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不能生育,我老公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十歲女孩。名義上說是遠房親戚過繼的,其實就是他在外頭跟別的女人生的。離婚?財產分他一半?絕無可能!當然是選擇當個好後媽,加倍對孩子好好「照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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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17 вер 2024

КОМЕНТАРІ • 1

  • @游博閎
    @游博閎 6 днів тому

    又一個Childless Cat 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