握吊環還能判有罪也太病態了吧
這末婚妻有情有義⋯👍
我是有聽過一個故事,就是女高中生故意冤枉男人是痴漢,那男的一開始根本沒人相信男人,老婆跑了,公司也開除男人,最後靠著檢察官不放棄找到女高中生證詞中的盲點,印象中好像說男人身高很高女高中生說的被摸的情況根本不可能,所以最後總算推翻了,而且警察還開始查那位女高中生,因為她常常告人痴漢,最後查出那女高中生根本只要想要錢所以才告人痴漢的,根本就不管男人被告之後會身敗名裂的情況,後來男人的老婆回來了,公司也願意再僱用男人和賠償男人。在日本明明這法律就已經夠偏向女性了,可女性覺得還不夠,特別是那群[推女](請自己查)雙重標準的程度是眼睛都看得見的
人性本是如此,以前古代迫害妇女多半是女的没有实力而已,再往前可是母系社会。政治那套术语最合适形容这个,“那有什么独裁和反独裁,不过是上台和没上台的”
前陣子好像某個縣長,為了拉女權群體的選票,把超多代表女性的東西「去性別刻板印象化」,連公廁的 裙子人型符號&紅藍顏色 都算違反指引,得換成一樣顏色&直觀的文字,來區分男女廁……還有其他一堆超煩人的指引,矯枉過正有夠煩人
雞排妹、翁立友。翁立友過了這麼久,完全都沒有工作
是我的話這種沒信任的老婆回來我也不要了....等等不對 我沒有老婆555
推女 查不到?
古代的法律是如果被发现是有人恶意诬告,诬告的人要承受他诬告的罪名相应的刑罚,可惜现代没有这样的法律了。
還好,一直有這樣的因果輪迴。
最後那十幾秒才發現貓咪躺的白色椅子是嬰兒椅,叉雞也是一名父親吧😂😂
是,在某次直播中有提到要去接自己的女鵝
@@WTFyoutube8964 叉雞會教導自己的小孩萬一遇到叉雞的話該怎麼辦嗎?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是正義
法律不是來保護人的,法律就跟棒球規則一樣就只是個規則而已
沒錯~ 這也是我大學時民法老師第一堂課對我們說的開場白
法律講白一點就是社會的遊戲規則~~~看誰比較會玩
錯, 法律從產生開始, 從來都是用來保護權貴
幸好我只是球場邊的觀眾
法律保護弱者,卻有些人利用法律來加害他人,男性是施暴原罪真的是老實男人的噩夢😭看著看著覺得很生氣,但男人也要想辦法保護自己
那老實男人為什麼不想想怎樣杜絕渣男猥褻女性?作為男性不去想辦法解決渣男,沒有能力從女性的角度理解女性、毫無同情心,沒有能力保護女友和女兒,這種男人有什麼用?
@@亭亭-i5d你認真?那女人為什麼不會保護好自己 不出門就好啦 只想無賴男人騙錢?
換詞成叉雞好像沒比較安全特別是您又把它當動詞用時XD
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女生喊非禮 男生遭殃....男生喊非禮 被周圍人恥笑
所以我有些朋友皈依安拉不是没有原因的
真的是女權吃到飽
當然啊,你去看比例就知道了 男性強暴犯佔9成好嗎
@@Yu-xv9sf 蠻好笑的,如果立場顛倒,今天被強暴姦殺的都是男性 我相信大家也會同情你們的你要這樣的同情嗎?
@@Angela-np9sm 被冤枉的人也很可憐啊
這一則滿有趣的 感謝分享
之前在ptt上看到有人說日本刑事定罪率高達99.9%是因為日本檢調很嚴謹就覺得很想笑...
日本很會搓湯圓的
未婚妻是真愛,聽到消息後居然不離不棄。不過有聽過就算證明是清白的,也沒辦法在原公司生存了,可以說是一件直接讓男性社會性死亡的事情。不過也懷疑逃跑到底是能做什麼?看監視器不就知道你人往哪跑了嗎?就算之後抓來問話也是會被當成畏罪潛逃。不過這集叉雞犧牲好大,也因為這集感覺都能玩各種填字遊戲了,如:叉雞是叉雞嗎?、叉雞冤獄等
FF3
這根本不是未婚妻 而是神好嗎
@@kailee4233🏆神之妻🌟
最傻眼的是之後找相關的事件時看到為支持男性被冤枉很慘的時候,下面的日本人的留言都是「你不想想看那些女性受到多大心靈傷害」、「你應該想象一下自己孩子被叉雞是什麼感受」,其實日本人討論也非常不理性,說得好像被冤枉的人沒家庭、被冤枉的人不會受到傷害一樣,99.9%同時代表著裡面一定超多冤案
以前看到有人說,在美國不管警方如何勸誘,上法庭千萬不要認罪,不然再好的律師也救不了你
哪國都一樣吧,真的不能亂認阿!
坦白從寬,牢裡坐穿。
應該不是說上法庭,而是警方在場的時候 千萬不能表達出認罪的態度上法庭認罪是要律師怎救 你自己就認罪了啊認罪的態度是指,在判決出來前,你不可以做任何道歉的行為只要你做了檢方或是提告者很有可能以你問心有愧才會道歉這點向陪審團訴諸因果推理
Wrong. It’s never talk to the police. When you are in the court room it is another matter according to your lawyer
十幾年前看了一套 『即使這樣也不是我做的』,影響了我一生,雖然我在香港,但我在密集的地方例如升降機會雙手抱x放在胸前wakanda forever。被別人笑過很多次,但不知道何時能救我一命呢
😂😂😂😂
哈哈哈哈哈,wakanda forever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噁心想騙錢又裝無辜的女性。男生還是要想想怎麼保護自己吧
其實定罪率高的原因是因為定罪率影響檢察官的考核成績, 只要有人擔罪他們就可以結案, 他們才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有幹呢
在被對方要挾的那一刻,就應該高喊是對方非禮了自己,這樣有些時候才能自保平安。
在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下是不會有人相信男生的,而且如果發生在民風傳統、保守的地方說不定還會一邊被其他男人”就地正法”一邊被嘲笑”是不是男人”
還要邊比對方大聲十倍叫叉雞,邊打對方一巴掌。坐實自己才是受害者。
沒用的 上次看到一個影片 國外有人街頭實測 男生打女生一堆人幫 女生打男生沒人理 男生真的可憐
沒用的,男女性別的社會地位差距就是差這麼多
天啊這樣的罪好無言……
不過日本車站真的有預防癡漢的海報...........
有沒有預防 被 癡漢的?
@@patrickH206 好笑了, 這男的沒事貼著那女學生站就很合理了?
@@mattlai443 車上很擠的動點腦好嗎?
@@user-xj2yv7uk6h 以後記得認住matt lai這傢伙,活躍於各大頻道留言區的低能兒。
@@mattlai443 你是台灣人嗎? 住在台北嗎?是台北人的話,你有搭過尖峰時段的北捷板南線嗎? 沒有的話 那請你去搭看看如果你是想說就算人多也沒必要貼著別人 那我只能說乾脆大家都不要搭大眾運輸工具好了 全部都開車騎機車不是更能避免人與人接觸?這種因噎廢食的想法 更好笑
其實日本的癡O冤案最慘的是不少人選擇自我了斷 在電車上被冤枉 下車不是逃跑 就是立馬跳軌
所以搭电车时,双手放在吊环上方还是比较安全 免得被认为是 叉鸡 XD
換作是我大概也是自殺吧就算無罪,名聲在社會上也臭得差不多了...
自殺仍然擺脫不了自己的冤枉,復仇都比較有意義
@@bluecatsss 這不能證明你沒用下面磨蹭
@@bluecatsss 小兄弟頂人也是叉雞
日本几乎每个女生都有过多次被叉鸡,但从来没有,或者不敢报案的事情。我自己也遇到过非常多次。还有那种用下体一直摩擦,转头看他,却还被对方挑衅的时候😢一是没有证据,二是急着上班,三是害怕,没有一次叫过警察,都是自己默默走开,周围的女性朋友们也都是一样。日本盛产叉鸡不是假的,当然没有证据的话,被抓的人有多少是真冤枉,有多少是叉鸡根本就是罗生门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被冤枉了还跑不掉,绝对不要离开现场,虽然会有站员跟你说到警务室谈,但绝对不可以跟他们走不然就是默认罪证等警察来抓你,一定要站在原地说就在这把话讲清,然后说来检查我的手有没有衣服的纤维和女孩裙子衣服上有没有我的指纹。当然误会当场能讲清最好,如果是骗保就应该反告女生污蔑,反正就是绝对不要言听计从
直接給那女破嗎伎女子宮打爛 馬的破女權日本帝國二戰時把女人當狗在來男人都是對的 才是經典 為國家被當肉便器強姦是榮耀 為何被冤就是該死的冥主
誰理你。這時侯你要拿出證據證明你自己。警察到現場後是馬上把你上銬逮捕。在那都ㄧ樣。另外在警察局。警官會用言詞誤導你。日文中有外來語。 相似語。相近語那才叫陷阱。你在警察局不承認。警方會把你押解至地檢署。檢察官是出名定罪大王。表面和你一起討論案情。其實就是抓你的語病。甚至擺明ㄧ句話反正認罪至多被罰款而已。許多人就這樣認了罪。卻不知道不是罰款這麼簡單。最重要是留下前科。外國人恐遭遣送回國。再入境會有難度
说的太好了 日本的检察官就是专门欺负老实人的
我外婆以前在日本做生意的時候,就有認識一位只要座大眾運輸工具,一定雙手都握著吊環或者是任何可以抓取鐵桿,現在終於知道這麼做的用意原因了如果他是有位坐的情況,他也會把手抓在置物欄杆上,旁邊的人都覺得他是怪人,但是他都會說,我花這一點點時間跟心力,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困惱
就怕會被用第三條蹭他欸,雙手放吊環沒用啊ww
法官應要為此負責!
與其說是有罪推定,個人覺得這類案件比較像是「僅憑告訴人的證詞當作判決有罪的唯一證據」。至於台灣現行刑訴制度,其實有明文規定不能以被告自白當作判決有罪的證據(156條第二項)換句話說,就是即使取得被告自白,還需要其他補強證據才能判處被告有罪。而實務則發展出超法規補強法則,就是針對特定身分的人,比如說告訴人、被害人、幼童的證詞以外,也需要搭配其他的補強證據。而且這些人都是被告以外之人,基本上在訴訟中都是證人(參考釋字582解釋)審判外的證詞都是傳聞證據,原則上沒有不能當作證據使用,除非符合法定要件才能作為證據使用(刑訴159-1~159-5),再者,還要經過合法調查程序(通常是審判中交互詰問)這樣才能判處被告有罪(嚴格證明法則/刑訴155條第二項)如果審判中不能詰問證人,學說上也發展出四個對質詰問例外(義務/佐證/歸責/防禦)然後針對性侵案件被害者,性侵害防治法有特別規定警訊筆錄直接有證據能力。目的上其實是為了避免被害者重複陳述被害經歷造成二次傷害,但這樣其實就侵害了被告的對質詰問權。針對這個問題,大法官做出釋字789號解釋,認為該規定合憲,但引入了學說上的防禦跟歸責法則,去達到衡平的效果。所以說,在以目前為的操作方式台灣應該是比較不會說只憑被害者說詞就判有罪的。
叉雞冤案 有夠恐怖的 男生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出来混了十五年了,如果有这样的女人在我身边,我愿意放弃所有!
用了幾年去證明一件法律案件有這麼多漏洞還不去審視造成漏洞的檢察官這是一整個很大的法律及執行錯誤問題
記得御殿場也有類似這種冤罪的事件,但那次事件更讓人生氣日本的法律😡
台灣法律系很喜歡留學日本,常說日本法律研究比台灣先進,但在實務上感覺日本比台灣落後,無罪推定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則,這種大量法官無視這種原則的事件,難道日本沒有像是大法官之類的人去宣告判決無效嗎
有但日本大法官沒有獨立,為最高審的15名法官兼任釋憲與最終裁決工作。實務上像台灣這樣因為獨立職權,調裁判推翻不利人民的判決的做法是沒有的,他們的大法官在訴訟上也只是最後一關。台灣是最高法院之外還有一個負責監察裁判是否違憲的機關,比較具備中立性。
我曾經在日本也遇過電車叉雞,那個叉雞被一個日本JK說偷摸她,結果一到站叉雞不顧被JK抓著的包包,死命掙扎飛奔逃走。因為有留下包包應該還是有被抓到。
其實這時候用力地踹下去跑成功機率會比較高,就是無辜的人通常反應太慢,然後就完了,有罪的人通常都比較熟練反而抓不到
整件事看下來最嚴重的問題是日本的司法制度吧?
整個叉雞頻道看下來也是這樣的心得⋯⋯⋯⋯日本司法和警察真的太噁心了
這樣誣告卻什麼責任都不用負,也太厲害了吧。
女性特權
台灣的情況:如果是有基於一定的客觀事實及合理懷疑,而非憑空捏造,那即便他人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也不會因此衍生誣告罪。白話說:我真的會錯意了,抱歉喔呵呵(反正一定會這樣講)也沒有事證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意圖誣告那就沒有誣告罪,所以誣告罪如果不夠白癡很難成立。日本叫虛偽告訴罪,很難成立,一樣是要舉證。啊這時候就換原告要舉證了,金靠北,不請律師沒辦法反過來教訓對方。
叉雞完美了詮釋另一部日劇[99.9%不可能的翻案]。
如此~~~~誤審的法官,輕易~以“無絕對確定”的~~心證誤判人有罪......是否也要負擔一些事後「究責」~!!
我看男女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啦,女的怕被騷擾,男的怕被誣告,就各自離遠一點吧日本不知道是不是因為AV風氣的關係,導致痴漢真的比較多,甚至還有外國人也有樣學樣,之前也有幾個台男在日本當痴漢被抓還上新聞,其中有一個還是律師真丟臉
一連串看了幾部叉雞的日本人辦案的態度,真心能理解為什麼日本人會自殺率很高了!太誇張了~
辦案態度恐怕還是其次,畢竟世上有很多國度的司法制度也存在很多問題。日本的獨特之處還有他們的村八分文化和社會排擠,一個人面臨社會性死亡和真的死亡也沒分別了。
電視電影的韓國警察也很廢
这件事的重点其实不在于男女对立,而在于完全不负责任的日本检方和法院。男性女性都有好人有坏人,这件事不应该成为贴性别标签的理由。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坏事,最终其实都可以归因于行政机构、官僚队伍。
被誤認是叉雞真的是件很不好的事😂
之前看過一個本是女高中生狂勒索賠償然後真痴漢報復的故事直接播種直達車所以說好孩子不能勒索賠償
额,好像本子的剧情,号码?
記得那本挺還有獵奇的
@@golea5132 我看過的那本很正常啊,就是書中受害男性比較多,所以該報應車程比較久而已,時間像長途車一樣久
播種直達車
“店車吃汗”
日本是一個非常奇特的民主國家,他們的民主不是自己爭取的,而是被美國人按在頭上強迫他們接受的。也因此,日本人的民主只學到毛皮。日本人對於民主自由,往往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他們普遍覺得,能投票選議員就算是民主了。但與民主配套的相關法治措施,日本人是毫不在乎。基本上,日本人的法治,大致上就是停留在台灣的兩蔣獨裁時期。這也是為什麼你可以在日本看到諸多的法西斯元素,像是嚴格的制服、髮禁、學長學弟制(不論學校或公司)、嚴格的上下關係,對身份認同的渴求(害怕被孤立)等等。基本上,日本的司法制度,在許多方面甚至連大陸都比不上。在大陸,至少紙上寫的法律還尊重米蘭達警告(Miranda Warning),還有警察在無明確證明時只能扣押嫌犯24小時。在絕大多數的民主國家,米蘭達警告是不成文憲法般的存在。也就是嫌犯被捕時會告知有沈默權,因為你講的話可能成為呈堂證供,也可以指定律師在被偵訊時旁聽,並徵詢律師意見,如果請不起律師,國家會指定一個。此外,檢警有限的的覊押時效也是民主國家的特徵。像台灣是24小時,歐美大部份國家都是72小時。超過這個時間想續押嫌犯,就必須得到法院認可。但在日本,日本的司法制度根本不鳥米蘭達警告的制度,嫌犯被押進警局之後,在偵訊過程中,是不能請律師同席的。而且,日本每次傳出有人翻供說警方刑求時,相關的錄影一定會消失,而且沒有人會被究責。所以每次有人翻供,總是會變成羅生門,然後法官也不會依照毒蘋果原則將犯人已翻供的自白推翻。在偵訊期間發生什麼事,根本沒有人知道。2016年,奈良縣有個醫生因為醫療糾紛被告(肝臟手術後患者死亡事件)。結果醫生被逮捕調查後,莫名其妙就死在拘留所,而且法醫檢屍後發現死亡的醫生全身到處都有傷,就告發警察刑求。結果居然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從頭到尾,警察局都無法提出證據自清,證明自己沒有刑求,當然更不會有刑求的證據。實際上,會發生這類事件,白痴都知道警察是在檢察官授意下去刑求嫌犯。然後你還讓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這種案件?根本是球員兼裁判。連醫生這種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警察都敢刑求,更不要說一般韭菜。在日本,當你被警察當成嫌犯逮捕後,警察就有72小時的時間料理你,如果你不招供,就把你移送地檢署,這時候檢察官就有20天的時間聯合警察一起料理你。也就是從被逮捕的那一刻開始,檢警就有23天可以不經法院許可,可以慢慢逼供。更賤的是,日本檢察官還有一招「擠牙膏」的絕招,如果23天後法院裁定交保候傳,但檢警還想繼續玩你的話,他們可以用另一個罪名收押你,而且完全不需要任何證據。前日產CEO Carlos Ghosn就是這樣被玩的,他被長期收押逼供,好不容易撐到被地院交保,正想在地院外發表感言,沒想到東京地檢又以另一個罪名將他帶走,然後又可以不經法院押23天,讓全世界的媒體都看到傻眼。因為這種事不要說民主國家,連中國大陸都沒聽過。法院都裁定交保了,檢察官還能直接把人押走。幾年前日本就有個案例,一個被冤枉偷了張萬万鈔的音樂家,就因為拒不招供自白,被檢察官收押了300天。實際上,這種普通竊盜罪又是初犯情節又不重,就算被判刑也不可能判到300天。結果他硬是被收押300多天,撐到地院判他無罪。實際上,檢察官呈上的證據根本漏洞百出,連法官看了都搖頭。但無恥的日本檢察官,為了自己的業績硬是想把這個倒楣的音樂家關到他崩潰,也不願根據證據去抓真兇。針對日本的司法制度,你可以把它想成是兩蔣時期的台灣無誤。在那個時期的台灣,秘密審訊,拒絕律師同席,將嫌犯屈打成招是常態。王迎先就是這樣死的。要讓一個無辜的百姓,親口承認自己犯下了搶銀行的死刑罪刑,是要打到多嚴重才能讓他崩潰自證其罪?其他被埋藏的黑案不計其數,許多活到台灣民主化的黨外人士,都有被刑求的經歷。嫌犯是否要收押,要押多久,全是檢察官說了算,也和現在的日本沒什麼兩樣。
建議你,如果要打那麼長的內容,分段可以更多一些,還可以用這樣這樣這樣別人看評論的時候,會比較輕鬆一些
其實看他們對東條英機的定義就已經知道這個國家很有問題,他們歷史書是認為這個在日本二戰最大權力的人是悲慘的犧牲品而不是如希特勒般的怪物
民主與法治應該分開來看。你指的米蘭達警告屬於英美法系上的產物,日本司法大部分都是繼承於大陸法系(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德國),兩者淵源不同,各有優缺點。你說的刑求,基本上兩個法系的國家司法歷史上都存在。都是隨著時間的推進去達到制度上的變革,才慢慢減少這方面的陋習。
@@烏雅成璧 台灣也是大陸法系,台灣的法律甚至大部份都是抄日本的。台灣在兩蔣時代當然也是不鳥米蘭達警告,這不是法系的問題,而是當時的政治就是屬於獨裁體質。連中國大陸這樣的國家,至少在法律條文上都照抄米蘭達警告,只是有沒有確實執行是另一回事。實際上,德國所奉行的「米蘭達警告」比英美更為嚴苛。英美的米蘭達警告,只適用於犯人被逮捕後,美國甚至在某些狀況排除嫌犯的緘默權(恐怖攻擊案)。但在德國,米蘭達警告不但及於被逮捕的嫌犯,甚至應用在警察執法上。德國憲法法庭就裁定禁止警察的釣魚執法,因為他們在沒有表明身份的狀況下,就誘使嫌犯自證其罪。所以釣魚執法中嫌犯所說的一切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烏雅成璧 大多為實行歐陸法系(大陸法)國家及地區。“無罪推定”,然而日本實際上為有罪推定,你又怎樣解釋呢?
王牌大律師的劇情跟這次的主題挺搭的,之前因為找不到正版片源而忘了這部只追一半。最後結尾是第一集中,他們成功替一位工讀生洗清殺人嫌疑,但是女主角卻在最後懷疑自己是不是縱虎歸山,因為既沒辦法證明他有罪,也沒辦法證明他真的無罪…
那個也是很微妙,最後那個無罪的很冷笑了一下...
我記得好像是那個工讀生說,在訴訟期間不斷被說是兇手,導致自己真的也以為自己是兇手的緣故吧?
因為律師的工作不是抓犯人,而是令法律上無法定罪的人不受定罪,如果那人真犯了罪而沒法找到證據那就是檢控的工作,如果證據都有了法律無法定他的罪那就是立法的工作,這兩者都不是律師該做的事
在經過好長一段時間後從逃跑、變成被說成是叉雞的話就跟她展開武士道的對決、被冤成叉雞要賠一堆錢還要關幾年、打架鬥毆只要罰點錢跟拘役15天
日本主要是从事公职工作的意向没有那么严重吧,大陆这边就算发展到武士道的版本,也很难敢打起来,毕竟公职人员因为这种事进橘子算污点了,不知道以后大陆这边男女对立会发展成什么特色版本
《儘管如此,我沒有做》身為男生,真的看得心驚膽顫。
女生:你怎麼叉雞我?男生:(手部殘疾)
第三隻手
未婚妻真的是真愛,又有好的律師,要成為0.1%的人不容易啊~
津山太太,你也不想津山先生被判有罪吧?
@@Tokyohot801 這部我沒看過欸
@@Tokyohot801 這個劇情感覺不少喔...
@@Tokyohot801 哈哈哈 你們髒髒
@@Tokyohot801 給個50萬日元和解再道個歉就得了(X
不是律師費什麼
而是毀了一個人的聲譽和未來
男士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想到阿偉
律師費也是阿 沒個幾百萬怎麼打官司?
輸了就要全額賠償 窮人小子怎麼可能賠得起!
所以那些大公司、政治官員才會動不動就說 不然你告我阿!阿不 然我告你阿!
這世界沒錢就是罪!
百口莫辯,跳到黃和都洗不清了!
想到可憐的翁立友
@@kawasaki2214 不過是長的醜而已,這就被某塊肉當成政治秀的祭品了。
太太的不離不棄令人感動
而律師更是戰神
他真的很幸福
聽了一整集的代名詞,最後聽到你說你是叉雞,心情很複雜呀
叉雞竟然是叉雞 真的太令人震驚了😂
原本想按讚的,但看到600我還是算了
笑死
🌟🌟🌟自嘲的最高境界🏆🏆🏆
哈哈你不说我都没发现
叉雞太犧牲了🤣
说一次 笑一次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
他現實也有做過
叉雞去叉雞了不應該叉雞的叉雞,我覺得叉雞去叉雞真的很叉雞。
自嘲的最高境界?!
有一種解決辦法
在日本猥褻判15年
但是街頭鬥毆只用關1~15天
所以只要遇到想碰瓷的女生就可以
(大喊)"甚麼你要跟我來一場武士的決鬥!?"
"那就來吧!我會以最高的武士規格對付妳的"
然後就是對著那個女生一頓毒打 往死裡打
不打頭只打肚子跟大腿
這種地方判定不了傷殘 只能以鬥毆處理
而且監控顯示是女生先靠過去的
所以男方律師會說是女方要求的武士對決
日本男性把這招用在那些碰瓷女性身上
對著那些女生一頓毒打
然後說女生是準備用猥褻來碰瓷他
他只是用網友的方法來反制
發到網上一群男的為他抱不平
法院外面一大群男的舉著牌子抗議說是女方先挑的事
不能怪罪男方
然後女權組織出來跟著抗議
被一群男人暴打了一頓
然後一樣的套路
說這群女的直接朝他們衝過來試圖向他們發起武士挑戰
只要大家都用這個方法以後日本女性看到男生擺出攻擊起手式就怕得要死
以暴治惡唯一解答
超好笑
感覺很智障 但又為男性默默流下眼淚 是99.9%的有罪猥褻案逼日本男性這麼做的😢
要用法律漏洞打败法律漏洞
選你正解
这真的可行的?
叉雞真的是又偉大又好笑😂😂
講正經事的叉雞果然帥氣。不過為什麼我一直笑?
ua-cam.com/video/7Lryy8-Y-Wk/v-deo.html
記得以前上日文課時,Iku老師就有講過在日本很多男生搭電車會將兩手握著欄杆,以免被冤枉是癡漢。好像是當時有些案例是誣告對方為癡漢來索取和解金。
寧做鐵柱男 不做肥皂鬼
日本對痴漢是有罪推定,有個綜藝節目找了四個律師三男一女問他們被質疑是痴漢怎麼辦,三男律師都回答直接逃跑
@@garlic5558 請問有連結嗎?想看看。。。
@@garlic5558 好奇女律師的回答是什麼?
別忘了 還有第三隻手
有罪推定才是真的恐龍法官, 錯放犯人正義固然沒有伸張 , 但是只要有一人被冤枉入獄 , 法院所有的判決都不具正義
是啊,恐龍法官不算最可怕的,因為他真的只是伸張正義,但他會有明確的證據去判,最可怕的是有罪推定的法官,這兩個又不一樣。
主要是法律很白痴,要改的是法,不是人
因为这些法官不需要搭电车
@@junyou6714笑死,但確實是真的😂
@@neochen3322多米多羅遇到恐龍法官還不是輸了
我本来计划想把这集当作睡前听古那样边听着边睡着的,直到叉鸡无私奉献得把自己名字奉献给叉鸡。笑得我睡不着😹
我也笑了
這個世界太多叉雞了,這算是個好現象嗎?
叉雞無私的效法地藏王菩薩誓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著實令人敬佩.
聽過一個笑話,在日本坐電車的時候如果有個女生喊了一句:「有叉雞!」
那麼瞬間整車廂的男人全部往車外跑,深怕一個誣告人生就毀了
定罪率99.9%的情況下每個男的都是人人自危
笑屎😂
太慘了
直接变成女性特权~
女權自助餐
如果覺得人太多太擠,可以用這招清人
之前有日本的律師說 如果你突然被女生抓住手說你試癡漢 你該做的事不是等警察來 而是拔腿就跑 原因很簡單 因為如果被你跑掉算你幸運 如果你沒成功逃跑 警察為了給你定罪才會認真執行所有必要的手續 之後你要翻案上訴才有足夠的證據 如果你一開始就配合的話 警察只會當你默認了 很多手續就草草了事 這就導致很多能幫你自證清白的證據反而被警察給毀掉了
可是如果电车还在跑,你怎么逃跑。。
@@ChibiNaruto 清者自清?既然都被冤枉不如干票大的,當場把那女的剝光,我死也要拉她這墊背的,看誰狠!
@@ChibiNaruto 基本上女騙子很少會趁電車還在跑的時候發難 原因有兩個 第一 車上證人都還在 當事人在做什麼 有眼睛的都看的到(假癡漢事件之所以很難翻案 原因就在於大家都只是陌生人 根本不會記的誰是誰 就算有人看到真相 但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認錯人) 第二 女騙子畢竟是在敲詐 她也怕自己被抓 所以相比密閉車廂 他們更常在逃跑或叫人都比較方便的車站動手
@@十六夜-f4e 有时候不是骗不骗的问题,而是女方有时候真的打从心底误以为自己被叉鸡了,这种情况下的话跑或者不跑都完蛋,除非脸没有被记住。。
@@ChibiNaruto 如果你手握了手環,警察不能驗指紋?
叉雞好偉大,最後還自己承認自己是叉雞,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聽過更可惡的新聞,是兩個女生故意裝不認識,一個栽贓男性,一個假裝路人幫她做證,讓男生無力辯解,好對他勒索賺零用錢。
除了氣憤與感慨,覺得日本電車以後要多分一個男用車箱,保護男性了…
是的,无论设立女性专用车厢还是男性其实都是在避免这种令人厌恶的事情发生,无论真的干坏事还是被冤枉碰瓷都可以避免
@@horsewhite7560問題是那些女性不坐女性專車
說真的如果真怕被叉雞那就全專車好了
@@hingmantsang這種情況需要男性專車了
畢竟沒辦法限制女方
只好自己躲遠一點
内地有个直播主在日本路上直播,两个高中女生就这样搞的
一个加速走男人前面,一个在男人后面拿手机拍,然后走前面的突然回头,还好男的在直播,很多人看着,她们才没成功
我在美国当兵的时候认识个朋友,他曾经被一个女的诬陷他强奸,送进监狱。坐了六个月的牢之后,有一天那个女的跟她闺蜜说那个人当初并没有强奸她,她闺蜜这个人还挺正直,把这事跟有关部门说了,才把他放出来。他白坐了六个月的牢不说,那个诬陷他的女的一点儿事都没有。由于这个经历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生活,所以他才去当兵。他给我说过这件事,但具体的细节我不知道,怎么在法院上判的我也不清楚。
难道没有赔偿😢
那就讓他變成事實
往那女的下面塞各種物品 塞爛
太恐怖了吧 危險誣陷阿阿阿
誣陷他的女生沒事?我的天
@@Wooofour 因为女性一直都被保护着
原本覺得古美門身為律師的手段很誇張 但看完這次介紹就覺得 不做的絕一點 高機率自己的人生就毀於一旦
這恐怕也是日本首相很少簽令執行死刑的原因之一
他說的沒錯呀 律師本來就是這樣的行業 當事人真的有做沒做跟法律能不能判他有無罪是兩回事 想要真正的正義那種東西是不存在的 正義是相對的存在 每個人都有而且不可能一樣
叉雞好犧牲w,影片開頭一直狂笑
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刑法的帝王條款,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相對於被告立於壓倒性優勢的地位,卻要被告舉證自己無罪很離譜
因為這樣的狀況,
日本有獨特的“癡漢冤罪保險”,
買了若日後因為被冤枉為癡漢判罪,
可以獲得理賠XD
非常特別的一個保險。
完了我在讀的時候已經自動把癡漢說成叉雞了
看起來像我這樣的肥宅,在日本這保險肯定要買好買滿!(基本上大概就是什麼都不做光看到就構成癡漢和性騷擾行為了~)
那要怎麼證明自己是冤枉的…?
還是直接理賠
定罪率這麼高,這保險主要還是買心安的
@@wei770702 應該還是要想辦法證明吧證明自己真的是被冤枉被判無罪後才會賠吧
叉雞有這未婚妻真好,太有愛了
津山太太,你也不想津山先生被判有罪吧?
@@Tokyohot801 都是未婚了 應該還沒改姓吧
@@Tokyohot801 哞?
@@周黽琴 現在還有人改姓嗎?一個稱呼而已,純抬槓?
我以前曾經參加學校的出國旅遊去日本做過電車,記得當時車廂內其實沒有幾個人甚至空座位也有不少,但我看到幾個後來進車廂的日本男生上車有位子不座,站著雙手緊握扶手用雙腳夾緊放在雙腳下的包包都帶耳機頭一律往上看天花板,我還在想這是什麼日本風俗還是上車的規定,我就看到下一站進來了幾個JK有說有笑的找位子坐,其中一兩個站在JK附近的男生迅速拿起包包雙手環抱的離開這個車廂或到後半的位置來開距離,那瞬間我才明白他們是在預防被當癡漢⋯⋯看到JK進車廂自在的像是進自己房間再對比男生們搭車像是踩在地雷區一樣神經緊繃的樣子,那畫面真有點感到難受。
後來我看記得關於問遇到被冤枉癡漢的話該怎麼做的律師問答影片也是回答,立馬逃離現場!不要猶豫,一旦被車長等下抓住的話幾乎=100%定罪是癡漢,最好的辦法是逃離現場後聯絡律師交代情況後交給律師去處理自己則像往常一樣去上班,這好像已經是最優解了。
之前也有看到日本有男生連署希望不只有女子專用車廂也希望有男子專用車廂甚至是希望以後電車,公車等公共交通都能男女分別 ,雖然好像沒成功但是那份聯署好像有不少人簽署支持
有個不離不棄既老婆的確好嘢~~~
黑人問號
幾好野, 少林共夫勁
真,有幾多真係信另一半重幫手搵證據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看到陌生女生躲遠一點。
日本的法律其实大部分还都是作无罪推定的。但是包含电车痴汉在内的性骚扰,特别是针对的女性的性骚扰是例外。因为,如果做无罪推定,或者需要提供切实额证据,那么反过来会有大量被骚扰的女生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被骚扰的。所以日本的一个惯例就是,基本上主要依据被骚扰人的口供作为最有利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人作证,那么只要对方坚持你有了痴汉行为,那么绝对会被判有罪。其实这个罪名可怕的不是刑期和罚款,而是宣告一个想正常的省会在日本社会的人的社会性死亡。可悲的是,真的流氓反而不怕这些。
每次看到叉雞的片都忍不住看一下😎
笑死
我也是😂
笑死
看一下什麼?
@@蛤-s5p 看叉雞呀😎
日本已經有這種叉雞保險了,就是一但碰上,保險公司就會出動律師協助你打官司
绝对要买
奇怪的gdp增加了
這種事情最可怕的根本也不是賠償 而是被爆出你做這種事被告了你身邊的人怎麼看你?你會不會被開除、被身邊的朋友疏遠、被分手甚至離婚?誣陷的人敗訴也沒什麼損失 但你只要被告就名聲掃地了 保這個險感覺也沒什麼用
有一個本子就是在講那些被冤枉的男性把那些冤枉他們害他們社會死亡的女性包圍在一個車廂裡的故事,太感人了
那个很好看
純愛大師
求本子名
哈,我好像看到过这个的
不过我记得剧情里男主虽然是被引诱的的真的叉鸡了的
去年看到日本有個熱賣商品,是個有攝像機的手環。拍攝影像上傳到廠商數據庫客戶無法取得,但萬一被控叉雞廠商可以將手環拍攝影像提供證明。從這個產品就能看出日本通勤族男性壓力山大。
有名字嗎
去日本前得買一套www
其實還有一點才促成這種叉雞冤案到處都是
"誣告不用負責"
提告方佔據完全司法優勢,一點都不公平
本影片的叉雞冤案不是誣告
@@f126384758 是误解导致的
這樣會不會令人真的被侵犯的人因為怕被認為誣告而不敢報案,雖然癡漢案定罪率是99.9%,但這樣的原則只用於癡漢案上的話,又會不會有人要求把這個原則放在所有案件上?
@@syut6541 比起這種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辦法 還不如去好好的教育女性如何反擊跟留下證據
@@野兔子n4君 我怎麼覺得你們比較清流 你們如果在一些社會新聞下方看到的留言 幾乎都是那種的...超可怕 台灣民眾的法治水準真的奇差無比
自救方法不是“武士的对决”吗?
對,打她,棒棒堂 !
男女憑拳
這時候就要夏威夷戰神附體直接給對方一頓爆捶 之後在說自己是LGBTQ群體
抛开事实不谈,你我来一场武士之间的对决!
這讓我想到好幾年前的日本電影「嫌豬手事件簿」
裡面主角也是沒碰到女生,但被誤會
後來用了很多方法證明自己沒碰觸
但電影裡面,到最後還是沒證明主角的清白
那叫叉鸡事件薄
直接翻譯是「即使那樣,我也沒有做」
律師做的背包vs手的實驗,
已經說明了人分不出是手還是包包碰的,
因為成功率52%基本上跟瞎猜差不多。
我小學時也被誤認性騷擾,但當年內向的我沒有講出事實,因此同學們在畢業後都繼續歧視我
唯一不會被誤認為「叉雞」的方法,就是要遠離與你關係不大的女生
若你有理解过在日本的公交上日常通勤的离谱实际状况,你就该明白你所说的这种"远离",在日本公交上,甭管是电车还是巴士,都是不现实的。
女權可怕 😱 但請振作
這不是你想遠離就能遠離的,不然為什麼稱為意外
盡量吧
台灣的法律也是很可怕 只要女方不高興就可以告性騷擾。
法律上的缺陷既然無法控制,那一旦成功脱罪必須要女方負起責任,例如這些年的官司及律司費用、精伸上的賠償等,否則那些為騙錢隨意冤枉別人的無所顧忌,因為這生意只賺不賠!
的確這樣會比較好
或者說要求女性坐女性專車
那如果她不坐就不能說別人叉雞就好了
在日本住過一陣子,認識一位律師有教過一個撇步
,遇到女瘋子在車上隨意誣陷自己叉機時,當下必須要堅持反控女子先對自己叉機,因為在第一時間,路人人證會對被誣陷人的反應當作為犯罪第一印象,這會成為第一次開庭時比直接證據占比還要重的間接證據,縱使不會有人相信會有女子對男子叉雞,至少在後續筆錄及佐證時,對方也無法完全舉證你對女子有叉雞的事實,但如果當下沒有進行反控動作,那幾乎等同於讓自己走進監獄..
因為在日本這種有罪推定跟自由心證的畸形法律下,要證明自己清白的不是檢察官或警察,反而是自己得要拿出證據(日本法律人員有夠懶,為了避免警方跟庭方被證據打臉,被告人不想坐牢就得自己提出證據)
再者,雖然被害人有被叉雞的陰影,但影響最深的卻是被誣告者,被誣告者幾乎社會性死亡造成生活困難,而被害人僅有上法庭闡述事發過程,解釋那對案情根本不對稱的證據,完全對被誣告者的痛苦與麻煩置身事外,甚至沒有法律責任
日劇那種法律戲大都只是演演的,真實案件冤枉成分真的很高...
與其讓自己陷入法律陷阱然後自己被社會死,不如拉著對方跟著一起死
「必須得讓誣告者了解她沒證據的提告是雙面刃」
竟然有這招!!!
這倒是以前不知道的 的確 就跟碰瓷一樣 當事人因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太低 就會肆無忌憚的冤枉人 但如果讓他們背負根被冤枉者同樣的法律責任 他們才會投鼠忌器
無法理解日本性產業那麽多還對這方面處理的過於重,感覺有點既當表子又立牌坊😂
@@inbottleintop 因為對大多數日本人來說 即便是性產業 那也只是工作 跟當事人的性格或生活態度無關 就好比電影裡演壞人的演員 現實生活中並不代表現實生活中也是壞人 就跟荷蘭紅燈區雖然盛行 但你在路上隨意對人搭訕可能就會挨告了
@@inbottleintop 性產業發達不代表可以隨意侵犯他人身體隱私啊 各國法律皆如此
在香港也有朋友被冤枉偷拍女生、 被警察拿了手機查了九個月、 才告知什麼也沒有………警察起初也是告訴他認罪了事(明顯是不想做結案了事)
也很多妄想被迫害的人
咁但係香港都真係又有很多呢啲人係地鐵犯案既
女士如果感到被人侵犯的確係需要出聲同報警既
只係警察做事唔好咁草率,認真辦案先係重點
看来你说 手机被查九个月的人可能已经社死了。
我想香港不會去到刑事罪成率99.9%這麼可怕嘛,以前
@@as14j 不涉及國安法的案件,香港暫時還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不過要證明自己沒有做比證明做了難
@@siulun611 唔止地鐵犯案,巴士都有唔少,之前我識得有朋友喺巴士見到中年男士偷拍瞓咗覺嘅少女嘅裙底,所以大大聲同個女仔講,然後個犯案者一支箭逃離車廂
曾經系上有日本學生留學
我們一群男生一起搭公車
就在那開玩笑問他我是癡漢,你是不是癡漢
他反應超大說,我不是、我真的不是,還快要哭了
莫須有,不要亂開那種玩笑🤔😑🤫
這種沒建設性的無聊話,根本不好笑,不說也罷
無聊當有趣
自嘲叉雞真的太好笑了WWW超犧牲~~~
替換掉文字真的變得可愛很多(?
看過一部冤案的電影真的很難過QQ
讓我想到之前有部影片,
日本電車上女生和大叔坐在一起,女生在車上睡超熟,睡到身體一直偏向大叔,結果大叔就從包包拿出好像是手機的東西直接敲女生頭,女生直接嚇醒。
那部影片下面還有人留言大叔太超過,幹嘛打女生。
但其他人有留言說女生已經很多次靠到大叔身上,他真的是受不了,也怕被誤以為是叉雞。
真的被誤認叉雞這件事真的令人毛骨悚然,彷彿得到免死金牌。
是社會的病態讓大叔這麼做的,這真的太可怕了
bonk
@mmy 女性反而受到更大傷害
@mmy 原來如此,所以下次被叫叉雞時應該原地送她一發友情破顏拳
怕手機受損可不以可以用暖水壺😂
日本其實好怪,強姦這類嚴重的性罪行很難告得入,反而這些較輕微的性罪行就不由分說定罪
每每令真正的受害者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和社會支持
整段片叉雞不停用「叉雞」說完這個故事,好想知道叉雞的感受😂😂😂
叉雞為事業而犧牲自己, 行為值得敬佩
叉雞很叉雞
这很叉鸡
說的我都餓了,來去買桶炸雞吃
你真的很叉雞
因為「無罪」等同打臉檢察官的舉證能力,為維持檢察機關權威性,所以基本上法官都會判有罪
調查後說證據不足就好,能力不足便提高。
以冤案來維持權威,那所謂的權威只存在他自己的幻想。
@@SongOfSilent 可惜日本就是這種地方
仔細想想這種有罪推論也蠻可怕的
想告就告,也不需要準備什麼証据,有一套說詞就好
反正告就完事,他自己去負責証明自己無罪就好了
@@HeiMiBR 還有很多明顯有瑕疵,但是知道法官會偏袒這裡還要硬幹的刑案...
那日本法官明顯違反罪疑惟輕的法律原則,好可怕
只要當場發起武士決鬥
就只會被判居留
男女憑拳 生死勿論
2:33 “你是不是该给我道歉呢?”
“对不起”
“好的,我去报警。”
这逻辑...
釣魚啊
說道這就讓我想到24歲的我,
那時捷運剛開通到南港 ,
我當時上班兩手都提滿東西(公事包 企劃檔案)搭捷運,
結果當時有個年過40的歐巴桑大聲說我非禮她!!
只因當時捷運減速系統還不是很穩定,
在減速進站時我沒站好而不小心碰撞周邊的人(有搭南港線都知道早上南港線根本是惡夢)>。
後來是有個老先生幫我解圍,
也用同量音量用台語斥責那歐巴喪也不想想她幾歲了,
哪個年輕人想對一個能當媽的人非禮。
我才幸運躲過一劫(真的很感謝當時的老先生)
我只想說~ 怕擠怕非禮是人之常情,
但指控別人前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倒底是誤會人還是真的是受害者。
辛苦你了
@@徐旭-y2u 謝謝。那時我才剛出社會 確實有很長的時間對捷運有陰影
老先生幫忙聲援正義,好人一生平安!
@@fong00001 應該是不太會,臺灣的法庭不會像日本一樣用有罪推定,要告你的話檢察官一定要找到你非禮大媽的錄影或是其他證據才能起訴你,不然基本都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張博淵-y3z看了你的留言只能說你太年輕, 先別說告不告,
試想你剛出社會,上班路上無故被人喊說你非禮,你當下要面對的不是法庭而是一整個車廂的人看著你。也許你覺得沒什麼,但對剛出社會的我心理只覺得尷尬跟不舒服。
如果沒人站出來幫忙講話,一個可以當你媽的無的放矢的說你非禮,雖說台灣無罪定論,但剛出社會的我要是面對警察,我一定會挫。
我們在進一步假設,如果這種無聊的誤會傳到公司,你覺得我會不會一直被調侃?(我24歲時法律知識還不普及)別人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真的發生,我情願辭掉我的工作也不願意讓我的自尊被別人踐踏。
抱歉,可能回文有點長,但當時的陰影到現在還在,所以捷運我能不搭就盡量不搭,那怕都當孩子的爸也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搭大眾運輸工具時,遇見人滿我寧可搭下一班也不上去擠的原因,哪怕有得坐或還有站位,這種事情在台灣其實也經常發生
所以之前修刑法學分,刑法老師在那邊吹日本定罪率,我直接嗆日本癡漢案例還被罵跟當掉 笑死,法律人
所以摄像头是有必要的,但过多的摄像头又会对隐私造成影响,但没有的话在发生犯罪时又会很被动,好难处理
英雄
我讀刑法時老師倒是說日本的定罪率99.9%顯然有問題的,當中很大機會有冤假錯案的情況
幹嘛跟學分過不去呢😢
@@cloudl.2687
感覺比較老派的刑訴教授會很稱讚這個有有罪判決率!
我當年就問過99.9等於起訴就有罪
那這和糾問制度有什麼不同
跟大家推薦一部電影《即使這樣也不是我做的》, 故事內容就是改編自這起案件, 當時用來諷刺日本法律及審判的黑暗和僵化
台灣翻譯作「鹹豬手事件簿」,還有這事件的結果仍然是那99.9%
@@sigma123321 我是覺得這翻譯很爛,比較喜歡那個比較長的翻譯,畢竟這句話貫穿了整個電影
@@yutong002 因為那個長的是日文直譯。反正沒有任何一個翻譯比刺激1995還爛了吧XD
@@sigma123321 哈!我到現在還是不懂翻譯成那樣是什麼意思
@@yutong002 刺激1995的電影內容跟另一部名叫刺激的1979年電影相似,但是年份不同,名字就是這麼來的
以前很想去日本,現在開始害怕了。越看你的影片越覺得人心險惡
我也一样
S了南京30萬人的國度有啥好去的?
怎麼不說你還活在殺了自己國家幾千萬至億的人的國度
@@f77012904 總好過殺自己同胞200萬人的中國
贵党也杀了不少自己人啊@@f77012904
叉雞每周都出片出好快!辛苦了💙下次可以出片說一下各國的刺殺官員/前官員事件嗎?
Btw 原來叉雞係咁嘅人!!
英國首相辭職
日本前首相被刺
歐洲正在打仗
所以下一步就是…「路過波蘭」了嗎?
小粉紅的留言才是最恐怖,想想看大陸的洗腦教育有多成功
@@cyruswong205 how about winne
月川是你!?
安倍XX?
應該把男女車廂分開,男的只能進入男性車廂,女的只能進入女性車廂,這樣應該就可以解決大部份的吃漢冤罪和吃漢問題
男的也可以啊(咦
然後就會出現某單女誤入被人群的事件
然後出現同性戀說你是叉雞(應該是不會啦 只有女人會這樣)
謎之音:那LGBTQ+怎麼辦
大眾運輸設立的用意就是盡可能運送多一點人,藉以疏通交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犧牲運輸的本質有點本末倒置了,要解決也不是這樣搞
看到多米多羅最新判決,馬上回來複習,沒想到在台灣的民事庭,也有類似的結果。
女性專用車廂用來:
保護女性(❌)
保護男性(⭕️)
但專門打算坑人的女性根本不會去搭欸...
看完最後,叉雞說:我是叉雞
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真的 笑死了😂😂😂
連原告自己都說左手握吊環還能判有罪
也太病態了吧
這末婚妻有情有義⋯👍
我是有聽過一個故事,就是女高中生故意冤枉男人是痴漢,那男的一開始根本沒人相信男人,老婆跑了,公司也開除男人,最後靠著檢察官不放棄找到女高中生證詞中的盲點,印象中好像說男人身高很高女高中生說的被摸的情況根本不可能,所以最後總算推翻了,而且警察還開始查那位女高中生,因為她常常告人痴漢,最後查出那女高中生根本只要想要錢所以才告人痴漢的,根本就不管男人被告之後會身敗名裂的情況,後來男人的老婆回來了,公司也願意再僱用男人和賠償男人。
在日本明明這法律就已經夠偏向女性了,可女性覺得還不夠,特別是那群[推女](請自己查)雙重標準的程度是眼睛都看得見的
人性本是如此,以前古代迫害妇女多半是女的没有实力而已,再往前可是母系社会。政治那套术语最合适形容这个,“那有什么独裁和反独裁,不过是上台和没上台的”
前陣子好像某個縣長,為了拉女權群體的選票,把超多代表女性的東西「去性別刻板印象化」,連公廁的 裙子人型符號&紅藍顏色 都算違反指引,得換成一樣顏色&直觀的文字,來區分男女廁……還有其他一堆超煩人的指引,矯枉過正有夠煩人
雞排妹、翁立友。
翁立友過了這麼久,完全都沒有工作
是我的話這種沒信任的老婆回來我也不要了
.
.
.
.
等等不對 我沒有老婆
555
推女 查不到?
古代的法律是如果被发现是有人恶意诬告,诬告的人要承受他诬告的罪名相应的刑罚,可惜现代没有这样的法律了。
還好,一直有這樣的因果輪迴。
最後那十幾秒才發現貓咪躺的白色椅子是嬰兒椅,叉雞也是一名父親吧😂😂
是,在某次直播中有提到要去接自己的女鵝
@@WTFyoutube8964 叉雞會教導自己的小孩萬一遇到叉雞的話該怎麼辦嗎?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是正義
法律不是來保護人的,法律就跟棒球規則一樣就只是個規則而已
沒錯~ 這也是我大學時民法老師第一堂課對我們說的開場白
法律講白一點就是社會的遊戲規則~~~看誰比較會玩
錯, 法律從產生開始, 從來都是用來保護權貴
幸好我只是球場邊的觀眾
法律保護弱者,卻有些人利用法律來加害他人,男性是施暴原罪真的是老實男人的噩夢😭看著看著覺得很生氣,但男人也要想辦法保護自己
那老實男人為什麼不想想怎樣杜絕渣男猥褻女性?
作為男性不去想辦法解決渣男,沒有能力從女性的角度理解女性、毫無同情心,沒有能力保護女友和女兒,這種男人有什麼用?
@@亭亭-i5d你認真?那女人為什麼不會保護好自己 不出門就好啦 只想無賴男人騙錢?
換詞成叉雞好像沒比較安全
特別是
您又把它當動詞用時XD
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女生喊非禮 男生遭殃....男生喊非禮 被周圍人恥笑
所以我有些朋友皈依安拉不是没有原因的
真的是女權吃到飽
當然啊,你去看比例就知道了 男性強暴犯佔9成好嗎
@@Yu-xv9sf 蠻好笑的,如果立場顛倒,今天被強暴姦殺的都是男性 我相信大家也會同情你們的
你要這樣的同情嗎?
@@Angela-np9sm 被冤枉的人也很可憐啊
這一則滿有趣的 感謝分享
之前在ptt上看到有人說日本刑事定罪率高達99.9%是因為日本檢調很嚴謹就覺得很想笑...
日本很會搓湯圓的
未婚妻是真愛,聽到消息後居然不離不棄。不過有聽過就算證明是清白的,也沒辦法在原公司生存了,可以說是一件直接讓男性社會性死亡的事情。
不過也懷疑逃跑到底是能做什麼?看監視器不就知道你人往哪跑了嗎?就算之後抓來問話也是會被當成畏罪潛逃。
不過這集叉雞犧牲好大,也因為這集感覺都能玩各種填字遊戲了,如:叉雞是叉雞嗎?、叉雞冤獄等
FF3
這根本不是未婚妻 而是神好嗎
@@kailee4233🏆神之妻🌟
最傻眼的是之後找相關的事件時看到為支持男性被冤枉很慘的時候,下面的日本人的留言都是「你不想想看那些女性受到多大心靈傷害」、「你應該想象一下自己孩子被叉雞是什麼感受」,其實日本人討論也非常不理性,說得好像被冤枉的人沒家庭、被冤枉的人不會受到傷害一樣,99.9%同時代表著裡面一定超多冤案
以前看到有人說,在美國不管警方如何勸誘,上法庭千萬不要認罪,不然再好的律師也救不了你
哪國都一樣吧,真的不能亂認阿!
坦白從寬,牢裡坐穿。
應該不是說上法庭,而是警方在場的時候 千萬不能表達出認罪的態度
上法庭認罪是要律師怎救 你自己就認罪了啊
認罪的態度是指,在判決出來前,你不可以做任何道歉的行為
只要你做了
檢方或是提告者很有可能以你問心有愧才會道歉這點向陪審團訴諸因果推理
Wrong. It’s never talk to the police. When you are in the court room it is another matter according to your lawyer
十幾年前看了一套 『即使這樣也不是我做的』,影響了我一生,雖然我在香港,但我在密集的地方例如升降機會雙手抱x放在胸前wakanda forever。被別人笑過很多次,但不知道何時能救我一命呢
😂😂😂😂
哈哈哈哈哈,wakanda forever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噁心想騙錢又裝無辜的女性。男生還是要想想怎麼保護自己吧
其實定罪率高的原因是因為定罪率影響檢察官的考核成績, 只要有人擔罪他們就可以結案, 他們才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有幹呢
在被對方要挾的那一刻,就應該高喊是對方非禮了自己,這樣有些時候才能自保平安。
在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下是不會有人相信男生的,而且如果發生在民風傳統、保守的地方說不定還會一邊被其他男人”就地正法”一邊被嘲笑”是不是男人”
還要邊比對方大聲十倍叫叉雞,邊打對方一巴掌。坐實自己才是受害者。
沒用的 上次看到一個影片 國外有人街頭實測 男生打女生一堆人幫 女生打男生沒人理 男生真的可憐
沒用的,男女性別的社會地位差距就是差這麼多
天啊這樣的罪好無言……
不過日本車站真的有預防癡漢的海報...........
有沒有預防 被 癡漢的?
@@patrickH206 好笑了, 這男的沒事貼著那女學生站就很合理了?
@@mattlai443 車上很擠的動點腦好嗎?
@@user-xj2yv7uk6h 以後記得認住matt lai這傢伙,活躍於各大頻道留言區的低能兒。
@@mattlai443 你是台灣人嗎? 住在台北嗎?是台北人的話,你有搭過尖峰時段的北捷板南線嗎? 沒有的話 那請你去搭看看
如果你是想說就算人多也沒必要貼著別人 那我只能說乾脆大家都不要搭大眾運輸工具好了 全部都開車騎機車不是更能避免人與人接觸?
這種因噎廢食的想法 更好笑
其實日本的癡O冤案最慘的是不少人選擇自我了斷 在電車上被冤枉 下車不是逃跑 就是立馬跳軌
所以搭电车时,双手放在吊环上方还是比较安全 免得被认为是 叉鸡 XD
換作是我大概也是自殺吧
就算無罪,名聲在社會上也臭得差不多了...
自殺仍然擺脫不了自己的冤枉,復仇都比較有意義
@@bluecatsss 這不能證明你沒用下面磨蹭
@@bluecatsss 小兄弟頂人也是叉雞
日本几乎每个女生都有过多次被叉鸡,但从来没有,或者不敢报案的事情。我自己也遇到过非常多次。还有那种用下体一直摩擦,转头看他,却还被对方挑衅的时候😢一是没有证据,二是急着上班,三是害怕,没有一次叫过警察,都是自己默默走开,周围的女性朋友们也都是一样。日本盛产叉鸡不是假的,当然没有证据的话,被抓的人有多少是真冤枉,有多少是叉鸡根本就是罗生门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被冤枉了还跑不掉,绝对不要离开现场,虽然会有站员跟你说到警务室谈,但绝对不可以跟他们走不然就是默认罪证等警察来抓你,一定要站在原地说就在这把话讲清,然后说来检查我的手有没有衣服的纤维和女孩裙子衣服上有没有我的指纹。当然误会当场能讲清最好,如果是骗保就应该反告女生污蔑,反正就是绝对不要言听计从
直接給那女破嗎伎女子宮打爛 馬的破女權日本帝國二戰時把女人當狗在來男人都是對的 才是經典 為國家被當肉便器強姦是榮耀 為何被冤就是該死的冥主
誰理你。這時侯你要拿出證據證明你自己。警察到現場後是馬上把你上銬逮捕。在那都ㄧ樣。
另外在警察局。警官會用言詞誤導你。日文中有外來語。 相似語。相近語那才叫陷阱。
你在警察局不承認。警方會把你押解至地檢署。檢察官是出名定罪大王。表面和你一起討論案情。其實就是抓你的語病。甚至擺明ㄧ句話反正認罪至多被罰款而已。許多人就這樣認了罪。卻不知道不是罰款這麼簡單。最重要是留下前科。外國人恐遭遣送回國。再入境會有難度
说的太好了 日本的检察官就是专门欺负老实人的
我外婆以前在日本做生意的時候,就有認識一位只要座大眾運輸工具,一定雙手都握著吊環或者是任何可以抓取鐵桿,現在終於知道這麼做的用意原因了
如果他是有位坐的情況,他也會把手抓在置物欄杆上,旁邊的人都覺得他是怪人,但是他都會說,我花這一點點時間跟心力,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困惱
就怕會被用第三條蹭他欸,雙手放吊環沒用啊ww
法官應要為此負責!
與其說是有罪推定,個人覺得這類案件比較像是「僅憑告訴人的證詞當作判決有罪的唯一證據」。
至於台灣現行刑訴制度,其實有明文規定不能以被告自白當作判決有罪的證據(156條第二項)換句話說,就是即使取得被告自白,還需要其他補強證據才能判處被告有罪。
而實務則發展出超法規補強法則,就是針對特定身分的人,比如說告訴人、被害人、幼童的證詞以外,也需要搭配其他的補強證據。而且這些人都是被告以外之人,基本上在訴訟中都是證人(參考釋字582解釋)
審判外的證詞都是傳聞證據,原則上沒有不能當作證據使用,除非符合法定要件才能作為證據使用(刑訴159-1~159-5),再者,還要經過合法調查程序(通常是審判中交互詰問)這樣才能判處被告有罪(嚴格證明法則/刑訴155條第二項)
如果審判中不能詰問證人,學說上也發展出四個對質詰問例外(義務/佐證/歸責/防禦)
然後針對性侵案件被害者,性侵害防治法有特別規定警訊筆錄直接有證據能力。目的上其實是為了避免被害者重複陳述被害經歷造成二次傷害,但這樣其實就侵害了被告的對質詰問權。針對這個問題,大法官做出釋字789號解釋,認為該規定合憲,但引入了學說上的防禦跟歸責法則,去達到衡平的效果。
所以說,在以目前為的操作方式台灣應該是比較不會說只憑被害者說詞就判有罪的。
叉雞冤案 有夠恐怖的 男生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出来混了十五年了,如果有这样的女人在我身边,我愿意放弃所有!
用了幾年去證明一件法律案件有這麼多漏洞
還不去審視造成漏洞的檢察官
這是一整個很大的法律及執行錯誤問題
記得御殿場也有類似這種冤罪的事件,但那次事件更讓人生氣日本的法律😡
台灣法律系很喜歡留學日本,常說日本法律研究比台灣先進,但在實務上感覺日本比台灣落後,無罪推定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則,這種大量法官無視這種原則的事件,難道日本沒有像是大法官之類的人去宣告判決無效嗎
有
但日本大法官沒有獨立,為最高審的15名法官兼任釋憲與最終裁決工作。實務上像台灣這樣因為獨立職權,調裁判推翻不利人民的判決的做法是沒有的,他們的大法官在訴訟上也只是最後一關。台灣是最高法院之外還有一個負責監察裁判是否違憲的機關,比較具備中立性。
我曾經在日本也遇過電車叉雞,那個叉雞被一個日本JK說偷摸她,結果一到站叉雞不顧被JK抓著的包包,死命掙扎飛奔逃走。因為有留下包包應該還是有被抓到。
其實這時候用力地踹下去跑成功機率會比較高,就是無辜的人通常反應太慢,然後就完了,有罪的人通常都比較熟練反而抓不到
整件事看下來最嚴重的問題是日本的司法制度吧?
整個叉雞頻道看下來也是這樣的心得⋯⋯⋯⋯日本司法和警察真的太噁心了
這樣誣告卻什麼責任都不用負,也太厲害了吧。
女性特權
台灣的情況:如果是有基於一定的客觀事實及合理懷疑,而非憑空捏造,那即便他人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也不會因此衍生誣告罪。
白話說:我真的會錯意了,抱歉喔呵呵(反正一定會這樣講)
也沒有事證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意圖誣告那就沒有誣告罪,所以誣告罪如果不夠白癡很難成立。
日本叫虛偽告訴罪,很難成立,一樣是要舉證。啊這時候就換原告要舉證了,金靠北,不請律師沒辦法反過來教訓對方。
叉雞完美了詮釋另一部日劇[99.9%不可能的翻案]。
如此~~~~誤審的法官,
輕易~以“無絕對確定”的~~心證誤判人有罪......是否也要負擔一些事後「究責」~!!
我看男女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啦,女的怕被騷擾,男的怕被誣告,就各自離遠一點吧
日本不知道是不是因為AV風氣的關係,導致痴漢真的比較多,甚至還有外國人也有樣學樣,之前也有幾個台男在日本當痴漢被抓還上新聞,其中有一個還是律師真丟臉
一連串看了幾部叉雞的日本人辦案的態度,真心能理解為什麼日本人會自殺率很高了!太誇張了~
辦案態度恐怕還是其次,畢竟世上有很多國度的司法制度也存在很多問題。日本的獨特之處還有他們的村八分文化和社會排擠,一個人面臨社會性死亡和真的死亡也沒分別了。
電視電影的韓國警察也很廢
这件事的重点其实不在于男女对立,而在于完全不负责任的日本检方和法院。
男性女性都有好人有坏人,这件事不应该成为贴性别标签的理由。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坏事,最终其实都可以归因于行政机构、官僚队伍。
被誤認是叉雞真的是件很不好的事😂
之前看過一個本是女高中生狂勒索賠償
然後真痴漢報復的故事直接播種直達車
所以說好孩子不能勒索賠償
额,好像本子的剧情,号码?
記得那本挺還有獵奇的
@@golea5132 我看過的那本很正常啊,就是書中受害男性比較多,所以該報應車程比較久而已,時間像長途車一樣久
播種直達車
“店車吃汗”
日本是一個非常奇特的民主國家,他們的民主不是自己爭取的,而是被美國人按在頭上強迫他們接受的。
也因此,日本人的民主只學到毛皮。日本人對於民主自由,往往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他們普遍覺得,能投票選議員就算是民主了。但與民主配套的相關法治措施,日本人是毫不在乎。基本上,日本人的法治,大致上就是停留在台灣的兩蔣獨裁時期。這也是為什麼你可以在日本看到諸多的法西斯元素,像是嚴格的制服、髮禁、學長學弟制(不論學校或公司)、嚴格的上下關係,對身份認同的渴求(害怕被孤立)等等。
基本上,日本的司法制度,在許多方面甚至連大陸都比不上。在大陸,至少紙上寫的法律還尊重米蘭達警告(Miranda Warning),還有警察在無明確證明時只能扣押嫌犯24小時。在絕大多數的民主國家,米蘭達警告是不成文憲法般的存在。也就是嫌犯被捕時會告知有沈默權,因為你講的話可能成為呈堂證供,也可以指定律師在被偵訊時旁聽,並徵詢律師意見,如果請不起律師,國家會指定一個。此外,檢警有限的的覊押時效也是民主國家的特徵。像台灣是24小時,歐美大部份國家都是72小時。超過這個時間想續押嫌犯,就必須得到法院認可。
但在日本,日本的司法制度根本不鳥米蘭達警告的制度,嫌犯被押進警局之後,在偵訊過程中,是不能請律師同席的。而且,日本每次傳出有人翻供說警方刑求時,相關的錄影一定會消失,而且沒有人會被究責。所以每次有人翻供,總是會變成羅生門,然後法官也不會依照毒蘋果原則將犯人已翻供的自白推翻。在偵訊期間發生什麼事,根本沒有人知道。2016年,奈良縣有個醫生因為醫療糾紛被告(肝臟手術後患者死亡事件)。結果醫生被逮捕調查後,莫名其妙就死在拘留所,而且法醫檢屍後發現死亡的醫生全身到處都有傷,就告發警察刑求。結果居然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從頭到尾,警察局都無法提出證據自清,證明自己沒有刑求,當然更不會有刑求的證據。實際上,會發生這類事件,白痴都知道警察是在檢察官授意下去刑求嫌犯。然後你還讓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這種案件?根本是球員兼裁判。連醫生這種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警察都敢刑求,更不要說一般韭菜。
在日本,當你被警察當成嫌犯逮捕後,警察就有72小時的時間料理你,如果你不招供,就把你移送地檢署,這時候檢察官就有20天的時間聯合警察一起料理你。也就是從被逮捕的那一刻開始,檢警就有23天可以不經法院許可,可以慢慢逼供。更賤的是,日本檢察官還有一招「擠牙膏」的絕招,如果23天後法院裁定交保候傳,但檢警還想繼續玩你的話,他們可以用另一個罪名收押你,而且完全不需要任何證據。前日產CEO Carlos Ghosn就是這樣被玩的,他被長期收押逼供,好不容易撐到被地院交保,正想在地院外發表感言,沒想到東京地檢又以另一個罪名將他帶走,然後又可以不經法院押23天,讓全世界的媒體都看到傻眼。因為這種事不要說民主國家,連中國大陸都沒聽過。法院都裁定交保了,檢察官還能直接把人押走。幾年前日本就有個案例,一個被冤枉偷了張萬万鈔的音樂家,就因為拒不招供自白,被檢察官收押了300天。實際上,這種普通竊盜罪又是初犯情節又不重,就算被判刑也不可能判到300天。結果他硬是被收押300多天,撐到地院判他無罪。實際上,檢察官呈上的證據根本漏洞百出,連法官看了都搖頭。但無恥的日本檢察官,為了自己的業績硬是想把這個倒楣的音樂家關到他崩潰,也不願根據證據去抓真兇。
針對日本的司法制度,你可以把它想成是兩蔣時期的台灣無誤。在那個時期的台灣,秘密審訊,拒絕律師同席,將嫌犯屈打成招是常態。王迎先就是這樣死的。要讓一個無辜的百姓,親口承認自己犯下了搶銀行的死刑罪刑,是要打到多嚴重才能讓他崩潰自證其罪?其他被埋藏的黑案不計其數,許多活到台灣民主化的黨外人士,都有被刑求的經歷。嫌犯是否要收押,要押多久,全是檢察官說了算,也和現在的日本沒什麼兩樣。
建議你,如果要打那麼長的內容,分段可以更多一些,還可以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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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看評論的時候,會比較輕鬆一些
其實看他們對東條英機的定義就已經知道這個國家很有問題,他們歷史書是認為這個在日本二戰最大權力的人是悲慘的犧牲品而不是如希特勒般的怪物
民主與法治應該分開來看。
你指的米蘭達警告屬於英美法系上的產物,日本司法大部分都是繼承於大陸法系(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德國),兩者淵源不同,各有優缺點。
你說的刑求,基本上兩個法系的國家司法歷史上都存在。都是隨著時間的推進去達到制度上的變革,才慢慢減少這方面的陋習。
@@烏雅成璧 台灣也是大陸法系,台灣的法律甚至大部份都是抄日本的。台灣在兩蔣時代當然也是不鳥米蘭達警告,這不是法系的問題,而是當時的政治就是屬於獨裁體質。連中國大陸這樣的國家,至少在法律條文上都照抄米蘭達警告,只是有沒有確實執行是另一回事。
實際上,德國所奉行的「米蘭達警告」比英美更為嚴苛。英美的米蘭達警告,只適用於犯人被逮捕後,美國甚至在某些狀況排除嫌犯的緘默權(恐怖攻擊案)。但在德國,米蘭達警告不但及於被逮捕的嫌犯,甚至應用在警察執法上。德國憲法法庭就裁定禁止警察的釣魚執法,因為他們在沒有表明身份的狀況下,就誘使嫌犯自證其罪。所以釣魚執法中嫌犯所說的一切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烏雅成璧 大多為實行歐陸法系(大陸法)國家及地區。“無罪推定”,然而日本實際上為有罪推定,你又怎樣解釋呢?
王牌大律師的劇情跟這次的主題挺搭的,之前因為找不到正版片源而忘了這部只追一半。最後結尾是第一集中,他們成功替一位工讀生洗清殺人嫌疑,但是女主角卻在最後懷疑自己是不是縱虎歸山,因為既沒辦法證明他有罪,也沒辦法證明他真的無罪…
那個也是很微妙,最後那個無罪的很冷笑了一下...
我記得好像是那個工讀生說,在訴訟期間不斷被說是兇手,導致自己真的也以為自己是兇手的緣故吧?
因為律師的工作不是抓犯人,而是令法律上無法定罪的人不受定罪,如果那人真犯了罪而沒法找到證據那就是檢控的工作,如果證據都有了法律無法定他的罪那就是立法的工作,這兩者都不是律師該做的事
在經過好長一段時間後從逃跑、變成被說成是叉雞的話就跟她展開武士道的對決、被冤成叉雞要賠一堆錢還要關幾年、打架鬥毆只要罰點錢跟拘役15天
日本主要是从事公职工作的意向没有那么严重吧,大陆这边就算发展到武士道的版本,也很难敢打起来,毕竟公职人员因为这种事进橘子算污点了,不知道以后大陆这边男女对立会发展成什么特色版本
《儘管如此,我沒有做》
身為男生,真的看得心驚膽顫。
女生:你怎麼叉雞我?
男生:(手部殘疾)
第三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