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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個很病態的默契:只要行人走到一半停下來,車子就會認為行人禮讓他們。就如同影片中,已經往外走2、3個枕木紋,一看就知道要過馬路,但車輛仍認為行人會讓他而完全不減速。駕駛人教育不改,這個觀念永遠無法扭轉。
其實最開始我是不管車子直接過看誰敢撞結果發現這樣拍起來沒有戲劇效果(?)
@@icypenguinTFC 絕對優先權,來自對於相對弱勢的功利倫理!是一種社會形塑的態度展現。…謝謝你們的實驗精神,並提供可行的改善參考。
@@icypenguinTFC 我有試過,結果對方急煞,但我感覺到平行世界的我腳已經斷了…
而且隔熱紙貼超黑大白天也看不到裡面
交通倫理其實源自於該群體的深層文化。歐洲的交通倫理某程度上源於中世紀的「騎士精神」,而騎士精神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尊重弱者並給予保護」。相對於歐洲的「騎士精神」,日本有「武士道」。所以才有「大車 < 小車 < 單車 < 行人 < 老弱殘」這個倫理。en.wikipedia.org/wiki/Chivalry
警備車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法律並沒有三格枕木紋就可以不讓的條文★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73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條》★過路口到一半才有行人,而在黃網格上停止讓行人先通過,並沒有違規★
目前苗栗縣頭份市的中央路和新竹市的舊城區有做外推式人行道,你們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
結果現在不只很多一般民眾不知要警示燈+鳴笛才得不受號誌限制,我猜一定也有警察自己也不知道這點的。(就像上次通勤大最後追加的部分一樣)
就是有這種法規「均應」,才會造成一堆行人過馬路好像全世界人都要等他過去,慢慢走還邊走邊滑手機
安全第一,,,,現在的法規, 會陷害行人於危險...過馬路都不看車, 只看手機
@@leochen310 撇除滑手機有點危險外我是沒看過慢慢走到很誇張的人啦,就算是老人家也不會慢到哪裡去頂多多等4,5秒,連這個時間都不願意等那我很難想像你在鐵路平交道上會等下一台車完全通過後才前進還是你常遇到像方唐鏡那樣來回橫跳的行人
交通工程(traffic engineering)的水準是十分重要的:像影片那樣,在交通繁忙的雙向四車道的十字路口隨隨便便地劃四條廉價的斑馬線就以為車輛會乖乖地停下來讓行人穿越?這種想法未必太天真,呃,鄉愿了。比較先進的英聯邦國家的「無號誌行人過路處」是這樣設計的:1. 條件:1a. 通常是設立在單純的單向/雙向車道,而不是複雜的單向甚至雙向車道的十字路口。1b. 車流量不能高,否則會導致交通堵塞。合理的解法應該是紅綠燈而不是「無號誌行人過路處」。2. 車道瘦身:通常瘦身到祇剩下單向單車道或是雙向雙車道。這是為了杜絕違規停車阻擋視線,也避免第一台車停在第一車道,然後行人過馬路時被第二車道的車(視線被第一台車擋著)撞倒。3. 照明必須充足。4. 「無號誌行人過路處」在視覺上必須跟「有號誌路口」作明顯區分:4a. 路口兩端豎立十分顯眼的「Belisha beacon」,交替閃爍。而且Belisha beacon的燈柱會塗成斑馬般的黑白色。4b. 在路口之前/之後的車道畫起碼長20公尺的「zigzag lines」,提醒司機減速慢行。www.google.com/maps/@22.316859,114.2327764,3a,90y,130.13h,72.43t/data=!3m6!1e1!3m4!1sm9kQ-KPXAWLouJyzByyjwA!2e0!7i16384!8i8192回到影片,這些路幅不寬的市內道路本身就不適合雙向行駛。先進國家就會這樣改:1. 改為單程道(例如南向和西向)。雙線車道,每條車道寬3公尺。這樣的話還有大量空間規劃人行道、公車站,還有收費的停車彎。2. 這樣的話,過馬路的行人祇需要顧其中一個方向的車流,不用左顧右盼。對司機而言,也就不會有對向的車輛要作避讓。3. 如果人的水準不夠,而且檢舉又困難。那就不要用「無號誌路口」,改為紅綠燈,而且祇需要三個時相:3a. 西向出口的車道通行。 3b. 南向出口的車道通行。 3c. 行人通行時相。www.google.com/maps/@22.317231,114.1685235,3a,90y,348.78h,80.65t/data=!3m6!1e1!3m4!1ssyeT0_aGQjVcABDlOO8DFA!2e0!7i16384!8i8192
感謝這麼有深度的回應!只可惜部分台灣民眾或商家不願接受或忍受單行道或行人徒步區,總覺得路人安全遠比不上自己做生意或停車的需求。地方行政首長也難擋選票壓力,當鄉愿總比落選好~~~
@@hsvmwcs3852 只能說曲高和寡,台灣人平均素質不配擁有歐美日等級的交通
@@hsvmwcs3852 商家前面有人行道,有停車彎,環境夠安全,更能招徠客人吧~如果是單行道,道路左側也能設停車彎的,那就沒有「無法滿足停車需求」的問題。前提是不能違規停車。好笑的是難道商家前面塞滿機車,祇剩一條不夠一公尺的通道進出會更能招徠客人?
@@hsvmwcs3852 徒步區會大幅增加商家的生意,這在各國都被證明有效了
@@a23078582 歐美日起步比咱們早,走得比咱們前面不足為奇。時間不停往前走,民眾觀念通常也會與時俱進。那些現在反對單行道或行人徒步區的,見到成功案例後還是有可能會改觀,只是需要時間~~~
最後兩位的苦笑還真是無奈~就像停讓行人的動作只會在駕訓班裡存在一樣可笑...
的確。
台灣人還是普遍沒這觀念,短時間要改很困難,政府自己都帶頭擺爛了,看之前新聞連警察過斑馬線都會被車撞了,真的是不能期待什麼。真的也是辛苦你們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一定也會有人罵你們很無聊,不過你們做這個其實是對的,台灣真的需要更多正確的交通觀念。另外看到這片之前看了崔璀璨做的關於台灣交通的影片,看了曾經住台灣的外國人對交通的感受真的是汗顏,尤其其中一個講得更是貼切,"台灣是車大為主"。
我記得以前交通安全課程的教材和內容也沒有舉手讓行人相關的知識,或許近幾年的教材有改善了,但以前拿到駕照的人觀念還是一樣不變,根本不會管那麼多
@@研究生-i9r 絕對優先權,來自對於相對弱勢的功利倫理!是一種社會約定成俗的態度展現。
有外國人跟我分享他們國家車子一樣很多,但因為馬路不夠大,大家速度上不來,真的撞到也只是A到,台灣則是馬路寬敞,車速很快,行人不讓就去彼岸了。
@@研究生-i9r 台灣本來就沒有這種觀念,是腦癱政府被靠北之後才開始在抄襲日本,而且政府根本也不知道人家這麼做的原因跟意義是什麼,只知道無腦抄,看表面,當然不可能有效果
大概之後會說:企鵝點出的問題我們警方注意到了會請交通局在該路口加裝紅綠燈及測速照相保障用路人安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感謝您~
這邊測速照相應該業績不好😂
裝一般測速效果不好,看看那漂亮的30速限,要裝得必須是區間
實測辛苦了!還要冒著被撞的風險...交通安全真的是需要靠大家一起努力的!希望大家都出入平安,繼續為台灣的交通努力!
感謝支持!!!被撞的話就...醫院在隔壁😂
台灣的民主是先進國家,經濟是已發展國家,工資是發展中國家;交通是未開化「地區」。
我去過越南,人家大卡車都在讓路人,就只有台灣是路人讓車子。
連非洲也是看到動物和人都會停,而不是直接加速通過
什麼交通3E,臺灣獨步全球只有1E『執法』。警察只會跟你說『我有跟行人保持三個枕木紋的適當距離』,去檢舉未停讓行人大多檢舉不成。另外,有些人也會說行人違規也很多,但稍微試想一下就知道,這不就是政府在交通設計與教育刻意塑造成『汽車至上』導致的嗎?道路設計對行人不友善,學校交通教育不夠充足。這些才是導致用路人習慣不佳的原因,而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用主流媒體散播成違規都是用路人的問題,規避與分化大眾對政策監督。
執法都做一半而已 明明就交通0.5E
講得好像台灣還有一個E, 執法 QQ有啦,台灣唯一有的執法是區間測速
要對行人友善就是要蓋人行天橋與地下道。
1. 考照制度及費用比照德國2. 違規罰金提高 (歐美日本違停酒駕逼車罰金刑責都很高)3. 交通檢舉被檢舉人違規項目之罰金的1/3撥給檢舉人作為獎金只要這三項實施 不用多久 交通一定改善
三點我都蠻認同的,比較有疑惑的部分是1.的"考照費用比照德國"的意義在哪?請解惑,感謝。
@@魏鵬恩 金額比照德國是為了提高考照門檻 不讓隨便的阿貓阿狗考 重考費也跟著提高 就能刷掉很多不適任駕駛了
@@jay059756 制度已經限制了阿貓阿狗了,我覺得有錢與否跟駕駛觀念無關,如果只是因為窮而被限制了考照,這對少數人來說是種變相的不公平對吧?口袋沒錢不等於腦袋裝屎,個人淺見。
@@魏鵬恩 為什麼德國交通肇事率遠低全球平均跟德國高速公路幾乎全路段都是沒有速限的出現事故的比例也比全世界低就是因為制度跟錢雙重過濾再來德國駕照出了名難考就算是德國人 也很少人一次就過有些人考了7, 8次還是沒過重考費隨便就是一萬台幣起跳就是為了不讓報考者像應付考試一樣那你真的有觀念的人 不就一次就能過了?德國的駕訓班 可不像台灣那麼爛沒有理論課程 只會叫你背題庫各種路權解釋 超車道應用 德國的都解釋很清楚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考照費用高的原因
@@jay059756 的確如果重考太過容易就失去意義了,感謝解惑。
我覺得不只是車子不讓,有時候車已經都讓了結果行人不走,而是看到車要讓車先走的觀念被烙印在大多數人的腦海,這個觀念不完全錯但也導致台灣人在過馬時習慣讓車子先過,久而久之車子看到就不會停下來禮讓了
不讓車可能被撞到輕則受驚嚇,重責送醫院,反觀讓車幾分鐘,自己就可以平安抵達對岸而不是彼岸,當然不想以身犯險。
你必須先主動煞停,行人才敢走,因為這社會瘋子很多,誰想以身犯險呢?ua-cam.com/video/2O_6Qa71tTI/v-deo.html
超級同意"車已經都讓了結果行人不走"!!! 就像 9:10 那台黑色汽車明明已經讓了(減速超多) 是拍攝者故意停止,汽車等了一陣子等不到他繼續走才只好用超慢的速度慢慢滑過去! 也不要說什麼汽車又沒完全停止,他如果在停止線以前就停止來"禮讓"另一側斑馬線的路人,後方汽車超容易撞上去
@@一點點原始 我開車遇到行人在斑馬線上一定「完全煞停」等到行人走動離開我視線才會繼續起步,這在日本是很基本的事,為什麼台灣有些駕駛人辦不到?好像開在路上如果突然停下來引擎就會爆炸似的。你最後那句話就證明台灣很多汽車駕駛人對於「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的觀念薄弱啊,板金主義~交通部教得好。
人可以不走,但车不能不让。记住多数国家车让人都是法定义务。
其實行人路權議題,很多專家都提出改善,但是在台灣執行上很困難,主因為政府執行效率低落且政策配套不足。1.檢舉制度不夠完善透明 2.道路規劃需改善 3.用路人的觀念宣導 4.刑責加重 。 在台灣以車為本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最近去大陸出差,坐車同行的台灣幹部也有聊大陸之前也在要求禮讓行人,不過大陸的做法是用現行無所不在的監視器管理,只要被偵測到不禮讓行人,就馬上被拍照計點罰錢。所以司機也養成即時在小路口也都會禮讓行人。甚至要穿越沒有紅綠燈的馬路,也都不用怕,車子會停下來的。只能說大陸靠監視器推行了交安政策,損失了人權換來了安全。
我自己平常都會注意禮讓行人,但是說實在的開車要注意的地方和死角太多了,我覺得要改進的不單單是人,道路環境也需要改善
台灣人的觀念問題很大,我現在出門都會提早30~45分鐘,因為 黃燈減速確認通過,紅燈停讓通過,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這些都會造成通勤時間成本增加但是....看過越多個人媒體(像是企鵝大)做的影片,就更是覺得自己要做好..
要注意的地方真的很多.這也是為什麼,行人要自保就需要舉手......(不得已的治標方法)
感謝企鵝大&通勤大,做出這種凸顯嚴重交通安全觀念缺失的影片事實上只要隨時保持注意力,基本上路口前都能發現問題並即時剎車禮讓的(法規規定市區就是40~60,如果無法剎車禮讓的人,請檢討自己的時速或是駕駛反應能力)看了兩位製作的作品一段時間了,也有在分享給同事及友人,希望未來能夠讓更多人重視交通安全應該由自身做起,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別人退讓或是提高警覺
沒開到60說煞不住的大概都是找藉口,甚至都還不用到急煞的程度(當然前提是視線良好)
蠻諷刺的,我經常看到很多機車族在爭路權,我覺得他們的請求都合理但當我自己是行人時,那怕是行人穿越道+綠燈,我也鮮少遇到機車會禮讓(至少被禮讓次數遠小於被叭的次數),相反的我被汽車禮讓的次數反而還高點,甚至有不少次在車流量大的路口我完全被不間斷的右轉車困在行人穿越道起點,等完一整個綠燈都過不去,其中沒有任何一台有讓甚至減速(那個路口車流量大還有交警指揮,但絲毫沒用)所以就蠻感慨的,是不是有部分機車族一方面抱怨汽車大欺小時,在面對比自己更弱勢的行人時往往又會換一種態度?
其實會上街頭爭取路權的在路上也比較多是會讓的所以我才一直反對以車種作為「族群」有問題的是人,請把各個駕駛人當作不同的個體
我敢保證爭路權的大部分人也會重視行人路權因為爭路權首先要了解交通,之後研究交通會一併了解台灣交通的各種醜態
機車的死角少、機動性高、起步更快,如果沒有同理心與正確的用路觀念,相比汽車更不會禮讓行人,身為在臺北的行人與機車騎士,我和樓主有相同的感受。但我認為這個議題和路權無關,而是3E中「教育」與「執法」的敗壞,讓不適格的駕駛人滿街跑。從這支影片就可以看到,「行人優先」的騎樓被滿滿的違停機車占住,騎樓夾窄且出入只能繞路走。這個現象和汽車違停在「機車優先道」的現象一樣。多數駕駛人常常是同時開車和騎車的,不會換了交通工具就換了腦袋。用車種將駕駛分化的意義不大,如同企鵝所說,有問題的都是人。機車就算爭到了路權,也不會天下太平:就像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早就有了路權,但如今還是各種被汽機車刷卡。如果沒有教育、工程、執法的改革,路權就無法落實,我們仍然會活在如今的野蠻用路環境:汽車欺負機車、機車欺負行人。
我今天開車明天騎機車後天走路 請問我是機車族還是汽車族還是行人族
汽車比較會讓只是不能跟機車一樣好刷卡行人而已吧lol
這個實驗的地點有個小問題...就是黃色網狀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三條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而且黃網線的限制是很嚴格的,也就是說要讓行人的話,必須在對向的標線前就看到行人停下來,進了黃網線依規定就是要騎出去......只能說黃網線的設定讓那邊變成了"不可以停下來讓行人過"了。
只有要臭機車的時候才會人力充足
還有躲草叢偷拍也不嫌累?
我到台北南港上班後發現,過馬路車子都會禮讓,真的沒遇過不讓的,一直以為台北駕駛就是這麼有素養,所以其實是南港展覽館&軟體園區這一帶比較特別嗎XD
你可以google看看信義區的貧民窟😂
@@icypenguinTFC 講得好像新竹市東區跟竹北全都會讓一樣。不過話說回來領人薪水都不是有錢人,有錢人都嘛是付人薪水的資產階級。至於員林人會不會讓就不知道了。
@@jamolin 員林人我可以回答,你可以查一下員林的交通影片,你就知道了😂😂
@@jamolin 至少跟香山、北區、新豐、湖口比起來好多了,以新竹來說會禮讓的人竹北跟東區真的比較多
@@jamolin 在員林第一市場會讓,因為……車輛會先因為其它違停擋住過不去而停止(就算是之前開放民眾檢舉也一樣)
0:37這情境我每週通勤至少遇到兩三次,不會讓行人的也別指望當你下車變成行人時別人會讓你!1:15給特斯拉駕駛一個讚。8:15爆閃燈明明超醒目的還是不會讓,這不就是故意嗎?車輛不讓行人不也是一種潛在的階級意識。
3:17笑死警察直接騎上人行道,啊不是要用牽的?
還沒開始實測警察就搶先開副本了
+1
說個笑話說不定警察自己也不知道有著法律
警察也有法盲⋯⋯他自己也不知道呢⋯⋯
有的時候跟車種也有關係我開賓士停讓的時候後面都沒有車敢按喇叭如果是騎機車就會被叭所以根本不是看不到也不是不想注意前面如果是貴一點的車就會自動保持距離了
警察局會跟你說,那個不是他們的執法權限位置,大概就跟火車站前面停滿違停,旁邊的鐵路警局不會出來管一樣。權責劃分這個時候就很好😂
鄉下地方舉發太認真會被調職或引發民怨喔😂離島
本菊以知悉台端所提出之相關問題針對該路口問題將會研擬設置紅綠燈與路口測速照相改善並且會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同時也請台端於往後遇到交通違規時撥打110-87%應該會這樣吧XDDD
這種路口最好的設計就是秒數一到 四個路口全部紅燈90秒, 反正都不會讓 你們就通通停下來吧
想知道這麼多的車流量,怎麼沒有設置紅綠燈,何況旁邊就有警察局和醫院,有事故直接送嗎?還是這樣比較對車流的疏通比較有效率?
不怪台灣駕駛不讓,連執法者的警察都不在乎法律沒在讓了,還有交通部長真的是在作秀
超期待 !
從影片會發現靠右側過馬路的時候,車輛禮讓起來真的很尷尬,起步前對面車輛沒辦法確認行人要不要過馬路的情況下,要嘛停在路口對面的另一個斑馬線等,不然就要停在黃網線上違規,反之如果靠左側過馬路就好很多,起步時左側可以較清楚讀出行人過馬路的意圖,到達路中間時對面的車輛也很可以很明確知道行人要過馬路(都過一半了)
這個警察局超沒用的,之前警察局外面停滿違停,警察都沒有要出來勸導或是驅趕,打電話去抱怨才願意出來管一下,維持不到一個禮拜警察局門口又停滿違停
我是北醫的學生,因為北醫附近吃的大多集中在吳興街北側,所以跨越吳興街的人潮非常多(就是企鵝實測的那個方向)。台北大馬路比較會禮讓行人,吳興街則是化外之地。我覺得這和附近用路人的素質有關。差不多信義國小、信義國中以南的駕駛就不會讓行人了,吳興街被稱為信義區的貧民窟不是沒有原因的。更糟糕的是,警察永遠不抓。整個馬路成了弱肉強食的殘酷擂台。
吳興街早該都更了每次經過都覺得像穿越過去,明明只隔幾條街,整個街景從明亮變成昏暗= =
我都會停讓行人, 但台灣的路口標線規劃錯誤,若駕駛人在路口停讓行人,就壓在黃格子上, 也會被罰. 行人穿越線應內縮五公尺,遠離路口, 這樣可以讓汽機車有停等的空間,也可以免除A柱的死角.
已經習慣等沒車再過馬路0.0只能說習慣難改,自保意識要有才是正解……直直走出來還以為行人來碰瓷的勒😂
我只能說,交通部講規講,過馬路自己看著辦~🤣🤣🤣
都在醫院附近了,下次試試看直接推輪椅過馬路,計算好合理距離直接過,理論上應該是都會讓… XD
就設個號誌就解決一半問題了,燈號就紅燈路口車全停,綠人全走,,這邊人那麼多,無號誌安排100人去慢走斑馬線,馬路就可以癱瘓了!所以號誌還是最公平的辦法!
在英國這邊,如果有行人要過斑馬線,就算在忙的路口,車子也都是會停下來讓行人過。記得第一次遇到的時候,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很向摩西過紅海的感覺。這邊在駕駛訓練時,教練都會教,而且考駕照時也會測試你會不會停。
台灣:請禮讓駕照考驗車輛
還有警察無意義的超商等巡邏點打卡, 也不會去理會打卡點的違規事項, 真正淪為打卡集點更有趣的是檢舉並排停車或紅線臨停, 他們都是會鳴笛驅趕, 被驅趕的車子有些會繞一圈回到原位還有更扯的表面功夫, 去年台中一路口發生過馬路一家三口妻兒被公車撞死, 於是乎警察就在該路口站崗, 你看多荒謬啊!
謝謝!
看,還是不能用,yt的超級感謝真的很爛
辛苦了
有啦有看到$$感謝支持!!
@@icypenguinTFC ,我要打的是辛苦了 ,但是,我用android手機不能改我用電腦按完超級感謝後,就一直在轉圈圈,我上次等了一個小時差不多吧!都沒轉出來上次用iphone按好像是可以自己打字,但是不能選金額真的是ooxx
我覺得這個測試有些疑問,測試者光站著不走,以在台灣的用路人來講,不管機車汽車,駕駛人根本無法判斷你是否要過馬路,你站著不動很多人會認為你只是站在那邊看而已,不是要過馬路,那駕駛人就不會停下來。如果你是有要過馬路的動作,不敢說全部會停讓,但是起碼會讓的人會停下來。
影片一開始就看到四輪大爺平常是如何欺負行人的必須給予強烈的支持!然後,記得買保險(?加油💪🏻💪🏻💪🏻
感謝支持~~~
然後再買保險的路上被車撞
不讓的四輪二輪都有,特別強調其一的用意為何?
@@shanghengsu4605 因為我遇到的都是汽車啊
舉手真的要臉皮夠厚XD
感覺在台灣舉手好像傻子,而且也沒比較醒目
如果在過馬路的時候有車輪經過不禮讓的行為麻煩手機拿起來拍攝他的車牌號碼檢舉就好了、不必客氣 3600罰單直接塞給他
目前看來警察是在有紅綠燈的指示下,行人通行時,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才會取締,像這種沒有交通號誌的人行穿越道,自由心證吧!
狠打臉!
感謝支持!!
我覺得跟整體風氣也很有關,像我之前不管騎車開車,都會想讓行人,但被後面叭個幾次就玻璃心發作,也擔心突然停下來會被後車撞上來。到後來就有點不敢讓了
我騎車確實都躲在最右側讓QQ。不過開車的話,如果後車不讓是可以請後車體驗東洋賓士的維修費。
做你覺得對的事就好,只要你不是違規,後面怎麼叭都不理他們。 #行人慢慢走也需要教育
路權團體:擬發起『一起舉手過馬路,繞出行人能見度』運動#方:將出動數百名#力,請行人服從指揮,不要違法繞行斑馬線快訊:民眾下班過斑馬線遭攔下:不可以走兩次斑馬線
就跟兩段式左轉不能轉第二次一樣好笑
3:17警察騎機車上人行道😬回歸正題,我今天舉手過馬路還是被汽車按喇叭+閃燈。我機車在馬路上禮讓行人,結果卻換來被後方汽機車按喇叭。我爸開車也說有些行人要走不走的就直接開過去,就算我跟他講說法規寫應禮讓行人,但他還是回說3公尺才要。交通3E沒做好,臺灣的交通安全問題就不會被解決;臺灣交通問題大部分都歸咎於法規,為何不從工程及教育動手?因為法規容易調整但工程及教育是最難處理的。在臺灣行人地獄國度,我只遇過2次汽機車禮讓我過馬路。我
請問警車是否有爭議,它上面警燈有在輛,所以有公務之類??
想當初不禮讓行人大執法時還有警察一直過馬路找沒禮讓的開罰(有上新聞)現在,警察要不要自己罰自己?
這讓我想起,我去越南玩時過馬路的狀況;導遊特別交代,過馬路時直接過,注意迎面來的汽機車,不要特別減速,汽機車會自動閃你。🤣🤣🤣
越南真的是混亂的秩序
3:17警車直接騎上人行道,未閃值勤警示燈看到最後,笑著笑著又哭了
車輛因為禮讓行人而停在黃網線上,應該不會被罰吧?這路段車流量也算大,可以設個紅綠燈吧
這些不讓的司機最厲害的是去國外當行人時說人家國外的駕駛人會等過路口的路人,說人家素質很好然後回來台灣繼續說:剛剛紅綠燈的行人走超慢的,真想給他叭下去
自助餐
北醫附近,吳興街這一塊一直在上下班以及傍晚時段交通非常的混亂因為作為住宅區以及商業區的交界瞬間車流實在是非常可觀做為每天通勤必經之路真的是已經麻木了天天在要從莊敬路轉進吳興街的車輛在那邊卡卡卡還有一些臨時違停的車輛就可以把整個路口給堵住有機會兩位可以試試看莊敬路轉進北醫那個路口尖峰時段行人過馬路跟逃命差不多這裡就是可以彰顯台灣3E失敗的縮影
就算站在外推人行道上,也沒辦法確定他是不是在等計程車,所以還必須解決計程車違停路口載客的亂象
哇塞這集更狠XDD 找警察局旁的路口測試,太完美了
完美吧~
謝謝兩位拍這部影片提醒所有駕駛要記得禮讓行人這件事,辛苦你們了!
他們辛苦但也是在冒險。
看了好緊張😰每次過馬路真的是這樣,就算是綠燈過斑馬線都會擔心左轉車輛撞過來!
我有個問題...旁邊那地面上....網狀線,是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那已經到網格的1半行人忽然走出來..停不停好像都會違規...走麼辦阿...有人能幫解答嗎.....
3:17 警察直接騎上人行道ㄟ,人行道ㄏㄏ
他機車格在人行道上?
@@SmallChick423 是,正確動作是下來牽上去停,離開也是牽下去才能上車
警車不是只有在闖紅燈的時候才是值勤嗎?因為每次看到警車鳴笛加閃燈的時候,都是在路口紅燈的情況闖完紅燈就停止鳴笛跟閃燈了
總是有少部份爛用職權的XX
舉手和燈還是有幫助的.有些駕駛還是會因為注意到行人而小心駕駛.問題是那只是不得已的"治標"方法,重點是"駕駛要有好的心態 和 高的守法程度"及"警察的嚴格取締違法"才是治本.
至少,駕駛和警察比較難以"A柱"...等等理由來推卸責任.
舉手和燈是為了"讓車輛避免撞到你",並不是為了"使車輛讓你".
我不是只舉手,我是手掌向來車方向舉高「揮手」,兩週來在北市各街區都很好用。測試,要能有「意思之表示」才能無瑕疵
感謝你們!台北市禮讓行人的汽機車比例已經算高了,其他縣市根本無視行人
想太多,半斤八兩啦!
從小在馬路上養成的觀念是小的、機動性高的讓大的、機動性低的車輛先行(行人->腳踏車->機車->鈑金車->貨車)這樣雙方都會比較方便(當然這幾年才發現這種觀念應該是錯的)。然後長大後發現用路人的觀念真的很差,愈是鈑金、噸位大的車愈是會用它的危害性去逼迫弱勢的用路人,而且還覺得弱勢的用路人讓自己先行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最可惡的是政府是這種觀念的幫兇,不但不予糾正還不斷的鼓吹錯誤的觀念(看到大車退三步)。
跟我國中時走路回家一樣,綠燈等了三次才敢過QQ。駕照都雞腿便當換的,每年死3000多人,真的懷疑開車的不怕急到去閻王府或監獄ㄟ。
之前去波士頓時超訝異,因為那邊的汽車駕駛非常卑微,遠遠看到行人就趕緊停下,尤其是看到孕婦小孩老人,那更像是老鼠見到貓。但到美國鄉下一點的地方,就跟台灣差不多了~~~
沒錯,美國的小城市(你所謂的鄉下)也有很糟的.
因為美國以前也是車本主義 現在才開始慢慢改善但我們台灣一點改善都沒有
日本鄉下也差不多 無號誌斑馬線沒什麼人讓 不過我停車的話其他人會跟著讓
我覺得是道路設計問題ㄟ== 網狀線不是說不能臨時停車嗎 然後要要 讓行人 真的會錯亂 爛道路設計!
阿是不會停在停止線之前?? 轉彎和通過路口之前都不用確認行人喔?
停止線不是裝飾用的吧
說真的網狀線本身就是一個多餘的東西,像日本根本沒這東西,路空淨空是基本。台灣人玩成只有網狀線要淨空,然後拿這個在該停車時狡辯用? 同樣的這些人裡面有幾個沒紅線違停過? 根本沒想過要停才是真的,不用假裝錯亂了啦,噁心
如果在網狀格上停下來讓行人通行是不是算違規啊?
我們的政府就在宣導車本交通,輪數越多權力越大,所以台灣的交通才能穩穩的站在世界倒數第一,台灣之光讚!
現在行人過馬路,就算有小綠人,過馬路也要瞻前顧後,尤其是後方左右轉的來車,曾走在有綠人號誌的斑馬線上,對向機車還會騎在斑馬線不停,讓我左閃右閃都不是,附近也是有警察局,而且是市區的警察局😂
那邊有黃色網格,我突然有個疑惑,在那網格是可以暫停的?但法規並沒有除外條款啊!
放心已經開始執法了,不讓行人者罰3600,就繼續不讓沒關係啊
有號誌的路口斑馬線,為何又放車同時又放人? 沒有專家幫忙改善設計和解決嗎?
下次來做個一樣實驗舉手過馬路(走斑馬線)但是手上多一支球棒這樣子看停車禮讓的多不多
1:08 之前為了教親戚小孩過馬路要舉手,駕駛才看得到你,特地牽著小孩過馬路,最近一條斑馬線紅綠燈只會閃,遠一點要繞過超遠的分隔島,無奈只能選近的。結果我們一起舉手,居然整條馬路上的汽車都無視我們,嚇得小孩回程不敢過,哄好久才回家。
感覺這條路要設個紅綠燈吧!在警局前面不讓,連警察都不讓交通部長、交通大隊是不是要出來解釋企鵝都停下來了,後面還叭這世界484沒法律了嗎?警察有鳴笛+警燈就算了,只亮警燈還不讓就過分了!
我在台灣有禮讓的習慣,但晚上的時候看到行人總會來不及停下來,急煞又怕追撞弱弱的問,晚上無號誌路口如何禮讓行人
斑馬線的地方人行道要外推、同時設置路燈
可是中間是禁止暫時停車,要怎麼讓?那些停在黃格內的,已經違規了不能停黃網格內,是否要在另一邊的斑馬線就停?這樣又會造成更奇怪的現象?而且有時看間隔一段時間了才有車,但是不通行,可以過的時候不走,這樣後面駕駛根本不知道你想幹嘛已經沒車了,還有硬等到有車時停下來讓,也很奇怪
沒辦法,這就是台灣現況,不能指望所有用路人都有守法的觀念,我是覺得還是第一步先把號誌指示搞好,台灣的號誌真的亂得可以。
這隻影片是很多北醫學生的日常啊~那裡是許多同學買晚餐的必經之路,每次經過那個路口我都會特別小心
真的⋯⋯我每次到「稍微沒車」的空檔都要硬著頭皮直接過
汽機車根本橫衝直撞的,行人要過馬路要勇氣啊…
謝謝企鵝告訴我這麼棒的路口,缺錢的時候來這邊碰瓷就好了,警察局跟醫院就在隔壁,真棒(反串要註明)
台灣駕駛員的情緒管理、壞習慣、素質...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还是规划的问题吧。在美国和日本感觉人少车少的路口就Stop Sign,不管有没有人一定要停下来。车多人少的马路就会安装过马路用的红绿灯,过马路前先按按钮让车流停下来。车流也不大的地方才会什么信号都没有,日本也超过60%的车不会在斑马线前停下来。我自己过马路的时候也差点被转弯的车撞到过,开车的时候也遇到晚上到斑马线前面开看到等在柱子后面的人要过马路却来不及停下来的情况。
明顯是道路設計問,怎麼變成使用者讓與不讓問題?1十字路口四面來車,為何不用燈號分隔有秩序通過,靠互相禮讓嗎 ?2跟本不適合用班馬線,班馬線亦太接近路口,距離嚴重不足夠。3假設道路設計沒有缺憾,(缺憾)是指有不完善地方導致交通意外,其它責任才到道路使用者負責,例如衝燈等等,是觀念問題。
什麼時候這個路口能夠做到行人過馬路車輛一定停下來讓 什麼時候代表台灣交通真的有進步
政府官員的話聽聽就好,那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想出來的東西
1.舉手過馬路,手上最好不要拿自拍棒。有點模糊,會誤以為你是為了自拍棒舉高高而舉手2.那個我要過馬路的牌子有點小,從機車的影片我真的看不到上面寫甚麼文字。話說有一次去附近五金行買"橡膠槌",路過一個完全沒有汽機車在禮讓行人的路口(有紅綠燈,最好笑的是斑馬線末端是變電箱不是人行道),結果發現過斑馬線槌子舉起來的時候8~9成的汽機車都有讓我!尤其是朝向來車方向舉的時候更有被禮讓的感覺
老實說,他在那邊舉手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要過馬路還是叫計程車😂
之前檢舉未禮讓行人沒過打電話去問交通隊他們說如果警察現場看到的話會不會取締他很斬釘截鐵的跟我說"當然會啊"巴拉巴拉的講了一堆現在看到這個影片真的諷刺啊XD
身為行人及交通工具用路人,我是覺得此路口車輛及行人都很多,應該設置紅綠燈及行人號誌。要靠駕駛人的良心及素質很難!以身試法,不,應該是以生(命)試法,真的很危險…如果不設號誌,而採科技執法,成本也很高!😮😮😮
後面就是北醫附醫了…那邊沒號誌我真的覺得對病人很恐怖
一開始1:12就有一台讓了 讚
身為一個二輪四輪的使用者AKA雞腿換駕照的駕駛 感謝分享相關資訊讓我有知道錯誤並改變錯誤的機會 謝謝
我在韓國過馬路完全不用看車⋯車子都會停下來讓行人
製片人沒有想到的是,遇到行人而又是黃網線的情況之下,黃網線汽車是不能臨時停車的。請問在這個路口與到行人又不能臨時停要怎麼辦?
如果停讓行人停在黃網線上是沒有問題的 之前有人打電話去問警察過
在台灣有個很病態的默契:只要行人走到一半停下來,車子就會認為行人禮讓他們。
就如同影片中,已經往外走2、3個枕木紋,一看就知道要過馬路,但車輛仍認為行人會讓他而完全不減速。駕駛人教育不改,這個觀念永遠無法扭轉。
其實最開始我是不管車子直接過看誰敢撞
結果發現這樣拍起來沒有戲劇效果(?)
@@icypenguinTFC 絕對優先權,來自對於相對弱勢的功利倫理!是一種社會形塑的態度展現。…謝謝你們的實驗精神,並提供可行的改善參考。
@@icypenguinTFC 我有試過,結果對方急煞,但我感覺到平行世界的我腳已經斷了…
而且隔熱紙貼超黑
大白天也看不到裡面
交通倫理其實源自於該群體的深層文化。
歐洲的交通倫理某程度上源於中世紀的「騎士精神」,而騎士精神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尊重弱者並給予保護」。
相對於歐洲的「騎士精神」,日本有「武士道」。
所以才有「大車 < 小車 < 單車 < 行人 < 老弱殘」這個倫理。
en.wikipedia.org/wiki/Chivalry
警備車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法律並沒有三格枕木紋就可以不讓的條文★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73條》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條》
★過路口到一半才有行人,而在黃網格上停止讓行人先通過,並沒有違規★
目前苗栗縣頭份市的中央路和新竹市的舊城區有做外推式人行道,你們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
結果現在不只很多一般民眾不知要警示燈+鳴笛才得不受號誌限制,我猜一定也有警察自己也不知道這點的。(就像上次通勤大最後追加的部分一樣)
就是有這種法規「均應」,才會造成一堆行人過馬路好像全世界人都要等他過去,慢慢走還邊走邊滑手機
安全第一,,,,現在的法規, 會陷害行人於危險...過馬路都不看車, 只看手機
@@leochen310
撇除滑手機有點危險外
我是沒看過慢慢走到很誇張的人啦,就算是老人家也不會慢到哪裡去
頂多多等4,5秒,連這個時間都不願意等
那我很難想像你在鐵路平交道上會等下一台車完全通過後才前進
還是你常遇到像方唐鏡那樣來回橫跳的行人
交通工程(traffic engineering)的水準是十分重要的:
像影片那樣,在交通繁忙的雙向四車道的十字路口隨隨便便地劃四條廉價的斑馬線就以為車輛會乖乖地停下來讓行人穿越?這種想法未必太天真,呃,鄉愿了。
比較先進的英聯邦國家的「無號誌行人過路處」是這樣設計的:
1. 條件:
1a. 通常是設立在單純的單向/雙向車道,而不是複雜的單向甚至雙向車道的十字路口。
1b. 車流量不能高,否則會導致交通堵塞。合理的解法應該是紅綠燈而不是「無號誌行人過路處」。
2. 車道瘦身:通常瘦身到祇剩下單向單車道或是雙向雙車道。這是為了杜絕違規停車阻擋視線,也避免第一台車停在第一車道,然後行人過馬路時被第二車道的車(視線被第一台車擋著)撞倒。
3. 照明必須充足。
4. 「無號誌行人過路處」在視覺上必須跟「有號誌路口」作明顯區分:
4a. 路口兩端豎立十分顯眼的「Belisha beacon」,交替閃爍。而且Belisha beacon的燈柱會塗成斑馬般的黑白色。
4b. 在路口之前/之後的車道畫起碼長20公尺的「zigzag lines」,提醒司機減速慢行。
www.google.com/maps/@22.316859,114.2327764,3a,90y,130.13h,72.43t/data=!3m6!1e1!3m4!1sm9kQ-KPXAWLouJyzByyjwA!2e0!7i16384!8i8192
回到影片,這些路幅不寬的市內道路本身就不適合雙向行駛。先進國家就會這樣改:
1. 改為單程道(例如南向和西向)。雙線車道,每條車道寬3公尺。這樣的話還有大量空間規劃人行道、公車站,還有收費的停車彎。
2. 這樣的話,過馬路的行人祇需要顧其中一個方向的車流,不用左顧右盼。對司機而言,也就不會有對向的車輛要作避讓。
3. 如果人的水準不夠,而且檢舉又困難。那就不要用「無號誌路口」,改為紅綠燈,而且祇需要三個時相:
3a. 西向出口的車道通行。 3b. 南向出口的車道通行。 3c. 行人通行時相。
www.google.com/maps/@22.317231,114.1685235,3a,90y,348.78h,80.65t/data=!3m6!1e1!3m4!1ssyeT0_aGQjVcABDlOO8DFA!2e0!7i16384!8i8192
感謝這麼有深度的回應!只可惜部分台灣民眾或商家不願接受或忍受單行道或行人徒步區,總覺得路人安全遠比不上自己做生意或停車的需求。地方行政首長也難擋選票壓力,當鄉愿總比落選好~~~
@@hsvmwcs3852 只能說曲高和寡,台灣人平均素質不配擁有歐美日等級的交通
@@hsvmwcs3852
商家前面有人行道,有停車彎,環境夠安全,更能招徠客人吧~
如果是單行道,道路左側也能設停車彎的,那就沒有「無法滿足停車需求」的問題。前提是不能違規停車。
好笑的是難道商家前面塞滿機車,祇剩一條不夠一公尺的通道進出會更能招徠客人?
@@hsvmwcs3852 徒步區會大幅增加商家的生意,這在各國都被證明有效了
@@a23078582 歐美日起步比咱們早,走得比咱們前面不足為奇。時間不停往前走,民眾觀念通常也會與時俱進。那些現在反對單行道或行人徒步區的,見到成功案例後還是有可能會改觀,只是需要時間~~~
最後兩位的苦笑還真是無奈~就像停讓行人的動作只會在駕訓班裡存在一樣可笑...
的確。
台灣人還是普遍沒這觀念,短時間要改很困難,政府自己都帶頭擺爛了,看之前新聞連警察過斑馬線都會被車撞了,真的是不能期待什麼。
真的也是辛苦你們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一定也會有人罵你們很無聊,不過你們做這個其實是對的,台灣真的需要更多正確的交通觀念。
另外看到這片之前看了崔璀璨做的關於台灣交通的影片,看了曾經住台灣的外國人對交通的感受真的是汗顏,尤其其中一個講得更是貼切,"台灣是車大為主"。
我記得以前交通安全課程的教材和內容也沒有舉手讓行人相關的知識,或許近幾年的教材有改善了,但以前拿到駕照的人觀念還是一樣不變,根本不會管那麼多
@@研究生-i9r 絕對優先權,來自對於相對弱勢的功利倫理!是一種社會約定成俗的態度展現。
有外國人跟我分享他們國家車子一樣很多,但因為馬路不夠大,大家速度上不來,真的撞到也只是A到,台灣則是馬路寬敞,車速很快,行人不讓就去彼岸了。
@@研究生-i9r 台灣本來就沒有這種觀念,是腦癱政府被靠北之後才開始在抄襲日本,而且政府根本也不知道人家這麼做的原因跟意義是什麼,只知道無腦抄,看表面,當然不可能有效果
大概之後會說:
企鵝點出的問題我們警方注意到了
會請交通局在該路口加裝紅綠燈及測速照相
保障用路人安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感謝您~
這邊測速照相應該業績不好😂
裝一般測速效果不好,看看那漂亮的30速限,要裝得必須是區間
實測辛苦了!還要冒著被撞的風險...
交通安全真的是需要靠大家一起努力的!
希望大家都出入平安,繼續為台灣的交通努力!
感謝支持!!!
被撞的話就...醫院在隔壁😂
台灣的民主是先進國家,經濟是已發展國家,工資是發展中國家;交通是未開化「地區」。
我去過越南,人家大卡車都在讓路人,就只有台灣是路人讓車子。
連非洲也是看到動物和人都會停,而不是直接加速通過
什麼交通3E,臺灣獨步全球只有1E『執法』。警察只會跟你說『我有跟行人保持三個枕木紋的適當距離』,去檢舉未停讓行人大多檢舉不成。另外,有些人也會說行人違規也很多,但稍微試想一下就知道,這不就是政府在交通設計與教育刻意塑造成『汽車至上』導致的嗎?道路設計對行人不友善,學校交通教育不夠充足。這些才是導致用路人習慣不佳的原因,而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用主流媒體散播成違規都是用路人的問題,規避與分化大眾對政策監督。
執法都做一半而已 明明就交通0.5E
講得好像台灣還有一個E, 執法 QQ
有啦,台灣唯一有的執法是區間測速
要對行人友善就是要蓋人行天橋與地下道。
1. 考照制度及費用比照德國
2. 違規罰金提高 (歐美日本違停酒駕逼車罰金刑責都很高)
3. 交通檢舉被檢舉人違規項目之罰金的1/3撥給檢舉人作為獎金
只要這三項實施 不用多久 交通一定改善
三點我都蠻認同的,比較有疑惑的部分是1.的"考照費用比照德國"的意義在哪?
請解惑,感謝。
@@魏鵬恩 金額比照德國是為了提高考照門檻 不讓隨便的阿貓阿狗考 重考費也跟著提高 就能刷掉很多不適任駕駛了
@@jay059756 制度已經限制了阿貓阿狗了,我覺得有錢與否跟駕駛觀念無關,如果只是因為窮而被限制了考照,這對少數人來說是種變相的不公平對吧?
口袋沒錢不等於腦袋裝屎,個人淺見。
@@魏鵬恩 為什麼德國交通肇事率遠低全球平均
跟德國高速公路幾乎全路段都是沒有速限的
出現事故的比例也比全世界低
就是因為制度跟錢雙重過濾
再來德國駕照出了名難考
就算是德國人 也很少人一次就過
有些人考了7, 8次還是沒過
重考費隨便就是一萬台幣起跳
就是為了不讓報考者像應付考試一樣
那你真的有觀念的人 不就一次就能過了?
德國的駕訓班 可不像台灣那麼爛
沒有理論課程 只會叫你背題庫
各種路權解釋 超車道應用 德國的都解釋很清楚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德國考照費用高的原因
@@jay059756 的確如果重考太過容易就失去意義了,感謝解惑。
我覺得不只是車子不讓,有時候車已經都讓了結果行人不走,而是看到車要讓車先走的觀念被烙印在大多數人的腦海,這個觀念不完全錯但也導致台灣人在過馬時習慣讓車子先過,久而久之車子看到就不會停下來禮讓了
不讓車可能被撞到輕則受驚嚇,重責送醫院,反觀讓車幾分鐘,自己就可以平安抵達對岸而不是彼岸,當然不想以身犯險。
你必須先主動煞停,行人才敢走,因為這社會瘋子很多,誰想以身犯險呢?
ua-cam.com/video/2O_6Qa71tTI/v-deo.html
超級同意"車已經都讓了結果行人不走"!!! 就像 9:10 那台黑色汽車明明已經讓了(減速超多) 是拍攝者故意停止,汽車等了一陣子等不到他繼續走才只好用超慢的速度慢慢滑過去! 也不要說什麼汽車又沒完全停止,他如果在停止線以前就停止來"禮讓"另一側斑馬線的路人,後方汽車超容易撞上去
@@一點點原始
我開車遇到行人在斑馬線上一定「完全煞停」等到行人走動離開我視線才會繼續起步,這在日本是很基本的事,為什麼台灣有些駕駛人辦不到?好像開在路上如果突然停下來引擎就會爆炸似的。
你最後那句話就證明台灣很多汽車駕駛人對於「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的觀念薄弱啊,板金主義~交通部教得好。
人可以不走,但车不能不让。记住多数国家车让人都是法定义务。
其實行人路權議題,很多專家都提出改善,但是在台灣執行上很困難,主因為政府執行效率低落且政策配套不足。1.檢舉制度不夠完善透明 2.道路規劃需改善 3.用路人的觀念宣導 4.刑責加重 。 在台灣以車為本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最近去大陸出差,坐車同行的台灣幹部也有聊大陸之前也在要求禮讓行人,不過大陸的做法是用現行無所不在的監視器管理,只要被偵測到不禮讓行人,就馬上被拍照計點罰錢。所以司機也養成即時在小路口也都會禮讓行人。甚至要穿越沒有紅綠燈的馬路,也都不用怕,車子會停下來的。
只能說大陸靠監視器推行了交安政策,損失了人權換來了安全。
我自己平常都會注意禮讓行人,但是說實在的開車要注意的地方和死角太多了,我覺得要改進的不單單是人,道路環境也需要改善
台灣人的觀念問題很大,我現在出門都會提早30~45分鐘,因為 黃燈減速確認通過,紅燈停讓通過,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這些都會造成通勤時間成本增加
但是....看過越多個人媒體(像是企鵝大)做的影片,就更是覺得自己要做好..
要注意的地方真的很多.
這也是為什麼,行人要自保就需要舉手......(不得已的治標方法)
感謝企鵝大&通勤大,做出這種凸顯嚴重交通安全觀念缺失的影片
事實上只要隨時保持注意力,基本上路口前都能發現問題並即時剎車禮讓的(法規規定市區就是40~60,如果無法剎車禮讓的人,請檢討自己的時速或是駕駛反應能力)
看了兩位製作的作品一段時間了,也有在分享給同事及友人,希望未來能夠讓更多人重視交通安全應該由自身做起,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別人退讓或是提高警覺
沒開到60說煞不住的大概都是找藉口,甚至都還不用到急煞的程度(當然前提是視線良好)
蠻諷刺的,我經常看到很多機車族在爭路權,我覺得他們的請求都合理
但當我自己是行人時,那怕是行人穿越道+綠燈,我也鮮少遇到機車會禮讓(至少被禮讓次數遠小於被叭的次數),相反的我被汽車禮讓的次數反而還高點,甚至有不少次在車流量大的路口我完全被不間斷的右轉車困在行人穿越道起點,等完一整個綠燈都過不去,其中沒有任何一台有讓甚至減速(那個路口車流量大還有交警指揮,但絲毫沒用)
所以就蠻感慨的,是不是有部分機車族一方面抱怨汽車大欺小時,在面對比自己更弱勢的行人時往往又會換一種態度?
其實會上街頭爭取路權的在路上也比較多是會讓的
所以我才一直反對以車種作為「族群」
有問題的是人,請把各個駕駛人當作不同的個體
我敢保證爭路權的大部分人也會重視行人路權
因為爭路權首先要了解交通,之後研究交通會一併了解台灣交通的各種醜態
機車的死角少、機動性高、起步更快,如果沒有同理心與正確的用路觀念,相比汽車更不會禮讓行人,身為在臺北的行人與機車騎士,我和樓主有相同的感受。但我認為這個議題和路權無關,而是3E中「教育」與「執法」的敗壞,讓不適格的駕駛人滿街跑。
從這支影片就可以看到,「行人優先」的騎樓被滿滿的違停機車占住,騎樓夾窄且出入只能繞路走。這個現象和汽車違停在「機車優先道」的現象一樣。多數駕駛人常常是同時開車和騎車的,不會換了交通工具就換了腦袋。用車種將駕駛分化的意義不大,如同企鵝所說,有問題的都是人。
機車就算爭到了路權,也不會天下太平:就像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早就有了路權,但如今還是各種被汽機車刷卡。如果沒有教育、工程、執法的改革,路權就無法落實,我們仍然會活在如今的野蠻用路環境:汽車欺負機車、機車欺負行人。
我今天開車明天騎機車後天走路 請問我是機車族還是汽車族還是行人族
汽車比較會讓只是不能跟機車一樣好刷卡行人而已吧lol
這個實驗的地點有個小問題...就是黃色網狀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三條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而且黃網線的限制是很嚴格的,也就是說要讓行人的話,必須在對向的標線前就看到行人停下來,進了黃網線依規定就是要騎出去......
只能說黃網線的設定讓那邊變成了"不可以停下來讓行人過"了。
只有要臭機車的時候才會人力充足
還有躲草叢偷拍也不嫌累?
我到台北南港上班後發現,過馬路車子都會禮讓,真的沒遇過不讓的,一直以為台北駕駛就是這麼有素養,所以其實是南港展覽館&軟體園區這一帶比較特別嗎XD
你可以google看看信義區的貧民窟😂
@@icypenguinTFC 講得好像新竹市東區跟竹北全都會讓一樣。不過話說回來領人薪水都不是有錢人,有錢人都嘛是付人薪水的資產階級。至於員林人會不會讓就不知道了。
@@jamolin 員林人我可以回答,你可以查一下員林的交通影片,你就知道了😂😂
@@jamolin 至少跟香山、北區、新豐、湖口比起來好多了,以新竹來說會禮讓的人竹北跟東區真的比較多
@@jamolin 在員林第一市場會讓,因為……車輛會先因為其它違停擋住過不去而停止(就算是之前開放民眾檢舉也一樣)
0:37這情境我每週通勤至少遇到兩三次,不會讓行人的也別指望當你下車變成行人時別人會讓你!
1:15給特斯拉駕駛一個讚。
8:15爆閃燈明明超醒目的還是不會讓,這不就是故意嗎?車輛不讓行人不也是一種潛在的階級意識。
3:17笑死警察直接騎上人行道,啊不是要用牽的?
還沒開始實測警察就搶先開副本了
+1
說個笑話說不定警察自己也不知道有著法律
警察也有法盲⋯⋯
他自己也不知道呢⋯⋯
有的時候跟車種也有關係
我開賓士停讓的時候
後面都沒有車敢按喇叭
如果是騎機車就會被叭
所以根本不是看不到也不是不想注意
前面如果是貴一點的車就會自動保持距離了
警察局會跟你說,那個不是他們的執法權限位置,大概就跟火車站前面停滿違停,旁邊的鐵路警局不會出來管一樣。
權責劃分這個時候就很好😂
鄉下地方舉發太認真會被調職或引發民怨喔😂離島
本菊以知悉台端所提出之相關問題
針對該路口問題將會研擬設置紅綠燈與路口測速照相改善
並且會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
同時也請台端於往後遇到交通違規時撥打110
-
87%應該會這樣吧XDDD
這種路口最好的設計就是秒數一到 四個路口全部紅燈90秒, 反正都不會讓 你們就通通停下來吧
想知道這麼多的車流量,怎麼沒有設置紅綠燈,何況旁邊就有警察局和醫院,有事故直接送嗎?還是這樣比較對車流的疏通比較有效率?
不怪台灣駕駛不讓,連執法者的警察都不在乎法律沒在讓了,還有交通部長真的是在作秀
超期待 !
從影片會發現靠右側過馬路的時候,車輛禮讓起來真的很尷尬,起步前對面車輛沒辦法確認行人要不要過馬路的情況下,要嘛停在路口對面的另一個斑馬線等,不然就要停在黃網線上違規,反之如果靠左側過馬路就好很多,起步時左側可以較清楚讀出行人過馬路的意圖,到達路中間時對面的車輛也很可以很明確知道行人要過馬路(都過一半了)
這個警察局超沒用的,之前警察局外面停滿違停,警察都沒有要出來勸導或是驅趕,打電話去抱怨才願意出來管一下,維持不到一個禮拜警察局門口又停滿違停
我是北醫的學生,因為北醫附近吃的大多集中在吳興街北側,所以跨越吳興街的人潮非常多(就是企鵝實測的那個方向)。
台北大馬路比較會禮讓行人,吳興街則是化外之地。我覺得這和附近用路人的素質有關。差不多信義國小、信義國中以南的駕駛就不會讓行人了,吳興街被稱為信義區的貧民窟不是沒有原因的。
更糟糕的是,警察永遠不抓。整個馬路成了弱肉強食的殘酷擂台。
吳興街早該都更了
每次經過都覺得像穿越過去,明明只隔幾條街,整個街景從明亮變成昏暗= =
我都會停讓行人, 但台灣的路口標線規劃錯誤,若駕駛人在路口停讓行人,就壓在黃格子上, 也會被罰. 行人穿越線應內縮五公尺,遠離路口, 這樣可以讓汽機車有停等的空間,也可以免除A柱的死角.
已經習慣等沒車再過馬路0.0
只能說習慣難改,自保意識要有才是正解……
直直走出來還以為行人來碰瓷的勒😂
我只能說,交通部講規講,過馬路自己看著辦~🤣🤣🤣
都在醫院附近了,下次試試看直接推輪椅過馬路,計算好合理距離直接過,理論上應該是都會讓… XD
就設個號誌就解決一半問題了,燈號就紅燈路口車全停,綠人全走,,這邊人那麼多,無號誌安排100人去慢走斑馬線,馬路就可以癱瘓了!所以號誌還是最公平的辦法!
在英國這邊,如果有行人要過斑馬線,就算在忙的路口,車子也都是會停下來讓行人過。記得第一次遇到的時候,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很向摩西過紅海的感覺。這邊在駕駛訓練時,教練都會教,而且考駕照時也會測試你會不會停。
台灣:請禮讓駕照考驗車輛
還有警察無意義的超商等巡邏點打卡, 也不會去理會打卡點的違規事項, 真正淪為打卡集點
更有趣的是檢舉並排停車或紅線臨停, 他們都是會鳴笛驅趕, 被驅趕的車子有些會繞一圈回到原位
還有更扯的表面功夫, 去年台中一路口發生過馬路一家三口妻兒被公車撞死, 於是乎警察就在該路口站崗, 你看多荒謬啊!
謝謝!
看,還是不能用,yt的超級感謝真的很爛
辛苦了
有啦有看到$$
感謝支持!!
@@icypenguinTFC ,我要打的是辛苦了 ,但是,我用android手機不能改
我用電腦按完超級感謝後,就一直在轉圈圈,我上次等了一個小時差不多吧!都沒轉出來
上次用iphone按好像是可以自己打字,但是不能選金額
真的是ooxx
我覺得這個測試有些疑問,測試者光站著不走,以在台灣的用路人來講,不管機車汽車,駕駛人根本無法判斷你是否要過馬路,你站著不動很多人會認為你只是站在那邊看而已,不是要過馬路,那駕駛人就不會停下來。如果你是有要過馬路的動作,不敢說全部會停讓,但是起碼會讓的人會停下來。
影片一開始就看到四輪大爺平常是如何欺負行人的
必須給予強烈的支持!
然後,記得買保險(?
加油💪🏻💪🏻💪🏻
感謝支持~~~
然後再買保險的路上被車撞
不讓的四輪二輪都有,特別強調其一的用意為何?
@@shanghengsu4605 因為我遇到的都是汽車啊
舉手真的要臉皮夠厚XD
感覺在台灣舉手好像傻子,而且也沒比較醒目
如果在過馬路的時候有車輪經過不禮讓的行為麻煩手機拿起來拍攝他的車牌號碼檢舉就好了、不必客氣 3600罰單直接塞給他
目前看來警察是在有紅綠燈的指示下,行人通行時,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才會取締,像這種沒有交通號誌的人行穿越道,自由心證吧!
狠打臉!
感謝支持!!
我覺得跟整體風氣也很有關,
像我之前不管騎車開車,都會想讓行人,但被後面叭個幾次就玻璃心發作,也擔心突然停下來會被後車撞上來。到後來就有點不敢讓了
我騎車確實都躲在最右側讓QQ。不過開車的話,如果後車不讓是可以請後車體驗東洋賓士的維修費。
做你覺得對的事就好,只要你不是違規,後面怎麼叭都不理他們。 #行人慢慢走也需要教育
路權團體:擬發起『一起舉手過馬路,繞出行人能見度』運動
#方:將出動數百名#力,請行人服從指揮,不要違法繞行斑馬線
快訊:民眾下班過斑馬線遭攔下:不可以走兩次斑馬線
就跟兩段式左轉不能轉第二次一樣好笑
3:17警察騎機車上人行道😬
回歸正題,我今天舉手過馬路還是被汽車按喇叭+閃燈。我機車在馬路上禮讓行人,結果卻換來被後方汽機車按喇叭。我爸開車也說有些行人要走不走的就直接開過去,就算我跟他講說法規寫應禮讓行人,但他還是回說3公尺才要。
交通3E沒做好,臺灣的交通安全問題就不會被解決;臺灣交通問題大部分都歸咎於法規,為何不從工程及教育動手?因為法規容易調整但工程及教育是最難處理的。
在臺灣行人地獄國度,我只遇過2次汽機車禮讓我過馬路。
我
請問警車是否有爭議,它上面警燈有在輛,所以有公務之類??
想當初不禮讓行人大執法時還有警察一直過馬路找沒禮讓的開罰(有上新聞)
現在,警察要不要自己罰自己?
這讓我想起,我去越南玩時過馬路的狀況;導遊特別交代,過馬路時直接過,注意迎面來的汽機車,不要特別減速,汽機車會自動閃你。🤣🤣🤣
越南真的是混亂的秩序
3:17警車直接騎上人行道,未閃值勤警示燈
看到最後,笑著笑著又哭了
車輛因為禮讓行人而停在黃網線上,應該不會被罰吧?
這路段車流量也算大,可以設個紅綠燈吧
這些不讓的司機最厲害的是
去國外當行人時說人家國外的駕駛人會等過路口的路人,說人家素質很好
然後回來台灣繼續說:剛剛紅綠燈的行人走超慢的,真想給他叭下去
自助餐
北醫附近,吳興街這一塊一直
在上下班以及傍晚時段交通非常的混亂
因為作為住宅區以及商業區的交界
瞬間車流實在是非常可觀
做為每天通勤必經之路
真的是已經麻木了
天天在要從莊敬路轉進吳興街的車輛在那邊卡卡卡
還有一些臨時違停的車輛
就可以把整個路口給堵住
有機會兩位可以試試看莊敬路轉進北醫那個路口
尖峰時段行人過馬路跟逃命差不多
這裡就是可以彰顯台灣3E失敗的縮影
就算站在外推人行道上,也沒辦法確定他是不是在等計程車,所以還必須解決計程車違停路口載客的亂象
哇塞這集更狠XDD 找警察局旁的路口測試,太完美了
完美吧~
謝謝兩位拍這部影片提醒所有駕駛要記得禮讓行人這件事,辛苦你們了!
他們辛苦但也是在冒險。
看了好緊張😰每次過馬路真的是這樣,就算是綠燈過斑馬線都會擔心左轉車輛撞過來!
我有個問題...旁邊那地面上....網狀線,是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那已經到網格的1半行人忽然走出來..
停不停好像都會違規...走麼辦阿...有人能幫解答嗎.....
3:17 警察直接騎上人行道ㄟ,人行道ㄏㄏ
他機車格在人行道上?
@@SmallChick423 是,正確動作是下來牽上去停,離開也是牽下去才能上車
警車不是只有在闖紅燈的時候才是值勤嗎?
因為每次看到警車鳴笛加閃燈的時候,都是在路口紅燈的情況
闖完紅燈就停止鳴笛跟閃燈了
總是有少部份爛用職權的XX
舉手和燈還是有幫助的.
有些駕駛還是會因為注意到行人而小心駕駛.
問題是那只是不得已的"治標"方法,
重點是"駕駛要有好的心態 和 高的守法程度"及"警察的嚴格取締違法"才是治本.
至少,駕駛和警察比較難以"A柱"...等等理由來推卸責任.
舉手和燈是為了"讓車輛避免撞到你",
並不是為了"使車輛讓你".
我不是只舉手,我是手掌向來車方向舉高「揮手」,兩週來在北市各街區都很好用。
測試,要能有「意思之表示」才能無瑕疵
感謝你們!台北市禮讓行人的汽機車比例已經算高了,其他縣市根本無視行人
想太多,半斤八兩啦!
從小在馬路上養成的觀念是小的、機動性高的讓大的、機動性低的車輛先行(行人->腳踏車->機車->鈑金車->貨車)這樣雙方都會比較方便(當然這幾年才發現這種觀念應該是錯的)。然後長大後發現用路人的觀念真的很差,愈是鈑金、噸位大的車愈是會用它的危害性去逼迫弱勢的用路人,而且還覺得弱勢的用路人讓自己先行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最可惡的是政府是這種觀念的幫兇,不但不予糾正還不斷的鼓吹錯誤的觀念(看到大車退三步)。
跟我國中時走路回家一樣,綠燈等了三次才敢過QQ。駕照都雞腿便當換的,每年死3000多人,真的懷疑開車的不怕急到去閻王府或監獄ㄟ。
之前去波士頓時超訝異,因為那邊的汽車駕駛非常卑微,遠遠看到行人就趕緊停下,尤其是看到孕婦小孩老人,那更像是老鼠見到貓。但到美國鄉下一點的地方,就跟台灣差不多了~~~
沒錯,美國的小城市(你所謂的鄉下)也有很糟的.
因為美國以前也是車本主義 現在才開始慢慢改善
但我們台灣一點改善都沒有
日本鄉下也差不多 無號誌斑馬線沒什麼人讓 不過我停車的話其他人會跟著讓
我覺得是道路設計問題ㄟ== 網狀線不是說不能臨時停車嗎 然後要要 讓行人 真的會錯亂 爛道路設計!
阿是不會停在停止線之前?? 轉彎和通過路口之前都不用確認行人喔?
停止線不是裝飾用的吧
說真的網狀線本身就是一個多餘的東西,像日本根本沒這東西,路空淨空是基本。台灣人玩成只有網狀線要淨空,然後拿這個在該停車時狡辯用? 同樣的這些人裡面有幾個沒紅線違停過? 根本沒想過要停才是真的,不用假裝錯亂了啦,噁心
如果在網狀格上停下來讓行人通行是不是算違規啊?
我們的政府就在宣導車本交通,輪數越多權力越大,所以台灣的交通才能穩穩的站在世界倒數第一,台灣之光讚!
現在行人過馬路,就算有小綠人,過馬路也要瞻前顧後,尤其是後方左右轉的來車,曾走在有綠人號誌的斑馬線上,對向機車還會騎在斑馬線不停,讓我左閃右閃都不是,附近也是有警察局,而且是市區的警察局😂
那邊有黃色網格,我突然有個疑惑,在那網格是可以暫停的?但法規並沒有除外條款啊!
放心已經開始執法了,不讓行人者罰3600,就繼續不讓沒關係啊
有號誌的路口斑馬線,為何又放車同時又放人? 沒有專家幫忙改善設計和解決嗎?
下次來做個一樣實驗
舉手過馬路(走斑馬線)
但是手上多一支球棒
這樣子看停車禮讓的多不多
1:08 之前為了教親戚小孩過馬路要舉手,駕駛才看得到你,特地牽著小孩過馬路,最近一條斑馬線紅綠燈只會閃,遠一點要繞過超遠的分隔島,無奈只能選近的。
結果我們一起舉手,居然整條馬路上的汽車都無視我們,嚇得小孩回程不敢過,哄好久才回家。
感覺這條路要設個紅綠燈吧!
在警局前面不讓,連警察都不讓
交通部長、交通大隊是不是要出來解釋
企鵝都停下來了,後面還叭
這世界484沒法律了嗎?
警察有鳴笛+警燈就算了,只亮警燈還不讓就過分了!
我在台灣有禮讓的習慣,但晚上的時候看到行人總會來不及停下來,急煞又怕追撞
弱弱的問,晚上無號誌路口如何禮讓行人
斑馬線的地方人行道要外推、同時設置路燈
可是中間是禁止暫時停車,要怎麼讓?
那些停在黃格內的,已經違規了
不能停黃網格內,是否要在另一邊的斑馬線就停?
這樣又會造成更奇怪的現象?
而且有時看間隔一段時間了才有車,但是不通行,可以過的時候不走,這樣後面駕駛根本不知道你想幹嘛
已經沒車了,還有硬等到有車時停下來讓,也很奇怪
沒辦法,這就是台灣現況,不能指望所有用路人都有守法的觀念,我是覺得還是第一步先把號誌指示搞好,台灣的號誌真的亂得可以。
這隻影片是很多北醫學生的日常啊~那裡是許多同學買晚餐的必經之路,每次經過那個路口我都會特別小心
真的⋯⋯我每次到「稍微沒車」的空檔都要硬著頭皮直接過
汽機車根本橫衝直撞的,行人要過馬路要勇氣啊…
謝謝企鵝告訴我這麼棒的路口,缺錢的時候來這邊碰瓷就好了,警察局跟醫院就在隔壁,真棒
(反串要註明)
台灣駕駛員的情緒管理、壞習慣、素質...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还是规划的问题吧。在美国和日本感觉人少车少的路口就Stop Sign,不管有没有人一定要停下来。车多人少的马路就会安装过马路用的红绿灯,过马路前先按按钮让车流停下来。车流也不大的地方才会什么信号都没有,日本也超过60%的车不会在斑马线前停下来。我自己过马路的时候也差点被转弯的车撞到过,开车的时候也遇到晚上到斑马线前面开看到等在柱子后面的人要过马路却来不及停下来的情况。
明顯是道路設計問,怎麼變成使用者讓與不讓問題?
1十字路口四面來車,為何不用燈號分隔有秩序通過,靠互相禮讓嗎 ?
2跟本不適合用班馬線,班馬線亦太接近路口,距離嚴重不足夠。
3假設道路設計沒有缺憾,(缺憾)是指有不完善地方導致交通意外,其它責任才到道路使用者負責,例如衝燈等等,是觀念問題。
什麼時候這個路口能夠做到行人過馬路車輛一定停下來讓 什麼時候代表台灣交通真的有進步
政府官員的話聽聽就好,那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想出來的東西
1.舉手過馬路,手上最好不要拿自拍棒。有點模糊,會誤以為你是為了自拍棒舉高高而舉手
2.那個我要過馬路的牌子有點小,從機車的影片我真的看不到上面寫甚麼文字。
話說
有一次去附近五金行買"橡膠槌",路過一個完全沒有汽機車在禮讓行人的路口(有紅綠燈,最好笑的是斑馬線末端是變電箱不是人行道),結果發現過斑馬線槌子舉起來的時候8~9成的汽機車都有讓我!
尤其是朝向來車方向舉的時候更有被禮讓的感覺
老實說,他在那邊舉手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要過馬路還是叫計程車😂
之前檢舉未禮讓行人沒過打電話去問交通隊他們說
如果警察現場看到的話會不會取締
他很斬釘截鐵的跟我說"當然會啊"巴拉巴拉的講了一堆
現在看到這個影片真的諷刺啊XD
身為行人及交通工具用路人,我是覺得此路口車輛及行人都很多,應該設置紅綠燈及行人號誌。要靠駕駛人的良心及素質很難!以身試法,不,應該是以生(命)試法,真的很危險…如果不設號誌,而採科技執法,成本也很高!😮😮😮
後面就是北醫附醫了…那邊沒號誌我真的覺得對病人很恐怖
一開始1:12就有一台讓了 讚
身為一個二輪四輪的使用者AKA雞腿換駕照的駕駛 感謝分享相關資訊讓我有知道錯誤並改變錯誤的機會 謝謝
我在韓國過馬路完全不用看車⋯車子都會停下來讓行人
製片人沒有想到的是,
遇到行人而又是黃網線的情況之下,
黃網線汽車是不能臨時停車的。
請問在這個路口與到行人又不能臨時停要怎麼辦?
如果停讓行人停在黃網線上是沒有問題的 之前有人打電話去問警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