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 民眾黨給高虹安2條路選?有人暗示該走了? 白斷尾求生? 獨爆內幕! 高虹安退黨時機巧妙? 遭拐騙2年後無罪"回鍋續戰"?|陳斐娟 主持|【關我什麼事 PART1】20240729|三立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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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8 вер 2024
  • #陳斐娟 #關我什麼事 #三立iNEWS #高虹安 #貪汙罪 #林耕仁 #停職違憲 #邱臣遠 #民眾黨 #副主席 #蔡壁如 #Z9吳達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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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ЕНТАРІ • 223

  • @brndywng1865
    @brndywng18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1

    白黨的質素普遍的差,不能讓他們在政府擔任何職位,完全扭曲的價值觀。

  • @user-zc7zh4wp5s
    @user-zc7zh4wp5s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7

    水母離職還幫忙領加班費再繳回,這樣叫沒犯罪,吳達偉···

    • @WeWei-cj3wt
      @WeWei-cj3wt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他的金主與紅安有共同.所以😅

    • @user-cl8bq2ck4o
      @user-cl8bq2ck4o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覺得別人亂說你可以要水母提起上訴不要受委屈了!加油!@@duikbfwa

    • @yichen2089
      @yichen2089 Місяць тому +15

      拜託你們建議水母上訴,這麼委屈不可能吞掉吧😂​@@duikbfwa

    • @ragate5103
      @ragate5103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Commingling 在美國法律根本是不行。 大水庫理論本身是無法區別共用與私用。

    • @user-nb6nf4ib3s
      @user-nb6nf4ib3s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林耕仁被朱立倫被叛?

  • @yichen2089
    @yichen2089 Місяць тому +62

    Z9睜眼說瞎話能力也太強了吧,林耕仁的律師都懶得講了😂

  • @ymj945
    @ymj9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50

    法官最大的失誤就是沒把水母跟z9判刑........

    • @Kuo-qk1ze
      @Kuo-qk1ze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沒錯
      Z9到現在還不認錯😮

    • @joycebig
      @joycebig Місяць тому

      真的

  • @user-er3tu7wb3q
    @user-er3tu7wb3q Місяць тому +59

    那麼昨天殺人放火,今天姦淫擄掠,就不行判他昨天殺人放火,這種邏輯比小孩子鬧脾氣還誇張,讓這種人領國家公帑,真的是半夜我都會說夢話氣到醒來😢

    •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Місяць тому

      柯文哲本來就是想寄生民衆黨的一家大小!高虹安最標準的柯信徒,到那裡吃,到那裡用那裡!

    •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葉律師同一個人的兩個口袋可以區隔,實在是詭術!

    •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Місяць тому

      水母沒上班卻幫高虹安做人頭,冒領加班費又全數交高虹安使用應該是共犯無疑!

  • @user-mn9ty1zo5n
    @user-mn9ty1zo5n Місяць тому +37

    民眾黨的人真的有錯不認包括Z9無恥

  • @user-ws1op1dz6s
    @user-ws1op1dz6s Місяць тому +47

    內政部👍👍👍維護公眾利益、符合人民期待👍

    • @rebeccayeh2916
      @rebeccayeh29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起碼撫慰了我們長久以來氣憤不平的心

  • @ahom11
    @ahom11 Місяць тому +54

    Z9問題也很大 怎麼對白的問題都輕輕放下 當初查下去 z9先收押吧

  • @emmalee866
    @emmalee8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36

    「理工女不會貪污啦。一個亞斯伯格的人,他可能也不知道怎麼貪吧。」烏合之眾的民眾黨就是這種貨色。LOL

    • @hsiochen7216
      @hsiochen721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理工女不會貪污啦" This is a real insult to those who did not major in engineering or science. So, all others, including those from agriculture, public health are more likely to be criminal?

    • @user-cu9cr3sn5e
      @user-cu9cr3sn5e Місяць тому

      立委助理加班費大家都領滿,乾脆全部領,就不用聲請了吧
      吳成典是根本沒請助理,用個人頭偷偷領,是一件事嗎?
      立委助理應該是要政治專業 大學法律政治畢業才可以吧 高弘安請的那是什麼助理啊?人情助理。
      公積金是立委助理的薪水,是個人的財產,不是公款。

    • @emmalee866
      @emmalee8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hsiochen7216 你罵得好。「公款私用很正常啦。做立委是來賺錢的,不是來賠錢的」就是理工女高虹安和亞斯柏格柯痞的從政意圖。他們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來壓榨助理、揩納稅人的辛苦錢。德不配位,知法犯法。台灣有史以來最 cheap、最齷齪的政客。

  • @user-yw1gq5md9r
    @user-yw1gq5md9r Місяць тому +46

    這位小藍八立委的無恥是想跟九百芯比看看誰更無恥嗎?

  • @user-fv8le1ww3h
    @user-fv8le1ww3h Місяць тому +73

    Z9 真法盲

    • @user-fk5gd6wi5h
      @user-fk5gd6wi5h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是民眾黨誰不法盲,尤其是黃國昌

    • @xzolo5027
      @xzolo50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他認為水母無罪,但又撇清自己與公積金制度無關、一無所知、甚至也覺得當中制度有問題...
      然後卻又替他的水母無量加持、對薄法判?!

    • @Kuo-qk1ze
      @Kuo-qk1ze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25:40 27:03 這一段律師馬上說z9了 證明只是幫忙高脫罪的😮

  • @user-si4lg6kv1o
    @user-si4lg6kv1o Місяць тому +86

    簡直無恥

    •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張啓楷的簡直無恥得莫明其妙!這樣的立委愧對全國選民!

  • @gwen-jigoh4779
    @gwen-jigoh4779 Місяць тому +39

    Z9這個機械系的有沒有律師牌? 現場有法官和律師,有本事直接罵他們兩個國家考試都亂考阿
    曲解法律在護航自家黨羽,真的難看

  • @user-wq9mp8qg2x
    @user-wq9mp8qg2x Місяць тому +39

    我們的立委素質,法學素養如張啟楷之流真的是台灣的悲哀啊…

    •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張啓楷也是民衆黨的拌腳石!

  • @taiwan-good
    @taiwan-good Місяць тому +19

    科技界的寵兒,
    建商界的么女,
    這次真的光宗耀祖了,
    高虹安

  • @user-lk1mu1gd2s
    @user-lk1mu1gd2s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民眾黨立法委員就像張這種素質水準,還要幫台灣立法,真叫人驚嚇!

  • @user-ft7ev6kv1j
    @user-ft7ev6kv1j Місяць тому +21

    法盲硬拗,乾脆説不溯及既往

  • @fijonlin
    @fijonlin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她已經離職還領幫忙加班費就是「犯罪」,法盲!

  • @formosa2788
    @formosa278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3

    吳達偉是理解能力有問題?
    前法官不是跟他討論判決
    是正常來講
    王郁文離職了
    還幫忙領薪水跟加班費
    不就幫忙盜領?
    法官已經對她手下留情
    她還喊冤
    真是夠了

  • @Sabrina-py4us
    @Sabrina-py4us Місяць тому +23

    Z9法盲😢!

  • @user-ty5yw4sq5z
    @user-ty5yw4sq5z Місяць тому +20

    謊報就是不對啊 還在爭什麼邏輯😂

    • @user-cu9cr3sn5e
      @user-cu9cr3sn5e Місяць тому

      立委助理加班費大家都領滿,乾脆全部領,就不用聲請了吧
      吳成典是根本沒請助理,用個人頭偷偷領,是一件事嗎?
      立委助理應該是要政治專業 大學法律政治畢業才可以吧 高弘安請的那是什麼助理啊?人情助理。
      公積金是立委的薪水是個人的薪水,不是公款。

  • @24e7lp5dl
    @24e7lp5dl Місяць тому +12

    民眾黨的長處就是把法律案件政治化。

  • @user-do3jy5mq7f
    @user-do3jy5mq7f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Z9跟葉元之挺像的_凹得方法一樣

  • @cantranslate
    @cantranslat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z9這個人非常不地道。還在為高狡辯。你就回答一個問題,用助理費買雙皮貼是不是貪污?

  • @chihweiwang8745
    @chihweiwang87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6

    Z9就是標準的小草、葱仔

  • @user-fd6ce3yo5z
    @user-fd6ce3yo5z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張啟楷這樣的說法,可以立法給國人用嗎?笑話😂

  • @cmo193chen
    @cmo193chen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這種水準也能當立委

  • @xzolo5027
    @xzolo50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民眾黨這位 張先生...危險了,或許該再進修後才出任"立法"委員,好嗎!!!

    • @xzolo5027
      @xzolo50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他自己才是竹篙湊菜刀,學識與知識不及格、不學無術。

  • @exds14
    @exds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您的名字真好、光耀宇宙、谢谢您支持公理

  • @307yuyu
    @307yuyu Місяць тому +7

    Z9一整個令人噁心
    扯什麼他離開後才開始有公積金
    難道不是因為知道才趕快閃人
    上一句話說他在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下一句話還在幫高辯護

  • @Szl6pe
    @Szl6pe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兩個錢共89萬,高虹安辯的公務使用共78萬,但這11萬多,高無法辨解雙眼皮貼、洗頭..等是如何認定為公務?前法官葉律這樣有回答你的問題嗎?台灣有你這種法官,百姓不好好研究法律都不行了,因為隨時會被你們這種舉著專業的旗幟講一堆廢話的人給氣死!
    謝謝張耀宇律師仗義執言,人有良知,天會相助

  • @suchen3655
    @suchen36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1

    Z9 超愚蠢!

    • @yy5036
      @yy5036 Місяць тому

      他可能也想參政

  • @chinwen7551
    @chinwen7551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張啟楷公開道歉身為立委而不懂法, 民眾黨內都沒有懂法律的人嗎?

  • @tayushi5557
    @tayushi5557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張啟楷意思高虹安吃了立委飯就跑可以不負責

  • @weigerylaio3248
    @weigerylaio3248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根本廢話.沒犯意不會低薪高報.要低薪高報就是要A國家公庫.管你用哪.

  • @user-px3cp8kr4s
    @user-px3cp8kr4s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犯法就是犯法還在那邊狡辯如果最後判無罪還有其他犯法的人其他的人怎麼想人民會接受嗎?

  • @cliffordcheng5927
    @cliffordcheng59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已離職還配合向立法院領加班費不是合謀是什麼?

  • @user-kd7gk6wp2d
    @user-kd7gk6wp2d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從張啟凱的說法,證明他根本不配當立委委員。

  • @james0327
    @james0327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原來中華民國司法這麼荒謬,可以容許公務員騙國家錢,然後用在請助理就不算貪污!請問法院怎麼鑑別這個請來的助理是用於公務或是用於私人呢?幫忙跑腿解決私人雜務,公僕的私僕這樣呢?幫忙拿來作網軍公關塑造公開形象呢?國家的錢是給你民代作形象的喔?有夠荒唐,居然這樣判了很多年?!

    • @Kuo-qk1ze
      @Kuo-qk1ze Місяць тому

      高的內帳給你看了 高拿助理費用在她自己身上 就是重點 助理不是公職
      是幫兇 也是受害者 並金額不高 才緩刑

  • @paulmo15
    @paulmo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助理費回捐辦公室,國庫的錢匯到助理帳戶就已經成私產,不屬公帑,回捐辦公室屬於合法處置私人財產,辦公室零用金,高有權運用,而107年最高法院已有判例「助理費回捐」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地院法官的心證是以勞權為出發點,可由上一級法官的心證推翻!

  • @許永昌
    @許永昌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無恥政客:道理萬百條,愛用自己喬

  • @cantranslate
    @cantranslate Місяць тому +8

    凹原汁跳過。Z9很糟糕,把高的被判刑賴給助理,說沒有找到好的助理,非常垃圾!

  • @user-it3qy5um2u
    @user-it3qy5um2u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依照民眾黨張立委的邏輯是,一個性侵害犯在甲縣市侵害幼童,從此不能在甲縣市從事相關的工作。但是在乙縣市可以另從事類似的工作,因為他從來沒有在乙縣市觸犯性侵害案件。
    這種在鼓勵公務人員犯罪的幫兇,幫貪污犯說話,間接危害社會的安全,這種咖肖是立委的料嗎?如果民眾都沉默不語,不給于譴責的話,這個社會會更好還是會更亂?

  • @xiou-luanlin2655
    @xiou-luanlin2655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高虹安該退出政治圈,又是高傲慢狡辯女人,不退出更難看

  • @tsukiechiu5142
    @tsukiechiu5142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這樣的立委品質真的讓人無言

  • @WeWei-cj3wt
    @WeWei-cj3wt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民主堂主姓張的這種法律知識可以當立委...真是太離!譜!了!

  • @user-fb9mn5zt2w
    @user-fb9mn5zt2w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標準的烏龍轉桌,她認為助理是因為她才有一碗飯吃,搞一個公積金把錢弄回來,根本就是玩弄法律。起訴她大罵檢察官,審判她大批法官不懂法律,她自認她就是法律,法官用法律審判她是不可思議的事!

  • @user-ug1mu5vr3b
    @user-ug1mu5vr3b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我詐騙而金錢捐給公益不犯法?你低薪高報是騙政府的錢而私下自己去聘助理就不犯罪?其實低薪高報是已經有犯意不是嗎?這是詐取國庫!詐騙私人有罪!詐騙國庫罪?那有太荒繆了。

  • @joelin1963
    @joelin1963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白話文就是⋯判決文埋下三審緩刑、高可以回家吃豬腳麵線的伏筆
    ⋯⋯
    浮報以少報多的加班費、就是貪污詐領、犯罪所得怎麼法官還體貼的幫她算出花在辦公室就ok,花在買高私人花銷才算貪污!
    浮報薪水跟加班費就是貪污了
    法官對於黃子佼也是特別寬鬆、只要寫一篇幾百字作文就緩刑、高虹安會不會也這樣?

    • @anitasue6813
      @anitasue6813 Місяць тому

      應該不是寫篇作文變緩刑,是有錢在疏通,懂的都懂!

    • @Kuo-qk1ze
      @Kuo-qk1ze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本貪污金額就不高
      所以高的政治前途也堪憂了
      高認罪協商減刑
      但高不認 不可能有減刑的

  • @jacaca274
    @jacaca274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真的,高當時很惡裂的傲慢去攻擊揭發他的人,但遺憾當時無人撻伐!尤其國民黨主席!

  • @easonchen9365
    @easonchen9365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其實高虹安判那麼輕,014都可以提非常上訴準備打國賠官司了!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台灣司法就是有葉律這種亂源,才會有不公義

  • @user-px3cp8kr4s
    @user-px3cp8kr4s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張先生要不要去申請釋憲。

  • @jkk4737
    @jkk4737 Місяць тому +10

    Z9簡直就是鬼扯~~把別人都當傻瓜

  • @cashtsai9500
    @cashtsai9500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因為這段法盲發言,我終於知道誰是張啟楷了!😂

  • @sanfonsu5545
    @sanfonsu55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Z9就是要將高虹安的貪污過錯推給3位助理,真是無言。

  • @chunhuowu5143
    @chunhuowu5143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拿著高學歷,講話就可以指鹿為馬,為非作歹說是我在救人的嗎?

  • @user-zw2hh1um1y
    @user-zw2hh1um1y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講到有目的的把人民公帑請領出來自用合法化了? 每個委員都有問題,把加班費硬報到最高,把人民公帑給予的上限領出來,然後用其他用途!現在講的"偽造文書"合法化了

  • @exds14
    @exds14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是非不分、瞎挺

  • @dannycai1159
    @dannycai1159 Місяць тому +9

    张耀宇前法官很优秀
    那个所谓高的前顾问一塌糊涂

  • @sandylin5498
    @sandylin5498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吳先生講話不公正,誤導說職員建議老板做公基金,又說這是例行作法,若沒老板同意如何操作,講來講去就是違法要不怎會走法院,別凹了

  • @user-ji5bp5ps8z
    @user-ji5bp5ps8z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葉元之說法 就是謝國樑惡劣作法

  • @user-ck2it8xj3v
    @user-ck2it8xj3v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沒水準立委

  • @user-ot4bu6it6r
    @user-ot4bu6it6r Місяць тому

    法官的立場是這樣子 - 浮報助理的加班費.如果真的歸助理所有 . 那麼法律可以容忍 ... 但是高虹安的案子是她只是把助理當成人頭.浮報的加班費實際上是為了成為公積金而非為助理所有 .而高虹安又把這些錢用在自己私人使用上等於高虹安有將該浮報的加班費當成自己所有的意思因此高虹安成立貪污罪 ..

  • @5468
    @5468 Місяць тому

    基本上混用就是違法,但法院發展到現在就變成:只要你是用在公務上,混用也不算犯法!因此變成「助理費」也可以拿來它用,只要也是用在公務上,但這樣只會把事情越弄越複雜,到最後包袱一重,要辦貪污的案件就越來越難!

  • @jo2421
    @jo2421 Місяць тому +5

    台灣的立委根本就是笑話,水準曑差不齊,難怪立一堆亂七八糟,於民生裨益無用的法,卻輕放罪犯的法

  • @user-qf4tz4pd9w
    @user-qf4tz4pd9w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民眾黨找的什麼爛咖立委,他奶奶的。

  • @mayliao9462
    @mayliao9462 Місяць тому

    哇!!!Z9真的很令人生氣...貪汙沒有犯罪...誇張...支持王郁文繼續上訴...看會不會被判更重

  • @wendycheshier3174
    @wendycheshier3174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支持張耀宇律師👍👍👍

  • @paulmo15
    @paulmo15 Місяць тому

    什麼叫「不是維持基本所需的話不一定要給他一半薪水」
    高虹安停止領半薪被內政部幹掉,內政部部長居然引用人事行政處所提的小學生程度解釋,根本就不是法律,更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停職本來就有一半的待遇,跟維持生活所需沒關!

  • @user-yw1gq5md9r
    @user-yw1gq5md9r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半薪是本俸的半薪喔⋯⋯

  • @ronlon1978
    @ronlon1978 Місяць тому

    問題在於,助理確實有加班,高虹安有浮報,但加班費裡確實存在助理的加班費,而高虹安不給助理加班費,已經進了助理口袋的加班費要回繳,這應該是藉勢藉端強募財物才對。因為助理的加班費裡,有浮報的部份,有確實助理加班的部份。

  • @jofenhan8780
    @jofenhan8780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張耀宇最正派。高虹安最大的問題是薪水這樣浮報,公用或用在自己身上,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 @edwinhoung9266
    @edwinhoung926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Z9不只法盲 邏輯死亡欸 超扯的 什麼叫做領加班費沒犯法

  • @angemon6136
    @angemon6136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Z9再凹大家對你更反感

  • @user-yw2jv2dq1k
    @user-yw2jv2dq1k Місяць тому

    民眾黨立委回去把法條唸熟再來發言較適當。

  • @user-fo6wf8lb6z
    @user-fo6wf8lb6z Місяць тому

    現在很多案子發生後都要導向政治迫害,懷疑司法,完全就是挾持輿論去挑戰法律

  • @user-ry1ch1sc3t
    @user-ry1ch1sc3t Місяць тому

    普遍上電視的律師,都認為判決書的重點: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這就是所謂的犯(貪污治罪條例)罪了,該刪的、該放寬認定的,地院法官已輕輕放下了~~~再辯護已無價值了!!

  • @user-jw6yo2le2c
    @user-jw6yo2le2c Місяць тому +4

    民眾黨是黨嗎? 又沒人材,是在組什麼黨,笑死人

  • @srchern9372
    @srchern9372 Місяць тому

    Z9只是基於個人恩怨去黑高,與公義是非義憤正義...沒絲毫關係

  • @jasonlu2018
    @jasonlu2018 Місяць тому

    檢察官把86減到46是因為用途的減項,法官46減到11是從來源再篩選一次,所以用途已經在檢察官哪裡clean了

  • @tiger57
    @tiger57 Місяць тому

    這個z9不出還好,一出來喊水母不認罪,剛好被打臉,光你沒有加班去申報,就有問題了,法官輕判,你還出來叫,真的找死,二審可能會改判,這樣的情形真的不可取!

  • @honglin2083
    @honglin2083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張委員虹安被判有罪関你什事! 立委立法知法! 不必曲解法文條例繼續再嗆司法界人士!

  • @user-cu9cr3sn5e
    @user-cu9cr3sn5e Місяць тому

    立委助理加班費大家都領滿,乾脆全部領,就不用聲請了吧
    吳成典是根本沒請助理,用個人頭偷偷領,是一件事嗎?
    立委助理應該是要政治專業 大學法律政治畢業才可以吧 高弘安請的那是什麼助理啊?人情助理。
    公積金是立委的薪水是個人的薪水,不是公款。

  • @spenserkao2709
    @spenserkao2709 Місяць тому

    曾身為媒體記者的張啓楷的法盲程度低到難以想像. 不過, 這只是民眾黨的冰山一角. 物以類聚, 千真萬確!

  • @acerlee
    @acerlee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憲法保障人民的生活權 所以我現在沒錢生活 就到銀行要點來補貼囉

  • @user-kq8qh5rs9b
    @user-kq8qh5rs9b Місяць тому

    金額已超過A口袋,剩下的只能是B口袋了!即便全部金額都丟A口袋也還溢出11萬多,只能放B口袋了!A口袋合法、B口袋非法……不清楚嗎?

  • @user-fl5lw5fu9r
    @user-fl5lw5fu9r Місяць тому

    張法官和吳達偉兩人相似度蠻高的、在鏡頭上看不太出來!

  • @user-fk6gd4nr7p
    @user-fk6gd4nr7p Місяць тому

    那主席應該下台!國黨應該換主席!

  • @chihweiwang8745
    @chihweiwang8745 Місяць тому

    Z9,領加班費當然是合法的,但詐領加班費是違法的。你再清楚仔細的把判決書看清楚吧!就是因為詐領加班,浮報薪資,才會貪污罪成立好嗎。

  • @user-vt4ok3wy4z
    @user-vt4ok3wy4z Місяць тому

    貪污有理圖利無罪
    😅😅😅😅

  • @user-ck2it8xj3v
    @user-ck2it8xj3v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她有2千萬元

  • @kaoacheng
    @kaoache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Z9 邏輯很差耶

  • @user-mf7fk5hm8h
    @user-mf7fk5hm8h Місяць тому

    前法官 嗆人法盲= 法院認證的法盲
    真好笑

  • @simonwu5405
    @simonwu5405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律師白念

  • @emdas
    @emdas Місяць тому

    對啊!水母冤枉了!z9請幫忙水母申冤上訴!加油喔!

  • @tingkuan778
    @tingkuan778 Місяць тому

    Z9把自己當律師了哈哈哈

  • @user-ty5yw4sq5z
    @user-ty5yw4sq5z Місяць тому +1

    超好笑😂

  • @chienyehfang
    @chienyehfang Місяць тому

    劈腿男怒:女友不可以和我分手,因為我劈腿兩個女人是在認識我女友之前!

  • @jesselin2301
    @jesselin2301 Місяць тому

    有夠白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