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13年!池上圳高身鯝魚再度跳起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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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5 вер 2024
  • 說明:7:28~42秒的高身影像,是周銘泰老師講座時所翻攝,僅此致謝。
    暌違近十三年,遭受八八風災摧殘的新武呂溪高鯓鯝魚終於回到池上圳取水口,寶特瓶大小的高鯓鯝魚在放流池奮力往水門激流跳躍,試圖洄游到大崙溪上游產卵,為了捕捉魚躍龍門的這一瞬間影像,我們已經等了將近十三年,這一刻真的讓人有滿滿的感動與讚嘆。
    八八前,池上圳放流口的水池常見數量驚人的高身故魚優游其間,而魚梯入水口也可見各種體型的魚兒在跳躍。從攔水壩上往下看,可見許多大型的高身鯝魚優游在三公尺深的集水區。
    但是八八水災一來,南橫千瘡百孔,98年4月才從保育名單中除名的高身鯝魚,重要棲地瞬間被洪水所帶來的土石流所堆滿,在卑南溪主流,將近十一年時間很難找到高身鯝魚的蹤跡。
    隨著南橫復建工程的完成,歷年洪水的運動將砂石往下游搬運,溪水慢慢恢復了清澈,去年在大崙溪蓄勢待發的魚類就已恢復到相當的程度,(去年)梅雨季魚類原本就有機會沿著河水長驅直下,可惜因為百年大旱的緣故,一直到今年才得以順利達標。
    當年負責池上魚梯整個籌建工程的曾晴賢教授提到了當時籌建因緣,曾教授也提到後續活化池上圳魚道工作假期的構想(略)。
    最後提醒您,林務局雖然將列名一級保育魚類20年的高身鯝魚從保育名錄剔除,但池上鄉公所隨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將高身鯝魚的故鄉新武呂溪下游初來橋到池上橋封溪,禁止破壞溪流和獵捕魚蝦,如果違反規定將處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緩。

КОМЕНТАРІ • 25

  • @shao-chenlin384
    @shao-chenlin384 2 роки тому +2

    魚躍龍門👍👍👍

  • @user-gr8jr2wq4w
    @user-gr8jr2wq4w 2 роки тому +2

    感動

    • @smbigsun
      @smbigsun  2 роки тому +1

      再度看到魚兒跳躍,我也很感動

  • @samwei1950
    @samwei1950 2 роки тому +2

    感動!

  • @user-ks1vo2tc4p
    @user-ks1vo2tc4p 2 роки тому +1

    讚 謝謝

  • @Roctalion
    @Roctalion 2 роки тому +3

    👏💪🤘

  • @user-ri2lp6oj3s
    @user-ri2lp6oj3s 2 роки тому +1

    真棒~~加油~~

  • @user-yb1eq9tl6u
    @user-yb1eq9tl6u 2 роки тому +2

    NO.1

  • @ligunchang4840
    @ligunchang4840 2 роки тому +1

    這地點是在南橫嗎?

    • @smbigsun
      @smbigsun  2 роки тому

      這是池上大圳取水口
      24.800371, 120.988855
      要排水時才會出現跳躍的畫面
      可惜的是今年水情似乎不樂觀,排水機會不高

  • @jerrymaguire0329
    @jerrymaguire0329 Рік тому +1

    最主要還是人類的自私破壞自然,最後才會想到保育這塊,然後講的好像我們施捨的一樣,哎😥

    • @smbigsun
      @smbigsun  Рік тому

      南橫魚類的問題主要是88洪水造成的大傷害
      在八八前新武呂溪甚至已經辦過垂釣大賽,
      就是因為當時魚況相當好,也因此才會從保育名單中被剔除
      至於人為的捕捉破壞也一直存在沒錯,但它的破壞力沒有天災來得大
      當然如果以天災(極端氣候)是人為的過度開發來說,您講的也沒錯,但算是遠因。

    • @jerrymaguire0329
      @jerrymaguire0329 Рік тому

      @@smbigsun 人為捕捉,洪水,這些大家都知道;但我要說的是引水工程、攔砂壩、水庫等等截斷水流的設施,無疑也是溪流生態的一大殺手,別視而不見。

    • @jerrymaguire0329
      @jerrymaguire0329 Рік тому

      ua-cam.com/video/FdKI0Tnnnqg/v-deo.html

  • @user-to4ff1ry7m
    @user-to4ff1ry7m 2 роки тому

    罰款就罰款,不用跟著官腔唸罰鍰,聽了真彆扭

    • @smbigsun
      @smbigsun  2 роки тому +1

      了解,因為法條就這樣寫,只好跟著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