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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博士 还是高管 因为不交物业费收到驱逐令 且看她是如何捍卫自己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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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30 січ 2023
  • 五月是個臉盲, 這個版本錯誤使用了她人圖片,所以做了更正之後重新發布,在這裡向大家道歉, 新連接 • 李燕是耶鲁博士 还是知名药厂的高管 因为不交...

КОМЕНТАРІ • 817

  • @wysa
    @wysa  4 місяці тому +6

    Yan Li案更新:Yan Li被警察击毙后,她的儿子于2023年对圣地亚哥市政府发起诉送,最近刚刚达成和解,获赔82万5千美元,她儿子还需支付律师费和庭审费。

    • @mickychu5742
      @mickychu5742 Місяць тому +2

      不是吧,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 @evilsudoku8084
    @evilsudoku8084 Рік тому +103

    住在美國近20年的我認為她的方式是明知故犯,且她肯定瞭解美國法規。不滿意法規可以提告,而不是耍無賴

    • @dancingleaves
      @dancingleaves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2

      怎么指望一个有躁郁症的人能像正常人一样做判断?

    • @ok2tmtsg
      @ok2tmtsg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李女能勝職輝瑞高管,就說明她是個『正常人』,不受『躁鬱症』影響

  • @kimberlyfung8483
    @kimberlyfung8483 Рік тому +95

    當李燕把刀子捅入警察身體的那一瞬間,警察就已經有理由去開槍防衛了,不管她有沒有精神病。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4

      赞同

    • @happylucky4544
      @happylucky4544 Рік тому +2

      非常赞同

    • @Jessyaaronlove
      @Jessyaaronlove Місяць тому +3

      买房的时候她就知道物业费是否过高,是否合理。

  • @hsiuchen
    @hsiuchen Рік тому +104

    三年拒繳管理費實在太扯了!她又不是繳不起,如果覺得管理費過高,管理不善,以她的工作能力、經濟實力大可賣掉換屋,長年住在那裡又不繳費,實在說不過去!

    • @gishileh
      @gishileh Рік тому +9

      感覺是她有問題
      高管付不起高級公寓的管理費?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14

      她早不在辉瑞了,她的前夫和孩子都知道她的精神状态,雇主同事会不知道?我觉得她失业了,所以不缴费,估计靠的是前夫的赡养费活着

    • @tiahsian7014
      @tiahsian7014 Рік тому +14

      @@lukeli9960 自己失業不是不繳物業費的理由吧,可以選擇跟hoa商量,也可以賣掉房子,不是沒有選擇的,不懂為什麼卻選擇這種玉石俱焚的方式結束一切

    • @hsiuchen
      @hsiuchen Рік тому +6

      @@tiahsian7014 凡事應溝通,我也認為這不能作為拒繳藉口,既然要住高檔公寓,就要有相應的付出。且五月案件中似乎並沒有提及她失業或經濟有狀況,重點在對管理單位及費用有意見。另一方面從精神異常、躁鬱症的角度去分析。

    • @user-hv7dc7ko2h
      @user-hv7dc7ko2h Рік тому +4

      對於精神有問題的人,你們怎麼會用正常人的思維邏輯來判斷是否對錯的呢?

  • @stoneforest7897
    @stoneforest7897 Рік тому +28

    我对于她一点也不同情。我也是女人。她持刀威胁到,而且捅伤了警察,下场如此也没有办法了。
    还有就是,好歹是耶鲁大学的博士,怎么能3年决绝支付物业费。。。真是太无赖了!!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Рік тому +113

    如果對於物業公司的服務品質不滿意,應該要走法律途徑索賠,而不是拒繳物業費。而且他還襲警。如果說他精神有問題為什麼他又能上班賺錢呢?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10

      你确定她一直在上班吗?公司没有早开除她?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9

      @@lukeli9960 可能是被开除后,几年内得了精神病。
      在击毙事件之前,老公孩子不也离开了她吗?
      也许她有经济困难。但物业费是不能不交的呀!有经济困难就卖房子嘛,搬进便宜的地方,钱慢慢花,慢慢找新工作。欠债是万万不可的!

  • @dougray1102
    @dougray1102 Рік тому +198

    不需要因為她是華裔就替她洗白,整件事就是她有錯在先,用胡鬧耍賴對付物業、鄰居,以為也可以用這套手段對付警察,襲警這件事在美國有多嚴重,優秀的高材生她怎麼可能不知道 🤷‍♀️。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21

      脑袋清楚的人不会袭警,脑袋出问题的就不能以正常人的角度去看待了

    • @zm2002
      @zm2002 Рік тому +22

      @@anonymouse2576 但是不交物业费本来就非法了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18

      ​@@zm2002 对呀。居然几年不交物业费。物业费不是每个月都要交的吗?三个月不交已经被催到不舒服了,六个月不交应该接警告信被告知会失去物业吧?她两三年都不交,不正常啊。
      即使不服物业费一部分费用,先交了以后,慢慢打官司嘛。万一打官司输了,至少没有拖欠,不会面临被罚或失去物业的危险。
      她博士读什么的?

    • @zm2002
      @zm2002 Рік тому +9

      @@user-uz8he3oe1k 这么高学历起码常识不知道还是就压根没当回事吗? 不满意服务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即使说有心理精神疾病但是也不能说用这个当借口不去交物业费

    • @Hsvyfihohih
      @Hsvyfihohih Рік тому +8

      高智商低情商!

  • @user-mv7ig8zv3l
    @user-mv7ig8zv3l Рік тому +79

    不知道在國內有沒有人敢3年不繳物業管理還能住下去。而且有精神病的人還能正常上班嗎?她的公司不就是大名鼎鼎的輝瑞嗎?難道搞生物醫藥科的企業都看不出高管有這麼嚴重的精神疾病還一直雇用著她?而且她買公寓時就因該有契約啊、我也好奇三年不繳物業是怎麼做到的、、、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10

      以前在辉瑞,后来换了,事发前不知道是不是还在上班

    • @yayunli7341
      @yayunli7341 Рік тому +1

      有些垃圾人不管什么事,由其是华人之间发生的事,都要拿出来与中国对比,然后屎盆子就往自己头上扣,如果如果发生在其它族裔垃圾人还敢吗?五月只不过按照实事求实的视频来与大家分享罢了,也会遭到莫虚有的攻击!人啊心还是善良点吧!愿人间都能美好!

    • @applewang7307
      @applewang7307 Рік тому +13

      是啊,感觉这个物业也真的是很耐心了。

    • @hungmax6812
      @hungmax6812 Рік тому +4

      你説出了重點!

    • @Johnny5932u
      @Johnny5932u Рік тому +7

      不是精神病,是狂躁症。職位越高越狂。每間公司都有的,你以為公司不知道嗎?公司就是需要這些狠人才有所作為。

  • @mayleedeskoli7260
    @mayleedeskoli7260 Рік тому +236

    痛下杀手?她活该,整个视频从头到尾我都看了,完全是她自己的责任,咎由自取,至于物业纠纷不太清楚,但你觉得不合适,你就不交不合适的那部分,可你一分不交,还一直享受物业管理为你提供的所有服务,你这不就是耍流氓吗?三年了,还要如何耐心?她对警察和邻居们的的态度和做法完全是泼妇,哪像个受过教育的人。。。还别说如此高等教育,这种人就是人渣!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1

      是泼妇也是精神病患者

    • @junfu1326
      @junfu1326 Рік тому +27

      评论的非常到位

    • @Divanks
      @Divanks Рік тому +24

      可能是太偏执的性格,也可能有些精神疾病!

    • @h.5283
      @h.5283 Рік тому +20

      @@Divanks 😢看过视频,也觉得太疯了,不像正常人了

    • @ikevonbaby
      @ikevonbaby Рік тому +21

      感同身受⋯ 不管對方是不是真的警察⋯ 帶著刀去應門本來就不正常。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Рік тому +50

    所以應該不是精神疾患,而是摳門加偏執狂。

  • @levin5135
    @levin5135 Рік тому +43

    在你买公寓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有多少物业费,不满意再不济可以卖房,三年不交说不过去,高知并没有在她生活里显示出来,虽然可惜,但警察处理没有问题!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1

      也许警察跌倒、人叠人、后面的警察误会前面的同事遭到严重袭击而连环射击,是一个错误。但这个错误属于误判,而且是比较说得过去的误判。她的确拿刀主动袭击警察,都被录影下来了。
      如果她好运,拿刀主动袭击警察,被警察夺刀、逮捕,也不至于丧命。但偏偏发生了警察群体倒地事件。

  • @meantayo41
    @meantayo41 Рік тому +38

    非常不認同identity politics,不管是不是華裔,她的行為本來就有問題,遇到警察就束手就擒,不要抵抗,剩下的讓律師來處理。何況這名警察本來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抓她,拿刀應門本來就是有問題的操作,更何況她把警察和狗逼到門外的時候,手中根本還拿著刀。這個跟德州小學事件也完全不一樣,德州的那些警察根本不是在給嫌犯時間,而是嫌犯手上還有人質,所以沒辦法直接攻進去,另一個原因就是怕死不敢進去,整個就是有問題的操作。上次那個設計師也是,不管他是不是華裔,性侵就應該被嚴懲,不需要因為種族而給予同情,不然就會變得跟BLM一樣,將種族議題無限上綱而導致是非不分了。

    • @rebeccawoods8528
      @rebeccawoods8528 Рік тому

      She is mentally sick

    • @gct436
      @gct436 Рік тому

      在一個法治的社會,警察的權利不能大於法律。這些警察是無能。 他們本就不應該進她的房子。應該等專業人士。

  • @janewu2228
    @janewu2228 Рік тому +54

    去年事件刚刚发生第二天网上就有事发经过的视频,我看到的不是主播说的这样什么警察先冲进去打什么弹,我看到的是警察一直站在门口跟她说话,她手上拿着刀突然就开始捅刺警察,警察也是人啊,怎么知道她会突然伤人呢?如果事件中死亡的是警察大家会怎么想?是应该的吗?还是说警察无能?警察本身就是高危职业,当然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至于主播说的什么警察拖着笨重的身体“人仰狗翻”,个人感觉是对警察的不尊重,在当时的突发情况下,即便她有精神疾病也不能任由她杀人吧?

    • @tiktokfan7238
      @tiktokfan7238 Рік тому +1

      你说的隔门说话是第一次一个警察来递交驱除令通知,李燕拿刀冲出来刺伤警员是警方来的第二次,这次警察直接破门而入。你到底有没有看整个经过啊?怎么和实际上差这么多

    • @tiktokfan7238
      @tiktokfan7238 Рік тому +4

      第二次破门而入违法,因为法院没有给出命令

    • @tiktokfan7238
      @tiktokfan7238 Рік тому +1

      当然李大妈追杀警员到楼道属于违法行为了

    • @smokymountain2234
      @smokymountain2234 Рік тому +10

      说得对,👍如果五月的儿子或者是丈夫是那个警察的话,五月还会这么说吗?🤔

    • @Msmeimeidog
      @Msmeimeidog Рік тому +12

      完全同意妳的觀點. 五月在這個事件上的敘述過於偏袒李燕, 我不想以“受害者”來稱呼李燕, 因為她的死是她自己引發的, 也因為她的攻擊行為造成一名警員的受傷. 我認為這名警員, 物業管理部門以及整棟大樓的住戶才是這整體事件的受害者. 人類的法律以及整個社會過於縱容精神疾病患者, 才讓這些人有恃無恐, 為所欲為, 任意傷害無辜的人. 這些人才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 @carmodyqi6218
    @carmodyqi6218 Рік тому +32

    嫌贵就卖掉房子去便宜的地方住。拒付物业费就是不对,一上来就歇斯底里一点都不像是正常人。而且是她先冲出来捅伤了警察,简直就是找死。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更明智的对策是,物业管理费 悉数缴纳 。。。 再把物业送上法庭!
      弄不好 还能捞个 盆满钵满,还不用 作死。还记得 麦当劳 “热” 咖啡 案件吗?

  • @rockykkxwhj
    @rockykkxwhj Рік тому +104

    李燕首先是个narcissist, 一切以她为中心,她认为物业光拿钱,不办事,就可以不交物业费。警察来了也可以耍狠,结果丢掉性命。智商极高,要不也不会做到辉瑞高管,情商为零,没有爱的能力,要不老公和孩子也不会离开她。这种人在中国高等教育下很多,一生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感受,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甚至为了自己可以不遵守规则。

    • @user-ic1tu4rm2l
      @user-ic1tu4rm2l Рік тому +6

      她个人问题,你又扯到整个中国干什么?

    • @user-lt8vw4fe4w
      @user-lt8vw4fe4w Рік тому +5

      你可別忘了,她可是受美國耶魯博士教育,而且是美國大企業高管。

    • @ivy4967
      @ivy4967 Рік тому +6

      這就是我之前說過的一胎化政策教育出來的巨嬰,雖然不是全部都這樣但確實也不少,小孩子從小就受到父母雙方家族的過份寵溺,所以不懂得尊重別人也不知道很多事情不是自己怎麼認為就可以怎麼幹,俗稱社會化不夠。再加上女主聰明會讀書一路走來順風順水所以更不需要尊重別人體恤別人。

    • @ivy4967
      @ivy4967 Рік тому +5

      @@user-lt8vw4fe4w 學歷跟做人是兩回事,台灣也很多高學歷但為人處事很失敗的事情。

    • @user-lt8vw4fe4w
      @user-lt8vw4fe4w Рік тому +1

      @@ivy4967 我沒說學歷和做人必然有關聯,我只是針對荒謬絕倫的言論,認為大陸學生都這樣。

  • @susanlei5903
    @susanlei5903 Рік тому +21

    学傻了,没什么情商。连正常的对话都勉强了。早就精神病了。

  • @xmg2258
    @xmg2258 Рік тому +27

    我能说这大妈是咎由自取的吗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Na-lp7vy
      @Na-lp7vy Рік тому +4

      就是

  • @chiehtang8246
    @chiehtang8246 Рік тому +61

    物業費能欠到$30,000?!在美國這種爛租客釘子戶多了去了更別說還是違法在先.
    基本常識沒有更別說還是高級白領, 能和警察這麼硬幹不是找死是什麼?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6

      在租客保护州,不缴房费,警察上门也赶不走这种无赖,这是常事,所以业主经常游行示威,但也无济于事

    • @yiwang9464
      @yiwang9464 Рік тому +3

      她其实只要不拿刀,就是赖着不走,警察也拿她没办法的。难道警察把她架出去?

    • @guiacolina5621
      @guiacolina5621 Рік тому +1

      她不是租客

  • @onmyway7522
    @onmyway7522 Рік тому +53

    海外华人如果不是家里有矿,其实移民第一代真的很幸苦

    • @vivienbourgeois4165
      @vivienbourgeois4165 Рік тому +5

      能出国并生存下来的国人都属于能把海绵里的水挤出最后一滴的人,即使不出国,在国内也会不遗余力地工作。

  • @zm2002
    @zm2002 Рік тому +7

    不懂为什么PO主说这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首先她违法了,再者说PO主这样说是觉得她不交物业费也没有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是对的吗?

  • @econmatters1160
    @econmatters1160 Рік тому +22

    她的照片有很大不同,可能是相由心生。是美國大公司高管,但好像應不在職了? 整件事有些奇怪。不知細節。在美國對物業不滿,只有找律師告。如嫌麻煩,那就花錢消災,付月費,再不停對物業管理會提出正式抱怨。如不改善,可有証據再去告。不然法理都在物業那邊,把自己逼沒路了。

  • @jz4057
    @jz4057 Рік тому +163

    不管是什么原因,在美国警察面前挥刀子,不听劝阻,死得其所 🤣 每每看到这些有点钱的中国人,优越感爆棚,不知道自己是老几,敢把他们的陋习带到美国来,就别怕遭报应。
    什么优秀博士职场精英,明显是神经有毛病,不然为什么对礼貌敲门的警察有这么激动的行为,还上耶鲁,就这英文水平,而且连什么叫eviction notice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不交物业费会被警察上门驱逐? 这完全是中国大妈的作风。最后她的公寓根本算不上高级,在圣地亚哥30万能买到的小公寓最多也就是中等,而且从住进去那天就没交过物业费? 这是以为还是在中国呢,以业主的身份赖账,以为最多就是物业来找好欺负。

    • @6kingalex4
      @6kingalex4 Рік тому +22

      說中重點…就係某啲中國人嘅陋習…以為全世界都要遷就佢

    • @yiwang9464
      @yiwang9464 Рік тому +18

      我不觉得她死得其所!警察不应该开枪杀人!警察应该多点对校园枪击杀童犯的决绝!但此人本人确实也是有点问题的。既然警察上门了就应该好好把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然后走法律程序告物业和小区。你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去各大媒体控诉此物业,去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去贴标语去发传单,反正美国言论自由,总之整天骚扰物业去,我相信总有一天该女子会得到赔偿的。但是我还是认为她的事情远没有到要用此法去闹的地步!更不能在警察到来时拿刀威胁。这不是逼着警察朝你开枪吗?太愚蠢了!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1

      @@yiwang9464 骚扰物业?骚扰是违法的!你这种野蛮中国人,你去美国也会犯法的。
      美国有法律,不像你中国大陆土匪国,一哭二闹三上吊就能吓唬周围人。
      美国法律成熟,不交物业费,自然被物业管理公司走法律程序,将你欠的物业管理费挂上你的物业,成为你物业的债主。如果你还不交,法律程序走完,你的物业就被拍卖,物业公司得到你欠的所有物业费,然后就有警察拿着驱逐令上门来赶你走。
      根据西方法律,警察有权拿着驱逐令赶你。你必须马上走,可以礼貌地请求慢慢搬几个小时。如果你拒绝搬走,警察可以立刻动用强权拖走你,将你的私人物品立刻搬出去并换锁。你如果暴力反抗警察,你会被逮捕。你的暴力反抗如果令警察觉得你会伤害他们,法律给与警察击毙你的权力。
      她如果对物业管理费的一部分不满意,也必须先交全费,然后找律师,依法跟物业管理公司商讨,打官司。
      没有“有关部门”,你必须找律师。你如果贴标语发传单,你会吃官司的 -- 你将被法庭判破坏物业公司的声誉罪,说不定要陪几十万几百万美金。

    • @jkk4737
      @jkk4737 Рік тому

      @@yiwang9464 認同你~~
      警察不應開槍,所以警察就活該被刀捅
      所以8964解尿軍開槍殺你的同胞就是理所當然.
      最大的問題在於她持刀而且捅了警察

    • @Hsvyfihohih
      @Hsvyfihohih Рік тому +14

      @@yiwang9464 支持開槍!捍衛警察生命安全!

  • @galaxywolfkawaii8313
    @galaxywolfkawaii8313 Рік тому +25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何况她根本不值得可怜。

  • @lnsightsonlife
    @lnsightsonlife Рік тому +199

    听了你几个案子,感觉你总是为被害人找理由;一出事就以精神疾病为借口,住了那么多年不交物业费本身就是李燕的错误。你嫌物业费贵,可以找有关单位沟通,或是把房子卖掉找物业费低的的房子居住。无论如何作为一个博士也懂得美国法律,为何对抗警察?如果在中国,敢和警察这么做吗?无论哪一个国家的移民,由于风俗文化习惯各异,到其他国家定居,或大或小都有焦虑症。倘若遇到当地人的”欺负、排挤“会更严重一些,这就需要我们自己调节情绪。在中国也不是事事如意啊。

    • @chiehtang8246
      @chiehtang8246 Рік тому +33

      說的太好了!👍

    • @dreamsandinterpretations4290
      @dreamsandinterpretations4290 Рік тому +19

      这就是中美法律系统的区别,中国公安可以随意行事,美国警察必须有十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每一次开枪,很多police在事故后被追责的,你自己想要哪种执法呢?随意的还是谨慎的?如果只要对方犯错就开枪,这就不是美国了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23

      很搞笑,大家说美国民主法制就不是因为警察不能胡作非为吗?为什么要和中国去比,如果喜欢中国的执法方式就留在大陆好了。美国警察的每一次开枪都必须有十足的理由,明显当时在室外的警察对局势不明,但是警察不能自己以为怎么样就开枪,被判刑的可不少

    • @onmyway7522
      @onmyway7522 Рік тому +8

      美国讲究law and order,可是大家会喜欢一个没有人味的机器人来严格执法吗,这是科幻电影里会有的场面,是人类不喜欢的,所以影片一般是批判而且悲观的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16

      我只是总结归纳网络上对这事的不同看法。对于她的不幸,只有四字:哀其不幸。

  • @xxcpa
    @xxcpa Рік тому +40

    這樣叫小事丢了性命,她用刀捅了警察,如果警察死了也是小事嗎?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9

      现场有警察被捅伤了, 她不只刺了一刀,是疯狂捅

    • @Sophie-k7c
      @Sophie-k7c Рік тому +1

      這種賴皮還流氓行為的女瘋子,死了,社會多一份清靜

    • @nirvanagal9475
      @nirvanagal9475 Рік тому +1

      美國每年因response domestic violence 而死傷警員不為其數,所以是正當防衞。李燕不是受害者,當然不是說她該死,但卻是自找!

  • @NOBODY-tq1rs
    @NOBODY-tq1rs Рік тому +20

    3年不給管理費 這個人就怪怪的了😢

  • @catyoung1675
    @catyoung1675 Рік тому +69

    當曾經最親近的兩人都不願替其發聲,就能明白他們的心境。與其同情躁鬱症患者,我更同情她的周遭與家人,面對無法預期何時何地會爆炸的景況,來自內外的壓力,難道不值得主播更多點同情?另外殺了她的不是疾病,而是傲慢。

    • @yiwang9464
      @yiwang9464 Рік тому +12

      这个女方也是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既然精神有问题为何还能在那么好的公司上班!如果能处理公司那么复杂的事务,为何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觉得物业不好就搬走或者卖房另觅住处好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既然儿子和丈夫都失去了金钱的损失算得了什么!再说也不一定有经济损失。搞不懂,真的搞不懂!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3

      美国没有社工上门关心精神病人吗?其他国家包括第二世界国家都有啊。

    • @vivienbourgeois4165
      @vivienbourgeois4165 Рік тому +2

      躁郁症是一种很严重的精神疾患,她的家属应该很好的照顾她。

    • @danli4378
      @danli4378 Рік тому

      @@yiwang9464 她是精神病不是弱智

    • @junfeng3283
      @junfeng3283 Рік тому

      这个神经质的女人太自以为是了。你就是再有理,也不能在警察上门的时候持刀相见!何况是在美国🇺🇸!此女心理优越感极强,也看似有心理疾病,但是拖欠物业费也应该有个限度。。。不管怎样,警察确实有些执法过度。毕竟拖欠物业费≠应该被警察开枪打死!

  • @aty6389
    @aty6389 Рік тому +7

    長年不繳物業費這就很有問題。

  • @hellomissm
    @hellomissm Рік тому +20

    她拿刀捅了警察...美國警察的兇悍是舉世聞名,警察沒有當場擊斃而是往後撤退已經很好了。
    警察需要檢討的是沒有好好聽近鄰居的話,
    且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繳物業難道就沒有享受到他們的服務嗎?
    欠錢就是要繳款,沒有繳款屋子被拍賣難道不應該嘛!?
    謝謝你分享案子,但這件事情你站的角度並不公正。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5

      我只是把网络上人们不同的声音归纳总结了一下, 我个人的角度是李燕的悲凉。孤身在美,事情出了没人支撑。 事情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无论我有多蛮不讲理,我相信家人也会为我申张,警察行事不是没漏洞可寻,就算李燕有病,有错处,也罪不至此。海外华人,人到中年的悲凉才是我的点。

    • @hanyingjiang1149
      @hanyingjiang1149 Рік тому +4

      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自己的生理年龄或心理年龄多少。只能自己来适应社会变化,而无法要求社会去适应 咱们每个个体。直面人生 只能如此。。。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1

      美國警察的兇悍是舉世聞名?
      那你是 从来没见识过,领教过 某国的警察叔叔们 是如何 执法的了!

    • @evalau7509
      @evalau7509 3 місяці тому

      ​@@wysa可打手腳.不至命

  • @dongyuezhao8146
    @dongyuezhao8146 Рік тому +9

    她就是從小嬌縱長大的,所以雖然在美國學習工作了多年,連基本的法治觀念都沒有,遇事還是按照自己的性子來,想怎樣就怎樣。加拿大也是一樣的法律,別說拖欠物業費3年,我們這裡最多拖欠1萬多元就要拍賣房子了,這是Condo法律規定的。她想修理任何東西也要繳足物業費才會修,她不繳錢還要修這修那,肯定不會給她修,所以這個惡性循環是她自己造成的!她被打死是襲警罪啊,不值得同情!視頻中的警察已經非常寬容了,要是個男人拿把刀,警察叫他放下不放就會開槍,管你是哪國人。

  • @haluliu2968
    @haluliu2968 Рік тому +8

    不用幫她洗白 從頭到尾都是他的問題 欠費、警方都拿出公文、拿出攻擊武器、警方已經多次警告了。警方不是一開始就破門而入將其殺害好嗎?

    • @haluliu2968
      @haluliu2968 Рік тому +1

      順便說一下 我之前的工作跟bipolar disorder有些關係,這類的病友有幾個很特殊的狀況,有一個就是會非常大手大腳的花錢,說不定他可能本來身上有一點錢在發病的時候就花完了,另外就是這類病人常常在hypomanic自我感覺非常良好,充滿活力,(但身邊的人往往都很受不了)
      這時候就開始不愛接受藥物治療了,接著狀況往往只會越來越糟。 更糟的是,在多次發病之後他的許多能力也會下降。

  • @ikevonbaby
    @ikevonbaby Рік тому +27

    這個瘋女人,別給我們海外華人帶來污名。 我們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居民,我們絕不會帶著刀去應門,遇到警察也不會挑釁,盡可能放低姿態與警察配合。我只是想問在中國是不是所有的物業管理都會拿錢幹事呢? 如果不幹事的話是不是也可以自己決定不繳物業來以示抗議呢?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16

    大家说美国民主法制就不是因为警察不能胡作非为吗?为什么要和中国去比,如果喜欢中国的执法方式就留在大陆好了。美国警察的每一次开枪都必须有十足的理由,明显当时在室外的警察对局势不明,但是警察不能自己以为怎么样就开枪,被判刑的可不少

  • @applewang7307
    @applewang7307 Рік тому +26

    真的不是开玩笑的,暴力或威胁警察人家是可以直接击毙的。因为警察无法判断当时你是否对他人身可能造成致命伤害他就必须正当防卫。即使是李燕是个女人,但是她当时表现疯狂,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有精神问题。死者很可惜,但是太缺乏法律意识了,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这样的表现蛮让人震惊的。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applewang7307
      @applewang7307 Рік тому

      不过我也觉得她是有点精神问题的。只要看过一些美国电影的都应该知道警察可能击毙自己的。

    • @applewang7307
      @applewang7307 Рік тому

      @@anonymouse2576 谢谢解释,现在更清楚整个事件了。

  • @yuyupriest
    @yuyupriest Рік тому +73

    咱说句公道话,三点
    1.你都把警察捅伤了,也真心怨不得警察拔枪相向了吧。
    2.你嫌小区物业不好拖欠三年的物业费怎么都说不过去。换了是我半年不给我解决,我就早早的找个地产经纪把我的房子卖掉跟这个物业公司说拜拜了。拿了钱想在哪买不行呢?
    3.如果拿校园暴徒案做比对,那千万别忘记这暴徒身边还有孩子,和他对峙、一再忍让都是为了不伤及无辜。你看看如果暴徒就是落单一个人,分分钟给打成筛子
    总而言之,这事确实是悲剧,但女主起码有一半以上的责任。
    千万千万不要相信美国警察不会随便开枪,即便制服疑犯优先使用的也是泰瑟枪这种只伤不死的武器,都是逗你玩的,真遇到事他们开枪无需请示也没有任何警告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美国警察每天面对随时被罪犯射杀的危险,精神高度紧张。他们自保的方法就是一见势头不对就先击毙对方,免得被罪犯击毙盖国旗。
      所以,在美国跟警察动手,真的是找死。
      你可以心平气和、忍辱偷生地打电话要求警察上级来你面前听你投诉警察,他们个个都会跟小狗一样听你训斥,但你绝对不可以情绪激动做出攻击行动,否则先死的是自己,然后警察上级为手下辩护。

    • @ozJ_J10
      @ozJ_J10 Рік тому +3

      站著說話不腰疼,你賣房子之後住哪兒?你能在賣房之前就買好房嗎? 跟物業公司纏鬥,永遠是業主處於弱勢,業主委員會都是物業公司的提線木偶,你沒有深受其害是無法體驗受害業主的難處的。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17

      @@ozJ_J10 你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種賣房子的方法,是一邊賣,一邊買,要求中介幫你調整的嗎?
      你不知道這個世界有一種居住方式叫租房嗎?
      你不知道買房前你早就知道每月物業費、而且不應該買下物業費超貴的公寓嗎?
      你不知道任何公寓即使今天物業費便宜,但過幾年可能變成雙倍嗎?

    • @yuyupriest
      @yuyupriest Рік тому +14

      @@ozJ_J10 这位朋友,我说话的时候还真没站着。本人定居加拿大十余年,坐标多伦多。13年在北约克购入的两室一厅九百尺condo。一直对物业不满,而且中间收了我一笔六千块的管道维修费(每户都要交),全楼无不怨声载道。我当然也不例外交了算球。重点是我的房子不比她的便宜。18年觉得物业公司确实不好,找了个地产经纪帮我评估了一下,把房子卖掉换了个独立屋。业主中间抗议归抗议,我也没见过谁在那杠着不交物业费的。这种事我这个一年十万薪水的小民百姓都可以做到,我不相信辉瑞一个年薪几十万的高管做不到。现在业主联合提告物业的赔款还没赔给我,但是我生活的很好,这点钱对我来讲都不算个事,我不相信对于一个美国高薪菁英能有多难,付不出这笔钱。北美这边,她这事如果说赖着不交,从根上就是她错了,人家讨物业费,发警告、通知房子拍卖这都不可能是一次两次。矛盾就是这么激化出来的。我还是那句话,物业不合理你可以告,输赢那是按照法律去判的。不合理也不是对你一家不合理,真不合理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联合提告,我也不认为一家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面前能有多强势。如果只是你一个人觉得不合理,那真的该好好检讨下了。

    • @yuyupriest
      @yuyupriest Рік тому +6

      @@ozJ_J10 诚然,我同意换房子不是那么的容易,我评论中的半年不满意就换也就是随便说说,我想换房子因为经济水平,工作地点等原因来回来去的也拖了四年多,但是我也没说拖欠物业费。至少我觉得那家物业公司差归差,还不到无法容忍的地步。要真是矛盾到了人家都要拍卖我的房子了,那我肯定先他一步自己卖了,这点卖家还是有优先权利的啊

  • @peggy1956
    @peggy1956 Рік тому +54

    早就知道这个案件,很纳闷的是作为业主你对物业不满可以为自己维权,为什么要拖欠物业费?而给物业机会拍卖房子,美国的办事效率是很差的,要等把房子拍卖已经经过几年的时间了,而且是一个高学历的人,语言沟通绝对没有问题,为什么最后会有这样的结果?她的儿子也是高学历学生,为什么不能开导她?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14

      她儿子估计早不往来了,久病床前无孝子

    • @junhuadefilippo4388
      @junhuadefilippo4388 Рік тому +9

      她儿子离婚时判归前夫生活。读大学时住校。

    • @yiwang9464
      @yiwang9464 Рік тому +2

      确实这个案子双方都有问题。我是说警方和死者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是啊。我估计是因为她在中国大陆长大,想当然地用中国霸道赖账的那一套待人接物,以为在中国不交物业费没事,在美国也一样会没事。没想到在美国拖欠物业费,会有法律允许物业管理公司自动申请拍卖她的物业,然后警察拿着驱逐令上门赶她走。
      估计她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也是因为丈夫有证据证明她不适合抚养孩子,虽然身为高学历高收入高地位女性。
      很多博士只是在自己的行业方面是专家,在其他领域包括生活方面是白痴。她既不知道不交物业费的严重后果,也不知道怎样跟丈夫儿子相处。也许正因为她是辉瑞高管,靠技术上位,骄傲地以为自己不会犯错。

    • @Hsvyfihohih
      @Hsvyfihohih Рік тому

      @@yiwang9464 警察沒問題,有問題是死者!美國警察生命受到危急,本來就可以開槍自衛!況且證據確鑿!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Рік тому +19

    職場菁英如此摳門不願意繳費,還這樣歇斯底里。所以她應該不是精神病,精神病能繼續正常工作嗎?

    • @lukeli9960
      @lukeli9960 Рік тому +6

      你觉得她会一直在上班吗?自己的孩子都不出声,明显精神状态早有问题了

  • @fionali8422
    @fionali8422 Рік тому +7

    不要因為她是華人就強行洗白,整個視頻看完後只能說她是自己找的,博主要有三觀,強洗只能讓人懷疑你的居心⋯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多谢指正

  • @ivy4967
    @ivy4967 Рік тому +8

    很多人選擇住高級社區繳高額的管理費就是用價格來挑選優質鄰居,如果是我住在這個社區碰上這種不繳錢還不守法的人😅我才生氣。很多人都有精神疾病,通常好好吃藥控制確實可以跟一般人一樣。從她不守規矩來看,我覺得她沒有積極治療甚至是根本不聽醫生的話。這樣的案件我之前也看過對岸大陸有,警察上門拘捕結果被逮捕的人殺了兩名警察還繼續追殺第三名警察。五月的這個案件我反而覺得警察沒有下死手,如果這是黑人社區然後是黑人男子,警察看見刀的時候可能就直接開槍了⋯⋯

  • @chingyungwong554
    @chingyungwong554 Рік тому +10

    任何藉口都不能不守法,更不能傷害人!人貴自重!精神出了狀況或不開心可以直接去看心理醫生,有時甚至是免費的!不要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

  • @gemeichen1447
    @gemeichen1447 Рік тому +7

    三年不缴纳物业费这也太扯皮了吧,要是一直不缴纳是不是拿她没办法呢?要是整栋楼的人都不缴纳那咋个办呢?先不说你是华人,黑人,白人什么的,就这物业费三年不缴纳就已经很成问题了呢,你买的时候难道不知道么?肯定会知道的呀,那知道了为何要买呢?你完全可以不买啊,然后你买了就是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是个什么行为呢?以为凭着自己泼妇般的耍赖就可以一直不交物业费真是天真到像个小学博士呢,这样的人在哪里都没办法会活下去吧?能在美国混成个生物学博士那真是踩了狗屎运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还说什么华人在美国的境遇堪忧什么的,这种人不遵守法律规矩人情世故,在哪里生活都要完犊子呢难道不是吗。

  • @ef9208
    @ef9208 Рік тому +12

    這是一個可以避免的悲剧。購買房前,合約一定要看清楚,譬如管理費,不是你不交就可以不交,至於拍賣的例子,倒是很特殊的。一般就是在房產上有“條件”押住家子,除非所有條件解除,否則不能出售。法拍之前,也會有多次通知。应该從法律途徑解決。警察在維護律法和秩序之間,沒有灰色地帶。李燕不是第一个被擊殺的疑有“精神病患者”。至於五月說“在美華人到四五十歲,多少都有些精神病”,這是很不負責的說法。如果如此,留在美國做什麼??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四五十有精神病,不是我说的啊, 冤枉

    • @dreamsandinterpretations4290
      @dreamsandinterpretations4290 Рік тому

      哈哈,明明是她的前辈说的

    • @shuyuansmith8676
      @shuyuansmith8676 Рік тому +2

      @@wysa 很同意妳的說法,有人説第一代移民是犠牲的,在這裡住久了,以前的家不再是家,回去了也不見得能適應;現在的家又缺了點什麼,孩子從小在這裡受教育適應了這裡的環境,語言、文化、regulations...比我們都懂,所以也不見得能夠瞭解我們的處境及心境。感覺就像鄭板橋寫的 失根的蘭花!

    • @shuyuansmith8676
      @shuyuansmith8676 Рік тому +1

      或許耍賴不繳物業費,以為物业也奈何不了她,覺悟到親情沒了窩也沒了的困獣之鬥吧!

    • @ef9208
      @ef9208 Рік тому +1

      @@wysa 引用別人的話,要留意。一旦消化了,從你而出或從他人而出,就沒有区別了。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Рік тому +3

    由於我的留言持續有人按讚,使得我又重新回放這個影片。可是我無論看多少遍不知為何都很難燃起對李燕的同情。這些大陸出來的所謂精英,很多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到了別人的社會,想著都是只有自己的利益。而李燕又加上走極端。說真的我不覺得物業公司會有很大的問題,至少不可能像他所指控的那樣。因為如果物業公司真的很爛,一定不只有他會起來反對物業公司。可是大家都正常繳費,所以不要告訴我因為疫情影響到他的收入,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屬於刁民。但在中國大陸時,因為學業成績優異,大家都慣著他。久而久之,就是自我中心且驕橫。看他家人也沒有站出來替他講話的,可見在家中也10分討人厭了。問題就在於來到西方世界,人家對他不買帳啊!

  • @kathytuppen2481
    @kathytuppen2481 Рік тому +9

    一年物业费不缴,两年又不缴,直到第三年,这中间的漫长时间,她为什么不找律师? 就算患有精神障碍,居然可以继续工作,却对重要的事,置身不理? 为何不透过同事或邻居寻找沟通管道方式解决?
    用谦虚,尊敬合理的态度去面对?
    偏偏要以拒绝服从[权威],
    以刀相向警察?证明她在中国时所受的洗脑教育始终没有脱离!
    不仅没有情商,也没有智慧处理危机!况且真是辉瑞高管吗? 令人执疑她哪里来的实力与能力? 连丈夫和儿子的关系都濒临破裂!
    铁定,她从来不看新闻。
    不知西方警察的权威是不可質疑和冒犯的。
    在当她还将“诉讼纸张”往门外丢的那一刻: (拒绝配合的态度),不管她是否刺伤警员,她已经注定是不会有好下场了!
    不错,美国警察一直执法过度;
    (这是绝对令人痛恨的!)
    也是这样,有人评论她没有情伤!
    所以,该怎么做? 就是合睦的态度相应对!
    她那样霸王式的“自高”应对:
    只有:石头碰石头了!
    可惜,命没了,还令人感到稀虚,无奈!
    全是她自己造成的错误!

  • @fionaiii5743
    @fionaiii5743 Рік тому +17

    其实,很多人不了解精神病症的危险性和患病者的身不由己!

  • @tkle8588
    @tkle8588 Рік тому +12

    她大腦讀書智商這麼高,但是處世做人和人際關係溝通肯定非常差,這麼小事都不能解決,還拖很多年,有腦的人也會明白不交物業管理費會被賣房還款'所以這個女人肯定有心理病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1

      拒绝支付管理费用,天天进进出出的 肯定都会被物业追着要债,这是什么日子?这不是給自己添堵吗?先是赖账找麻烦,后又袭警 找死。

  • @janewu2228
    @janewu2228 Рік тому +9

    刚看了几分钟就不同意主播的内容了,她丧命可不是因为欠物业费,而是持刀捅伤警察,不要混淆视听好吗?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KLsgcjxyer
      @KLsgcjxyer Рік тому +1

      @@anonymouse2576 有一点你搞错了吧……房子已经不是她的财产了,已经是拍卖掉了。她现在是霸占别人的资产了,赖着不走还拒绝配合,且持刀….不说她该死,但她的行为引导了悲剧啊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2

      @@KLsgcjxyer 这个说法不一,有的说是非法拍卖的,给了一些房屋秃鹫,暗箱操作,所以70万卖了30万,如果要仔细追求起来里面有猫腻,HOA有不法嫌疑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1

      @@KLsgcjxyer 不管如何,在限期离开前,李燕还是合法居住的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1

      @@KLsgcjxyer 还有,限期离开的截止日期可不是递送驱逐令当天。就好比租客,你要赶他走也是要走完各种程序后才能驱赶。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Рік тому +6

    細細思忖, 女主人翁一路以來的人生勝利組,內心中那種自尊過強,自視甚高,利己摳門,應該本來就存在,只是變嚴重了。
    到了海外,人家不買帳了,不像在自己國家,四周的人處處對他讓步。於是就出現心理問題。他人格特質一定也有責任。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1

      👍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3

    花时间 把评论区走了 一遍,非常欣慰的看到中国的年轻人,法律意识强!給中国人争光了!

  • @haileysun4085
    @haileysun4085 Рік тому +12

    只能说这个女的No Zuo No Die, 你在美国不交物业费或者地税的话在警察眼里你就是一个犯人!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doli5961
    @doli5961 Рік тому +7

    不过欠了三年的物业费,很难理解,买得起🐎却配不起马鞍,怎么回事呢?

  • @coogee126
    @coogee126 Рік тому +8

    哪有不交物业费的道理? 又不是很多。 她又何苦。 的确是有病。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是的

  • @danli4378
    @danli4378 Рік тому +4

    看完只覺得,如果是在中國發生,就不會有任何爭論了,市民一面倒都會支持警察的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1

      俺 身在美国,也是一边倒支持警察的。

  • @sophiachen2229
    @sophiachen2229 Рік тому +3

    她的行為是不對的,警察這樣是合法

  • @janewu2228
    @janewu2228 Рік тому +6

    在北美所有的公寓都是有物业管理费的,独立house就不要物业费,如果认为高就不要买啊,为啥做老赖?

  • @irislee3895
    @irislee3895 Рік тому +16

    撇除警方沒有先讓精神疾病相關的專家介入就逮人這點,其實這位女士被槍殺真的無可厚非
    畢竟當時好幾位警察在門口當漢堡,腦袋稍微靈光一點的都知道那是捅下去的好時機;如果其他同事沒開槍,當時很可能會有更多人受傷
    而且物業費是在購屋前就知道的資訊吧?不滿意就不要買,而不是買了再來覺得不合理然後不交

  • @maggie63616
    @maggie63616 Рік тому +19

    對於疾病有病就要治療不是拖欠物業費用,一拖三年,我倒是好奇以她的精神狀況是否仍在職,且名牌製藥公司的高管薪資應該不錯無法理解她不付物業費用的道理。雖然因此送命有些太過,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個人弄到眾叛親離還丟了性命也確實可悲。

  • @doli5961
    @doli5961 Рік тому +13

    书读得太多了,就忽略了社会交流的本能,并且高学历的离异女人又在公司担任主管,就更免不了霸气外露,总觉得谁都必须听她的,没有与她冲突的事情则均安好,所以飞扬跋扈形成了她的精神疾病,不过这样的女人就可以视她疯了,年纪越来越大,病情越来越难控制,送命就成了早晚的事,只可惜公司损失了一个人才😢

  • @JinnSong
    @JinnSong Рік тому +35

    女主真是迷之颜值,所有照片看起来都完全不是一个人😮

    • @JinnSong
      @JinnSong Рік тому +1

      @@wysa 有道理!!相由心生😂

    • @vs87921
      @vs87921 Рік тому +2

      笑爛

    • @lro1197
      @lro1197 Рік тому +2

      照片放错了,戴博士帽子的那个才是事件女主,其他都是同名不同人

    • @lpingchen3796
      @lpingchen3796 Рік тому +4

      對,沒有一張是相似的,到底哪個才“她”

    • @margaretzhan8245
      @margaretzhan8245 Рік тому +2

      照片張冠李戴,簡直就是瞎扯

  • @lieju3186
    @lieju3186 Рік тому +9

    法盲!

  • @chen2011100
    @chen2011100 Рік тому +30

    在美国千万,千万不能与警察硬来!!

    • @applewang7307
      @applewang7307 Рік тому

      是有枪有凶器的都不要和他们来硬的,即使他们知道结果但是人极度紧张和冲动的时候都是会让他们先发制人的。认怂就好了。连遇到那种大支佬抢我的停车位我都是乖乖相让,没必要因为小事被胖揍。

    • @tianyichang3450
      @tianyichang3450 Рік тому +4

      在中國更不行

    • @nirvanagal9475
      @nirvanagal9475 Рік тому +1

      好想知道同樣情節發生在國內,下埸會是怎樣?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nirvanagal9475 寻衅滋事!牢狱之灾 是铁定的了!
      再 手持武器袭警,就地正法!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1

      在 俺国,你跟警察硬来 试试?!

  • @mikef8662
    @mikef8662 Рік тому +6

    不会和人相处谈什么精英,首先需要学的不是知识,而是和人相处。

  • @bola9220
    @bola9220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2

    这女人個性太強了。不適合做别人的妻子或朋友。

    • @wysa
      @wysa  10 місяців тому

      🥺

  • @jcwang2282
    @jcwang2282 Рік тому +18

    那几个照片好像不是同一个人,感觉不像。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3

      有的是社媒取的,有的是网上报道的配图

    • @jcwang2282
      @jcwang2282 Рік тому +4

      @@wysa 哦,谢谢。不过感觉第二个图片更像。

  • @lucyli6752
    @lucyli6752 Рік тому +6

    但是我也是想不通,她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呢?而是和警察对着干.

    • @yuhwei1953
      @yuhwei1953 Рік тому

      她應該知道自己不會贏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yuhwei1953 啊?如果覺得自己不會贏,那為什麼要拖欠物業費?老老實實繳費,轉身找中介賣房就好啦。

    • @yuhwei1953
      @yuhwei1953 Рік тому

      @@user-uz8he3oe1k 她如果會這麼想, 就什麼事都沒有了不是嗎

    • @user-uz8he3oe1k
      @user-uz8he3oe1k Рік тому +1

      @@yuhwei1953 看來網友留言沒錯:她就是一位中國農村大媽,一看物業費那麼貴,我不交!
      我不聽電話。我把警告信撕了!
      看你們能把我怎麼樣?!
      她現在知道了。
      也許跟心理疾病有關係。但可能這就是她所想的。

  • @kimaBhoki
    @kimaBhoki Рік тому +6

    我是覺得,她由買房開始就不繳物管費,除非他在買房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要交如此昂貴的物管費,覺得被騙,如果是買房的時候已經知道而不繳交的話就是惡意行為,跟土匪沒兩樣。而她都拿刀捅警員了,是個人都會怕,也能理解她的結局了。

    • @yuhwei1953
      @yuhwei1953 Рік тому +4

      有物業管理的房產在你下定金時會拿到物業管理的所有規定, 收費, 罰款的相關文件, 你有3天時間閱讀考慮是否要購買這個房產, 如果不能接受物業管理的內容, 買房定金可退回, 如果同意則必需簽字, 做為買房合同的附加文件, 所以她不可能不知道.

  • @smokymountain2234
    @smokymountain2234 Рік тому +11

    不喜欢留在美国居住,随时都可以走啊,没有人逼你在这儿住。我来美国30多年了,很喜欢这里,生活得很幸福愉快,感谢上帝给我这个机会,住在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国家。😇🙏🥰🇺🇸❤️

  • @AlanXie
    @AlanXie Рік тому +10

    記得40後或婚姻分離 煩躁 行為異常
    就去看醫生

  • @user-tc4pj5hs1h
    @user-tc4pj5hs1h Рік тому +5

    自以為是,結果自尋死路

  • @user-fy3rq3zz4o
    @user-fy3rq3zz4o Рік тому +7

    为啥两张照片差那么多?像两个人😂😂

  • @txxxchao
    @txxxchao Рік тому +2

    她到後來已經不太理智,缺乏解決問題的思考了。她若覺得物業不公平,而且已經受到物業的警告了,她應該自己請律師或趕快搬走。她拿刀子面對警察也是失誤,應該請律師辯解自己的立場,例如物業沒有做什麼該做的事。也許患了精神病的人就是這樣,明知道事情應該怎麼樣做卻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舉動?還是她常年在藥廠工作自己也把藥吸進去了?

  • @nix6854
    @nix6854 Рік тому +3

    守规矩很重要 觉得物业管理有问题可以沟通 可以走法律程序 耍赖不行

  • @chichi8773
    @chichi8773 Рік тому +5

    我仔細看了,老白若有這種行為,一樣會被打死

    • @nirvanagal9475
      @nirvanagal9475 Рік тому +1

      可能警察看到刀子那秒已經開槍

  • @tammysun9018
    @tammysun9018 Рік тому +7

    活该

  • @yenlin7389
    @yenlin7389 Рік тому +3

    在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要守人家的規矩和法律!不管她有沒有精神疾病,襲警和威脅物業管理人員,畢竟對人們造成危險對於別人也不公平!李燕的悲劇,個人表示哀悼,但是警察的執法雖說有瑕疵,畢竟可以理解!美國警察傷亡率極高,這事件是意外,而非對華裔的敵意或是歧視行為!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1

      👍

  • @popocici
    @popocici Рік тому +7

    这是读书读傻了 对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毫无了解。

  • @jiangjunjie7691
    @jiangjunjie7691 Рік тому +5

    酱有钱 物业费又不交 而且美国法律 相信他比很多人都了解 在美国 不管你用刀或枪 只要你不听警察的警告 还做出那些过激的行为 不管你是什么肤色 警察都会开枪的 而且通常开枪他们也不会只开一枪 有钱却不舍的还 而且还拖了三年 物业这样做也没错

  • @pangpangpa
    @pangpangpa Рік тому +6

    听你叙说的这个过程,说实话如果肇事者不是中国人,估计大家都会觉得警察做的没问题。如果肇事者是黑人,估计大家会觉得警察早就该开枪了

  • @jinli2065
    @jinli2065 Рік тому +7

    被射击是必须的,她这是袭警。

    • @anonymouse2576
      @anonymouse2576 Рік тому

      如果再看一些新闻报道和评论,你就会发现整个事件李燕和警察都有错,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警察第一次来是投送驱除令,只投递不驱除,所以只来一个人,第二次来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驱除批准,所以警方无权进入李燕的房间,根据美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没有拿到法官许可是不可以破门而入的,所以李燕质问和驱赶警察是合法的,在德州的一些房子面前会挂个警告牌”私人领地,生人勿近,主人开枪不负责”,很多案件警方因为没有搜查令根本不能进入嫌犯的物业,可惜后来李燕拿刀追赶到楼道刺伤警察就违法了,这时候其他警察的开枪就是防止同事被伤害。由此可见,这次事件警方处理不当有违规操作,第二次全副武装的回来破门又没有法院的命令算不算过度执法?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但李燕过激行为导致了了自身的结果,五月的分析没错。我建议事情不能看片段,要从头开始研究到结果,不能简单地就一个画面做出决断

  • @user-yz1ut3lg2k
    @user-yz1ut3lg2k Рік тому +19

    五月你的聲音很好聽🎶這事聽了心裡是難過的.😂 五月說案真是很用心。任何事的發生都是有各種因素⋯以前都不太看各種案見,而現在聽五月說案。李燕我願妳安息🙏。也尊重每個人的見解與角度。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2

      多谢

  • @lilyyiwu
    @lilyyiwu Рік тому +14

    我觉得我们要用发现的眼光看问题,曾经的优秀博士,你不会永远都优秀,还有人总有高光和低谷的时候,接受每个人都会如抛物线一样,都会从高点走向低谷的!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有道理

  • @Eason693
    @Eason693 Рік тому +8

    请大家心平气和地留言讨论,祝各位新年愉快😂

  • @chankelly9674
    @chankelly9674 Рік тому +5

    不能怪罪与警察 头先已经警告了 她还是攻击警察 只是为了3000多块 为什么要这么看重 没了生命😔

  • @user-vo9wg2kh4v
    @user-vo9wg2kh4v Рік тому +3

    看到最後,還是搞不懂她為什麼拒繳搞理費?還對著警察拿武器!?不管在哪個國家,這都是找死吧!

  • @nancychang1645
    @nancychang1645 Рік тому +3

    她應該沒有工作收入了吧,否則會有常識要請律師。管理費的問題,會經過法律程序,她若一概不理,不據理陳述不繳費用的具體理由,法院才能由交付命令,到強制執行。但未強制執行前先拍賣她的房子,也是匪夷所思!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网络有几个说法, 有人说拍卖需要先清空房,所以走到驱逐这一步, 30 w是银行订的起拍价。这个说法比较合理。还有一说已经有卖掉正在赶她走。

  • @yiyi1907
    @yiyi1907 Рік тому +7

    这种人最可恨的

  • @doli5961
    @doli5961 Рік тому +5

    整个事件,觉得这个女人并不聪明哦,太把自己当人看,太不把别人当人看,这地球即便是所有的人都灭绝了不是照样转吗。

  • @crystaltesla5678
    @crystaltesla5678 Рік тому +4

    如嫌公寓的管理费很贵,只能说她的经济实力差!那就把房子卖个好价钱,在买一个管理费合理的房子,不是很好吗?认死理,只能死路一条!

  • @ReaL-KEAS
    @ReaL-KEAS Рік тому +3

    成績不能代表一切,成長經驗是事件背後的細節。
    一位所謂精英怎會不懂所在當國的民情風俗與社會環境,美國的警察制度連不是美國人都知道其標準作業程序。
    曾經在美國因為迷路被警察幫忙送到寄宿家庭時,那家人開門看到警察一臉驚慌被嚇了一大跳,警察問一句,對方答一句,我因為害怕進錯家對警察顯出侷促,他們很肯定的安慰「沒事的」,後來想想為什麼,才想他們那幾十分鐘的行動都是上級批准,是有紀錄的。
    因為語言不是問題,加之本來對美國文化本已熟悉,還因此還跟警察合影,回國後還寄了禮物給他們,因為他們都會留名片給人(像電影一樣)。
    所以了解當地社會文化並且盡力融入並且尊重,是保護自己的方式。比如,當她覺得物業不作為卻要求費用覺得不公,她應該尋求法律幫助而不是不繳費。規則已定,如有意外不能視為規定已廢,像違規罰單若有異議也是要去提出異議才能免責。這像是路上遇到Karen 的遺憾升級版。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多谢点评

    • @TheXmeimei
      @TheXmeimei Рік тому

      曾经 因为超速被交警給逮着了。在他埋头給开罚单后,我愤愤的看着眼前 风驰电疾的车辆,我就要求他給 “开路” 把我带回高速。警察反驳道,不,应该是你先行,我追尾。如此,若有车辆飞过来,撞的是我!
      給我感动的差点掉眼泪。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个可以当我儿子的愣头青警官。

  • @judywilde4239
    @judywilde4239 Рік тому +4

    活該,不值得同情,應該放鞭炮慶祝世界上少了一個不定時炸彈。
    不滿當地物業服務就賣掉搬家啊,一邊享受(肯定還是有享受基本的打掃清潔維修等)又使用者不付費?這是無恥。
    這種人當主管,她的下屬肯定很煎熬。
    再者,警察的命就不是命嗎?
    就算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可以仗病殺傷人!
    這個年代就是對"已經會去傷害他人"的精神患者太寬容了(指已經有傷人行為者),那每個人都去看精神科,然後打著精神疾病旗幟隨意隨興殺人如何?
    綜觀台灣的小燈泡案件,新店隨機捅人案件,鄭再由殺警案....還有太多了,有精神病,別人就必須包容甚至戒慎恐懼?他們憑甚麼?
    有精神病就可以隨意殺人嗎?然後再用精神疾病藉口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就應該直接自我了斷一命償一命,還能繼續活著呼吸吃飯睡覺大便經歷審判算甚麼精神疾病?!
    對於"有傷人行為"的精神患者(傷人包含傷害他人肉體及精神皆算),我個人完全沒有一絲同情。

  • @user-ys9hq1fm3w
    @user-ys9hq1fm3w Рік тому +4

    現代人生活忙碌、工作壓力大,更何况又是在大公司上班,不用說,可想而知壓刀更是大,加上家人沒在旁邊分憂解勞,或给予精神上的鼓勵和支持,就會逐步走向自我保護思想極強。也會是缺乏溝通的想法。

  • @doli5961
    @doli5961 Рік тому +6

    五月你可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希望你的节目越做越好、喜欢你的观众越来越多、往后的日子越来越开心😊

  • @alphakingdom8958
    @alphakingdom8958 Рік тому +9

    其实可以找寻更好的解决方法,死得好冤。

  • @user-we-are-different
    @user-we-are-different Рік тому +2

    我有感覺到李燕就是決心尋死,自己下不了手就讓警察下手。

  • @Eason693
    @Eason693 Рік тому +13

    李燕在疫情之后到底有没有工作呢?她不缴物业费肯定错在先,袭警错在后,我想更需要探讨的是物业和警方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法律是冰冷的,但是执法过程需要智慧和温度

    • @yuhwei1953
      @yuhwei1953 Рік тому +2

      她自己有3年的時間可以解決問題, 她的智慧又在那裡, 我相信3年之間物業一定想盡辦法要跟她解決, 畢竟一直收不到物業費嘛, 他們是一定要有行動來處理的.

  • @user-nn5wf4sq8w
    @user-nn5wf4sq8w Рік тому +7

    五月最近更新的速度~我喜歡🎉🥰

  • @vaessa8121
    @vaessa8121 Рік тому +2

    五月講得很好口齒清晰!又有同情心!分析事情透徹!李燕真是白活了!無人助連自己兒子也不發聲!淒涼悲哀ㄚ!

    • @wysa
      @wysa  Рік тому

      多谢

  • @EALdesign
    @EALdesign Рік тому +3

    三年不交物业费还不正常交涉,捅伤警察,换了黑人怕是早就被枪击了!

  • @muileechan3813
    @muileechan3813 Рік тому +11

    根底就是中国大媽思維改不了的

    • @chiochio3471
      @chiochio3471 Рік тому

      可能在美国呆久了跟美国人学疯了

  • @sarina0116
    @sarina0116 Рік тому +2

    有病就要看醫生吃藥,不然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攻擊警察就是要付出代價,沒有所謂的無辜與枉死!